强化欠薪者的谈判能力与合法威胁能力
朱正国
政府垄断了暴力,政府目标函数是社会稳定,也就是说,政府对社会稳定与否反应最为敏感,企业、消费者和劳动者的目数标函是经济利益,对利益反应最敏感。因此,侵权和被侵权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博弈主要是经济利益的博弈,政府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把握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博弈规律。下面采用博弈论的方法来分析这个问题。
强制执行合同是政府的重要责任,因此,欠薪和走向愈演愈烈的非法讨薪现象政府确实负有主要责任。但是,从整个社会的运行来讲,政府并不是超凡入圣的一方,而是政府、用工企业和劳动者三方复杂博弈中的一方,我们需要从三方的博弈均衡来理解“非法讨薪”现象。
在这三方中,政府垄断了暴力,是实力最强的一方;企业作为超越个人力量的经济组织,具有强势的经济力量;在目前工会还不能作为相对独立一方的条件下,劳动者是力量最弱小的一方。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看,企业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企业营利情况与政府及其政策的关系也很大。从政府和劳动者关系看,由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还是总量很小的税种,广大低收入的普通劳动者几乎不直接提供税收,加之尚未建立起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劳动者很大程度上就成了政府的经济负担;与此相应,劳动者又只有依赖政府。最后,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主要是劳资关系问题,在经济利益上相互之间往往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企业希望政府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多得到利润,而劳动者也希望政府多关心,多获得一点工资收入。概括起来,在上述三方的博弈中,劳动者个人寻求政府支持的力度与企业是不能相比的,而政府和企业又很容易结成利益同盟,如此一来,劳动者要想维护自身权益的难度就可想而知了。也就是说,三方博弈最后形成占优势的均衡结果是:企业欠薪,政府不作为甚至默许,而劳动者的工薪被拖被欠却无能为力。其实,如果企业与劳动者的力量对比相差过于悬殊,政府想在两者之间维护一种平衡也是极为困难的。
但上述博弈结果是劳动者不愿看到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能采取的一个可能策略就是威胁。然而许多合法的威胁,如起诉或罢工都是不可信的,叫“空头威胁”。“空头威胁”之所以不可信,就因为没有为其付出多少成本,为使威胁可信,劳动者必须为此付出较高成本,这叫做承诺。这种带承诺的威胁发出一个信号:如果另一方仍不采取行动,将会遭受更大损失。长期得不到欠薪的劳工采用跳楼跳桥、堵路、摘牌(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门牌)等手段讨薪,就是这样一种带承诺的威胁。由于政府的目标函数是社会稳定,也就是说,政府对社会稳定与否反应最为敏感,而不是企业,所以,当面对这种威胁时,政府就非常重视并较快解决欠薪问题,以防止把事情闹大,造成不良政治影响。当然,这种解决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示范效应,其产生的负面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对讨薪者来来,付出了较高的成本,而且只有当欠薪严重时才会重视,仍出现欠薪的阶段性反复;对政府来说,也负出了更高的成本,特别是政府的信誉受损,法律的权威下降,更是无法估量的长期成本支出。
因此,从三方的博弈规律来讲,要较好地解决欠薪问题和消除“非法讨薪”现象,当务之急当然是加强政府责任(这里指广义的政府,包括立法和司法部门),但在目前体制环境下,政府责任的追究是有限的,所以,仅有这种措施仍然难以从根本解决问题,也不可能获得长期的解决。从长期和从根本上来讲,发展具有独立性的工会组织,就是加强劳动者的谈判力量,使劳动者的合法的威胁变得可信,并且成为日常的存在,那么企业就不敢随意欠薪了,而政府要强制合同执行的难度和成本也下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