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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党员之友》在政策咨询栏目刊登文章称:"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问:我是某国有企业的一名员工,企业因机构精简等原因,准备与一批员工办理实质上是"解除合同"的"买断工龄"手续。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
答:"买断工龄"是违法的。《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评论:对"买断工龄"的再思考
上面的这条消息再次指明"买断工龄是违法的,而且在许多地方都能找到这样的政策。
但是为什么现在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到处都在"买断工龄"?共产党的政策是怎么了?这里有什么样的深层次的原因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所以,当一个工人即使与某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他到了另外一个企业或者私人企业中,用人单位也都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于工龄是应该连续计算的,也就应当无"买断工龄"之说。
问题是现在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人企业,都在变相钻《劳动法》的空子,把"买断工龄"说成了是"有偿解除劳动合同",明目张胆地把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推掉了,把职工推向了社会。
但是我们的国家和政府默许了这一行为,没有出台任何可以"买断工龄"的政策,各个企业都随意地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裁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造成的恶果是大量的工人下岗,原来工厂、企业里的工人从主人翁的地位一下子降到了弱势群体,工人阶级迅速沦为赤贫,成为了边缘化阶层的人群。造成了社会负担沉重,失业率居高不下,贫富悬殊加大,老百姓怨声载道,却又毫无办法。政府以稳定为名,加大了高压力度,表面上稳定,实际上蕴藏着深刻的社会危机。
实际上"买断"的是什么?是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被买断了,被剥夺了!现在真正管理企业的已经不是工人阶级,而是那些依靠权势爬上高位的企业"老总"阶层和政府中的贪官污吏。国有资产已经大量地流向了极少数人的腰包。
虽然在一些报刊或者文件中也能找到"不允许买断工龄"的政策依据,但是这些都被有意地被忽略了。或者这样的声音太微弱了,比起一些冠冕堂皇的政府和企业、行业的红头文件显得太苍白了!原因到底在哪里呢?这里有什么深层次的原因吗?归结起来应该有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就是现在所谓的改革开放大方向是以私有化为目标的,虽然政府羞羞答答的不提"私有化"这三个字,但是实际上却是不遗余力地在推行私有化,大肆鼓励资本主义的无序竞争,使国有企业在困境中无法突围。表面上说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而现在有确凿证据说明现在中国公有制经济成分只占20%多一点了,哪里还有一点公有制为主体的影子? 既然大方向是私有化,开除工人就是正常的了,买断工龄也就"合理合法"了!
第二个原因是现在国家彻底抛弃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立独立自主经济体系的现代化目标,而去追求外向型的所谓"改革开放",国家极力推行的外向型的发展道路同时,也彻底葬送了中国的民族经济。加入WTO,出卖资源,出卖土地,自觉地接受资本主义罪恶的市场经济的盘剥。改革二十多年来,迅速把毛泽东时代积攒的家底吃光,中国大陆成了外国资本主义投资的乐园。帝国主义的预言的全面资本主义复辟,果然在中国实现了,没有等到第三代第四代,在第二代就开始实现了!在这样的环境下,国有企业还怎么生存?国有企业举步维艰,为了生存,想出个"买断工龄"、"提前退养"的办法来也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
第三个原因是现在的社会道德底线太低了。自从国家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初期似乎给老百姓带来了一些实惠,但是却给中国带来了精神文明大倒退的恶果。改革开放的成果早已被现在的贪污腐败、贿赂公行、道德败坏、社会治安混乱、黄赌毒泛滥,以及从上到下假话连篇等社会丑恶现象所吞蚀。精神文明的大倒退使中国人的价值观完全改变,一切都是自私的,一切都是利益驱动,金钱至上,人人都以当老板发大财为荣,还美其名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中国人的传统美德比如见义勇为,诚信,尊老爱幼,甚至雷锋精神,以及"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都被讥笑为有"精神病"!
在一切向"钱"看的大环境下,有谁能抵挡得住金钱的诱惑呢?所以政府和企业强行推行"买断工龄"时就是以金钱为诱饵,欺骗和诱导老工人买断,而留下来的人由于效益好,钱多了,收入增加了,当然是暗中窃喜。但是也有许多有良知的年轻人同情他们,但是不起任何作用。
国企改革攻坚了多年,大多数国企效益并没有好转。只看到大量的工人下岗,而且在迅速地沦为赤贫!某位领导人上台时把胸脯拍的叭叭响,但实际上解决了多少问题呢?他的功劳就是把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彻底剥夺了!
当然"买断工龄"只是国企改革中的一个具体做法,国家政策的摇摆性使工人们上当了也无处申诉,但是靠高压政策企图使工人屈服是不可能的。联想到中国目前的虚假繁荣,到处在大唱赞歌,大扭秧歌,又想到下岗工人和农民们在为生计而苦苦地煎熬,我真想为中国痛哭!唯一感到有点宽慰的是在互联网上还能看到一点真实的声音,在网上还有许多年轻人已经意识到了中国的危机,许多人在大声疾呼,使老工人看到了一点希望(虽然老工人绝大部分上不了网).但愿我们这一代老工人的希望能由年轻一代来实现,能看到中国真正的繁荣富强!
309 条 关于 ""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的评论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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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叶国兴 | IP地址: 220.191.98.* | 2007/03/15, 20:55
这个问题提得好,这种情况不仅基层有,国务院机关下属的[中国经济时报]有好几位同志的人事关系,档案10多年前已调到报社,但人在记者站工作,后又借故安排他们退养,言明到法定年龄办正常退休,但到退休年龄后,又不给办退休.不给办三险,把他们推向社会,令他们自已去办个险去.这显然是违反政策的,是在给国务院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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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31.185.* | 2008/11/22, 14:37
行2001年开始裁员不是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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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31.185.* | 2008/11/22, 14:40
起来吧饥寒交迫的奴隶!!!我01年买段.钱花没了.上班时交了失业保险.社会也不管.银行也不管.没活路了!什么政策性减员到机制性减员,可把我们骗苦了!告诉大家,我们这一代都是唱着《国际歌》长大的,《国际歌》中唱到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只有靠我们自己”。我在这里对此稍加改动“要维护我们的权利只有靠我们自己”。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从此我不再有拖累你的惆怅。 既然人们称之为天堂, 想必那儿一定有我们也能享用的阳光。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恳请你呀一定不要悲伤。 老爸这一生并非一直这样窝囊, 二十多年在银行在国企眉头也曾高高扬。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苟且活着啊我心里实在憋得慌。 想当年挥汗苦干在国家的银行和工厂, 工资虽不高可内心的幸福在流淌。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回顾峥嵘岁月哟我仍然十分欢畅。 曾被称为主人翁啊别提有多自豪, 到如今我还想高唱《咱们工人有力量》。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这一辈子啊活得并不冤枉。 我们用汗水建设“四化”, 我们用智慧打造理想。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虽然失业啊但国家更富强。 改革开放呀生活总是越来越亮堂, 要相信政府更要相信党。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到处碰壁啊看不见再就业的希望。 真的是对社会没有用处的废物了, 只有意识到这一点我才万分悲伤。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好在你妈有了新的归宿新的去向。 我不怪她嫌贫爱富反而为她庆幸, 人都会本能地追求幸福你妈也一样。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只担心你大学还没毕业而且能不能上了岗。 总算让你读完高中拿了毕业证, 那几年我虽苦但使终想让你见到曙光。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不能劳动了成你的累赘我心里常发慌。 要知道你还有漫长的人生之路要跋涉, 怕失业要打拼想成家要买房……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对于青山绿水的人间啊我频频回望。 虽然年过半百我却仍然留恋生活, 只是太贫穷遭白眼活着受罪遭殃。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市场不相信眼泪眼泪别流在市场。 你要珍惜人生千万不要重复老爸的故事, 你要用诚实的劳动实现老爸建设祖国的理想。 (还我工作.为什么用欺骗的手段剥夺我工作的权利.买断每年5000为什么只给2500其余的谁贪污了)
中石化独裁者我恨他们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29.133.* | 2009/02/01, 19:22
中石化独裁者我恨他们 2001年买断协解改制政策,时至今日他们也拿不出国家相对应的政策。 他们所说的员工自愿‘买断’、‘协解’,纯粹是骗人的谎言。 他们在操作买断协解工作中,严重违法违规,违反国家改革政策。 他们在动员员工买断时所承诺买断后可优先聘用,同工同酬,无严重违纪可工作至退休年龄都是骗人的鬼话。 多少年来他们这些当权者和管理者衣食无忧收入丰厚,而我们却在贫困阶层苦苦挣扎,我们被他们给害苦了。 如今我们不想继续忍受中石化当权者赋予我们的屈辱,我们要求恢复身份,恢复工作,享受平等待遇。 江苏省邳州市买断石化员工 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 我们原是江苏省邳州市石油公司员工,如今怀着无比悲愤的心情,竭力控诉中石化各级官员在2001年国企改革期间无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约束,单方任意制定企业改革政策,着力倡导:“要想增效,只有减员”,考虑直接进行减员难度较大,所以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使出极其狡诈的伎俩,先搞身份置换,后搞竞岗减员,随即在各单位展开劳动用工改制工作,向各分支公司压指标定任务。通知中重点强调,减员增效工作是作为各级领导班子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把减员增效指标作为领导班子经济责任制考核奖惩的一项重要指标,并且作为各单位工效挂钩的考核指标。中石化下属分支公司为尽快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指标任务,从而巩固自身权力地位,增加自身经济利益,便各自制定了策略和计划,打着‘改革改制、有偿协解’的旗号,以近似合法的形式误导、欺骗、胁迫职工买断工龄解除原劳动合同,为达到最终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作为代价,肆无忌惮的侵害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违法违规进行非理性操作,他们名义上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实质上是背离国家改革政策,违背职工真实意愿,违反法律法规,采用误导、欺诈、威胁等非法手段,并采取强制性措施迫使多数员工在万般无奈、别无选择的情况下,违心的按照单位的安排和要求买断工龄解除了原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置换身份改为劳务用工。单位改制工作结束不久,便开始逐步调整并扩大利益分配差距,同时边招聘新员工,边想方设法大幅度辞退、逼退老员工,每年搞多次末位淘汰,而且是暗箱操作,侥幸留下继续工作的员工享受的是极不平等待遇,事实证明企业根本没有兑现同工同酬、优先聘用、无严重问题可长期正常工作的承诺,企业这一系列的举措不但使我们员工对企业失去了信任,而且看透了管理者的真实面目及丑恶嘴脸,由于他们的错误举措从此彻底改变了我们员工的身份和命运,结果是当领导的更富裕,我们职工更加贫穷,我们买断员工被迫离开单位以后,多年来因再次就业困难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还需承担各方面的经济开支,目前生活压力不堪重负处境极其艰难,大多员工对将来的生活已失去信心,甚至悲观厌世。近几年来,为讨回我们买断员工的合法权益,曾上访至徐州石油分公司、江苏省石油分公司、中石化集团总公司,要求恢复身份、弥补损失、解决工作及生活问题均遭到拒绝,至今没有解决任何实质性问题,答应我们少数职工可以回来工作,但又以种种客观理由一拖再拖至今没有兑现。在我们买断员工上访过程中,中石化各级领导仰仗企业的强势地位以种种不符合实际的理由及借口百般进行抵赖,继续采取2001年改制时刁难、欺骗、威吓等卑劣手段,极力回避、掩盖、歪曲事实真相,他们强调协议解除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违法问题,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劳动用工改制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并符合国家改革政策,要求恢复身份,无法律和政策依据。试问 :“解除劳动合同是协议的吗?符合国家哪些政策和规定?集团公司制定的改革方案是否正确?是否违背国家企业改革方针政策?国企改革改制就必须用工改制、身份置换或者可以违法乱纪吗?中石化下属分支公司在操作过程中是否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国家真正没有相关法律和政策吗?”,这一系列的问题中石化各级官员始终没有正面认真负责的回答,而是采取装傻耍赖、推诿敷衍的态度。事实证明中石化官员们在装聋作哑,再一次体了现他们的强权与霸道,他们似乎在告诉我们:“我们中石化制定的政策就是国家的政策,我们中石化可以不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制约”。试问:“是什么原因致使他们这样做?是谁给他们这样的权力?是世界500强、国企老大哥的地位?还是有某种特权的庇护?”。对此我们买断员工悲愤疾呼:“中国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何在!中国法律的公正何在!中国社会的和谐如何体现!”。此时此刻我们只想问一问:难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真的没有办法制约中石化无法无天、胡作非为?中石化买断员工的冤屈真的无处伸张? 近年来已有不少兄弟单位的买断员工上访程序结束后,已在所属地区法院起诉希望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讨回公道解决问题,但事与愿违,总有一种有形或无形的力量在干预,法院多数以该案属于国企改革改制中的问题为理由不予受理,或者走走过场,最后判决结果极不公平公正,明显倾向于企业一方。请问:“国企改革改制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违法吗?”,我们认为,如果因为是国企就可以不受法律制约,就可以逃避法律和社会责任,我们国家立法就无任何意义。 我们支持企业改革,因为这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大势所趋。但改革绝不意味着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作为代价,这是极不公平合理的,也是不得人心的,这样做只会败坏改革的声誉,并给党和政府抹黑,有损政府的形象,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石油巨头中石化这种不管自己员工死活推行强权政策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这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符合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三个代表”的精神要求。为了维护我们买断员工的合法权利,真正体现社会的和谐及法律的公平公正,我们广大买断员工恳请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按照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约束中石化管理者违法乱纪行为,纠正错误,恢复我们买断员工的合法地位,真正解决我们买断员工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江苏省邳州市石油支公司全体买断员工 二00八年二月十二日 “减员增效”无理,自愿“买断”不实 一、有人说“减员增效”是合法的,符合当时的国策,是改革形势的需要,是企业行为.... “减员增效”是否合法,我们暂不做过多的争论,其实现在已有不少专家对此提出了质疑,对“减员增效”之说,也许其主观愿望和出发点是好的,但这个改革措施是不科学的,因为企业的效益能否增长主要取决于企业决策人的管理水平和责任心,取决于是否能科学的利用各类资源,合理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奉献精神,杜绝大量的贪污浪费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向管理要效益”和“开源节流、挖潜增效”。 而“减员增效”则必须要依据企业的不同情况而慎行,有的可减,有的则不可减,总之,要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具备了减员的条件后才能实施,中石油、中石化是我国优良的大型国企,就不具备裁员的可操作性,然而却无视[劳动法]的规定,打着国企改革的旗号,共非法裁员59万余人(中石油37万、中石化22万),其比例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导致如此大规模的人员失业。对此我们提出以下质疑: 1、如此庞大的失业比例,大大超出了国家所控制的4%的失业比例,将如何解释?又如何体现“以人为本”的改革理念? 2、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家企业行业地位占有相当的资源优势,在效益良好的情况下人为的制造庞大的失业群体并使之迅速成为社会上的贫困阶层,且地方政府又无力兼顾,为社会增加了沉重的负担和不稳定因素,不符合我们共同奔小康的国策。 3、所减人员并非机关后勤的臃肿人员,而绝大多数都是生产一线的骨干力量和一部分高中级科研人员、劳动模范、基层党员等,更有大量的[劳动法]明确规定的不准裁减的工伤、病残、妇女三期等人员。这个裁减结构是不科学和违法的。如此减员能否达到增效之目的,值得怀疑。 4、按照胡主席提出的“要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同奔小康”的英明论断去印证,所谓当时的改革国策和改革形势的需要之说如何站的住脚? 5、根据我党“事实求是”的原则和有错必究的传统,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减员增效”的合理合法性,纵观我党80余年的光辉历史,其中也走了不少的弯路,我党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就是因为我党能够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和拨乱反正,勇于正视和纠正错误。这是我党的光荣传统和立党立国之本。 邓小平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过几年的实践验证,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均来源于某些改革措施的不科学和背离国情、民情以及操作上的不合理不合法所致,也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正是我们应该认真总结和纠正的,所以广大人民群众对以上的那种说法不能理解和接受。 6、我们退一步来讲,即便“减员增效”的改革是合法的或者说改革是需要付出成本的,那么请问:这个改革成本就应该由广大的失业人员以牺牲他们赖以生存的工作岗位和生存条件为代价去独自承担吗?这样公平吗?有失公正的改革措施显然没有其合理合法性。 我们不妨举个例子:把我们的企业比做一艘巨大的客轮在海上航行,只是为了提高航速就去减负,中途强将一部分人抛入大海而不管他们的死活,能说这是合法合理的吗?航速慢应该有其主观原因,如轮船原设计的动力性能、自然条件的影响、舵手的驾御能力等因素所限,而决非减些负荷就可解决的问题。 7、至于有人说“减员增效”所导致的社会问题是在改革过程中的企业行为。似乎企业的改革行为就可以不受政府和法律的约束和监督,对此,群众更无法理解。那么由此导致的社会问题到底应有谁来负责? 二、有人说“在减员增效过程中推行的职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买断工龄)是履行了合法的“协议”手续的,而且是你们自愿的”。 对此种说法,群众同样不能接受,因为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党“实事求是”的原则。 1、“协解”的发起者是企业单方,而不是在双方预先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不能代表劳动者的主观愿望。 2、企业所提供的是一个未经双方共同商定的格式条款合同,劳动者没有讨价还价、修改条款内容的权利,事实上缺乏法律意义上的平等,违犯了[合同法]第40条规定。 3、更重要的是在“协议”签定之前,企业方做了大量的带有欺诈、胁迫性的舆论误导宣传,引诱和迫使善良朴实的职工就范,使之在无选择余地、被迫无奈的情况下在协议书上签了字,严重违犯了[合同法]第52条规定。 4、根据[劳动法]第18条与[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类似形式的合同及协议不具备法律的约束性。所以那个所谓的“协议书”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赵本山的小品[卖拐],对那个所谓的“协解”有着恰如其分的讽刺意义,尽管拐的买与卖从形式上看是出于双方自愿,但谁又能说其中没有误导和欺诈行为呢?特别是在依法制国的今天,我们将如何面对以上的企业行为?值得我们深思。因此,所谓 “协议自愿”之说是站不住脚的,广大人民群众是不能认可的。 邳州市石油公司在二00一年开展《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工作期间,违背职工意愿,以买断工龄的形式,采取诱导、欺骗、威胁等手段迫使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在经济改革道路上造成了一次历史性严重错误。 事情经过: 江苏省邳州市石油支公司,遵照中石化和省公司《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于二00一年六月初召开了一次重要性的动员大会,为什么说是一次重要性的动员大会?因为这次会议关系到是否使企业改革、改制工作顺利开展,从而达到预期目标。会议内容:首先由公司的王新经理传达中石化关于实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方法及步骤,主要意思表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根据中石化集团总公司的统一布署和要求,为适应改革必须改变以往的用工制度,工资标准与工龄完全脱离,采取同工同酬,只有工种区别,没有工龄区别,要求大家买断工龄,并且说明了买断工龄的补偿办法(按过去的工作年限计算)和具体措施,就是先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被反聘后再重新签定劳动合同,最后特别强调这是一次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最后由徐州分公司王中原书记代表上级公司发表意见,讲话大概内容:中石化这一举措是企业改革改制的必然一步,是大势所趋,事在必行,其实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以后买断的补偿只会比这次少绝不会比这次多。企业改制后,工资不会再与工龄挂钩,而是按岗位定工资,无论是买断还是不买断都是一个样,即使是买断了照样可以反聘上岗,并且会优先录用,包括我们当领导的和大家一样也是采用聘用制,买断后的工资也不会比现在少多少,福利待遇还跟以前一样,如果这次没有买断,以后该下岗的照样下岗,到那时再想买断也许不给买了"。会后大家觉得事情来太突然,一时难以接受,感觉非常困惑,处于上下两难的境地,很多天都拿不定主意,结果响应的只有少数几个。其后工会开了一次会,很多问题有分歧,没有达成协议不欢而散。搁了一段时间公司又开了几次会,对买断工龄进一步作了安排和要求,这次要求很强硬,强调是中石化统一要求的,全中石化各部门、单位都在搞这项工作,以后全国各企事业单位(包括银行)都会这样做,只是我们中石化先行一步。最后特别要求加油站站长要先买断,否则就待岗。随后就是油库、车队、滑油部,其中还专门给油库开了一次会(油库人多),两天后又下通知:要求职工尽快来公司办理手续并规定期限,超过期限不来公司办手续的职工要停班、待岗,取消竞岗资格,最后不买断的职工如果有下岗指标就要先下岗,并要求每位职工办理手续之前,要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内容写一份‘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少部分职工经不起公司领导施压和督促,还有些侥幸心理,觉得真是公司领导所说的那样,到不如买了算了,就按公司的安排要求写了申请几天后在协议书上签了字(不情愿但没办法,毕竟单位说了算。半年后很后悔但一切都晚了),不愿买的员工,多次被公司领导专门召集开会,并说:“如果不买断就要先待岗”,一些职工无奈也在协议书上签了字,还有一些人不签,公司安排人往各家打电话说:“如果不买断,就没有资格竞岗,以后不要后悔”,这些职工担心不能参加竞岗,不能参加竞岗就意味着失去工作的机会,后来很不情愿也签了字,最后有十几位职工坚持不买,被公司领导视为拒不配公司工作为由被停班待岗。在这期间员工问公司领导和几位管理人员:“让我们买断那你们为什么不买?” 回答是:“上面有安排暂时不让我们买”。在单位干了二,三十年,从国有企业终身制工人转眼间变成了临时工,真的想不通国家和企业为什么这样搞改革。其实,我们每一位职工都不情愿签字,但是又没办法,毕竟我们职工是弱势群体,当时对国家有关政策和《劳动法》《合同法》不甚了解,石油公司很多文件也不公开,所以我们员工没有办法及能力看清领导层的真正意图。当签完字的时候,我们所有的人都感到非常的难过,心里很不是滋味,觉得自己把自己给卖了。买断后,我们也确实是被公司留下来继续工作,工作岗位搞了一次大调整,管理力度和劳动强度明显加大,大家对工作环境适应也较快,毕竟大家在单位不同的岗位上工作多年,工作经验和责任心还是有的。刚开始,也就是从新的用工制度正式执行起,大约有五六个月的时间内确实是按岗位拿工资,工作也较稳定,只是我们职工工资拿的比以前少,领导解释这只是暂时的,以后还能涨上去。但好景不长,在以后的时间里各方面都起了很大的变化,买断同未买断的工资奖金逐渐拉开差距,同在一岗位买断与不买断差距近一倍,基层干部工资是我们的几倍,公司主要领导工资是我们的十几倍,我们并不是嫉妒他们拿钱多,关键是悬殊太大了,同买断工龄时领导说法不一致,当时都有被领导欺骗的感觉。有几个同志考虑每个月就这四佰多元钱,自己还要解决路费、吃饭和医疗保险等开支,剩下的钱解决不了家庭生活问题,所以就自动离开单位到社会上找路子。接着一系列事情发生了,部分职工被单位领导以年龄大、不适应工作岗位为由分几次相继强行辞退,其中有一名职工找经理评理,结果在楼下被打。少部分职工承受不住单位领导刻意的刁难和微薄的收入,自动离开单位去社会上自谋职业,其实正中领导的意思。但事于愿违,从此就进入困境走入了灾难,我们离开单位的人想找个工作非常困难,其主要原因是我们年龄大,绝大多数单位特别是私有企业喜欢年轻的,我们这些大龄人统统靠边站,自己想干点什么,即没基础也没经验,由于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还需承担各方面的经济开支,生活压力已不堪重负,身体和精神状态大不如以前。自从我们买断以后和被单位辞退期间,单位又从地方上招了不少人,其实我们买断工龄前在编内的人数只有一佰多人,在那之前已从地方上招过两批的三产人员。由此看来,从始至终多的就是我们这些人,不把我们这些人搞走事不罢休,而且领导层的手段也非常高明。近年来,我们这些当年买断工龄的员工,终于明白一个问题,我们都被公司领导层给欺骗了,今天的结局可以说是领导层事先安排好的,是一个大骗局、大圈套。据听说,当年买断工龄的人数远远超过领导的预计(有指标),省公司对徐州公司和邳州支公司所做工作给予很大的褒奖,其实领导的成绩与所受到的褒奖,是我们被骗买断工龄丢掉正式工作换来的。 如今,党中央号召全国人民行动起来构建和谐社会,而中石化的领导们却以牺牲石油员工切身利益作为代价进行不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造成大多数员工失去心爱的工作,无生活保障,生活极度艰难。请问构建和谐社会从何而论,法律和政策的公正从何而来? 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任何单位不能以买断工龄的形式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职工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时至今日,党中央国务院一再重申:买断工龄是国家政策法规明令禁止的,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种种迹象表明,石油公司领导如此急切的欺骗胁迫职工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目的是为了尽有效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减员任务和指标,而且要超额完成,领导们真正的目的是好在上级公司领导面前邀功请赏,保官位、拿奖金,并且为以后升官发财铺平道路。所以就为了自身利益绞尽脑汁、不择手段,不惜牺牲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作为代价,打着改革改制的幌子以看似合法的形式采用哄、蒙、骗、吓等非法手段迫使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石油公司领导的所作所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政策法规,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合同法》条例,给我们员工的切身利益造成极大的伤害,侵犯了我们员工的合法权益,领导们的心太歹毒了,他们自认为做的天衣无缝,实际上是漏洞百出,虽然他们的阴谋诡计得逞了,但随着广大职工对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国家政策、法制不断完善,真相一定会大白于天下,相信党和国家一定不会抛弃我们。 近期,为了维护我们石油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再忍受中石化当权者赋予我们的屈辱,准备拿起法律的武器,并且接受社会,媒体和互联网的支持,齐心协力向石油公司的领导们讨回公道。我们要求恢复身份,享受平等工作待遇,要求弥补因石油公司决策失误违规操作造成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并且要求有责任的领导要承担相应责任。我们的决心很大,永不放弃,因为我们同所有的人一样,有父母、有孩子,一家老小要吃饭,要就医,我们要活命!主要理由是我们被欺骗了,事实上单位完全是以买断工龄的形式,采取诱导、欺诈、威胁等手段,违背职工的真实意愿,迫使我们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是严重违规违法形为,我们要求更正。希望中石化的领导能够尊重事实,换位思考,真正体谅我们员工的艰难处境,诚心诚意的考虑到我们员工的要求,纠正历史性错误,给我们一个合理答复。 江苏省邳州市石油支公司全体买断工龄的石油员工 二00七年十月二日 欺诈、胁迫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违犯党纪国法,工人阶级不应是企业改革的牺牲品。 我们要求:1、恢复原正式工身份,享受平等工作待遇,2、弥补因石油公司决策失误违规操作给员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3、解决生活上的经济压力,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本生活费等问题。 理由根据: 一、这次‘协解’的真正发起者是企业,整个‘协解’过程始终都是在企业领导层的控制之下进行的,而不是在双方预先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不能代表劳动者的主观愿望。 这次所谓‘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真正发起者是企业而不是我们职工,我们职工既没有这种意向,也没有这种必要,企业是我们职工赖以生存的家,我们又怎么会轻易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呢?企业发起这次‘协解’的原由是遵照上级公司指示进行劳动用工改制,在大小会议反复强调是根据中石化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并强调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要求企业上下必须认真执行,要求公司主要领导干部及特殊岗位之外所有在职原系统内正式职工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重新应聘上岗,采取同工同酬。领导们为了完成这项任务可以说煞费心机,开大会动员,多次开小会做思想工作,开职代会走形式,要求职工按照公司统一文本格式写‘自愿协解’申请书,规定职工到公司办理买断‘协解’手续的时间,警告职工如不买断就没有竞岗资格、就要被停班待岗,甚至以后面临下岗等等,操作这项工作的方法步骤完全是以公司领导单方规定要求为准,我们没有商讨选择的权利,最为重要的是在进行这项工作期间,企业领导为了尽快有效的完成上级领导下达工作任务,做了大量的带有欺诈、胁迫性的舆论误导宣传,引诱和迫使我们职工就范,使我们在无选择余地、被迫无奈的情况下在协议书上签字,当时我们没有看透领导们真正意图,听信了领导的鬼话,又处于万般无奈、别无选择(两其害选其轻)的情况下,违心的与单位办理了所谓的‘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结果是领导们的目的达到了,但我们这些上当买断职工被坑惨了。 二、‘买断工龄’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是国家法规、政策决不允许的做法。 1、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国家经贸委1998年7月10日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紧急通知》指出:“无论采取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不能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开大会进行动员,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压指标、定任务。”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早在1998年就明确指出: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而徐州石油分公司和邳州石油支公司对国家发出的紧急通知置之不理,违反国家法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继续执行企业单方单方制定的错误改革政策,违规违法操作,彻底否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和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 2、‘买断工龄’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何谓‘买断工龄’就是依照工龄作为计算单位,在经济上给予一次性补偿,同时解除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从而终止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实际上工龄只是用来计算职工所在单位工作时间长短,衡量员工在单位工作中的贡献程度,而不是随意用来交易的。国家《劳动法》明确规定工龄是不可买断,也就是说用工龄作为标准,给予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从此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正确的,是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终止)合同。 为了避免用人单位只使用劳动者的‘黄金年龄’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特别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规定中指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没有明确终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针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没有出现重大特殊情况(如企业破产解散、被外企并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直到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才可终止合同。 四、借改革之名进行劳动用工改制解除劳动合同既不符合法定程序,也不符合国家企业改革改制政策规范。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1998年国家劳动部就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通知中规定: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后,应当由变化后的用工主体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由于企业改制导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职工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重大问题,如集体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等,要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依此类推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应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变更用人单位的名称。 中石化下属各分支公司(包括邳州石油支公司),自2001年进行劳动用工改制之前就实行了一体化管理,属于全民所有制国企,于2001年之前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未上市的资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同属于中石化集团公司,自改制前到现在企业主体结构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只是在产业和组织结构上进行了调整,我们认为无论是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只要我们还在中石化企业范围内继续工作,即使是企业分立或者合并,也不应影响原劳动合同正常履行,又何况企业主体结构没有发生改变,只是企业的内部结构在某些方面进行调整, 那几年中央允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但我们邳州公司没有辅业,也不是编外三产人员。 邳州石油公司执行的劳动用工改制方法步骤,就是要求职工以买断工龄的形式先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改为劳务用工合同,所谓的劳务用工就是劳务派谴,劳务派遣是指由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需求,通过一系列专业方法招聘合格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新型用工形式。也就是劳务派遣机构招聘员工,但不使用员工;用人单位不招聘员工,但使用员工的一种招聘与用人相分离的用工模式。对于石油公司这一改制方案,我们查阅了很多关于国企改制方面的文件资料,没有找到国有企业改制可以以买断工龄的形式与职工解除原劳动合同改为劳务用工的文件规定。只是提到破产解散的国有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可以适当减员分流,既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又要妥善安置好下岗职工再次就业。而中石化是我国优良的大型国企,并非是中央、国务院所号召的为摆脱困境所要改革的那些亏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实施的改革对象,由此看来中石化在企业上下开展劳动用工改制完全就是错误,没有任何政策依据和法律依据。其真正目的就是减员,减员的目的就是为了增效。事实上企业的效益能否增长主要取决于企业决策人的管理水平和责任心,取决于是否能科学的利用各类资源,合理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奉献精神,杜绝大量的贪污浪费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向管理要效益””“开源节流”“挖潜增效”。 2001年之前国家有关部委为防止企业在改革改制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危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先后多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企业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在合理改革改制的基础上,要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通知中一再重申任何单位不可以以‘买断工龄’的形式与职工之间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不能压指标、定任务,更不能以强制措施迫使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1999年9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第二项第九点提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素质,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十二项第三段中提出:“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必须切实尊重职工的主人公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依法进行平等协商,认真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而邳州市石油支公司领导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一不是平等自愿,二没有同职工协商一致,三改制方案没有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也没有报请有关行政管理机构审批,所有条款都是公司单独决定,职工没有同单位商讨的权力,整个过程从始至终采用欺诈、威吓的手段,前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协解’人员一百三十多人,达总人数百分之九十,数量之大,速度之快,令人‘深思’,如此大规模的‘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不禁令人质疑? 五、邳州市石油支公司当时的经营状况不符合法定减员条件,减员增效被乱用。 邳州市石油支公司进行劳动用工改制其主要目的是配合中石化集团公司及省石油公司下达的重组改制、减员增效工作的顺利开展,尽快有效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减员任务和指标,而且要超额完成,从而巩固自身权力地位,增加自身经济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指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以同等条件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石化江苏邳州石油支公司既不是濒临破产,又不是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是效益极佳的一家国有企业,人员也不算多,当时邳州公司系统内人员才一百多,因岗位需要先后从地方聘用了近二百人员来补充,这种情况再去减员太矛盾了。再者说减员就能增效吗?我们认为减员不一定会增效,增效也不一定要减员。石油公司的领导为了完成减员指标打着‘改革改制’、‘有偿协解’的幌子,以买断工龄的形式采取哄、蒙、骗、吓等方式迫使我们在解除合同协议书上签字,与单位解除原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中石化下属分支公司所作所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政策法规,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我们员工的切身利益造成极大的伤害,侵犯了我们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企业和用人单位采用误导、欺诈、强迫手段迫使劳动者违背真实的意思作出的民事行为属无效,当事人有要求撤消的权利。邳州市石油支公司如何采用误导、欺诈、强迫手段迫劳动者劳动者违背真实的意思作出的民事行为,有以下理由和依据。 1、误导:在要求职工买断工龄解除原劳动合同动员大会上和进行实施工作期间,曾多次说明买断工龄的好处,如说:“其实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以后买断的补偿只会比这次少绝不会比这次多。企业改制后,工资不会再与工龄挂钩,而是按岗位定工资,无论是买断还是不买断都是一个样。即使是买断了照样可以反聘上岗,并且会优先录用,包括我们当领导的和大家一样也是采用聘用制,买断工龄后会重新反聘回来继续工作,到时候工资也不会比现在少多少,买断(在岗员工)和没买断的工资待遇是同工同酬,福利待遇也不会改变”;“你们好好算一算,按照你们的工龄补偿可以一次拿到五、六万元,又能被反聘回来继续工作,工资也不会比现在少多少,福利待遇还跟以前一样,即使以后不干了,拿着这些钱到社会上干点什么也不成问题。如果这次不买断,在以后工作中谁都难免要犯错误,到时被下岗或开除了,很可能没有这些补偿款。” 2、欺诈:邳州市石油支公司在要求职工买断工龄动员大会上向我们解释,这次全中石化进行劳动用工改制是按照中石化集团总公司统一部署和要求的,是在落实国家改革政策。在那次公司作买断工龄动员工作开始到办理原劳动合同解除手续,我们买断职工始终没有见到中石化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关于企业劳动用工改制要求职工买断的文件,直到2007年12月底我们设法得到当年中石化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关于劳动用工改制和其它有关改制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从文件中我们惊奇的发现我们邳州市石油公司在职原系统内员工有90%不属于中石化集团公司和省公司所规范的用工改制身份置换对象,中石化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减员计划是从2001年至2005年争取减员20%(含自然减员),并且要求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而我们邳州市石油公司的领导却隐瞒文件、急功近利搞一刀切,违反规定采用非法及卑劣手段一月内买断员工人数占公司在编总人数90%。关于政策面我们查阅了大量关于国家企业改革改制方面的文件,结果没有找到与邳州市石油支公司这次改制方案相适应或相匹配文件资料,国家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只是要求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减员也有针对性,并不是邳州市石油公司搞一刀切,该减不减,不该减乱减。公司在要求职工买断工龄动员大会上和进行实施工作期间,曾多次向职工承诺:“买断工龄后会重新反聘回来继续工作,并且会优先录用,只要在工作中没有严重问题,就可以保证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工资待遇是同工同酬,福利待遇也不会改变……”结果是部分人员被强行辞退,买断(在岗员工)和没买断的工资待遇、福利待遇都不一样,少部分买断员工承受不住领导干部刻意刁难和微薄的收入,无奈的情况下只能选择自动离开单位,到社会上自谋职业。 3、胁迫:分公司书记在动员大会上说:“如果这次没有买断,以后该下岗的照样下岗,到那时再想买断也许不给买了”,邳州市石油公司领导在实施职工买断工龄工作期间,曾经说:“这次省公司及分公司对买断工龄的工作态度非常坚决,根据国企改革和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必需买断工龄,大家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要求加油站站长要先买断,否则就待岗”;“要求职工尽快来公司办理手续并规定期限,超过期限不来公司办手续要停班、待岗”;“如果谁最后不买断,以后如果有下岗指标就让他先下岗,到时候别后悔”。在职代会上公司领导说“通过不通过工作都要按计划正常进行”。不愿买的员工,多次被公司领导专门召集开会,并说:“如果不买断就要先待岗。”还有一些人不签,公司安排人往各家打电话说:“如果不买断,就没有资格竞岗,以后不要后悔”,最后有十几位职工坚持不买,被公司领导视为拒不配公司工作为由被停班待岗。 我国《劳动法》和《合同法》有关条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无论是订立合同还是解除合同,单位有向劳动者明确告知、解释的责任,应当给予职工自主选择的权利。而单位不但没有告知、解释,并且对其内容、过程的合法性故意进行隐瞒,在操作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带有欺诈、胁迫性的舆论误导宣传工作,控制职工的意识形态,故意施加压力,诱使、胁迫我们这些善良朴实的职工作出错误的判断和错误的选择。石油公司为了以后便于推卸责任,在与我们办理‘协解’手续之前要求职工写份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并且要求职工按照公司下发的统一文本格式书写‘自愿协解’申请书,还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特意写上‘本人自愿提出’六个字,还美其名曰:“协解合同是规范的,是职工自愿提出的”。由此可以证明单位预先已经设置了陷阱,利用职工不太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以近似合法的形式和程序从而来达到非法的目的。 总结以上六点事实和理由可以充分证明邳州石油支公司不但违背了国家的改革方针政策,而且严重违犯国家的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五十二条,《民法》第五十八条,以及关于办理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格式条款、操作程序相关规定,单位与我们职工办理的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手续应属无效。按《合同法》第五十四条、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民法》第五十九条,结合《劳动法》第十八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们有权利请求撤销单位与我们职工2001年6月25日办理的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手续;要求单位恢复并继续履行与我们1995年6月10日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江苏省邳州市石油支公司全体买断工龄的石油员工 [二00七年十月八日稿] 政策和法律依据: 一、1999年9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第二项第九点提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素质,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十二项第三段中提出:“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必须切实尊重职工的主人公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依法进行平等协商,认真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1998年国家劳动部就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通知中规定: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后,应当由变化后的用工主体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由于企业改制导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职工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重大问题,如集体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等,要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6月9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 四、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早在1998年就明确指出: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 五、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子以纠正。 六、国家经贸委1998年7月10日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紧急通知》指出:“无论采取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不能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开大会进行动员,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压指标、定任务。” 七、1998年8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指出:“国有企业改制方式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能强迫命令。对大多数职工抵制和反对的方案,不能依据少数领导意图强制推行。 八、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依此类推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应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变更用人单位的名称。 十、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规定中指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没有明确终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针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没有出现重大特殊情况(如企业破产解散、被外企并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直到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才可终止合同。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指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十三、《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指出:“一方以欺诈、强迫手段迫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当事人有要求撤消的权利。” 十五、《民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第五十九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明显失去公平的行为有权请求撤销。” 十六、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合同法》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民法》第五十九条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欺诈: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胁迫:(1)是指以将来引起不法损害或者以直接施加不法损害相威胁,致使对方陷入恐惧而作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的。(2)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一给法人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威胁利诱:用软硬兼施的手段,企图使人屈服。 重大误解: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包括两种:一是当事人实施合法的行为掩盖非法目的的目的;二是当事人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以掩盖其内容的合法性。 买断工龄的概念: 所谓“买断工龄”,是指职工对企业在改制中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个通俗说法。正确的表述应该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至于按什么样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国家是这样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企业合并或分立后原企业的合同怎样履行? 《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因当事主体发生合并或分立发生实质影响。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通常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这两种情形。企业分立则是指一个企业分立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通常包括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情形。 企业合并或分立后,原企业的债权债务转移,属于法定转移,因而不须取得相对人的同意,依合并或分立的通知或者公告发生效力。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单独通知,也可以是公告通知。公告通知的,应当保证在一般情况下能为相对人所知悉。通知到达相对人或者公告期满,原债权债务即移转于合并或者分立后的新企业,该企业成为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享有一切债权,承担一切债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依此类推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应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变更用人单位的名称。 徐州石油分公司: 近年来,我们通过学习国家《劳动法》《合同法》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徐州石油分公司和邳州石油支公司在2001年《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工作期间,为了超额完成减员指标,利用广大员工对国家政策、法规和《劳动法》《合同法》不甚了解,改制方案一没有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二没有报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三没有同职工协商一致,而是以买断工龄的形式,采取误导、欺诈、威胁等非法手段,迫使我们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解除了原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致使我们石油员工的身份和命运发生了彻底的变化,给我们员工切身利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分公司和邳州支公司所做的一切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侵犯了石油员工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我们石油员工的合法权益,我们有以下理由和要求。 理由: 一、这次‘协解’的真正发起者是企业,整个‘协解’过程始终都是在企业领导层的控制之下进行的,而不是在双方预先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不能代表劳动者的主观愿望。 二、‘买断工龄’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是国家法规、政策决不允许的做法。 三、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终止)合同。 四、借改革之名进行劳动用工改制解除劳动合同既不符合法定程序,也不符合国家企业改革改制政策规范。 五、邳州市石油支公司当时的经营状况不符合法定减员条件,减员增效被乱用。。 六、企业和用人单位采用误导、欺诈、强迫手段迫使劳动者违背真实的意思作出的民事行为属无效,当事人有要求撤消的权利。 要求: 一、恢复身份,享受平等工作待遇。 二、弥补因石油公司决策失误违规操作给员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 三、解决生活上的经济压力,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本生活费等问题。 请分公司领导尊重事实,换位思考,真心实意的体谅我们员工艰难处境,在相应时间内(2001买断工龄从动员至签字只用了不到20天时间)给我们一个准确答复。 江苏省邳州市石油支公司全体买断工龄的石油员工 二00七年十月八日 江苏省石油分公司: 我们对于徐州市石油分公司给予的答复意见表示不服。 一、徐州市石油分公司在歪曲事实真相,继续发挥强权政策,没有以正确的态度反省2001年企业改制期间所犯下的错误。 二、《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中没有要求企业改制必须‘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 三、所谓的‘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领导没有同职工协商一致,不是职工个人自愿,是单位先提出并采用误导、欺诈、威胁等手段,迫使我们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 四、邳州市石油公司是一家经济效益很好的企业,没有减员的必要。石油公司违背了企业改制的基本原则。 五、2001年国家有关部委为防止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随意制定政策,违反原则损害职工合法权益,曾多次向企业发出过紧急通知。 徐州石油分公司在答复意见中提到,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劳动法》第二十四条和有关政策规定操作的。 我们阅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在文件中没有找到中共中央关于企业改制必须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指导意见。在第二项第九点提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素质,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十二项第三段中提出:“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必须切实尊重职工的主人公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依法进行平等协商,认真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请问石油公司领导你们做到了吗? 徐州石油分公司在答复意见中提到‘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是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操作的,是按照职工个人自愿协商一致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来实施的,这样的解释纯粹是在撒谎。按《劳动法》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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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刘凤林 | IP地址: 221.205.30.* | 2007/03/15, 21:20
关于 ""买断工龄"是违法的"提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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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126.159.* | 2007/03/26, 20:19
要求对中国工商银行在劳动制度中违宪特定问题的调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 是保护劳动者的法律,但实施起来给劳动者带来了灾难,我们原是国家干部,在工行干了10年以上却要签短期劳动合同,劳动在中国工商银行成了恩赐,工行却想裁人就裁人,员工没有任何劳动保障,固定工向合同制转制不能侵犯和改掉员工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即与中国工商银行改成短期劳动合同关系, 中国工商银行不能成为实施的特区,负有劳动监察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不受理,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为最基本职责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充聋作哑,没有与中消协一样对垄断行业做法及霸王合同和条款进行点评,只好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求助,要求依、的规定, 对中国工商银行应当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签订, 违反法定程序采取终止劳动合同的办法,强制推行“***工龄” 剥夺劳动权裁减老职工等, 在劳动制度中违宪特定问题的调查,并予以追究违宪责任,以监督制止中国工商银行侵害劳动者权益做法的蔓延(至今还与十年工龄以上老职工一年一签劳动合同),乃至建行中行及整个金融系统严重违反劳动法行为纠正重要意义(各行做法雷同)。 首先中国工商银行文件违反严重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的,分别签订5年期或1年期及以下期限劳动合同,(1)5年期------在工商银行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员工。”, 第10条规定“转制中, 统入劳资统计报表的员工(含试用期满的各类毕业生)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拒签的, 视同自动离职。”,《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办法》的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员工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限1个月时间调离,逾期的按自动离职办理。”,《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自谋职业管理办法》(工银发[2002]109号)文件, 即中国工商银行实行自谋职业也违反了国务院《关于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的有关通知》及劳动部等《关于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生产自救和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两个的文件(即自谋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严格控制适用的规定,工商银行即不是破产企业又不是困难企业(亏损或停产企业中连续六个月以上收入达不到最低工资水平的职工),不能实施自谋职业政策,更不能任意扩大适用或强制推行“***工龄”或其它变相办法裁减老职工。其实行自谋职业也没有法律及政策依据,整个系统行业的自谋职业***工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从2000年开始实施“***工龄”政策, 2002年就停止***问题。中国工商银行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变相解除劳动合同、胁迫威逼员工自谋职业***工龄裁减老职工违反《劳动法》。 其次各地员工与中国工商银行的诉讼风起云涌败诉率高,法院对工总行违法文件均予以否定。 事实上工行己成了中国的沃尔玛, 中国工商银行利用劳动合同制度来控制盘剥员工,以致各地员工的诉讼风起云涌,著名有批复即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一他字第2号答复:“-----《劳动法》第20条第2款------”。2002年10月23日湖北省十堰市中院对终审判决认为:中国工商银行文件与《劳动法》规定相悖, 中国工商银行与王萍等人签订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再次通过打官司仅是极少数人, 更多员工是选择***,工行员工***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头痛之事, 应当从源头即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解决纠正 从1998年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到至今无人监督,将多少人裁了减了,媒体称利用劳动合同制度这几年来裁占四分之一,多少人流泪下岗,大多为4050老职工。也严重危及社会和谐和整个工商银行系统几十万职工劳动者队伍稳定。通过打官司仅是极少数人,更多员工是选择***, 而且各工行分支机构依工总行违法文件制定更加细化有关规定, 背离更严重,工行员工***成为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头痛之事, 工行员工为劳动权益到工会***也较多,应当从源头即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解决纠正。 望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中国工商银行在劳动制度中违宪特定问题的调查,召开委员长会议组成调查委员会,对违法违宪的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银发[2002]109号)《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自谋职业管理办法》(即***工龄)、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银发[1998]76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意见》、《中国工商银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等文件予以审查,对其推行和实施“***工龄”或变相办法裁减老职工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以维护宪法的尊严,监督宪法的实施,使一切违宪行为予以追究。 此致 工行***工龄者
对中国工商银行在劳动制度中违宪特定问题的调查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77.49.* | 2007/12/10, 13:19
望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中国工商银行在劳动制度中违宪特定问题的调查,召开委员长会议组成调查委员会,对违法违宪的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银发[2002]109号)《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自谋职业管理办法》(即***工龄)、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银发[1998]76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意见》、《中国工商银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等文件予以审查,对其推行和实施“***工龄”或变相办法裁减老职工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以维护宪法的尊严,监督宪法的实施,使一切违宪行为予以追究。 此致
何时能还我们个公道?!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8.78.105.* | 2007/12/27, 20:08
俺是被欺骗误导的工行工龄买断员工,我们这群被遗弃的人还有没有希望啊?大家联合起来行动吧 QQ :45046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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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37.35.* | 2007/04/12, 16:47
这样老说什么用,问题得不到实质的解决。 我们姑且不说,现在给不给我们提供保障一事。当初买断工龄一事,打做支持国企改革,隐瞒国家政策,纯属误到职工。 我觉得我们应该有组织的、有计划的进行上访。找中央,这样才能把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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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81.198.* | 2007/06/03, 19:55
我看只有找个美国律师来中国为买断职工打官司。
强制买断没饭吃,提前离岗钱不断! [回复]
访客:真正的共产党员 | IP地址: 60.2.179.* | 2007/07/18, 01:51
2005年唐山市滦南县强制将工人买断!把辛辛苦苦为党为社会为企业拼搏一辈子的工人阶级用几个小钱(分五年付给)轰出了“家”门!含着眼泪回到家中,一家人以后怎麼生活?孩子上学没钱怎麼办?看病又拿不出钱来!无奈买个电三轮挣几块维持生活!但“综合执法”追地他们东躲西藏!一但逮住,就把车扣留,只要交五百元罚款,车就给你,下次再逮住,还是五百,只要车上拉的是人就扣!拉自己媳妇也要有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哪有拉车还要带结婚证的?连儿子开电三轮带八十多岁老母亲到医院看病半路也被他们把车扣走!老百姓看见大盖帽就跑这种局面不好,电三轮可规范一下,每月或每年交多少费用,培训挂牌上岗,一是规范了目前交通混乱局面,二是给了买断工人的生活出路。行政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工资照发,服装照领,有的还反聘,再领一份工资,这些钱是哪来的?是农民工人辛辛苦苦干出来地!而买断工人就不是人吗?工人创造了上千万元的资产,几十万就给了企业一把手,名曰:资不抵债,尤其是县办集体企业,每个工人都有份!也不经职代会讨论,神不知鬼不觉,突然通知让签字买断!名曰:“这是县里让强制买断地!”。县里假装按排40,50下岗工人,只给4-5百元,饿不死你就行。他把你强制买断,让你没饭吃!反过来又把你按排,你还要感激他的大恩大德!企业的家产十几年前开始产品三分之二不上帐,一把手是为了逃税和与会计私分,长时期少给或不给工人开支,大造企业赔钱的声势,众所周知,产品利润相当高,只到买断前十几年,几个大仓库都满着订活源源不断,基本上几个大车天天送货,资不抵债纯属谎言!我们广大工人阶级坚信,胡总书记和温总理会解救我们工人的!会把贪官恶霸一伙一伙地消灭掉!等这吧!工人阶级团结起来!中国共产党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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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02.136.213.* | 2008/06/19, 13:13
你简直是扯淡!直说吧,还立什么牌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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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2.* | 2007/12/23, 12:53
1998铁劳卫[15]号文件下发以来 98年6月至今 太原铁路借着"减员.增效"自谋职业之名 实际上为职工办理的是'买断工龄' 因为.从办理之日起 就终止了所谓'自谋职业'人员的社会养老关系 及其他所有一切关糸 只是 没花多少钱 就把职工的工龄'买断'啦 其他局有没有就不知道啦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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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02.136.213.* | 2008/06/19, 13:11
你简直是语无伦次,还立什么牌坊啊!
北京铁路局大同分局有买断地500多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30.224.* | 2008/07/30, 15:57
北京铁路局大同分局有买断500多人现在正在上 访
他们现在怎么联系,生活的都十分艰难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30.224.* | 2008/09/04, 11:26
请大家多多联系,争取大家的权益得到维护,让工作得以恢复
“买段工龄”实质上就是对工人的欺压 [回复]
访客:访客 笑脸 | IP地址: 60.16.100.* | 2008/09/19, 11:45
我们单位在2006年就是这样买断的 .职工感到不公平.违法.有意见 。连续上访三年之久。没有任何部门和领导给我们做主。与此同时。经过我们的努力发现,我们主管局局长及厂长会计在买段过程中存在着大量侵吞问题.有腐败和违法现象。我们依法向相关部门举报。可到处都是官官相互推委,百姓维护合法权益难 反腐更是渺茫的事了 为法律在一旁悲泣,国家要进步 科学要发展.有贪官恶霸侵吐国有资产和百姓血汗.中国前途不就败在他们的手中了吗? 我们的党和政府有全国人民做你们的坚强后盾。一定铲除腐败这个毒瘤。腐败不除,人民不得安宁
他们现在怎么联系,生活的都十分艰难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30.224.* | 2008/09/04, 11:26
请大家多多联系,争取大家的权益得到维护,让工作得以恢复
怎么联系啊?我是大同铁路的工人,被骗买断了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30.224.* | 2008/09/04, 11:37
怎么联系啊,我的电话是13835204448,王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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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41.255.* | 2008/10/18, 20:07
我夫罗发科1952年出生.于2008年8月25日去世.生前是株洲金虹实业公司即原株洲市湘天桥蔬菜店2004年买断的4050协保人员.我因有冠心病.高血压....等病.又没工作.没劳动能力.刚满55岁.金虹公司克扣我夫住房补贴几年不给.如今人死啦还克扣丧葬等费用.天理何在.共产党何在.陈君文何在........协保人员在协保期间死亡的,其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属救济费等按苏劳社险[2001]20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际结余金额可依法继承。--------株洲石峰区荷花村民周应兰.泣告党和政府........1387333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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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37.182.* | 2009/01/20, 08:21
北京铁路局原临汾分局有400多人,我们要联合起来去上访,要回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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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03.77.* | 2008/01/05, 17:44
辽宁抚顺矿业集团下岗买段职工心在流血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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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41.100.* | 2008/01/06, 23:58
给姜建清董事长的新年献辞 尊敬的姜董事长,您好,岁末年初,辞旧迎新,大江南北,万里飞雪,润泽丰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您运筹帷幄,带领全行上下,锐利改革,取得了超常的业绩;在新年伊始,您指点江山,谋划宏图大志,有着金融家,政治家,工行领袖的风范。在全行上下共庆工行效益提高,全员收入翻倍增加的一片赞美声中,在您北京温暖的大厦里,您曾否想到一代为工行改革让路,为工行献出青春,为工行做出贡献的十多万买断工龄的员工,在寒风刺骨中,在冰天雪地里,在饥寒交迫中,还在瑟瑟打颤,沿门乞职,到处流浪。他们、他们都是您的员工,您的部下呀! 尊敬的姜董事长,您作为工商银行的行业领袖,您连为工行做出贡献的一代员工都不要了,强迫他们买断工龄,生活无着落。您心安理得吗? 假如父母有两个孩子,大孩子聪明伶俐,小孩子是个傻子,难道父母就不要傻儿了吗?就应当把傻儿卡死吗? 再如一对父母辛辛苦苦哺育孩子,孩子长大成人有能力后,就不要他的父母了。您说这个孩子还算人吗? 按照你的做法,伟大领袖毛主席、邓小平革命成功后,把为革命作过贡献的一代革命者,都下岗了吗?都让他们回家了吗? 姜董事长,您有领袖的胸襟吗?你是一个工行的领袖吗?您配做工行的领袖吗? 尊敬的姜董事长,您作为一个金融家,为了工行上市、为了工行改革,不惜强迫员工买断工龄,使他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狡辩说:“你们是自愿的”。难道整体撤行,强迫员工整体买断,这是他们自愿的吗?难道他们自愿成为无业游民吗?您连强迫员工买断工龄这个事实都不承认,您能是一个讲信用的人吗?您能是一个经营信用的金融家吗?您能是一个好领袖吗? 尊敬的姜董事长,您作为一个政治家,您不惜剥夺十三万员工的劳动权利,扼杀生命,换取工行暂时的繁荣。您只有自私、没有宽厚,只有强权、没有民主,只有牺牲、没有生命。您怎能不忧虑您的属下的劳动权利,您怎能不顾及您的庶民的生存能力,您怎能不顾惜您的子民的生命价值。您能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吗?您能是一个领袖吗?您能是一个金融家吗? 工商银行背负着自建国50多年来原人民银行给工商企业贷款的沉重包袱,它先是政府的出纳部门,后又转变为政策性银行,“入关”前又转变为商业银行。请问那一笔贷款不是政府和你们当领导的批准的贷款,才形成了呆账、呆滞贷款?才导致了工的效益不好,难道这些都是基层员工的罪过吗?试问基层员工有决定贷款的权利吗? 诚然,基层员工根本没有这个权力。工行的效益不好是历史原因造成的,这是众所周知的。把这些罪过和责任强加于基层员工的头上,强迫他们买断工龄,让他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这合理吗? 工行买断工龄的员工,几年来,贫困潦倒,生活极其凄凉。离婚的离婚、自杀的自杀、留下了多少个凄凄惨惨的老人整日以泪洗面,留下了多少个生活无助的小儿到处流浪,有多少个家庭被您毁灭,有多少条人命被您扼杀,多少个买断工龄职工的后代因此而代代受苦受难。 尊敬的姜董事长,您是否知道?买断工龄的员工从全国各地冲破重重阻力,一批一批的上京找您,他们是因为生活所困,逼迫无赖呀!他们来北京不是闹北京、闹中央、闹您呀!而是来乞求您。而您不但不理不采,却多少次动用警察把他们驱赶、抓获、拘留、甚至坐牢。他们何罪之有?他们没有罪呀!他们只不过是找您要回他们的工作权利,要回他们的岗位,要份工作干,要碗饭吃,好让他们养家糊口、延续生命、续传香火呀! 工行买断工龄的员工大都是80年代参加工作的,在银行学的就是点钞、记账、打算盘,没有其它技能,这是工行造就了他们这一代人这样的技能。他们如今都四五十岁了, 您把他们推向社会,他们就像失去组织的地下党,到处求职, 到处碰壁,到处流浪,却无人聘用。试问姜董事长,工商银行给他们传受过养猪、养鸡、种地、开机器的技术没有?从来没有,他们学的是银行,干的是银行,会的是银行。作为造就这批无技之人的工商银行从来没有给他们提供过再就业的技术培训。他们都快五十岁了,知识已经定型了,离开他们熟悉的、热爱的、赖以生存的行业和岗位,他们能干什么?他们应该干什么?他们只能捡破烂呀姜董事长!但捡破烂也有地域之分,也有地盘,不是人人都能捡的呀!姜董事长,您为这批人做了什么,工行为这批人做了什么,理应做什么。 尊敬的姜董事长,被您一声令下强迫买断工龄的员工在社会上,说是下岗职工,却得不到政府和社会的承认,说是农民却没有土地,他们是什么呀?您们是人,他们还是人吗?他们还是中国公民吗? 下岗职工:有政府给予免费再就业培训,给予安置工作,给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民:有土地种,能够解决吃饭问题,政府还给予粮食补贴,给予医疗保险和子女免费义务教育。而工行买断工龄的职工呢?没有人管, 没有人问,找不动工行,找不动政府,成了无人理睬的流浪儿, 流浪女。没有政治权利,没有劳动权利,没有生存权利,自生自灭,这公平吗,这和谐吗,难道这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特色吗——一部分人活,一部分人死。 天苍苍,野茫茫,不知那里是疆场。他们愿用自己的生命为全家老老少少换取生存的食粮。这是他们经常说的,也是他们不惜生命为换取家人的生存唯一能够做的。 尊敬的姜董事长,您听到了吗?您看到了吗?难道这是胡总书记、温总理所希望的吗?姜董事长,您都做了些什么呀? 尊敬的姜董事长,人活着,不光是为自己活着,应当是为周围的人活着,为社会活着。如果您需要地球,大家都把地球让给您,您又能怎么样呢?西特勒不是想独占地球吗?结果是自杀身亡。何必呢! 尊敬的姜董事长,您连十多万为工行作出贡献的四五十岁的人都不要了,迫使他们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流浪街头,不知道您是在为谁活着?您需要什么? 尊敬的姜董事长,您知道吗,死了的和没死的十三万买断工龄的工行员工及他们家的老老少少几十万人,每天都在惦记着您,乞求着您能让他们活着! 尊敬的姜董事长,领袖之所以为领袖,是有他们的伟大之举的。 毛主席之所以在全国人民心目中根深蒂固的伟大,是因为他让广大贫苦大众人人有饭吃。邓小平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发展了中国经济。而作为工行领袖的您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要了……。 尊敬的姜董事长,我们期望着您能像一个真真正正的金融家一样,能像一个真真正正的领袖一样,能像一个真真正正的政治家一样,胸怀坦荡,为工行活着,为工行买断工龄的职工活着,为民活着,为社会活着。做一个有善心,有良心,有责任心,有社会公德心的工行领袖。一个真正的金融家,一个真正的行业领袖,一个真正的政治家。 二00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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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57.44.* | 2008/01/11, 20:36
我们所有在工行被骗买断的兄弟姐妹们要团结一心、齐心协力,共同寻找一个能维护我们权利的正确路子,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只要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不管遇到多些艰难险阻,我们被工行诱骗、恐吓买断的问题是最终能解决的,08年元月六日上午9点,我们山东省菏泽市的所有被骗买断员工在菏泽市冀鲁豫纪念馆门前进行大规模集会,研究和制定了去省行、总行乃至国家有关部门的上访计划和时间安排,着重强调了要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虽然我们多次上访维权不成,但这次集会后大家仍然信心十足,上访决心很大。其他省市的各专业银行兄弟姐妹如给我联系请加我QQ:462141343 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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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34.* | 2008/01/12, 22:17
支援,支持,坚决支持《给姜建清董事长的新年献辞》发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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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7.* | 2008/01/18, 18:33
我是云南工行买断工龄的职工。我是80年代参加工作的。现以是46岁了还去打工。工行的改革是女的去三陪就可以当经理了。
悲剧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178.194.* | 2008/01/22, 20:28
甘肃省一工行买断人员,2008年1月20日集体上访维权时跳楼身亡,此事件引起省内各界的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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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19.130.* | 2008/03/21, 22:17
不要做无谓的死,要死就要死的轰轰烈烈,抱炸药包去炸,从分行大楼跳下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是这么争取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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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178.130.* | 2008/01/24, 12:05
甘肃省一工行买断人员,2008年1月20日集体上访维权时跳楼身亡,这是武威的一个买断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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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7.* | 2008/01/25, 18:27
断 痕 让希望坚定信念,虽然维权经历充满辛酸,但云雾怎么能遮住蓝天! 十数载,我们勤奋于工行第一线,工行之花,我们用青春浇灌;工行大厦,我们用热血添砖;工行的今天,有我们昨日无私的奉献;工行的硕果,凝结着我们生命的黄金时段! 可如今,我们的辛劳被一笔勾销,一腔热血付诸东流! “自谋职业”,为裁员披上了华丽的外衣;“政策性减员”,蒙蔽了我们的双眼;长官们的误导欺瞒;让我们迷失茫然,东西难辩。 是工行,剥夺了我们工作的权利,让我们漂泊大江南北! 有的为求生存,远离故土亲人;有的丢下曾经的优越,挣扎在陌生世界;有的为维护权利身陷囹圄;有的因难以承受失业和失意,在绝望中轻生。 曾经优秀的我们,转瞬间成了无助游民。求生 ,看不见希望;谋职, 岁月不饶人。为求生存,我们放下自尊,然而,众多岗位,却难觅维生的一席。工行的谎言,欺骗了我们纯真;工行的所作所为,侵害了我们的权益。 而今,和煦的阳光,照耀我们的天空,愿维权的呼声更加激昂! “正视历史,履行责任”,是工行的义务; “还我公道”“我们要生存”,是十三万失业者的心声。 让我们心手相牵,执着心中的信念,齐心协力奋勇向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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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16.138.* | 2008/01/28, 16:16
支持下岗工行买断人员的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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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6.* | 2008/01/29, 18:14
减员,减员,减员! 我们的队伍像豺狼,脚踩在老职工头上,背负着贪婪的欲望,我们是一支贪得无厌的力量。我们是阴险奸诈的一帮,干的是欺诈剥夺的勾当;心狠手辣,从无诚信,坑蒙拐骗,直到把老职工骗光赶光!道德败坏的旗帜高高飘扬! 听:风在呼啸,狼在叫; 听:减员的叫声多响亮; 豺狼们张牙舞爪扑向老职工们。打分、待岗、消卡、做客户经理我们有数不尽的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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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01.140.* | 2008/03/10, 23:19
我们支持工行买断的员工,坚持到底,讨回公道,不惜抛头颅,撒热血,人活一生要的是骨气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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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6.* | 2008/01/29, 18:16
曾几何时,我曾以你为荣, 曾几何时,我为你充满希望, 回首往事,我为你黯然神伤, 展望明天,我不敢太多幻想。 是你,培养了我,让我接触社会, 是你,煅炼了我,让我明白社会, 是你,打击了我,让我看清社会。 啊,我心爱的工行, 无论昨天、今天和明天, 我依然深深的爱着你, 准备着为你奉献自己的青春与生命。 然而, 你却婉如清末的中国, 你在沉睡, 你的力量在沉睡中流失, 你在让爱你的工行人心碎。 该醒醒了, 我心爱的工行, 该醒醒了, 风雨中的工行。 工行,我的爱 我为你付出了青春,付出了健康,付出了全部的爱。 我全心身地呵护你,牺牲了我的健康。 在我的步伐变得蹒跚时,你嫌弃了我,我的心好难过! 工行,我的爱 你在我的脑海里越来越迷茫,看不清你真实的面庞。 我徘徊在你的门旁,一脚在门里,一脚在门外, 去时容易留时难,留时容易去亦难!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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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6.* | 2008/01/31, 18:42
沁园春 裁 银行风光 千点撤并 万人裁掉 望一线职工 惟余惶惶 各行上下 士气顿消 工资降低 福利减少 奖金更是甭想搞 回到家 在老婆面前 直不起腰 惜多年元老 工作不保 年轻新秀 孤单无靠 一代天娇 各级领导 只为上市争功高 俱往矣 数精英人物 还剩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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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3.54.199.* | 2008/02/01, 18:12
工行河南南阳信阳买断的请联系13938358728QQ45437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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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166.16.* | 2008/02/02, 10:11
“给姜建清董事长的新年献辞”及“沁园春”的大哥(姐): 您真是太有才了,我爱您!我作为一个断友,全身心地加入“讨公道”的“造反”大军。 向前!向前!向前!向前!向前!向前!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农村包围城市!城市包围北京! 我们一定成功!我们一定成功!我们一定成功!我们一定成功! 一断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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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01.140.* | 2008/03/10, 23:24
拿起武器要斗争到底,让买断者彻底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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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5.* | 2008/02/02, 17:48
工行写真 想要发展,只有当官 不然买断,早点走远 副科以上,不会裁员 今年五千,明年减半 大本博研,无此条件 不裁我等,也有怨言: 工资一样,并没多点 教育成本,谁来买单? 业务骨干,早已走完 余下人等,老弱病残 企业发展,重任在肩 单靠我等,也能玩转? 基层一线,更是凄惨:人员减半,忙得乱转 过了今天,不知明天 继续裁员,排名靠前 食不甘味,夜不成眠 银行饭碗,不太好端 想要买断,心有不甘 上了年纪,谁会请俺? 自己创业,难上加难 硬着头皮,再干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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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57.48.* | 2008/02/03, 09:56
请问姜建清你认识为人民服务这五个字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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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34.33.* | 2008/02/03, 10:56
不在工行干过,是没有这样的亲身体会的.说的太真实了.
问苍天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3.129.157.* | 2008/02/03, 15:43
金融 石化系统杀戮员工上百万之众,这种灭绝人性的通天大案在当时中央不可能不知道,因此我想问问苍天,这还是我们的国家吗?在还是民主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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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66.108.* | 2008/07/03, 21:27
对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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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6.156.* | 2008/02/18, 13:09
工人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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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6.156.* | 2008/02/18, 13:11
大家团结起来,分天地,暴动,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
想念伟大领袖毛主席 [回复]
访客:悲愤者 | IP地址: 221.173.192.* | 2008/02/25, 03:55
看了上面的文章,我们的眼泪止不住地流啊流,我们是孔孟之乡的工行断友,首先,我们代表工行1000多员断友,向全国的工行断友道一声问候:被迫买断的兄弟姐妹们,在这命运多舛的岁月,大家一定要保重身体啊,保重生命啊,即便是我们没有了工作,没有了赖以生存的收入,成为了纯粹的无产阶级,我们的生命依然是宝贵的。我们可以去流浪,去拾荒,去受尽人间的屈辱,但我们不可以为那没有人性丧尽天良的工行豺狼阶层,去牺牲我们宝贵的生命啊! 此时,我们最最想念的人,就是伟大领袖毛主席,如果他老人家还键在,我们能买断吗?我们会流浪吗?我们会挨冻受饿吗?如果有一块饼,他老人家也会分给全国的老百姓。 我们家乡1000多名买断员工,目前的年龄大都在五十岁左右,按说这个年龄应当是享受天伦之乐之时,但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四处打工,到处流浪,可是我们没有一技之长,为了挣一碗吃,许多断友背井离乡,很多家庭因没有了赖以生存收入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还有一些断友得了重病无钱医治,只有等死,有谁会相信这就是发生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今天的事情,一条减员增效政策,就是一部十几万工行买断员工的血泪史啊。 曾几何时,我们青春少年,为了实现理想来到工行,从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到为工行无私奉献一生,有的人在单调乏味的岗位上一干就是几十多年,从青春年少到白发苍苍,虽然一生也没有学到什么技术,可我们无怨无悔,因为工行是我们的家,我们热爱工行,我们以工行为荣。时过景迁风云变幻,工行的改革把我们这些人推到了风口浪尖,我们习惯了听党的话,听领导的话,因为我们中间许多人是模范共产党员,是金融先进工作者,我们的心太善良了,善良到了无法分辨真理与阴谋的地步,而此时,那些从日本等国家深造回来的所谓高层分子,早已经把我们看成他们改革的绊脚石。 上世纪末,工行效益不好,30%的死账呆账,可这是谁造成的,不是我们,而是上层领导,是那些手中握着贷款大权的权贵们,为什么非要让我们来承担!在这里我们要大声责问:姜建清,你还是人吗!!你有几个老婆孩子!!你凭什么一年拿几百万元的收入!!你的贪欲到底有多大!!把中国所有的钱都给你,你就不怕压死自己吗!!为了少数人得到更多的钞票,让十三万员工流浪社会,让无数个家庭妻离子散,这就是你的改革!!你是一个纯粹的人渣!!现代法西斯!!!人民早晚会清算你的!!你会死无葬身之地!!!成为历史的罪人!!! 我们相信乌云遮不住太阳,党中央国务院一定会过问的。此时,我们怀念伟大领袖毛主席,他老人家领导人民打江山得解放,让全国的老百姓过上安定的日子,主席的一双鞋穿了一年又一年,一双袜子补了又补,虽然那时全国人民都不富裕,可我们是幸福的,我们孔孟之乡的全体失业员工怀念您啊!!
到北京去 讨民权民生 [回复]
访客:访客:老甘 | IP地址: 60.164.15.* | 2008/02/25, 21:40
去北京 讨民权民生 工行是我们为之付出辛勤劳动,奉献了我们人生最为优胜的青春年华,我们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不辞劳苦,为工行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洒下了勤劳智慧的血汗,因此,工行是我们共同为之奋斗终身的事业,也就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处所。 我们这些人,被无端的剥夺了劳动权、生存权,瞬间变成了新中国受剥削、被残害的无生活出路的最底层的穷苦众生,这比封建社会的地主、老财们还要恶劣、狠毒无情。毛主席说过:那里有压迫,那里有剥削,那里就有反抗,就有斗争,那个地方的压迫越深,剥削越严重,那个地方的反抗就越厉害,斗争就越激烈。毛主席还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社会的基本矛盾就是贫富之间的矛盾。因此,产生社会不安定,就是贫富之间的矛盾造成的。这就迫使一部分人起来奋起反抗,进行斗争。我们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为寻求公正、平等的社会地位,合法的劳动权、生存权去斗争! 工行不是什么“南霸天”、“北霸天”等少数人的天下!是全中国民族金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包括我们逼迫买断人员在内的全体工行人的。我们过去是工行人,今天是工行人,明天仍然是工行人,这是历史不能改变的实事,谁都不能,也无法消灭这个实事!我们就是要为真理、为公平、为法律属于我们的权利奋斗到底。我们要解放思想,砸碎强加给我们的锁链,要清醒的认识到,我们是无辜的,我们没有错误,。我们不能接受违法的、不公正的待遇,我们即不能忍受个别不法分子损人利己,侵害我们的权利,更不能容忍个别腐败分子祸国殃民。自己的事情自己来办,等待、观望是错误的,不现实的;任何依赖或者是等别人去努力维权争取的思想是可悲的,是一种对自己不负责任,丧失了一个人的最起码的本能,也是可耻的。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也只能靠自己办。 一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我们要广泛动员和联合全体断友,紧密团结起来,要拧成一股绳,十五万人的力量是不可估量的。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向着腐败分子开火!让一切不民主、无法纪的霸王条款死亡,向着民主、法制、文明、公平和谐的社会发出万丈光芒! 自己的权利只有自己来争取,来维护。我们要有组织纪律,讲究策略,追求实效。认真的总结这几年以来维权的经验,有计划、有安排、有策略、有步骤,讲究合理有效的维权方式,要有强有力的、持续不断的、庞大的上访队伍,要引起全社会乃至世界的关注,彻底揭穿他们欺上瞒下,无视党纪国法的丑恶嘴脸,让全社会都知道,让所有工行的断友都明白,我们这些人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合法公民,法律属于我们的劳动权、生存权决不容任何人剥夺!因为我们没有错误,我们是被恶意误导、恐吓、是受了蒙骗的,今天我们是在依法上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维权路上虽然还有这样那样的阻挠和麻烦,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大家团结起来,抓住时机,坚定不移的继续努力上访维权,就一定能讨回公道,得到我们应有的社会地位和正常待遇。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01.140.* | 2008/03/10, 23:32
上访有个屁用,毛主席教导我们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你越老实就越受欺负,不是因为老实,当初能被逼迫买断工龄吗?领导的亲属怎么没有买断呢/
上访信 [回复]
访客:访客:老甘 | IP地址: 60.164.15.* | 2008/02/25, 21:49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总行信访办: 请求解决工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大批裁员,致使大量工龄在十几年、二十几年的40~50岁人员下岗,变成今天社会最底层穷困人员的错误事件。 要求依法恢复在2001年以来被裁减(进行减员增效,采取欺诈、威胁、利诱、蒙骗的手段逼迫“工龄买断”)人员的工职,并按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工龄连续计算,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足额补交和连续正常交纳“三金”。 这部分人,大都年龄偏大,业务技能成型,再次进入社会求职无门。可是,上有老,下有小,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养老金、医疗保险金等都没办法支付,还有每年的取暖费、子女上学、赡养老人、生病治疗等等,诸多方面的困难无力解决,现在成了谁都不管的了,这不符合党的和谐共进,共同富裕的政策,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基本利益和合法权利。 一、工总行、工行甘肃省分行,自从2001年以来进行的鼓励员工买断工龄,经济性减员,迫使我们这些当时的40~50岁的人员下岗的做法不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由此可见,工行的“减员增效,经济性裁员”是违法行为。 (一)、工行的经营形势不断发展壮大,经济状况不断提高,不是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状况。 (二)、所谓的“经济性裁员”没有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三)、工行一边大批裁减员工,一边大量录用新人员,有勃于“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的法律规定。 二、依照《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违反了该法律条文。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 (一)、没有按照《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即“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进行法律宣传、征求意见,而是工行单方制定了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文本,如果不签,视同自动退出处理。强行同职工先签订为五年期,后又改为三年期的劳动合同。 (二)、故意隐瞒和规避法律保护员工利益的有关条文,我们都是在工行连续工作了十几年,二十几年的正式员工,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不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由此可鉴,工行违反了《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无效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②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之规定,工行同员工强行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效。 所以,所谓的自愿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之事是荒谬的,是不存在的。 工行这样一边巧立名目,采取欺诈、威胁、利诱、蒙骗的手段逼迫“工龄买断”大批裁员,同时一边大量录取其他人员入行,到了目空一切,不管员工的死活,无视法律的存在,天马行空,独往独来。令人发指。我们是无辜的,我们没有错误,。我们不能接受违法的、不公正的待遇,我们即不能忍受个别不法分子损人利己,侵害我们的权利,更不能容忍个别腐败分子祸国殃民。 请看“买断工龄”的过程: 工商银行的上层人物借改革之名,制定了一整套的大肆裁员的文件。进行所谓的减员增效,机构改制。在大小会议,各级行的文件片面宣传建设知识化、年轻化员工队伍,与国际金融接轨,减员换血员工为30—50%。首先,一个文件,就单方将我们的身份由国家的干部职工置换为 “员工”。接着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劳动合同管理文件,强行同职工先签订为五年期,后又改为三年期的劳动合同。不愿签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制定“员工”自谋职业政策。开会贯彻不准记笔记、不准讨论,不准外传经济补偿标准,默认基层行账外补偿。强调现在是政策性减员,实行优惠政策,工行工作的工龄每年补偿5000元,其他单位工龄(军龄)每年补偿2500元,以后机构改革,实行机制性减员,就更残酷了。采取双聘双选竞争上岗,落聘的,在六个月内进学习班学习,参加考试、考评上岗或自行联系单位,若仍上不了岗或不能调离,就自动走人,到时候想拿补偿都没有了,最多只能是象征性的安置费。请你们考虑好,不要到时候后悔,说我们没有说。现在机构要缩编,现有人员减员50%,新招大学本、专科生进行,以后竞争上岗,比大学本科、专科学历的年轻人你的优势是什么?定岗定员,双向选择。行长选科股长,科股长选科员,到时候下岗,那就怨不得谁了。同时又发明了“高压线法”,制定了各种苛刻的制度办法,顾客有不满反映、工作出现差错失误、揽存吸储任务完不成、考核不合各的,加大违轨违纪人员的处理力度。减员比例为3%,每年的待岗、末位淘汰比例不低于2%;制定并分配减员指标,减员任务与各级行领导班子收入挂钩,超计划减员一人奖励5万元。基层行肆意扩大自谋职业范围,不管是否业务骨干、文凭高低、劳模、双职工、年龄大小,找条件逼迫走人,获取奖励。采取了群众评议、背靠背打分、甚至抓阄的办法实行末位淘汰。工资分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等等,当时的重中之重是揽存吸储,给每个人定高指标、硬任务,与工资挂钩。领导们提着礼品,开着小车,跑存款、拉储蓄,我们一般人员完不成任务,只能拿基础工资或者基础工资和部分绩效工资。 为了叫你“工龄买断”,在工作上刁难,思想上加压,精神上折磨,工资收入上克扣,一边威逼恐吓,一边暗示诱导,请君入翁。整个工商银行笼罩在一片危机四伏,人心惶惶、空气窒息的阴影之中。让职工一时分不清是非、黑白。我们在承受繁重工作的同时,还要承受这样巨大的精神压力,思想上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茫然、无奈和绝望,迫使我们不得不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作出痛苦的“跳崖”一样的抉择,买断了自己为之辛苦努力几十年的工作,买断了自己和家庭以后的生活来源。 我们这些养成了相信组织,信任领导的习惯,和老黄牛一样,一辕车拉到黑。就是这样被抓住了弱点,被赶到了悬崖边,再用力一推,只有往下跳,别无选择。 当我们清醒过来,依法维权,上访反映实际情况,自2001年起直到现在,多次上访。时间长达六、七年之久,上访之路漫长而又十分坎坷,不管是信函上访还是群众前来上访,无论在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还是到工总行,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上访信,泥牛入海无消息,群众前来上访,不是百般刁难、推诿搪塞,就是置之不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好象在工行无效。反而,不择手段,使出卑鄙伎俩,采取监视、监控、跟踪、围追堵截,限制上访人员的人身自由,动用警察压制上访人员,寻找目标,千方百计给个别人员施舍一点小恩小惠来分化瓦解,阻止上访群众的正当维权活动。 工商银行今天的辉煌,有我们这些人的辛勤劳动和汗水,任何人无权隔断历史,或者无端剥夺他人的劳动权利、牺牲他人的利益为代价,为自己的升官发财和小集团的利益服务。请能够关注我们的问题,切实关心我们的疾苦。 诚恳希望工行领导,从我们的国情和工行的实际情况出发,依法办事,走富民兴行共同富裕的光明大道。合规合法经营,替员工着想,同时负起社会责任,知错就改,妥善解决职工问题。依法保障每个员工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依法进行劳动管理和办理正常退休。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促进和谐社会” 的精神,让全体工行员工共同富裕起来,过上好日子。 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全体逼迫买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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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11.45.* | 2008/02/28, 14:16
都知道买断是违法的 可怎么就不给解决呢? 难道工行就能凌驾与法律之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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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01.140.* | 2008/03/10, 23:40
求助美国的法律吧,我看在中国是没有法律办事的,怎么现在还有人相信法律啊,跟当官的讲法律,天方夜谭。
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回复]
访客:快乐阿明 | IP地址: 221.203.232.* | 2008/02/28, 14:21
买断工龄绝对违法,在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里就要有法必依违法必纠,而工行为什么就行不通呢?我是一名被强买断的原工商银行员工,恳请有关部门关心一下我们吧,真正体现一下社会的和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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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19.136.* | 2008/03/25, 23:21
我真是奇了怪了,为什么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制到了工行那里就没有效了?谁能告诉我什么部门才能管一管工行的违法行为?还有没有天理,还有没有王法??????
怎么才能贴出去 [回复]
访客:言论者 | IP地址: 221.173.192.* | 2008/03/01, 06:02
我看大家的言论都很好,但是仅仅少数个网址是不够的,很多人看不到,要让全国人民都能看得到才好,我们大家都来想想办法,怎么样才能把这些文章贴出去,贴到更多的网上,让大家打开电脑就能看得到,特别是一些官方网站,总之,为了能够尽快解决我们的问题,我们要造成一种强大的社会舆论,让社会都来关注我们,同情我们,谁有更好的办法,快快拿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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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13.202.* | 2008/03/09, 08:43
唉,工行真的让人寒心,太没有人性了,难道工行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就没有人管他们了吗?工行大还是法律大?搞不懂了。支持工行的断友为维权而战
建行(买断工龄)比工行还要黑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229.137.* | 2008/03/10, 15:27
我是一名建行买断员工,相比之下建行领导比工行领导还要黑得无数倍.简直不把买断职工当人看,有些买断员工被推向社会,因年龄大找不到工作,无法生活而导致跳楼自杀的不知无数.建行买断员工们,我们向工行买断员工一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向建行讨回公道
以人为本 创造和谐社会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211.128.* | 2008/03/11, 22:08
以人为本 创造和谐社会 依我看 是创造喝血社会 我为工行献青春 工行发展我下岗 请看昔日工商银行职工悲惨的境况: 有赶集卖小货的,有摆地摊的,有开出租车的,有烧锅炉的,有卖烤地瓜的,还有去乡下养牛的,有当送水工的,有护理病人的,有开食杂店的,还有卖菜的,搓澡的,开小工厂的,卖服装的,去私 企当会计的,去建筑工地当工人的,开鲜花店的,开幼儿园的,当店员的,开旅行社的,当教师的,开文化补习班的,开饭店小吃部的,搞传销的,站大岗的。 看看这些员工的惨状,你工商银行的行长脸上光彩么?这简直就是工商银行的末大耻辱。我们要依法讨回公道,维护自身权益,饿死不如拚死,总有一线希望的。 我们应该象甘肃武威这位断友大哥学习,他就是我们的表率,我们的榜样。 受伤的东北虎
我有问题问总理,可版主就是不让我问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211.128.* | 2008/03/11, 22:13
我有问题问总理,可版主就是不让我问 尊敬的温总理您好 我有一个问题要问,为什么您只是不断的增加农民的收入,农民的医疗和养老保险等一系列惠农政策,却不管我们这些边缘人?我们既不属于工人也不属于农民,原工商银行下岗职工,其实我们是被工商银行所欺骗、胁迫被逼无奈而买断工龄的员工,全国有13万人之多,工商银行从2000-2007年期间,因转制上市,甩包袱,把大批工作年限超过10年的老员工以自谋职业的‘美丽’谎言把他们赶出了赖以生存的银行的大门,这些老员工为银行的发展和壮大付出了青春年华,本应该是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之时,却被裁员下岗,他们大多数是40-50岁的人员,他们下岗后走向社会很难在找到工作,就业压力大,物价上涨,都已经生活不下去了,去社区领低保,却被告知不属于领取低保的对象,他们当中还有大批的老党员,下岗后无处缴纳党费,属于三不管人员,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他们是企业转股份制改革的牺牲品,没有了工作,又过了就业年龄,又没有一技之长,区区几万元补偿金,连缴纳养老金都不够,无钱供子女上学,有的还身患重病,生活处于极度贫困之中,甚至有的人死在了打工的路上和被迫选择了自杀。希望温总理能够体察民情民意,去工商银行了解一下实际情况,多多关心帮助我们这些社会上的边缘人。 非常感谢温总理在百忙之中看我的文章——一个买断工龄的老员工 自从两会开了,我就不间断的在网上发表,但就是上不去,可能版主也被工商银行收买了,真黑暗哪! 受伤的东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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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19.130.* | 2008/03/21, 22:30
听说两会区间总理一直上网,但愿能看到你的这篇文章,那么你们这些买断工龄的人就有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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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3.13.* | 2008/03/12, 08:29
有谁知道国际金融工会,有谁能联系上把我们的情况反应过去看看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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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3.45.* | 2008/03/12, 17:23
我是云南的工行断友,请全国的工行断友们都到网上来贴我们的贴子,我们一定要争取我们的合法权力,工行13.8万断友们行动起来,战斗到底,如果不给解决,我们会杀了姜建清的.
支持 [回复]
访客:访客水水 | IP地址: 124.66.101.* | 2008/06/02, 13:52
支持你。
断友们联合起来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31.225.* | 2008/03/17, 17:49
我是内蒙移动公司买断的,2001年先把我们的身份置换成临时工,后扫地除门,也上访,也遭驱逐,历尽艰辛,相信黎明的署光就快把我们照耀!相信胡主席,相信党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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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164.198.* | 2008/03/19, 09:13
全国的工行断友,我们的维权是非常艰难。甘肃省分行工银甘发[2007]427号文件要求对上访人员进行全天候监测,再此剥夺我们的隐私权,还要求由行长出面请公安部门人员对上访人员及家属逐一沟通谈话,其目的很明确,他们有拿出买断时的伎俩来威胁我们。大家别上当,一定要把维权进行到底
谁来解决我们的民生问题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8.147.188.* | 2008/03/20, 01:00
我和我姐姐都是辽宁鞍钢实业综合利用公司的职工,我姐姐是在2001年12月买断工龄的,买断前患有精神病。我是2003年3月买断工龄的,买断前离异独自抚养4岁女孩。 2003年9月鞍钢买断的500多人进京上访,鞍钢被迫匆忙出台了{2003}62号文件,规定买断前患有重大疾病和买断前离异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可以返回原单位上班,报名截止日是2003年12月31日,只执行了67天?我和我姐姐在2003年11月向原单位递交了返回申请,可是到现在也没有给我们办回去?单位这样做严重的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现在我们全家的生活全由老母亲一人负担,母亲患有糖尿病多种合并症,父亲早年去逝,姐姐的病情不断的加重,全家随时都被打、砸,给我的小孩身心也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我们屡次进京上访告状却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辽宁省和鞍山市还出去警力不让我们上访,可是找他们还不给解决问题。 我们也愿意社会和谐,希望有关部门的领导能按文件规定去办,恢复我和我姐姐的劳动关系,让我的家也能成为一个和谐的家庭。
我们的主人地位哪去了?????? [回复]
访客:被强迫买断工龄的人 | IP地址: 118.147.181.* | 2008/03/20, 17:31
现在国家的政策真是好,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得到落实。人都说落实比制定更为重要,现在买断工龄的人不在少数,本来企业是可以安置我们的工作的,确无情的把我们推向了社会,是这些黑了心的企业领导让社会不和谐的,他们为了个人的利益无视党纪国法,把我们往绝路上逼,难道真像唐诗中所说的那样朱门酒肉臭,路不冻死骨吗?我们现在生活都是如此的艰难,那么以后我们又怎么办呢?现在的地方官都不往上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解决国有企业改制的遗留问题。 我们这些买断工龄的人屡次进京上访,去了多个部门可是问题却始终得不到解决?我们也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找有关部门上访是因为我们鞍钢在2003年的时候出台了{2003}62号文件,规定买断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或工龄已满三十年的,买断里虽不具备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或工龄已满三十年条件的,但本人身患绝症的,双职工同在鞍钢又都办了买断,买断前离异的女职工身边带有小孩,就业和生活都有困难的可以返回原单位工作,报名截止日是2003年12月31日,只执行了67天?而有关部门的领导却押制文件,刻意瞒报、漏报,造成有一部分人至今没有返回到原单位。利用工人不懂文件政策就是交了申请的也不让返回来? 我们还要问一下,鞍钢为什么在买断的时候没有规定什么样的人不可以买断,而买断后因为有500多人进京上访就出台了这个文件?当时匆忙制定文件的时候为什么没有男职工离异抚养小孩和爱人不是鞍钢的却也买断的人,还有就是爱人没有工作,不比两人都在鞍钢买断的困难吗?为什么不把所有买断的人都给办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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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02.136.213.* | 2008/03/21, 14:16
工龄不能买断,而且是买不断的。这是法律的规定,任何个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必须遵守法律。党和政府关注民生,会伸张正义,会很快给予答复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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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02.136.213.* | 2008/03/21, 14:32
请劳动法专家常凯教授帮助解释评说,工行的买断是否合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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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27.180.* | 2008/03/26, 20:28
跟姜建清讲人情,无异对牛弹琴!切实的办法是需要用血来唤醒当权者,先拿蒋建请及其他的追随者开刀!人生自古谁无死?愿为断友寻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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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75.184.* | 2008/03/27, 09:13
工行上层官员是披着共产党外衣,做出的事是违背党性国法...是政治骗子,请党中央国务院为我们买断人员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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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59.51.1.* | 2008/03/27, 21:33
我们国家领导人多关心企业买断职工和下岗工人.现在农民都比这些人好.因为国家给予很多政策.而买断工人根本没人管.政策提出和蔼社会.和蔼社会在哪里.工行没有人性的领导把接近退休和刚参加工作,部队转业军人,都骗人手断,把人推出社会和当地政府.工行一级一级领导很坏很坏,把这些人杀了喂狗
共产党我们还应该相信你吗?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134.191.* | 2008/03/28, 19:53
国企制造通天人祸,国家纵容国企,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相信谁都没有
新狂人日记 [回复]
访客:呐喊 | IP地址: 122.5.152.* | 2008/04/05, 21:56
这还是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吗?
天理何在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134.191.* | 2008/04/06, 20:12
过去我们恨万恶的旧社会,现在我们才明白新社会同样万恶!!!!!!!!!!既然说买断工龄是违法的,为什么没人为此负责,为什么不还买断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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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178.204.* | 2008/04/09, 09:33
劳动法是党和国家为保护劳动者利益而制定,工伤银行高管们为了利益而制定了损人利己的减员政策。党和国家干吗不制止,那你干吗还出台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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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40.227.* | 2008/04/09, 23:45
支援,支持,坚决支持《给姜建清董事长的新年献辞》发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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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买断人 | IP地址: 222.134.191.* | 2008/04/10, 12:02
西藏、新疆、台湾、洪水、雪灾、萨斯病毒、买断工龄、物价又疯了。不是天灾就是人祸,我们的国家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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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13.255.* | 2008/04/13, 15:36
唉,工行真的让人寒心,太没有人性了,难道工行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就没有人管他们了吗?工行大还是法律大?搞不懂了。支持工行的断友为维权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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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1.231.* | 2008/04/13, 20:27
买断工龄,数百万国企员工失业,国企有那么大胆吗?这背后肯定是我们强大的政府在支持,以此来缩小城乡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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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1.231.* | 2008/04/15, 12:12
中央没有买断工龄的提法,并不等于没有这样做,如果中央不支持,国企敢这样肆无忌惮逼迫员工下岗吗?如果中央不支持,我们上访维权会无人理会吗?我们过去太傻了,现在就更傻了,因为我们太容易相信欺骗我们的、抛弃我们的政府!!!!!!!
为维权而战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58.42.211.* | 2008/04/15, 17:36
点击http://139859.manlel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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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维权 | IP地址: 58.42.211.* | 2008/04/21, 16:50
中国工商银行各位断友你们好!连盟起来上京维权吧,我们不上放,中央不会知道, 中国工商银行从2000年开始、采取了威逼、利诱、恐吓、欺诈等卑劣手段,想方设法赶走了我们这些为工商银行奉献了十多、二十年青春的大批老职工。 断友们人多力量大,我们维权不为法, 我们有组织有纪律上京,把工商银行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事实真相告诉中央各相关部门。联络吧请在我的QQ邮件里留一个联系方式?谢谢 联系QQ:895415363 请发 QQ邮件报名: QQ:895415363
各位断友 [回复]
访客:土豆 | IP地址: 60.165.210.* | 2008/04/22, 15:12
我是甘肃省通渭县粮食上下岗的。通渭县粮食局共300多职工全盘下岗,买断工龄,1年工龄300元,现在有的工人景况很不好,连住的地方也没,政府能管管我们吗?
各位断友 [回复]
访客:土豆 | IP地址: 60.165.210.* | 2008/04/22, 15:12
我是甘肃省通渭县粮食上下岗的。通渭县粮食局共300多职工全盘下岗,买断工龄,1年工龄300元,现在有的工人景况很不好,连住的地方也没,政府能管管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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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59.54.34.* | 2008/05/14, 14:03
江建清该杀
慢慢维权路 [回复]
访客:访客:紫嫣 | IP地址: 220.165.128.* | 2008/05/26, 15:51
工行断友们,事实证明:上访得到的结果就是敷衍和谈赛,到省分行聚众示威遭到的是镇压。4月15日,我们云南省6个地区的断友省分行聚众得结果就是如此。现在我们很多地区都相继走法律渠道。文山分行的官司已于4月15日结束,克迄今为止仍没出结果。但在此之前,文山农行的通过劳动仲裁就玉取得了住房补贴,当让这点可怜得数额离我们的要求甚是遥远,单我们也由此看到了曙光,我们应该全国各地的联合起来,万众一心,打一场声势浩大的持久战。断友们,快快拿起法律武器跟队吧。全国总动员,相信胜利是属于我们的。联系QQ:445953505
支持威权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11.191.* | 2008/06/01, 15:40
找人大代表反映我们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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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33.165.* | 2008/06/15, 22:58
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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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21.162.* | 2008/06/23, 23:39
向08年5月到北京维权的断友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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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73.194.* | 2008/06/24, 00:45
尊敬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郭声琨书记: 您好! 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以后,您光荣地被党中央任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这是全广西人民的大事,我们衷心地祝贺,希望广西能在您的领导下更加美好、和谐!!! 我们是广西310核地质大队原在编固定工、合同制职工。有关我们的情况,您可能不甚了解,打扰您了,很抱歉。 广西310核地质大队是国有事业单位(详见附件一:事业单位资质证明),由于单位以前错误执行国有企业文件,但是,国有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的文件不能混用(详见附件二:《国务院第111号令》、《劳办发(1996)147号文件》,才导致我们目前的状况,误导我们“自愿辞职”实为“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详见附件三:辞职协议书)。同时也给广西带来了不安定、不和谐因素……多年来,我们曾无数次“上访”,也曾越级上访,希望广西有关方面解决我们要求恢复合法职工身份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事业单位归人事部管理,《人发(1998)53号文件》即《人事部关于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必须制止和纠正(详见附件四:《人发(1998)53号文件》)。 近年来,甘肃、贵州、青海、河南等省、2007年又有黑龙江、湖南等省特别是17大以后江西省也先后恢复了核工业、地矿系统原“自愿辞职”、“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职工身份(详见附件五: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西等省的有关恢复资料)。我们感到困惑、不理解,同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其他省能解决有关问题,我们为什么不能??? 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以人文本,发展成果人均共享,共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的知情权”……2007年11月27日我们再次前往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询问有关问题,局答复说,已经向自治区有关职能部门汇报,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详见附件六:地矿局与有关人员的会谈纪要)……这些,不知“真”的向您及有关领导汇报否???请您在百忙中,能关注我们的事情,督促有关部门能尽快解决我们的问题,使我们能“息访罢诉”,共建和谐社会!!!谢谢。 广西310核地质大队要求恢复职工身份人员 联系人 张红军 13877367780 刘军华 13788035380 杜崇国 13977336865 谢跃飞 13211592636 2007年12月4日
把工行的贪官杀尽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228.106.* | 2008/06/24, 16:11
工行的贪官不顾职工的死活,用几万无的代价就把我们为工行献出青春和热血的职工无情强迫买断,原来只听说过资本家的残忍,没想到还有比资本家更残忍的工行高官,现在我们大家没有社保,没有医保,没有生活来源。我们的年龄偏大找不到工作,唯一的途征就是杀掉工行这些吃人的野兽,杀一个兼本让他们也不得安生!杀!杀!杀
买断 [回复]
访客:LL | IP地址: 121.233.50.* | 2008/06/27, 12:00
中石化中石油也是这样办?怎么都一样呢
同感~~~ [回复]
访客:老五 | IP地址: 222.85.142.* | 2008/06/27, 22:58
,现在的 人, 特别是。!啊些当官的 ,也还是好意思的 哦! 。 ¨,那些人,自己拿别人钱,。 开轿车, 住别墅 还‘用个人的儿女去国外读书,`` 俗话说得好啊:’当官卟为民办事,不如回家去吃屎。 ,工行的啊, 当官的,桑景天量, 断友! 留 心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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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6.11.233.* | 2008/06/29, 23:15
对"买断工龄"的再思考 xt95599 @ 2006-11-24 9:45:00 据中共吉林省委机关刊物2002年12月号下半月刊的《党员之友》在政策咨询栏目刊登文章称:"买断工龄"是违法的。《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 上面的这条消息再次指明"买断工龄"是违法的,而且在许多地方都能找到这样的政策。比如在"吉林省松原市石油工人上访100天的调查报告"中工人们的上访信中也列举了许多类似的政策说明。 但是为什么现在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到处都在"买断工龄"?共产党的政策是怎么了?这里有什么样的深层次的原因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所以,当一个工人即使与某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他到了另外一个企业或者私人企业中,用人单位也都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于工龄是应该连续计算的,也就应当无"买断工龄"之说。 问题是现在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人企业,都在变相钻《劳动法》的空子,把"买断工龄"说成了是"有偿解除劳动合同",明目张胆地把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推掉了,把职工推向了社会。 我们的国家和政府默许了这一行为,没有出台任何可以"买断工龄"的政策,各个企业都随意地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裁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造成的恶果是大量的工人下岗,原来工厂、企业里的工人从主人翁的地位一下子降到了弱势群体,工人阶级迅速沦为赤贫,成为了边缘化阶层的人群。造成了社会负担沉重,失业率居高不下,贫富悬殊加大,老百姓怨声载道,却又毫无办法。政府以稳定为名,加大了镇压力度,表面上稳定,实际上蕴藏着深刻的社会危机。 实际上"买断"的是什么?是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被买断了,被剥夺了!现在真正管理企业的已经不是工人阶级,而是那些依靠权势爬上高位的企业"老总"阶层和政府中的贪官污吏。国有资产已经大量地流向了极少数人的腰包。 虽然在一些报刊或者文件中也能找到"不允许买断工龄"的政策依据(比如上面转载的这篇文章),但是这些都被有意地被忽略了。或者这样的声音太微弱了,比起一些冠冕堂皇的政府和企业、行业的红头文件显得太苍白了!原因到底在哪里呢?这里有什么深层次的原因吗?归结起来应该有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就是现在所谓的改革开放大方向是以私有化为目标的,虽然政府羞羞答答的不提"私有化"这三个字,但是实际上却是不遗余力地在推行私有化,大肆鼓励资本主义的无序竞争,使国有企业在困境中无法突围。表面上说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而现在有确凿证据说明现在中国公有制经济成分只占20%多一点了,哪里还有一点公有制为主体的影子? 既然大方向是私有化,开除工人就是正常的了,买断工龄也就"合理合法"了! 第二个原因是现在国家彻底抛弃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立独立自主经济体系的现代化目标,而去追求外向型的所谓"改革开放",邓小平极力推行的外向型的发展道路,彻底葬送了中国的民族经济。加入WTO,出卖资源,出卖土地,自觉地接受资本主义罪恶的市场经济的盘剥。改革二十多年来,迅速把毛泽东时代积攒的家底吃光,中国大陆成了外国资本主义投资的乐园。帝国主义的预言家们所预言的全面资本主义复辟,果然在中国实现了,没有等到第三代第四代,在邓小平的第二代就开始实现了!在这样的环境下,国有企业还怎么生存?国有企业举步维艰,为了生存,想出个"买断工龄"、"提前退养"的办法来也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 第三个原因是现在的社会道德底线太低了。自从邓小平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初期似乎给老百姓带来了一些实惠,但是却给中国带来了精神文明大倒退的恶果。改革开放的成果早已被现在的贪污腐败、贿赂公行、道德败坏、社会治安混乱、黄赌毒泛滥,以及从上到下假话连篇等社会丑恶现象所吞蚀。精神文明的大倒退使中国人的价值观完全改变,一切都是自私的,一切都是利益驱动,金钱至上,人人都以当老板发大财为荣,还美其名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中国人的传统美德比如见义勇为,诚信,尊老爱幼,甚至雷锋精神,以及"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都被讥笑为有"精神病"! 在一切向"钱"看的大环境下,有谁能抵挡得住金钱的诱惑呢?所以政府和企业强行推行"买断工龄"时就是以金钱为诱饵,欺骗和诱导老工人买断,而留下来的人由于效益好,钱多了,收入增加了,当然是暗中窃喜。但是也有许多有良知的年轻人同情他们,但是不起任何作用。 国企改革攻坚了三年,大多数国企效益并没有好转。只看到大量的工人下岗,而且在迅速地沦为赤贫!功劳就是把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彻底剥夺了! 当然"买断工龄"只是国企改革中的一个具体做法,国家政策的摇摆性使工人们上当了也无处申诉,但是靠高压政策企图使工人屈服是不可能的。联想到中国目前的虚假繁荣,到处在大唱赞歌,大扭秧歌,又想到下岗工人和农民们在为生计而苦苦地煎熬,我真想为中国痛哭!唯一感到有点宽慰的是在互联网上还能看到一点真实的声音,在网上还有许多年轻人已经意识到了中国的危机,许多人在大声疾呼,使老工人看到了一点希望(虽然老工人绝大部分上不了网).但愿我们这一代老工人的希望能由年轻一代来实现,能看到中国真正的繁荣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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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228.88.* | 2008/06/30, 16:10
工行的断友,你们家的子女有出国的吗?你们拿了黑钱说不出来源吗?你们家有房空着没人住吗?你们有几个不敢公开的异性朋友吗?都没有吧?现在工行的上层管理人员不少人都有,有什么办法呢?它们的钱太多了,钱来得太轻松了,他们喜欢赌,你们干率来个下策,找机会,赢他们的钱,使们心痛,痛得他们得病,无法正常生活,嘿嘿,这下舒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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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228.88.* | 2008/06/30, 16:10
工行的断友,你们家的子女有出国的吗?你们拿了黑钱说不出来源吗?你们家有房空着没人住吗?你们有几个不敢公开的异性朋友吗?都没有吧?现在工行的上层管理人员不少人都有,有什么办法呢?它们的钱太多了,钱来得太轻松了,他们喜欢赌,你们干率来个下策,找机会,赢他们的钱,使们心痛,痛得他们得病,无法正常生活,嘿嘿,这下舒服了吧。
太原铁路局买断工龄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59.* | 2008/07/01, 09:26
1998铁劳卫[15]号文件下发以来 98年6月至今 太原铁路借着"减员.增效"自谋职业之名 实际上为职工办理的是买断工龄; 因为.从办理之日起 就终止了所谓;自谋职业人员的社会养老关系 及其他所有一切关糸 只是 没花多少钱 就把职工的工龄买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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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66.108.* | 2008/07/03, 21:26
说得对极了
kkk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18.17.* | 2008/07/08, 08:44
各位黄省三大家好! 首先给大家拜个晚年,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家庭和睦,事业有成,男的不再卖苦力,女的不在做三陪。毕竟过去大家都是一个碗吃饭的,说什么也是血浓于水! 毛主席教导我们说:“要奋斗就要有牺牲“,作为前进路上先倒下去的你们,我向你们表示敬仰。你们的青春汗水都献给了工行,可以说,工行有今天本身就是你们的成绩……同时也请大家理解,现在宏观调控,银根紧缩,市场很难作……精兵简政势在必行。民国21年,先总统在平和汉卿说:好比一只船,容不下两个人,我们必须先下去一个,以后再船上的再把你拉上来……我也要买断,可是,这个……上级不同意啊。这只是暂时现象,我想随着工行上市,国家政策倾斜,工行会一天天的好起来,到那时候,今天每一个买断的都是功臣,我保证大家,高官得做。 ……
700人强烈要求陕西电视台对裁人事件与台长 要求对话 要求正义 要求平等 要求公开道歉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9.144.194.* | 2008/07/08, 10:54
700人强烈要求陕西电视台对裁人事件与台长 要求对话 要求正义 要求平等 要求公开道歉 陕西电视台裁人裁的是我们的青春 我们有几个20岁呀? 你们可以让一切司法部门黑白颠倒 让我们诉权无门 但是我们都是秋菊 我们一定要看到正义存在 所有受苦受难的陕西电视台裁人事件的受害者一起起来 我们一定团结一心 要求对话 要求正义 要求平等 要求公开道歉 受害着联盟可发邮件到[email protected]新闻和法律界的个位同仁也希望得到你们正义的声援 看了下面的亲历,你们还敢站出来替我们新闻农民工说话吗? 社会主义下依然存在奴隶制用工 我们在陕西电视台新闻中心工作,你看到的新闻类的节目(新闻联播:今日点击等等各个新闻岗位)都有我们的心 血。每月只五百元的工资没有任何福利保障。我们的岗位是和正式员工是一样的工,陕西电视台没有和我们签订任何劳动关系的合同。只有同岗位工资的五分之一。现在有工作六七年到十五六年的很多,现在被陕西电视台一脚踢出门外。生活没有任何来源 陕西电视台让所有的司法部门都失声了让我们得到最不公平的裁决。心碎呀!强烈要求陕西电视台台长对裁人事件公开道歉 要求对话 要求正义 要求平等 。受害着联盟可发邮件到[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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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54.204.* | 2008/07/18, 21:17
我们支持工行买断的员工,坚持到底,讨回公道,不惜抛头颅,撒热血,人活一生要的是骨气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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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19.130.* | 2008/07/21, 15:46
你也不看看是谁的天下找谁来管?工行还找警察来正压上访群众的,你说谁来管?中国就不是一个法治的国家更不用说人权了,只有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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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10.16.* | 2008/07/22, 11:53
中石油的管道局的买断人员更惨了。就是骗取大家的诚实。大船要沉海了,总有人要下海,才能使其他人获救。于是就有好人跳海了,没有跳海的人员得救了。得救的人现在富有了,但反过来不管就他的人了,还有良心吗?中国人就这样。中国政府至今还没有考虑下岗职工的事情。天天吵着要再就业,可对此工作没有人管,中央不知道吗?怎么其他事情就能及时指导呢?应急预案怎么制定的?就是为了制裁老百姓吗?就是怕老百姓闹事吗?就是怕老百姓推翻政府吗?共产党是谁也推翻不了的,不要设立那么多信访单位,一点破事也解决不了,无非就是国家的钱没地方扔了,养那么多酒囊饭袋。只要政府将政策定好了,就一切OK了。外国有信访局吗?事情有中国多吗?上街游行政府就知道了百姓需要什么了?
见路不平我们要铲 [回复]
访客:工人阶级 | IP地址: 58.42.69.* | 2008/07/25, 15:34
全国的工人阶级团结起来!对强迫职工买断工龄的不法行为声讨!强烈要求中国共产党 党中央 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严肃彻底查处并打击腐败无能人员!
我们为谁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58.42.69.* | 2008/07/25, 16:36
在大干社会主义年代我们不计个人得失而埋头苦干,在国家安全受到外来威胁时我们从不畏惧冲锋陷阵,由于我们共同的努力祖国才有了繁荣昌盛今天.贪欲的眼睛直盯着金钱,吃光老本再找借口策划亏损的骗局欺骗世人,使好端端的国有企业变私有,再将库存借口抵账骗取钱财,损公肥私,再把职工以买断工龄为由再窃取钱财,最后迫使职工流浪街头,为了生计而苦苦争扎.而他们正所谓的主人在政府的保护下调到别的单位或部门开着毫华轿车,吃着国拨招待费还大肆吹嘘...... 我们的勤奋、憨厚、诚实、努力、只为建设中国强大而付出!但是......我们被狡猾、贪腐欺骗了.
大庆石油管理局也是骗员工买段的 [回复]
访客:大庆石油管理局也是骗员工买段的 | IP地址: 61.47.187.* | 2008/07/27, 21:18
大庆石油管理局也是采取欺骗员工手段,才获取到职工离岗。买段职工团结起来,争取自己原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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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13.244.* | 2008/07/31, 05:37
作为商业银行采用诱骗的方式让员工买断工龄 这是企业行为还是国家行为 是谁给了银行当权者这个权利 银行业现在究仅是行长个人的还是国有的 可以随随便便让几十万的工人失业 我只听说国外有银行破产失业的 有政府报告提高就业率的 有政府发放失业金的 却没有听说过有故意制造失业率的 这些行长你们在决定员工生死命运时就象平时审批贷款一样吗 为了个人政迹大笔一挥只求眼前利息收入 请问如果是你自己的钱你会那样随便挥笔吗 请问你去动员你的家人支持国家的金融改革买断工龄了吗 这些行长们 我觉得做人实在些务实些好 你们真该向温总理他老人家学学 几十岁的人还在废墟中穿梭体察民情 弄虚作假牺牲几十万人去搞你的表面辉煌 政府迟早会明白的 因为 你们下人的目的很不纯洁 众人皆知你们用数字游戏欺骗国家 你们口口声声叫板以人为本 你们以人为本了吗 作为企业行为连小学生都知道优胜庸下的用人原则 可是 你们却好象不知道 再次请问如果是你的企业你会这样干吗 你下人的目的难道是真的为企业为国家着想还是为你的钨砂帽着想 如果是为国家大家会理解 希望有关部门明查为上无片瓦下无方寸土地拿锄头都没地方刨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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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160.247.* | 2008/08/07, 16:35
工商银行自谋职业人员请注意:目前建行,农行的自谋职业人员相继得到了住房补贴,工商银行至今没有给我们个说法。我们云南省文山州的167个自谋职业人员于2008年4月向州法院提取了诉讼,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起诉的依据是: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全国总工会建房改(2000)105号,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付办法和工总行工银发(2001)64号、(2004)226号等文件。望大家团结一致,争取自已的合法权益。目前,文山县法院判我们诉讼失效,我们已向州中院上诉中,我们决心将把官司打到底。全国的同胞们,你们再不行动就来不及了,行动吧!!!!不要让工商银行的阴谋得逞。 二00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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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160.247.* | 2008/08/07, 17:04
工商银行自谋职业人员请注意:目前建行,农行的自谋职业人员相继得到了住房补贴,工商银行至今没有给我们个说法。我们云南省文山州的167个自谋职业人员于2008年4月向州法院提取了诉讼,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起诉的依据是: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全国总工会建房改(2000)105号,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付办法和工总行工银发(2001)64号、(2004)226号等文件。望大家团结一致,争取自已的合法权益。目前,文山县法院判我们诉讼失效,我们已向州中院上诉中,我们决心将把官司打到底。全国的同胞们,你们再不行动就来不及了,行动吧!!!!不要让工商银行的阴谋得逞。 二00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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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19.191.* | 2008/08/07, 21:15
说的好.支援
被社会遗弃的人群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7.* | 2008/08/07, 22:21
【原创】被社会遗弃的人群 在1998年,铁道部出台了(1998 15号文件) 原北京铁路局临汾分局 为完成其'减员,增效'的指标任务.在其管内大力宣传, 鼓励, 动员职工们下岗. 在违反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 , 也就是说: 在办理自谋职业时未按法定程序及有关规定办理 而是与职工们办理的是 实实在在的 "买断エ龄" 致使分局管内416人的档案.??医.养保险无法转移[.养老保险后被无故清退] 失业保险无法享受等.......成为.一群完全失去公民权利的特殊群体 ------中华大地上的新的'产物';一群特殊的'人类种群' 生活在铁路部门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夹缝之中 成为真正意义上的 三不管 人员 虽经多次上访 但 并未结果 . 该怎么办????????? 希望 能得到高人指点
被社会遗弃的人群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7.* | 2008/08/07, 22:21
【原创】被社会遗弃的人群 在1998年,铁道部出台了(1998 15号文件) 原北京铁路局临汾分局 为完成其'减员,增效'的指标任务.在其管内大力宣传, 鼓励, 动员职工们下岗. 在违反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 , 也就是说: 在办理自谋职业时未按法定程序及有关规定办理 而是与职工们办理的是 实实在在的 "买断エ龄" 致使分局管内416人的档案.??医.养保险无法转移[.养老保险后被无故清退] 失业保险无法享受等.......成为.一群完全失去公民权利的特殊群体 ------中华大地上的新的'产物';一群特殊的'人类种群' 生活在铁路部门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夹缝之中 成为真正意义上的 三不管 人员 虽经多次上访 但 并未结果 . 该怎么办????????? 希望 能得到高人指点
变相的'买断工龄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7.* | 2008/08/07, 22:22
原创】变相的'买断工龄 1998铁劳卫[15]号文件下发以来 98年6月至今 太原铁路借着"减员.增效"自谋职业之名 实际上为职工办理的是'买断工龄' 因为.从办理之日起 就终止了所谓'自谋职业'人员的社会养老关系 及其他所有一切关糸 只是 没花多少钱 就把职工的工龄'买断'啦 其他局有没有就不知道啦 哈哈 想买的还能办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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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7.* | 2008/08/07, 22:23
大家讨论一下 对不对 在3月7号,我们太原铁局,太原工务自谋职业人员,一行三人,因太局解决问题的方法,没按法定程序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到京上访。下午3.30左右被太铁路公安在铁道部信访办强行带走,扣压到荼坞铁路地区近24小时。8号下午2.00多被强行带上车辆,运往归属地,到达时已晚上11.00左右,9号早上6.00左右被放。9.30被传票,传到车站派出所,尔后强行带上车,下午,1.00多拉到临汾铁路公安分处,晚3.00左右被传,审讯至9.00左右,10号10.00多强制拘留十天。 罪名:2008年3月7日,贺庆不听劝阻,在北京召开"两会"期间到铁道部上访,扰乱了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根据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信予贺庆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中国铁路第一坛-中国铁道论坛 原文地址:http://bbs.railcn.net/viewthread.php?tid=134412
评论一下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7.* | 2008/08/07, 22:25
评论一下 尊敬的局长您好! 此次去函,望局长慧眼洞察原临汾铁路分局“98.6”中的“工龄买断”的原委及其中蹊跷,以解我等数百退伍安置军人之心结,能让大家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尽匹夫之力。1998年是普通的一年,而对我们原临汾分局的数百位职工却是一生最难忘的——我们的工龄被“买断”,原企业单位某些人瞒天过海,不惜造假,牺牲国家利益,以求完成“指标”——可怕。同一种情况下,企业造假已得到纠正,而被买断的职工受到的伤害却无人问津。 买断者都是“减员增效”的真实功臣,以牺牲自我,利益受损,被企业某些人所愚弄,是彻头彻尾的试验品,是某些管理者的炮灰和请功砝码,致使现如今大家有病无医,衣食无着,家庭破裂,甚至在忧郁中对生活和生命失去了信心,整日里为此事疲于奔命——可怜、可悲 经过这场闹剧,除被“买断”人员外,无一人下岗。病、内退人员已全部复职,直到今日原临汾分局办理违规内退问题已基本尘埃落定,职工重新返岗,而我们为减员增效做为“牺牲品”的合法权益(当时无故清退国家给予的强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并未得到合理解决,企业至今未与地方各部门主动接洽,导致我们成为社会人群中的“游离者”——特殊的弱势群体。 痛定思痛,“98.6”买断职工求助无门,不得已只好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将大家的这些实际问题过问、批复、办理、并指引方向。我们翘首以待!!! 生活中的辛苦,我们在承受;精神上的“心苦”,我们几欲无法排解,我们近乎于生活在另一个天地,一个无人问津的真空地带——无助。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坚信领导能明察秋毫,将“98.6”中各种问题一并彻底解决让我们也能再次鼓起勇气,报效国家,同唱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大歌。 别无它事,就此搁笔,顺祝大安! “98.6”自谋职业人员 二00七年六月
移动怎么了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67.16.* | 2008/08/09, 11:49
在没有能比前移动老总更坏的人了. 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以人文本,发展成果人均共享,共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的知情权". 移动要上市就非要把辛辛苦苦为党为社会为企业拼搏一辈子的工人阶级用几个小钱打发吗? 没有人性的领导把接近退休和刚参加工作, 部队转业军人, 都以欺骗, 恐吓手断, 变成为. 一群完全失去公民权利的特殊群体. 把他们推出社会和当地政府. 当他们的权益被侵犯的时候,当他们清醒过来的时候, 当他们按程序逐级上访的时候却又被当成无赖拒之门外. 买断职工求助无门,不得已只好恳请有关领导在百忙之中将大家的这些实际问题过问、批复、办理、并指引方向。我们翘首待!!! 生活中的辛苦,我们在承受;精神上的“心苦”,我们几欲无法排解,我们近乎于生活在另一个天地,一个无人问津的真空地带——无助。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坚信领导能明察秋毫.中国移动买断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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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5.* | 2008/08/13, 12:19
2008年8月10日 ... 北京警方通报美国游客遇害案 ... 新华社北京8月9日电(记者李舒)8月9日晚11时50分, 北京警方通过新华社通报美国游客遇袭一死一伤案件。北京警方从行凶男子随身携带的证件获知,该男子名为唐永明,男,47岁,浙江省杭州市人,生于1961年3月4日。唐永明原为杭州某厂职工,辞职后于2006年将其在杭州的住房转卖,现无固定居所,没有固定工作。5年前,唐永明与妻子离异。今年8月1日,唐永明离开杭州前来北京。目前,有关唐永明的作案动机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人是买断工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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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2.* | 2008/08/14, 10:18
我们是太原铁路局98.6月开始“减员,增效”买断工龄时按一年3000元计箅,只给十年。工龄不够十年的按实际工龄计箅。并终止了一切关系 档案也未按规定转移。现在,铁路说:我们是协议自解人员 地方说:我们是铁路职工。不承认我们是下岗自谋人员 上访多年 也无结果,地方不接 铁路不要。我们失去了一个正常公民 应得的一切权益 唉
甘肃白银公司的做法是“有偿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1.98.121.* | 2008/08/14, 13:53
甘肃省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对待职工的做法之一就是“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在事先打印好的所谓“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书”里,你没有思考回旋的余地,只有签字的份儿。一位20年工龄、现在正值40、50的职工,“有偿”的代价就是区区不到4万元钱。 这些人把最美好的年华都献给了企业,结果,被拿着这点钱,就被踢出了企业的大门! 此情此景,有点像大款包了“二奶”——给老大一点补偿,就和“结发夫妻”一刀两断了。人都谴责大款,却没人对“原配”提出解决的办法。 数以万计的工友(有叫“断友”,我认为也可叫“原配”)就这样被无情的踢出了企业的大门! 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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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138.198.* | 2008/08/14, 19:10
工行买断工龄我们近乎于生活在另一个天地,一个无人问津的真空地带——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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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52.19.* | 2008/08/14, 21:51
唉,我们是加格达奇水务局多经站的职工,好端端的一个企业硬是让我们那败家的父母官,送给了个人,(尊当时那个朱什么基:中小企业改制)送出去了之后,我们就没有交过养老金,开了二个月工资,(听说送给了个人后这个人没有给他们上态度)又被他们要了回去,可职工他们却不要了,到现在我们也没有单位给我们上保险,我们找过相关的领导,可都推委扯皮。还说什么企业不交养老保险那是企业自己的事他们管不着,黑暗啊,今天在这呼吁一下,有哪位路过给我们出出主意,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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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52.19.* | 2008/08/14, 21:53
唉,我们是加格达奇水务局多经站的职工,好端端的一个企业硬是让我们那败家的父母官,送给了个人,(尊当时那个朱什么基:中小企业改制)送出去了之后,我们就没有交过养老金,开了二个月工资,(听说送给了个人后这个人没有给他们上态度)又被他们要了回去,可职工他们却不要了,到现在我们也没有单位给我们上保险,我们找过相关的领导,可都推委扯皮。还说什么企业不交养老保险那是企业自己的事他们管不着,黑暗啊,今天在这呼吁一下,有哪位路过给我们出出主意,不胜感谢
怎么办? [回复]
访客:文宣 | IP地址: 221.211.38.* | 2008/08/15, 16:29
您好!我原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员工,于2000年3月31日以与公司签订了"一次性买断工龄协议书”离开了岗位,后来在媒体上看到了“买断工龄违法”的有关报道才明白,我和公司之间的所谓“协议”是违法行为,既然是违法的,那我们签订那份“一次性买断工龄协议书”是不是属无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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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166.140.* | 2008/08/16, 17:54
工行现在是嫖客当家妓女吃香。好人受苦,坏人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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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20.72.* | 2008/08/20, 23:17
上骗中央,下骗买断工龄员工 朱容基总理在2002年9月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所谓的‘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就没这个提法。接着工行台了一个应付中央的文件。工银云发[2002]555号文件,内容是把补偿金交回,申请可回去上班。是工行买断不当后的一项补救措施,可文件发出后,以秘密文件的形式,不传达至买断工龄员工,仅有工行少部份领导家属返回工行上班, 工行的所作所为,实是精英们的行为,上对中央有交待,说买断者不愿返回工行,对下则以秘密文件为由,不传达执行,这些精英的行为,无异于旧上海帮黑老大的行为,那是共产党领导下国有银行家的行为! 强烈要求中纪委关注国有银行的各种非法行为!关注他们的非法动机!以改革为名,最终改革的成果被谁占有?很显然,改革的成果和享受改革成果的极少数所谓的精英,他们的工资由改革前4万左右到改革后的几十万到上百万!以牺牲大多数员工的生存权作代价,牟取了经济发展的成果!这是改革的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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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20.72.* | 2008/08/20, 23:31
2008年820日23:17分发的是云南省分行答复每些地洲的文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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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20.72.* | 2008/08/20, 23:33
是可到云南省工行分行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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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7.* | 2008/08/22, 23:44
原工行海南海口分行买断工龄的员工家属因贫困患病等原因自杀身亡 2007年7月8日凌晨3点左右,原海南海口工行买断工龄的员工潘某家属(潘某爱人)在海南海口市青年路16号工行宿舍楼下的危房宿舍旁上吊自杀身亡。 据了解,该员工潘某(女)数年前已办理了内退手续,工行又说有新政策,内退职工也可以买断,该员工潘某当时已分到青年路16号某宿舍,因没钱房改,故只好买断,之后,房也进行了房改。潘某爱人原在海口某单位工作,该家属的单位由于改制等原因,较早些时候就下岗在家了,潘某买断后,夫妻外出某生非常困难,加上有2个孩子需要抚养,生活非常艰难,加上陈某的爱人患病,雪上加霜,看到生活无望,其爱人选择了上天国之路,非常凄惨,路人落泪纷纷。 看在多年为工行贡献的份上,望工行速派员前往慰问,安抚破碎之心,希望工行能为她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避免悲剧再次发生(安抚潘某和其子女)。如果其家庭再发生不幸,那就太惨了。 注:应为潘某而不是陈某 在工行干一辈子,竟买不起房,是工行员工的悲哀。原潘某在海南工行海口市分行东方广场分理处当主任(现在称为支行行长),其爱人曾任某单位的办公室主任,这样的家庭被毁掉,工行应不应负责任?其潘某的爱人为人好客,性格开朗,不是因为生活所迫他是不会选择自杀的。买断工龄酿成一个家庭的悲剧,工行上市就要牺牲老员工为代价?工行要把老员工的包袱摔向社会?可以不负社会的责任了吗?从此件事来看会不会酿就更多的家庭的悲剧?据了解:住在该宿舍楼的工行员们以及以被鉴定为危房而仍在居住的原工行员工将为其送行。居住在危房的员工说:“也许我们将是下一场悲剧”。 离去的人呀,愿你一路走好,天堂里安息吧!
政府能信任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65.86.* | 2008/08/25, 11:36
不是政府的默许,企业敢这样乱来,你们还妄想政府给你们出头,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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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08.114.* | 2008/08/28, 00:42
国家为了让人民充分享受到改革成果,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升工资、低保人员增补贴,但有一部分什么都算不上的却被遗忘了,他们就是因企业改制而买断了工龄人群。要想吃低保,要把买断所得的几千元或几万元按当地低保标准分摊到家庭成员头上,摊几年能吃完,吃完才能申请低保,至于这几年中生病住院、孩子上学、要交的医保社保费用一概不计,特别是40、50人员,找工作难,升工资没单位,吃低保没资格,要退休女要50男60,生活十分艰难。这部分人如何才能享受到改革成果?他们现在能和全国人民共享的是社保医保费用的年年递增和物价的上涨。 他们真的被遗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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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49.100.* | 2008/08/31, 09:17
坏人当道,虎狼当道,俺要行道,必先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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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49.100.* | 2008/08/31, 09:34
奉劝仁君,放脚行道,载道文章,能救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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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49.100.* | 2008/08/31, 09:40
如今买断,实在杀人,社会动乱,皆由此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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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49.100.* | 2008/08/31, 09:48
开始自杀,冤魂难散,久而久之,民必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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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49.100.* | 2008/08/31, 10:02
如今之民,非昔能比,放眼未来,弱势必胜。
给大家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园地"-- [回复]
孙金平 | IP地址: 221.217.165.* | 2008/09/04, 12:13
给大家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园地"--
圈:
http://www.cnzyff.org/space/group.asp?id=2
相关内容和评论 [回复]
孙金平 | IP地址: 222.129.219.* | 2008/09/04, 14:46
"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相关内容和评论:
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8/2/18/99760_2.html;
http://sunjinping.blshe.com/post/1214/29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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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85.8.* | 2008/09/05, 16:44
银行被迫买断工龄员工,最好解决办法:1.能胜任工作的返回原岗位工作.工龄满30年或年满50岁时做内部退养.2.工龄满30年或年满50岁直接做内部退养.3.以上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4.内部退养期间按本系统规定享有工资福利政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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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85.8.* | 2008/09/05, 16:51
2005年2月,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陈石行长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借中国银行股改之机,大搞大规模裁员,大搞买断工龄。使598人中行正式员工,买断工龄,推向社会,造成新一批的40,50下岗职工在中国银行出现.40,50下岗职工,年轻时为中行打天下,中行事业蒸蒸日上.到日子好过时被骗下岗,40岁以上下岗老员工,经济上受到危协,上有老下有小,身体又不行,引起社会和家庭的不安定.离婚率特高.比如中国银行福建闽侯支行正式员工53人,买断工龄10人,占比达25%.大部分是40岁以上先进老实老员工,被人面兽心的林善容行长诱骗买断工龄.下岗失业后,40多岁了还要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养家糊口.到现在为止,已有50%家庭因为经济问题,而出现家庭不安定,离婚率已达50%以上.这是确确实实的数字,看了都心疼.中行"辞职门"为什么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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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85.8.* | 2008/09/05, 16:53
福建省中行2005年3月31日前被迫自动辞职的员工请注意,请你们相互保留联系,在近期内向全国总工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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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85.8.* | 2008/09/05, 17:04
中行总行说没有裁员说明下属大量的规定时间内裁员或称买断工龄是有手断的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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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85.8.* | 2008/09/05, 17:16
我们是在福建省中行规定的统一时间,统一生病,统一不能胜任工作,统一表格,统一召开40.50人员会议情况下被迫买断工龄的,呼吁全国人民同情我们,我们要求从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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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57.* | 2008/09/07, 14:19
关于原临汾铁路分局对416人错误买断工龄问题的情况诉求 我们是原临汾铁路分局员工,原临汾铁路分局于1998年6月,开始实施增效再就业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原临汾铁路分局的有关领导为完成原北京路局下达的考核指标,在为职工办理“自谋职业”时,未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并且违反法定程序,强行为员工办理了“买断工龄”,不但没有对我们进行妥善的安排,反而终止了我们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将工龄归零,03年后才把我们的档案寄存在临汾市尧都区一职业中介所,一把把我们推向了社会。 原临汾铁路分局这种超越和规避法律和行政法规、政策,滥用职权、欺诈骗国家和职工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谋职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直接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给国家及企业造成了严重影响、严重的后果。 理由和政策、法律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6月9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 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早在1998年就明确指出: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 也是不合法的。 三、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子以纠正。 四、国家经贸委1998年7月10日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紧急通知》指出:“无论采取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不能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开大会进行动员,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压指标、定任 务。” 五、1998年8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指出:“国有企业改制方式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能强迫命令。对大多数职工抵制和反对的方案,不能依据少数领导意图强制推行。 六、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七、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 形。 八、《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条指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规定中指出,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没有明确终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针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没有重大特殊情况,任何一方不得随意 终止合同,直到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才可终止合同。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指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 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十一、《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指出:“一方以欺诈、强迫手段迫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当事人有要求撤消的权利。” 十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 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十四、 铁劳卫《1998》15号文件第二十九条、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四十八条:“自谋职业人员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失业救济金”,“应先协调地方劳动部门后方可实施”,“并依照法规、 程序办理”, “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反对弄虚做假”。 十五、中发《1998》10号劳社部发 《1998》8号以及劳社部发《1999》33号:着重强调 “中央及部直属企业在实“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作,应先报地方省级劳动部门,由其核实、认定 、备案后方 可实施”“及时填报统计报表,为本企业职工办理有关手续” 综合上叙理由:原临汾分局在实施“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为职工办理“自谋职业”中为完成上级考核指标,利用宣传、鼓励、动员、激励、隐瞒真像等手段,在没有报省劳动部门备 案批 准的情况下,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法定程序。表面上看为职工办理“自谋职业”,实际上为完成上级考核指标,为规避社会责任强行为职工办理的是“买断工龄”将职工工龄归零。并以“协商一 致”的合法形式掩盖其违法事实的目的。 这说明:自98.6以来,原临汾分局与所谓的“自谋职业”人员签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是显失公平的无效合同。 而现在的太原铁路局在不明(原临汾分局)事实的情况下,将错一味推给职工,在解决“98.6”问题时,隐瞒、谎报、缓报,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规避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且违 反法定程序,导致矛盾激化、事态的扩大,引发了重复越级集体上访,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在对待到京上访人员,违反规定滥用警力,并采取围、追、堵、截、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拘留等强制措 施。多次非法将上访人员扣压到怀柔茶坞铁路地区,先后将贺庆 薛有信 雷时平 王小明 李天保 封德跃 韩来成等人实施行政拘留强制措施。而又在属地,对上访人员实施二十四小时监控,扰乱了“自 谋职业”人员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 我们强烈要求太原铁路局,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出发,本着对职工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法定程序之规定,尽快解决“98.6”问 题,共创和谐社会。 原临汾分局“98.6”自谋职业全体 20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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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225.126.* | 2008/09/11, 01:52
我们海南工行买断职工已在今年六月已维权两个月可能维权道路很漫长望全国断友们联系我的714362193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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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225.126.* | 2008/09/11, 02:02
我们应该联系全国工行买断员工各省都有代表联系怎样集体上访团结起来就会胜利
买断工龄是违法的相关内容和评论: [回复]
孙金平 | IP地址: 123.113.136.* | 2008/09/11, 10:00
买断工龄是违法的相关内容和评论:
http://www.cnzyff.org/space/group.asp?id=2
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8/2/18/99760_2.html;
http://sunjinping.blshe.com/post/1214/29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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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67.36.* | 2008/09/14, 09:04
太原铁路局买断同胞联系起来一起上访维权,大家留下联系方法.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258333437_0_1.html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25.76.* | 2008/09/15, 22:58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258333437_0_1.html
法学家江平:强制职工“自愿”解除合同涉嫌胁迫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25.76.* | 2008/09/15, 23:00
法学家江平:强制职工“自愿”解除合同涉嫌胁迫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258333437_0_1.html
法学家江平:强制职工“自愿”解除合同涉嫌胁迫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25.76.* | 2008/09/15, 23:00
法学家江平:强制职工“自愿”解除合同涉嫌胁迫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258333437_0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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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67.36.* | 2008/09/19, 09:34
新的劳动法条例出台对买断工龄人们是否有利?我们的权利是否能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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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10.62.* | 2008/09/19, 19:54
工行买断人员.我们要联合起来.维护我们的权利
我们单位也正在准备买断工龄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8.126.89.* | 2008/09/20, 09:32
潍柴动力正在企改,企改是买断所有员工的工龄,但买断方案:干部和工人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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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8.126.89.* | 2008/09/20, 10:12
株洲活塞销厂是湘火炬的子公司,生产“工人牌”活塞销,同行业市场占有率最高,单位生产也做不赢,却要买断职工工龄,第一榜买断工龄1000一年,可地皮就值1.2亿,还有厂房设备,无形资产;才700多职工,而且地皮是原内配的职工入股的。买断工龄后,地皮就会卖了,厂子会搬迁。多出的这些钱和资产会进入谁的口袋?这算不算国有资产流失?买断以后,有次开会说了,想要你就上班,不要你就请走人。买断工龄的钱交养老保险都不够。可不可请孙老师把关于国企改制的一些政策方针,能全面的发表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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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4.* | 2008/09/21, 09:47
当前位置:主页>案件>民事案件>文章内容 待遇不公 “代办员”告倒银行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朱 江 发布时间:2002-12-13 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十堰市分行丹江口市支行的8名职工,在各自岗位上任劳任怨工作十余年,为储蓄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然而,他们仍然被当成临时工性质的代办员,其待遇与同时参加工作、同岗位、同工种的正式职员却有着天壤之别!为了讨回公道,8名代办员毅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11月下旬,他们领到终审判决书时,禁不住为这来之不易的结果泪流满面! 尽职尽责,泼洒十载青春 从1985年到1992年的7年间,童兆芬、王景凤、廖英华、王萍、何相蓉、张霞、丁宗玲、彭永生8人陆续来到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丹江口市支行工作,银行内外均称他们为代办员。 从1987年开始,王萍就一直在储蓄一线岗位工作,先后从事着记账、出纳、会计,由于她工作表现突出,从1994年开始被安排到3个储蓄所担任主管会计,优异的成绩使她连续8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青年岗位能手、先进女职工等荣誉称号。1998年和2000年,王萍还被评为十堰市先进工作者。然而,无论她的工作表现如何突出,每个月的工资待遇依然不足300元钱。 和王萍一样,另外7名代办员身份的银行职员在各自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大多数任业务骨干。可是,他们的工资待遇却与同时参加工作、同岗位、同工种的正式职员有着巨大的差别!月工资额相差700元左右。由于工资没有同工同酬,其养老保险投保基数也一路走低,医疗待遇也没有同等对待。 转眼到了2001年5月底,一个令这8名代办员意想不到的事情居然发生了!这天,8名员工突然接到通知,要求与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工资仍维持以前的标准。然而,他们认为自己工作已经年满10年,这样很不公平。于是,他们就一起去找律师咨询,律师当即肯定地告诉他们:“银行应该和你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高工资标准,实现同工同酬!” 协商未果,申请劳动仲裁 在双方多次协商没有结果的情况下,8名员工终于拿起了法律武器——2001年7月2日,他们向十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他们在仲裁申请书中称:申请人分别于1985年至1992年以招用代办员为名进入工商银行,1992年全行代办员转为集体合同工,并办理了招工的有关手续,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合同。十年来,申请人还是一个“转招代办员”,每月实际收入仅有200元左右,与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相悖。为此,8名员工特提出仲裁申请,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公正的裁决。 十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庭审调查后认为,王萍等8名员工在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工作均已满10年,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现同工同酬,符合法律规定。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对已招工录用的员工不承认其正式员工身份,在工资、医疗、保险等方面不同等对待,做法不妥。 于是,仲裁委员会裁决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与王萍等8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2001年10月起一个月内按同工龄、同岗位员工工资标准为8名申诉人核定工资标准;重新确定8名申诉人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并从2001年5月起按照新标准交纳养老保险金;8名申诉人的医疗待遇与分行同工龄、同岗位员工同等对待。 不服仲裁,坚持同工异酬 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表示不服,于2001年11月15日向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劳动裁决书认定事实不清,裁定错误。请求法院认定8名代办员的身份,享受代办员的待遇,不支持“同工同酬”的要求,不支持8名被告要求增加基数的请求;不支持8名被告就医疗待遇的请求。 法院认为,8名被告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丹江口市支行已办理了招工手续,应该实现同工同酬。原告要求对已经招工录用的8名被告不承认其正式员工身份,仍然要求按代办员身份对待,与同岗位、同工龄的正式职工工资、医疗、保险等方面有一定差距,显然与劳动法规相悖。 2002年4月1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判决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与被告王萍等8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原告从2001年5月起按同工龄、同岗位员工工资标准为8名被告补偿差额工资;原告从2002年5月起按同工龄、同岗位员工标准为8名被告核定工资标准;原告根据同工同酬额依法重新确定8名被告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医疗待遇与原告同工龄、同岗位员工同等对待。 宣判后,8名被告不服判决。他们认为银行应当与8名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于是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诉讼中,上诉人彭永生出于种种顾虑,申请撤回上诉,并得到了十堰市中院裁定的准许,而另外7名女职工坚信法律是公正的,依然坚持上诉。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依照中国工商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的意见》为依据,判决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显然与劳动法规定相悖,未完全合法地保护上诉人作为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 2002年10月23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与上诉人王萍等7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2001年5月1日起);维持一审判决的其他各项。 据了解,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对于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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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6.112.70.* | 2008/09/25, 11:37
移动买断的人员也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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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5.* | 2008/09/26, 18:36
我们是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以下简称十堰工行)的103名职工,至2007年止在十堰工行的连续工龄最短的已10年有余,最长的达25年之久。经过多年的工作锻炼,我们已成为十堰工行一线的业务骨干和主力,多数人被评为市级先进工作者和业务技术能手、省级先进工作者也不乏其人。2007年6月27日,我们突然接到市分行下发的“拟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劳务派遣申请书”(丹江口支行的16名职工是2007年11月接到的)。各支行的领导叫我们在“通知书”和“申请书”上签名以示同意。在毫无思想准备和不明就里的情况下,我们不约而同地拒绝签字。 我们于2007年6月28向十堰工行代理行长梁新贵、人力资源部长熊琼、宣传部长武芳惠递交了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集体申请。此后,各支行领导轮番而又频繁地找我们个别谈话,要求我们“积极配合”市分行的改革和改制。这种谈话不仅在我们下班之后开展,甚至在我们对外服务的间歇也见缝插针地进行,弄得我们身心疲惫不堪。我们要求领导出示上级行红头文件,以便更深入领会上级行指导精神和解除心中对此次“改制”是否合法合规的疑惑。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文件,此次改制是贯彻有关会议精神。领导的答复更增添了我们对“改制”合法合规性的怀疑,因此大家仍坚持拒不签字。 载员竞赛 领导奖金明码标价 在随后的几天里,从市分行到支行的各级领导加快了“动员”步伐,明显增大的压力使我们喘不过气来。领导们除频繁地对我们个别谈话外,还对我们在十堰工行工作的配偶施加压力,说如不做好对方的工作,要考虑今后怎么在工行工作的问题。有的甚至远赴房县、竹山等地做我们父母和公婆的工作。领导们这种违背常情、赶尽杀绝的粗暴行为令我们倍觉委曲和反感。我们只得拖延不表态。也许领导们觉察到我们的反感情绪,便纷纷换了一副嘴脸,并对我们诱之以利:7月1日以前签字同意劳务派遣的,除按12年(实际工龄不满12年按实际工龄)每年2000元的标准计发补偿金,还另外奖励10000元;若签字买断工龄自谋职业,按实际工龄每年2500元的标准计发补偿金,另奖励20000元。如7月1日前不签字办好劳务派遣或买断工龄手续的,买断工龄的奖励将减少10000元。工行领导把这场所谓的“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制定了严密的奖惩措施,以7月4日形成第36期会议纪要,从工行内部办公网上发到每个科室网点,要求每位当事人知道:各行处每做好一名代办员转为劳务派遣用工,奖2000元,每做好一名代办员的分流工作,奖10000元。对七月一日以前完成的,在上述奖励的基础上,再分别奖励3000元和10000元。对完成代办员转制前三名的行处,且没有结队集体****,没有影响正常的业务发展,没有形成新的劳务纠纷的,另分别奖励30000元、20000元和10000元。领导的时冷时热、以利益诱迫的作派更增添了我们的反感,我们只能沉默以对。 7月1日之后,市工行各位领导到各支行“动员”我们尽快选择劳务派遣或买断工龄。我们提出能否买断工龄后改为劳动派遣用工,答复是:二者只能选其一。此后因我们中部分人员要走诉讼之路解决纠纷,分行主要领导放话:“随便他们怎么告,我们公、检、法都有人。工行有的是钱,什么事都能摆平。”7月11日我们又向市分行人力资源部递交了54人的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市分行人资源部负责人熊琼做了申请书签收。 从6月27日至7月24日的近一个月的时间,虽然时时处于高度紧张和重重压力之中,但我们始终不辞劳苦地在岗位上工作着。7月25日、26日市分行以换卡为名收走了我们的柜员权限卡。我们柜台服务的权力被强行剥夺了。在十堰工行的胁迫、利诱和多重压力下,我们中的25人忍痛选择了“劳务派遣”(根据工行文件派遣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派遣协议最长2年);53人含泪买断了工龄,抄写了工行统一打印好的“自谋职业申请书”(其中有3人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3年,1人身患癌症);12人坚持通过仲裁和诉讼讨回公道(其中有夫妻两中,1人身患癌症,1人小孩刚满周岁);3人因原劳动合同未到期被发配到神农架和竹山支行,2人怀孕待产和1转业军人未动,其余7人因2001年“同工不同酬案胜诉,执行法院判决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尚在岗位工作。其中我们参加诉讼的9名同志向省、市上级有关部门多次反映,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2007年9月8日省劳动厅答复:您反映的情况已明确认为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违法,要求予以处罚,并已转请劳动监察处处理。 并要求我们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2007年8月22日我们依法向十堰市劳动仲裁委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诉求,但由于各种说不清的原因,驳回了我们的诉讼请求,依照诉讼程序,我们上诉的同志于2008年1月3日起诉到初审法院,期待法院维护我们的权益,但面对强势的银行,我们感到非常无助,不知法律的天平是否再一次倾斜。 暗箱操作补偿金 规避《劳动合同法》 事后,我们发现十堰工行发放补偿金标准不一,入行工作时间一致的职工之间竟相差数万元之多,纯属为所欲为的暗箱操作。 我们中的大多数职工原与十堰工行签定的书面劳动合同早在2006年5月31日、2006年8月31日和2007年5月31日已经到期。单位一方面让我们在原有的岗位上继续工作,另一方面故意拖延不续签,对照《劳动法》和劳动保障部(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2005年12号文《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面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视同续签。 其中一部分职工劳动合同于2008年5月31日到期,十堰市工行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加紧对这部分职工的“攻坚战”。在2007年7月17日分行第38期会议纪要中将此称之为“政治任务”,这部分职工迫于压力含泪解除了劳动合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规定,用人单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按《劳动法》规定,当职工出现了《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才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解除,这种解除行为是无效的。工行这次所谓“用工制度改革”,胁迫我们辞职和强制我们改签劳务派遣合同,恰恰就是为了逃避法定义务,赶在明年生效的《劳动合同法》之前打时间差,钻法律的空子。《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 当我们沉浸在突然失去工作的痛苦中,看到了全国各大媒体陆续播报(刊发)中国全国总工会“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用人单位劝辞职工”的通知。通过全总通知和相关报道,我们才知道十堰工行的所谓“改制”是为了规避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借改革和改制之名;在自身股改并上市后,胁迫职工辞职和强制职工改签劳务派遣合同是违法的,是变相抵制《劳动合同法》的现实表现,认为在本单位勤奋工作了十几年的老职工是“包袱”,推卸社会责任。 2007年12月25日中国金融工会就金融企业贯彻执行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坚决杜绝刻意规避法规的行为。通知指出:一些金融企业或与部分员工特别是工龄较长的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胁迫部分一线员工辞职,要求员工转换劳动用工身份,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这些企业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引起相当一部分员工的强烈不满,而且严重影响了有关金融企业在当地的声誉。这些描述与我们的遭遇是何其相似啊!通知要求及时纠正已经出现的错误做法,坚决杜绝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于2007年12月11日到市总工会反映我们的遭遇,并递交了相关材料。市总工会的各级领导十分热情和亲切地接待了我们,并当着我们的面打电话给十堰工行工会。十堰工行工会杨卫新主席应邀到市总工会。在市总工会的询问下,杨卫新主席承认此次所谓“改制”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事先也没有通报上级工会和劳动部门,更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所涉职工。而“改制”的所谓依据只是省工行人力资源部2007年6月8日给下属二级分行和直属支行人力资源部所发的一份传真件。事后我们想方设法搞到了这份传真件的复印件。展开一看,传真件的开头就是:“……新的劳动合同法即将出台,请各行进一步抓紧做好劳动合同规范管理工作……”、“对代办员和临时工,要迅速争取得力措施于2007年6月30日前清退完毕”正是这一纸传真将我们这批经过十堰劳动人事部门考试,十堰工行正式招收并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职工定性为代办员了。众所周知,2001年十堰工行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职工与十堰工行签订劳动合同时,我们与其他职工所签的劳动合同,无论是格式还是内容都毫无二致。清楚记得有关领导曾说,我们的身份是一样的。 2007年12月12日我们先后到市劳动监察大队、市政府信访办和市政府反映情况,12月17日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申诉材料。12月21日因仲裁部门以时效过期而不予授理,我们就到市委拜访市委赵斌书记,赵斌书记电话通知十堰工行来人。市分行工会主席杨卫星和人力资源部部长沈建民到来后,劝我们回家,对我们提出的问题不作任何答复。直到深夜2点左右,沈建民答应次日上午9:00分行领导与我们座谈,地点是神龙宾馆会议室。12月22日我们8:30就赶到了神农宾馆。在宾馆附近隔着马路我们看到了沈建民(身边还有一个警察),他也看到了我们。我们应约前往宾馆会议室,但会议室大门紧锁,询问后方知工行没有订会议室。我们因受愚弄而感到十分生气,便到市分行要求见行领导。直到下午4点多钟,始终见不到有关领导。一会儿突然从后院冲出四、五十名警察和保安,驱逐我们离开。警察和保安与我们发生肢体碰撞。此时,一直未见露面的袁建华、沈建民、杨卫新等行领导出现在一旁笑着观“战”,毫无防备的我们被警察和保安驱散。他们将我们中的4人扭上无任何警车标志的车上扬长而去。我们经四方打听后赶到了东岳路派出所,派出所在与十堰工行商量是将人滞留或放走后,直到晚上9点多钟才将人放出。我们之所以不厌其烦的叙述上述活动,是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了解十堰工行有关领导不惜借助专政工具向我们示威是多么的无知、浅薄和心虚! 2008年1月14日,我们一行36人到省分行,恳求见左新亚行长。被安排到省分行信访办。从14日到18日整整5天,除见到省分行工会主席、人力资源部部长、信访办及办公室有关领导外,左行长始终没有露面。这五天正值武汉降雪和降温,我们忍受着饥饿和寒冷,希望能拜见“真佛”但始终没有如愿。最后,省分行信访办对我们反映问题作出了一个局面的答复意见。“答复意见”不顾客观事实,大言不惭地谎称“十堰分行通过召开动员,反复宣传讲解政策……”并强调“你们申请自谋职业并签字,已经从法律上与工行终止了劳动关系”。殊不知我们是在胁迫和高压下不得不违心作出的选择。全总和金融工会的通知,均表示要制止和纠正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所谓“制止”是尚未发生错误,及时制约不让其发生;所谓“纠正”应该是已经发生错误,要纠离和改正过来。我们所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就是:还我们工作的权力,恢复我们职工身份。这应该归于“纠正”的范畴。 现在我们突然失去工作,我们的生活来源枯竭,我们的所谓补偿无法交纳我们今后的养老、医疗保险,我们的子女无法接受正常的教育,我们没有赡养父母的能力,这将给我们103人、206人、309人等几百个家庭带来不幸福,给社会带来不和谐。我们将维权到底,直到事情得到解决! 相信法律的力量 维护合法权益 我们认为十堰分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 1、典型的规避《劳动合同法》相关义务行为,即不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也不符合其它法定裁员条件。 2、置所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于不顾,不仅不与劳动者协商劳动期限,还单方面强行停止和解除(终止)劳动者工作。 3、从事实看,双方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到目前为止仍然存在,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即符合《劳动法》也符合《劳动合同法》。 恳切地希望有关领导部门为我们伸张正义,还我们公道;维护我们普通劳动者生存的权力。 十堰工行103名职工 200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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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6.* | 2008/09/28, 18:38
新史记.杨佳列传 (司马子长) (2008-09-26 13:44:57) 标签:列传 衙役 杀威棒 捕快 杨佳 杂谈 分类:网文精选 杨佳者,京师皇城根人也。少文静,好读书,其父赞曰:吾儿好读书,懂事明理。及少长,父母离异,佳闷闷不乐,性情日见孤僻,无业谋生,乃终日游走网络江湖。 和谐年,佳游玩至海上松江府,力乏,租车代步。不意有捕快欲凑捕盗指标,竟诬以盗车,捕而罚之。佳以清白自许,至公堂不跪,昂昂然而辩之。然捕快衙役不听其辩,拘之辱之,并施杀威棒一百。佳忿极,乃择七月一日吾朝吉日,于衙门外燃火,乘乱突入禁中,拔刀砍杀,如入无人之境,当场斫翻十余人,计六死四伤。力竭受缚,犹目炯炯不惧,曰:怨气荡然,死无憾矣。 事发,朝野震惊。小民皆窃窃私议,官府且不自保,焉能护吾等乎?遂判时称其为杨某,以掩官府难言之实;以避民众人肉之搜索。因奥运盛事万邦来朝,官府严惩作恶之徒指标尚且不足;凤凰tv身心不惧,探察杨于审理间不从于官府,而被自宫,无奈之下,学习辟邪剑法以慰其心。 初,佳一路杀入,遇女官人则不犯。野史曰,此为念母抚育恩之故。谬也。盖佳于公堂受辱并领杀威棒时,有女官人劝众衙役莫如此,虽劝而不止,然佳心存感激焉,故不犯。 太史公曰:性刚烈如杨佳者,不惧死而惧受辱,一朝受辱,必流血百步,伏尸数人。捕快衙役如遇此辈,宜诱导之而不可威逼之。又曰:所谓和谐,在政通人和,劝恶从善,化戟为犁。至若诬人为盗,逼民造反,欲谋和谐,无异缘木求鱼也。 已投稿到: 排行榜 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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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5.* | 2008/09/30, 10:37
关于原临汾铁路分局对416名“自谋职业”人员错误“买断工龄”问题的情况及诉求 我们是原临汾铁路分局员工,原临汾铁路分局于1998年6月,开始实施增效再就业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原临汾铁路分局的有关领导为完成原北京路局下达的减员、增效考核指标,在为职工办理 “自谋职业”时,未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并且违反法定程序,强行为员工办理了“买断工龄”,不但没有对我们进行妥善的安排,反而终止了我们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将职工工龄归零。03年(临汾铁路分局与太原铁路分局合并时)才将我们的档案寄存在临汾市尧都区一职业中介所。企业在没报地方劳动部门核实、认定 、备案,也没遵循法定程序之规定,完善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把我们推向了“社会” 原临汾铁路分局这种超越和规避法律和行政法规、政策,滥用职权、欺骗国家和职工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谋职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直接导致信访事项的发生,给党和国家及企业造成了严重不良的影响和严重的后果。而现在,这种侵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还在继续 延续着。 理由和政策、法律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6月9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 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早在1998年就明确指出: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 三、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 四、国家经贸委1998年7月10日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紧急通知》指出:“无论采取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不能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开大会进行动员,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压指标、定任务。” 五、1998年8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指出:“国有企业改制方式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能强迫命令。对大多数职工抵制和反对的方案,不能依据少数领导意图强制推行。 六、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七、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条指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规定中指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没有明确终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针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没有重大特殊情况,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直到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才可终止合同。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指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十一: 《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指出:“一方以欺诈、强迫手段迫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当事人有要求撤消的权利。” 十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十四、 铁劳卫《1998》15号文件第二十九条、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四十八条:“自谋职业人员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失业救济金”,“企业应先协调地方劳动部门后方可实施”,“并依照法规、 程序办理”,“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反对弄虚做假”。 十五、中发《1998》10号 劳社部发《1998》8号以及劳社部发《1999》33号:着重强调 “中央及部直属企业在实“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作,应先报地方省级劳动部门,由其核实、认定 、备案后方可实施”“及时填报统计报表,为本企业职工办理有关手续” 综合上叙理由:原临汾分局在实施“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为职工办理“自谋职业”中为完成上级考核指标,利用宣传、鼓励、动员、激励、隐瞒真相等手段,在没有报省劳动部门备案、准许的情况下,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法定程序。表面上看为职工办理“自谋职业”,实际上为完成上级考核指标,为规避社会责任,强行为职工办理的是“买断工龄”将职工工龄归零。并以“协商一致”的合法形式掩盖其违法目的的事实。 这说明:自98.6以来,原临汾分局与所谓的“自谋职业”人员签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带有欺诈行为显失公平的无效合同。 而现在的太原铁路局在不明(原临汾分局)事实的情况下,将错一味推给职工,在解决“98.6”问题时,采取隐瞒、谎报、缓报,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继续规避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这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法定程序解决问题的做法,直接导致矛盾的激化和事态的扩大,引发了重复集体到京上访,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在对待到京上访人员时,太原铁路局违反规定滥用警力,对“自谋职业”人员采取围、追、堵、截、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并多次非法将上访人员扣压到怀柔茶坞铁路地区,先后将贺庆 薛有信 雷时平 王小明 李天保 封德跃 韩来成等人实施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而又在归属地,对“98.6”上访人员实施二十四小时跟踪、监控,扰乱了“自谋职业”职工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在当地,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 原临汾铁路分局在为职工办理98.6“自谋职业”时,违规办理“买断工龄”这一事实的问题中有着错综复杂的因素。但太原铁路局应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出发,本着对职工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我们希望太原铁路局,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并遵循法定程序之规定,尽快解决“98.6”问题,共创和谐社会。 提出以下几种建议: 一、因客观存在“买断工龄”这一不可否认的事实,建议企业全部招回 并重新处理。 二、如果企业还是不承认“买断工龄”的事实。那么,建议企业尽快落实、恢复“买断”职工原有的各种社会保险关系和职工档案。协调省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之规定,遵循法定程序转移各种社会关系,并协助职工,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国家扶持“自谋职业”人员优惠政策的各种手续,赔偿因企业的过错 给职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从而,使这批职工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谋职业。 三、因当时企业未按行政法规规定报省级地方劳动部门,由其核实、认定 、备案后实施, 造成地方政府拒决接收我们这些所谓的“自谋职业人员”,说明企业已经违法 。根据《劳动法》之规定: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签订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我们一致要求: 复职 并继续工作。 望太原铁路局在法定时效内给出明确答复。如果在此期限内,我们的正当要求仍得不到合理答复和解决,势必逼迫我们向上级有关部门进一步申诉。 原临汾分局“98.6”自谋职业全体 20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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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58.17.121.* | 2008/09/30, 17:01
烈抗議買斷工齡,我們要生存,我們要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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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58.17.121.* | 2008/09/30, 17:01
烈抗議買斷工齡,我們要生存,我們要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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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165.195.* | 2008/10/01, 16:23
工行是坏人当道,曾经为了工行奉献了青春,踏踏实实工作的人却被这些坏人给整了出去.这些非但毫发未损,反而加以重用.天理何在?
真气人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10.212.* | 2008/10/02, 21:20
我是黑龙江省双鸭山楳业集团的,最可气的是,我是在今年8月份给买段,说是有常买段给9千来块钱,就把我推了社会不管了,我郁闷呀现在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还有为百姓说话干部吗,共产党为人民的原则都那去了,法制社会的法都那去了,有谁能告诉我。
勤劳致富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58.45.18.* | 2008/10/06, 21:10
看了上面的买断言辞,我的心里也是百感交集.2006年8月我也同样加入这个队伍.但是有一点,我们买断是自愿的.工行的同胞们不一样吗?自由了也是好事.劳动法出台了同样有保障的啊!好马不吃回头草.天涯何处无芳草?勤劳致富!!!现在时代不同了!识时务者为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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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4.* | 2008/10/07, 18:44
质疑用工制度改革,92名职工维权告企业 -------------------------------------------------------------------------------- http://www.yunnan.cn 发布时间 2008-10-07 16:28:37 星期二 来源: 云南网 大 中 小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3元/月) 近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曲靖工行(现改制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92名职工因不满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将曲靖工行告上法庭的劳动争议案,引起社会关注。 职工:下岗了,其实不想走 杨丽珍、龚珍慧、李华等92名原告,均系原中国工商银行曲靖市分行营业部和下属各县支行的职工,2002年按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自谋职业管理办法》[(2002)109号]文件(即职工所指的“买断工龄”文件),从曲靖工行下岗自谋职业。 职工诉称,2002年上半年,曲靖市工行领导召开各县支行领导关于“人员分流实施方案”的会议,市行及其县支行行长召集职工传达市行会议精神,存在欺骗手段,侵害了职工的切身利益。以下条款可见一斑:1、35岁以上职工今后不再安排柜台一线工作,自认为有能力的可以去竞争后台管理岗位,否则一律下岗,到时再申请自谋职业,将没有任何补偿;2、2003年开始推行竞聘上岗制度,没有通过的一律下岗,到时再申请自谋职业,就不再享受有关待遇;3、年龄偏大或学历不高的自己考虑是否主动提出分流,否则将被解聘下岗,被解聘下岗的不享受自谋职业待遇;4、行里有政策,在2002年7月份之前主动提出“自谋职业”方式下岗分流的职工可以享受行里的补偿,今后提出自谋职业的不享受任何补偿政策。曲靖工行在上述“人员分流实施方案”中始终对职工强调“减员指标是指令性任务,如果在减员范围内不愿意自谋职业的职工,将被指定下岗,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任何补偿”,迫使职工以自己主动提出“自谋职业”的方式完成工行职工减员的工作目的,且减员方案未经“职代会”讨论,也未报经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迫使职工采取统一格式提出“自谋职业”的申请。 事后,下岗职工才了解到工商总行和云南省工行的文件精神强调的是,“加强政策宣传,要依法办事”,对职工减员分流工作采取的原则是“坚持个人自愿,不搞强迫命令”。这批下岗职工,一般是以国家招工或学校分配的方式进入银行工作的,原来大多在一线工作,业务技能和知识结构已基本定型,年龄也偏大,目前在社会属于“40、50” 弱势群体,再就业非常困难。其实他们并不想离开银行。 求助法律 诉求主张 杨丽珍等92名职工认为,曲靖工行及县支行利用国家政策,明为“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际是在搞国家严格控制的“经济性裁员”,“买断工龄”,“人员分流实施方案”中不乏有高学历、高水平的人才落聘、下岗,本案92名原告中就有经济师或助理经济师49名,会计师或助理会计师29名,而年龄大、水平差、学历低的现在岗人员中仍大有人在。 上述职工认为,曲靖工行的做法违背《民法通则》的原则和《劳动法》有关规定,当事人是在受到欺骗、欺诈的情况下作出的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错误决定,对协议双方均不具有约束力,强制性迫使职工离岗,其实质是曲靖工行单方解除劳动合的违法行为。因此,请求人民法庭依法判令曲靖工行承担从自谋职业至退休年龄的各项社会保险;判令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判令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2个月工资并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判令其依法承担因1994年至1997年间欠交的4年养老保险金,造成下岗职工所领取的养老金偏低部分的赔偿责任;判令其公开下岗职工的档案工资,根据档案工资计提交纳养老保险金,并补发从1992年至今少发给下岗职工的档案工资;判令其支付下岗职工应当享受的住房补贴;判令其承担本案诉讼费。 曲靖工行:下岗了,别再找我 法庭上,曲靖工行辩称,已履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双方劳资关系协商解除后,上述92名职工已经不是曲靖工行的员工,曲靖工行也不是她们的“用人单位”,不是其“用人单位”则不负有为其承担的一切义务,包括缴纳社会保险,承担其从自谋职业至退休年龄的各项社会保险等等。 当初与92名职工解除合同时,是按照中国工商银行“工银发(2002)109号”《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自谋职业管理办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按每满一年工龄给付2500元的标准计发,同时还按当地下岗职工最低基本生活费两倍给予劳动合同剩余期限基本生活费及10000元安置费,实际补偿在“工银发(2002)109号”文件审批表中计算得很清楚,且已经分领到位,至于额外经济补偿金部分是不存在的,因为在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已超过国家政策给付了经济补偿金。 针对要求补发档案工资的诉请及承担因1994年到1997年欠交4年养老保险金造成其所领取的养老金偏低部份的赔偿责任的诉请,曲靖工行否认称:“不存在事实依据”,是对政策的一种不理解。 关于住房的补贴的问题,曲靖工行辩称,国务院“国发1994年(4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国发(1998)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改革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房的通知》,是规定了“住房补贴”,但不是强制性的。工行云南省分行结合自身企业实际,没有实行住房补贴,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即然曲靖工行的上级行的规定没有实行住房补贴,原告主张住房补贴的诉请不能成立。 曲靖工行还认为,事隔6年(2002—2008),原告申请仲裁时效已过,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本案。总之,曲靖工行要求人民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职工维权,应依法保护 针对曲靖工行原92名自谋职业者诉曲靖工行劳动争议纠纷案,记者采访了云南南极律师事务所民商法学的专家吕翔律师,吕律师认为,本案职工诉求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依法应当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吕律师谈到:纵观本案实际情况,可以看出,曲靖工行采取欺骗和欺诈手段,通过虚假的宣传使部分职工产生了自畏心理,从而导致职工违背其内心意愿作出了非真实的意思表示,虽然表现为按照银行制作的统一格式提出了"自谋职业"的申请,但银行的行为实质上构成了侵权和违约,因为,在《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中,虽然原则上强调了企业与职工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性,但,实际上要完全实现真正的平等是不可能的,一旦企业与职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同时等于承认了职工在企业中的从属关系和被管理者的地位,因此,便导致企业如果用貌似合法的手段或方式侵害职工的合法利益非常容易,该案便是典型的一例,工商银行的行为,依照《劳动法》和《民法通则》的立法原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下岗职工得知自己应当享有的权利没有得到保障时,就不间断的多次向对方当事人------曲靖工行,云南省工行及有关部门主张权利,没有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职工要求曲靖工行承担因其漏缴4年社会保险费给其造成的领取退休金偏低的法律责任及要求发放住房补贴和档案工资的诉请,不仅属于劳动法保护的范围,同时也属于民法所保护的财产权范围,结合本案事实,下岗职工请求保护的权益完全是财产性的,人民法院应予以保护。 法庭没有当庭判决,择日宣判. 张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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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4.* | 2008/10/24, 18:13
工行曲靖市分行就是采取欺骗和欺诈手段,通过虚假的宣传使部分职工产生了自畏心理,从而导致职工违背其内心意愿作出了非真实的意思表示,虽然表现为按照银行制作的统一格式提出了"自谋职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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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4.* | 2008/10/24, 18:15
采取欺骗和欺诈手段,通过虚假的宣传使部分职工产生了自畏心理,从而导致职工违背其内心意愿作出了非真实的意思表示,虽然表现为按照银行制作的统一格式提出了"自谋职业"的申请,但银行的行为实质上构成了侵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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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4.* | 2008/10/24, 18:16
采取欺骗和欺诈手段,通过虚假的宣传使部分职工产生了自畏心理,从而导致职工违背其内心意愿作出了非真实的意思表示,虽然表现为按照银行制作的统一格式提出了"自谋职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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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13.254.* | 2008/10/08, 19:57
唉,工行真的让人寒心,太没有人性了,难道工行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就没有人管他们了吗?工行大还是法律大?搞不懂了。支持工行的断友为维权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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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31.101.* | 2008/10/08, 20:21
杀尽不平方太平,贪官污吏当道,民不聊生,火山爆发的前夜。
抗议地方政府关押奥运北京上访人员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34.7.* | 2008/10/08, 20:45
抗议地方政府关押奥运期间去北京上访的人员,当地政府和公安违法乱纪.把本已无助的工行下岗女工关押至今不放.
天理何在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34.2.* | 2008/10/08, 21:03
湖北潜江工行的买断员工在维权过程中,遭遇了非法关押,一个被判劳教一年,一个被判监视居住,一个强行办学习班,请问,天理何在??
营救断友缓不容缓 [回复]
访客:351107824 | IP地址: 61.48.107.* | 2008/10/10, 11:06
一个断友被抓,十个断友连起来,你连我我连你,大家连一起,严厉打击连续违法犯罪买断后台黑首,我们既要有维权的勇气,又要有驾驭情况突变的能力,维权路上要谨慎,留住青山再参天!
大兴安岭工商银行买断员工索赔群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15.242.* | 2008/10/10, 16:00
工行是坏人当道,曾经为了工行奉献了青春,踏踏实实工作的人却被这些坏人给整了出去.这些非但毫发未损,反而加以重用.天理何在? 加入索赔群:QQ71284883
一针见血的"心理护士" [回复]
访客:访客 : 有类似经历的访客 | IP地址: 221.232.76.* | 2008/10/11, 17:06
我是原铁道部武汉市武昌车辆工厂的断友,2004年底也正经历着与他们同样的身心折磨,因势单力薄,最终没能如他们一样为维护正义挺身而出,对此维权行为实感敬佩!由此联想起几年前随处可闻的镇压法轮功事件,不管是否理解的片面,已导致许多民众对当时政府行为的强烈不满;如今也继续存在民众生活不保的严重现象,断友难道不是民众吗?他们的生活已没有了保障,面对人人平等的法律,还要顶着生命临危的压力,实在是让人寒心.好在现任中央领导在抗震救灾等重大决策上有了人性化的转变,十七大也提出要重点搞好地震灾区民众的安置工作,我想,断友们也是出于对当今政府的无比坚信,才会在目前举步为艰的维权路上守侯,期盼能拿出一个有可能的,更人性化的举措,并从中挖掘出令广大民众深恶痛恨的不法掌权人,做到真正的"当官只为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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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工行买断人员注意.掌握买断人员的电话.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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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工行买断人员注意.掌握买断人员的电话.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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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工行买断人员注意.掌握买断人员的电话.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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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工行买断人员注意.掌握买断人员的电话.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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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工行买断人员注意.掌握买断人员的电话.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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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工行买断人员注意.掌握买断人员的电话.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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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工行买断人员注意.掌握买断人员的电话.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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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工行买断人员注意.掌握买断人员的电话.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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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工行买断人员注意.掌握买断人员的电话.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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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工行买断人员注意.掌握买断人员的电话.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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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58.42.114.* | 2008/10/14, 00:26
贵州省黔东南工行买断人员400多,我们已荣兴成为当地政府的重点保护对象了,这是工行的光荣,还是工行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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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37.128.* | 2008/10/14, 10:28
断友维权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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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14.18.* | 2008/10/14, 12:26
作为在广省中山工行工作了十年的正式职工,我觉得在这样的单位工作简直是一种耻辱。所谓的单位领导正事不做,整天在想着整这个整那个。在职期间发生了交通意外,明明就是工伤,他们偏偏不给你搞工伤待遇,还说怕你的伤影响了工作。你说那还是人说的话吗?还利用了那个不知所谓的,什么合同期满可以不负责任地解除劳动关系。难道一个带干部指标的,工作了十年的员工就可以这样随便地解除劳动关系的吗?请有相关知识的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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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9.150.180.* | 2008/10/14, 22:39
日月在心 只看此人 2008.10.14 22:37 [游客] 转发陕西电视台招聘(原新闻中心) 引用 删除 陕西电视台 / 2008-10-14 22:19:10 陕西电视台 招聘启示 新的陕西电视台是由原来的陕西电视台新闻中心整合。由台长亡永离 副台长言祭红亲自挂帅 合并了原陕西电视台、 陕西电视1到N套台和 陕西有线电视台移动电视等,这三家电视台在 陕西市民中间曾经有过较大影响。为了让 陕西乃至陕西的观众恢复记忆,结合目前我台文化体制改革的需要,现招聘编辑记者数名,非线编辑;导播;等要求条件如下: 1. 年龄30岁以下,越小越好。 2 生过孩子马上走人 3 学历大专以下,越低越好。 4. 在广电局或电视台有一定的亲戚朋友关系,若无关系则要有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的精神。 5. 法盲,特别对《劳动合同法》视而不见。 6. 电视作品未获得过任何奖项。 7. 光说不练,无任何工作经验。 8. 未取得国家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假期实习生、给在职同学朋友临时帮忙人员、领导干部子弟、企业老总儿女等优先录用。 我台一贯坚持“人裁兴台、少劳多得、多劳不得”的留盲主义原则,欢迎广大有嗜之虱前来应聘。热诚欢迎符合以上八项招聘基本原则的成功人士前来竟聘。 (本招聘启示长期有效) 电 话: 不管372十1 联系人:言祭红,亡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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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46.10.* | 2008/10/19, 09:28
我是湖南常德工商银行被吓,逼买断的.我为工商银行付出了16年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工行无情的以2500一年踢向了社会. 社会上找工作都只要35岁以下.我们上有老,下有小.如何生活. 比我迟买断的同一支行的人,补偿金也比我多拿了一倍多.找行长理论,说是上面的政策,天理何在.我入工行上班,我们支行才几十人,后来发展到300人.人多了,为什么要赶我们老职工.工行内退不按行龄,买断补偿不按行龄计算,合理吗. 找律师,说打不赢. 工行的繁荣也有我一份贡献.我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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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14.133.* | 2008/10/21, 16:31
对工行这些造成买断人员生活陷入困境甚至死亡的罪犯食肉寝皮才能天下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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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3.188.161.* | 2008/10/21, 21:07
不少啊!!!!!!!!!!!有用吗??????谁能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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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3.188.161.* | 2008/10/21, 21:12
华尔街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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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85.77.* | 2008/10/22, 21:58
都说‘买断工龄’企业是违法的,那么这些‘买断工龄’的职工应向谁去讨说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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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3.181.240.* | 2008/10/24, 10:19
其实大家知道买断工龄是违法的,但谁来替我们做主哪,我们大家每人拿出1000元来,请个大侓师来,绝对能打赢官司,13.8万人那,这是一个相当大的群体呀,怕啥呀,我们都快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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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4.* | 2008/10/24, 18:02
http://www.cctv.com/program/jjyf/20080306/103495.shtml法律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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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5.* | 2008/10/28, 18:31
共产党好?好在那里?我18岁招干到了工中国人民银行。十数载,我勤奋于工行第一线 ,工行的繁荣也有我一份贡献。1985年变成了工商银行。不知工商银行怎么三变二变我就成了合同工了。2002年工行天天开会说我们的合同2003年就到期了。说什么银行工作是窗口要年青的。到时只有3分之一的人能继签到合同。不能继签合同的人分文不给。如今年内签自谋职业还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就这样我一个42岁24年工龄的妇女开始了打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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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174.213.* | 2008/10/29, 11:05
国际歌
下岗工人长恨歌 [回复]
孙金平 | IP地址: 123.113.141.* | 2008/10/31, 14:02
下岗工人长恨歌
路遇两人在拾荒,两鬓斑斑似染霜。
身穿工装已破旧,脚登解放鞋一双。
头戴鸭舌帆布帽,满面灰垢浑身脏。
手拿铁钩翻垃圾,一见废品眼放光。
两手伸出似墨染,又刨又抓又扶筐。
各种瓶子盛一袋,废旧纸张捆成箱。
破布烂衫不放过,碰上铁器喜如狂。
上前开言试问讯,二位来自何村乡?
城市拾荒受白眼,何不回家种田忙。
小哥且听老汉讲,我们两口非愚氓。
不是农民不是闲,原在国企大工厂。
父母三代同单位,军工企业好风光。
回想当年解放前,父在工厂技术强。
造枪造炮造子弹,支援大军过长江。
终于赶跑国民党,迎来新生庆解放。
埋头苦干建祖国,任劳任怨血汗淌。
三反五反多支持,老板靠边党员上。
公私合营变国企,为国建设工作忙。
反右工厂也吹风,老父性直开了腔;
领导不能喊口号,也到车间做榜样。
差点戴上帽一顶,罚去烧火锅炉房。
记得五八大跃进,全民响应来炼钢。
爬坡上岭几十里,肩挑背磨运铁矿。
脚板磨穿肩背肿,不见铁水流出场。
工人大哥充好汉,没有半句怨言伤。
叫俺干啥就干啥,永远紧跟党中央。
三年灾荒转眼到,人人饿得心发慌。
吃了上顿盼下顿,每天只想四两粮。
虽是饿得站不稳,仍要生产大快上。
加班加点连夜干,只为有顿夜餐尝。
原是一人挑煤炭,换成四人拖进房。
五大三粗男子汉,个个变成猴一样。
饶是如此不喊累,生产革命两不黄。
灾荒过后是调整,多少工人回了乡。
上级令下铺盖卷,重返农村去栽秧。
从此不复工人身,脸朝黄土晒脊梁。
剩下继续拚命干,上班争把时间抢。
加班权且当贡献,假日更比平日忙。
不讲吃穿不讲玩,一切为了共产党。
一月工资三十元,维持温饱已勉强。
好在医疗学费少,只是从无隔夜粮。
苦干大干拚命干,剩余价值在何方?
榨尽工人血和汗,献给祖国献给党。
紧接文化大革命,工人坚守在工厂。
又抓革命又生产,虽在工作心惶惶。
只看小将闹得欢,仍把任务肩上扛。
从未懈怠想贪耍,更无闲情去游逛。
老辈累得忙退休,儿女紧接顶替上。
要长身体遇饿饭,要想学习文革狂。
要想成年步社会,又遇上山和下乡。
泥里土里滚几遭,炼了筋骨黑脸庞。
还好能够把父顶,高高兴兴进厂房。
一月工资三十元,仍学父辈紧紧张。
一二十年晃眼过,天天工作一个样。
党叫干啥就干啥,从不会把价钱讲。
勉强安顿成了家,计划生育来一场。
正当壮年挨一刀,男女结扎无漏网。
老汉当年带了头,响应号召结扎伤。
从此落下一身病,腰酸背痛为哪桩?
重活不敢去硬撑,阴天下雨床上躺。
只为听了党的话,成了残废无尾羊。
文革过后是改革,百废待兴俺更忙。
三中全会春风起,为治国伤忍我伤。
生产任务一再紧,奔波疲累如饿狼。
孩子嗷嗷正待哺,抚老养小人渐苍。
一心只想保平安,如斯度日也不妨。
但能苟且偷生过,岂料风云大飞扬,
经济调整形势变,工厂亏损工资黄。
农民渐富奔小康,国企改革要下岗。
老汉英年早已过,再加残废结扎伤。
老伴也是文革长,知识身体两茫茫。
下岗名单一公布,夫妇双双同上榜。
饭碗由铁变成泥,再无工资买口粮。
两口回家愁难眠,苦思夜想把计商。
八十老娘重上阵,摆个小摊厂门旁。
过路工友伸伸手,买点瓜子算帮忙。
一天赚上四五元,难够买米度饥荒。
谁知当官顾形象,市容整顿又登场。
摆摊有损城市貌,瓜壳扔地污染长。
一声令下城管来,踢翻小摊收簸筐。
老娘伏地声哀告,城管凶狠赛虎狼。
摆个小摊也犯法,娘亲气得病倒床。
千般思量万般计,我俩只有来拾荒。
不算犯法不偷抢,不惹城管把身藏。
废纸一斤一毛钱,塑瓶五分一钢洋。
拾到铁器如拾宝,一斤三毛赛吃糖。
一月积攒二三百,不比工厂工资凉。
市长见俺掩鼻过,书记见俺躲一旁。
世态炎凉人冷暖,事出无奈也无妨。
女儿尚在读大学,老母至今病殃殃。
孩子学费亲友凑,顿顿吃饭只喝汤。
老母住院恨无钱,只有依靠小单方。
刮砂针灸拔火罐,老母身上试手长。
非是相信中医学,住院无钱空凄惶。
再看我俩身上衣,俱是当年工作装。
新旧三年补三年,十年未添新衣裳。
排队专买扫仓米,菜场里边捡菜帮。
丢弃肉皮被我拾,全家欢呼喝肉汤。
改革开放二十年,不懂啥子叫冰箱。
拾荒拾荒遭白眼,谁知曾把先进当。
想做生意无本钱,想去打工谁要俺?
下岗不能去偷抢,遵纪守法要主张。
心中只想共产党,为何百姓总遭殃?
建设祖国作贡献,党的指示满胸腔。
国企改革路千条,只逼工人去下岗?
过去建设多流汗,如今改革泪流光。
我为祖国鞠躬瘁,祖国把我当烂疮。
老汉言此泪唏嘘,以袖不断拭眼旁。
老妇开口怨气生,一通空话费时光。
诉苦诉冤有何用,谁会替民作主张?
不如拾张旧报纸,或可换片白菜帮。
两人相扶行远去,我自长叹形已僵。
渐行渐远身已渺,仍闻呜咽泣断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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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15.114.* | 2008/11/02, 10:49
我们是四川宣汉小县城的有工作30多年工龄的国企老职工,2000年将我们用1万多元买断工龄养老保险自己交管,医保以前国企没交我们也无法续交。现在政府对4050人员也规定了一些政策,例如自谋职业的失业下岗人员,可以申请三年微薄的养老保险补贴等,但到我县不知为啥就不执行。达洲市都执行了两年,我们将再就业证,交养老保险票椐交社区都两年了还是没有,为啥呢????我们没有农民的土地和其他生存资源,但是一样要吃饭、穿衣、养育孩子、照顾父母;我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默默忍受着生活的重压。比农兄弟不如(农民兄弟还有土地,有医保),我们是一无所有啊,是目前生活最为窘迫苦闷的一个群体.就我来说:今年是58岁,是个中共党员,下岗职工,找工作也没人要,退休还有3年,为此妻子和闹我离了婚.面临着艰难的现实:国企工龄买断时,1万多卖了(600元/年计算),也没上医保现,年老体弱,有病不敢去医院,只能默默地承受病痛的折磨.过着穷困潦倒的日子,连吃饭都成了问题,还有80多岁的老母,和在读书的女儿要供养.当我们年青力壮的时候拼命为国家出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想不到我们年老的时候竟是如此的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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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3.188.175.* | 2008/11/02, 20:05
我们又有一个战友到下拉????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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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21.104.* | 2008/11/03, 12:28
云南工行裁员 职工游行示威——谁来养我后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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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21.104.* | 2008/11/03, 12:32
云南工行裁员 职工游行示威——谁来养我后半生! foveryoung 发表于: 2008-10-22 09:14 X度:9 回复数:32 浏览数:1035 [收藏] 引用 删除 修改 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于1984年。作为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经过20几年的改革发展,中国工商银行已经步入质量效益和规模协调发展的轨道。2003年末资产总额近53000亿元人民币,占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和的近五分之一。2003年英国《银行家》杂志按一级资本排序,中国工商银行名列全球1000家大银行的第十六位,连续五次入围美国《财富》全球500强,并被美国《远东经济评论》评为中国高质量产品(服务)十强 2008年10月21日,来自云南全省的各地工行被“裁员”工行员工齐聚云南省工行大楼下进行维权! 一位工行员工的呼声 如此“裁员”天理不容 ——4000位原工行员工的呼声 试问作为一名热爱本职工作的工行员工无端的申请失业吗?答案不容置疑是否定的,但,正是工行以所谓公正的“自谋职业的申请”这种看似合法的形式掩盖了其非法的合同。让企业众多的优秀员工落入了精心布下的“自谋职业的申请”的陷阱,成了失业人员。 工行是怎么样让员工们落入陷阱的呢? 一、 利用了员工的诚实和对单位的信任,完全相信了当时的宣传:搞末位淘汰制,竞争上岗,年轻化,知识化等等。用现在选择“自谋职业”还可以得到一笔补偿金,若将来被淘汰下岗,就什么都没有的恐吓手段。 二、 违反公家《劳动法》。给十年二十几年的老员工只签订了三、五年劳动合同,造成这些人员心里上的极大压力。 三、 工行的“108号文件”告知大家的退休年龄为女50岁、男55岁,如今等有的人到了退休年龄去办理退休手续才知道,这部分人属干部身份,要女55岁、男60岁才能退休。正是以上这种欺骗的手段让大家签订了“自谋职业的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什么叫无效文件的协议》,工行与这些员工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这些协议根本违反了本人的真实意思,并且以欺骗为前提,不向员工公布“555”号文件。 我们支持改革,支持为了适应中国加入WTO以后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必须进行的企业裁员,但是不是这种裁法,这完全违背了工总行的裁员精神以及违背云南省办公厅(1996年)149号文件的精神,对连续工龄15年以上以及45岁以上的员工不得进行裁员。完全不能体现优胜劣汰和人文关怀,以人为本的精神,不能让心服口服。各种优秀人才被裁出,但他们不在裁出的范围(如一方配偶已经下岗、失业的、单亲家庭、生活极度困难人员),这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 他们中有的已经符合享受工行内退政策的待遇(25年工龄以上,有的接近30年),由于工行延误办理,并加以欺骗宣传,使这些为工行奉献了一辈子青春和汗水的员工(40—50人)被工行以欺骗和恐吓的手段给“裁”去了!如今他们一次又一次的上访申请,但是毫无结果,在困苦的生活中挣扎,他们相信公平和正义到来之前,他们的维权运动是不会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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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4.* | 2008/11/05, 18:34
朱镕基总理在2002年9月13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所谓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没有这个提法”。工行为了欺骗中央,出台了一个【2002】555号文件,内容是把补赏金退回,再回原单位上班,是工行买断不当的补救措施,可该文件已绝秘的形式下发,不传达买断人员,仅有少数领导家属回工行上班,至今买断职工被蒙在鼓里,被一步步推向死亡的边缘。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76楼 222.133.32.*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18:48亲爱的断友们,觉醒吧!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自己的事情要靠自己去争取,我们买断职工的现状不可能无人管、无人问,因为我们是人、是人民,真理在我们手中,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必将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群龙无首难行走,大雁迁息要有领头雁。在关键时刻,杨晓东挺身而出,为我们挑起了大梁,还有陈冰大姐、武丽娟等等,他们业以继日的工作,学习了许多法律条文,掌握了大量的文件证据,多少次风残露宿,多少次饥饿相伴,多少次被围追堵截,多少次与工行唇枪舌战,以理相争,他们做牢都不怕,还怕什么呢,从西北到北京,从东北到南方,到处都留下他们的足迹,几十次的来来往往,为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他们费尽了心血,倾家荡产,为我们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我们为他们而骄傲和自豪,我们为他们的勇气而震撼,他们是买断职工的英雄。 断友们,我们倡议:要向他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自己以身作则,动员自己身边的断友,赶快行动起来吧,现在党有好的政策,又给我们创造了好的环境,我们的前景一片光明,为了你自己的后半生有保障而努力吧!与违法的工行去斗争吧!胜利一定属于我们的!!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77楼 哑巴的呐喊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27:40倡 议 书 断友同志们: 今天我们从大江南北汇聚在一起,不是在游玩,不是在观光,而是都怀着非常沉痛的心情,为了我们的切身利益,为了我们晚年有保障,是向工商银行讨公道来的。断友们,以前我们都不曾相识,相隔千山万水,通过网络电信把我们连接在一起,我们从见面的一瞬间,都感到了非常亲近,非常熟悉,犹如自己的兄弟姐妹,这是因为我们有共同的心声,有共同的语言,有共同的命运,有共同的心愿,我们都有被总行买断文件坑害的切腹之痛。从2001年开始到今天,七年了,对我们买断职工是何等的漫长,是何等的艰难,是何等的凄凉,是何等的无奈与辛酸。断友们,我们相互瞧一瞧,看一看,在饱经风霜的脸颊上,依然流露者昔日的风采,显示着我们的坚毅和不屈,充满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斗志!虽然我们是满面沧桑,鬓发斑白,买断在我们身上留下了无情的烙印,买断把我们的心灵摧残,买断剥夺了我们的退休、住房、医疗、保险等收入及福利,使我们地位低下。农民有地种,工人有班上,失业有人管,得病有人治,而我们呢,什么都不是,七年了,没人理,没人问,多少人因此郁闷而死,多少人重病缠身,多少人卧病在床,多少人妻离子散,多少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多少人毫无收入、无法生存,多少人精神受到打击,寝食难熬,多少人没有了欢笑,度日如年。我们上无片瓦,下午寸土,我们过着无党、无组织、无单位的艰难三无生活,成了社会中最弱最弱的群体,我们无依无靠,经常受别人的嘲弄,看别人的冷眼,生活已到了贫困的边缘,我们已从中年向晚年迈进,无任何保障,成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我们都是为工行贡献二、三十年的老职工、老党员,相当年那个不是单位上的骨干,那个不是模范标兵,无论是一线、二线,都流下了我们的血和汗,墙上挂满了无数喜悦的果实,买断剥夺了我们的一切一切,真是太无情、太残酷、太卑鄙、太极端了。我们为工行的发展和振兴,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谁曾想与朝夕相处的领导,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乌纱,坑、蒙、骗、哄一起上,小会说,大会动员,把工行说的一团糟,前景黯淡,让我们早买早受益,不买就下岗,故意隐瞒实质,人为虚设假象,我们稀里糊涂的就上了当,做出了茫然的抉择,买断了自己为此辛苦努力二、三十年的工作,变成了工行、政府、社会三不管的特殊人员。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78楼 哑巴的呐喊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33:31续: 朱镕基总理在2002年9月13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所谓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没有这个提法”。工行为了欺骗中央,出台了一个【2002】555号文件,内容是把补赏金退回,再回原单位上班,是工行买断不当的补救措施,可该文件已绝秘的形式下发,不传达买断人员,仅有少数领导家属回工行上班,至今买断职工被蒙在鼓里,被一步步推向死亡的边缘。党和政府三令五声要求企业应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关心职工生活,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前提。工商银行既未被兼并,亦未破产,为了达到他们所谓的减员增效目的,竟敢违背、无视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置员工的切身利益于不顾,以欺骗、诱导、协迫等手段,实施违法的“买断工龄”政策。难道工商银行的政策就能凌驾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之上吗?把我们这些辛苦奉献大半生的职工简单地推向了社会,他们这样做这个社会就安定了吗?和谐了吗?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79楼 哑巴的呐喊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48:33续: 亲爱的断友们,觉醒吧!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自己的事情要靠自己去争取,我们买断职工的现状不可能无人管、无人问,因为我们是人、是人民,真理在我们手中,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必将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群龙无首难行走,大雁迁息要有领头雁。在关键时刻,杨晓东挺身而出,为我们挑起了大梁,还有陈冰大姐、武丽娟等等,他们业以继日的工作,学习了许多法律条文,掌握了大量的文件证据,多少次风残露宿,多少次饥饿相伴,多少次被围追堵截,多少次与工行唇枪舌战,以理相争,他们做牢都不怕,还怕什么呢,从西北到北京,从东北到南方,到处都留下他们的足迹,几十次的来来往往,为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他们费尽了心血,倾家荡产,为我们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我们为他们而骄傲和自豪,我们为他们的勇气而震撼,他们是买断职工的英雄。 断友们,我们倡议:要向他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自己以身作则,动员自己身边的断友,赶快行动起来吧,现在党有好的政策,又给我们创造了好的环境,我们的前景一片光明,为了你自己的后半生有保障而努力吧!与违法的工行去斗争吧!胜利一定属于我们的!! 工行买断职工再就业协会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80楼 哑巴的呐喊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49:43亲爱的断友们,觉醒吧!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自己的事情要靠自己去争取,我们买断职工的现状不可能无人管、无人问,因为我们是人、是人民,真理在我们手中,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必将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群龙无首难行走,大雁迁息要有领头雁。在关键时刻,杨晓东挺身而出,为我们挑起了大梁,还有陈冰大姐、武丽娟等等,他们业以继日的工作,学习了许多法律条文,掌握了大量的文件证据,多少次风残露宿,多少次饥饿相伴,多少次被围追堵截,多少次与工行唇枪舌战,以理相争,他们做牢都不怕,还怕什么呢,从西北到北京,从东北到南方,到处都留下他们的足迹,几十次的来来往往,为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他们费尽了心血,倾家荡产,为我们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我们为他们而骄傲和自豪,我们为他们的勇气而震撼,他们是买断职工的英雄。 断友们,我们倡议:要向他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自己以身作则,动员自己身边的断友,赶快行动起来吧,现在党有好的政策,又给我们创造了好的环境,我们的前景一片光明,为了你自己的后半生有保障而努力吧!与违法的工行去斗争吧!胜利一定属于我们的!! 工行买断职工再就业协会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81楼 222.246.9.*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6:56:36湖南的断友占领了工行办公楼,该楼挂牌为“工行断友自救中心” 有湖南的断友吗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82楼 220.164.184.*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8:30:16亲爱的断友:看到哑巴的呐喊的帖子了吗?该醒醒了!我才知道石油公滇黔贵的总部在昆明石油公司的断友是把青年路两头堵了!当时武警公安都去了面对武警公安他们说“要到那都行只要管饭!做牢也行!”最后单位已收编按内退,每月发500元生活。这是他们共同努力和奋战的结果。 本主题共有帖子数 1082 篇 共 22 页 上一页 17 18 19 20 21 22 到第 页 (申请吧主) 大家在讨论什么更多>> 求助管理,我想把我的博客从搜狐搬过来怎么操作呢 投资中的心理学:源自华尔街纽约股票交易所的投资心经 公司名利场:最隐秘的职场生存法则 呼叫管理员:我的留言,私信等功能何时给恢复? 我的朋友圈出问题了 无法登录 和讯相册中如何下载上传之前的原图 关于照片的显示顺序 工商银行职工身份置换 管理员请进 大家关注的主题吧更多>> 和讯要闻频道吧 和讯股票频道吧 和讯IT频道吧 和讯客服中心吧 和讯综合频道吧 和讯评论频道吧 和讯msn财经吧 msn财经频道吧 和讯房产频道吧 和讯外汇频道吧 和讯视点排行榜更多>> 股市经纬071031-6000是点机会还是陷阱? 股市经纬071102-11月行情的初步研判。 股市经纬071101-大盘将保持震荡格局。 午间播报071031-继续围绕5900点震荡整理. 方泉谈股市:在“二八”演变中“守正出奇”赚大钱。 中石油会否主导大盘走向? 晨早快讯071102-操作要点。 午间播报071101-如何看待6000点左右的泡. 股市经纬071106-高价股和累计上涨幅度大的股. 午间播报071105-基金第三季度投资组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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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4.* | 2008/11/05, 18:36
朱镕基总理在2002年9月13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所谓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没有这个提法”。工行为了欺骗中央,出台了一个【2002】555号文件,内容是把补赏金退回,再回原单位上班,是工行买断不当的补救措施,可该文件已绝秘的形式下发,不传达买断人员,仅有少数领导家属回工行上班,至今买断职工被蒙在鼓里,被一步步推向死亡的边缘。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76楼 222.133.32.*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18:48亲爱的断友们,觉醒吧!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自己的事情要靠自己去争取,我们买断职工的现状不可能无人管、无人问,因为我们是人、是人民,真理在我们手中,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必将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群龙无首难行走,大雁迁息要有领头雁。在关键时刻,杨晓东挺身而出,为我们挑起了大梁,还有陈冰大姐、武丽娟等等,他们业以继日的工作,学习了许多法律条文,掌握了大量的文件证据,多少次风残露宿,多少次饥饿相伴,多少次被围追堵截,多少次与工行唇枪舌战,以理相争,他们做牢都不怕,还怕什么呢,从西北到北京,从东北到南方,到处都留下他们的足迹,几十次的来来往往,为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他们费尽了心血,倾家荡产,为我们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我们为他们而骄傲和自豪,我们为他们的勇气而震撼,他们是买断职工的英雄。 断友们,我们倡议:要向他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自己以身作则,动员自己身边的断友,赶快行动起来吧,现在党有好的政策,又给我们创造了好的环境,我们的前景一片光明,为了你自己的后半生有保障而努力吧!与违法的工行去斗争吧!胜利一定属于我们的!!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77楼 哑巴的呐喊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27:40倡 议 书 断友同志们: 今天我们从大江南北汇聚在一起,不是在游玩,不是在观光,而是都怀着非常沉痛的心情,为了我们的切身利益,为了我们晚年有保障,是向工商银行讨公道来的。断友们,以前我们都不曾相识,相隔千山万水,通过网络电信把我们连接在一起,我们从见面的一瞬间,都感到了非常亲近,非常熟悉,犹如自己的兄弟姐妹,这是因为我们有共同的心声,有共同的语言,有共同的命运,有共同的心愿,我们都有被总行买断文件坑害的切腹之痛。从2001年开始到今天,七年了,对我们买断职工是何等的漫长,是何等的艰难,是何等的凄凉,是何等的无奈与辛酸。断友们,我们相互瞧一瞧,看一看,在饱经风霜的脸颊上,依然流露者昔日的风采,显示着我们的坚毅和不屈,充满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斗志!虽然我们是满面沧桑,鬓发斑白,买断在我们身上留下了无情的烙印,买断把我们的心灵摧残,买断剥夺了我们的退休、住房、医疗、保险等收入及福利,使我们地位低下。农民有地种,工人有班上,失业有人管,得病有人治,而我们呢,什么都不是,七年了,没人理,没人问,多少人因此郁闷而死,多少人重病缠身,多少人卧病在床,多少人妻离子散,多少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多少人毫无收入、无法生存,多少人精神受到打击,寝食难熬,多少人没有了欢笑,度日如年。我们上无片瓦,下午寸土,我们过着无党、无组织、无单位的艰难三无生活,成了社会中最弱最弱的群体,我们无依无靠,经常受别人的嘲弄,看别人的冷眼,生活已到了贫困的边缘,我们已从中年向晚年迈进,无任何保障,成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我们都是为工行贡献二、三十年的老职工、老党员,相当年那个不是单位上的骨干,那个不是模范标兵,无论是一线、二线,都流下了我们的血和汗,墙上挂满了无数喜悦的果实,买断剥夺了我们的一切一切,真是太无情、太残酷、太卑鄙、太极端了。我们为工行的发展和振兴,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谁曾想与朝夕相处的领导,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乌纱,坑、蒙、骗、哄一起上,小会说,大会动员,把工行说的一团糟,前景黯淡,让我们早买早受益,不买就下岗,故意隐瞒实质,人为虚设假象,我们稀里糊涂的就上了当,做出了茫然的抉择,买断了自己为此辛苦努力二、三十年的工作,变成了工行、政府、社会三不管的特殊人员。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78楼 哑巴的呐喊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33:31续: 朱镕基总理在2002年9月13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所谓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没有这个提法”。工行为了欺骗中央,出台了一个【2002】555号文件,内容是把补赏金退回,再回原单位上班,是工行买断不当的补救措施,可该文件已绝秘的形式下发,不传达买断人员,仅有少数领导家属回工行上班,至今买断职工被蒙在鼓里,被一步步推向死亡的边缘。党和政府三令五声要求企业应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关心职工生活,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前提。工商银行既未被兼并,亦未破产,为了达到他们所谓的减员增效目的,竟敢违背、无视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置员工的切身利益于不顾,以欺骗、诱导、协迫等手段,实施违法的“买断工龄”政策。难道工商银行的政策就能凌驾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之上吗?把我们这些辛苦奉献大半生的职工简单地推向了社会,他们这样做这个社会就安定了吗?和谐了吗?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79楼 哑巴的呐喊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48:33续: 亲爱的断友们,觉醒吧!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自己的事情要靠自己去争取,我们买断职工的现状不可能无人管、无人问,因为我们是人、是人民,真理在我们手中,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必将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群龙无首难行走,大雁迁息要有领头雁。在关键时刻,杨晓东挺身而出,为我们挑起了大梁,还有陈冰大姐、武丽娟等等,他们业以继日的工作,学习了许多法律条文,掌握了大量的文件证据,多少次风残露宿,多少次饥饿相伴,多少次被围追堵截,多少次与工行唇枪舌战,以理相争,他们做牢都不怕,还怕什么呢,从西北到北京,从东北到南方,到处都留下他们的足迹,几十次的来来往往,为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他们费尽了心血,倾家荡产,为我们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我们为他们而骄傲和自豪,我们为他们的勇气而震撼,他们是买断职工的英雄。 断友们,我们倡议:要向他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自己以身作则,动员自己身边的断友,赶快行动起来吧,现在党有好的政策,又给我们创造了好的环境,我们的前景一片光明,为了你自己的后半生有保障而努力吧!与违法的工行去斗争吧!胜利一定属于我们的!! 工行买断职工再就业协会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80楼 哑巴的呐喊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49:43亲爱的断友们,觉醒吧!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自己的事情要靠自己去争取,我们买断职工的现状不可能无人管、无人问,因为我们是人、是人民,真理在我们手中,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必将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群龙无首难行走,大雁迁息要有领头雁。在关键时刻,杨晓东挺身而出,为我们挑起了大梁,还有陈冰大姐、武丽娟等等,他们业以继日的工作,学习了许多法律条文,掌握了大量的文件证据,多少次风残露宿,多少次饥饿相伴,多少次被围追堵截,多少次与工行唇枪舌战,以理相争,他们做牢都不怕,还怕什么呢,从西北到北京,从东北到南方,到处都留下他们的足迹,几十次的来来往往,为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他们费尽了心血,倾家荡产,为我们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我们为他们而骄傲和自豪,我们为他们的勇气而震撼,他们是买断职工的英雄。 断友们,我们倡议:要向他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自己以身作则,动员自己身边的断友,赶快行动起来吧,现在党有好的政策,又给我们创造了好的环境,我们的前景一片光明,为了你自己的后半生有保障而努力吧!与违法的工行去斗争吧!胜利一定属于我们的!!
朱镕基是买断工龄的罪魁祸首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74.225.* | 2008/11/05, 20:09
朱镕基总理在2002年9月13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所谓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没有这个提法”倒是提出了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它的实质本来就是一样的吗?狼来了和来狼了都是狼来了,所以说朱镕基才是买断工龄的罪魁祸首。 他下台后给国库增添了多是多少的美元,实现了一个社会帝国的资本集聚积累,那些都将是从老百姓的人投中获取的,老百姓的生活没有改变,还是在水深火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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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37.66.* | 2008/11/05, 22:20
上层应高度重视断0们的呼声,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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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18.38.* | 2008/11/06, 11:28
海枯石烂,维权之心不可变,生命纵有限,正义之心不可灭,坚决支持各种形式的维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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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18.38.* | 2008/11/06, 12:19
全国的工行断友,我们的维权是非常艰难。甘肃省分行工银甘发[2007]427号文件要求对上访人员进行全天候监测,再此剥夺我们的隐私权,还要求由行长出面请公安部门人员对上访人员及家属逐一沟通谈话。这个问题要引起大家深入思考.深入思考.深.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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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18.38.* | 2008/11/06, 12:45
全国的工行断友,我们的维权是非常艰难。甘肃省分行工银甘发[2007]427号文件要求对上访人员进行全天候监测,主要是手机被监控已接近一年了.部分支行还请公安部门人员对上访人员及家属进新行谈话,这个问题要研究要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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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61.243.* | 2008/11/06, 12:54
工商银行辽宁一县级行03年6月一次就买断40人,当时因不能正常营业而聘用了约二十名临时工(说明一点都不是大中专毕业生),不知道是什么政策现在已经全部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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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5.* | 2008/11/06, 17:51
那你们工商银行辽宁一县级行03年6月一次就买断40人,为什么不去上访?亲爱的断友们,觉醒吧!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自己的事情要靠自己去争取,我们买断职工的现状不可能无人管、无人问,因为我们是人、是人民,真理在我们手中,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必将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群龙无首难行走,大雁迁息要有领头雁。在关键时刻,杨晓东挺身而出,为我们挑起了大梁,还有陈冰大姐、武丽娟等等,他们业以继日的工作,学习了许多法律条文,掌握了大量的文件证据,多少次风残露宿,多少次饥饿相伴,多少次被围追堵截,多少次与工行唇枪舌战,以理相争,他们做牢都不怕,还怕什么呢,从西北到北京,从东北到南方,到处都留下他们的足迹,几十次的来来往往,为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他们费尽了心血,倾家荡产,为我们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我们为他们而骄傲和自豪,我们为他们的勇气而震撼,他们是买断职工的英雄。 断友们,我们倡议:要向他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自己以身作则,动员自己身边的断友,赶快行动起来吧,现在党有好的政策,又给我们创造了好的环境,我们的前景一片光明,为了你自己的后半生有保障而努力吧!与违法的工行去斗争吧!胜利一定属于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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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5.* | 2008/11/06, 17:55
看看我们云南工行的断友是怎么做的。打字《云南工行裁员 职工游行示威——谁来养我后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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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59.* | 2008/11/08, 18:54
尊敬的武讯局长 您好 首先, 祝贺您来太局后所取得辉煌的成就, 对于在职职工来说百分之九十以上是赞扬和拥护您的. 只有一小部分原利益既得者,是您的反对者. 还有部分"98.6"人员,尤其是"自谋职业"人员也对您有一定的看法. "98.6"自谋职工人员,在不明您对此问题真实看法的情况下(也可能您并不真正了解内情),受惑而做的一些无奈举动, 请求能得到您的谅解. (另外,今年三月对贺庆强行拘留一事,内部有关人员说:是您下的命令. 我表示怀疑) 现在,我对"98.6"自谋人员的问题, 也不想与您的属下再做口舌之争了,现就这些人,生活的真实情况,向您汇报一下. (1) 失业救济金. 根据铁劳卫1998 15号我们应享受 ; 劳动法规定:即使是协商一致解除的也应享受 , 但您属下回答:我们属自愿解除人员.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 是不是对于一次性补偿金,我们也应该退还企业(按规定自解人员不应享受)?而且,企业还应提起诉讼,并要求这些"自谋职业"人员给与企业经济赔偿呢? (2) 社会保险及人事档案. 即使是劳教 判刑的人员,企业也会按规定转移的. 但 "自谋职业"人员的工龄为何归零(没任何社保关糸了),而档案却又不能正常转移呢?临汾分局98.8月就实施了医保,而您属下为何却颠到黑白呢?临汾分局99.6的个人商业补充养老保险上哪去了呢?(近半数是98.8月后或2000后自谋的) (3)下岗。 临铁分劳2000 119号强调:办理自谋职业,须先办理下岗手续。 企业为何没做到呢?(要求补办) (4)全民医疗合作。在地方全民医疗合作的今天,我们却被社区告知无权参加. 这又是为什么呢? (5) 低保. 在众多自谋人员家庭发生严重困难时, 却被地方保障部门告知:无权享受. 理由:我们是铁路职工.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6) 大秦公司杨永国一案. 对于社保及档案为何地方政府拒绝接收呢? 企业应自检并反醒一下,企业道底存在何种过失呢?. (7)对于今年9月15号我们所提出的15个依据和3点建议的诉求,(并附山西省厅的转递单),9日19号在局信访办已授理的情况下,而于10月20号又拒绝答复呢? 至03年底,我等开始的上访,不管是谁的对错吧,路局为何却一直没有明确的正式的答复议见呢?又为何不敢给予答复呢? (8)对于我们。。。。。。。。。。。。。。。。。。。。唉 太多了 现在,路局如真心对待此事, 只有主动,并积极的与省厅正面去协调,才是真正解决问题唯一合法的渠道. 具体情况,请您明查。 并请求:在处理“98.6”自谋职业人员问题时,希望原临汾分局相关人员回避,只为公平起见。并予以答复 此致 礼 贺庆 临铁自谋全体 2008.11.8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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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37.67.* | 2008/11/08, 21:58
呼吁工行高层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工行的断友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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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67.37.* | 2008/11/09, 10:12
贺庆晚上来致礼 其实是在申正义 太铁路局武局长 日理万机比较忙 颠倒黑白是属下 局长没说违心话 社保档案该解决 工作还得从头做 大秦公司杨永国 敢用法律讨说法 虽然你把官司赢 就不管你难执行 人家本是铁老大 哪能把你地方怕 当初能把你买断 现在你也靠边站 合同是你愿解除 职业你该自己谋 挡案不知在哪里 社保和你没关系 地方说你在铁路 铁路已把你解雇 逼的大家去北京 去找上级把诉申 路局一看着了急 警察包保派的齐 你要进京把你跟 呆在家里有人盯 你的人身没自由 再闹敢把你拘留 让你上天没有路 入地你也难找门 大同临汾九八六 他们正把疾苦受 中共中央有文件 举国上下创和谐 解决百姓疾与苦 人民拥护齐拍手 下岗职工见希望 自谋人员把歌唱 共赞党的政策好 齐夸中央好领导 看看太原铁路局 错了也不把头回 呼吁咱们武局长 您老该把办法想 我们大家齐盼望 和谐环境共同创 大同"98.6"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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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16.152.* | 2008/11/12, 09:01
上北京吧难兄难妹们。听说总行的老大年薪180余万我们去讨点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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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1.* | 2008/11/14, 11:13
关于省地勘局系统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政办函〔2007〕12号 为维护地堪队伍稳定,促进地堪事业改革和发展,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特事特办的原则,现就省地堪局系统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以下简称“协解人员”)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自2007年5月1日起,“协解”人员享受原单位待岗职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取暖补贴、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待遇;享受原单位待岗职工享受的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相关政策待遇;对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协解人员给予原单位待岗职工相应标准的生活费;对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的,参照原单位有关退休标准核定发放退休费;符合《国务院关于颁发和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的人员,可按规定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原单位有需要的,可以择优聘用,聘用期间不得再享受生活费补贴待岗。 二、“协解人员”协议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所领取的扶持金和补偿金不再退回;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暂时封存,待地堪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转入相应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协解人员”,按有关程序理顺关系后,比照原地堪单位退休人员的政策发放退休费,个人帐户余额一次性退还给本人。 三、“协解人员”享受的政策和待遇,随着原单位待岗职工相关政策的变化和原单位改革的变化而相应调整。 四、有关待岗人员生活费、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经费及应由原单位提缴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应发放的取暖费补贴以及应该享受的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相关政策经费,按有关标准核定,由省财政厅据实拨付,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2007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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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1.* | 2008/11/14, 11:13
《关于恢复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关系的意见》 局劳人发[2006]20号 各单位、部门: 参照《河南省地矿局关于处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遗留问题的意见》(豫地字[2006]2号文)精神,为妥善解决1997年至2002年期间,我局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险问题,现就恢复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关系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希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为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以恢复被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人事关系为重点,以解决养老保险为目标,以维护全局稳定,构成和谐社会为目的,妥善解决有偿解除劳动关系的遗留问题。 二、恢复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关系的范围 1997年至2002年期间,按照原核工业地质总局、中南地质局有关实施再就业工程文件精神,办理辞职的固定工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工。 凡因违法、违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又在企事业单位重新就业的人员;调出、自动离职以及辞退的人员。均不在恢复人事关系的范围。 三、具体意见 1、恢复人事关系人员,在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期间的工龄连续计算;所领取的补偿金不再退回(尽管我局发放的补助比地矿系统超出一倍以上,考虑到职工的特殊困难,局不再收回超出部分,但除辞职补助费之外,个别人以特殊困难为名向局申请的搬迁费而未搬迁的以及发有困难补助费等,要全部退回;被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再补发或补办;恢复人事关系后的人员仍执行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的职务(技术等级)及工资档次 2、人事关系恢复后,由地质局负责为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的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交纳。是合同制职工的,其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期间需交纳的养老保险金由个人全部交承担。 3、恢复人事关系的人员,要遵守地质局有关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与竞聘上岗或双向选择上岗。一时无法上岗工作的,局按下岗职工管理并按局现行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达到退休年龄或符合局离岗休养(内退)的,由局为其办理退休或离岗休养(内退)手续。 四、办理程序 1、由局劳人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在局基地(信阳、郑州)张贴公示,通知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期限(二00六年四月三十日前)与局联系,过期不再办理。 2、如本人愿意恢复人事关系,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局写书面申请,并由本人亲自交到局劳人部门。申请中要向组织写明在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期间本人的真实情况,并做出愿意接受地质局“处理意见”规定的承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凡由本人保存档案的(自行拆除封条的档案局不再接受),申请时须奖人事档案提交给地质局;因本人原因造成档案丢失或伪造、涂改档案材料者,局将不予恢复人事关系。凡由局转交给信阳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档案,由局负责提取,若有欠缴管理费的由本人负责补交。 4、经局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恢复人事关系的人员,由局劳人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上报省有关部门审批确认。省审批确认的日期为有关人员在局恢复人事关系的日期。 五、时间安排 1、3月31日前,制定实施意见(含问卷调查表),并通知本人。 2、4月15日前各被调查人向局交回问卷调查表并由本人向局提交恢复人事关系申请。 3、4月20日前提交(提取)及相关材料。 4、4月30日前拟恢复人事关系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报省有关部门审批。 5、待省有关部门审批后,局正式办理有关人员恢复人事关系手续。 六、组织领导 处理“职工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遗留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工作难度大的工作,要从讲政治,求稳定,谋求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妥善处理“职工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遗留问题的重要性。为此,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龙延,副组长:周才华,成员:扬力崔灵灵 姚利 戴林生 郝同亮 。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处理意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力资源部,姚利任办公室主任。局有关部门和领导也要给予高度重视,做好解释说服工作,避免造成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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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1.* | 2008/11/14, 11:15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0959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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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1.* | 2008/11/14, 11:16
胜利油田全体“协解”共产党员致党中央国务院的一封信 敬爱的党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敬爱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您们好! 今天我们胜利油田全体被“欺诈协解”的党员怀着沉痛和十分复杂的一种心情,给您们写这封信,如有可能收到的话,敬请您们查阅并给我们全体被“协解”党员回信。 2001年3月,胜利石油管理局在中石化再三压力下,终于决定召开各二,三级领导联席会议,部署和实施“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这项胜利油田前所未有的重大工作,从此揭开了油田会战以来最大的失业悲剧序幕。一时间胜利油田的上空乌云密布,到处笼罩着企业即将倒闭和破产的危机,而胜利油田的广大干部和忠厚诚实的职工,这时却战斗在夺油上产会战的各工作岗位上,他们还在用鲜血和汗水为祖国的石油事业而拼命,为油田的建设和发展而积累财富,全然不知失业的灾难就要降临到他们头上。 在管理局联席会议上,局党委书记董培久和局长宋万超一再强调:这次“协解”工作意义重大,(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做出的统一部署),而这时国务院也正在山东青岛召开全国再就业会议,且会议重申企业不准搞“工龄买断”。局领导在动员会议上说:“国务院正在青岛召开再就业会议,这之前已有17个省市自治区提出要降低“协解”补偿标准,新的补偿标准可能更低,我们要赶在新补偿标准出台之前搞完这项工作,最大限度的为职工谋取利益,不然就太晚了,来不及了。现在中石化拿出40个亿来搞这项工作,是为广大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千万不能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站在政治高度上,为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负责,为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负责,为油田的持续发展负责,在这项工作上同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 看!多么富有政治责任感和为广大职工根本利益负责任的企业领导啊?自此,胜利油田的“协解”工作全面实施,所有宣传和舆论工具全部开动,胜利油田会战有史以来声势浩大的“协解”工作就这样展开了。为了让广大干部、职工确信无疑企业面临着严重危机,管理局从上到下各级领导层层发动、层层动员,加上强大的舆论攻势,一时间把胜利油田搞的乌烟瘴气,倒闭破产危机四伏,干部职工人心慌慌,彷佛胜利油田要濒临崩溃,前途一片黑暗。 在中石化和管理局下发的文件和各类会议上,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十五”其间中石化要减员18万,胜利油田还要减5万,以后内退职工的工资政策也要变,内退拿当年工资的60%,油田要保持3%的下岗常量,职工工资也不可能再涨了,要实行岗点工资,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油田要进一步改制,有多少岗位要合并,有多少岗位要撤消,有多少职工要下岗等等,这一系列改革三年之内要搞完。又说胜利油田这条航母早已严重超载,都站在上面不下就会沉没,到那时船毁人亡一切都晚了,言外之意就是没人下不行! 但谁又真正愿意下呢?即然企业面临着灭顶之灾,那企业的所谓各级领导怎么不站在政治高度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下呢?管理局那庸肿的不能再庸肿的各级所谓的管理人员怎么就减不下来呢?不但减不下来而且怎么会越减越多呢?然而,21705名职工“协解”三年后的事实证明,胜利油田的所谓企业危机纯属骗人的慌言。请看一组真实的数字:胜利油田2001年上交利润120亿元,2004年上交利润150亿元,在职职工三年来上调工资和奖金的幅度人均超过2000元,今年12月份,一次涨工资人均就达1600元(主体人均1000元,存续公司人均600元)这还不算各类奖金。然而“协解”职工的情况如何呢?请再看一组数字:胜利油田的“协解”补偿标准为:“每个协解职工按工龄年补偿4100元,以30年工龄算,4100X30=121000元,加上住房公积金一次性付清按20000元算,共记141000元,2001年协解时46岁,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14年,这14年去掉医疗和养老保险就是65000元(随着工资的不断上调还不止这个数)那么141000元—65000元=76000元,76000元除以14年=每年5240元除12个月,每月合500多元可支配资金,加上物业管理费用,水,电,气费用,物价上涨等一系列不可预测的因素,可见“协解”职工的生存现状是多么凄惨了。更有甚者,象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更长的职工,他们交两大保险时手里拿到的补偿金不但不够还得倒贴钱,他们靠什么来生存? 21705名“协解”职工里相当一部分年龄较大的职工,在油田会战时期发扬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流血流汗,斗严寒战酷署,为了胜利油田的建设和发展献了青春献婚姻,献了婚姻献子孙,难道还要他们献了子孙再献生存吗?现在这些被“协解”职工,年龄在40岁以上的因会战时期高劳动强度,身体严重透支,伤痕累累,不同程度的带有伤病,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每日愈下,加之失业后带来的心灵上的痛苦创伤,经济上已捉襟见肘入不敷出,家人埋怨,朋友嘲笑,社会歧视,他们的生存现状危机四伏。他们上有老,下有小,子女面临着谈婚论嫁的年龄,在这种情况下,手里仅有的一点补偿金又能干什么呢?更可悲的惨酷现实是:“他们当年都是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只生一个孩子,而现在大部分子女都是企业员工,每月工资只有500—600元钱,且没有稳定的收入(企业员工是油田以出卖劳动力的方式通过地方劳动力市场转手进入油田的),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各用人单位可视效益情况随时终止续签,这些子女的经济收入怎么会有保障呢?!到了这个年龄的职工,一个内退,一个“协解”,一个是企业员工,又得赡养双方老人,又得供子女上学,婚嫁,他们的日子可怎么过呀? 与目前在职的职工相比,双职工每月纯收入近万元,年纯收入近10万元,同龄“协解”职工的生存现状就可想而知了。同是胜利油田建设和发展的创业人,却不能同等享受共同创业所积累的创业成果,这样的结果,于情、于理、于法合适吗?! 而40岁以下的“协解”职工情况又是怎样呢?“协解”后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20年甚至30年,他们的生存又怎么办?!再就业,再创业,说的多轻巧,“协解”职工一参加工作就在油田,学的干的全是管理油井,气井,水井和与之相关的产业,他们的生存环境就在油田,年轻的生在油田,长在油田,参加工作在油田,年长的生在原籍,年轻时来油田会战创业,干了几十年油田,油田所处的环境都是荒草野地,兔子都不拉屎的地方,光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外来务工和混穷的)都难以养活,更何况“协解”职工呢!他们又没什么特长或一技之长,即便有点一技之长,在如今的现实社会里,哪有他们的立足之地?目前这21705名所谓被“协解”职工,地方不承认是失业,(虽说办理了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油田又把“协解”职工当成累赘、刁民、诬赖硬往社会上推,他们的生存能不成严重问题吗?! 现在油田为了应付上级领导,表面上向上级汇报(包括党中央和国务院)已安排80%以上的“协解”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可这所谓的80%又是什么情况呢?“按照管理局的规定:协解职工由各二级单位根据自身效益情况自行解决安排,可现状是80%以上安排后每月只能发给400元—500元钱,有的单位发300多元,且对这些“协解”职工进行百般刁难,这条条,那框框,并且要求和在职职工同样付出,却不同等报酬,而且没有任何保险,这样做合理、合法吗”?!多少“协解”职工家庭因此而被搞得亲人反目成仇,妻离子散,分崩离析,鸡犬不宁;又有多少“协解”职工迫于家庭和亲人、朋友的冷嘲热讽,社会和原单位的歧视而远走他乡,带着为油田会战所留下的累累伤痕为求生存四处奔波,更有留在他们内心深处那被一生所为之奋斗的油田抛弃后的怨恨,那永远也挥之不去,抚之不平的伤感!这些既老实又忠厚的胜利人,怎么也没想到:“为之奋斗一生的胜利油田,会在企业效益最好的时刻,害得他们流离失所,跌入生活的低谷,为生存而在风雨里奔波”。 三年多来,这些“被欺诈协解”的职工,默默的忍受着内心深处的极大痛苦,同时他们也在为对党的国企改革政策和各级领导的忠诚所付出的代价而深深自责,感到难以面对子女和亲人、家庭。更令他们困惑的是:难道他们对党和各级领导的忠诚是错误的?还是党的政策和各级领导决策出了问题?国企改革为什么非要减员增效?按国务院的国企改革政策规定:“面临倒闭和破产的企业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实行减员,国家和企业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那胜利油田年产原油2800万吨,年实现利润近150亿元,为什么也要实行“协解”?而“协解”前后的反差又如此自相矛盾,难以向被“协解”职工自圆其说?他们现在要依法维权,向企业讨说法,讨公道,要求恢复合法的劳动权利或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这不应该吗?目前中石化、管理局不但不让“协解”职工说话,更不想在党和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解决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请问:他们的政治高度,三个代表的高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都跑到哪里去啦?! 我们认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实事求是是党的根本原则,密且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敢于承认和纠正错误是我们党的一惯作风,靠打、压、堵、抓、拖,靠瞒、骗、捂、欺、盖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各级政府、各级领导都采取这样的办法来解决现实存在的各种问题,都无所作为明哲保身,民怨怎不能越积越深?社会又怎么会稳定呢? 我们的执政党是中国共产党,我们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我们的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不是什么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的私有制企业!作为胜利油田这样的国有特大型中央直属企业,无视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无视党和国家的有关国企改革规定,更无视21705名职工和他们家庭的生死命运,不顾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搞变相买断的政策,一意孤行的非搞“协解”这项所谓的“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工作,其可见这项对社会、对职工切身利益的意义具有多深远了。 我们认为:国企改革靠减员增效,国务院本身这种提法就是错误的,根本就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其做法更是错上加错。在经济利益层面上看,减员增效,国家和企业是从中受了益,企业的资产和竟争力是得到了提升,可却极大的损害了“协解”职工的切身利益,严重的伤害了工人阶级对共产党的感情。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他们赖以生存的根基没有了,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变成了人为制造出的弱势群体,老无所依,老无所靠,老无所养,成了社会和企业的怜悯对象,理应得到的一点补偿,却成了社会和企业的救世主式的施舍,再附加上各种条件,让他们怎么能不感到寒心,痛心,伤心?!!他们爱岗敬业,忠心耿耿的为党,为国家,为中国石油事业的发展和壮大,拼命流血流汗,最终却落得一个从胜利走向失业的结局,这合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初衷吗?合乎改革开放的三个有利于吗?合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吗?合乎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吗?合乎国家的哪条法律,法规?!! 作为国企一级党的组织,一级党的领导,一级企业的决策者,他们的政治责任心到底在哪里?!我们的中央直属国有企业,我们的所有国有企业都这么效仿,都这么乱搞,我们的党,我们的社会主义成什么了?我们的人民,我们的群众心里会怎么想?他们相信和拥护的党和政府还是值得他们相信和拥护的吗???更令人痛心的是:作为应该把好政策关、决策关的国家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可能是处于国家、企业或许更实际一点是对个人乌纱帽的考虑)对这些国有特大型、大型(效益良好,有持续发展前景和能力的)企业乱搞变相买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采取默认、默许或视而不见的态度,无形中起到了支持和纵容这些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作用,致使这种无序行为在国企改革过程中肆意漫延,不断侵害着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为社会的不稳定埋下了种种隐患。 现在“协解”职工依法上访,依法维权是迫不得已,迫于无奈,他们的生存问题,生活问题,老有所养问题,子女就业婚嫁问题都是未知数,他们内心能不心急如焚吗?而这时,中石化和管理局的所谓个别领导(这么称呼是因为他们不配做企业的领导)却说什么:“协解(买断)是你们自愿的,没人强迫你们;”还说什么,“现在企业效益好了,他们心里不平衡才闹事”等等丧良心的话,协解职工能不感到心寒和气愤吗?!!!!三年多来,我们这些“协解”职工始终认为:党中央的改革开放政策是正确的,国企改革的决策是正确的,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强盛,也只有这样我们的国企才能在经济发展中真正成为名符其实的中流砥柱,才能更好的参与国际竞争,对此我们深信不疑。现在令我们怀疑的是:像胜利油田这样的年利润近150亿的中央直属特大型国有企业,决策领导是曲解了党的国企改革政策还是别有用心的利用了党的国企改革政策?在企业最辉煌的时候大搞“协解”制造出21705名职工失业并把他们推向社会,取得了一项政绩;利用国家的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搞几次所谓的再就业,培训一个月又取得一项政绩;然后拿着国家的再就业资金安排一部分“协解”人员上岗,每月发个300-400元钱,保险一分不给买,又获得一项政绩;三项工作汇报到国务院、中石化,这就是一个大的政绩。所有国企都如此这般恶性循环,那政绩也就不断产生,如此政绩利兮弊兮,我想党和政府自有评说,广大职工群众也会自有评说,国家的法律也会自有评说。 我们这些曾参加过胜利油田建设和发展会战的共产党员,三十年后的惨酷现实留给我们的只有迷茫和困惑!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希望胡总书记和温总理看了此信以后能给我们这些愚民解惑释疑。假如能看到这封我们在内心深处已憋了三年之久的心里话,在此我们全体“协解”党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谢意! 胜利油田全体协解党员呈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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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全体“协解”共产党员致党中央国务院的一封信 敬爱的党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敬爱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您们好! 今天我们胜利油田全体被“欺诈协解”的党员怀着沉痛和十分复杂的一种心情,给您们写这封信,如有可能收到的话,敬请您们查阅并给我们全体被“协解”党员回信。 2001年3月,胜利石油管理局在中石化再三压力下,终于决定召开各二,三级领导联席会议,部署和实施“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这项胜利油田前所未有的重大工作,从此揭开了油田会战以来最大的失业悲剧序幕。一时间胜利油田的上空乌云密布,到处笼罩着企业即将倒闭和破产的危机,而胜利油田的广大干部和忠厚诚实的职工,这时却战斗在夺油上产会战的各工作岗位上,他们还在用鲜血和汗水为祖国的石油事业而拼命,为油田的建设和发展而积累财富,全然不知失业的灾难就要降临到他们头上。 在管理局联席会议上,局党委书记董培久和局长宋万超一再强调:这次“协解”工作意义重大,(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做出的统一部署),而这时国务院也正在山东青岛召开全国再就业会议,且会议重申企业不准搞“工龄买断”。局领导在动员会议上说:“国务院正在青岛召开再就业会议,这之前已有17个省市自治区提出要降低“协解”补偿标准,新的补偿标准可能更低,我们要赶在新补偿标准出台之前搞完这项工作,最大限度的为职工谋取利益,不然就太晚了,来不及了。现在中石化拿出40个亿来搞这项工作,是为广大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千万不能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站在政治高度上,为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负责,为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负责,为油田的持续发展负责,在这项工作上同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 看!多么富有政治责任感和为广大职工根本利益负责任的企业领导啊?自此,胜利油田的“协解”工作全面实施,所有宣传和舆论工具全部开动,胜利油田会战有史以来声势浩大的“协解”工作就这样展开了。为了让广大干部、职工确信无疑企业面临着严重危机,管理局从上到下各级领导层层发动、层层动员,加上强大的舆论攻势,一时间把胜利油田搞的乌烟瘴气,倒闭破产危机四伏,干部职工人心慌慌,彷佛胜利油田要濒临崩溃,前途一片黑暗。 在中石化和管理局下发的文件和各类会议上,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十五”其间中石化要减员18万,胜利油田还要减5万,以后内退职工的工资政策也要变,内退拿当年工资的60%,油田要保持3%的下岗常量,职工工资也不可能再涨了,要实行岗点工资,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油田要进一步改制,有多少岗位要合并,有多少岗位要撤消,有多少职工要下岗等等,这一系列改革三年之内要搞完。又说胜利油田这条航母早已严重超载,都站在上面不下就会沉没,到那时船毁人亡一切都晚了,言外之意就是没人下不行! 但谁又真正愿意下呢?即然企业面临着灭顶之灾,那企业的所谓各级领导怎么不站在政治高度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下呢?管理局那庸肿的不能再庸肿的各级所谓的管理人员怎么就减不下来呢?不但减不下来而且怎么会越减越多呢?然而,21705名职工“协解”三年后的事实证明,胜利油田的所谓企业危机纯属骗人的慌言。请看一组真实的数字:胜利油田2001年上交利润120亿元,2004年上交利润150亿元,在职职工三年来上调工资和奖金的幅度人均超过2000元,今年12月份,一次涨工资人均就达1600元(主体人均1000元,存续公司人均600元)这还不算各类奖金。然而“协解”职工的情况如何呢?请再看一组数字:胜利油田的“协解”补偿标准为:“每个协解职工按工龄年补偿4100元,以30年工龄算,4100X30=121000元,加上住房公积金一次性付清按20000元算,共记141000元,2001年协解时46岁,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14年,这14年去掉医疗和养老保险就是65000元(随着工资的不断上调还不止这个数)那么141000元—65000元=76000元,76000元除以14年=每年5240元除12个月,每月合500多元可支配资金,加上物业管理费用,水,电,气费用,物价上涨等一系列不可预测的因素,可见“协解”职工的生存现状是多么凄惨了。更有甚者,象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更长的职工,他们交两大保险时手里拿到的补偿金不但不够还得倒贴钱,他们靠什么来生存? 21705名“协解”职工里相当一部分年龄较大的职工,在油田会战时期发扬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流血流汗,斗严寒战酷署,为了胜利油田的建设和发展献了青春献婚姻,献了婚姻献子孙,难道还要他们献了子孙再献生存吗?现在这些被“协解”职工,年龄在40岁以上的因会战时期高劳动强度,身体严重透支,伤痕累累,不同程度的带有伤病,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每日愈下,加之失业后带来的心灵上的痛苦创伤,经济上已捉襟见肘入不敷出,家人埋怨,朋友嘲笑,社会歧视,他们的生存现状危机四伏。他们上有老,下有小,子女面临着谈婚论嫁的年龄,在这种情况下,手里仅有的一点补偿金又能干什么呢?更可悲的惨酷现实是:“他们当年都是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只生一个孩子,而现在大部分子女都是企业员工,每月工资只有500—600元钱,且没有稳定的收入(企业员工是油田以出卖劳动力的方式通过地方劳动力市场转手进入油田的),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各用人单位可视效益情况随时终止续签,这些子女的经济收入怎么会有保障呢?!到了这个年龄的职工,一个内退,一个“协解”,一个是企业员工,又得赡养双方老人,又得供子女上学,婚嫁,他们的日子可怎么过呀? 与目前在职的职工相比,双职工每月纯收入近万元,年纯收入近10万元,同龄“协解”职工的生存现状就可想而知了。同是胜利油田建设和发展的创业人,却不能同等享受共同创业所积累的创业成果,这样的结果,于情、于理、于法合适吗?! 而40岁以下的“协解”职工情况又是怎样呢?“协解”后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20年甚至30年,他们的生存又怎么办?!再就业,再创业,说的多轻巧,“协解”职工一参加工作就在油田,学的干的全是管理油井,气井,水井和与之相关的产业,他们的生存环境就在油田,年轻的生在油田,长在油田,参加工作在油田,年长的生在原籍,年轻时来油田会战创业,干了几十年油田,油田所处的环境都是荒草野地,兔子都不拉屎的地方,光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外来务工和混穷的)都难以养活,更何况“协解”职工呢!他们又没什么特长或一技之长,即便有点一技之长,在如今的现实社会里,哪有他们的立足之地?目前这21705名所谓被“协解”职工,地方不承认是失业,(虽说办理了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油田又把“协解”职工当成累赘、刁民、诬赖硬往社会上推,他们的生存能不成严重问题吗?! 现在油田为了应付上级领导,表面上向上级汇报(包括党中央和国务院)已安排80%以上的“协解”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可这所谓的80%又是什么情况呢?“按照管理局的规定:协解职工由各二级单位根据自身效益情况自行解决安排,可现状是80%以上安排后每月只能发给400元—500元钱,有的单位发300多元,且对这些“协解”职工进行百般刁难,这条条,那框框,并且要求和在职职工同样付出,却不同等报酬,而且没有任何保险,这样做合理、合法吗”?!多少“协解”职工家庭因此而被搞得亲人反目成仇,妻离子散,分崩离析,鸡犬不宁;又有多少“协解”职工迫于家庭和亲人、朋友的冷嘲热讽,社会和原单位的歧视而远走他乡,带着为油田会战所留下的累累伤痕为求生存四处奔波,更有留在他们内心深处那被一生所为之奋斗的油田抛弃后的怨恨,那永远也挥之不去,抚之不平的伤感!这些既老实又忠厚的胜利人,怎么也没想到:“为之奋斗一生的胜利油田,会在企业效益最好的时刻,害得他们流离失所,跌入生活的低谷,为生存而在风雨里奔波”。 三年多来,这些“被欺诈协解”的职工,默默的忍受着内心深处的极大痛苦,同时他们也在为对党的国企改革政策和各级领导的忠诚所付出的代价而深深自责,感到难以面对子女和亲人、家庭。更令他们困惑的是:难道他们对党和各级领导的忠诚是错误的?还是党的政策和各级领导决策出了问题?国企改革为什么非要减员增效?按国务院的国企改革政策规定:“面临倒闭和破产的企业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实行减员,国家和企业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那胜利油田年产原油2800万吨,年实现利润近150亿元,为什么也要实行“协解”?而“协解”前后的反差又如此自相矛盾,难以向被“协解”职工自圆其说?他们现在要依法维权,向企业讨说法,讨公道,要求恢复合法的劳动权利或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这不应该吗?目前中石化、管理局不但不让“协解”职工说话,更不想在党和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解决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请问:他们的政治高度,三个代表的高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都跑到哪里去啦?! 我们认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实事求是是党的根本原则,密且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敢于承认和纠正错误是我们党的一惯作风,靠打、压、堵、抓、拖,靠瞒、骗、捂、欺、盖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各级政府、各级领导都采取这样的办法来解决现实存在的各种问题,都无所作为明哲保身,民怨怎不能越积越深?社会又怎么会稳定呢? 我们的执政党是中国共产党,我们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我们的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不是什么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的私有制企业!作为胜利油田这样的国有特大型中央直属企业,无视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无视党和国家的有关国企改革规定,更无视21705名职工和他们家庭的生死命运,不顾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搞变相买断的政策,一意孤行的非搞“协解”这项所谓的“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工作,其可见这项对社会、对职工切身利益的意义具有多深远了。 我们认为:国企改革靠减员增效,国务院本身这种提法就是错误的,根本就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其做法更是错上加错。在经济利益层面上看,减员增效,国家和企业是从中受了益,企业的资产和竟争力是得到了提升,可却极大的损害了“协解”职工的切身利益,严重的伤害了工人阶级对共产党的感情。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他们赖以生存的根基没有了,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变成了人为制造出的弱势群体,老无所依,老无所靠,老无所养,成了社会和企业的怜悯对象,理应得到的一点补偿,却成了社会和企业的救世主式的施舍,再附加上各种条件,让他们怎么能不感到寒心,痛心,伤心?!!他们爱岗敬业,忠心耿耿的为党,为国家,为中国石油事业的发展和壮大,拼命流血流汗,最终却落得一个从胜利走向失业的结局,这合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初衷吗?合乎改革开放的三个有利于吗?合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吗?合乎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吗?合乎国家的哪条法律,法规?!! 作为国企一级党的组织,一级党的领导,一级企业的决策者,他们的政治责任心到底在哪里?!我们的中央直属国有企业,我们的所有国有企业都这么效仿,都这么乱搞,我们的党,我们的社会主义成什么了?我们的人民,我们的群众心里会怎么想?他们相信和拥护的党和政府还是值得他们相信和拥护的吗???更令人痛心的是:作为应该把好政策关、决策关的国家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可能是处于国家、企业或许更实际一点是对个人乌纱帽的考虑)对这些国有特大型、大型(效益良好,有持续发展前景和能力的)企业乱搞变相买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采取默认、默许或视而不见的态度,无形中起到了支持和纵容这些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作用,致使这种无序行为在国企改革过程中肆意漫延,不断侵害着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为社会的不稳定埋下了种种隐患。 现在“协解”职工依法上访,依法维权是迫不得已,迫于无奈,他们的生存问题,生活问题,老有所养问题,子女就业婚嫁问题都是未知数,他们内心能不心急如焚吗?而这时,中石化和管理局的所谓个别领导(这么称呼是因为他们不配做企业的领导)却说什么:“协解(买断)是你们自愿的,没人强迫你们;”还说什么,“现在企业效益好了,他们心里不平衡才闹事”等等丧良心的话,协解职工能不感到心寒和气愤吗?!!!!三年多来,我们这些“协解”职工始终认为:党中央的改革开放政策是正确的,国企改革的决策是正确的,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强盛,也只有这样我们的国企才能在经济发展中真正成为名符其实的中流砥柱,才能更好的参与国际竞争,对此我们深信不疑。现在令我们怀疑的是:像胜利油田这样的年利润近150亿的中央直属特大型国有企业,决策领导是曲解了党的国企改革政策还是别有用心的利用了党的国企改革政策?在企业最辉煌的时候大搞“协解”制造出21705名职工失业并把他们推向社会,取得了一项政绩;利用国家的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搞几次所谓的再就业,培训一个月又取得一项政绩;然后拿着国家的再就业资金安排一部分“协解”人员上岗,每月发个300-400元钱,保险一分不给买,又获得一项政绩;三项工作汇报到国务院、中石化,这就是一个大的政绩。所有国企都如此这般恶性循环,那政绩也就不断产生,如此政绩利兮弊兮,我想党和政府自有评说,广大职工群众也会自有评说,国家的法律也会自有评说。 我们这些曾参加过胜利油田建设和发展会战的共产党员,三十年后的惨酷现实留给我们的只有迷茫和困惑!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希望胡总书记和温总理看了此信以后能给我们这些愚民解惑释疑。假如能看到这封我们在内心深处已憋了三年之久的心里话,在此我们全体“协解”党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谢意! 胜利油田全体协解党员呈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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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65.54.* | 2008/11/17, 23:52
为什么工商银行买断员工的事情一直迟迟得不到解决?明显的是工商银行违法,但是高层为什么不调查、关注!!!
锦州建行集体职工申诉书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02.35.* | 2008/11/18, 09:28
我们这些锦州建行集体职工于1989年前后参加工作,当时被建行的信用社录用,都工作在储蓄一线岗位,1992年商业银行成立,信用社被划分到商行,当时建行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在划分的前一天晚上紧急开会,调整所内成员,把当时业务骨干都安排留在建行的储蓄所,另一部分人被分到商行。 1992年省行下发不允许国营和集体混岗的文件,本来留下的人不多,很有希望在政策允许下转制为国营编制。但锦州市分行拒不执行转制文件,相反为谋私利又招进一些有一定关系的人,占用了转制名额。当时进的都是一些年纪大的某些领导的家属,在锦州建行没工作几年,就相继退休。1998年行领导还退回省行8个国营名额,真是不知道这些领导们是怎么想的。 1994年至1998年,锦州建行国营员工涨了多次工资,我们集体员工一次都没涨,在这种情况下,行内领导哄骗我们说:只要有了身份的载体就能涨工资。我们在行领导的哄骗下,签下了劳务输出合同,载体是劳服公司。其实我们这些人一直工作在储蓄一线,一天也没有在劳服公司(即佳鑫公司)工作过,出于对行领导的高度信任我们签了字,大家天真的认为自家人不会坑害自家人,毕竟我们都在锦州建行工作了近10年对锦州建行是有着深厚感情的。没想到这就是我们悲惨命运的开始,在签完字后再没给我们涨过一分钱的工资,我们在锦州建行都工作十年以上,又被迫签了卖身契。锦州建行领导用极其悲劣的手段把我们的用工形式合法化。 《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允许双职工买断,锦州市分行领导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把四对双职工毫无人性的买断,不管其死活。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及劳部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只能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显然,锦州建行既不是濒临破产,也不是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且是在不断发展盈利的金融企业,不属于法定的裁员企业。 国家人事部早在1998年7月23日就已经颁发人发[1998]53号文件《人事部关于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最近,发现少数地方为精简人员,自行制定政策,对机关干部采取工龄赎买方法,按工龄长短给予不同的经济补助,实行所谓“一次性买断”,个别地方和单位赎买“官龄”,对某一职务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这些做法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和干群关系,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由此可见,“买断工龄”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建行自定政策与职工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依法均属无效合同。 锦州建行领导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各项规定。以锦州建行员工集体国营不能混岗为由,多次对集体员工进行诱导欺诈,称买断工龄是早晚的事,早走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后走什么也没有。并在文件中多次提到集体人员文化不高素质差,我们都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有没有工作能力大家都知道。并且我们取得的文凭锦州建行是不承认的。为了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采取的手段是何等卑鄙。于是,在2000年7月将第一批一线职工买断工龄。就这样40几位优秀的一线员工无奈买断工龄,离开了朝夕相处的同志,离开了曾经挚爱的工作岗位,离职时才得到3万左右的补偿,这点钱对于我们这些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来说少的可怜。而且,离职后至今未领到失业保险金。 2003年行内领导逐步灌输买断精神,认为我们集体一线员工是建行的包袱,在锦州建行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残忍的剥夺了我们的工作权利,逼迫我们签定解聘合同。如果是企业无力经营而破产无法安置我们,我们将责无旁贷的听之任之。但情况恰恰相反,我们买断后行内领导录用了大批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待遇远远超过我们,这说明什么问题呢?减员增效?我看是减我们的员增个人的“效”!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先招用被裁减人员。总行要求在买断过程中要人性化操作。锦州建行为什么可以违反劳动法?不执行总行政策精神?为什么不继续雇用建行有贡献的员工和熟练工?而重新招人?为什么锦州建行在当初强迫集体员工买断前暗示要返聘?为什么至今无一人接到通知?1992年被划分到商业银行的员工都转为国家干部,而且被安置在高档小区居住。相反我们这些每天为一日三餐奔忙的人可谓天地有别啊!在当时工作能力不如我们的一些人,如今都工作在商业银行的领导岗位。即使这些我们也无怨当初的选择,因为锦州建行才是我们真正的家。今天,我们通过学习劳动法和省行文件,我们真的太气愤和极度的不平衡,我们恳请上级领导能还我们这些把青春都无怨无悔献给建行的集体员工们一个公道。同时,我们发现个天大的笑话,我们的买断合同上,竟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盖章。我们保留请求国家法律机构认定此合同无效的权利!强烈要求追查宋士国在任人事处长期间的渎职责任,查一查这些临时工的来历,到底是谁在制造矛盾,离间我们与锦州建行深厚的感情。是谁在混水摸鱼从中渔利。谁给他们的权力可以违反劳动法。又是谁给他们的权力违反总行政策。 尊敬的建行各级领导,我们集体员工强烈要求锦州建行当初暗示我们的承诺,恢复身份,重新上岗。我们有能力更有信心把锦州建行的工作做得更好。这些年的苦就不再一一向领导们陈述了。如果不是宋士国胆大妄为、欺上瞒下、混水摸鱼,就没有我们如今遭受的苦难。这不单单是经济上的损失,在信仰上我们动摇过,在精神上的折磨就更难用纸笔形容了。我们相信建行的各级领导,能充分重视我们目前遭遇和艰难的处境。我们恳请省行和总行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及依据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明确答复,我们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程度解决问题,但我们也不能容忍不负责任的推诿和拖延。如果我们的正当权益无法维护,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我们将保留集体到北京总行和信访办直接反应情况的权利,并继续向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全国总工会等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质疑4件事 1锦州建行当初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把我们留下,现在我们这种困境,应该对我们负责不?当初我们有转制的文件,锦州建行拒不执行造成现在的局面,他们要承担什么责任?难道锦州建行不是在党的领导下而是某些人说了算? 2锦州建行和佳鑫互相扯皮,如果我们算建行人,现在应该在工作岗位上,如果我们算佳鑫人,佳鑫的股份应该有我们一股。我们应该随佳鑫的买断政策执行,养老保险应该和佳鑫员工同一个标准。佳鑫公司的资产在买断时存在着重大漏洞,国家资产有被私分的嫌疑。佳鑫公司18人按职务高低划分股份,每人分的不等股份。而我们名为佳鑫公司的人却没有份。 3当初是为减员增效进行的买断,锦州建行放弃我们这些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的熟练人员不用,并且我们在买断前几天刚刚学习完建行最新的银行操作系统,考取上岗资格证书。为什么在我们被强制买断后,锦州建行马上又招入大批临时人员,而且工资待遇远远超出我们几倍之多。这又是为了什么目的? 4买断合同书上只有佳鑫公司的公章,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公章。这份合同合法吗?有效吗?单位的行为难道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锦州建行全体集体买断职工哭诉 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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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31.121.* | 2008/11/19, 08:39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从此我不再有拖累你的惆怅。 既然人们称之为天堂, 想必那儿一定有我们也能享用的阳光。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恳请你呀一定不要悲伤。 老爸这一生并非一直这样窝囊, 二十多年在银行在国企眉头也曾高高扬。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苟且活着啊我心里实在憋得慌。 想当年挥汗苦干在国家的银行和工厂, 工资虽不高可内心的幸福在流淌。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回顾峥嵘岁月哟我仍然十分欢畅。 曾被称为主人翁啊别提有多自豪, 到如今我还想高唱《咱们工人有力量》。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这一辈子啊活得并不冤枉。 我们用汗水建设“四化”, 我们用智慧打造理想。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国企改制的洪流浩浩荡荡。 我上了年纪而学历又太低, 下岗失业实在是顺理成章。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虽然失业啊但国家更富强。 改革开放呀生活总是越来越亮堂, 要相信政府更要相信党。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到处碰壁啊看不见再就业的希望。 真的是对社会没有用处的废物了, 只有意识到这一点我才万分悲伤。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好在你妈有了新的归宿新的去向。 我不怪她嫌贫爱富反而为她庆幸, 人都会本能地追求幸福你妈也一样。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只担心你大学还没毕业而且能不能上了岗。 总算让你读完高中拿了毕业证, 那几年我虽苦但使终想让你见到曙光。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不能劳动了成你的累赘我心里常发慌。 要知道你还有漫长的人生之路要跋涉, 怕失业要打拼想成家要买房……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对于青山绿水的人间啊我频频回望。 虽然年过半百我却仍然留恋生活, 只是太贫穷遭白眼活着受罪遭殃。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市场不相信眼泪眼泪别流在市场。 你要珍惜人生千万不要重复老爸的故事, 你要用诚实的劳动实现老爸建设祖国的理想。 (还我工作.为什么用欺骗的手段剥夺我工作的权利.买断每年5000为什么只给2500其余的谁贪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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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31.182.* | 2008/11/19, 17:11
起来吧饥寒交迫的奴隶!!!我01年买段.钱花没了.上班时交了失业保险.社会也不管.银行也不管.没活路了!什么政策性减员到机制性减员,可把我们骗苦了!告诉大家,我们这一代都是唱着《国际歌》长大的,《国际歌》中唱到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只有靠我们自己”。我在这里对此稍加改动“要维护我们的权利只有靠我们自己”。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从此我不再有拖累你的惆怅。 既然人们称之为天堂, 想必那儿一定有我们也能享用的阳光。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恳请你呀一定不要悲伤。 老爸这一生并非一直这样窝囊, 二十多年在银行在国企眉头也曾高高扬。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苟且活着啊我心里实在憋得慌。 想当年挥汗苦干在国家的银行和工厂, 工资虽不高可内心的幸福在流淌。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回顾峥嵘岁月哟我仍然十分欢畅。 曾被称为主人翁啊别提有多自豪, 到如今我还想高唱《咱们工人有力量》。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这一辈子啊活得并不冤枉。 我们用汗水建设“四化”, 我们用智慧打造理想。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国企改制的洪流浩浩荡荡。 我上了年纪而学历又太低, 下岗失业实在是顺理成章。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虽然失业啊但国家更富强。 改革开放呀生活总是越来越亮堂, 要相信政府更要相信党。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到处碰壁啊看不见再就业的希望。 真的是对社会没有用处的废物了, 只有意识到这一点我才万分悲伤。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好在你妈有了新的归宿新的去向。 我不怪她嫌贫爱富反而为她庆幸, 人都会本能地追求幸福你妈也一样。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只担心你大学还没毕业而且能不能上了岗。 总算让你读完高中拿了毕业证, 那几年我虽苦但使终想让你见到曙光。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不能劳动了成你的累赘我心里常发慌。 要知道你还有漫长的人生之路要跋涉, 怕失业要打拼想成家要买房……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对于青山绿水的人间啊我频频回望。 虽然年过半百我却仍然留恋生活, 只是太贫穷遭白眼活着受罪遭殃。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市场不相信眼泪眼泪别流在市场。 你要珍惜人生千万不要重复老爸的故事, 你要用诚实的劳动实现老爸建设祖国的理想。 (还我工作.为什么用欺骗的手段剥夺我工作的权利.买断每年5000为什么只给2500其余的谁贪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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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174.219.* | 2008/11/19, 22:33
国际歌!!!!!!!!!!!!!!!!!!!!!!!!!!!!
锦州建行集体职工申诉书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17.194.* | 2008/11/20, 10:12
我们这些锦州建行集体职工于1989年前后参加工作,当时被建行的信用社录用,都工作在储蓄一线岗位,1992年商业银行成立,信用社被划分到商行,当时建行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在划分的前一天晚上紧急开会,调整所内成员,把当时业务骨干都安排留在建行的储蓄所,另一部分人被分到商行。 1992年省行下发不允许国营和集体混岗的文件,本来留下的人不多,很有希望在政策允许下转制为国营编制。但锦州市分行拒不执行转制文件,相反为谋私利又招进一些有一定关系的人,占用了转制名额。当时进的都是一些年纪大的某些领导的家属,在锦州建行没工作几年,就相继退休。1998年行领导还退回省行8个国营名额,真是不知道这些领导们是怎么想的。 1994年至1998年,锦州建行国营员工涨了多次工资,我们集体员工一次都没涨,在这种情况下,行内领导哄骗我们说:只要有了身份的载体就能涨工资。我们在行领导的哄骗下,签下了劳务输出合同,载体是劳服公司。其实我们这些人一直工作在储蓄一线,一天也没有在劳服公司(即佳鑫公司)工作过,出于对行领导的高度信任我们签了字,大家天真的认为自家人不会坑害自家人,毕竟我们都在锦州建行工作了近10年对锦州建行是有着深厚感情的。没想到这就是我们悲惨命运的开始,在签完字后再没给我们涨过一分钱的工资,我们在锦州建行都工作十年以上,又被迫签了卖身契。锦州建行领导用极其悲劣的手段把我们的用工形式合法化。 《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允许双职工买断,锦州市分行领导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把四对双职工毫无人性的买断,不管其死活。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及劳部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只能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显然,锦州建行既不是濒临破产,也不是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且是在不断发展盈利的金融企业,不属于法定的裁员企业。 国家人事部早在1998年7月23日就已经颁发人发[1998]53号文件《人事部关于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最近,发现少数地方为精简人员,自行制定政策,对机关干部采取工龄赎买方法,按工龄长短给予不同的经济补助,实行所谓“一次性买断”,个别地方和单位赎买“官龄”,对某一职务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这些做法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和干群关系,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由此可见,“买断工龄”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建行自定政策与职工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依法均属无效合同。 锦州建行领导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各项规定。以锦州建行员工集体国营不能混岗为由,多次对集体员工进行诱导欺诈,称买断工龄是早晚的事,早走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后走什么也没有。并在文件中多次提到集体人员文化不高素质差,我们都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有没有工作能力大家都知道。并且我们取得的文凭锦州建行是不承认的。为了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采取的手段是何等卑鄙。于是,在2000年7月将第一批一线职工买断工龄。就这样40几位优秀的一线员工无奈买断工龄,离开了朝夕相处的同志,离开了曾经挚爱的工作岗位,离职时才得到3万左右的补偿,这点钱对于我们这些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来说少的可怜。而且,离职后至今未领到失业保险金。 2003年行内领导逐步灌输买断精神,认为我们集体一线员工是建行的包袱,在锦州建行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残忍的剥夺了我们的工作权利,逼迫我们签定解聘合同。如果是企业无力经营而破产无法安置我们,我们将责无旁贷的听之任之。但情况恰恰相反,我们买断后行内领导录用了大批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待遇远远超过我们,这说明什么问题呢?减员增效?我看是减我们的员增个人的“效”!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先招用被裁减人员。总行要求在买断过程中要人性化操作。锦州建行为什么可以违反劳动法?不执行总行政策精神?为什么不继续雇用建行有贡献的员工和熟练工?而重新招人?为什么锦州建行在当初强迫集体员工买断前暗示要返聘?为什么至今无一人接到通知?1992年被划分到商业银行的员工都转为国家干部,而且被安置在高档小区居住。相反我们这些每天为一日三餐奔忙的人可谓天地有别啊!在当时工作能力不如我们的一些人,如今都工作在商业银行的领导岗位。即使这些我们也无怨当初的选择,因为锦州建行才是我们真正的家。今天,我们通过学习劳动法和省行文件,我们真的太气愤和极度的不平衡,我们恳请上级领导能还我们这些把青春都无怨无悔献给建行的集体员工们一个公道。同时,我们发现个天大的笑话,我们的买断合同上,竟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盖章。我们保留请求国家法律机构认定此合同无效的权利!强烈要求追查宋士国在任人事处长期间的渎职责任,查一查这些临时工的来历,到底是谁在制造矛盾,离间我们与锦州建行深厚的感情。是谁在混水摸鱼从中渔利。谁给他们的权力可以违反劳动法。又是谁给他们的权力违反总行政策。 尊敬的建行各级领导,我们集体员工强烈要求锦州建行当初暗示我们的承诺,恢复身份,重新上岗。我们有能力更有信心把锦州建行的工作做得更好。这些年的苦就不再一一向领导们陈述了。如果不是宋士国胆大妄为、欺上瞒下、混水摸鱼,就没有我们如今遭受的苦难。这不单单是经济上的损失,在信仰上我们动摇过,在精神上的折磨就更难用纸笔形容了。我们相信建行的各级领导,能充分重视我们目前遭遇和艰难的处境。我们恳请省行和总行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及依据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明确答复,我们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程度解决问题,但我们也不能容忍不负责任的推诿和拖延。如果我们的正当权益无法维护,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我们将保留集体到北京总行和信访办直接反应情况的权利,并继续向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全国总工会等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质疑4件事 1锦州建行当初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把我们留下,现在我们这种困境,应该对我们负责不?当初我们有转制的文件,锦州建行拒不执行造成现在的局面,他们要承担什么责任?难道锦州建行不是在党的领导下而是某些人说了算? 2锦州建行和佳鑫互相扯皮,如果我们算建行人,现在应该在工作岗位上,如果我们算佳鑫人,佳鑫的股份应该有我们一股。我们应该随佳鑫的买断政策执行,养老保险应该和佳鑫员工同一个标准。佳鑫公司的资产在买断时存在着重大漏洞,国家资产有被私分的嫌疑。佳鑫公司18人按职务高低划分股份,每人分的不等股份。而我们名为佳鑫公司的人却没有份。 3当初是为减员增效进行的买断,锦州建行放弃我们这些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的熟练人员不用,并且我们在买断前几天刚刚学习完建行最新的银行操作系统,考取上岗资格证书。为什么在我们被强制买断后,锦州建行马上又招入大批临时人员,而且工资待遇远远超出我们几倍之多。这又是为了什么目的? 4买断合同书上只有佳鑫公司的公章,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公章。这份合同合法吗?有效吗?单位的行为难道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锦州建行全体集体买断职工哭诉 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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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14.255.* | 2008/11/20, 11:33
地址: 222.212.160.*希望国家和企业有个补偿的行动,让买断的人们联合起来,共同请愿,企盼大家能有一个好的结局。问题是需要国家和企业的实际行动。
为什么世界500强的工商银行不承担社会责任?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65.51.* | 2008/11/20, 20:57
工商银行的16万买断员工们数年来坚持合法、真实的反映工商银行违反《劳动法》买断职工工龄的问题,但是,一直得不到解决。工商银行更是拒绝履行责任!把10多万正式职工推向社会,使他们的生活陷入贫困境地!
锦州建行集体职工申诉书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02.40.* | 2008/11/21, 21:21
我们这些锦州建行集体职工于1989年前后参加工作,当时被建行的信用社录用,都工作在储蓄一线岗位,1992年商业银行成立,信用社被划分到商行,当时建行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在划分的前一天晚上紧急开会,调整所内成员,把当时业务骨干都安排留在建行的储蓄所,另一部分人被分到商行。 1992年省行下发不允许国营和集体混岗的文件,本来留下的人不多,很有希望在政策允许下转制为国营编制。但锦州市分行拒不执行转制文件,相反为谋私利又招进一些有一定关系的人,占用了转制名额。当时进的都是一些年纪大的某些领导的家属,在锦州建行没工作几年,就相继退休。1998年行领导还退回省行8个国营名额,真是不知道这些领导们是怎么想的。 1994年至1998年,锦州建行国营员工涨了多次工资,我们集体员工一次都没涨,在这种情况下,行内领导哄骗我们说:只要有了身份的载体就能涨工资。我们在行领导的哄骗下,签下了劳务输出合同,载体是劳服公司。其实我们这些人一直工作在储蓄一线,一天也没有在劳服公司(即佳鑫公司)工作过,出于对行领导的高度信任我们签了字,大家天真的认为自家人不会坑害自家人,毕竟我们都在锦州建行工作了近10年对锦州建行是有着深厚感情的。没想到这就是我们悲惨命运的开始,在签完字后再没给我们涨过一分钱的工资,我们在锦州建行都工作十年以上,又被迫签了卖身契。锦州建行领导用极其悲劣的手段把我们的用工形式合法化。 《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允许双职工买断,锦州市分行领导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把四对双职工毫无人性的买断,不管其死活。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及劳部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只能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显然,锦州建行既不是濒临破产,也不是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且是在不断发展盈利的金融企业,不属于法定的裁员企业。 国家人事部早在1998年7月23日就已经颁发人发[1998]53号文件《人事部关于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最近,发现少数地方为精简人员,自行制定政策,对机关干部采取工龄赎买方法,按工龄长短给予不同的经济补助,实行所谓“一次性买断”,个别地方和单位赎买“官龄”,对某一职务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这些做法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和干群关系,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由此可见,“买断工龄”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建行自定政策与职工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依法均属无效合同。 锦州建行领导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各项规定。以锦州建行员工集体国营不能混岗为由,多次对集体员工进行诱导欺诈,称买断工龄是早晚的事,早走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后走什么也没有。并在文件中多次提到集体人员文化不高素质差,我们都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有没有工作能力大家都知道。并且我们取得的文凭锦州建行是不承认的。为了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采取的手段是何等卑鄙。于是,在2000年7月将第一批一线职工买断工龄。就这样40几位优秀的一线员工无奈买断工龄,离开了朝夕相处的同志,离开了曾经挚爱的工作岗位,离职时才得到3万左右的补偿,这点钱对于我们这些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来说少的可怜。而且,离职后至今未领到失业保险金。 2003年行内领导逐步灌输买断精神,认为我们集体一线员工是建行的包袱,在锦州建行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残忍的剥夺了我们的工作权利,逼迫我们签定解聘合同。如果是企业无力经营而破产无法安置我们,我们将责无旁贷的听之任之。但情况恰恰相反,我们买断后行内领导录用了大批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待遇远远超过我们,这说明什么问题呢?减员增效?我看是减我们的员增个人的“效”!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先招用被裁减人员。总行要求在买断过程中要人性化操作。锦州建行为什么可以违反劳动法?不执行总行政策精神?为什么不继续雇用建行有贡献的员工和熟练工?而重新招人?为什么锦州建行在当初强迫集体员工买断前暗示要返聘?为什么至今无一人接到通知?1992年被划分到商业银行的员工都转为国家干部,而且被安置在高档小区居住。相反我们这些每天为一日三餐奔忙的人可谓天地有别啊!在当时工作能力不如我们的一些人,如今都工作在商业银行的领导岗位。即使这些我们也无怨当初的选择,因为锦州建行才是我们真正的家。今天,我们通过学习劳动法和省行文件,我们真的太气愤和极度的不平衡,我们恳请上级领导能还我们这些把青春都无怨无悔献给建行的集体员工们一个公道。同时,我们发现个天大的笑话,我们的买断合同上,竟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盖章。我们保留请求国家法律机构认定此合同无效的权利!强烈要求追查宋士国在任人事处长期间的渎职责任,查一查这些临时工的来历,到底是谁在制造矛盾,离间我们与锦州建行深厚的感情。是谁在混水摸鱼从中渔利。谁给他们的权力可以违反劳动法。又是谁给他们的权力违反总行政策。 尊敬的建行各级领导,我们集体员工强烈要求锦州建行当初暗示我们的承诺,恢复身份,重新上岗。我们有能力更有信心把锦州建行的工作做得更好。这些年的苦就不再一一向领导们陈述了。如果不是宋士国胆大妄为、欺上瞒下、混水摸鱼,就没有我们如今遭受的苦难。这不单单是经济上的损失,在信仰上我们动摇过,在精神上的折磨就更难用纸笔形容了。我们相信建行的各级领导,能充分重视我们目前遭遇和艰难的处境。我们恳请省行和总行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及依据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明确答复,我们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程度解决问题,但我们也不能容忍不负责任的推诿和拖延。如果我们的正当权益无法维护,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我们将保留集体到北京总行和信访办直接反应情况的权利,并继续向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全国总工会等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质疑4件事 1锦州建行当初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把我们留下,现在我们这种困境,应该对我们负责不?当初我们有转制的文件,锦州建行拒不执行造成现在的局面,他们要承担什么责任?难道锦州建行不是在党的领导下而是某些人说了算? 2锦州建行和佳鑫互相扯皮,如果我们算建行人,现在应该在工作岗位上,如果我们算佳鑫人,佳鑫的股份应该有我们一股。我们应该随佳鑫的买断政策执行,养老保险应该和佳鑫员工同一个标准。佳鑫公司的资产在买断时存在着重大漏洞,国家资产有被私分的嫌疑。佳鑫公司18人按职务高低划分股份,每人分的不等股份。而我们名为佳鑫公司的人却没有份。 3当初是为减员增效进行的买断,锦州建行放弃我们这些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的熟练人员不用,并且我们在买断前几天刚刚学习完建行最新的银行操作系统,考取上岗资格证书。为什么在我们被强制买断后,锦州建行马上又招入大批临时人员,而且工资待遇远远超出我们几倍之多。这又是为了什么目的? 4买断合同书上只有佳鑫公司的公章,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公章。这份合同合法吗?有效吗?单位的行为难道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锦州建行全体集体买断职工哭诉 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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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1.* | 2008/11/22, 09:38
太铁"98.6"买断歌谣 工作被买断了 社保全取消了 工龄都归零了 生活来源没有了 经济危机来了 摊位被迫停了 商铺赔钱关了 打工也没人要了 低保 无权吃 救济 无权享 上访 五年多 就是 无人管 钱给股市套了 房子他人住了 老婆跟人睡了 娃叫人家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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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2.5.204.* | 2008/11/23, 10:59
起来吧饥寒交迫的奴隶!!!我01年买段.钱花没了.上班时交了失业保险.社会也不管.银行也不管.没活路了!什么政策性减员到机制性减员,可把我们骗苦了!告诉大家,我们这一代都是唱着《国际歌》长大的,《国际歌》中唱到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只有靠我们自己”。我在这里对此稍加改动“要维护我们的权利只有靠我们自己”。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从此我不再有拖累你的惆怅。 既然人们称之为天堂, 想必那儿一定有我们也能享用的阳光。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恳请你呀一定不要悲伤。 老爸这一生并非一直这样窝囊, 二十多年在银行在国企眉头也曾高高扬。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苟且活着啊我心里实在憋得慌。 想当年挥汗苦干在国家的银行和工厂, 工资虽不高可内心的幸福在流淌。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回顾峥嵘岁月哟我仍然十分欢畅。 曾被称为主人翁啊别提有多自豪, 到如今我还想高唱《咱们工人有力量》。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这一辈子啊活得并不冤枉。 我们用汗水建设“四化”, 我们用智慧打造理想。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国企改制的洪流浩浩荡荡。 我上了年纪而学历又太低, 下岗失业实在是顺理成章。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虽然失业啊但国家更富强。 改革开放呀生活总是越来越亮堂, 要相信政府更要相信党。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到处碰壁啊看不见再就业的希望。 真的是对社会没有用处的废物了, 只有意识到这一点我才万分悲伤。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好在你妈有了新的归宿新的去向。 我不怪她嫌贫爱富反而为她庆幸, 人都会本能地追求幸福你妈也一样。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只担心你大学还没毕业而且能不能上了岗。 总算让你读完高中拿了毕业证, 那几年我虽苦但使终想让你见到曙光。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不能劳动了成你的累赘我心里常发慌。 要知道你还有漫长的人生之路要跋涉, 怕失业要打拼想成家要买房……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对于青山绿水的人间啊我频频回望。 虽然年过半百我却仍然留恋生活, 只是太贫穷遭白眼活着受罪遭殃。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市场不相信眼泪眼泪别流在市场。 你要珍惜人生千万不要重复老爸的故事, 你要用诚实的劳动实现老爸建设祖国的理想。
支持工龄被买断的工友们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6.50.* | 2008/11/23, 15:36
希望全体被买断工龄的朋友们团结起来,誓死维护我们的权力-我们的生存权.......工行一被强制买断的人
我们该怎么办? [回复]
访客:shaojing | IP地址: 116.227.168.* | 2008/11/23, 17:57
我老公明明是下岗工人,但在当地劳动管理部门的电脑档案里显示出来我老公则还在上班.现在连低保都不能申请.这十几年来我老公就毫无收入来源.现在又让他去买断工龄.买断工龄单位给二万多人民币.这难道真的是政府对工人阶级的政策吗?我们一生为党工作大半辈子,到头来连一个人最起码的活的权利都非常的艰难.党啊!我亲爱的党.您知道吗?现在物价在飞涨,我们的年纪却越来越老的,身体也越来越差,再想找工作是做梦.那我们这批人该怎么办!......
在经济的"寒潮"来临时,他们将如何面对?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7.* | 2008/11/23, 20:48
在经济的"寒潮"来临时,他们将如何面对? 山西省范围之内,有着这样一群特殊的群体: 说,他们是农民吧, 可是没有土地。 说,他们是工人吧, 无任何社会保险关系,也无工作岗位。 说,他们是下岗工人吧, 没有下岗证.也没有就业优惠证和最低生活保障金。 说,他们是失业人员吧, 可从未享受到失业救济金。 说,他们是自动辞职人员,可企业又给了这些人金济补偿金。 说,他们是下岗自谋职业人员吧, 可又无权享受国家扶持自主创业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 说,他们是城镇无业居民吧, 却又被社区告知:无权参加全民合作医疗 ,无权申领低保, 理由,他们是铁路职工。 说,他们是协解人员吧, 企业却终止了他们的社保关系将工龄归零,档案也没正常转移, 在办二代身份证时,还得去单位开介绍信。而地方有关部门至今也不认可他们被“买断”的身份。 他们,就是98.6月期间太原铁路局(原大同.临汾分局),为完成上级"减员.增效 ,下岗分流"的再就业工程考核指标,被“买断工龄”的1300多职工。在经济的"寒潮"来临之际,他们将如何面对? 在欢庆改革、开放30周年,共建和谐社会、稳定第一的今天,太局98.6"买断工龄"(协解或自谋职业)人员的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和 再就业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铁路协解人员在工作技能单一、就业环境等方面存在客观的实际问题,而当时企业在未报省劳动部门核实、认定 、备案的情况下实施所造成的许许多多错综复杂的因素;致使他们沦落为生活最底层的群体,享受不到任何国家政策的惠恩,尤其在经济的"寒潮"来临之际.。太原铁路局,将如何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帮助协解人员实现再就业就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 "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应该不是一句空话吧。 附: 铁道部办公厅发来表扬信,对太原铁路局确保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9月23日,铁道部办公厅发来表扬信,充分肯定我局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我局信访稳定工作取得的良好成绩提出表扬。表扬信指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已胜利闭幕,全路没有发生到京重点地区、敏感部位和奥运场馆周边上访,没有发生进京到部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进京到部上访和赴省到局上 访大幅度减少,实现了部党组提出的“两杜绝、两减少”目标,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顺利举办作出了积极贡献。表扬信进一步指出,太原局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联席会议和部党组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平安奥运”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及时补强工作措施,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大力加强驻京劝访工作,经过全局各级组织、各级信访部门和广大信访干部的共同努力,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人员稳控在当地,为全路实现信访稳定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表扬信提出,国庆将至,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陆续进行,信访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希望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时总结奥运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使经奥运会检验确实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制度化、经常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信访形势的分析研判,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做好下一阶段的信访稳定工作,为全路信访形势持续稳定继续努力。
中石化协解不公问题出现重大转机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1.* | 2008/11/25, 11:48
中石化协解不公问题出现重大转机,2008年元月7日,中石化山东聊城分公司协解人员代表41人到中石化北京总部上访,中石化的4位领导接访。上访中提出:1、协解方案未提交职代会表决;2、协解过程中采用了欺骗、胁迫等手段,协解过程中,采用投票方法,按得票多少,决定去留,其中公司经理一人从15票到60票不等,中层10票,职工每人只能投一票,利用这种卑鄙手段迫使得票少的人买断,投票第二天就不让上班了,还威胁说,在协解协议上签字就给钱,不签字,二个月后按自动离职,什么也不给了。后经法律咨询,在这种情况下签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3、中石化为中直企业,所形成的利润都上缴,地方政府什么也没得到,协解人员的生活困难和再就业问题不属地方政府管理。中石化协解人员连最基本的最低生活保障都没有。上访人员提出要求:撤销协解,恢复身份。 中石化接访领导说:当时改革也是迫不得已,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中石化当时设计的方案为:减员、增效、再就业。前二项都落实了,再就业问题没考虑到当时地方也是在同时搞减员,再就业没有实现。5-6年的时间过去了,问题都已显现出来,中石化和国务院已经发觉现在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并在专项调研。中石化已将此列入“重要日程”,并提交国务院。希望大家耐心等待政策的出台。 以上是中石化山东聊城分公司协解人员上访记实和接访领导的答复,通过答复我们看出:1、中石化已认识到原减员政策是不完善的。2、协解人员并不是像以前说的那样,给钱了就和中石化没关系了。3、已将解决协解问题提上“重要日程”。 就让我们试目已待,看看中石化的实际行动和办事效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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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31.116.* | 2008/11/25, 14:47
工商银行买断员工的心声 从2001年开始到今天,七年了,对我们买断职工是何等的漫长、何等的艰难,是何等的凄凉,又是何等的无奈与辛酸。断友们,我们相互瞧一瞧,看一看,在饱经风霜的脸颊上,依然流露着昔日的风采,我们已经满面沧桑、鬓发斑白,买断在我们身上留下了无情的烙印,把我们的心灵摧残,剥夺了我们的退休、住房、医疗、保险等收入及福利,使我们地位低下。农民有地种,工人有班上,失业有人管,得病有人治,而我们呢,什么都不是,七年了,没人理,没人问,多少人因此郁闷而死,多少人重病缠身,多少人卧病在床,多少人妻离子散,多少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多少人没有收入、无法生存,多少人精神受到打击,寝食难熬,多少人没有了欢笑,度日如年。我们上无片瓦,下午寸土,我们过着无党、无组织、无单位的艰难三无生活,成了社会中最弱最弱的群体,我们无依无靠,经常受别人的嘲弄,看别人的冷眼,生活已到了贫困的边缘,我们已从中年向晚年迈进,无任何保障,成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 我们都是为工行贡献二、三十年的老职工、老党员,我们把青春献给了工行,工行流下了我们的血和汗,买断剥夺了我们的一切一切,真是太无情、太残酷、太卑鄙、太极端了。我们为工行的发展和振兴,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谁曾想与朝夕相处的领导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乌纱,坑、蒙、骗、哄一起上,小会说,大会动员,把工行说的一团糟,前景黯淡,让我们早买早受益,不买就下岗,故意隐瞒实质,人为虚设假象,我们稀里糊涂的就上了当,做出了茫然的抉择,买断了自己为此辛苦努力二、三十年的工作,变成了工行、政府、社会三不管的特殊人员。 朱镕基总理在2002年9月13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所谓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没有这个提法”。工行为了欺骗中央,出台了一个【2002】555号文件,内容是把补偿金退回,再回原单位上班,是工行买断不当的补救措施,可该文件已绝秘的形式下发,不传达买断人员,仅有少数领导家属回工行上班,至今买断职工被蒙在鼓里,被一步步推向死亡的边缘。党和政府三令五声要求企业应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关心职工生活,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前提。工商银行既未被兼并,亦未破产,为了达到他们所谓的减员增效目的,竟敢违背、无视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置员工的切身利益于不顾,以欺骗、诱导、协迫等手段,实施违法的“买断工龄”政策。难道工商银行的政策就能凌驾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之上吗?把我们这些辛苦奉献大半生的职工简单地推向了社会,他们这样做这个社会就安定了吗?和谐了吗?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说,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党的十七大报告已经强调指出要坚持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且提出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相信,面向未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中国共产党,必将能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一民生目标,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由此可以看出工商银行“买断工龄”的政策方案,其做法是完全错误的,是违法的!是与胡绵涛总书记的指示相违背的,是和谐社会中的最不和谐音符!从而直接给社会增加了不安定因素。 断友们,为了我们的后半生,我们不能再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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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174.217.* | 2008/11/25, 18:45
既然专家学者法学家都说是违法了,那就研究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吧,切实把问题解决好落实好你就是在为社会作贡献,社会也就自然的和谐了。公1伤1行的把军转干也给买了,按此逻辑推理,你能卖我,wm是不是也可yi买你的H长呢,huo zhe ba hangzhang weizhi gongkai paimai,买卖公平吗!其中的军转干部是zhongyang和guojia都有明文规定的,是受保护的,可是公1伤1行就是不落实文件。抵抗shangji文件精神,实在nrxw ......
鞍钢让一对病残离异姐妹买断工龄,失去生活保障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25.192.* | 2008/11/26, 08:43
一起鞍钢企业以“买断”方式裁员,将病残离异职工推向社会引发上访的情况反映 一对姐妹,一个是精神病患者,一个是离异携女的病号,在2003年鞍钢大批裁员时,均被以“买断工龄”方式,推向社会,使其双双失去了正常的生活保障,不得已走上了漫长的上访路途。一沓出自鞍钢集团、鞍山市、京城有关部门的二十几份信访答复,均是几乎相差无几的搪塞、推诿之词,竟无一语带有“关注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内容。横遭“买断工龄”的人,几乎都是普通老百姓或其家人,而纵观鞍钢集团上上下下几千名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怎么竟无一人落入“买断工龄”下岗回家的轨道?凡事都应当讲究一个公正平等,难道企业裁员单单指的是普通职工? 该对姐妹均是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下属的鞍钢实业综合利用公司的2003年时并轨“买断工龄”的正式职工,以下简介其个人情况: 陈杰,女,1974年2月出生,2001年11月离异,抚养一个1998年出生的女孩。系原鞍钢实业集团综合利用环保车间工人。1992年6月入厂,该人于2000年4月进入本公司再就业中心。按当时的规定是进入中心的人一律按三年托管协议期满出中心,解除劳动合同,向失业并轨。2003年3月单位没有和陈杰本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强行买断,解除合同。 陈辉,女到,1971年出生,1992年12月入厂,入厂前精神脆弱,入厂后在单位看管洗澡溏,由于工作期间受到惊吓后,患有精神病(有病志),至今未婚独身,劳动合同为1992年12月至2002年12月。1999年1月进入再就业中心,2001年12月三年托管期满,企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陈杰、陈辉等人曾于2003年起至今多次到鞍山市、辽宁省及北京有关部门上访,鞍钢出台了[2003]62号文件(陈杰、陈辉在鞍钢信访部门,听单位领导口头传达文件的)。为此陈杰、陈辉得知此事后,11月就向单位递交了返回申请(单位领导承认),单位的人事经理姜永华说:“你们回去听消息”(并没有告诉该二人文件有截止日),直到现在也没有给办理。 鞍钢组织人事部文件钢组人发[2003] 62号《对已参加并轨的原混岗集体职工退回原企业恢复劳动关系及保险关系接续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钢办[2003]119号文件精神,经与省社保局鞍钢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及鞍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协商,对已并轨人员退回原企业的劳动关系及保险关系的接续等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退回原企业的条件: 1、并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或工龄已满三十年的。 2、并轨时虽不具备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或工龄已满三十年条件的,但本人身患绝症,不能再就业的;双职工同在鞍钢又都办了并轨,就业和生活都不困难的;并轨前离异的女职工,身边带有小孩,就业和生活都有困难的。 二、关于办理退回原企业的办法和程序 1、要求回原企业人员本人向原企业提交书面申请。 2、原企业按第一条1款的基本条件对申请回原企业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第一条2款中的人员需由原企业审查后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六、各有关单位要组成由一到两名班子成员牵头的临时工作小组,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退回原企业人员的安置工作,尽最大可能安排其上岗工作,帮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七、办理退回原企业手续的时间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 发文日期:2003年10月24日 鞍钢组人发[2003] 62号文件的发文日期2003年10月24日与截止时间2003年12月31日,仅仅67天的有效期限!还未经向社会登报公开通知,岂不是仅仅系让一小部分能及时知情的人,才能返岗受益的文件? 陈杰和陈辉二人,均符合该鞍钢组人发[2003] 62号文件的“参加并轨的原混岗集体职工退回原企业恢复劳动关系及保险关系接续”之内的条件。但,因其二人当时没有看到此鞍钢组人发[2003] 62号文件,故未能及时办理“返岗”手续。 鞍钢集团的臃肿、庞大的干部队伍,一直是要求应予“精简机构、精简整编”之内的问题,怎么在鞍钢集团就行不通呢?真正应了那句俗话说:屋漏偏逢连雨天。平民百姓越是囊中羞涩,越是在企业裁员之列!该对姐妹若是鞍钢集团高层人物的直系亲属,笔者敢于断言,肯定不会排入“买断工龄”的队伍,而其命运还将会凸显光彩。为了缓解社会就业难的紧张状况,为了让鞍钢营造一个既创收经济效益,又有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为了让该对失去生活保障的患病姐妹,能够重返工作岗位,今特将此一对姐妹的上访呼声,真真切切地写出来,敬请全国人大代表、鞍钢集团公司总经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晓刚,从关爱民生、促进和谐、增进了解、化解矛盾,推动社会进步的角度出发,对该对患有精神病及离异携女的“病号”姐妹,按照鞍钢组人发[2003]62号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要求的稳定社会,关爱民生,促进和谐的精神,尽快予以安排返岗上班,以此彰显鞍钢之严谨、博爱、宽弘的治厂之宗旨。 此致 尊敬的鞍钢集团公司总经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晓刚 实名反映情况人:原鞍钢实业综合利用公司职工陈杰和陈辉 代理反映情况人:中国职业举报第一人姜焕文 2008年11月20日 陈杰电话:0412-4203346 姜焕文手机:13654904466信箱:[email protected] 此举报信抄寄: 尊敬的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国资委副主任李伟、黄淑和、孟建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贾福兴、鞍山市委书记张杰辉、鞍山市长谷春立、鞍钢集团公司总经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晓刚、鞍钢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唐复平、鞍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罗仕敏、鞍钢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尹利、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刁安、鞍钢实业综合利用公司总经理丁勇、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总裁黄天文等。 新华网、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经济观察报、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报、法律与生活杂志、大河报、红网、北国网、东北新闻网、辽宁日报、辽沈晚报、华商晨报、时代商报、辽宁法制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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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74.* | 2008/11/28, 19:33
尊敬的局长您好! 此次去函,望局长慧眼洞察原临汾铁路分局“98.6”中的“工龄买断”的原委及其中蹊跷,以解我等数百退伍安置军人之心结,能让大家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尽匹夫之力。1998年是普通的一年,而对我们原临汾分局的数百位职工却是一生最难忘的——我们的工龄被“买断”,原企业单位某些人瞒天过海,不惜造假,牺牲国家利益,以求完成“指标”——可怕。同一种情况下,企业造假已得到纠正,而被买断的职工受到的伤害却无人问津。 买断者都是“减员增效”的真实功臣,以牺牲自我,利益受损,被企业某些人所愚弄,是彻头彻尾的试验品,是某些管理者的炮灰和请功砝码,致使现如今大家有病无医,衣食无着,家庭破裂,甚至在忧郁中对生活和生命失去了信心,整日里为此事疲于奔命——可怜、可悲 经过这场闹剧,除被“买断”人员外,无一人下岗。病、内退人员已全部复职,直到今日原临汾分局办理违规内退问题已基本尘埃落定,职工重新返岗,而我们为减员增效做为“牺牲品”的合法权益(当时无故清退国家给予的强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并未得到合理解决,企业至今未与地方各部门主动接洽,导致我们成为社会人群中的“游离者”——特殊的弱势群体。 痛定思痛,“98.6”买断职工求助无门,不得已只好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将大家的这些实际问题过问、批复、办理、并指引方向。我们翘首以待!!! 生活中的辛苦,我们在承受;精神上的“心苦”,我们几欲无法排解,我们近乎于生活在另一个天地,一个无人问津的真空地带——无助。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坚信领导能明察秋毫,将“98.6”中各种问题一并彻底解决让我们也能再次鼓起勇气,报效国家,同唱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大歌。 别无它事,就此搁笔,顺祝大安! “98.6”自谋职业人员 二00七年六月
锦州建行集体职工申诉书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02.34.* | 2008/11/30, 21:46
我们这些锦州建行集体职工于1989年前后参加工作,当时被建行的信用社录用,都工作在储蓄一线岗位,1992年商业银行成立,信用社被划分到商行,当时建行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在划分的前一天晚上紧急开会,调整所内成员,把当时业务骨干都安排留在建行的储蓄所,另一部分人被分到商行。 1992年省行下发不允许国营和集体混岗的文件,本来留下的人不多,很有希望在政策允许下转制为国营编制。但锦州市分行拒不执行转制文件,相反为谋私利又招进一些有一定关系的人,占用了转制名额。当时进的都是一些年纪大的某些领导的家属,在锦州建行没工作几年,就相继退休。1998年行领导还退回省行8个国营名额,真是不知道这些领导们是怎么想的。 1994年至1998年,锦州建行国营员工涨了多次工资,我们集体员工一次都没涨,在这种情况下,行内领导哄骗我们说:只要有了身份的载体就能涨工资。我们在行领导的哄骗下,签下了劳务输出合同,载体是劳服公司。其实我们这些人一直工作在储蓄一线,一天也没有在劳服公司(即佳鑫公司)工作过,出于对行领导的高度信任我们签了字,大家天真的认为自家人不会坑害自家人,毕竟我们都在锦州建行工作了近10年对锦州建行是有着深厚感情的。没想到这就是我们悲惨命运的开始,在签完字后再没给我们涨过一分钱的工资,我们在锦州建行都工作十年以上,又被迫签了卖身契。锦州建行领导用极其悲劣的手段把我们的用工形式合法化。 《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允许双职工买断,锦州市分行领导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把四对双职工毫无人性的买断,不管其死活。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及劳部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只能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显然,锦州建行既不是濒临破产,也不是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且是在不断发展盈利的金融企业,不属于法定的裁员企业。 国家人事部早在1998年7月23日就已经颁发人发[1998]53号文件《人事部关于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最近,发现少数地方为精简人员,自行制定政策,对机关干部采取工龄赎买方法,按工龄长短给予不同的经济补助,实行所谓“一次性买断”,个别地方和单位赎买“官龄”,对某一职务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这些做法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和干群关系,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由此可见,“买断工龄”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建行自定政策与职工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依法均属无效合同。 锦州建行领导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各项规定。以锦州建行员工集体国营不能混岗为由,多次对集体员工进行诱导欺诈,称买断工龄是早晚的事,早走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后走什么也没有。并在文件中多次提到集体人员文化不高素质差,我们都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有没有工作能力大家都知道。并且我们取得的文凭锦州建行是不承认的。为了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采取的手段是何等卑鄙。于是,在2000年7月将第一批一线职工买断工龄。就这样40几位优秀的一线员工无奈买断工龄,离开了朝夕相处的同志,离开了曾经挚爱的工作岗位,离职时才得到3万左右的补偿,这点钱对于我们这些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来说少的可怜。而且,离职后至今未领到失业保险金。 2003年行内领导逐步灌输买断精神,认为我们集体一线员工是建行的包袱,在锦州建行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残忍的剥夺了我们的工作权利,逼迫我们签定解聘合同。如果是企业无力经营而破产无法安置我们,我们将责无旁贷的听之任之。但情况恰恰相反,我们买断后行内领导录用了大批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待遇远远超过我们,这说明什么问题呢?减员增效?我看是减我们的员增个人的“效”!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先招用被裁减人员。总行要求在买断过程中要人性化操作。锦州建行为什么可以违反劳动法?不执行总行政策精神?为什么不继续雇用建行有贡献的员工和熟练工?而重新招人?为什么锦州建行在当初强迫集体员工买断前暗示要返聘?为什么至今无一人接到通知?1992年被划分到商业银行的员工都转为国家干部,而且被安置在高档小区居住。相反我们这些每天为一日三餐奔忙的人可谓天地有别啊!在当时工作能力不如我们的一些人,如今都工作在商业银行的领导岗位。即使这些我们也无怨当初的选择,因为锦州建行才是我们真正的家。今天,我们通过学习劳动法和省行文件,我们真的太气愤和极度的不平衡,我们恳请上级领导能还我们这些把青春都无怨无悔献给建行的集体员工们一个公道。同时,我们发现个天大的笑话,我们的买断合同上,竟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盖章。我们保留请求国家法律机构认定此合同无效的权利!强烈要求追查宋士国在任人事处长期间的渎职责任,查一查这些临时工的来历,到底是谁在制造矛盾,离间我们与锦州建行深厚的感情。是谁在混水摸鱼从中渔利。谁给他们的权力可以违反劳动法。又是谁给他们的权力违反总行政策。 尊敬的建行各级领导,我们集体员工强烈要求锦州建行当初暗示我们的承诺,恢复身份,重新上岗。我们有能力更有信心把锦州建行的工作做得更好。这些年的苦就不再一一向领导们陈述了。如果不是宋士国胆大妄为、欺上瞒下、混水摸鱼,就没有我们如今遭受的苦难。这不单单是经济上的损失,在信仰上我们动摇过,在精神上的折磨就更难用纸笔形容了。我们相信建行的各级领导,能充分重视我们目前遭遇和艰难的处境。我们恳请省行和总行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及依据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明确答复,我们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程度解决问题,但我们也不能容忍不负责任的推诿和拖延。如果我们的正当权益无法维护,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我们将保留集体到北京总行和信访办直接反应情况的权利,并继续向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全国总工会等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质疑4件事 1锦州建行当初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把我们留下,现在我们这种困境,应该对我们负责不?当初我们有转制的文件,锦州建行拒不执行造成现在的局面,他们要承担什么责任?难道锦州建行不是在党的领导下而是某些人说了算? 2锦州建行和佳鑫互相扯皮,如果我们算建行人,现在应该在工作岗位上,如果我们算佳鑫人,佳鑫的股份应该有我们一股。我们应该随佳鑫的买断政策执行,养老保险应该和佳鑫员工同一个标准。佳鑫公司的资产在买断时存在着重大漏洞,国家资产有被私分的嫌疑。佳鑫公司18人按职务高低划分股份,每人分的不等股份。而我们名为佳鑫公司的人却没有份。 3当初是为减员增效进行的买断,锦州建行放弃我们这些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的熟练人员不用,并且我们在买断前几天刚刚学习完建行最新的银行操作系统,考取上岗资格证书。为什么在我们被强制买断后,锦州建行马上又招入大批临时人员,而且工资待遇远远超出我们几倍之多。这又是为了什么目的? 4买断合同书上只有佳鑫公司的公章,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公章。这份合同合法吗?有效吗?单位的行为难道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锦州建行全体集体买断职工哭诉 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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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5.226.* | 2008/11/30, 22:27
断友们,我们相互瞧一瞧,看一看,在饱经风霜的脸颊上,依然流露着昔日的风采,我们已经满面沧桑、鬓发斑白,买断在我们身上留下了无情的烙印,把我们的心灵摧残,剥夺了我们的退休、住房、医疗、保险等收入及福利,使我们地位低下。农民有地种,工人有班上,失业有人管,得病有人治,而我们呢,什么都不是,七年了,没人理,没人问,多少人因此郁闷而死,多少人重病缠身,多少人卧病在床,多少人妻离子散,多少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多少人没有收入、无法生存,多少人精神受到打击,寝食难熬,多少人没有了欢笑,度日如年。我们上无片瓦,下午寸土,我们过着无党、无组织、无单位的艰难三无生活,成了社会中最弱最弱的群体,我们无依无靠,经常受别人的嘲弄,看别人的冷眼,生活已到了贫困的边缘,我们已从中年向晚年迈进,无任何保障,成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 我们都是为工行贡献二、三十年的老职工、老党员,我们把青春献给了工行,工行流下了我们的血和汗,买断剥夺了我们的一切一切,真是太无情、太残酷、太卑鄙、太极端了。我们为工行的发展和振兴,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谁曾想与朝夕相处的领导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乌纱,坑、蒙、骗、哄一起上,小会说,大会动员,把工行说的一团糟,前景黯淡,让我们早买早受益,不买就下岗,故意隐瞒实质,人为虚设假象,我们稀里糊涂的就上了当,做出了茫然的抉择,买断了自己为此辛苦努力二、三十年的工作,变成了工行、政府、社会三不管的特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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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17.199.* | 2008/12/09, 20:34
我们这些锦州建行集体职工于1989年前后参加工作,当时被建行的信用社录用,都工作在储蓄一线岗位,1992年商业银行成立,信用社被划分到商行,当时建行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在划分的前一天晚上紧急开会,调整所内成员,把当时业务骨干都安排留在建行的储蓄所,另一部分人被分到商行。 1992年省行下发不允许国营和集体混岗的文件,本来留下的人不多,很有希望在政策允许下转制为国营编制。但锦州市分行拒不执行转制文件,相反为谋私利又招进一些有一定关系的人,占用了转制名额。当时进的都是一些年纪大的某些领导的家属,在锦州建行没工作几年,就相继退休。1998年行领导还退回省行8个国营名额,真是不知道这些领导们是怎么想的。 1994年至1998年,锦州建行国营员工涨了多次工资,我们集体员工一次都没涨,在这种情况下,行内领导哄骗我们说:只要有了身份的载体就能涨工资。我们在行领导的哄骗下,签下了劳务输出合同,载体是劳服公司。其实我们这些人一直工作在储蓄一线,一天也没有在劳服公司(即佳鑫公司)工作过,出于对行领导的高度信任我们签了字,大家天真的认为自家人不会坑害自家人,毕竟我们都在锦州建行工作了近10年对锦州建行是有着深厚感情的。没想到这就是我们悲惨命运的开始,在签完字后再没给我们涨过一分钱的工资,我们在锦州建行都工作十年以上,又被迫签了卖身契。锦州建行领导用极其悲劣的手段把我们的用工形式合法化。 《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允许双职工买断,锦州市分行领导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把四对双职工毫无人性的买断,不管其死活。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及劳部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只能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显然,锦州建行既不是濒临破产,也不是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且是在不断发展盈利的金融企业,不属于法定的裁员企业。 国家人事部早在1998年7月23日就已经颁发人发[1998]53号文件《人事部关于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最近,发现少数地方为精简人员,自行制定政策,对机关干部采取工龄赎买方法,按工龄长短给予不同的经济补助,实行所谓“一次性买断”,个别地方和单位赎买“官龄”,对某一职务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这些做法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和干群关系,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由此可见,“买断工龄”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建行自定政策与职工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依法均属无效合同。 锦州建行领导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各项规定。以锦州建行员工集体国营不能混岗为由,多次对集体员工进行诱导欺诈,称买断工龄是早晚的事,早走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后走什么也没有。并在文件中多次提到集体人员文化不高素质差,我们都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有没有工作能力大家都知道。并且我们取得的文凭锦州建行是不承认的。为了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采取的手段是何等卑鄙。于是,在2000年7月将第一批一线职工买断工龄。就这样40几位优秀的一线员工无奈买断工龄,离开了朝夕相处的同志,离开了曾经挚爱的工作岗位,离职时才得到3万左右的补偿,这点钱对于我们这些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来说少的可怜。而且,离职后至今未领到失业保险金。 2003年行内领导逐步灌输买断精神,认为我们集体一线员工是建行的包袱,在锦州建行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残忍的剥夺了我们的工作权利,逼迫我们签定解聘合同。如果是企业无力经营而破产无法安置我们,我们将责无旁贷的听之任之。但情况恰恰相反,我们买断后行内领导录用了大批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待遇远远超过我们,这说明什么问题呢?减员增效?我看是减我们的员增个人的“效”!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先招用被裁减人员。总行要求在买断过程中要人性化操作。锦州建行为什么可以违反劳动法?不执行总行政策精神?为什么不继续雇用建行有贡献的员工和熟练工?而重新招人?为什么锦州建行在当初强迫集体员工买断前暗示要返聘?为什么至今无一人接到通知?1992年被划分到商业银行的员工都转为国家干部,而且被安置在高档小区居住。相反我们这些每天为一日三餐奔忙的人可谓天地有别啊!在当时工作能力不如我们的一些人,如今都工作在商业银行的领导岗位。即使这些我们也无怨当初的选择,因为锦州建行才是我们真正的家。今天,我们通过学习劳动法和省行文件,我们真的太气愤和极度的不平衡,我们恳请上级领导能还我们这些把青春都无怨无悔献给建行的集体员工们一个公道。同时,我们发现个天大的笑话,我们的买断合同上,竟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盖章。我们保留请求国家法律机构认定此合同无效的权利!强烈要求追查宋士国在任人事处长期间的渎职责任,查一查这些临时工的来历,到底是谁在制造矛盾,离间我们与锦州建行深厚的感情。是谁在混水摸鱼从中渔利。谁给他们的权力可以违反劳动法。又是谁给他们的权力违反总行政策。 尊敬的建行各级领导,我们集体员工强烈要求锦州建行当初暗示我们的承诺,恢复身份,重新上岗。我们有能力更有信心把锦州建行的工作做得更好。这些年的苦就不再一一向领导们陈述了。如果不是宋士国胆大妄为、欺上瞒下、混水摸鱼,就没有我们如今遭受的苦难。这不单单是经济上的损失,在信仰上我们动摇过,在精神上的折磨就更难用纸笔形容了。我们相信建行的各级领导,能充分重视我们目前遭遇和艰难的处境。我们恳请省行和总行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及依据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明确答复,我们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程度解决问题,但我们也不能容忍不负责任的推诿和拖延。如果我们的正当权益无法维护,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我们将保留集体到北京总行和信访办直接反应情况的权利,并继续向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全国总工会等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质疑4件事 1锦州建行当初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把我们留下,现在我们这种困境,应该对我们负责不?当初我们有转制的文件,锦州建行拒不执行造成现在的局面,他们要承担什么责任?难道锦州建行不是在党的领导下而是某些人说了算? 2锦州建行和佳鑫互相扯皮,如果我们算建行人,现在应该在工作岗位上,如果我们算佳鑫人,佳鑫的股份应该有我们一股。我们应该随佳鑫的买断政策执行,养老保险应该和佳鑫员工同一个标准。佳鑫公司的资产在买断时存在着重大漏洞,国家资产有被私分的嫌疑。佳鑫公司18人按职务高低划分股份,每人分的不等股份。而我们名为佳鑫公司的人却没有份。 3当初是为减员增效进行的买断,锦州建行放弃我们这些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的熟练人员不用,并且我们在买断前几天刚刚学习完建行最新的银行操作系统,考取上岗资格证书。为什么在我们被强制买断后,锦州建行马上又招入大批临时人员,而且工资待遇远远超出我们几倍之多。这又是为了什么目的? 4买断合同书上只有佳鑫公司的公章,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公章。这份合同合法吗?有效吗?单位的行为难道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锦州建行全体集体买断职工哭诉 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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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6.* | 2008/12/28, 22:20
我们是中国最早的国营企业合同制工人,于1985年12月31日与铁道部北京铁路局大同铁路分局签定为期20年的劳动合同,成为合同制铁路工人。合同期限从1985年12月3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最初工作单位是大同铁路分局朔县工务段,1988年底因大秦铁路开通,我们被调到大秦铁路茶坞工务段工作,还是隶属大同铁路分局。1998年7月至年底,因为铁路实行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等政策,我们响应国家号召与单位签了买断工龄、自谋职业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至此结束了13年的铁路工作,走上自谋职业的行列。单位发给我们一次性安置补助费3万元和部分养老保险的个人交缴部分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交缴部分共计3千余元。下岗后我们从没有享受过失业救济金等社会保障和国家提供的各种优惠政策。当时退给我们的部分养老保险金是从1993年10月后到1998年7月买断时的个人交缴部分计1千多元。买断工龄后我们的档案还一直在原单位。 现在我们都已经40多岁了,有的人在长期做散工,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任何保障,考虑到我们的晚年生活,我们今年7月初到当时办理买断工龄的原单位茶坞工务段劳人科咨询我们的养老保险问题,现在的劳人科长答复是:需要先恢复我们的养老保险金帐号,需要我们把当时退给我们的部分养老金个人交缴部分也就是当时退给我们的那1千多元养老金交回,我们都没有异议。可他的其它答复我们还想不通,一、我们是从1985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当时就是全国第一批合同制试点,我们的工资收入是当时基本工资加百分之十五补贴,也就是说我们合同制工人有别与国营长期工,我们个人每个月还要缴纳个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三,国家为我们缴纳百分之十七做为我们的养老保险金,后来比例虽有变化但我们一直在缴着养老保险金的。可单位是从1993年10月才开始建立养老保险帐户到我们买断时的1998年只有5年的时间,单位要给我们恢复的养老保险帐户就是这5年的,93年10月以前的都不予承认,说因为当时都没有设立帐户,可是我们从1985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到1993年单位建立帐户我们已经交了8年的,怎么能说不算就不算了那?他们说因为我们当时多拿了那百分之十五的工资,所以就不算了,当时多给我们那百分之十五的工资是国家为安抚我们合同制工人而采取的特殊政策,现在拿来说是冲抵养老保险金是不是有道理?二、我们当时一上班是在大同铁路分局,我们交的养老保险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单位说是当时的保险金交到了地方的部门,现在地方部门不承认了。具体保险金交到那里了,我们也不知道,(因为铁路内部改革,大同铁路分局撤消,大秦铁路公司划归铁道部太原铁路局).有说交到了北京(因为单位在北京怀柔)、有说交到了太原(因为单位现在划归太原铁路局),有说交到了大同(我们刚上班是在大同铁路分局,现在大同铁路分局已经撤消了)。我们买断工龄以后单位也不再管我们,可我们的档案却一直在单位.我们的户籍现在在居住地。现有几个问题需要请教专家并看我们的要求能不能实现:一、单位的说法合理合法吗?我们8年的工龄和养老保险就都不算了?二、因为单位给我们造成许多遗留问题(1、档案一直在单位保管,故我们没有享受到政府给予我们的任何失业救济,2、前8年我们交的养老保险单位不予承认,)我们能不能要求现在回原单位继续上班?(我们可以比照我们买断时一样收入工人的交缴金额补齐我们应该缴纳的养老金,并工作到退休,这样我们前8年的工龄和保险金才不会受到损失)二、如果不容许我们回去上班我们能不能要求单位同意我们利用在单位我们的养老金帐户由我们个人延续缴纳养老金到退休,(根据国家规定我们补齐98年买断时到2008年这10年我们该缴的部分,使之成为一个连续的工作年限,并一直缴到退休年限,这样可以将前8年的工龄及保险金连续计算,因为单位说只有在职职工可以计算前8年的工龄及保险金)三、还有什么其它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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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67.55.* | 2008/12/29, 23:17
新的劳动法的颁布无疑是对我国劳动者的保护伞,2008是我们中国人最值得庆幸的一年,可是在我们开心,庆贺的时候。您知道吗:在内蒙古地区有这样一些人最可怜! 2000年内蒙古铁路局颁布了,一次性买断工龄的命令,命令总共发出2个月就再没有了,于此期间内蒙古地区有近1800多人“响应”了号召,所谓的买断工龄是按每位职工的工龄如:在职10年按4.03万元一次性买断工龄,此后养老保险由呼和浩特铁路局交纳,到退休年龄继续领取养老金。 在该命令下达后,内蒙古呼铁局甚至不经过职工意愿便私自将职工工龄“买断”(我之所以把“买断”用引号表示是因为,我国劳动法一直就说,工龄不能买断。)甚至更夸张的是,当兵复转的军人也可以买断工龄,每位买断的职工根据单位不同所得到的待遇也不同,根本没有什么统一发放标准,这1800多人最后只拿到了一个各站段段长名字落款的“买断令”就这样和他们一起奋斗了10几20年的单位没有了任何关系。 2003年,呼和浩特铁路局,将所有“买断职工”养老保险,移交到了地方社会保障局,声称从此后养老保险由他们自己交纳。 2007年12月,许多在7年内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国家属于自己到底是属于,待业?下岗?于是拿着手中的“买断”手续去了社会保障局,准备申请待业证,因为长期失业在家,没有任何证明,任何劳动保护都没有,但到了社会保障局才知道他们现在还属于在职职工,并不属于待业或下岗,这是怎么回事???所有人都愣住了。。。 具内蒙古集宁市买断职工,张某讲(本人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因为她曾去铁道部上访多次,回家后被原单位铁路公安局从家中带走,拘留过多次)自2001年开始,他们便去铁道部上访,不但没有任何人解决反而他们每次回到家后,原单位的公安便来到家里强行拘留多日,但他们还是坚持,俗话说胳膊拧不过大腿,在2006年10月全内蒙古近200名,买断职工静坐铁道部门口5天,5天后铁道部派人来协调,让他们先回呼和浩特铁路局,由当时的局长:郑明理 解决,大家以为终于有了一丝希望,可是没想到郑局长却说这是刁民的无理取闹,并将部分人员全部拘留。。。 也具张某讲,他们从2005年开始收集材料证据,找律师准备用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给自己讨个说法,但从中级人民法院到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回答是:此案不与受理 现在的社会农民工可以状告单位,连邻居家偷了他的狗都可以开庭审理为什么他们的案件却不与受理呢? 新劳动法的颁布,无疑是给了我们一个关于劳动保障的保护伞,这把保护伞是不是也可以保护这1800多名的职工和这些曾经保卫过国家的复转军人们呢,我们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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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65.55.* | 2008/12/29, 23:38
楼主说得非常好!买断员工生存的困难和艰辛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坚决要求工行等担负社会责任,把以买断工龄方式推向社会的正式职工问题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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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67.55.* | 2008/12/30, 00:07
让希望坚定信念——写给太原铁路局“98.6”断友的新春致辞 让希望坚定信念,虽然维权经历充满辛酸,但云雾怎么能遮住蓝天! 十数载,我们勤奋于铁路第一线,可如今,我们的辛劳被一笔勾销,一腔热血付诸东流! 可如今,我们的辛劳被一笔勾销,一腔热血付诸东流! “自谋职业”,为裁员披上了华丽的外衣;“政策性减员”,蒙蔽了我们的双眼;长官们的误导欺瞒;让我们迷失茫然,东西难辩。 是铁路,剥夺了我们工作的权利,让我们漂泊大江南北! 有的为求生存,远离故土亲人;有的丢下曾经的优越,挣扎在陌生世界;有的为维护权利身陷囹圄;有的因难以承受失业和失意,在绝望中轻生。 曾经优秀的我们,转瞬间成了无助游民。求生 ,看不见希望;谋职, 岁月不饶人。为求生存,我们放下自尊,然而,众多岗位,却难觅维生的一席。铁路的谎言,欺骗了我们纯真;铁路的所作所为,侵害了我们的权益。 而今,和煦的阳光,照耀我们的天空,愿维权的呼声更加激昂! “正视历史,履行责任”,是铁路的义务; “还我公道”“我们要生存”,是一千多失业者的心声。 让我们心手相牵,执着心中的信念,齐心协力奋勇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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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4.* | 2008/12/30, 10:47
http://www.voc.com.cn/article/200812/200812261040194425.html#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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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6.52.151.* | 2009/01/01, 01:48
2009年到啦!虽然维权经历充满辛酸,但是我们必须坚持、坚持、坚持到底!直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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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8.* | 2009/01/02, 19:00
2009年到啦!维权经历充满辛酸,但做为政策性减员的央企.只有上级部门,出台政策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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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5.246.* | 2009/01/02, 22:35
http://bbs.newssc.org/dispbbs.asp?boardid=5&id=1102526&star=1#5916901 四川省地勘局全体分流辞退职工要求恢复公职的 申 诉 书 我们是四川省地勘局下属各单位的397名地质队员。1998-2000年因四川省地勘局及下属各队违反〔劳办发(1996)147号文〕和〔人事部(1998)53号文〕,错误实施“分流辞退”而失业的职工(注:因贫困等已经死亡10人)。 一、起因:1998.3.27四川省地勘局在违反了〔劳办发(1996)147号文〕和〔人事部(1998)53号文件〕的情况下,签发了〔川地勘发(1998)35号文〕。 二、实施:35号文件乘人之危,以欺骗、误导、蛊惑、强迫等极其卑劣的手段煽动买断工龄,局属各单位的领导召开职工大会,在贯彻落实35号文件中,他们均强调指出:“富余5年以上的职工才能买工龄领补偿费,工龄在20年以内的,年补助费800元,合计达不到15000元的按15000元发给。今年买工龄,还能得到上级给予的补助费,明年起对下岗富余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将实行逐年递减,三年后单位还不能安排工作的,自动进入社会,谁也不管,到时一分钱生活补助费也没有,还不如现在买工龄,能拿到一点补偿费。”我们当时有的已下岗几年,有的已好几个月没拿到工资,生活饥寒交迫,父母生病、子女上学都急需用钱,因此,在这种被欺骗、误导、蛊惑、煽动及强迫的情况下,就按文件的要求,在没有给我们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下岗待业相关手续的状态下被迫办理了手续,领取了补偿费。 三、分析: 1,四川省地勘局[1998]35号文件《关于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是一个违反国家《宪法》、《劳动法》和〔劳办发[1996]147号文〕、〔人发[1998]53号文〕的文件,是一个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严重违反党中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土政策; 35号文件是一个乘人之危,以欺骗、误导、蛊惑、强迫等极其卑劣的手段煽动职工买断工龄,置地质职工生死不顾的文件; 35号文件是一个擅自取消地质职工公民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劳动权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文件; 35号文件是一个擅自废除职工几十年辛勤工作工龄的文件。 总之,是35号文件将我们推向了痛苦的深渊,它是原地矿局个别领导错误执行党中央“减员增效”的方针政策,不顾职工死活,而擅自制定的一个土政策。 (1)人事部关于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通知 人发[1998]53号文摘要:(1998年7月23日发) 最近,发现少数地方为精简人员,自行制定政策,对机关干部采取工龄赎买方法,按工龄长短给予不同的经济补助,实行所谓“一次性买断”,个别地方和单位赎买“官龄”,对某一职务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还有少数地方和单位违反政策规定的必备条件,任意办理提前退休或“内退”。这些做法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和干群关系,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2)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关劳动政策执行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47号文件摘要: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富余工勤人员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参加执行《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问题。《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只适用于国有企业,不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富余工勤人员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2、有人讲“千金难买人自愿”,认为职工失去劳动关系是其自愿行为。其实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范围广、手段狠、隐蔽性强、貌似合法、以一己之私图一时之快的顶风违纪行为。而广大失业职工误以为是政策和改制的需要,纯属受骗上当。 3、四川省地勘局搞“分流辞退”属于典型的“赎买工龄”行为。请看川地勘发〔1998〕35号文中“分流辞退安置补助费。工龄在20年及其以下的,年补助费为800元,达不到1.5万元的按1.5万元发给;工龄在21年及其以上的,年工龄费1000元,上不封顶。” 4、在“分流辞退”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四川省地勘局及其各队普遍带有煽动性、欺骗性、故意性、随意性和胁迫性。1998年12月8日川西北队文件:“……。八,请全队富余职工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选择,并于12月15日前办理相关手续。未作出选择的下岗职工从1999年1月起停发基本生活费。从今年11月31日起,逾期半年不办理有关手续者,视作自动离职处理。” 5、省地勘局及其下属各单位在制定和执行35号文件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政策性偏差:首先是省地勘局没有真正的完全贯彻地矿部152号文件,特别是在“两不找”的政策上。特别是最后,根据35号文件,我们全部办理的是“分流辞退”手续,可省地勘局给我们下的却是“自动辞职”的通知,这完全是违背本人意愿而强加与我们的,这应该视为无效。 6、35号文件,违反了国家《宪法》、《劳动法》:35号文件中对我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再就业等善后工作只字未提。局属各单位都属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由于单位的原因,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一直未参加社会统筹,从来未交纳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我们的档案至今仍然保存在原单位,但我们的劳动关系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地方劳动部门的再就业政策、下岗人员优惠政策、低保政策和相关的40、50政策我们都无权享受,我们这部分人在地矿部门工作的工龄都在10—30年左右,难道我们这几十年的工龄和退休金就没有了吗? 难道我们这几十年的剩余价值就没有了吗?我们认为:35号文件是一个无效文件, 我们强烈要求:废除这一文件,有错必纠!坚决要求回原单位工作!! 四、结论:因为四川省地勘局及其各队二层管理经营的失败,并且违反劳动部和人事部有关文件精神,错误实施分流辞退,才是职工失业的根本原因,并非广大职工所情愿。 五、后果:川地勘发〔1998〕35号文件既《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暂行办法》,这个《暂行办法》暂行十年多了,让我们没有了公民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了劳动权、生存权、计划生育权。让我们没有养老保险(后来补办了一部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独生子女费,甚至连低保也得不到。现在是原单位不管我们,地方劳动部门不管我们,街道社区也不管我们。我们中大多数人没有属于自己的住房,大多数人都在给别人打工,我们有病不敢看,左志龙、杨瑞德……等等就是因为无钱治病才慢慢地死去了。我们现在还不如国营和集体企业的下岗工人,更不如农民工(因为我们既没有享受下岗工人的待遇也没有土地).我们属于什么人?我们年轻时钻山沟、风风雨雨工作几十年的剩余价值被谁剥夺了??我们还能够进入和谐社会吗??? 六、其他省份类似情况的处理结果: 在同一个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广西(2009.1)、湖北(2008.6)、黑龙江(2007.5.)、河南(2007.9)、湖南(2007.10)、甘肃(2003)、内蒙(2000)、青海(2000)......等省在这方面就做到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非常人性化的解决好了这个问题,将当时错误执行了“赎买工龄”的人员全部收回,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稳定了社会。为什么我们四川省就不能够呢? 七、结尾:四川省地勘局失业职工,失业但不失志,维权而不违法,我们从2004年起就开始了我们的维权之路,我们通过大规模、派代表、写信、电话等等上访有几千次了。2008年1月31日省政府办公协调会已经有了一个解决办法,四川省信访局黄处长和四川省地矿局刘局长曾经多次答复很快解决,“2008年年底前100%的能够解决”,可到现在也没有落实。维权的道路虽然艰辛,但我们坚定信念,我们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地矿局的领导,始终保持冷静、克制的态度,有理有节地解决问题。 当今中国是一个蒸蒸日上的法制社会,胡锦涛、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更是胸怀广阔,志向远大,已初具“盛唐气象”。胡锦涛在2008.6.13日的重要讲话中说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四川省也2008.4.28日开始执行.我们坚信在这欣欣向荣的国度里,总有弱势群体说话的地方,错误的东西最终是要被纠正的,让我们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共同努力吧! 申诉人:四川省地勘局全体失业职工 200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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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74.* | 2009/01/08, 22:23
最苦不过,央企买断工龄者,娘不亲、爸不爱,是一群没娘的孩子。可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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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67.37.* | 2009/01/10, 00:00
大同铁路扬永国不是东西,断友中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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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12.121.* | 2009/01/12, 10:23
谈起职工企业买断工龄是违法也是笑话.中石化陈同海一批官员不是罗马了么.当年都红的发紫的任务.一旦权利了就不考虑百姓检点自己.把油田看成自己的个人的资源.中央找他谈话他还振振有词说我一年上交几百亿利润他奢侈贪污算什么.俨然是资本家的口气.油田是你个人的么.怎么都和你买断就你随便.历史就是这样的无情.你少贪点别太无情了.其实共产党的干部和国民党的干部差不多了.不贪的不多一般都在监督部门.都那样谁掌握了权利就是自己的兄弟利益.罗马了当然你也星光达到了.团体利益是必要的.你个人富了让我们买断.企业管理是这种资本逻辑的资产转移么.油田是国家的劳动工人团体共同财富不是个人的.所以买断是违法的你们专家怎么不早制止.后人权利借鉴教训吧
我的申述材料 [回复]
访客:ccl997 | IP地址: 124.88.9.* | 2009/01/13, 01:37
申诉材料 本人XXX,1991年底通过吐鲁番地区社会招干考试于1992年3月参加工作。在吐鲁番地区工行从事银行业务的工作,本人在工行为正式员工。在2002年4月,工行为了进一步实行集约化,扁平化的管理体系,把效益差,成本高的机构逐渐精简下来,同时实行减人增效的企业目标,这样就推出了买断工龄的政策---《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自谋职业管理办法》(工银发[2002]109号)文件, 该文件共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第一条、为推动我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提高减员质量,降低减员成本,规范员工自谋职业行为,维护我行和自谋职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三条、我行所有符合自谋职业条件的在岗员工、下岗(待岗)员工和内部退养员工均可申请自谋职业;第四条、以下员工不能办理自谋职业:……(三)业务骨干;……(五)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者;……;第五条、员工自愿选择自谋职业的,向所在行人事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并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分行员工自谋职业审批表》(附件一);第六条、所在行人事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第三、四条规定,对员工递交的申请书进行认真审核并逐级报送,由一级(直属)分行按规定向总行报送《中国工商银行自谋职业人员情况表》(附件四),经总行确认后由所在行人事部门为申请人办理自谋职业相关手续。总行应在收到分行报送材料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第八条、员工自谋职业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一)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放2500元补偿金;(二)一次性支付协议剩余期限基本生活费;(三)支付安置费1万元。计算公示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2500元+当地下岗职工最低基本生活费(月标准)×2×协议剩余月份+10000元(安置费)。附件三提供了自谋职业所用的《协议书》,第三条载明:“乙方凭存档回执向甲方领取经济补偿金,甲方在15日以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时吐鲁番工行的情况是这样的: 1. 吐鲁番工行在全国工行系统中所有的二级分行排名倒数第一; 2. 在工行工作了很多年的员工并不想买断工龄,他们还想一直干下 去,尤其是那些排名靠后的员工; 3. 打买断报告的人员没有能达到预期的指标,于是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鼓励大家积极相应买断政策。 4. 经过职工大会对买断政策的宣传,员工的思想动荡不平,人心开始浮动,许多中层干部开始打报告申请买断工龄; 5. 买断政策通过成立工会,选举职工代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排名打分,领导谈话等多种方式,鼓励员工自愿写买断工龄报告,领导批准来实现精简人员;但所产生的结果却是,想走的人不能走,不想走的人领导做思想工作让他们走。 这些情况对我的影响非常大,我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提出买断工龄、自谋职业的,但是当时任吐鲁番地区分行行长XX不同意我买断,原因是我为分理处的主任,是单位的业务骨干,不能买断,同时告诉我想要自谋职业你必须辞职,你打辞职报告我批准,而且还说那些中层干部也不会批准他们买断工龄的,想走只有辞职;我没有选择就打了辞职报告,很快就批准了。然后在我辞职报告批准的几天后,单位人事上的三位同事硬让我在一个通知我上班如果不上班后果自负的通知书上签字,并告诉我这样才可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当时我对劳动法具体的情况并不是十分的清楚,后来我才知道单位的良苦用心。 我是要买断工龄、自谋职业的,我不想让自己在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里工作,不想在政策还有的情况下而不去争取,所以才做出这样的选择;但是事实并不像XX行长他自己所说的那样,虽然当时那些中层干部没有批准买断工龄。但在2003年10月15日,和我当时一起提出买断工龄的副行长XXX被合理的批准买断工龄,买断前的时候下文件免去了副行长职务;通过这样名正言顺的操作,还有2003年年底的XXX分理处主任XXX,2004年年初的XXX分理处主任XXX等等; 这些年我和我的母亲无数次的与工行协商和交涉但都得不到合法的权益;买断工龄、自谋职业这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应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办事,可是工商银行的领导在我之后又给他们办理了买断工龄,这是对我的不公平!不公正!我要工行公平公正的对待这件事,我对这样的做法非常愤慨,我在工行辛辛苦苦工作了十年,就这样被领导的一句话给淹没了,我要申请我的权益,我不服!永远不服! 这件事对于我的打击是巨大的,不仅仅对我的精神上的打击,还有我的家庭也因此而破裂。妻子因经常埋怨我放弃稳定的工作、没有享受工行的买断政策,而常常争吵,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并且日趋恶化。直至后来双方分居,于2007年5月通过法院正式离婚。我是无法能够平静的面对这件事情,我需要公正!我需要公平!我需要合理的解决! 根据文件规定,员工自谋职业经济补偿金标准为: (一)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放2500元补偿金;(二)一次性支付协议剩余期限基本生活费;(三)支付安置费1万元。计算公示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2500元+当地下岗职工最低基本生活费(月标准)×2×协议剩余月份+10000元(安置费)。 根据以上计算约五万元左右,而对于精神上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我现申请属于自己合法的权益! 申诉人:XXX 联系电话:15199188509 2009年1月12日 我已经向法院正式提交了起诉书,法院已经立案,估计春节过后开庭,我强烈的寻求法律援助和社会舆论的援助,我一定要解决这种对我来说已经压抑了很久很久的愤怒! (下页为部分解释) 解释部分: 契约自由的基础是谈判双方力量相当,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缔结合同的谈判能力并不平等,故立法政策多有向劳动者倾斜,以公权力校正双方力量和均衡利益的表现,司法亦应然,在对待有疑义的合同条款时应当作出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 “业务骨干”是一个相对的、抽象的用语,一般由劳动者的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掌握。对《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自谋职业管理办法》(工银发[2002]109号)文件中的“业务骨干”的判断,应从是否符合减员增效这一合同目的,结合劳动者从事的具体岗位以及对用人单位业务开展的影响程度作出合理分析。对于工行提出限制“业务骨干”自谋职业是基于这些人一般掌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料等重要信息的理由,本人审查认为,倘若“业务骨干”未来确有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规定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况,现时也不应仅以其“骨干”身份而不与有无相关违法行为联系作为限制自谋职业的理由。本人认为工行判断其员工是否属于《管理办法》中所称的“业务骨干”没有相对稳定、足以辨别的标准。工行称所谓“业务骨干”全由其主观判断,本人认为,倘若任由用人单位主观解释,随人事决定者个人好恶而动,有违诚信原则,可能置劳动者于不利境地,也未必对用人单位有益。所以,本人认为,工行以本人是业务骨干为由拒绝办理自谋职业的理由不充分。 《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自谋职业管理办法》(工银发[2002]109号)文件, 即中国工商银行实行自谋职业也违反了国务院《关于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的有关通知》及劳动部等《关于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生产自救和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两个的文件(即自谋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严格控制适用的规定,工商银行即不是破产企业又不是困难企业(亏损或停产企业中连续六个月以上收入达不到最低工资水平的职工),不能实施自谋职业政策,更不能任意扩大适用或强制推行“买断工龄”或其它变相办法裁减老职工。朱总理在2002年9月13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所谓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没有这个提法”。党和政府三令五声要求企业应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关心职工生活,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前提。而工行实行的自谋职业也没有法律及政策依据,中国工商银行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变相解除劳动合同、胁迫威逼员工自谋职业、买断工龄、甚至诱导员工辞职裁减老职工违反《劳动法》。难道工商银行的政策就能凌驾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之上吗?把我们这些辛苦奉献的职工简单地推向了社会,他们这样做这个社会就安定了吗?和谐了吗? 理由和政策、法律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6月9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 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早在1998年就明确指出: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 三、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 四、国家经贸委1998年7月10日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紧急通知》指出:“无论采取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不能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开大会进行动员,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压指标、定任务。” 五、1998年8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指出:“国有企业改制方式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能强迫命令。对大多数职工抵制和反对的方案,不能依据少数领导意图强制推行。 六、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七、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条指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规定中指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没有明确终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针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没有重大特殊情况,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直到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才可终止合同。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指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十一: 《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指出:“一方以欺诈、强迫手段迫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当事人有要求撤消的权利。” 十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十四、中发《1998》10号 劳社部发《1998》8号以及劳社部发《1999》33号:着重强调 “中央及部直属企业在实“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作,应先报地方省级劳动部门,由其核实、认定 、备案后方可实施”“及时填报统计报表,为本企业职工办理有关手续”
万恶的新社会 [回复]
访客:访客寻找 | IP地址: 220.163.48.* | 2009/01/15, 09:46
人权。民主。法制。和谐。以人为本在那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寻找自己 [回复]
访客:海洋 | IP地址: 121.30.198.* | 2009/01/17, 10:06
大同铁路所以买断的兄弟你们好;2009年我们应该做点什么呢?难道还在家等天上掉馅饼吗?
为了自己的后半生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30.198.* | 2009/01/17, 20:47
大同铁路所以买断的朋友们;为了自己的后半生,我们应该团结在一起,不要贪图眼前的小利益,出卖自己,不要把自己卖的太贱了,放弃小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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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30.198.* | 2009/01/17, 21:01
大同铁路买断联系电话 13934024766,13753253412, 河北联系电话15830386055,13803135266,阳高,天真13835271002朔州15903499595,13834970355, 希望朋友 ,朋友们 ,是买断的或 认识和我们一样是买断的,和我们联系,谢谢你们愿天下所以好心人永远健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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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8.* | 2009/01/18, 14:25
临汾买断: QQ274944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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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37.182.* | 2009/01/20, 08:40
太铁九八六的同胞们,起来吧?不要在沉默了?联合起来去增去我们的合法的权利,我们要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去北京找人大信访去,
振奋人心的视频 [回复]
访客:哑巴的呐喊 | IP地址: 222.133.32.* | 2009/01/21, 10:49
泣血哀求博主和管理员,请不要删。祝你们好人一生平安! http://en.sevenload.com/videos/RVRa2Ew-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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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175.* | 2009/01/28, 00:08
[转贴]下岗失业职工的“人籍”已被开除 文章提交者:maluputao11 加帖在 经济风云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下岗失业职工的“人籍”已被开除 库爽生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061140833_0_1.html 我一直对于国企下岗失业职工完全被社会遗忘的现象,惊诧莫名。近几天,我终于“悟”出来了:原来咱们的“人籍”确实被社会“开除”了。 “人籍”这个词是我的“创造”,由“球籍”转化而来。12月4日的《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不能走回头路》说:“我们不能忘记30年前的忧虑:不改革开放,总有一天会被开除球籍。”下岗失业职工尽管被私有化浪潮打入了十八层地狱,但是,无疑这地狱在地球上,咱们还是地球上的生物,“球籍”尚在,但是“人籍”却神不知鬼不觉被社会“开除”了。也就是说,这个社会,已经完全不把咱们当“人”了。 君若不信,请听分解。就地取材,还是那篇评论员文章说:“今天人民生活实现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这里所说的“人民”,分明没有包括国企私有化改制造成的下岗失业职工,因为这些原职工失业后收入归零,咱们的生活哪里会有什么“历史性跨越”?有的只是“历史性大倒退”。当然,这位评论员笔下留情,还没有开除咱的“人籍”,只是开除了“人民籍”。 12月8日,新华社发表“新华视点”文章《中国倾力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十分高调地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突飞迅猛的发展,百姓生活有了质的飞跃。”无疑,这里的百姓也不包括下岗失业职工。因为所谓“质的飞跃”,飞跃嘛,当然是向上。而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是向下,而且下到了底——归零。新华社又把下岗失业职工的“百姓籍”轻轻一笔就顺手给“开除”了。咱们经常自称是老百姓,看来是自我吹嘘。老百姓都算不上,当然更不是官员了。那是什么呢?什么都不是(林嘉祥也这么认为的),也就是开除了我们的“人藉”。 我只不过顺手牵羊举例,其实随机在互联网上一搜索,可以找出难以数计的无意中“开除”下岗失业职工“人藉”的案例。 因为“人藉”被开除,就人已不人了。所以,最近经常看到各地政府扩大内需、注重民生的政策措施出台的消息,根本就没有把咱们这些“非人”列入计划对象之列。在互联网一搜,近几天到处可见关于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报道。“低收入”嘛,顾名思义就是收入不高。大批下岗失业职工根本就没有收入,何来高低之说?他们只有零收入和负收入之说。何为负收入?就是“卖断工龄”的那几块钱还远远不够交社保金,而不交又担心到了退休年龄,人还活着。这样,没有收入,还要交纳费用,经济收入自然就是负数了。看来,从经济收入角度把人的群体进行科学分类,如今的社会至少有这样四种:高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零收入群体和负收入群体。只不过,后两种似乎不在“人”之列,故被社会熟视无睹。 局外人不明白,以为我耸人听闻。其实我是亲眼见,见得多,很多。我说过,咱们不懒惰,而是没有办法“再就业”。到处寻找就业“机会”,到处碰壁,到处遭白眼。也许偶尔能交上好运,找到一天两天小时工活儿干,但只是偶尔。要知道,尽管咱们的“人籍”被社会开除了,但自己还是把自己当人的。要是有一点办法,不会起五更到蔬菜批发市场争抢批发商扔掉的菜帮子,不会为了翻检能卖钱的废旧物品而把垃圾箱、垃圾堆翻捡一遍又一遍,不会涎着脸低声下气到社区到工会到政府机关恳求拉一把,也不会全家人一天只吃一顿“佳肴”——有“绿色食品”蔬菜和白花花的大米饭,另外一顿白面馒头,虽然一人只一个,但终归是白面馒头。生命还是能够延续的。 你会问,不是可以享受低保金吗?我告诉你,要这种享受啊,也不容易。家庭人均达到或超过168元(前两年的标准,现在标准是否上涨不得而知),甭想。168元,你就不会饿死。至于还有其它开销,管不了那么多。而且,享受“低保”待遇的人,限制很多:什么装修了房子啦,新买了家电啦,电话费超过20元啦,被发现打了一次麻将啦……都无缘低保,申请也不会获批。同时还公示名单,号召大伙儿互相检举。还有,社区有公益性义务劳动,你要随叫随到。要说呀,咱们分享经济高速发展的伟大成果,就是这“低保金”了。 因次,我很有把握地断定,社会已经开除了下岗失业职工的“人籍”。你看,国家出台的惠民政策,哪一条咱们有份?涨工资、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出台新的《劳动合同法》等等,都是属于条件比咱们优越的有工作的同志们和退休了的同志们。没有什么与咱们沾边。咱们只能眼馋地看着国家的民生春风吹拂到他人身上,自己仍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候,在生活的泥沼中挣扎。 这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小小群体吗?三千多万人,涉及多少家庭?影响了多少人的生活?而这个失业大军中,创业有成者凤毛麟角,真正实现再就业者比例很小,绝大多数人在凄惶中挣扎。这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社会现实,竟完全被从下到上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绩”所屏蔽! 在国企工作几十年,把自己最美好的年华毫无保留地奉献给祖国建设了,到头来,却连“人籍”都被开除了,被社会忘记得干干净净。假如尚存一丝恻隐之心,你不也和咱们一样,既悲且愤吗? 反正,面对此景,我时常想起卡夫卡的名著《变形记》。我曾在以前的文章中写到过,但我还想再说一遍。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这就是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的开头。我一直觉得,这位出生于1883年的奥地利作家把一个世纪后中国的国企私有化改制浪潮中,原企业职工由主人翁嬗变为可怜虫的惨痛遭遇和心灵历程——灵魂的煎熬与挣扎,非常深刻地刻画出来了。 推销员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异常惊慌地发现自己不可思议地变成了一只大甲虫。这只大甲虫尽管还有人的思想,还有人的情感,但在社会看来,甚至在家里的亲人看来,他不再是“人”了,而是一只叫人极度厌恶、丑陋不堪的可怜虫!他“变形”后,被整个社会遗弃了。尽管成了另类,他仍然多次努力试图融入“人”的社会,然而等待他的是失败,他只有死路一条。他曾经徒劳地呼吁亲人的拯救,但是,他变成可怜虫后,发声系统已经完全改变,人们已经听不懂他的语言了。虫犹如此,人何以堪?哎呀,忘了,咱们和格里高尔一样,也变成虫啦! 是啊,在这个社会上,谁还倾听下岗失业职工的诉说和呐喊?政府机关对于他们只是憎恶和鄙视,新闻媒体根本就不理睬咱们!为国企私有化改制付出的巨大牺牲,是咱们生命中难以承受之重,是咱们心灵中难以诠释之谜。而“牺牲”之后,不但没有获得社会的喝彩,反而遭到无耻的鄙弃。咱们不是需要社会可怜和同情,可怜和同情不是工人阶级硬骨头所需要的,咱们呼唤社会的正义,呼唤社会的公平,呼唤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这不过分吧?可是没有人理睬,竟然没有人理睬! ================= 工资涨了,没你的份儿,因为你还没有达到退休; 涨工资了,没你的份儿,因为你已经下岗失业了; 节日发慰问品了,没你的份儿,因为你没有单位了; 缴10钱可享受医保了,没你的份儿,因为你不是农民了; 土地可以流转了,没你的份儿,因为你是城市居民。 苦到50拿退休金了,没你的份,专家建议再等15年……,因为社保基金已被挖空。(博主语) 食品涨价了,有你的份儿,因为你要为了生活; 房子涨价了,有你的份儿,因为你必须有个窝; 医药涨价了,有你的份儿,因为你生病还得看; 缴学杂费了,有你的份儿,因为你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缴社保金了,有你的份儿,因为你为了今后的活命钱。 这层人真是生不逢时啊! 他们是:出生在困难时期,读书在动乱时期,工作在改革时期,幸福却遥遥无期 当“精英”们、富豪们欢天喜地庆祝盛世、庆幸自己生逢其时的时候,下岗失业职工却无奈地舔着自己心灵的伤口,哀叹着“生不逢时”。官员们,你们听到了吗?新闻界,你们听到了吗?一切有良知的人们,你们听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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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59.* | 2009/01/28, 18:33
从横向对比看下岗失业职工的凄凉命运 库爽生 纵向看,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水平倒退了几十年,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从横向对比中可以看出,下岗失业职工确确实实早已沦落为社会最底层,即人们常说的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成为目前中国社会命运最为悲惨的一族,成为被遗忘、被唾弃、被鄙视、被欺凌、被虐待、被侮辱的一族,他们是社会整个弱势群体中遭遇最惨的一个分支群体。 对此,有心人可以撰写论文,用大量数据说话。但本文只是为互联网写稿,文风上需要尽可能生动活泼一点,且从身边拾取事例,因此只能蜻蜓点水进行横比。即便蜻蜓点水,也能大致说明白。 在我曾经工作较长时间的那家大型国企,1990年代中期以前,一直是红红火火的,职工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尚看不出与当今的社会强势群体有多大差距。彼时,似乎还没有流行弱势群体这个词,国企职工头上更没有戴上“穷人”这一顶丑陋的荆冠。我身边,有些职工在被指令调入政府机关的时候,并没有兴奋的神情,只是服从组织安排。1990年代初,厂党委一位副书记,被市委一纸调令调任市旅游局党委书记。湖北宜昌市坐拥三峡山水、三峡大坝,是著名的旅游城市,到旅游局任职可以说是肥差。但是,他到旅游局任职一两年后,就向市委提出辞呈,要求调回企业,仍然任厂党委副书记。确实,当时的国企干部职工,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相比,经济收入相差无几,是在同一个水平线上。 差距是在国企改|革深化中出现并迅速拉大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快速增长,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大幅度提高。但是国企职工的收入总体上却并没有水涨船高,相反,随着物价大幅度上扬,企业因各种复杂的原因景气度不断降低,职工收入实际上是在逐步滑坡。而到了国进民退、国企私有化浪潮席卷全国的时候,地方国企不论经营状况如何,绝大部分纷纷被强行私有化改制,国企职工除了即将退休的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内退拿三百多元生活费以外,其他均被“买断工龄”后卷铺盖走人。这一笔名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少得可怜,一般是几千元到一万多元。有些不了解私有化浪潮的人,认为下岗人员是因为企业减员,其实“下岗分流、减员增效”是紧接着“砸三铁”之后的做法,而在私有化改制阶段是全部“转化身份”后下岗失业,哪怕你是全国劳模。买断工龄后,原国企职工便全部失业。他们只有少量职工有幸实现再就业之梦,小本创业有成者更是凤毛麟角,大多数下岗失业职工经济收入归零,不可避免地陷入了赤贫的泥沼,在惶惶不可终日中四处奔波,寻求温饱。就在收入归零的同时,他们又凭空增加了一个大负担:一笔不菲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每年需要自己交纳四五千元。从下岗失业职工收入归零而又要上交社保金的实际情况看,这个群体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根本就没法相提并论了,完全是天堂与地狱的差距,无限大的差距。 近期,互联网上流行《中国贫富标准线》标准:年收入在3—8万之间的人是穷人;年收入在1—3万之间的人是很穷的人;年收入在5千—1万之间的人是非常穷的穷人;年收入在1千—5千之间的人是穷得没衣服穿的穷人;年收入在100—1000元之间的人是穷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穷人。按照这个标准,大多数下岗失业职工远达不到“很穷的人”的标准,很少的人勉强能攀上“非常穷的穷人”这个阶层,绝大多数人属于“穷得没衣服穿的穷人”和“穷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穷人”。假如把必须上交的那每年四五千元的社保金支出记上账,那么他们连“穷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穷人”这个阶层都“高攀”不上,因为他们的收入是负数,哪里会有那最低限度的100元收入?他们每年增加的是雪球般滚大的债务和与日俱增的生活压力。“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句话,倒是颇能说明大部分下岗失业职工的真实生存状态。 下岗失业职工如此悲惨而可怜的生活水平,岂敢不知天比高地厚地和强势群体比高低,那样岂不是让眉开眼笑、扬眉吐气的强势群体的人们笑掉大牙吗?我们还是把下岗失业职工拿来和弱势群体中的其他分支群体对比一下吧。农民工是公认为生活最苦最艰难的弱势群体了,我们就让下岗失业职工与农民工来比拼一下,看看谁更穷更苦更艰难! 不错,现在下岗失业职工和农民工是处于同一起跑线上,看上去难分轩轾。但是,农民工户口在农村,身份还是农民。近年来,党和政府充分重视“三农”问题,各种惠农政策给农民以及农民工带来了春风,带来了切实的福音。农民种地不但不用再交以前难以承受的各类税费,而且还有补贴;农民所承包的土地越来越值钱,可以自种也可以出租,一些邻近城市的农村土地给农民带来的财富更叫城里人羡慕不已;农民能享受相当实惠的合作医疗制度,成本低而回报丰,社会保障问题也正在解决之中;青年农民工进城打工挣钱,如果遇到企业裁员等问题,还有退路,且农村消费水平较低;农民工也是“三农”问题的一部分,同样受到国家重视,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经常开展颇具声势的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的活动,甚至出现过国务院总理为农民工讨薪的感人场面。 可是,下岗失业职工除了贫穷,还有什么?储蓄存款,要么基本没有,要么少得可怜;住房,还是原来企业分配的面积一般也就是二十至五十平方米左右的非常狭窄的老房子,算是一个窝。还有呢?对于那些下岗失业的4050人员,多数连赖以打工挣钱的健康都没有了。尤其是,他们失去了社会道义、人文关怀的支持,在精神上陷入了极其可怕的孤独与寂寞,成了典型的“没爹没娘的孩子”。政府部门认为已经“安置”了他们,他们的问题早已解决了。于是,整个社会对他们漠不关心,他们*被认定为无理取闹,更不会有强势群体为他们呼吁,为他们*。 国企私有化改制的这些年头,党和政府在认真抓好“三农”问题。在弱势群体中比较而言,农民生活水平曲线是向上的,下岗失业职工生活水平曲线却显然是向下的。在农村,我有很多亲友,总体上讲,他们的日子确实是越来越好,好比吃着甘蔗上楼梯——步步高节节甜,他们交口称赞党和政府关心农民,政策越来越好,他们的眼里闪烁着希望之光;国企下岗失业职工,我自然是更熟悉了,他们的生活是一天不如一天,好比咽着黄连下楼梯——口口苦步步低,压力越来越大,我从他们那儿听得最多的是无奈的叹息,是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茫然,贫困的乌云凝聚在他们的眉梢。从实际情况看,数以千万计的下岗失业职工生活水平总体上的确远不如农民,远不如农民工。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是值得我们高兴的。我绝非眼红农民,不过是想通过和社会上普遍认为农民这个最穷最苦的弱势群体相对比,让人们看看下岗失业职工生存面临的极其严峻的挑战。 其实,不仅仅是下岗失业职工,就是已经退休的职工,他们的待遇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相比,也有天壤之别。我曾经所在的那个厂,很多高级工程师是从化工部北京橡胶设计院调去的,名牌大学毕业生很多,享受国务院特贴的国家专家也不少,省级专家、市级专家更多。可是,他们的退休工资经过上涨多年之后,也就是1000多元。一些高级工程师支援三线建设来到企业,为解决夫妻分居问题把妻子调到本厂子弟学校任教,而退休后小学教师妻子的工资反而比那些为国企作出重大贡献的高级工程师高很多。小学教师退休后可达2000元左右,可是我熟悉的一些高级工程师只有1000元左右。我上文所谈的那位公司党委副书记(后任党委书记),是高级工程师,而且任副书记的时候企业还讲究行政级别,他的级别就是市委文件明确的正处级,可他前两年退休时,工资不到一千元,听说是900多元。 在社会上,已经尽人皆知,如今下场最悲惨、最可怜的群体,非国企私有化改制造成的下岗失业职工莫属。而他们承受的是天下最大的不公平。我曾经所在的那家企业,1980年代只有2000多人,每年却为国家创利税2000多万元,平均每名职工贡献一万多元(以当时的物价水平看,一万元不是小数),而职工长期月薪只有四五十元,一年也就是五六百元。有人说,那些年国企福利很好啊。即便职工福利再好,无非就是给职工发一点生活用物资吧?那么低的工资水平,哪里会有什么存款。同时,职工还用智慧和汗水建设、发展了企业,并承担了繁重的社会责任。这不正是“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的生动写照吗? 虽然工资长期在很低水平徘徊,但职工却充满着幸福感。这不仅是一种奉献的快乐,主要是因为企业已经是职工安身立命的温暖的“家”,职工生老病死都有依靠,只要遵纪守法,就完全没有下岗失业、饭碗被砸之忧,能够安全到达工作的终点站——退休。即使对于自身利益而言,他们的奉献也是值得的。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国企私有化改制完全打乱了他们的人生安排,把他们推入了绝境,而用很少的所谓失业补偿金,就蛮不讲理地把他们长期以来的无私奉献一笔勾消了。 本来,国家是用无失业风险的劳动用工制度来回报长期拿低工资的国企职工的。可是突然间来了私有化改制浪潮,把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家园一锅端,他们的生活被釜底抽薪,这些曾经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人们,陷入了难以自拔的绝境。既然如此,那么就应该对于他们多年来,拿着仅够当时正常生活的低工资,却为国家创造大量剩余价值的国企职工,进行充分的经济补偿,至少让他们能够正常地生活,且不说过上好日子。所以,对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化改制造成的下岗失业职工,绝不仅仅是同情和怜悯的问题,而是还他们一个公道的问题。 我们希望这个涉及到数千万家庭、上亿人口的天大的民生问题,在新的一年里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并出台实施切实可行的相关政策措施,向这些曾经的工人阶级群体,向这些曾经的共和国脊梁,向这些如今陷入人生泥沼的弱势群体,坚决地伸出有力的援手,真正改变他们的悲惨命运!
在经济的"寒潮"来临时,他们将如何面对?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59.* | 2009/01/28, 18:38
在经济的"寒潮"来临时,他们将如何面对? 山西省范围之内,有着这样一群特殊的群体: 说,他们是农民吧, 可是没有土地。 说,他们是工人吧, 无任何社会保险关系,也无工作岗位。 说,他们是下岗工人吧, 没有下岗证.也没有最低生活保障金。 说,他们是失业人员吧, 可从未享受到失业救济金,也没有就业优惠证。 说,他们是自动辞职人员,可企业又给了这些人金济补偿金。 说,他们是自谋职业人员吧, 可又无权享受国家扶持自主创业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 说,他们是城镇无业居民吧, 在生活严重困难时,无权申领低保,也无权利参加全民合作医疗 , 理由,他们是铁路职工。 说,他们是协解人员吧, 但为何又终止了他们的社保关系将工龄归零,档案也没按规定正常转移呢?在办二代身份证时,还得去单位开介绍证明。而地方政府至今也不认可他们被“买断”的身份。 他们,就是98.6月期间太原铁路局(原大同.临汾分局),为完成上级"减员.增效 ,下岗分流"的再就业工程考核指标,被“买断工龄”的1300多职工。在经济的"寒潮"来临之际,他们将如何面对? 在欢庆改革、开放30周年,共建和谐社会、稳定发展第一的今天,太局98.6"买断工龄"(协解或自谋职业)人员的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和再就业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铁路协解人员在工作技能单一、就业环境等方面存在客观的实际问题,而当时企业在未报省劳动部门核实、认定 、备案的情况下实施所造成的许许多多错综复杂的因素;致使他们沦落为生活最底层的群体,享受不到任何国家政策的惠恩,尤其在经济的"寒潮"来临之际.。太原铁路局,将如何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解决协解人员的实际困难、帮助协解人员实现再就业就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 "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应该不是一句空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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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58.48.144.* | 2009/01/30, 21:42
一篇篇让人心酸的血泪史.为什么就没有让中国共产党的高官产生-点怜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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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狂人日记 | IP地址: 122.5.129.* | 2009/01/31, 11:05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们!http://en.sevenload.com/videos/RVRa2Ew-NEW
买断工龄违法侵权 [回复]
访客:访客 版主 | IP地址: 60.18.95.* | 2009/02/02, 07:28
伟大的胡锦涛主席 , 伟大的温家宝总理 , 拯救下一下水深活热中的下岗买断的职工,因为他们已经没有生活来源了,无法正常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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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32.155.* | 2009/02/02, 09:16
乞求是没有用的,所有下岗失业者团结起来~~~~~~~~
拔草来了 [回复]
访客:soitto??net | IP地址: 219.133.149.* | 2009/02/03, 00:25
新年好,祝贵站新年人气更旺!也欢迎来我站逛逛! soitt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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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01.229.208.* | 2009/02/04, 09:42
国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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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34.98.* | 2009/02/07,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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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34.98.* | 2009/02/07,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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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58.48.176.* | 2009/02/11, 14:13
我是40.50失业人员。我已经没有办法生活啦。有没有想和我一起到北京,死在那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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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92.161.* | 2009/02/11, 18:47
伟大的胡锦涛主席 , 伟大的温家宝总理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 拯救下一下水深活热中的工行下岗买断的职工吧.因为他们已经没有生活来源了,无法正常生活了。 [回复]
应积极关心企业下岗买断工龄的群体 [回复]
访客:哑巴的呐喊 | IP地址: 222.133.32.* | 2009/02/14, 11:12
陈凤跃委员:应积极关心企业下岗买断工龄的群体 http://heilongjiang.dbw.cn 2009-01-15 23:47:27 【专题】政协黑龙江省十届二次全会 东北网1月15日讯(记者 杜筱 印蕾)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15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6位委员作大会发言。陈凤跃委员围绕应积极关心企业下岗买断工龄的群体作了发言。 以下是发言全文: 所谓“买断工龄”就是按工龄长短,一次性地补偿下岗工人一笔钱,作为工龄的报酬。从此以后,工人和企业脱离关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及取暖等都与企业无关。据初步统计,我省下岗买断工龄的工人以“10万计”,数量很大,是一个不小的群体。 据对哈尔滨轮胎厂、哈尔滨车辆厂、哈尔滨新型材料加工厂、哈尔滨工百集团公司、秋林公司、哈尔滨搪瓷厂、巴彦县农机制造厂等七家企业的调研,每一年工龄按3000元以上标准补偿的仅仅一家,大部分企业每一年补偿标准都在400至800元之间,20多年工龄也就一万多元钱。可见,补偿的钱是很低的,致使下岗工人生活水平严重下降,度日艰难,亟待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帮助他们改变目前的生活状况。 一、买断工龄,实质是通过“贱卖”工龄将员工推向市场 如何看待买断工龄?因站的角度不同而看法不一致。 从企业角度看,买断工龄是减员增效的一个容易操作,简单可行的好办法,,可以将企业多余人员推向社会,推向市场,甩了包袱,国家养不起市场养,让员工承受改革的“阵痛”,承担改革的成本。可以说,员工以自己的“阵痛”为企业的改革做出了贡献,以自己的“失”换来了企业的“得”、国家的“得”。 然而,从另一角度看,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买断工龄的一次性补偿数量如此之低,与员工多年对企业的贡献很不相称,员工又是被迫下岗的,企业与员工之间关系已无平等可言。这种买断办法无论是在理论上、政策上,还是在情感上,都值得深入探讨。 大家知道,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员工们得到的工资是不足额的,只是得到了创造的全部价值一小部分,也就是维持工人本人及家庭物质文化生活所必须的那部分生活资料的价值。而本应属于工资一部分的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费用都由国家扣下了,本应由国家对员工们进行终身保障。现在买断工龄,完全割断员工与企业的各种关系,本应将用于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的那部分钱退还给工人。但由于多年来企业效益差、国家投资效益差,这笔理论上集中起来的工资差额是不存在的。企业拿不出钱,政府财政也没有能力拿出这笔钱补偿员工,只能让下岗职工自己扛着。 说到底,买断工龄是员工自己承担了本应国家、企业、员工三方承担的改革代价。 二、买断工龄群体生活上陷入困境 买断工龄群体的员工上有老、下有小,还要供孩子上学,还要交养老金、医疗保险金,自己花钱解决住房。一次性的微薄补偿解决不了什么大问题。至于再就业,一是他们大多无一技之长;二是年龄偏大;三是再就业“门槛高”,劳动力市场严重的供大于求,就业难度大。 买断工龄回到家后,与原来企业完全脱离了各种关系,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也不能把他们纳入管理之中,他们由“企业人”变成了“自由人”,原来对企业那种认同感、归属感已被眼前的现实所打破,这种心理与情感的失落,容易产生对立情绪,由冷漠变成狂热,上访与群体性事件不乏他们的身影。减员以后企业效益明显上升了,也会引起下岗买断工龄群体的不满。不少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暗箱操作,把工人蒙在鼓里,少数当权者发了财,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下岗员工看在眼里,怒在心里,一旦“仇腐败”、“仇官”、“仇富”结合起来,就将产生激烈的对抗性的群体事件。 三、多方面关心买断工龄群体 首先,要在政治上关怀他们。政府要把他们纳入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管理,畅通反映诉求的渠道,加强信访部门力量,重视倾听他们的意见。企业党组织要及时把相关材料转给街道办事处党组织,是党员的要在街道过组织生活。企业也不要完全割断一切联系,每年邀请他们参加一两次座谈会,听取意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要求,努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生活困难问题。 其次,要帮助他们再就业,这是最大的关怀。各级政府应当切实负起责任,善待这一部分群体。一是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并制定政策在贷款方面给予支持,在税收方面给予减免;二是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下岗就业困难人员;三是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四是对再就业人员,要健全规范再就业手续,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再次,要让他们共享我国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他们既是弱势群体,又是对国家、企业改革作出贡献的主人。现在国家物质财富有这个能力帮助他们,具体做法可以多种多样。不仅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还要在年节时给他们发放“食品券”,物价上涨时给他们发一些补助费;冬季发一些热费补贴等等。通过这些使他们感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温暖,减轻失落感,振作精神,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使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得到回归。 作者: 杜筱 印蕾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路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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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8.74.185.* | 2009/02/14, 14:44
http://view.news.qq.com/zt/2007/gongling/
落魄的退伍兵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37.240.* | 2009/02/15, 20:24
我是太原路局98年买断的职工。。。长达十年的上访,至今没有任何结果。。我不得不说这个国家多么的黑暗。借此呼吁所有的断友相互留下联系方式。在09年也来个中国最大的断友集结。在全国轰轰烈烈的上演一场。让更多的人们来关注我们。我想那个时候我们的问题会迎刃而解的。有事的断友联系我qq157612675
这里有移动退养员工吗????响应一下啊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231.95.* | 2009/02/16, 20:35
移动内退员工致湖南移动公司领导的信 湖南移动公司领导: 几年来我们多次向公司反映在内退工作中的不合法问题,以及内退职工生活困难问题,正式退休后的工资问题,至今没有得妥善解决,今天我们就移动公司在内退工作上的违法侵权行为向公司提请依法维权,以确保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及合理赔偿。 我们这些内退职工在电-移分离后的基站建设,欠费收缴等诸多困难的时候,没有任何怨言,默默的为企业做出贡献。随着改革的进程,企业的发展,我们的企业要上市需要我们做出牺牲时,我们同样的做出宽容和理解.我们这些内退员工,同样是移动公司的一员,也是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是有觉悟、有理智、有战斗力的一个群体。我们可以为祖国通信事业奉献青春年华,但是我们这些曾经一往无前不计得失地艰苦奋斗,为了推动企业上市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群体,现在却成了'富余人员;这几年我们切身体会到我们的宽容和理解是那么的无知及幼稚,我们的宽容和理解却成了少部分人的高工资,高享受以及安排亲信大开了方便之门,感觉我们当时是被欺骗,使我们饱受欺凌和磨难,不得不面对现实,不得不清醒过来,我们知道我们面对的不是一般的失误和错误,而是一个带有消极腐败性质的凌辱和欺诈!是一种人性的斗争,那份《退养协议书》却像枷锁一样套在我们头上,让你返岗无路,就业无门,影响的不仅是经济待遇,家庭生活,而且是政治声誉,人生希望。所以我们必须团结起来,寻找党的声音,寻找光明和真理! 根据劳动部《关于严格掌握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通知》(劳险字[1988]3号)规定,企业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要妥善安置,因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生产工作的,可以实行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工龄连续计算,按一定比例发给生活费。离岗退养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再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发给退休费。 根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1993年国务院第111号令)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1993年国务院第111号令、《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劳社部发[2003]21号等文件的规定: (1)国务院第111号令规定了办理条件、待遇和程序。条件是: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程序是: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待遇是: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是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2)《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规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已满30年的下岗职工可以办理内退。 (3)劳社部发[2003]21号文件规定:企业改制分流时,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部退养条件的职工,原主体企业或国有法人控股的改制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实行内部退养。职工在改制前已经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一般由原主体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的内部退养协议。由改制企业履行原内部退养协议的,应当在改制分流总体方案中明确。 以上文件原本是国家为老残职工的照顾政策,对内退规定的出发点是为了安置富余人员,是针对国有兼并、关闭、破产企业和项目制定的。应该充分尊重这些职工为公司所做贡献的事实和劳动的事实,国有企业改制的前提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有利社会稳定。改革改制不能以牺牲职工的利益为代价, 然而,湖南移动通信公司单方事先拟印的《退养协议书》显然与这些文件相脖的,在湖南移动通信公司彻底变味了,钻了空子演变成随意括大裁员的馊主意,企业单位借机开始了职工大下岗运动,、在内退员工下岗后,用克扣内退员工的钱招收更加廉价的中介合同工,以实现所谓改制的成果,以牺牲内退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代价,去实现移动公司的上市计划。离岗退养反而使一批职工误入退养岐图,在物价一涨再涨的形势下,这部分人完全陷入政策缺位困境(在职职工调资他们没份,离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他们也没份),他们的生活费一直定格在十年前,对这些年老多病退养族,无疑是雪上加霜,即失公平又陷无奈,更令人尴尬的是由于退休政策改革,按交费计算养老金的办法,彻底让这批退养人在到了办养老手续时与未退养同龄老人养老金差距很大,他们终生的养老生活质量严重受到影响,造成了既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又增加国家、社会及企业负担的严重后果,国家不得不三令五申严禁扩大提前退休退职范围。 1998年6月25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严肃指出:最近,一些部门(行业)和地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突击办理提前退休,致使退休人员数量大增,加重了国家、社会及企业负担,也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国家规定继续办理提前退休的,必须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错误做法和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批评。 1999年3月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严肃指出: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3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其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 但他们无视以上制止和纠正的通知,就《退养协议书》也不再执行,就内退员工和在岗员工是同等的劳动关系,没有发生任何解除或更改劳动合同的行为,但是移动公司并未按照同等的待遇核定,而是变相的,改变发放资金项目,用其它形式补贴在岗员工.故意避开《退养协议书》中内退员工待遇,而以最低生活费计算我们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扣除了我们的工龄费、住房补贴、医疗补贴等福利,但是既然我们与在岗职工是同等劳动合同、是同等工资总额、同等的工龄,为什么不按国家规定给我们上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为什么扣除我们的工龄费和有关补贴,《退养协议书》中我们的工资总额与在岗员工是相同的,我们工龄是存在的,我们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就应该是等值的,我们这些养一家老小的创业老员工还不如一个单身临时工的待遇啊!这如何能体现全民共同分享改革带来的成果的惠及于民的基本国策!湖南移动通信公司没有权力剥夺我们的工资待遇权、福利待遇权以及劳动权。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认为公司的行为及《退养协议书》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劳动部1993年2月17日发布的劳险字[1993]3号文件及国务院1993年4月20发布的第111号令,我们要求撤销《退养协议书》,决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退养协议书》的不合法性有一下几点: 1、违犯宪法、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相关文件,随意扩大内退员工的年龄范围。 2、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通过。 3、未经劳动部门备案或批准。 4、未呈报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备案和批准。 5、随意克扣内退员工的工资、福利费及养老金、住房公积金。 6、有严重的造假和诱骗,有明显的欺诈行为。 7、现有的内退工资政策,严重侵害了内退员工正式退休的工资利益,使之同等条件的在岗与内退员工的退休工资差别达到500—1000元。 由此可见,该《退养协议书》违反了《劳动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应属于违法无效的条款,应依法予以废除,并依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规定进行赔偿,我们请求: 1、依法恢复内退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员工的工作,归还劳动权。 2、依法赔偿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员工自2002年内退之日至赔偿实施之日与在岗职工同职务、同工种、同工作年限、同级别的工资待遇,同时,按本人赔偿的额数按国家规定补缴个人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归还工资待遇权。 3、依法赔偿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员工自2002年退休之日至赔偿实施之日内退员工与在职员工同工龄的工龄费、医疗补贴、住房补贴,归还福利待遇权。 4、依法补发内退职工正式退休与在岗职工正式退休的工资差额,享受同等条件下的同等退休待遇。 以上问题和要求期盼湖南移动公司有关领导依法进行调查,尽快予以协商解决,我们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否则我们将进一步联合内退员工向更上一级领导上访进行依法维权。 2009年1月12日 移动公司内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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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2.230.189.* | 2009/02/17, 17:17
我是国企纺织业的工人,04年被迫买断工令,买断时800元一年,40几岁的人本来能享受协保,但政府不让我们享受,官司也打过,但信访法院等层层推委,他们说只能同情但没法帮我们维权。企业买断工令既然是违法的,那应该拨乱反正啊,说说没用,政府既然让我们那些从十几岁就开始工作了一直干到40几岁了的人买断工令,年老了干不动了本盼着早点能退休,工人没权说话更没权去维权,不能为自已生存负责,你说是不是很悲哀,不说对国家贡献多大,为厂卖命几十年,没功劳也有苦劳,最后落的踢出厂门的下场,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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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8.74.184.* | 2009/02/19, 20:09
乞求是没有用的,所有下岗失业者团结起来,向中央反映
相关法律文件 [回复]
孙金平 | IP地址: 123.119.186.* | 2009/02/20, 09:41
买断工龄"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的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6月9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
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早在1998年就明确指出: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见《中国剪报》1998年12月25日头版头条)。
三、 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子以纠正。
四、国家经贸委1998年7月10日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紧急通知》指出:“无论采取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不能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开大会进行动员,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压指标、定任务。”
五、1998年8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指出:“国有企业改制方式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能强迫命令。对大多数职工抵制和反对的方案,不能依据少数领导意图强制推行。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指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八、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九、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
(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条指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十一、《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指出:“企业和用人单位采用欺诈,强迫手段迫使劳动者签订的显失公平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当事人有要求撤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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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叶国兴 | IP地址: 220.191.98.* | 2007/03/15, 20:55
这个问题提得好,这种情况不仅基层有,国务院机关下属的[中国经济时报]有好几位同志的人事关系,档案10多年前已调到报社,但人在记者站工作,后又借故安排他们退养,言明到法定年龄办正常退休,但到退休年龄后,又不给办退休.不给办三险,把他们推向社会,令他们自已去办个险去.这显然是违反政策的,是在给国务院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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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刘凤林 | IP地址: 221.205.30.* | 2007/03/15, 21:20
关于 ""买断工龄"是违法的"提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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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126.159.* | 2007/03/26, 20:19
要求对中国工商银行在劳动制度中违宪特定问题的调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 是保护劳动者的法律,但实施起来给劳动者带来了灾难,我们原是国家干部,在工行干了10年以上却要签短期劳动合同,劳动在中国工商银行成了恩赐,工行却想裁人就裁人,员工没有任何劳动保障,固定工向合同制转制不能侵犯和改掉员工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即与中国工商银行改成短期劳动合同关系, 中国工商银行不能成为实施的特区,负有劳动监察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不受理,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为最基本职责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充聋作哑,没有与中消协一样对垄断行业做法及霸王合同和条款进行点评,只好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求助,要求依、的规定, 对中国工商银行应当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签订, 违反法定程序采取终止劳动合同的办法,强制推行“***工龄” 剥夺劳动权裁减老职工等, 在劳动制度中违宪特定问题的调查,并予以追究违宪责任,以监督制止中国工商银行侵害劳动者权益做法的蔓延(至今还与十年工龄以上老职工一年一签劳动合同),乃至建行中行及整个金融系统严重违反劳动法行为纠正重要意义(各行做法雷同)。 首先中国工商银行文件违反严重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的,分别签订5年期或1年期及以下期限劳动合同,(1)5年期------在工商银行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员工。”, 第10条规定“转制中, 统入劳资统计报表的员工(含试用期满的各类毕业生)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拒签的, 视同自动离职。”,《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办法》的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员工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限1个月时间调离,逾期的按自动离职办理。”,《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自谋职业管理办法》(工银发[2002]109号)文件, 即中国工商银行实行自谋职业也违反了国务院《关于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的有关通知》及劳动部等《关于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生产自救和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两个的文件(即自谋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严格控制适用的规定,工商银行即不是破产企业又不是困难企业(亏损或停产企业中连续六个月以上收入达不到最低工资水平的职工),不能实施自谋职业政策,更不能任意扩大适用或强制推行“***工龄”或其它变相办法裁减老职工。其实行自谋职业也没有法律及政策依据,整个系统行业的自谋职业***工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从2000年开始实施“***工龄”政策, 2002年就停止***问题。中国工商银行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变相解除劳动合同、胁迫威逼员工自谋职业***工龄裁减老职工违反《劳动法》。 其次各地员工与中国工商银行的诉讼风起云涌败诉率高,法院对工总行违法文件均予以否定。 事实上工行己成了中国的沃尔玛, 中国工商银行利用劳动合同制度来控制盘剥员工,以致各地员工的诉讼风起云涌,著名有批复即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一他字第2号答复:“-----《劳动法》第20条第2款------”。2002年10月23日湖北省十堰市中院对终审判决认为:中国工商银行文件与《劳动法》规定相悖, 中国工商银行与王萍等人签订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再次通过打官司仅是极少数人, 更多员工是选择***,工行员工***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头痛之事, 应当从源头即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解决纠正 从1998年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到至今无人监督,将多少人裁了减了,媒体称利用劳动合同制度这几年来裁占四分之一,多少人流泪下岗,大多为4050老职工。也严重危及社会和谐和整个工商银行系统几十万职工劳动者队伍稳定。通过打官司仅是极少数人,更多员工是选择***, 而且各工行分支机构依工总行违法文件制定更加细化有关规定, 背离更严重,工行员工***成为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头痛之事, 工行员工为劳动权益到工会***也较多,应当从源头即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解决纠正。 望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中国工商银行在劳动制度中违宪特定问题的调查,召开委员长会议组成调查委员会,对违法违宪的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银发[2002]109号)《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自谋职业管理办法》(即***工龄)、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银发[1998]76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意见》、《中国工商银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等文件予以审查,对其推行和实施“***工龄”或变相办法裁减老职工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以维护宪法的尊严,监督宪法的实施,使一切违宪行为予以追究。 此致 工行***工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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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37.35.* | 2007/04/12, 16:47
这样老说什么用,问题得不到实质的解决。 我们姑且不说,现在给不给我们提供保障一事。当初买断工龄一事,打做支持国企改革,隐瞒国家政策,纯属误到职工。 我觉得我们应该有组织的、有计划的进行上访。找中央,这样才能把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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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81.198.* | 2007/06/03, 19:55
我看只有找个美国律师来中国为买断职工打官司。
强制买断没饭吃,提前离岗钱不断! [回复]
访客:真正的共产党员 | IP地址: 60.2.179.* | 2007/07/18, 01:51
2005年唐山市滦南县强制将工人买断!把辛辛苦苦为党为社会为企业拼搏一辈子的工人阶级用几个小钱(分五年付给)轰出了“家”门!含着眼泪回到家中,一家人以后怎麼生活?孩子上学没钱怎麼办?看病又拿不出钱来!无奈买个电三轮挣几块维持生活!但“综合执法”追地他们东躲西藏!一但逮住,就把车扣留,只要交五百元罚款,车就给你,下次再逮住,还是五百,只要车上拉的是人就扣!拉自己媳妇也要有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哪有拉车还要带结婚证的?连儿子开电三轮带八十多岁老母亲到医院看病半路也被他们把车扣走!老百姓看见大盖帽就跑这种局面不好,电三轮可规范一下,每月或每年交多少费用,培训挂牌上岗,一是规范了目前交通混乱局面,二是给了买断工人的生活出路。行政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工资照发,服装照领,有的还反聘,再领一份工资,这些钱是哪来的?是农民工人辛辛苦苦干出来地!而买断工人就不是人吗?工人创造了上千万元的资产,几十万就给了企业一把手,名曰:资不抵债,尤其是县办集体企业,每个工人都有份!也不经职代会讨论,神不知鬼不觉,突然通知让签字买断!名曰:“这是县里让强制买断地!”。县里假装按排40,50下岗工人,只给4-5百元,饿不死你就行。他把你强制买断,让你没饭吃!反过来又把你按排,你还要感激他的大恩大德!企业的家产十几年前开始产品三分之二不上帐,一把手是为了逃税和与会计私分,长时期少给或不给工人开支,大造企业赔钱的声势,众所周知,产品利润相当高,只到买断前十几年,几个大仓库都满着订活源源不断,基本上几个大车天天送货,资不抵债纯属谎言!我们广大工人阶级坚信,胡总书记和温总理会解救我们工人的!会把贪官恶霸一伙一伙地消灭掉!等这吧!工人阶级团结起来!中国共产党必胜!
对中国工商银行在劳动制度中违宪特定问题的调查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77.49.* | 2007/12/10, 13:19
望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中国工商银行在劳动制度中违宪特定问题的调查,召开委员长会议组成调查委员会,对违法违宪的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银发[2002]109号)《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自谋职业管理办法》(即***工龄)、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银发[1998]76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意见》、《中国工商银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等文件予以审查,对其推行和实施“***工龄”或变相办法裁减老职工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以维护宪法的尊严,监督宪法的实施,使一切违宪行为予以追究。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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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2.* | 2007/12/23, 12:53
1998铁劳卫[15]号文件下发以来 98年6月至今 太原铁路借着"减员.增效"自谋职业之名 实际上为职工办理的是'买断工龄' 因为.从办理之日起 就终止了所谓'自谋职业'人员的社会养老关系 及其他所有一切关糸 只是 没花多少钱 就把职工的工龄'买断'啦 其他局有没有就不知道啦 哈哈
何时能还我们个公道?!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8.78.105.* | 2007/12/27, 20:08
俺是被欺骗误导的工行工龄买断员工,我们这群被遗弃的人还有没有希望啊?大家联合起来行动吧 QQ :45046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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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03.77.* | 2008/01/05, 17:44
辽宁抚顺矿业集团下岗买段职工心在流血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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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41.100.* | 2008/01/06, 23:58
给姜建清董事长的新年献辞 尊敬的姜董事长,您好,岁末年初,辞旧迎新,大江南北,万里飞雪,润泽丰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您运筹帷幄,带领全行上下,锐利改革,取得了超常的业绩;在新年伊始,您指点江山,谋划宏图大志,有着金融家,政治家,工行领袖的风范。在全行上下共庆工行效益提高,全员收入翻倍增加的一片赞美声中,在您北京温暖的大厦里,您曾否想到一代为工行改革让路,为工行献出青春,为工行做出贡献的十多万买断工龄的员工,在寒风刺骨中,在冰天雪地里,在饥寒交迫中,还在瑟瑟打颤,沿门乞职,到处流浪。他们、他们都是您的员工,您的部下呀! 尊敬的姜董事长,您作为工商银行的行业领袖,您连为工行做出贡献的一代员工都不要了,强迫他们买断工龄,生活无着落。您心安理得吗? 假如父母有两个孩子,大孩子聪明伶俐,小孩子是个傻子,难道父母就不要傻儿了吗?就应当把傻儿卡死吗? 再如一对父母辛辛苦苦哺育孩子,孩子长大成人有能力后,就不要他的父母了。您说这个孩子还算人吗? 按照你的做法,伟大领袖毛主席、邓小平革命成功后,把为革命作过贡献的一代革命者,都下岗了吗?都让他们回家了吗? 姜董事长,您有领袖的胸襟吗?你是一个工行的领袖吗?您配做工行的领袖吗? 尊敬的姜董事长,您作为一个金融家,为了工行上市、为了工行改革,不惜强迫员工买断工龄,使他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狡辩说:“你们是自愿的”。难道整体撤行,强迫员工整体买断,这是他们自愿的吗?难道他们自愿成为无业游民吗?您连强迫员工买断工龄这个事实都不承认,您能是一个讲信用的人吗?您能是一个经营信用的金融家吗?您能是一个好领袖吗? 尊敬的姜董事长,您作为一个政治家,您不惜剥夺十三万员工的劳动权利,扼杀生命,换取工行暂时的繁荣。您只有自私、没有宽厚,只有强权、没有民主,只有牺牲、没有生命。您怎能不忧虑您的属下的劳动权利,您怎能不顾及您的庶民的生存能力,您怎能不顾惜您的子民的生命价值。您能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吗?您能是一个领袖吗?您能是一个金融家吗? 工商银行背负着自建国50多年来原人民银行给工商企业贷款的沉重包袱,它先是政府的出纳部门,后又转变为政策性银行,“入关”前又转变为商业银行。请问那一笔贷款不是政府和你们当领导的批准的贷款,才形成了呆账、呆滞贷款?才导致了工的效益不好,难道这些都是基层员工的罪过吗?试问基层员工有决定贷款的权利吗? 诚然,基层员工根本没有这个权力。工行的效益不好是历史原因造成的,这是众所周知的。把这些罪过和责任强加于基层员工的头上,强迫他们买断工龄,让他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这合理吗? 工行买断工龄的员工,几年来,贫困潦倒,生活极其凄凉。离婚的离婚、自杀的自杀、留下了多少个凄凄惨惨的老人整日以泪洗面,留下了多少个生活无助的小儿到处流浪,有多少个家庭被您毁灭,有多少条人命被您扼杀,多少个买断工龄职工的后代因此而代代受苦受难。 尊敬的姜董事长,您是否知道?买断工龄的员工从全国各地冲破重重阻力,一批一批的上京找您,他们是因为生活所困,逼迫无赖呀!他们来北京不是闹北京、闹中央、闹您呀!而是来乞求您。而您不但不理不采,却多少次动用警察把他们驱赶、抓获、拘留、甚至坐牢。他们何罪之有?他们没有罪呀!他们只不过是找您要回他们的工作权利,要回他们的岗位,要份工作干,要碗饭吃,好让他们养家糊口、延续生命、续传香火呀! 工行买断工龄的员工大都是80年代参加工作的,在银行学的就是点钞、记账、打算盘,没有其它技能,这是工行造就了他们这一代人这样的技能。他们如今都四五十岁了, 您把他们推向社会,他们就像失去组织的地下党,到处求职, 到处碰壁,到处流浪,却无人聘用。试问姜董事长,工商银行给他们传受过养猪、养鸡、种地、开机器的技术没有?从来没有,他们学的是银行,干的是银行,会的是银行。作为造就这批无技之人的工商银行从来没有给他们提供过再就业的技术培训。他们都快五十岁了,知识已经定型了,离开他们熟悉的、热爱的、赖以生存的行业和岗位,他们能干什么?他们应该干什么?他们只能捡破烂呀姜董事长!但捡破烂也有地域之分,也有地盘,不是人人都能捡的呀!姜董事长,您为这批人做了什么,工行为这批人做了什么,理应做什么。 尊敬的姜董事长,被您一声令下强迫买断工龄的员工在社会上,说是下岗职工,却得不到政府和社会的承认,说是农民却没有土地,他们是什么呀?您们是人,他们还是人吗?他们还是中国公民吗? 下岗职工:有政府给予免费再就业培训,给予安置工作,给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民:有土地种,能够解决吃饭问题,政府还给予粮食补贴,给予医疗保险和子女免费义务教育。而工行买断工龄的职工呢?没有人管, 没有人问,找不动工行,找不动政府,成了无人理睬的流浪儿, 流浪女。没有政治权利,没有劳动权利,没有生存权利,自生自灭,这公平吗,这和谐吗,难道这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特色吗——一部分人活,一部分人死。 天苍苍,野茫茫,不知那里是疆场。他们愿用自己的生命为全家老老少少换取生存的食粮。这是他们经常说的,也是他们不惜生命为换取家人的生存唯一能够做的。 尊敬的姜董事长,您听到了吗?您看到了吗?难道这是胡总书记、温总理所希望的吗?姜董事长,您都做了些什么呀? 尊敬的姜董事长,人活着,不光是为自己活着,应当是为周围的人活着,为社会活着。如果您需要地球,大家都把地球让给您,您又能怎么样呢?西特勒不是想独占地球吗?结果是自杀身亡。何必呢! 尊敬的姜董事长,您连十多万为工行作出贡献的四五十岁的人都不要了,迫使他们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流浪街头,不知道您是在为谁活着?您需要什么? 尊敬的姜董事长,您知道吗,死了的和没死的十三万买断工龄的工行员工及他们家的老老少少几十万人,每天都在惦记着您,乞求着您能让他们活着! 尊敬的姜董事长,领袖之所以为领袖,是有他们的伟大之举的。 毛主席之所以在全国人民心目中根深蒂固的伟大,是因为他让广大贫苦大众人人有饭吃。邓小平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发展了中国经济。而作为工行领袖的您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要了……。 尊敬的姜董事长,我们期望着您能像一个真真正正的金融家一样,能像一个真真正正的领袖一样,能像一个真真正正的政治家一样,胸怀坦荡,为工行活着,为工行买断工龄的职工活着,为民活着,为社会活着。做一个有善心,有良心,有责任心,有社会公德心的工行领袖。一个真正的金融家,一个真正的行业领袖,一个真正的政治家。 二00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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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57.44.* | 2008/01/11, 20:36
我们所有在工行被骗买断的兄弟姐妹们要团结一心、齐心协力,共同寻找一个能维护我们权利的正确路子,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只要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不管遇到多些艰难险阻,我们被工行诱骗、恐吓买断的问题是最终能解决的,08年元月六日上午9点,我们山东省菏泽市的所有被骗买断员工在菏泽市冀鲁豫纪念馆门前进行大规模集会,研究和制定了去省行、总行乃至国家有关部门的上访计划和时间安排,着重强调了要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虽然我们多次上访维权不成,但这次集会后大家仍然信心十足,上访决心很大。其他省市的各专业银行兄弟姐妹如给我联系请加我QQ:462141343 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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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34.* | 2008/01/12, 22:17
支援,支持,坚决支持《给姜建清董事长的新年献辞》发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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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7.* | 2008/01/18, 18:33
我是云南工行买断工龄的职工。我是80年代参加工作的。现以是46岁了还去打工。工行的改革是女的去三陪就可以当经理了。
悲剧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178.194.* | 2008/01/22, 20:28
甘肃省一工行买断人员,2008年1月20日集体上访维权时跳楼身亡,此事件引起省内各界的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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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178.130.* | 2008/01/24, 12:05
甘肃省一工行买断人员,2008年1月20日集体上访维权时跳楼身亡,这是武威的一个买断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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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7.* | 2008/01/25, 18:27
断 痕 让希望坚定信念,虽然维权经历充满辛酸,但云雾怎么能遮住蓝天! 十数载,我们勤奋于工行第一线,工行之花,我们用青春浇灌;工行大厦,我们用热血添砖;工行的今天,有我们昨日无私的奉献;工行的硕果,凝结着我们生命的黄金时段! 可如今,我们的辛劳被一笔勾销,一腔热血付诸东流! “自谋职业”,为裁员披上了华丽的外衣;“政策性减员”,蒙蔽了我们的双眼;长官们的误导欺瞒;让我们迷失茫然,东西难辩。 是工行,剥夺了我们工作的权利,让我们漂泊大江南北! 有的为求生存,远离故土亲人;有的丢下曾经的优越,挣扎在陌生世界;有的为维护权利身陷囹圄;有的因难以承受失业和失意,在绝望中轻生。 曾经优秀的我们,转瞬间成了无助游民。求生 ,看不见希望;谋职, 岁月不饶人。为求生存,我们放下自尊,然而,众多岗位,却难觅维生的一席。工行的谎言,欺骗了我们纯真;工行的所作所为,侵害了我们的权益。 而今,和煦的阳光,照耀我们的天空,愿维权的呼声更加激昂! “正视历史,履行责任”,是工行的义务; “还我公道”“我们要生存”,是十三万失业者的心声。 让我们心手相牵,执着心中的信念,齐心协力奋勇向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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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16.138.* | 2008/01/28, 16:16
支持下岗工行买断人员的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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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6.* | 2008/01/29, 18:14
减员,减员,减员! 我们的队伍像豺狼,脚踩在老职工头上,背负着贪婪的欲望,我们是一支贪得无厌的力量。我们是阴险奸诈的一帮,干的是欺诈剥夺的勾当;心狠手辣,从无诚信,坑蒙拐骗,直到把老职工骗光赶光!道德败坏的旗帜高高飘扬! 听:风在呼啸,狼在叫; 听:减员的叫声多响亮; 豺狼们张牙舞爪扑向老职工们。打分、待岗、消卡、做客户经理我们有数不尽的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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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6.* | 2008/01/29, 18:16
曾几何时,我曾以你为荣, 曾几何时,我为你充满希望, 回首往事,我为你黯然神伤, 展望明天,我不敢太多幻想。 是你,培养了我,让我接触社会, 是你,煅炼了我,让我明白社会, 是你,打击了我,让我看清社会。 啊,我心爱的工行, 无论昨天、今天和明天, 我依然深深的爱着你, 准备着为你奉献自己的青春与生命。 然而, 你却婉如清末的中国, 你在沉睡, 你的力量在沉睡中流失, 你在让爱你的工行人心碎。 该醒醒了, 我心爱的工行, 该醒醒了, 风雨中的工行。 工行,我的爱 我为你付出了青春,付出了健康,付出了全部的爱。 我全心身地呵护你,牺牲了我的健康。 在我的步伐变得蹒跚时,你嫌弃了我,我的心好难过! 工行,我的爱 你在我的脑海里越来越迷茫,看不清你真实的面庞。 我徘徊在你的门旁,一脚在门里,一脚在门外, 去时容易留时难,留时容易去亦难!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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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6.* | 2008/01/31, 18:42
沁园春 裁 银行风光 千点撤并 万人裁掉 望一线职工 惟余惶惶 各行上下 士气顿消 工资降低 福利减少 奖金更是甭想搞 回到家 在老婆面前 直不起腰 惜多年元老 工作不保 年轻新秀 孤单无靠 一代天娇 各级领导 只为上市争功高 俱往矣 数精英人物 还剩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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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3.54.199.* | 2008/02/01, 18:12
工行河南南阳信阳买断的请联系13938358728QQ45437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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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166.16.* | 2008/02/02, 10:11
“给姜建清董事长的新年献辞”及“沁园春”的大哥(姐): 您真是太有才了,我爱您!我作为一个断友,全身心地加入“讨公道”的“造反”大军。 向前!向前!向前!向前!向前!向前!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农村包围城市!城市包围北京! 我们一定成功!我们一定成功!我们一定成功!我们一定成功! 一断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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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5.* | 2008/02/02, 17:48
工行写真 想要发展,只有当官 不然买断,早点走远 副科以上,不会裁员 今年五千,明年减半 大本博研,无此条件 不裁我等,也有怨言: 工资一样,并没多点 教育成本,谁来买单? 业务骨干,早已走完 余下人等,老弱病残 企业发展,重任在肩 单靠我等,也能玩转? 基层一线,更是凄惨:人员减半,忙得乱转 过了今天,不知明天 继续裁员,排名靠前 食不甘味,夜不成眠 银行饭碗,不太好端 想要买断,心有不甘 上了年纪,谁会请俺? 自己创业,难上加难 硬着头皮,再干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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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57.48.* | 2008/02/03, 09:56
请问姜建清你认识为人民服务这五个字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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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34.33.* | 2008/02/03, 10:56
不在工行干过,是没有这样的亲身体会的.说的太真实了.
问苍天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3.129.157.* | 2008/02/03, 15:43
金融 石化系统杀戮员工上百万之众,这种灭绝人性的通天大案在当时中央不可能不知道,因此我想问问苍天,这还是我们的国家吗?在还是民主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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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6.156.* | 2008/02/18, 13:09
工人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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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6.156.* | 2008/02/18, 13:11
大家团结起来,分天地,暴动,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
想念伟大领袖毛主席 [回复]
访客:悲愤者 | IP地址: 221.173.192.* | 2008/02/25, 03:55
看了上面的文章,我们的眼泪止不住地流啊流,我们是孔孟之乡的工行断友,首先,我们代表工行1000多员断友,向全国的工行断友道一声问候:被迫买断的兄弟姐妹们,在这命运多舛的岁月,大家一定要保重身体啊,保重生命啊,即便是我们没有了工作,没有了赖以生存的收入,成为了纯粹的无产阶级,我们的生命依然是宝贵的。我们可以去流浪,去拾荒,去受尽人间的屈辱,但我们不可以为那没有人性丧尽天良的工行豺狼阶层,去牺牲我们宝贵的生命啊! 此时,我们最最想念的人,就是伟大领袖毛主席,如果他老人家还键在,我们能买断吗?我们会流浪吗?我们会挨冻受饿吗?如果有一块饼,他老人家也会分给全国的老百姓。 我们家乡1000多名买断员工,目前的年龄大都在五十岁左右,按说这个年龄应当是享受天伦之乐之时,但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四处打工,到处流浪,可是我们没有一技之长,为了挣一碗吃,许多断友背井离乡,很多家庭因没有了赖以生存收入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还有一些断友得了重病无钱医治,只有等死,有谁会相信这就是发生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今天的事情,一条减员增效政策,就是一部十几万工行买断员工的血泪史啊。 曾几何时,我们青春少年,为了实现理想来到工行,从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到为工行无私奉献一生,有的人在单调乏味的岗位上一干就是几十多年,从青春年少到白发苍苍,虽然一生也没有学到什么技术,可我们无怨无悔,因为工行是我们的家,我们热爱工行,我们以工行为荣。时过景迁风云变幻,工行的改革把我们这些人推到了风口浪尖,我们习惯了听党的话,听领导的话,因为我们中间许多人是模范共产党员,是金融先进工作者,我们的心太善良了,善良到了无法分辨真理与阴谋的地步,而此时,那些从日本等国家深造回来的所谓高层分子,早已经把我们看成他们改革的绊脚石。 上世纪末,工行效益不好,30%的死账呆账,可这是谁造成的,不是我们,而是上层领导,是那些手中握着贷款大权的权贵们,为什么非要让我们来承担!在这里我们要大声责问:姜建清,你还是人吗!!你有几个老婆孩子!!你凭什么一年拿几百万元的收入!!你的贪欲到底有多大!!把中国所有的钱都给你,你就不怕压死自己吗!!为了少数人得到更多的钞票,让十三万员工流浪社会,让无数个家庭妻离子散,这就是你的改革!!你是一个纯粹的人渣!!现代法西斯!!!人民早晚会清算你的!!你会死无葬身之地!!!成为历史的罪人!!! 我们相信乌云遮不住太阳,党中央国务院一定会过问的。此时,我们怀念伟大领袖毛主席,他老人家领导人民打江山得解放,让全国的老百姓过上安定的日子,主席的一双鞋穿了一年又一年,一双袜子补了又补,虽然那时全国人民都不富裕,可我们是幸福的,我们孔孟之乡的全体失业员工怀念您啊!!
到北京去 讨民权民生 [回复]
访客:访客:老甘 | IP地址: 60.164.15.* | 2008/02/25, 21:40
去北京 讨民权民生 工行是我们为之付出辛勤劳动,奉献了我们人生最为优胜的青春年华,我们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不辞劳苦,为工行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洒下了勤劳智慧的血汗,因此,工行是我们共同为之奋斗终身的事业,也就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处所。 我们这些人,被无端的剥夺了劳动权、生存权,瞬间变成了新中国受剥削、被残害的无生活出路的最底层的穷苦众生,这比封建社会的地主、老财们还要恶劣、狠毒无情。毛主席说过:那里有压迫,那里有剥削,那里就有反抗,就有斗争,那个地方的压迫越深,剥削越严重,那个地方的反抗就越厉害,斗争就越激烈。毛主席还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社会的基本矛盾就是贫富之间的矛盾。因此,产生社会不安定,就是贫富之间的矛盾造成的。这就迫使一部分人起来奋起反抗,进行斗争。我们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为寻求公正、平等的社会地位,合法的劳动权、生存权去斗争! 工行不是什么“南霸天”、“北霸天”等少数人的天下!是全中国民族金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包括我们逼迫买断人员在内的全体工行人的。我们过去是工行人,今天是工行人,明天仍然是工行人,这是历史不能改变的实事,谁都不能,也无法消灭这个实事!我们就是要为真理、为公平、为法律属于我们的权利奋斗到底。我们要解放思想,砸碎强加给我们的锁链,要清醒的认识到,我们是无辜的,我们没有错误,。我们不能接受违法的、不公正的待遇,我们即不能忍受个别不法分子损人利己,侵害我们的权利,更不能容忍个别腐败分子祸国殃民。自己的事情自己来办,等待、观望是错误的,不现实的;任何依赖或者是等别人去努力维权争取的思想是可悲的,是一种对自己不负责任,丧失了一个人的最起码的本能,也是可耻的。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也只能靠自己办。 一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我们要广泛动员和联合全体断友,紧密团结起来,要拧成一股绳,十五万人的力量是不可估量的。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向着腐败分子开火!让一切不民主、无法纪的霸王条款死亡,向着民主、法制、文明、公平和谐的社会发出万丈光芒! 自己的权利只有自己来争取,来维护。我们要有组织纪律,讲究策略,追求实效。认真的总结这几年以来维权的经验,有计划、有安排、有策略、有步骤,讲究合理有效的维权方式,要有强有力的、持续不断的、庞大的上访队伍,要引起全社会乃至世界的关注,彻底揭穿他们欺上瞒下,无视党纪国法的丑恶嘴脸,让全社会都知道,让所有工行的断友都明白,我们这些人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合法公民,法律属于我们的劳动权、生存权决不容任何人剥夺!因为我们没有错误,我们是被恶意误导、恐吓、是受了蒙骗的,今天我们是在依法上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维权路上虽然还有这样那样的阻挠和麻烦,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大家团结起来,抓住时机,坚定不移的继续努力上访维权,就一定能讨回公道,得到我们应有的社会地位和正常待遇。
上访信 [回复]
访客:访客:老甘 | IP地址: 60.164.15.* | 2008/02/25, 21:49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总行信访办: 请求解决工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大批裁员,致使大量工龄在十几年、二十几年的40~50岁人员下岗,变成今天社会最底层穷困人员的错误事件。 要求依法恢复在2001年以来被裁减(进行减员增效,采取欺诈、威胁、利诱、蒙骗的手段逼迫“工龄买断”)人员的工职,并按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工龄连续计算,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足额补交和连续正常交纳“三金”。 这部分人,大都年龄偏大,业务技能成型,再次进入社会求职无门。可是,上有老,下有小,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养老金、医疗保险金等都没办法支付,还有每年的取暖费、子女上学、赡养老人、生病治疗等等,诸多方面的困难无力解决,现在成了谁都不管的了,这不符合党的和谐共进,共同富裕的政策,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基本利益和合法权利。 一、工总行、工行甘肃省分行,自从2001年以来进行的鼓励员工买断工龄,经济性减员,迫使我们这些当时的40~50岁的人员下岗的做法不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由此可见,工行的“减员增效,经济性裁员”是违法行为。 (一)、工行的经营形势不断发展壮大,经济状况不断提高,不是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状况。 (二)、所谓的“经济性裁员”没有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三)、工行一边大批裁减员工,一边大量录用新人员,有勃于“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的法律规定。 二、依照《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违反了该法律条文。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 (一)、没有按照《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即“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进行法律宣传、征求意见,而是工行单方制定了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文本,如果不签,视同自动退出处理。强行同职工先签订为五年期,后又改为三年期的劳动合同。 (二)、故意隐瞒和规避法律保护员工利益的有关条文,我们都是在工行连续工作了十几年,二十几年的正式员工,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不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由此可鉴,工行违反了《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无效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②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之规定,工行同员工强行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效。 所以,所谓的自愿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之事是荒谬的,是不存在的。 工行这样一边巧立名目,采取欺诈、威胁、利诱、蒙骗的手段逼迫“工龄买断”大批裁员,同时一边大量录取其他人员入行,到了目空一切,不管员工的死活,无视法律的存在,天马行空,独往独来。令人发指。我们是无辜的,我们没有错误,。我们不能接受违法的、不公正的待遇,我们即不能忍受个别不法分子损人利己,侵害我们的权利,更不能容忍个别腐败分子祸国殃民。 请看“买断工龄”的过程: 工商银行的上层人物借改革之名,制定了一整套的大肆裁员的文件。进行所谓的减员增效,机构改制。在大小会议,各级行的文件片面宣传建设知识化、年轻化员工队伍,与国际金融接轨,减员换血员工为30—50%。首先,一个文件,就单方将我们的身份由国家的干部职工置换为 “员工”。接着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劳动合同管理文件,强行同职工先签订为五年期,后又改为三年期的劳动合同。不愿签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制定“员工”自谋职业政策。开会贯彻不准记笔记、不准讨论,不准外传经济补偿标准,默认基层行账外补偿。强调现在是政策性减员,实行优惠政策,工行工作的工龄每年补偿5000元,其他单位工龄(军龄)每年补偿2500元,以后机构改革,实行机制性减员,就更残酷了。采取双聘双选竞争上岗,落聘的,在六个月内进学习班学习,参加考试、考评上岗或自行联系单位,若仍上不了岗或不能调离,就自动走人,到时候想拿补偿都没有了,最多只能是象征性的安置费。请你们考虑好,不要到时候后悔,说我们没有说。现在机构要缩编,现有人员减员50%,新招大学本、专科生进行,以后竞争上岗,比大学本科、专科学历的年轻人你的优势是什么?定岗定员,双向选择。行长选科股长,科股长选科员,到时候下岗,那就怨不得谁了。同时又发明了“高压线法”,制定了各种苛刻的制度办法,顾客有不满反映、工作出现差错失误、揽存吸储任务完不成、考核不合各的,加大违轨违纪人员的处理力度。减员比例为3%,每年的待岗、末位淘汰比例不低于2%;制定并分配减员指标,减员任务与各级行领导班子收入挂钩,超计划减员一人奖励5万元。基层行肆意扩大自谋职业范围,不管是否业务骨干、文凭高低、劳模、双职工、年龄大小,找条件逼迫走人,获取奖励。采取了群众评议、背靠背打分、甚至抓阄的办法实行末位淘汰。工资分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等等,当时的重中之重是揽存吸储,给每个人定高指标、硬任务,与工资挂钩。领导们提着礼品,开着小车,跑存款、拉储蓄,我们一般人员完不成任务,只能拿基础工资或者基础工资和部分绩效工资。 为了叫你“工龄买断”,在工作上刁难,思想上加压,精神上折磨,工资收入上克扣,一边威逼恐吓,一边暗示诱导,请君入翁。整个工商银行笼罩在一片危机四伏,人心惶惶、空气窒息的阴影之中。让职工一时分不清是非、黑白。我们在承受繁重工作的同时,还要承受这样巨大的精神压力,思想上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茫然、无奈和绝望,迫使我们不得不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作出痛苦的“跳崖”一样的抉择,买断了自己为之辛苦努力几十年的工作,买断了自己和家庭以后的生活来源。 我们这些养成了相信组织,信任领导的习惯,和老黄牛一样,一辕车拉到黑。就是这样被抓住了弱点,被赶到了悬崖边,再用力一推,只有往下跳,别无选择。 当我们清醒过来,依法维权,上访反映实际情况,自2001年起直到现在,多次上访。时间长达六、七年之久,上访之路漫长而又十分坎坷,不管是信函上访还是群众前来上访,无论在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还是到工总行,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上访信,泥牛入海无消息,群众前来上访,不是百般刁难、推诿搪塞,就是置之不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好象在工行无效。反而,不择手段,使出卑鄙伎俩,采取监视、监控、跟踪、围追堵截,限制上访人员的人身自由,动用警察压制上访人员,寻找目标,千方百计给个别人员施舍一点小恩小惠来分化瓦解,阻止上访群众的正当维权活动。 工商银行今天的辉煌,有我们这些人的辛勤劳动和汗水,任何人无权隔断历史,或者无端剥夺他人的劳动权利、牺牲他人的利益为代价,为自己的升官发财和小集团的利益服务。请能够关注我们的问题,切实关心我们的疾苦。 诚恳希望工行领导,从我们的国情和工行的实际情况出发,依法办事,走富民兴行共同富裕的光明大道。合规合法经营,替员工着想,同时负起社会责任,知错就改,妥善解决职工问题。依法保障每个员工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依法进行劳动管理和办理正常退休。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促进和谐社会” 的精神,让全体工行员工共同富裕起来,过上好日子。 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全体逼迫买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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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11.45.* | 2008/02/28, 14:16
都知道买断是违法的 可怎么就不给解决呢? 难道工行就能凌驾与法律之上吗?
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回复]
访客:快乐阿明 | IP地址: 221.203.232.* | 2008/02/28, 14:21
买断工龄绝对违法,在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里就要有法必依违法必纠,而工行为什么就行不通呢?我是一名被强买断的原工商银行员工,恳请有关部门关心一下我们吧,真正体现一下社会的和谐吧!
怎么才能贴出去 [回复]
访客:言论者 | IP地址: 221.173.192.* | 2008/03/01, 06:02
我看大家的言论都很好,但是仅仅少数个网址是不够的,很多人看不到,要让全国人民都能看得到才好,我们大家都来想想办法,怎么样才能把这些文章贴出去,贴到更多的网上,让大家打开电脑就能看得到,特别是一些官方网站,总之,为了能够尽快解决我们的问题,我们要造成一种强大的社会舆论,让社会都来关注我们,同情我们,谁有更好的办法,快快拿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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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13.202.* | 2008/03/09, 08:43
唉,工行真的让人寒心,太没有人性了,难道工行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就没有人管他们了吗?工行大还是法律大?搞不懂了。支持工行的断友为维权而战
建行(买断工龄)比工行还要黑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229.137.* | 2008/03/10, 15:27
我是一名建行买断员工,相比之下建行领导比工行领导还要黑得无数倍.简直不把买断职工当人看,有些买断员工被推向社会,因年龄大找不到工作,无法生活而导致跳楼自杀的不知无数.建行买断员工们,我们向工行买断员工一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向建行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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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01.140.* | 2008/03/10, 23:19
我们支持工行买断的员工,坚持到底,讨回公道,不惜抛头颅,撒热血,人活一生要的是骨气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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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01.140.* | 2008/03/10, 23:24
拿起武器要斗争到底,让买断者彻底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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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01.140.* | 2008/03/10, 23:32
上访有个屁用,毛主席教导我们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你越老实就越受欺负,不是因为老实,当初能被逼迫买断工龄吗?领导的亲属怎么没有买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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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01.140.* | 2008/03/10, 23:40
求助美国的法律吧,我看在中国是没有法律办事的,怎么现在还有人相信法律啊,跟当官的讲法律,天方夜谭。
以人为本 创造和谐社会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211.128.* | 2008/03/11, 22:08
以人为本 创造和谐社会 依我看 是创造喝血社会 我为工行献青春 工行发展我下岗 请看昔日工商银行职工悲惨的境况: 有赶集卖小货的,有摆地摊的,有开出租车的,有烧锅炉的,有卖烤地瓜的,还有去乡下养牛的,有当送水工的,有护理病人的,有开食杂店的,还有卖菜的,搓澡的,开小工厂的,卖服装的,去私 企当会计的,去建筑工地当工人的,开鲜花店的,开幼儿园的,当店员的,开旅行社的,当教师的,开文化补习班的,开饭店小吃部的,搞传销的,站大岗的。 看看这些员工的惨状,你工商银行的行长脸上光彩么?这简直就是工商银行的末大耻辱。我们要依法讨回公道,维护自身权益,饿死不如拚死,总有一线希望的。 我们应该象甘肃武威这位断友大哥学习,他就是我们的表率,我们的榜样。 受伤的东北虎
我有问题问总理,可版主就是不让我问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211.128.* | 2008/03/11, 22:13
我有问题问总理,可版主就是不让我问 尊敬的温总理您好 我有一个问题要问,为什么您只是不断的增加农民的收入,农民的医疗和养老保险等一系列惠农政策,却不管我们这些边缘人?我们既不属于工人也不属于农民,原工商银行下岗职工,其实我们是被工商银行所欺骗、胁迫被逼无奈而买断工龄的员工,全国有13万人之多,工商银行从2000-2007年期间,因转制上市,甩包袱,把大批工作年限超过10年的老员工以自谋职业的‘美丽’谎言把他们赶出了赖以生存的银行的大门,这些老员工为银行的发展和壮大付出了青春年华,本应该是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之时,却被裁员下岗,他们大多数是40-50岁的人员,他们下岗后走向社会很难在找到工作,就业压力大,物价上涨,都已经生活不下去了,去社区领低保,却被告知不属于领取低保的对象,他们当中还有大批的老党员,下岗后无处缴纳党费,属于三不管人员,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他们是企业转股份制改革的牺牲品,没有了工作,又过了就业年龄,又没有一技之长,区区几万元补偿金,连缴纳养老金都不够,无钱供子女上学,有的还身患重病,生活处于极度贫困之中,甚至有的人死在了打工的路上和被迫选择了自杀。希望温总理能够体察民情民意,去工商银行了解一下实际情况,多多关心帮助我们这些社会上的边缘人。 非常感谢温总理在百忙之中看我的文章——一个买断工龄的老员工 自从两会开了,我就不间断的在网上发表,但就是上不去,可能版主也被工商银行收买了,真黑暗哪! 受伤的东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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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3.13.* | 2008/03/12, 08:29
有谁知道国际金融工会,有谁能联系上把我们的情况反应过去看看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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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3.45.* | 2008/03/12, 17:23
我是云南的工行断友,请全国的工行断友们都到网上来贴我们的贴子,我们一定要争取我们的合法权力,工行13.8万断友们行动起来,战斗到底,如果不给解决,我们会杀了姜建清的.
断友们联合起来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31.225.* | 2008/03/17, 17:49
我是内蒙移动公司买断的,2001年先把我们的身份置换成临时工,后扫地除门,也上访,也遭驱逐,历尽艰辛,相信黎明的署光就快把我们照耀!相信胡主席,相信党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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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164.198.* | 2008/03/19, 09:13
全国的工行断友,我们的维权是非常艰难。甘肃省分行工银甘发[2007]427号文件要求对上访人员进行全天候监测,再此剥夺我们的隐私权,还要求由行长出面请公安部门人员对上访人员及家属逐一沟通谈话,其目的很明确,他们有拿出买断时的伎俩来威胁我们。大家别上当,一定要把维权进行到底
谁来解决我们的民生问题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8.147.188.* | 2008/03/20, 01:00
我和我姐姐都是辽宁鞍钢实业综合利用公司的职工,我姐姐是在2001年12月买断工龄的,买断前患有精神病。我是2003年3月买断工龄的,买断前离异独自抚养4岁女孩。 2003年9月鞍钢买断的500多人进京上访,鞍钢被迫匆忙出台了{2003}62号文件,规定买断前患有重大疾病和买断前离异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可以返回原单位上班,报名截止日是2003年12月31日,只执行了67天?我和我姐姐在2003年11月向原单位递交了返回申请,可是到现在也没有给我们办回去?单位这样做严重的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现在我们全家的生活全由老母亲一人负担,母亲患有糖尿病多种合并症,父亲早年去逝,姐姐的病情不断的加重,全家随时都被打、砸,给我的小孩身心也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我们屡次进京上访告状却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辽宁省和鞍山市还出去警力不让我们上访,可是找他们还不给解决问题。 我们也愿意社会和谐,希望有关部门的领导能按文件规定去办,恢复我和我姐姐的劳动关系,让我的家也能成为一个和谐的家庭。
我们的主人地位哪去了?????? [回复]
访客:被强迫买断工龄的人 | IP地址: 118.147.181.* | 2008/03/20, 17:31
现在国家的政策真是好,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得到落实。人都说落实比制定更为重要,现在买断工龄的人不在少数,本来企业是可以安置我们的工作的,确无情的把我们推向了社会,是这些黑了心的企业领导让社会不和谐的,他们为了个人的利益无视党纪国法,把我们往绝路上逼,难道真像唐诗中所说的那样朱门酒肉臭,路不冻死骨吗?我们现在生活都是如此的艰难,那么以后我们又怎么办呢?现在的地方官都不往上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解决国有企业改制的遗留问题。 我们这些买断工龄的人屡次进京上访,去了多个部门可是问题却始终得不到解决?我们也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找有关部门上访是因为我们鞍钢在2003年的时候出台了{2003}62号文件,规定买断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或工龄已满三十年的,买断里虽不具备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或工龄已满三十年条件的,但本人身患绝症的,双职工同在鞍钢又都办了买断,买断前离异的女职工身边带有小孩,就业和生活都有困难的可以返回原单位工作,报名截止日是2003年12月31日,只执行了67天?而有关部门的领导却押制文件,刻意瞒报、漏报,造成有一部分人至今没有返回到原单位。利用工人不懂文件政策就是交了申请的也不让返回来? 我们还要问一下,鞍钢为什么在买断的时候没有规定什么样的人不可以买断,而买断后因为有500多人进京上访就出台了这个文件?当时匆忙制定文件的时候为什么没有男职工离异抚养小孩和爱人不是鞍钢的却也买断的人,还有就是爱人没有工作,不比两人都在鞍钢买断的困难吗?为什么不把所有买断的人都给办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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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02.136.213.* | 2008/03/21, 14:16
工龄不能买断,而且是买不断的。这是法律的规定,任何个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必须遵守法律。党和政府关注民生,会伸张正义,会很快给予答复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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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02.136.213.* | 2008/03/21, 14:32
请劳动法专家常凯教授帮助解释评说,工行的买断是否合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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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19.130.* | 2008/03/21, 22:17
不要做无谓的死,要死就要死的轰轰烈烈,抱炸药包去炸,从分行大楼跳下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是这么争取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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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19.130.* | 2008/03/21, 22:30
听说两会区间总理一直上网,但愿能看到你的这篇文章,那么你们这些买断工龄的人就有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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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19.136.* | 2008/03/25, 23:21
我真是奇了怪了,为什么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制到了工行那里就没有效了?谁能告诉我什么部门才能管一管工行的违法行为?还有没有天理,还有没有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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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27.180.* | 2008/03/26, 20:28
跟姜建清讲人情,无异对牛弹琴!切实的办法是需要用血来唤醒当权者,先拿蒋建请及其他的追随者开刀!人生自古谁无死?愿为断友寻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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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75.184.* | 2008/03/27, 09:13
工行上层官员是披着共产党外衣,做出的事是违背党性国法...是政治骗子,请党中央国务院为我们买断人员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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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59.51.1.* | 2008/03/27, 21:33
我们国家领导人多关心企业买断职工和下岗工人.现在农民都比这些人好.因为国家给予很多政策.而买断工人根本没人管.政策提出和蔼社会.和蔼社会在哪里.工行没有人性的领导把接近退休和刚参加工作,部队转业军人,都骗人手断,把人推出社会和当地政府.工行一级一级领导很坏很坏,把这些人杀了喂狗
共产党我们还应该相信你吗?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134.191.* | 2008/03/28, 19:53
国企制造通天人祸,国家纵容国企,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相信谁都没有
新狂人日记 [回复]
访客:呐喊 | IP地址: 122.5.152.* | 2008/04/05, 21:56
这还是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吗?
天理何在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134.191.* | 2008/04/06, 20:12
过去我们恨万恶的旧社会,现在我们才明白新社会同样万恶!!!!!!!!!!既然说买断工龄是违法的,为什么没人为此负责,为什么不还买断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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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178.204.* | 2008/04/09, 09:33
劳动法是党和国家为保护劳动者利益而制定,工伤银行高管们为了利益而制定了损人利己的减员政策。党和国家干吗不制止,那你干吗还出台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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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40.227.* | 2008/04/09, 23:45
支援,支持,坚决支持《给姜建清董事长的新年献辞》发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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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买断人 | IP地址: 222.134.191.* | 2008/04/10, 12:02
西藏、新疆、台湾、洪水、雪灾、萨斯病毒、买断工龄、物价又疯了。不是天灾就是人祸,我们的国家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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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13.255.* | 2008/04/13, 15:36
唉,工行真的让人寒心,太没有人性了,难道工行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就没有人管他们了吗?工行大还是法律大?搞不懂了。支持工行的断友为维权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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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1.231.* | 2008/04/13, 20:27
买断工龄,数百万国企员工失业,国企有那么大胆吗?这背后肯定是我们强大的政府在支持,以此来缩小城乡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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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1.231.* | 2008/04/15, 12:12
中央没有买断工龄的提法,并不等于没有这样做,如果中央不支持,国企敢这样肆无忌惮逼迫员工下岗吗?如果中央不支持,我们上访维权会无人理会吗?我们过去太傻了,现在就更傻了,因为我们太容易相信欺骗我们的、抛弃我们的政府!!!!!!!
为维权而战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58.42.211.* | 2008/04/15, 17:36
点击http://139859.manlel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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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维权 | IP地址: 58.42.211.* | 2008/04/21, 16:50
中国工商银行各位断友你们好!连盟起来上京维权吧,我们不上放,中央不会知道, 中国工商银行从2000年开始、采取了威逼、利诱、恐吓、欺诈等卑劣手段,想方设法赶走了我们这些为工商银行奉献了十多、二十年青春的大批老职工。 断友们人多力量大,我们维权不为法, 我们有组织有纪律上京,把工商银行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事实真相告诉中央各相关部门。联络吧请在我的QQ邮件里留一个联系方式?谢谢 联系QQ:895415363 请发 QQ邮件报名: QQ:895415363
各位断友 [回复]
访客:土豆 | IP地址: 60.165.210.* | 2008/04/22, 15:12
我是甘肃省通渭县粮食上下岗的。通渭县粮食局共300多职工全盘下岗,买断工龄,1年工龄300元,现在有的工人景况很不好,连住的地方也没,政府能管管我们吗?
各位断友 [回复]
访客:土豆 | IP地址: 60.165.210.* | 2008/04/22, 15:12
我是甘肃省通渭县粮食上下岗的。通渭县粮食局共300多职工全盘下岗,买断工龄,1年工龄300元,现在有的工人景况很不好,连住的地方也没,政府能管管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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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59.54.34.* | 2008/05/14, 14:03
江建清该杀
慢慢维权路 [回复]
访客:访客:紫嫣 | IP地址: 220.165.128.* | 2008/05/26, 15:51
工行断友们,事实证明:上访得到的结果就是敷衍和谈赛,到省分行聚众示威遭到的是镇压。4月15日,我们云南省6个地区的断友省分行聚众得结果就是如此。现在我们很多地区都相继走法律渠道。文山分行的官司已于4月15日结束,克迄今为止仍没出结果。但在此之前,文山农行的通过劳动仲裁就玉取得了住房补贴,当让这点可怜得数额离我们的要求甚是遥远,单我们也由此看到了曙光,我们应该全国各地的联合起来,万众一心,打一场声势浩大的持久战。断友们,快快拿起法律武器跟队吧。全国总动员,相信胜利是属于我们的。联系QQ:445953505
支持威权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11.191.* | 2008/06/01, 15:40
找人大代表反映我们的心声.
支持 [回复]
访客:访客水水 | IP地址: 124.66.101.* | 2008/06/02, 13:52
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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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33.165.* | 2008/06/15, 22:58
苦不堪言.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02.136.213.* | 2008/06/19, 13:11
你简直是语无伦次,还立什么牌坊啊!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02.136.213.* | 2008/06/19, 13:13
你简直是扯淡!直说吧,还立什么牌坊啊!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21.162.* | 2008/06/23, 23:39
向08年5月到北京维权的断友们致敬!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73.194.* | 2008/06/24, 00:45
尊敬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郭声琨书记: 您好! 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以后,您光荣地被党中央任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这是全广西人民的大事,我们衷心地祝贺,希望广西能在您的领导下更加美好、和谐!!! 我们是广西310核地质大队原在编固定工、合同制职工。有关我们的情况,您可能不甚了解,打扰您了,很抱歉。 广西310核地质大队是国有事业单位(详见附件一:事业单位资质证明),由于单位以前错误执行国有企业文件,但是,国有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的文件不能混用(详见附件二:《国务院第111号令》、《劳办发(1996)147号文件》,才导致我们目前的状况,误导我们“自愿辞职”实为“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详见附件三:辞职协议书)。同时也给广西带来了不安定、不和谐因素……多年来,我们曾无数次“上访”,也曾越级上访,希望广西有关方面解决我们要求恢复合法职工身份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事业单位归人事部管理,《人发(1998)53号文件》即《人事部关于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必须制止和纠正(详见附件四:《人发(1998)53号文件》)。 近年来,甘肃、贵州、青海、河南等省、2007年又有黑龙江、湖南等省特别是17大以后江西省也先后恢复了核工业、地矿系统原“自愿辞职”、“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职工身份(详见附件五: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西等省的有关恢复资料)。我们感到困惑、不理解,同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其他省能解决有关问题,我们为什么不能??? 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以人文本,发展成果人均共享,共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的知情权”……2007年11月27日我们再次前往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询问有关问题,局答复说,已经向自治区有关职能部门汇报,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详见附件六:地矿局与有关人员的会谈纪要)……这些,不知“真”的向您及有关领导汇报否???请您在百忙中,能关注我们的事情,督促有关部门能尽快解决我们的问题,使我们能“息访罢诉”,共建和谐社会!!!谢谢。 广西310核地质大队要求恢复职工身份人员 联系人 张红军 13877367780 刘军华 13788035380 杜崇国 13977336865 谢跃飞 13211592636 2007年12月4日
把工行的贪官杀尽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228.106.* | 2008/06/24, 16:11
工行的贪官不顾职工的死活,用几万无的代价就把我们为工行献出青春和热血的职工无情强迫买断,原来只听说过资本家的残忍,没想到还有比资本家更残忍的工行高官,现在我们大家没有社保,没有医保,没有生活来源。我们的年龄偏大找不到工作,唯一的途征就是杀掉工行这些吃人的野兽,杀一个兼本让他们也不得安生!杀!杀!杀
买断 [回复]
访客:LL | IP地址: 121.233.50.* | 2008/06/27, 12:00
中石化中石油也是这样办?怎么都一样呢
同感~~~ [回复]
访客:老五 | IP地址: 222.85.142.* | 2008/06/27, 22:58
,现在的 人, 特别是。!啊些当官的 ,也还是好意思的 哦! 。 ¨,那些人,自己拿别人钱,。 开轿车, 住别墅 还‘用个人的儿女去国外读书,`` 俗话说得好啊:’当官卟为民办事,不如回家去吃屎。 ,工行的啊, 当官的,桑景天量, 断友! 留 心笔!!!!!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6.11.233.* | 2008/06/29, 23:15
对"买断工龄"的再思考 xt95599 @ 2006-11-24 9:45:00 据中共吉林省委机关刊物2002年12月号下半月刊的《党员之友》在政策咨询栏目刊登文章称:"买断工龄"是违法的。《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 上面的这条消息再次指明"买断工龄"是违法的,而且在许多地方都能找到这样的政策。比如在"吉林省松原市石油工人上访100天的调查报告"中工人们的上访信中也列举了许多类似的政策说明。 但是为什么现在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到处都在"买断工龄"?共产党的政策是怎么了?这里有什么样的深层次的原因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所以,当一个工人即使与某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他到了另外一个企业或者私人企业中,用人单位也都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于工龄是应该连续计算的,也就应当无"买断工龄"之说。 问题是现在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人企业,都在变相钻《劳动法》的空子,把"买断工龄"说成了是"有偿解除劳动合同",明目张胆地把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推掉了,把职工推向了社会。 我们的国家和政府默许了这一行为,没有出台任何可以"买断工龄"的政策,各个企业都随意地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裁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造成的恶果是大量的工人下岗,原来工厂、企业里的工人从主人翁的地位一下子降到了弱势群体,工人阶级迅速沦为赤贫,成为了边缘化阶层的人群。造成了社会负担沉重,失业率居高不下,贫富悬殊加大,老百姓怨声载道,却又毫无办法。政府以稳定为名,加大了镇压力度,表面上稳定,实际上蕴藏着深刻的社会危机。 实际上"买断"的是什么?是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被买断了,被剥夺了!现在真正管理企业的已经不是工人阶级,而是那些依靠权势爬上高位的企业"老总"阶层和政府中的贪官污吏。国有资产已经大量地流向了极少数人的腰包。 虽然在一些报刊或者文件中也能找到"不允许买断工龄"的政策依据(比如上面转载的这篇文章),但是这些都被有意地被忽略了。或者这样的声音太微弱了,比起一些冠冕堂皇的政府和企业、行业的红头文件显得太苍白了!原因到底在哪里呢?这里有什么深层次的原因吗?归结起来应该有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就是现在所谓的改革开放大方向是以私有化为目标的,虽然政府羞羞答答的不提"私有化"这三个字,但是实际上却是不遗余力地在推行私有化,大肆鼓励资本主义的无序竞争,使国有企业在困境中无法突围。表面上说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而现在有确凿证据说明现在中国公有制经济成分只占20%多一点了,哪里还有一点公有制为主体的影子? 既然大方向是私有化,开除工人就是正常的了,买断工龄也就"合理合法"了! 第二个原因是现在国家彻底抛弃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立独立自主经济体系的现代化目标,而去追求外向型的所谓"改革开放",邓小平极力推行的外向型的发展道路,彻底葬送了中国的民族经济。加入WTO,出卖资源,出卖土地,自觉地接受资本主义罪恶的市场经济的盘剥。改革二十多年来,迅速把毛泽东时代积攒的家底吃光,中国大陆成了外国资本主义投资的乐园。帝国主义的预言家们所预言的全面资本主义复辟,果然在中国实现了,没有等到第三代第四代,在邓小平的第二代就开始实现了!在这样的环境下,国有企业还怎么生存?国有企业举步维艰,为了生存,想出个"买断工龄"、"提前退养"的办法来也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 第三个原因是现在的社会道德底线太低了。自从邓小平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初期似乎给老百姓带来了一些实惠,但是却给中国带来了精神文明大倒退的恶果。改革开放的成果早已被现在的贪污腐败、贿赂公行、道德败坏、社会治安混乱、黄赌毒泛滥,以及从上到下假话连篇等社会丑恶现象所吞蚀。精神文明的大倒退使中国人的价值观完全改变,一切都是自私的,一切都是利益驱动,金钱至上,人人都以当老板发大财为荣,还美其名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中国人的传统美德比如见义勇为,诚信,尊老爱幼,甚至雷锋精神,以及"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都被讥笑为有"精神病"! 在一切向"钱"看的大环境下,有谁能抵挡得住金钱的诱惑呢?所以政府和企业强行推行"买断工龄"时就是以金钱为诱饵,欺骗和诱导老工人买断,而留下来的人由于效益好,钱多了,收入增加了,当然是暗中窃喜。但是也有许多有良知的年轻人同情他们,但是不起任何作用。 国企改革攻坚了三年,大多数国企效益并没有好转。只看到大量的工人下岗,而且在迅速地沦为赤贫!功劳就是把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彻底剥夺了! 当然"买断工龄"只是国企改革中的一个具体做法,国家政策的摇摆性使工人们上当了也无处申诉,但是靠高压政策企图使工人屈服是不可能的。联想到中国目前的虚假繁荣,到处在大唱赞歌,大扭秧歌,又想到下岗工人和农民们在为生计而苦苦地煎熬,我真想为中国痛哭!唯一感到有点宽慰的是在互联网上还能看到一点真实的声音,在网上还有许多年轻人已经意识到了中国的危机,许多人在大声疾呼,使老工人看到了一点希望(虽然老工人绝大部分上不了网).但愿我们这一代老工人的希望能由年轻一代来实现,能看到中国真正的繁荣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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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228.88.* | 2008/06/30, 16:10
工行的断友,你们家的子女有出国的吗?你们拿了黑钱说不出来源吗?你们家有房空着没人住吗?你们有几个不敢公开的异性朋友吗?都没有吧?现在工行的上层管理人员不少人都有,有什么办法呢?它们的钱太多了,钱来得太轻松了,他们喜欢赌,你们干率来个下策,找机会,赢他们的钱,使们心痛,痛得他们得病,无法正常生活,嘿嘿,这下舒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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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228.88.* | 2008/06/30, 16:10
工行的断友,你们家的子女有出国的吗?你们拿了黑钱说不出来源吗?你们家有房空着没人住吗?你们有几个不敢公开的异性朋友吗?都没有吧?现在工行的上层管理人员不少人都有,有什么办法呢?它们的钱太多了,钱来得太轻松了,他们喜欢赌,你们干率来个下策,找机会,赢他们的钱,使们心痛,痛得他们得病,无法正常生活,嘿嘿,这下舒服了吧。
太原铁路局买断工龄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59.* | 2008/07/01, 09:26
1998铁劳卫[15]号文件下发以来 98年6月至今 太原铁路借着"减员.增效"自谋职业之名 实际上为职工办理的是买断工龄; 因为.从办理之日起 就终止了所谓;自谋职业人员的社会养老关系 及其他所有一切关糸 只是 没花多少钱 就把职工的工龄买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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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66.108.* | 2008/07/03, 21:26
说得对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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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66.108.* | 2008/07/03, 21:27
对极
kkk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18.17.* | 2008/07/08, 08:44
各位黄省三大家好! 首先给大家拜个晚年,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家庭和睦,事业有成,男的不再卖苦力,女的不在做三陪。毕竟过去大家都是一个碗吃饭的,说什么也是血浓于水! 毛主席教导我们说:“要奋斗就要有牺牲“,作为前进路上先倒下去的你们,我向你们表示敬仰。你们的青春汗水都献给了工行,可以说,工行有今天本身就是你们的成绩……同时也请大家理解,现在宏观调控,银根紧缩,市场很难作……精兵简政势在必行。民国21年,先总统在平和汉卿说:好比一只船,容不下两个人,我们必须先下去一个,以后再船上的再把你拉上来……我也要买断,可是,这个……上级不同意啊。这只是暂时现象,我想随着工行上市,国家政策倾斜,工行会一天天的好起来,到那时候,今天每一个买断的都是功臣,我保证大家,高官得做。 ……
700人强烈要求陕西电视台对裁人事件与台长 要求对话 要求正义 要求平等 要求公开道歉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9.144.194.* | 2008/07/08, 10:54
700人强烈要求陕西电视台对裁人事件与台长 要求对话 要求正义 要求平等 要求公开道歉 陕西电视台裁人裁的是我们的青春 我们有几个20岁呀? 你们可以让一切司法部门黑白颠倒 让我们诉权无门 但是我们都是秋菊 我们一定要看到正义存在 所有受苦受难的陕西电视台裁人事件的受害者一起起来 我们一定团结一心 要求对话 要求正义 要求平等 要求公开道歉 受害着联盟可发邮件到[email protected]新闻和法律界的个位同仁也希望得到你们正义的声援 看了下面的亲历,你们还敢站出来替我们新闻农民工说话吗? 社会主义下依然存在奴隶制用工 我们在陕西电视台新闻中心工作,你看到的新闻类的节目(新闻联播:今日点击等等各个新闻岗位)都有我们的心 血。每月只五百元的工资没有任何福利保障。我们的岗位是和正式员工是一样的工,陕西电视台没有和我们签订任何劳动关系的合同。只有同岗位工资的五分之一。现在有工作六七年到十五六年的很多,现在被陕西电视台一脚踢出门外。生活没有任何来源 陕西电视台让所有的司法部门都失声了让我们得到最不公平的裁决。心碎呀!强烈要求陕西电视台台长对裁人事件公开道歉 要求对话 要求正义 要求平等 。受害着联盟可发邮件到[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碧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54.204.* | 2008/07/18, 21:17
我们支持工行买断的员工,坚持到底,讨回公道,不惜抛头颅,撒热血,人活一生要的是骨气和正义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19.130.* | 2008/07/21, 15:46
你也不看看是谁的天下找谁来管?工行还找警察来正压上访群众的,你说谁来管?中国就不是一个法治的国家更不用说人权了,只有反抗!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10.16.* | 2008/07/22, 11:53
中石油的管道局的买断人员更惨了。就是骗取大家的诚实。大船要沉海了,总有人要下海,才能使其他人获救。于是就有好人跳海了,没有跳海的人员得救了。得救的人现在富有了,但反过来不管就他的人了,还有良心吗?中国人就这样。中国政府至今还没有考虑下岗职工的事情。天天吵着要再就业,可对此工作没有人管,中央不知道吗?怎么其他事情就能及时指导呢?应急预案怎么制定的?就是为了制裁老百姓吗?就是怕老百姓闹事吗?就是怕老百姓推翻政府吗?共产党是谁也推翻不了的,不要设立那么多信访单位,一点破事也解决不了,无非就是国家的钱没地方扔了,养那么多酒囊饭袋。只要政府将政策定好了,就一切OK了。外国有信访局吗?事情有中国多吗?上街游行政府就知道了百姓需要什么了?
见路不平我们要铲 [回复]
访客:工人阶级 | IP地址: 58.42.69.* | 2008/07/25, 15:34
全国的工人阶级团结起来!对强迫职工买断工龄的不法行为声讨!强烈要求中国共产党 党中央 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严肃彻底查处并打击腐败无能人员!
我们为谁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58.42.69.* | 2008/07/25, 16:36
在大干社会主义年代我们不计个人得失而埋头苦干,在国家安全受到外来威胁时我们从不畏惧冲锋陷阵,由于我们共同的努力祖国才有了繁荣昌盛今天.贪欲的眼睛直盯着金钱,吃光老本再找借口策划亏损的骗局欺骗世人,使好端端的国有企业变私有,再将库存借口抵账骗取钱财,损公肥私,再把职工以买断工龄为由再窃取钱财,最后迫使职工流浪街头,为了生计而苦苦争扎.而他们正所谓的主人在政府的保护下调到别的单位或部门开着毫华轿车,吃着国拨招待费还大肆吹嘘...... 我们的勤奋、憨厚、诚实、努力、只为建设中国强大而付出!但是......我们被狡猾、贪腐欺骗了.
大庆石油管理局也是骗员工买段的 [回复]
访客:大庆石油管理局也是骗员工买段的 | IP地址: 61.47.187.* | 2008/07/27, 21:18
大庆石油管理局也是采取欺骗员工手段,才获取到职工离岗。买段职工团结起来,争取自己原有权力。
北京铁路局大同分局有买断地500多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30.224.* | 2008/07/30, 15:57
北京铁路局大同分局有买断500多人现在正在上 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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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13.244.* | 2008/07/31, 05:37
作为商业银行采用诱骗的方式让员工买断工龄 这是企业行为还是国家行为 是谁给了银行当权者这个权利 银行业现在究仅是行长个人的还是国有的 可以随随便便让几十万的工人失业 我只听说国外有银行破产失业的 有政府报告提高就业率的 有政府发放失业金的 却没有听说过有故意制造失业率的 这些行长你们在决定员工生死命运时就象平时审批贷款一样吗 为了个人政迹大笔一挥只求眼前利息收入 请问如果是你自己的钱你会那样随便挥笔吗 请问你去动员你的家人支持国家的金融改革买断工龄了吗 这些行长们 我觉得做人实在些务实些好 你们真该向温总理他老人家学学 几十岁的人还在废墟中穿梭体察民情 弄虚作假牺牲几十万人去搞你的表面辉煌 政府迟早会明白的 因为 你们下人的目的很不纯洁 众人皆知你们用数字游戏欺骗国家 你们口口声声叫板以人为本 你们以人为本了吗 作为企业行为连小学生都知道优胜庸下的用人原则 可是 你们却好象不知道 再次请问如果是你的企业你会这样干吗 你下人的目的难道是真的为企业为国家着想还是为你的钨砂帽着想 如果是为国家大家会理解 希望有关部门明查为上无片瓦下无方寸土地拿锄头都没地方刨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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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160.247.* | 2008/08/07, 16:35
工商银行自谋职业人员请注意:目前建行,农行的自谋职业人员相继得到了住房补贴,工商银行至今没有给我们个说法。我们云南省文山州的167个自谋职业人员于2008年4月向州法院提取了诉讼,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起诉的依据是: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全国总工会建房改(2000)105号,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付办法和工总行工银发(2001)64号、(2004)226号等文件。望大家团结一致,争取自已的合法权益。目前,文山县法院判我们诉讼失效,我们已向州中院上诉中,我们决心将把官司打到底。全国的同胞们,你们再不行动就来不及了,行动吧!!!!不要让工商银行的阴谋得逞。 二00八年八月八日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160.247.* | 2008/08/07, 17:04
工商银行自谋职业人员请注意:目前建行,农行的自谋职业人员相继得到了住房补贴,工商银行至今没有给我们个说法。我们云南省文山州的167个自谋职业人员于2008年4月向州法院提取了诉讼,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起诉的依据是: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全国总工会建房改(2000)105号,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付办法和工总行工银发(2001)64号、(2004)226号等文件。望大家团结一致,争取自已的合法权益。目前,文山县法院判我们诉讼失效,我们已向州中院上诉中,我们决心将把官司打到底。全国的同胞们,你们再不行动就来不及了,行动吧!!!!不要让工商银行的阴谋得逞。 二00八年八月七日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19.191.* | 2008/08/07, 21:15
说的好.支援
被社会遗弃的人群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7.* | 2008/08/07, 22:21
【原创】被社会遗弃的人群 在1998年,铁道部出台了(1998 15号文件) 原北京铁路局临汾分局 为完成其'减员,增效'的指标任务.在其管内大力宣传, 鼓励, 动员职工们下岗. 在违反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 , 也就是说: 在办理自谋职业时未按法定程序及有关规定办理 而是与职工们办理的是 实实在在的 "买断エ龄" 致使分局管内416人的档案.??医.养保险无法转移[.养老保险后被无故清退] 失业保险无法享受等.......成为.一群完全失去公民权利的特殊群体 ------中华大地上的新的'产物';一群特殊的'人类种群' 生活在铁路部门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夹缝之中 成为真正意义上的 三不管 人员 虽经多次上访 但 并未结果 . 该怎么办????????? 希望 能得到高人指点
被社会遗弃的人群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7.* | 2008/08/07, 22:21
【原创】被社会遗弃的人群 在1998年,铁道部出台了(1998 15号文件) 原北京铁路局临汾分局 为完成其'减员,增效'的指标任务.在其管内大力宣传, 鼓励, 动员职工们下岗. 在违反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 , 也就是说: 在办理自谋职业时未按法定程序及有关规定办理 而是与职工们办理的是 实实在在的 "买断エ龄" 致使分局管内416人的档案.??医.养保险无法转移[.养老保险后被无故清退] 失业保险无法享受等.......成为.一群完全失去公民权利的特殊群体 ------中华大地上的新的'产物';一群特殊的'人类种群' 生活在铁路部门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夹缝之中 成为真正意义上的 三不管 人员 虽经多次上访 但 并未结果 . 该怎么办????????? 希望 能得到高人指点
变相的'买断工龄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7.* | 2008/08/07, 22:22
原创】变相的'买断工龄 1998铁劳卫[15]号文件下发以来 98年6月至今 太原铁路借着"减员.增效"自谋职业之名 实际上为职工办理的是'买断工龄' 因为.从办理之日起 就终止了所谓'自谋职业'人员的社会养老关系 及其他所有一切关糸 只是 没花多少钱 就把职工的工龄'买断'啦 其他局有没有就不知道啦 哈哈 想买的还能办理啊!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7.* | 2008/08/07, 22:23
大家讨论一下 对不对 在3月7号,我们太原铁局,太原工务自谋职业人员,一行三人,因太局解决问题的方法,没按法定程序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到京上访。下午3.30左右被太铁路公安在铁道部信访办强行带走,扣压到荼坞铁路地区近24小时。8号下午2.00多被强行带上车辆,运往归属地,到达时已晚上11.00左右,9号早上6.00左右被放。9.30被传票,传到车站派出所,尔后强行带上车,下午,1.00多拉到临汾铁路公安分处,晚3.00左右被传,审讯至9.00左右,10号10.00多强制拘留十天。 罪名:2008年3月7日,贺庆不听劝阻,在北京召开"两会"期间到铁道部上访,扰乱了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根据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信予贺庆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中国铁路第一坛-中国铁道论坛 原文地址:http://bbs.railcn.net/viewthread.php?tid=134412
评论一下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7.* | 2008/08/07, 22:25
评论一下 尊敬的局长您好! 此次去函,望局长慧眼洞察原临汾铁路分局“98.6”中的“工龄买断”的原委及其中蹊跷,以解我等数百退伍安置军人之心结,能让大家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尽匹夫之力。1998年是普通的一年,而对我们原临汾分局的数百位职工却是一生最难忘的——我们的工龄被“买断”,原企业单位某些人瞒天过海,不惜造假,牺牲国家利益,以求完成“指标”——可怕。同一种情况下,企业造假已得到纠正,而被买断的职工受到的伤害却无人问津。 买断者都是“减员增效”的真实功臣,以牺牲自我,利益受损,被企业某些人所愚弄,是彻头彻尾的试验品,是某些管理者的炮灰和请功砝码,致使现如今大家有病无医,衣食无着,家庭破裂,甚至在忧郁中对生活和生命失去了信心,整日里为此事疲于奔命——可怜、可悲 经过这场闹剧,除被“买断”人员外,无一人下岗。病、内退人员已全部复职,直到今日原临汾分局办理违规内退问题已基本尘埃落定,职工重新返岗,而我们为减员增效做为“牺牲品”的合法权益(当时无故清退国家给予的强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并未得到合理解决,企业至今未与地方各部门主动接洽,导致我们成为社会人群中的“游离者”——特殊的弱势群体。 痛定思痛,“98.6”买断职工求助无门,不得已只好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将大家的这些实际问题过问、批复、办理、并指引方向。我们翘首以待!!! 生活中的辛苦,我们在承受;精神上的“心苦”,我们几欲无法排解,我们近乎于生活在另一个天地,一个无人问津的真空地带——无助。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坚信领导能明察秋毫,将“98.6”中各种问题一并彻底解决让我们也能再次鼓起勇气,报效国家,同唱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大歌。 别无它事,就此搁笔,顺祝大安! “98.6”自谋职业人员 二00七年六月
移动怎么了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67.16.* | 2008/08/09, 11:49
在没有能比前移动老总更坏的人了. 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以人文本,发展成果人均共享,共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的知情权". 移动要上市就非要把辛辛苦苦为党为社会为企业拼搏一辈子的工人阶级用几个小钱打发吗? 没有人性的领导把接近退休和刚参加工作, 部队转业军人, 都以欺骗, 恐吓手断, 变成为. 一群完全失去公民权利的特殊群体. 把他们推出社会和当地政府. 当他们的权益被侵犯的时候,当他们清醒过来的时候, 当他们按程序逐级上访的时候却又被当成无赖拒之门外. 买断职工求助无门,不得已只好恳请有关领导在百忙之中将大家的这些实际问题过问、批复、办理、并指引方向。我们翘首待!!! 生活中的辛苦,我们在承受;精神上的“心苦”,我们几欲无法排解,我们近乎于生活在另一个天地,一个无人问津的真空地带——无助。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坚信领导能明察秋毫.中国移动买断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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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5.* | 2008/08/13, 12:19
2008年8月10日 ... 北京警方通报美国游客遇害案 ... 新华社北京8月9日电(记者李舒)8月9日晚11时50分, 北京警方通过新华社通报美国游客遇袭一死一伤案件。北京警方从行凶男子随身携带的证件获知,该男子名为唐永明,男,47岁,浙江省杭州市人,生于1961年3月4日。唐永明原为杭州某厂职工,辞职后于2006年将其在杭州的住房转卖,现无固定居所,没有固定工作。5年前,唐永明与妻子离异。今年8月1日,唐永明离开杭州前来北京。目前,有关唐永明的作案动机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人是买断工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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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2.* | 2008/08/14, 10:18
我们是太原铁路局98.6月开始“减员,增效”买断工龄时按一年3000元计箅,只给十年。工龄不够十年的按实际工龄计箅。并终止了一切关系 档案也未按规定转移。现在,铁路说:我们是协议自解人员 地方说:我们是铁路职工。不承认我们是下岗自谋人员 上访多年 也无结果,地方不接 铁路不要。我们失去了一个正常公民 应得的一切权益 唉
甘肃白银公司的做法是“有偿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1.98.121.* | 2008/08/14, 13:53
甘肃省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对待职工的做法之一就是“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在事先打印好的所谓“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书”里,你没有思考回旋的余地,只有签字的份儿。一位20年工龄、现在正值40、50的职工,“有偿”的代价就是区区不到4万元钱。 这些人把最美好的年华都献给了企业,结果,被拿着这点钱,就被踢出了企业的大门! 此情此景,有点像大款包了“二奶”——给老大一点补偿,就和“结发夫妻”一刀两断了。人都谴责大款,却没人对“原配”提出解决的办法。 数以万计的工友(有叫“断友”,我认为也可叫“原配”)就这样被无情的踢出了企业的大门! 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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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138.198.* | 2008/08/14, 19:10
工行买断工龄我们近乎于生活在另一个天地,一个无人问津的真空地带——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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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52.19.* | 2008/08/14, 21:51
唉,我们是加格达奇水务局多经站的职工,好端端的一个企业硬是让我们那败家的父母官,送给了个人,(尊当时那个朱什么基:中小企业改制)送出去了之后,我们就没有交过养老金,开了二个月工资,(听说送给了个人后这个人没有给他们上态度)又被他们要了回去,可职工他们却不要了,到现在我们也没有单位给我们上保险,我们找过相关的领导,可都推委扯皮。还说什么企业不交养老保险那是企业自己的事他们管不着,黑暗啊,今天在这呼吁一下,有哪位路过给我们出出主意,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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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52.19.* | 2008/08/14, 21:53
唉,我们是加格达奇水务局多经站的职工,好端端的一个企业硬是让我们那败家的父母官,送给了个人,(尊当时那个朱什么基:中小企业改制)送出去了之后,我们就没有交过养老金,开了二个月工资,(听说送给了个人后这个人没有给他们上态度)又被他们要了回去,可职工他们却不要了,到现在我们也没有单位给我们上保险,我们找过相关的领导,可都推委扯皮。还说什么企业不交养老保险那是企业自己的事他们管不着,黑暗啊,今天在这呼吁一下,有哪位路过给我们出出主意,不胜感谢
怎么办? [回复]
访客:文宣 | IP地址: 221.211.38.* | 2008/08/15, 16:29
您好!我原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员工,于2000年3月31日以与公司签订了"一次性买断工龄协议书”离开了岗位,后来在媒体上看到了“买断工龄违法”的有关报道才明白,我和公司之间的所谓“协议”是违法行为,既然是违法的,那我们签订那份“一次性买断工龄协议书”是不是属无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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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166.140.* | 2008/08/16, 17:54
工行现在是嫖客当家妓女吃香。好人受苦,坏人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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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20.72.* | 2008/08/20, 23:17
上骗中央,下骗买断工龄员工 朱容基总理在2002年9月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所谓的‘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就没这个提法。接着工行台了一个应付中央的文件。工银云发[2002]555号文件,内容是把补偿金交回,申请可回去上班。是工行买断不当后的一项补救措施,可文件发出后,以秘密文件的形式,不传达至买断工龄员工,仅有工行少部份领导家属返回工行上班, 工行的所作所为,实是精英们的行为,上对中央有交待,说买断者不愿返回工行,对下则以秘密文件为由,不传达执行,这些精英的行为,无异于旧上海帮黑老大的行为,那是共产党领导下国有银行家的行为! 强烈要求中纪委关注国有银行的各种非法行为!关注他们的非法动机!以改革为名,最终改革的成果被谁占有?很显然,改革的成果和享受改革成果的极少数所谓的精英,他们的工资由改革前4万左右到改革后的几十万到上百万!以牺牲大多数员工的生存权作代价,牟取了经济发展的成果!这是改革的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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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20.72.* | 2008/08/20, 23:31
2008年820日23:17分发的是云南省分行答复每些地洲的文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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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20.72.* | 2008/08/20, 23:33
是可到云南省工行分行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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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7.* | 2008/08/22, 23:44
原工行海南海口分行买断工龄的员工家属因贫困患病等原因自杀身亡 2007年7月8日凌晨3点左右,原海南海口工行买断工龄的员工潘某家属(潘某爱人)在海南海口市青年路16号工行宿舍楼下的危房宿舍旁上吊自杀身亡。 据了解,该员工潘某(女)数年前已办理了内退手续,工行又说有新政策,内退职工也可以买断,该员工潘某当时已分到青年路16号某宿舍,因没钱房改,故只好买断,之后,房也进行了房改。潘某爱人原在海口某单位工作,该家属的单位由于改制等原因,较早些时候就下岗在家了,潘某买断后,夫妻外出某生非常困难,加上有2个孩子需要抚养,生活非常艰难,加上陈某的爱人患病,雪上加霜,看到生活无望,其爱人选择了上天国之路,非常凄惨,路人落泪纷纷。 看在多年为工行贡献的份上,望工行速派员前往慰问,安抚破碎之心,希望工行能为她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避免悲剧再次发生(安抚潘某和其子女)。如果其家庭再发生不幸,那就太惨了。 注:应为潘某而不是陈某 在工行干一辈子,竟买不起房,是工行员工的悲哀。原潘某在海南工行海口市分行东方广场分理处当主任(现在称为支行行长),其爱人曾任某单位的办公室主任,这样的家庭被毁掉,工行应不应负责任?其潘某的爱人为人好客,性格开朗,不是因为生活所迫他是不会选择自杀的。买断工龄酿成一个家庭的悲剧,工行上市就要牺牲老员工为代价?工行要把老员工的包袱摔向社会?可以不负社会的责任了吗?从此件事来看会不会酿就更多的家庭的悲剧?据了解:住在该宿舍楼的工行员们以及以被鉴定为危房而仍在居住的原工行员工将为其送行。居住在危房的员工说:“也许我们将是下一场悲剧”。 离去的人呀,愿你一路走好,天堂里安息吧!
政府能信任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65.86.* | 2008/08/25, 11:36
不是政府的默许,企业敢这样乱来,你们还妄想政府给你们出头,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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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08.114.* | 2008/08/28, 00:42
国家为了让人民充分享受到改革成果,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升工资、低保人员增补贴,但有一部分什么都算不上的却被遗忘了,他们就是因企业改制而买断了工龄人群。要想吃低保,要把买断所得的几千元或几万元按当地低保标准分摊到家庭成员头上,摊几年能吃完,吃完才能申请低保,至于这几年中生病住院、孩子上学、要交的医保社保费用一概不计,特别是40、50人员,找工作难,升工资没单位,吃低保没资格,要退休女要50男60,生活十分艰难。这部分人如何才能享受到改革成果?他们现在能和全国人民共享的是社保医保费用的年年递增和物价的上涨。 他们真的被遗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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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49.100.* | 2008/08/31, 09:17
坏人当道,虎狼当道,俺要行道,必先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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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49.100.* | 2008/08/31, 09:34
奉劝仁君,放脚行道,载道文章,能救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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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49.100.* | 2008/08/31, 09:40
如今买断,实在杀人,社会动乱,皆由此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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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49.100.* | 2008/08/31, 09:48
开始自杀,冤魂难散,久而久之,民必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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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1.49.100.* | 2008/08/31, 10:02
如今之民,非昔能比,放眼未来,弱势必胜。
他们现在怎么联系,生活的都十分艰难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30.224.* | 2008/09/04, 11:26
请大家多多联系,争取大家的权益得到维护,让工作得以恢复
他们现在怎么联系,生活的都十分艰难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30.224.* | 2008/09/04, 11:26
请大家多多联系,争取大家的权益得到维护,让工作得以恢复
怎么联系啊?我是大同铁路的工人,被骗买断了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30.224.* | 2008/09/04, 11:37
怎么联系啊,我的电话是13835204448,王汉华
给大家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园地"-- [回复]
孙金平 | IP地址: 221.217.165.* | 2008/09/04, 12:13
给大家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园地"--
圈:
http://www.cnzyff.org/space/group.asp?id=2
相关内容和评论 [回复]
孙金平 | IP地址: 222.129.219.* | 2008/09/04, 14:46
"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相关内容和评论:
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8/2/18/99760_2.html;
http://sunjinping.blshe.com/post/1214/29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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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85.8.* | 2008/09/05, 16:44
银行被迫买断工龄员工,最好解决办法:1.能胜任工作的返回原岗位工作.工龄满30年或年满50岁时做内部退养.2.工龄满30年或年满50岁直接做内部退养.3.以上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4.内部退养期间按本系统规定享有工资福利政治待遇.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85.8.* | 2008/09/05, 16:51
2005年2月,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陈石行长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借中国银行股改之机,大搞大规模裁员,大搞买断工龄。使598人中行正式员工,买断工龄,推向社会,造成新一批的40,50下岗职工在中国银行出现.40,50下岗职工,年轻时为中行打天下,中行事业蒸蒸日上.到日子好过时被骗下岗,40岁以上下岗老员工,经济上受到危协,上有老下有小,身体又不行,引起社会和家庭的不安定.离婚率特高.比如中国银行福建闽侯支行正式员工53人,买断工龄10人,占比达25%.大部分是40岁以上先进老实老员工,被人面兽心的林善容行长诱骗买断工龄.下岗失业后,40多岁了还要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养家糊口.到现在为止,已有50%家庭因为经济问题,而出现家庭不安定,离婚率已达50%以上.这是确确实实的数字,看了都心疼.中行"辞职门"为什么没人管.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85.8.* | 2008/09/05, 16:53
福建省中行2005年3月31日前被迫自动辞职的员工请注意,请你们相互保留联系,在近期内向全国总工会提出上诉.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85.8.* | 2008/09/05, 17:04
中行总行说没有裁员说明下属大量的规定时间内裁员或称买断工龄是有手断的是违法的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85.8.* | 2008/09/05, 17:16
我们是在福建省中行规定的统一时间,统一生病,统一不能胜任工作,统一表格,统一召开40.50人员会议情况下被迫买断工龄的,呼吁全国人民同情我们,我们要求从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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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57.* | 2008/09/07, 14:19
关于原临汾铁路分局对416人错误买断工龄问题的情况诉求 我们是原临汾铁路分局员工,原临汾铁路分局于1998年6月,开始实施增效再就业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原临汾铁路分局的有关领导为完成原北京路局下达的考核指标,在为职工办理“自谋职业”时,未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并且违反法定程序,强行为员工办理了“买断工龄”,不但没有对我们进行妥善的安排,反而终止了我们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将工龄归零,03年后才把我们的档案寄存在临汾市尧都区一职业中介所,一把把我们推向了社会。 原临汾铁路分局这种超越和规避法律和行政法规、政策,滥用职权、欺诈骗国家和职工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谋职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直接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给国家及企业造成了严重影响、严重的后果。 理由和政策、法律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6月9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 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早在1998年就明确指出: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 也是不合法的。 三、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子以纠正。 四、国家经贸委1998年7月10日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紧急通知》指出:“无论采取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不能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开大会进行动员,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压指标、定任 务。” 五、1998年8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指出:“国有企业改制方式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能强迫命令。对大多数职工抵制和反对的方案,不能依据少数领导意图强制推行。 六、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七、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 形。 八、《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条指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规定中指出,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没有明确终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针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没有重大特殊情况,任何一方不得随意 终止合同,直到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才可终止合同。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指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 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十一、《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指出:“一方以欺诈、强迫手段迫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当事人有要求撤消的权利。” 十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 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十四、 铁劳卫《1998》15号文件第二十九条、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四十八条:“自谋职业人员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失业救济金”,“应先协调地方劳动部门后方可实施”,“并依照法规、 程序办理”, “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反对弄虚做假”。 十五、中发《1998》10号劳社部发 《1998》8号以及劳社部发《1999》33号:着重强调 “中央及部直属企业在实“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作,应先报地方省级劳动部门,由其核实、认定 、备案后方 可实施”“及时填报统计报表,为本企业职工办理有关手续” 综合上叙理由:原临汾分局在实施“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为职工办理“自谋职业”中为完成上级考核指标,利用宣传、鼓励、动员、激励、隐瞒真像等手段,在没有报省劳动部门备 案批 准的情况下,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法定程序。表面上看为职工办理“自谋职业”,实际上为完成上级考核指标,为规避社会责任强行为职工办理的是“买断工龄”将职工工龄归零。并以“协商一 致”的合法形式掩盖其违法事实的目的。 这说明:自98.6以来,原临汾分局与所谓的“自谋职业”人员签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是显失公平的无效合同。 而现在的太原铁路局在不明(原临汾分局)事实的情况下,将错一味推给职工,在解决“98.6”问题时,隐瞒、谎报、缓报,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规避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且违 反法定程序,导致矛盾激化、事态的扩大,引发了重复越级集体上访,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在对待到京上访人员,违反规定滥用警力,并采取围、追、堵、截、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拘留等强制措 施。多次非法将上访人员扣压到怀柔茶坞铁路地区,先后将贺庆 薛有信 雷时平 王小明 李天保 封德跃 韩来成等人实施行政拘留强制措施。而又在属地,对上访人员实施二十四小时监控,扰乱了“自 谋职业”人员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 我们强烈要求太原铁路局,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出发,本着对职工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法定程序之规定,尽快解决“98.6”问 题,共创和谐社会。 原临汾分局“98.6”自谋职业全体 20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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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225.126.* | 2008/09/11, 01:52
我们海南工行买断职工已在今年六月已维权两个月可能维权道路很漫长望全国断友们联系我的714362193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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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225.126.* | 2008/09/11, 02:02
我们应该联系全国工行买断员工各省都有代表联系怎样集体上访团结起来就会胜利
买断工龄是违法的相关内容和评论: [回复]
孙金平 | IP地址: 123.113.136.* | 2008/09/11, 10:00
买断工龄是违法的相关内容和评论:
http://www.cnzyff.org/space/group.asp?id=2
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8/2/18/99760_2.html;
http://sunjinping.blshe.com/post/1214/29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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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67.36.* | 2008/09/14, 09:04
太原铁路局买断同胞联系起来一起上访维权,大家留下联系方法.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258333437_0_1.html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25.76.* | 2008/09/15, 22:58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258333437_0_1.html
法学家江平:强制职工“自愿”解除合同涉嫌胁迫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25.76.* | 2008/09/15, 23:00
法学家江平:强制职工“自愿”解除合同涉嫌胁迫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258333437_0_1.html
法学家江平:强制职工“自愿”解除合同涉嫌胁迫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25.76.* | 2008/09/15, 23:00
法学家江平:强制职工“自愿”解除合同涉嫌胁迫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258333437_0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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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67.36.* | 2008/09/19, 09:34
新的劳动法条例出台对买断工龄人们是否有利?我们的权利是否能得到维护?
“买段工龄”实质上就是对工人的欺压 [回复]
访客:访客 笑脸 | IP地址: 60.16.100.* | 2008/09/19, 11:45
我们单位在2006年就是这样买断的 .职工感到不公平.违法.有意见 。连续上访三年之久。没有任何部门和领导给我们做主。与此同时。经过我们的努力发现,我们主管局局长及厂长会计在买段过程中存在着大量侵吞问题.有腐败和违法现象。我们依法向相关部门举报。可到处都是官官相互推委,百姓维护合法权益难 反腐更是渺茫的事了 为法律在一旁悲泣,国家要进步 科学要发展.有贪官恶霸侵吐国有资产和百姓血汗.中国前途不就败在他们的手中了吗? 我们的党和政府有全国人民做你们的坚强后盾。一定铲除腐败这个毒瘤。腐败不除,人民不得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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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10.62.* | 2008/09/19, 19:54
工行买断人员.我们要联合起来.维护我们的权利
我们单位也正在准备买断工龄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8.126.89.* | 2008/09/20, 09:32
潍柴动力正在企改,企改是买断所有员工的工龄,但买断方案:干部和工人不一样。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8.126.89.* | 2008/09/20, 10:12
株洲活塞销厂是湘火炬的子公司,生产“工人牌”活塞销,同行业市场占有率最高,单位生产也做不赢,却要买断职工工龄,第一榜买断工龄1000一年,可地皮就值1.2亿,还有厂房设备,无形资产;才700多职工,而且地皮是原内配的职工入股的。买断工龄后,地皮就会卖了,厂子会搬迁。多出的这些钱和资产会进入谁的口袋?这算不算国有资产流失?买断以后,有次开会说了,想要你就上班,不要你就请走人。买断工龄的钱交养老保险都不够。可不可请孙老师把关于国企改制的一些政策方针,能全面的发表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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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4.* | 2008/09/21, 09:47
当前位置:主页>案件>民事案件>文章内容 待遇不公 “代办员”告倒银行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朱 江 发布时间:2002-12-13 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十堰市分行丹江口市支行的8名职工,在各自岗位上任劳任怨工作十余年,为储蓄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然而,他们仍然被当成临时工性质的代办员,其待遇与同时参加工作、同岗位、同工种的正式职员却有着天壤之别!为了讨回公道,8名代办员毅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11月下旬,他们领到终审判决书时,禁不住为这来之不易的结果泪流满面! 尽职尽责,泼洒十载青春 从1985年到1992年的7年间,童兆芬、王景凤、廖英华、王萍、何相蓉、张霞、丁宗玲、彭永生8人陆续来到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丹江口市支行工作,银行内外均称他们为代办员。 从1987年开始,王萍就一直在储蓄一线岗位工作,先后从事着记账、出纳、会计,由于她工作表现突出,从1994年开始被安排到3个储蓄所担任主管会计,优异的成绩使她连续8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青年岗位能手、先进女职工等荣誉称号。1998年和2000年,王萍还被评为十堰市先进工作者。然而,无论她的工作表现如何突出,每个月的工资待遇依然不足300元钱。 和王萍一样,另外7名代办员身份的银行职员在各自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大多数任业务骨干。可是,他们的工资待遇却与同时参加工作、同岗位、同工种的正式职员有着巨大的差别!月工资额相差700元左右。由于工资没有同工同酬,其养老保险投保基数也一路走低,医疗待遇也没有同等对待。 转眼到了2001年5月底,一个令这8名代办员意想不到的事情居然发生了!这天,8名员工突然接到通知,要求与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工资仍维持以前的标准。然而,他们认为自己工作已经年满10年,这样很不公平。于是,他们就一起去找律师咨询,律师当即肯定地告诉他们:“银行应该和你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高工资标准,实现同工同酬!” 协商未果,申请劳动仲裁 在双方多次协商没有结果的情况下,8名员工终于拿起了法律武器——2001年7月2日,他们向十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他们在仲裁申请书中称:申请人分别于1985年至1992年以招用代办员为名进入工商银行,1992年全行代办员转为集体合同工,并办理了招工的有关手续,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合同。十年来,申请人还是一个“转招代办员”,每月实际收入仅有200元左右,与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相悖。为此,8名员工特提出仲裁申请,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公正的裁决。 十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庭审调查后认为,王萍等8名员工在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工作均已满10年,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现同工同酬,符合法律规定。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对已招工录用的员工不承认其正式员工身份,在工资、医疗、保险等方面不同等对待,做法不妥。 于是,仲裁委员会裁决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与王萍等8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2001年10月起一个月内按同工龄、同岗位员工工资标准为8名申诉人核定工资标准;重新确定8名申诉人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并从2001年5月起按照新标准交纳养老保险金;8名申诉人的医疗待遇与分行同工龄、同岗位员工同等对待。 不服仲裁,坚持同工异酬 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表示不服,于2001年11月15日向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劳动裁决书认定事实不清,裁定错误。请求法院认定8名代办员的身份,享受代办员的待遇,不支持“同工同酬”的要求,不支持8名被告要求增加基数的请求;不支持8名被告就医疗待遇的请求。 法院认为,8名被告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丹江口市支行已办理了招工手续,应该实现同工同酬。原告要求对已经招工录用的8名被告不承认其正式员工身份,仍然要求按代办员身份对待,与同岗位、同工龄的正式职工工资、医疗、保险等方面有一定差距,显然与劳动法规相悖。 2002年4月1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判决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与被告王萍等8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原告从2001年5月起按同工龄、同岗位员工工资标准为8名被告补偿差额工资;原告从2002年5月起按同工龄、同岗位员工标准为8名被告核定工资标准;原告根据同工同酬额依法重新确定8名被告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医疗待遇与原告同工龄、同岗位员工同等对待。 宣判后,8名被告不服判决。他们认为银行应当与8名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于是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诉讼中,上诉人彭永生出于种种顾虑,申请撤回上诉,并得到了十堰市中院裁定的准许,而另外7名女职工坚信法律是公正的,依然坚持上诉。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依照中国工商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的意见》为依据,判决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显然与劳动法规定相悖,未完全合法地保护上诉人作为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 2002年10月23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与上诉人王萍等7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2001年5月1日起);维持一审判决的其他各项。 据了解,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对于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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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6.112.70.* | 2008/09/25, 11:37
移动买断的人员也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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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5.* | 2008/09/26, 18:36
我们是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以下简称十堰工行)的103名职工,至2007年止在十堰工行的连续工龄最短的已10年有余,最长的达25年之久。经过多年的工作锻炼,我们已成为十堰工行一线的业务骨干和主力,多数人被评为市级先进工作者和业务技术能手、省级先进工作者也不乏其人。2007年6月27日,我们突然接到市分行下发的“拟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劳务派遣申请书”(丹江口支行的16名职工是2007年11月接到的)。各支行的领导叫我们在“通知书”和“申请书”上签名以示同意。在毫无思想准备和不明就里的情况下,我们不约而同地拒绝签字。 我们于2007年6月28向十堰工行代理行长梁新贵、人力资源部长熊琼、宣传部长武芳惠递交了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集体申请。此后,各支行领导轮番而又频繁地找我们个别谈话,要求我们“积极配合”市分行的改革和改制。这种谈话不仅在我们下班之后开展,甚至在我们对外服务的间歇也见缝插针地进行,弄得我们身心疲惫不堪。我们要求领导出示上级行红头文件,以便更深入领会上级行指导精神和解除心中对此次“改制”是否合法合规的疑惑。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文件,此次改制是贯彻有关会议精神。领导的答复更增添了我们对“改制”合法合规性的怀疑,因此大家仍坚持拒不签字。 载员竞赛 领导奖金明码标价 在随后的几天里,从市分行到支行的各级领导加快了“动员”步伐,明显增大的压力使我们喘不过气来。领导们除频繁地对我们个别谈话外,还对我们在十堰工行工作的配偶施加压力,说如不做好对方的工作,要考虑今后怎么在工行工作的问题。有的甚至远赴房县、竹山等地做我们父母和公婆的工作。领导们这种违背常情、赶尽杀绝的粗暴行为令我们倍觉委曲和反感。我们只得拖延不表态。也许领导们觉察到我们的反感情绪,便纷纷换了一副嘴脸,并对我们诱之以利:7月1日以前签字同意劳务派遣的,除按12年(实际工龄不满12年按实际工龄)每年2000元的标准计发补偿金,还另外奖励10000元;若签字买断工龄自谋职业,按实际工龄每年2500元的标准计发补偿金,另奖励20000元。如7月1日前不签字办好劳务派遣或买断工龄手续的,买断工龄的奖励将减少10000元。工行领导把这场所谓的“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制定了严密的奖惩措施,以7月4日形成第36期会议纪要,从工行内部办公网上发到每个科室网点,要求每位当事人知道:各行处每做好一名代办员转为劳务派遣用工,奖2000元,每做好一名代办员的分流工作,奖10000元。对七月一日以前完成的,在上述奖励的基础上,再分别奖励3000元和10000元。对完成代办员转制前三名的行处,且没有结队集体****,没有影响正常的业务发展,没有形成新的劳务纠纷的,另分别奖励30000元、20000元和10000元。领导的时冷时热、以利益诱迫的作派更增添了我们的反感,我们只能沉默以对。 7月1日之后,市工行各位领导到各支行“动员”我们尽快选择劳务派遣或买断工龄。我们提出能否买断工龄后改为劳动派遣用工,答复是:二者只能选其一。此后因我们中部分人员要走诉讼之路解决纠纷,分行主要领导放话:“随便他们怎么告,我们公、检、法都有人。工行有的是钱,什么事都能摆平。”7月11日我们又向市分行人力资源部递交了54人的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市分行人资源部负责人熊琼做了申请书签收。 从6月27日至7月24日的近一个月的时间,虽然时时处于高度紧张和重重压力之中,但我们始终不辞劳苦地在岗位上工作着。7月25日、26日市分行以换卡为名收走了我们的柜员权限卡。我们柜台服务的权力被强行剥夺了。在十堰工行的胁迫、利诱和多重压力下,我们中的25人忍痛选择了“劳务派遣”(根据工行文件派遣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派遣协议最长2年);53人含泪买断了工龄,抄写了工行统一打印好的“自谋职业申请书”(其中有3人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3年,1人身患癌症);12人坚持通过仲裁和诉讼讨回公道(其中有夫妻两中,1人身患癌症,1人小孩刚满周岁);3人因原劳动合同未到期被发配到神农架和竹山支行,2人怀孕待产和1转业军人未动,其余7人因2001年“同工不同酬案胜诉,执行法院判决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尚在岗位工作。其中我们参加诉讼的9名同志向省、市上级有关部门多次反映,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2007年9月8日省劳动厅答复:您反映的情况已明确认为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违法,要求予以处罚,并已转请劳动监察处处理。 并要求我们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2007年8月22日我们依法向十堰市劳动仲裁委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诉求,但由于各种说不清的原因,驳回了我们的诉讼请求,依照诉讼程序,我们上诉的同志于2008年1月3日起诉到初审法院,期待法院维护我们的权益,但面对强势的银行,我们感到非常无助,不知法律的天平是否再一次倾斜。 暗箱操作补偿金 规避《劳动合同法》 事后,我们发现十堰工行发放补偿金标准不一,入行工作时间一致的职工之间竟相差数万元之多,纯属为所欲为的暗箱操作。 我们中的大多数职工原与十堰工行签定的书面劳动合同早在2006年5月31日、2006年8月31日和2007年5月31日已经到期。单位一方面让我们在原有的岗位上继续工作,另一方面故意拖延不续签,对照《劳动法》和劳动保障部(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2005年12号文《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面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视同续签。 其中一部分职工劳动合同于2008年5月31日到期,十堰市工行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加紧对这部分职工的“攻坚战”。在2007年7月17日分行第38期会议纪要中将此称之为“政治任务”,这部分职工迫于压力含泪解除了劳动合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规定,用人单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按《劳动法》规定,当职工出现了《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才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解除,这种解除行为是无效的。工行这次所谓“用工制度改革”,胁迫我们辞职和强制我们改签劳务派遣合同,恰恰就是为了逃避法定义务,赶在明年生效的《劳动合同法》之前打时间差,钻法律的空子。《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 当我们沉浸在突然失去工作的痛苦中,看到了全国各大媒体陆续播报(刊发)中国全国总工会“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用人单位劝辞职工”的通知。通过全总通知和相关报道,我们才知道十堰工行的所谓“改制”是为了规避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借改革和改制之名;在自身股改并上市后,胁迫职工辞职和强制职工改签劳务派遣合同是违法的,是变相抵制《劳动合同法》的现实表现,认为在本单位勤奋工作了十几年的老职工是“包袱”,推卸社会责任。 2007年12月25日中国金融工会就金融企业贯彻执行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坚决杜绝刻意规避法规的行为。通知指出:一些金融企业或与部分员工特别是工龄较长的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胁迫部分一线员工辞职,要求员工转换劳动用工身份,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这些企业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引起相当一部分员工的强烈不满,而且严重影响了有关金融企业在当地的声誉。这些描述与我们的遭遇是何其相似啊!通知要求及时纠正已经出现的错误做法,坚决杜绝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于2007年12月11日到市总工会反映我们的遭遇,并递交了相关材料。市总工会的各级领导十分热情和亲切地接待了我们,并当着我们的面打电话给十堰工行工会。十堰工行工会杨卫新主席应邀到市总工会。在市总工会的询问下,杨卫新主席承认此次所谓“改制”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事先也没有通报上级工会和劳动部门,更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所涉职工。而“改制”的所谓依据只是省工行人力资源部2007年6月8日给下属二级分行和直属支行人力资源部所发的一份传真件。事后我们想方设法搞到了这份传真件的复印件。展开一看,传真件的开头就是:“……新的劳动合同法即将出台,请各行进一步抓紧做好劳动合同规范管理工作……”、“对代办员和临时工,要迅速争取得力措施于2007年6月30日前清退完毕”正是这一纸传真将我们这批经过十堰劳动人事部门考试,十堰工行正式招收并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职工定性为代办员了。众所周知,2001年十堰工行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职工与十堰工行签订劳动合同时,我们与其他职工所签的劳动合同,无论是格式还是内容都毫无二致。清楚记得有关领导曾说,我们的身份是一样的。 2007年12月12日我们先后到市劳动监察大队、市政府信访办和市政府反映情况,12月17日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申诉材料。12月21日因仲裁部门以时效过期而不予授理,我们就到市委拜访市委赵斌书记,赵斌书记电话通知十堰工行来人。市分行工会主席杨卫星和人力资源部部长沈建民到来后,劝我们回家,对我们提出的问题不作任何答复。直到深夜2点左右,沈建民答应次日上午9:00分行领导与我们座谈,地点是神龙宾馆会议室。12月22日我们8:30就赶到了神农宾馆。在宾馆附近隔着马路我们看到了沈建民(身边还有一个警察),他也看到了我们。我们应约前往宾馆会议室,但会议室大门紧锁,询问后方知工行没有订会议室。我们因受愚弄而感到十分生气,便到市分行要求见行领导。直到下午4点多钟,始终见不到有关领导。一会儿突然从后院冲出四、五十名警察和保安,驱逐我们离开。警察和保安与我们发生肢体碰撞。此时,一直未见露面的袁建华、沈建民、杨卫新等行领导出现在一旁笑着观“战”,毫无防备的我们被警察和保安驱散。他们将我们中的4人扭上无任何警车标志的车上扬长而去。我们经四方打听后赶到了东岳路派出所,派出所在与十堰工行商量是将人滞留或放走后,直到晚上9点多钟才将人放出。我们之所以不厌其烦的叙述上述活动,是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了解十堰工行有关领导不惜借助专政工具向我们示威是多么的无知、浅薄和心虚! 2008年1月14日,我们一行36人到省分行,恳求见左新亚行长。被安排到省分行信访办。从14日到18日整整5天,除见到省分行工会主席、人力资源部部长、信访办及办公室有关领导外,左行长始终没有露面。这五天正值武汉降雪和降温,我们忍受着饥饿和寒冷,希望能拜见“真佛”但始终没有如愿。最后,省分行信访办对我们反映问题作出了一个局面的答复意见。“答复意见”不顾客观事实,大言不惭地谎称“十堰分行通过召开动员,反复宣传讲解政策……”并强调“你们申请自谋职业并签字,已经从法律上与工行终止了劳动关系”。殊不知我们是在胁迫和高压下不得不违心作出的选择。全总和金融工会的通知,均表示要制止和纠正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所谓“制止”是尚未发生错误,及时制约不让其发生;所谓“纠正”应该是已经发生错误,要纠离和改正过来。我们所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就是:还我们工作的权力,恢复我们职工身份。这应该归于“纠正”的范畴。 现在我们突然失去工作,我们的生活来源枯竭,我们的所谓补偿无法交纳我们今后的养老、医疗保险,我们的子女无法接受正常的教育,我们没有赡养父母的能力,这将给我们103人、206人、309人等几百个家庭带来不幸福,给社会带来不和谐。我们将维权到底,直到事情得到解决! 相信法律的力量 维护合法权益 我们认为十堰分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 1、典型的规避《劳动合同法》相关义务行为,即不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也不符合其它法定裁员条件。 2、置所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于不顾,不仅不与劳动者协商劳动期限,还单方面强行停止和解除(终止)劳动者工作。 3、从事实看,双方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到目前为止仍然存在,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即符合《劳动法》也符合《劳动合同法》。 恳切地希望有关领导部门为我们伸张正义,还我们公道;维护我们普通劳动者生存的权力。 十堰工行103名职工 200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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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6.* | 2008/09/28, 18:38
新史记.杨佳列传 (司马子长) (2008-09-26 13:44:57) 标签:列传 衙役 杀威棒 捕快 杨佳 杂谈 分类:网文精选 杨佳者,京师皇城根人也。少文静,好读书,其父赞曰:吾儿好读书,懂事明理。及少长,父母离异,佳闷闷不乐,性情日见孤僻,无业谋生,乃终日游走网络江湖。 和谐年,佳游玩至海上松江府,力乏,租车代步。不意有捕快欲凑捕盗指标,竟诬以盗车,捕而罚之。佳以清白自许,至公堂不跪,昂昂然而辩之。然捕快衙役不听其辩,拘之辱之,并施杀威棒一百。佳忿极,乃择七月一日吾朝吉日,于衙门外燃火,乘乱突入禁中,拔刀砍杀,如入无人之境,当场斫翻十余人,计六死四伤。力竭受缚,犹目炯炯不惧,曰:怨气荡然,死无憾矣。 事发,朝野震惊。小民皆窃窃私议,官府且不自保,焉能护吾等乎?遂判时称其为杨某,以掩官府难言之实;以避民众人肉之搜索。因奥运盛事万邦来朝,官府严惩作恶之徒指标尚且不足;凤凰tv身心不惧,探察杨于审理间不从于官府,而被自宫,无奈之下,学习辟邪剑法以慰其心。 初,佳一路杀入,遇女官人则不犯。野史曰,此为念母抚育恩之故。谬也。盖佳于公堂受辱并领杀威棒时,有女官人劝众衙役莫如此,虽劝而不止,然佳心存感激焉,故不犯。 太史公曰:性刚烈如杨佳者,不惧死而惧受辱,一朝受辱,必流血百步,伏尸数人。捕快衙役如遇此辈,宜诱导之而不可威逼之。又曰:所谓和谐,在政通人和,劝恶从善,化戟为犁。至若诬人为盗,逼民造反,欲谋和谐,无异缘木求鱼也。 已投稿到: 排行榜 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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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5.* | 2008/09/30, 10:37
关于原临汾铁路分局对416名“自谋职业”人员错误“买断工龄”问题的情况及诉求 我们是原临汾铁路分局员工,原临汾铁路分局于1998年6月,开始实施增效再就业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原临汾铁路分局的有关领导为完成原北京路局下达的减员、增效考核指标,在为职工办理 “自谋职业”时,未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并且违反法定程序,强行为员工办理了“买断工龄”,不但没有对我们进行妥善的安排,反而终止了我们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将职工工龄归零。03年(临汾铁路分局与太原铁路分局合并时)才将我们的档案寄存在临汾市尧都区一职业中介所。企业在没报地方劳动部门核实、认定 、备案,也没遵循法定程序之规定,完善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把我们推向了“社会” 原临汾铁路分局这种超越和规避法律和行政法规、政策,滥用职权、欺骗国家和职工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谋职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直接导致信访事项的发生,给党和国家及企业造成了严重不良的影响和严重的后果。而现在,这种侵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还在继续 延续着。 理由和政策、法律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6月9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 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早在1998年就明确指出: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 三、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 四、国家经贸委1998年7月10日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紧急通知》指出:“无论采取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不能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开大会进行动员,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压指标、定任务。” 五、1998年8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指出:“国有企业改制方式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能强迫命令。对大多数职工抵制和反对的方案,不能依据少数领导意图强制推行。 六、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七、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条指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规定中指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没有明确终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针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没有重大特殊情况,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直到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才可终止合同。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指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十一: 《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指出:“一方以欺诈、强迫手段迫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当事人有要求撤消的权利。” 十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十四、 铁劳卫《1998》15号文件第二十九条、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四十八条:“自谋职业人员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失业救济金”,“企业应先协调地方劳动部门后方可实施”,“并依照法规、 程序办理”,“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反对弄虚做假”。 十五、中发《1998》10号 劳社部发《1998》8号以及劳社部发《1999》33号:着重强调 “中央及部直属企业在实“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作,应先报地方省级劳动部门,由其核实、认定 、备案后方可实施”“及时填报统计报表,为本企业职工办理有关手续” 综合上叙理由:原临汾分局在实施“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为职工办理“自谋职业”中为完成上级考核指标,利用宣传、鼓励、动员、激励、隐瞒真相等手段,在没有报省劳动部门备案、准许的情况下,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法定程序。表面上看为职工办理“自谋职业”,实际上为完成上级考核指标,为规避社会责任,强行为职工办理的是“买断工龄”将职工工龄归零。并以“协商一致”的合法形式掩盖其违法目的的事实。 这说明:自98.6以来,原临汾分局与所谓的“自谋职业”人员签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带有欺诈行为显失公平的无效合同。 而现在的太原铁路局在不明(原临汾分局)事实的情况下,将错一味推给职工,在解决“98.6”问题时,采取隐瞒、谎报、缓报,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继续规避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这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法定程序解决问题的做法,直接导致矛盾的激化和事态的扩大,引发了重复集体到京上访,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在对待到京上访人员时,太原铁路局违反规定滥用警力,对“自谋职业”人员采取围、追、堵、截、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并多次非法将上访人员扣压到怀柔茶坞铁路地区,先后将贺庆 薛有信 雷时平 王小明 李天保 封德跃 韩来成等人实施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而又在归属地,对“98.6”上访人员实施二十四小时跟踪、监控,扰乱了“自谋职业”职工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在当地,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 原临汾铁路分局在为职工办理98.6“自谋职业”时,违规办理“买断工龄”这一事实的问题中有着错综复杂的因素。但太原铁路局应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出发,本着对职工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我们希望太原铁路局,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并遵循法定程序之规定,尽快解决“98.6”问题,共创和谐社会。 提出以下几种建议: 一、因客观存在“买断工龄”这一不可否认的事实,建议企业全部招回 并重新处理。 二、如果企业还是不承认“买断工龄”的事实。那么,建议企业尽快落实、恢复“买断”职工原有的各种社会保险关系和职工档案。协调省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之规定,遵循法定程序转移各种社会关系,并协助职工,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国家扶持“自谋职业”人员优惠政策的各种手续,赔偿因企业的过错 给职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从而,使这批职工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谋职业。 三、因当时企业未按行政法规规定报省级地方劳动部门,由其核实、认定 、备案后实施, 造成地方政府拒决接收我们这些所谓的“自谋职业人员”,说明企业已经违法 。根据《劳动法》之规定: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签订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我们一致要求: 复职 并继续工作。 望太原铁路局在法定时效内给出明确答复。如果在此期限内,我们的正当要求仍得不到合理答复和解决,势必逼迫我们向上级有关部门进一步申诉。 原临汾分局“98.6”自谋职业全体 20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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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58.17.121.* | 2008/09/30, 17:01
烈抗議買斷工齡,我們要生存,我們要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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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58.17.121.* | 2008/09/30, 17:01
烈抗議買斷工齡,我們要生存,我們要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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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165.195.* | 2008/10/01, 16:23
工行是坏人当道,曾经为了工行奉献了青春,踏踏实实工作的人却被这些坏人给整了出去.这些非但毫发未损,反而加以重用.天理何在?
真气人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10.212.* | 2008/10/02, 21:20
我是黑龙江省双鸭山楳业集团的,最可气的是,我是在今年8月份给买段,说是有常买段给9千来块钱,就把我推了社会不管了,我郁闷呀现在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还有为百姓说话干部吗,共产党为人民的原则都那去了,法制社会的法都那去了,有谁能告诉我。
勤劳致富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58.45.18.* | 2008/10/06, 21:10
看了上面的买断言辞,我的心里也是百感交集.2006年8月我也同样加入这个队伍.但是有一点,我们买断是自愿的.工行的同胞们不一样吗?自由了也是好事.劳动法出台了同样有保障的啊!好马不吃回头草.天涯何处无芳草?勤劳致富!!!现在时代不同了!识时务者为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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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4.* | 2008/10/07, 18:44
质疑用工制度改革,92名职工维权告企业 -------------------------------------------------------------------------------- http://www.yunnan.cn 发布时间 2008-10-07 16:28:37 星期二 来源: 云南网 大 中 小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3元/月) 近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曲靖工行(现改制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92名职工因不满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将曲靖工行告上法庭的劳动争议案,引起社会关注。 职工:下岗了,其实不想走 杨丽珍、龚珍慧、李华等92名原告,均系原中国工商银行曲靖市分行营业部和下属各县支行的职工,2002年按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自谋职业管理办法》[(2002)109号]文件(即职工所指的“买断工龄”文件),从曲靖工行下岗自谋职业。 职工诉称,2002年上半年,曲靖市工行领导召开各县支行领导关于“人员分流实施方案”的会议,市行及其县支行行长召集职工传达市行会议精神,存在欺骗手段,侵害了职工的切身利益。以下条款可见一斑:1、35岁以上职工今后不再安排柜台一线工作,自认为有能力的可以去竞争后台管理岗位,否则一律下岗,到时再申请自谋职业,将没有任何补偿;2、2003年开始推行竞聘上岗制度,没有通过的一律下岗,到时再申请自谋职业,就不再享受有关待遇;3、年龄偏大或学历不高的自己考虑是否主动提出分流,否则将被解聘下岗,被解聘下岗的不享受自谋职业待遇;4、行里有政策,在2002年7月份之前主动提出“自谋职业”方式下岗分流的职工可以享受行里的补偿,今后提出自谋职业的不享受任何补偿政策。曲靖工行在上述“人员分流实施方案”中始终对职工强调“减员指标是指令性任务,如果在减员范围内不愿意自谋职业的职工,将被指定下岗,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任何补偿”,迫使职工以自己主动提出“自谋职业”的方式完成工行职工减员的工作目的,且减员方案未经“职代会”讨论,也未报经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迫使职工采取统一格式提出“自谋职业”的申请。 事后,下岗职工才了解到工商总行和云南省工行的文件精神强调的是,“加强政策宣传,要依法办事”,对职工减员分流工作采取的原则是“坚持个人自愿,不搞强迫命令”。这批下岗职工,一般是以国家招工或学校分配的方式进入银行工作的,原来大多在一线工作,业务技能和知识结构已基本定型,年龄也偏大,目前在社会属于“40、50” 弱势群体,再就业非常困难。其实他们并不想离开银行。 求助法律 诉求主张 杨丽珍等92名职工认为,曲靖工行及县支行利用国家政策,明为“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际是在搞国家严格控制的“经济性裁员”,“买断工龄”,“人员分流实施方案”中不乏有高学历、高水平的人才落聘、下岗,本案92名原告中就有经济师或助理经济师49名,会计师或助理会计师29名,而年龄大、水平差、学历低的现在岗人员中仍大有人在。 上述职工认为,曲靖工行的做法违背《民法通则》的原则和《劳动法》有关规定,当事人是在受到欺骗、欺诈的情况下作出的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错误决定,对协议双方均不具有约束力,强制性迫使职工离岗,其实质是曲靖工行单方解除劳动合的违法行为。因此,请求人民法庭依法判令曲靖工行承担从自谋职业至退休年龄的各项社会保险;判令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判令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2个月工资并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判令其依法承担因1994年至1997年间欠交的4年养老保险金,造成下岗职工所领取的养老金偏低部分的赔偿责任;判令其公开下岗职工的档案工资,根据档案工资计提交纳养老保险金,并补发从1992年至今少发给下岗职工的档案工资;判令其支付下岗职工应当享受的住房补贴;判令其承担本案诉讼费。 曲靖工行:下岗了,别再找我 法庭上,曲靖工行辩称,已履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双方劳资关系协商解除后,上述92名职工已经不是曲靖工行的员工,曲靖工行也不是她们的“用人单位”,不是其“用人单位”则不负有为其承担的一切义务,包括缴纳社会保险,承担其从自谋职业至退休年龄的各项社会保险等等。 当初与92名职工解除合同时,是按照中国工商银行“工银发(2002)109号”《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自谋职业管理办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按每满一年工龄给付2500元的标准计发,同时还按当地下岗职工最低基本生活费两倍给予劳动合同剩余期限基本生活费及10000元安置费,实际补偿在“工银发(2002)109号”文件审批表中计算得很清楚,且已经分领到位,至于额外经济补偿金部分是不存在的,因为在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已超过国家政策给付了经济补偿金。 针对要求补发档案工资的诉请及承担因1994年到1997年欠交4年养老保险金造成其所领取的养老金偏低部份的赔偿责任的诉请,曲靖工行否认称:“不存在事实依据”,是对政策的一种不理解。 关于住房的补贴的问题,曲靖工行辩称,国务院“国发1994年(4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国发(1998)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改革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房的通知》,是规定了“住房补贴”,但不是强制性的。工行云南省分行结合自身企业实际,没有实行住房补贴,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即然曲靖工行的上级行的规定没有实行住房补贴,原告主张住房补贴的诉请不能成立。 曲靖工行还认为,事隔6年(2002—2008),原告申请仲裁时效已过,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本案。总之,曲靖工行要求人民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职工维权,应依法保护 针对曲靖工行原92名自谋职业者诉曲靖工行劳动争议纠纷案,记者采访了云南南极律师事务所民商法学的专家吕翔律师,吕律师认为,本案职工诉求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依法应当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吕律师谈到:纵观本案实际情况,可以看出,曲靖工行采取欺骗和欺诈手段,通过虚假的宣传使部分职工产生了自畏心理,从而导致职工违背其内心意愿作出了非真实的意思表示,虽然表现为按照银行制作的统一格式提出了"自谋职业"的申请,但银行的行为实质上构成了侵权和违约,因为,在《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中,虽然原则上强调了企业与职工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性,但,实际上要完全实现真正的平等是不可能的,一旦企业与职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同时等于承认了职工在企业中的从属关系和被管理者的地位,因此,便导致企业如果用貌似合法的手段或方式侵害职工的合法利益非常容易,该案便是典型的一例,工商银行的行为,依照《劳动法》和《民法通则》的立法原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下岗职工得知自己应当享有的权利没有得到保障时,就不间断的多次向对方当事人------曲靖工行,云南省工行及有关部门主张权利,没有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职工要求曲靖工行承担因其漏缴4年社会保险费给其造成的领取退休金偏低的法律责任及要求发放住房补贴和档案工资的诉请,不仅属于劳动法保护的范围,同时也属于民法所保护的财产权范围,结合本案事实,下岗职工请求保护的权益完全是财产性的,人民法院应予以保护。 法庭没有当庭判决,择日宣判. 张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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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13.254.* | 2008/10/08, 19:57
唉,工行真的让人寒心,太没有人性了,难道工行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就没有人管他们了吗?工行大还是法律大?搞不懂了。支持工行的断友为维权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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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31.101.* | 2008/10/08, 20:21
杀尽不平方太平,贪官污吏当道,民不聊生,火山爆发的前夜。
抗议地方政府关押奥运北京上访人员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34.7.* | 2008/10/08, 20:45
抗议地方政府关押奥运期间去北京上访的人员,当地政府和公安违法乱纪.把本已无助的工行下岗女工关押至今不放.
天理何在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34.2.* | 2008/10/08, 21:03
湖北潜江工行的买断员工在维权过程中,遭遇了非法关押,一个被判劳教一年,一个被判监视居住,一个强行办学习班,请问,天理何在??
营救断友缓不容缓 [回复]
访客:351107824 | IP地址: 61.48.107.* | 2008/10/10, 11:06
一个断友被抓,十个断友连起来,你连我我连你,大家连一起,严厉打击连续违法犯罪买断后台黑首,我们既要有维权的勇气,又要有驾驭情况突变的能力,维权路上要谨慎,留住青山再参天!
大兴安岭工商银行买断员工索赔群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15.242.* | 2008/10/10, 16:00
工行是坏人当道,曾经为了工行奉献了青春,踏踏实实工作的人却被这些坏人给整了出去.这些非但毫发未损,反而加以重用.天理何在? 加入索赔群:QQ71284883
一针见血的"心理护士" [回复]
访客:访客 : 有类似经历的访客 | IP地址: 221.232.76.* | 2008/10/11, 17:06
我是原铁道部武汉市武昌车辆工厂的断友,2004年底也正经历着与他们同样的身心折磨,因势单力薄,最终没能如他们一样为维护正义挺身而出,对此维权行为实感敬佩!由此联想起几年前随处可闻的镇压法轮功事件,不管是否理解的片面,已导致许多民众对当时政府行为的强烈不满;如今也继续存在民众生活不保的严重现象,断友难道不是民众吗?他们的生活已没有了保障,面对人人平等的法律,还要顶着生命临危的压力,实在是让人寒心.好在现任中央领导在抗震救灾等重大决策上有了人性化的转变,十七大也提出要重点搞好地震灾区民众的安置工作,我想,断友们也是出于对当今政府的无比坚信,才会在目前举步为艰的维权路上守侯,期盼能拿出一个有可能的,更人性化的举措,并从中挖掘出令广大民众深恶痛恨的不法掌权人,做到真正的"当官只为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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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工行买断人员注意.掌握买断人员的电话.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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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工行买断人员注意.掌握买断人员的电话.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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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工行买断人员注意.掌握买断人员的电话.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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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工行买断人员注意.掌握买断人员的电话.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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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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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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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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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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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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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08.145.* | 2008/10/13, 23:07
工行买断人员注意.掌握买断人员的电话.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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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58.42.114.* | 2008/10/14, 00:26
贵州省黔东南工行买断人员400多,我们已荣兴成为当地政府的重点保护对象了,这是工行的光荣,还是工行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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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37.128.* | 2008/10/14, 10:28
断友维权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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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14.18.* | 2008/10/14, 12:26
作为在广省中山工行工作了十年的正式职工,我觉得在这样的单位工作简直是一种耻辱。所谓的单位领导正事不做,整天在想着整这个整那个。在职期间发生了交通意外,明明就是工伤,他们偏偏不给你搞工伤待遇,还说怕你的伤影响了工作。你说那还是人说的话吗?还利用了那个不知所谓的,什么合同期满可以不负责任地解除劳动关系。难道一个带干部指标的,工作了十年的员工就可以这样随便地解除劳动关系的吗?请有相关知识的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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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9.150.180.* | 2008/10/14, 22:39
日月在心 只看此人 2008.10.14 22:37 [游客] 转发陕西电视台招聘(原新闻中心) 引用 删除 陕西电视台 / 2008-10-14 22:19:10 陕西电视台 招聘启示 新的陕西电视台是由原来的陕西电视台新闻中心整合。由台长亡永离 副台长言祭红亲自挂帅 合并了原陕西电视台、 陕西电视1到N套台和 陕西有线电视台移动电视等,这三家电视台在 陕西市民中间曾经有过较大影响。为了让 陕西乃至陕西的观众恢复记忆,结合目前我台文化体制改革的需要,现招聘编辑记者数名,非线编辑;导播;等要求条件如下: 1. 年龄30岁以下,越小越好。 2 生过孩子马上走人 3 学历大专以下,越低越好。 4. 在广电局或电视台有一定的亲戚朋友关系,若无关系则要有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的精神。 5. 法盲,特别对《劳动合同法》视而不见。 6. 电视作品未获得过任何奖项。 7. 光说不练,无任何工作经验。 8. 未取得国家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假期实习生、给在职同学朋友临时帮忙人员、领导干部子弟、企业老总儿女等优先录用。 我台一贯坚持“人裁兴台、少劳多得、多劳不得”的留盲主义原则,欢迎广大有嗜之虱前来应聘。热诚欢迎符合以上八项招聘基本原则的成功人士前来竟聘。 (本招聘启示长期有效) 电 话: 不管372十1 联系人:言祭红,亡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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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41.255.* | 2008/10/18, 20:07
我夫罗发科1952年出生.于2008年8月25日去世.生前是株洲金虹实业公司即原株洲市湘天桥蔬菜店2004年买断的4050协保人员.我因有冠心病.高血压....等病.又没工作.没劳动能力.刚满55岁.金虹公司克扣我夫住房补贴几年不给.如今人死啦还克扣丧葬等费用.天理何在.共产党何在.陈君文何在........协保人员在协保期间死亡的,其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属救济费等按苏劳社险[2001]20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际结余金额可依法继承。--------株洲石峰区荷花村民周应兰.泣告党和政府........1387333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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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46.10.* | 2008/10/19, 09:28
我是湖南常德工商银行被吓,逼买断的.我为工商银行付出了16年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工行无情的以2500一年踢向了社会. 社会上找工作都只要35岁以下.我们上有老,下有小.如何生活. 比我迟买断的同一支行的人,补偿金也比我多拿了一倍多.找行长理论,说是上面的政策,天理何在.我入工行上班,我们支行才几十人,后来发展到300人.人多了,为什么要赶我们老职工.工行内退不按行龄,买断补偿不按行龄计算,合理吗. 找律师,说打不赢. 工行的繁荣也有我一份贡献.我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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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14.133.* | 2008/10/21, 16:31
对工行这些造成买断人员生活陷入困境甚至死亡的罪犯食肉寝皮才能天下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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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3.188.161.* | 2008/10/21, 21:07
不少啊!!!!!!!!!!!有用吗??????谁能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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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3.188.161.* | 2008/10/21, 21:12
华尔街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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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85.77.* | 2008/10/22, 21:58
都说‘买断工龄’企业是违法的,那么这些‘买断工龄’的职工应向谁去讨说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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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3.181.240.* | 2008/10/24, 10:19
其实大家知道买断工龄是违法的,但谁来替我们做主哪,我们大家每人拿出1000元来,请个大侓师来,绝对能打赢官司,13.8万人那,这是一个相当大的群体呀,怕啥呀,我们都快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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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4.* | 2008/10/24, 18:02
http://www.cctv.com/program/jjyf/20080306/103495.shtml法律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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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4.* | 2008/10/24, 18:13
工行曲靖市分行就是采取欺骗和欺诈手段,通过虚假的宣传使部分职工产生了自畏心理,从而导致职工违背其内心意愿作出了非真实的意思表示,虽然表现为按照银行制作的统一格式提出了"自谋职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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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4.* | 2008/10/24, 18:15
采取欺骗和欺诈手段,通过虚假的宣传使部分职工产生了自畏心理,从而导致职工违背其内心意愿作出了非真实的意思表示,虽然表现为按照银行制作的统一格式提出了"自谋职业"的申请,但银行的行为实质上构成了侵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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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4.* | 2008/10/24, 18:16
采取欺骗和欺诈手段,通过虚假的宣传使部分职工产生了自畏心理,从而导致职工违背其内心意愿作出了非真实的意思表示,虽然表现为按照银行制作的统一格式提出了"自谋职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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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5.* | 2008/10/28, 18:31
共产党好?好在那里?我18岁招干到了工中国人民银行。十数载,我勤奋于工行第一线 ,工行的繁荣也有我一份贡献。1985年变成了工商银行。不知工商银行怎么三变二变我就成了合同工了。2002年工行天天开会说我们的合同2003年就到期了。说什么银行工作是窗口要年青的。到时只有3分之一的人能继签到合同。不能继签合同的人分文不给。如今年内签自谋职业还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就这样我一个42岁24年工龄的妇女开始了打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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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174.213.* | 2008/10/29, 11:05
国际歌
下岗工人长恨歌 [回复]
孙金平 | IP地址: 123.113.141.* | 2008/10/31, 14:02
下岗工人长恨歌
路遇两人在拾荒,两鬓斑斑似染霜。
身穿工装已破旧,脚登解放鞋一双。
头戴鸭舌帆布帽,满面灰垢浑身脏。
手拿铁钩翻垃圾,一见废品眼放光。
两手伸出似墨染,又刨又抓又扶筐。
各种瓶子盛一袋,废旧纸张捆成箱。
破布烂衫不放过,碰上铁器喜如狂。
上前开言试问讯,二位来自何村乡?
城市拾荒受白眼,何不回家种田忙。
小哥且听老汉讲,我们两口非愚氓。
不是农民不是闲,原在国企大工厂。
父母三代同单位,军工企业好风光。
回想当年解放前,父在工厂技术强。
造枪造炮造子弹,支援大军过长江。
终于赶跑国民党,迎来新生庆解放。
埋头苦干建祖国,任劳任怨血汗淌。
三反五反多支持,老板靠边党员上。
公私合营变国企,为国建设工作忙。
反右工厂也吹风,老父性直开了腔;
领导不能喊口号,也到车间做榜样。
差点戴上帽一顶,罚去烧火锅炉房。
记得五八大跃进,全民响应来炼钢。
爬坡上岭几十里,肩挑背磨运铁矿。
脚板磨穿肩背肿,不见铁水流出场。
工人大哥充好汉,没有半句怨言伤。
叫俺干啥就干啥,永远紧跟党中央。
三年灾荒转眼到,人人饿得心发慌。
吃了上顿盼下顿,每天只想四两粮。
虽是饿得站不稳,仍要生产大快上。
加班加点连夜干,只为有顿夜餐尝。
原是一人挑煤炭,换成四人拖进房。
五大三粗男子汉,个个变成猴一样。
饶是如此不喊累,生产革命两不黄。
灾荒过后是调整,多少工人回了乡。
上级令下铺盖卷,重返农村去栽秧。
从此不复工人身,脸朝黄土晒脊梁。
剩下继续拚命干,上班争把时间抢。
加班权且当贡献,假日更比平日忙。
不讲吃穿不讲玩,一切为了共产党。
一月工资三十元,维持温饱已勉强。
好在医疗学费少,只是从无隔夜粮。
苦干大干拚命干,剩余价值在何方?
榨尽工人血和汗,献给祖国献给党。
紧接文化大革命,工人坚守在工厂。
又抓革命又生产,虽在工作心惶惶。
只看小将闹得欢,仍把任务肩上扛。
从未懈怠想贪耍,更无闲情去游逛。
老辈累得忙退休,儿女紧接顶替上。
要长身体遇饿饭,要想学习文革狂。
要想成年步社会,又遇上山和下乡。
泥里土里滚几遭,炼了筋骨黑脸庞。
还好能够把父顶,高高兴兴进厂房。
一月工资三十元,仍学父辈紧紧张。
一二十年晃眼过,天天工作一个样。
党叫干啥就干啥,从不会把价钱讲。
勉强安顿成了家,计划生育来一场。
正当壮年挨一刀,男女结扎无漏网。
老汉当年带了头,响应号召结扎伤。
从此落下一身病,腰酸背痛为哪桩?
重活不敢去硬撑,阴天下雨床上躺。
只为听了党的话,成了残废无尾羊。
文革过后是改革,百废待兴俺更忙。
三中全会春风起,为治国伤忍我伤。
生产任务一再紧,奔波疲累如饿狼。
孩子嗷嗷正待哺,抚老养小人渐苍。
一心只想保平安,如斯度日也不妨。
但能苟且偷生过,岂料风云大飞扬,
经济调整形势变,工厂亏损工资黄。
农民渐富奔小康,国企改革要下岗。
老汉英年早已过,再加残废结扎伤。
老伴也是文革长,知识身体两茫茫。
下岗名单一公布,夫妇双双同上榜。
饭碗由铁变成泥,再无工资买口粮。
两口回家愁难眠,苦思夜想把计商。
八十老娘重上阵,摆个小摊厂门旁。
过路工友伸伸手,买点瓜子算帮忙。
一天赚上四五元,难够买米度饥荒。
谁知当官顾形象,市容整顿又登场。
摆摊有损城市貌,瓜壳扔地污染长。
一声令下城管来,踢翻小摊收簸筐。
老娘伏地声哀告,城管凶狠赛虎狼。
摆个小摊也犯法,娘亲气得病倒床。
千般思量万般计,我俩只有来拾荒。
不算犯法不偷抢,不惹城管把身藏。
废纸一斤一毛钱,塑瓶五分一钢洋。
拾到铁器如拾宝,一斤三毛赛吃糖。
一月积攒二三百,不比工厂工资凉。
市长见俺掩鼻过,书记见俺躲一旁。
世态炎凉人冷暖,事出无奈也无妨。
女儿尚在读大学,老母至今病殃殃。
孩子学费亲友凑,顿顿吃饭只喝汤。
老母住院恨无钱,只有依靠小单方。
刮砂针灸拔火罐,老母身上试手长。
非是相信中医学,住院无钱空凄惶。
再看我俩身上衣,俱是当年工作装。
新旧三年补三年,十年未添新衣裳。
排队专买扫仓米,菜场里边捡菜帮。
丢弃肉皮被我拾,全家欢呼喝肉汤。
改革开放二十年,不懂啥子叫冰箱。
拾荒拾荒遭白眼,谁知曾把先进当。
想做生意无本钱,想去打工谁要俺?
下岗不能去偷抢,遵纪守法要主张。
心中只想共产党,为何百姓总遭殃?
建设祖国作贡献,党的指示满胸腔。
国企改革路千条,只逼工人去下岗?
过去建设多流汗,如今改革泪流光。
我为祖国鞠躬瘁,祖国把我当烂疮。
老汉言此泪唏嘘,以袖不断拭眼旁。
老妇开口怨气生,一通空话费时光。
诉苦诉冤有何用,谁会替民作主张?
不如拾张旧报纸,或可换片白菜帮。
两人相扶行远去,我自长叹形已僵。
渐行渐远身已渺,仍闻呜咽泣断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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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15.114.* | 2008/11/02, 10:49
我们是四川宣汉小县城的有工作30多年工龄的国企老职工,2000年将我们用1万多元买断工龄养老保险自己交管,医保以前国企没交我们也无法续交。现在政府对4050人员也规定了一些政策,例如自谋职业的失业下岗人员,可以申请三年微薄的养老保险补贴等,但到我县不知为啥就不执行。达洲市都执行了两年,我们将再就业证,交养老保险票椐交社区都两年了还是没有,为啥呢????我们没有农民的土地和其他生存资源,但是一样要吃饭、穿衣、养育孩子、照顾父母;我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默默忍受着生活的重压。比农兄弟不如(农民兄弟还有土地,有医保),我们是一无所有啊,是目前生活最为窘迫苦闷的一个群体.就我来说:今年是58岁,是个中共党员,下岗职工,找工作也没人要,退休还有3年,为此妻子和闹我离了婚.面临着艰难的现实:国企工龄买断时,1万多卖了(600元/年计算),也没上医保现,年老体弱,有病不敢去医院,只能默默地承受病痛的折磨.过着穷困潦倒的日子,连吃饭都成了问题,还有80多岁的老母,和在读书的女儿要供养.当我们年青力壮的时候拼命为国家出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想不到我们年老的时候竟是如此的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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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3.188.175.* | 2008/11/02, 20:05
我们又有一个战友到下拉????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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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21.104.* | 2008/11/03, 12:28
云南工行裁员 职工游行示威——谁来养我后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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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221.104.* | 2008/11/03, 12:32
云南工行裁员 职工游行示威——谁来养我后半生! foveryoung 发表于: 2008-10-22 09:14 X度:9 回复数:32 浏览数:1035 [收藏] 引用 删除 修改 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于1984年。作为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经过20几年的改革发展,中国工商银行已经步入质量效益和规模协调发展的轨道。2003年末资产总额近53000亿元人民币,占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和的近五分之一。2003年英国《银行家》杂志按一级资本排序,中国工商银行名列全球1000家大银行的第十六位,连续五次入围美国《财富》全球500强,并被美国《远东经济评论》评为中国高质量产品(服务)十强 2008年10月21日,来自云南全省的各地工行被“裁员”工行员工齐聚云南省工行大楼下进行维权! 一位工行员工的呼声 如此“裁员”天理不容 ——4000位原工行员工的呼声 试问作为一名热爱本职工作的工行员工无端的申请失业吗?答案不容置疑是否定的,但,正是工行以所谓公正的“自谋职业的申请”这种看似合法的形式掩盖了其非法的合同。让企业众多的优秀员工落入了精心布下的“自谋职业的申请”的陷阱,成了失业人员。 工行是怎么样让员工们落入陷阱的呢? 一、 利用了员工的诚实和对单位的信任,完全相信了当时的宣传:搞末位淘汰制,竞争上岗,年轻化,知识化等等。用现在选择“自谋职业”还可以得到一笔补偿金,若将来被淘汰下岗,就什么都没有的恐吓手段。 二、 违反公家《劳动法》。给十年二十几年的老员工只签订了三、五年劳动合同,造成这些人员心里上的极大压力。 三、 工行的“108号文件”告知大家的退休年龄为女50岁、男55岁,如今等有的人到了退休年龄去办理退休手续才知道,这部分人属干部身份,要女55岁、男60岁才能退休。正是以上这种欺骗的手段让大家签订了“自谋职业的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什么叫无效文件的协议》,工行与这些员工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这些协议根本违反了本人的真实意思,并且以欺骗为前提,不向员工公布“555”号文件。 我们支持改革,支持为了适应中国加入WTO以后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必须进行的企业裁员,但是不是这种裁法,这完全违背了工总行的裁员精神以及违背云南省办公厅(1996年)149号文件的精神,对连续工龄15年以上以及45岁以上的员工不得进行裁员。完全不能体现优胜劣汰和人文关怀,以人为本的精神,不能让心服口服。各种优秀人才被裁出,但他们不在裁出的范围(如一方配偶已经下岗、失业的、单亲家庭、生活极度困难人员),这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 他们中有的已经符合享受工行内退政策的待遇(25年工龄以上,有的接近30年),由于工行延误办理,并加以欺骗宣传,使这些为工行奉献了一辈子青春和汗水的员工(40—50人)被工行以欺骗和恐吓的手段给“裁”去了!如今他们一次又一次的上访申请,但是毫无结果,在困苦的生活中挣扎,他们相信公平和正义到来之前,他们的维权运动是不会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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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4.* | 2008/11/05, 18:34
朱镕基总理在2002年9月13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所谓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没有这个提法”。工行为了欺骗中央,出台了一个【2002】555号文件,内容是把补赏金退回,再回原单位上班,是工行买断不当的补救措施,可该文件已绝秘的形式下发,不传达买断人员,仅有少数领导家属回工行上班,至今买断职工被蒙在鼓里,被一步步推向死亡的边缘。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76楼 222.133.32.*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18:48亲爱的断友们,觉醒吧!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自己的事情要靠自己去争取,我们买断职工的现状不可能无人管、无人问,因为我们是人、是人民,真理在我们手中,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必将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群龙无首难行走,大雁迁息要有领头雁。在关键时刻,杨晓东挺身而出,为我们挑起了大梁,还有陈冰大姐、武丽娟等等,他们业以继日的工作,学习了许多法律条文,掌握了大量的文件证据,多少次风残露宿,多少次饥饿相伴,多少次被围追堵截,多少次与工行唇枪舌战,以理相争,他们做牢都不怕,还怕什么呢,从西北到北京,从东北到南方,到处都留下他们的足迹,几十次的来来往往,为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他们费尽了心血,倾家荡产,为我们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我们为他们而骄傲和自豪,我们为他们的勇气而震撼,他们是买断职工的英雄。 断友们,我们倡议:要向他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自己以身作则,动员自己身边的断友,赶快行动起来吧,现在党有好的政策,又给我们创造了好的环境,我们的前景一片光明,为了你自己的后半生有保障而努力吧!与违法的工行去斗争吧!胜利一定属于我们的!!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77楼 哑巴的呐喊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27:40倡 议 书 断友同志们: 今天我们从大江南北汇聚在一起,不是在游玩,不是在观光,而是都怀着非常沉痛的心情,为了我们的切身利益,为了我们晚年有保障,是向工商银行讨公道来的。断友们,以前我们都不曾相识,相隔千山万水,通过网络电信把我们连接在一起,我们从见面的一瞬间,都感到了非常亲近,非常熟悉,犹如自己的兄弟姐妹,这是因为我们有共同的心声,有共同的语言,有共同的命运,有共同的心愿,我们都有被总行买断文件坑害的切腹之痛。从2001年开始到今天,七年了,对我们买断职工是何等的漫长,是何等的艰难,是何等的凄凉,是何等的无奈与辛酸。断友们,我们相互瞧一瞧,看一看,在饱经风霜的脸颊上,依然流露者昔日的风采,显示着我们的坚毅和不屈,充满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斗志!虽然我们是满面沧桑,鬓发斑白,买断在我们身上留下了无情的烙印,买断把我们的心灵摧残,买断剥夺了我们的退休、住房、医疗、保险等收入及福利,使我们地位低下。农民有地种,工人有班上,失业有人管,得病有人治,而我们呢,什么都不是,七年了,没人理,没人问,多少人因此郁闷而死,多少人重病缠身,多少人卧病在床,多少人妻离子散,多少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多少人毫无收入、无法生存,多少人精神受到打击,寝食难熬,多少人没有了欢笑,度日如年。我们上无片瓦,下午寸土,我们过着无党、无组织、无单位的艰难三无生活,成了社会中最弱最弱的群体,我们无依无靠,经常受别人的嘲弄,看别人的冷眼,生活已到了贫困的边缘,我们已从中年向晚年迈进,无任何保障,成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我们都是为工行贡献二、三十年的老职工、老党员,相当年那个不是单位上的骨干,那个不是模范标兵,无论是一线、二线,都流下了我们的血和汗,墙上挂满了无数喜悦的果实,买断剥夺了我们的一切一切,真是太无情、太残酷、太卑鄙、太极端了。我们为工行的发展和振兴,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谁曾想与朝夕相处的领导,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乌纱,坑、蒙、骗、哄一起上,小会说,大会动员,把工行说的一团糟,前景黯淡,让我们早买早受益,不买就下岗,故意隐瞒实质,人为虚设假象,我们稀里糊涂的就上了当,做出了茫然的抉择,买断了自己为此辛苦努力二、三十年的工作,变成了工行、政府、社会三不管的特殊人员。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78楼 哑巴的呐喊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33:31续: 朱镕基总理在2002年9月13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所谓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没有这个提法”。工行为了欺骗中央,出台了一个【2002】555号文件,内容是把补赏金退回,再回原单位上班,是工行买断不当的补救措施,可该文件已绝秘的形式下发,不传达买断人员,仅有少数领导家属回工行上班,至今买断职工被蒙在鼓里,被一步步推向死亡的边缘。党和政府三令五声要求企业应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关心职工生活,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前提。工商银行既未被兼并,亦未破产,为了达到他们所谓的减员增效目的,竟敢违背、无视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置员工的切身利益于不顾,以欺骗、诱导、协迫等手段,实施违法的“买断工龄”政策。难道工商银行的政策就能凌驾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之上吗?把我们这些辛苦奉献大半生的职工简单地推向了社会,他们这样做这个社会就安定了吗?和谐了吗?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79楼 哑巴的呐喊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48:33续: 亲爱的断友们,觉醒吧!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自己的事情要靠自己去争取,我们买断职工的现状不可能无人管、无人问,因为我们是人、是人民,真理在我们手中,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必将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群龙无首难行走,大雁迁息要有领头雁。在关键时刻,杨晓东挺身而出,为我们挑起了大梁,还有陈冰大姐、武丽娟等等,他们业以继日的工作,学习了许多法律条文,掌握了大量的文件证据,多少次风残露宿,多少次饥饿相伴,多少次被围追堵截,多少次与工行唇枪舌战,以理相争,他们做牢都不怕,还怕什么呢,从西北到北京,从东北到南方,到处都留下他们的足迹,几十次的来来往往,为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他们费尽了心血,倾家荡产,为我们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我们为他们而骄傲和自豪,我们为他们的勇气而震撼,他们是买断职工的英雄。 断友们,我们倡议:要向他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自己以身作则,动员自己身边的断友,赶快行动起来吧,现在党有好的政策,又给我们创造了好的环境,我们的前景一片光明,为了你自己的后半生有保障而努力吧!与违法的工行去斗争吧!胜利一定属于我们的!! 工行买断职工再就业协会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80楼 哑巴的呐喊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49:43亲爱的断友们,觉醒吧!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自己的事情要靠自己去争取,我们买断职工的现状不可能无人管、无人问,因为我们是人、是人民,真理在我们手中,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必将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群龙无首难行走,大雁迁息要有领头雁。在关键时刻,杨晓东挺身而出,为我们挑起了大梁,还有陈冰大姐、武丽娟等等,他们业以继日的工作,学习了许多法律条文,掌握了大量的文件证据,多少次风残露宿,多少次饥饿相伴,多少次被围追堵截,多少次与工行唇枪舌战,以理相争,他们做牢都不怕,还怕什么呢,从西北到北京,从东北到南方,到处都留下他们的足迹,几十次的来来往往,为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他们费尽了心血,倾家荡产,为我们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我们为他们而骄傲和自豪,我们为他们的勇气而震撼,他们是买断职工的英雄。 断友们,我们倡议:要向他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自己以身作则,动员自己身边的断友,赶快行动起来吧,现在党有好的政策,又给我们创造了好的环境,我们的前景一片光明,为了你自己的后半生有保障而努力吧!与违法的工行去斗争吧!胜利一定属于我们的!! 工行买断职工再就业协会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81楼 222.246.9.*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6:56:36湖南的断友占领了工行办公楼,该楼挂牌为“工行断友自救中心” 有湖南的断友吗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82楼 220.164.184.*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8:30:16亲爱的断友:看到哑巴的呐喊的帖子了吗?该醒醒了!我才知道石油公滇黔贵的总部在昆明石油公司的断友是把青年路两头堵了!当时武警公安都去了面对武警公安他们说“要到那都行只要管饭!做牢也行!”最后单位已收编按内退,每月发500元生活。这是他们共同努力和奋战的结果。 本主题共有帖子数 1082 篇 共 22 页 上一页 17 18 19 20 21 22 到第 页 (申请吧主) 大家在讨论什么更多>> 求助管理,我想把我的博客从搜狐搬过来怎么操作呢 投资中的心理学:源自华尔街纽约股票交易所的投资心经 公司名利场:最隐秘的职场生存法则 呼叫管理员:我的留言,私信等功能何时给恢复? 我的朋友圈出问题了 无法登录 和讯相册中如何下载上传之前的原图 关于照片的显示顺序 工商银行职工身份置换 管理员请进 大家关注的主题吧更多>> 和讯要闻频道吧 和讯股票频道吧 和讯IT频道吧 和讯客服中心吧 和讯综合频道吧 和讯评论频道吧 和讯msn财经吧 msn财经频道吧 和讯房产频道吧 和讯外汇频道吧 和讯视点排行榜更多>> 股市经纬071031-6000是点机会还是陷阱? 股市经纬071102-11月行情的初步研判。 股市经纬071101-大盘将保持震荡格局。 午间播报071031-继续围绕5900点震荡整理. 方泉谈股市:在“二八”演变中“守正出奇”赚大钱。 中石油会否主导大盘走向? 晨早快讯071102-操作要点。 午间播报071101-如何看待6000点左右的泡. 股市经纬071106-高价股和累计上涨幅度大的股. 午间播报071105-基金第三季度投资组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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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4.* | 2008/11/05, 18:36
朱镕基总理在2002年9月13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所谓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没有这个提法”。工行为了欺骗中央,出台了一个【2002】555号文件,内容是把补赏金退回,再回原单位上班,是工行买断不当的补救措施,可该文件已绝秘的形式下发,不传达买断人员,仅有少数领导家属回工行上班,至今买断职工被蒙在鼓里,被一步步推向死亡的边缘。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76楼 222.133.32.*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18:48亲爱的断友们,觉醒吧!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自己的事情要靠自己去争取,我们买断职工的现状不可能无人管、无人问,因为我们是人、是人民,真理在我们手中,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必将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群龙无首难行走,大雁迁息要有领头雁。在关键时刻,杨晓东挺身而出,为我们挑起了大梁,还有陈冰大姐、武丽娟等等,他们业以继日的工作,学习了许多法律条文,掌握了大量的文件证据,多少次风残露宿,多少次饥饿相伴,多少次被围追堵截,多少次与工行唇枪舌战,以理相争,他们做牢都不怕,还怕什么呢,从西北到北京,从东北到南方,到处都留下他们的足迹,几十次的来来往往,为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他们费尽了心血,倾家荡产,为我们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我们为他们而骄傲和自豪,我们为他们的勇气而震撼,他们是买断职工的英雄。 断友们,我们倡议:要向他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自己以身作则,动员自己身边的断友,赶快行动起来吧,现在党有好的政策,又给我们创造了好的环境,我们的前景一片光明,为了你自己的后半生有保障而努力吧!与违法的工行去斗争吧!胜利一定属于我们的!!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77楼 哑巴的呐喊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27:40倡 议 书 断友同志们: 今天我们从大江南北汇聚在一起,不是在游玩,不是在观光,而是都怀着非常沉痛的心情,为了我们的切身利益,为了我们晚年有保障,是向工商银行讨公道来的。断友们,以前我们都不曾相识,相隔千山万水,通过网络电信把我们连接在一起,我们从见面的一瞬间,都感到了非常亲近,非常熟悉,犹如自己的兄弟姐妹,这是因为我们有共同的心声,有共同的语言,有共同的命运,有共同的心愿,我们都有被总行买断文件坑害的切腹之痛。从2001年开始到今天,七年了,对我们买断职工是何等的漫长,是何等的艰难,是何等的凄凉,是何等的无奈与辛酸。断友们,我们相互瞧一瞧,看一看,在饱经风霜的脸颊上,依然流露者昔日的风采,显示着我们的坚毅和不屈,充满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斗志!虽然我们是满面沧桑,鬓发斑白,买断在我们身上留下了无情的烙印,买断把我们的心灵摧残,买断剥夺了我们的退休、住房、医疗、保险等收入及福利,使我们地位低下。农民有地种,工人有班上,失业有人管,得病有人治,而我们呢,什么都不是,七年了,没人理,没人问,多少人因此郁闷而死,多少人重病缠身,多少人卧病在床,多少人妻离子散,多少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多少人毫无收入、无法生存,多少人精神受到打击,寝食难熬,多少人没有了欢笑,度日如年。我们上无片瓦,下午寸土,我们过着无党、无组织、无单位的艰难三无生活,成了社会中最弱最弱的群体,我们无依无靠,经常受别人的嘲弄,看别人的冷眼,生活已到了贫困的边缘,我们已从中年向晚年迈进,无任何保障,成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我们都是为工行贡献二、三十年的老职工、老党员,相当年那个不是单位上的骨干,那个不是模范标兵,无论是一线、二线,都流下了我们的血和汗,墙上挂满了无数喜悦的果实,买断剥夺了我们的一切一切,真是太无情、太残酷、太卑鄙、太极端了。我们为工行的发展和振兴,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谁曾想与朝夕相处的领导,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乌纱,坑、蒙、骗、哄一起上,小会说,大会动员,把工行说的一团糟,前景黯淡,让我们早买早受益,不买就下岗,故意隐瞒实质,人为虚设假象,我们稀里糊涂的就上了当,做出了茫然的抉择,买断了自己为此辛苦努力二、三十年的工作,变成了工行、政府、社会三不管的特殊人员。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78楼 哑巴的呐喊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33:31续: 朱镕基总理在2002年9月13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所谓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没有这个提法”。工行为了欺骗中央,出台了一个【2002】555号文件,内容是把补赏金退回,再回原单位上班,是工行买断不当的补救措施,可该文件已绝秘的形式下发,不传达买断人员,仅有少数领导家属回工行上班,至今买断职工被蒙在鼓里,被一步步推向死亡的边缘。党和政府三令五声要求企业应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关心职工生活,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前提。工商银行既未被兼并,亦未破产,为了达到他们所谓的减员增效目的,竟敢违背、无视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置员工的切身利益于不顾,以欺骗、诱导、协迫等手段,实施违法的“买断工龄”政策。难道工商银行的政策就能凌驾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之上吗?把我们这些辛苦奉献大半生的职工简单地推向了社会,他们这样做这个社会就安定了吗?和谐了吗?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79楼 哑巴的呐喊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48:33续: 亲爱的断友们,觉醒吧!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自己的事情要靠自己去争取,我们买断职工的现状不可能无人管、无人问,因为我们是人、是人民,真理在我们手中,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必将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群龙无首难行走,大雁迁息要有领头雁。在关键时刻,杨晓东挺身而出,为我们挑起了大梁,还有陈冰大姐、武丽娟等等,他们业以继日的工作,学习了许多法律条文,掌握了大量的文件证据,多少次风残露宿,多少次饥饿相伴,多少次被围追堵截,多少次与工行唇枪舌战,以理相争,他们做牢都不怕,还怕什么呢,从西北到北京,从东北到南方,到处都留下他们的足迹,几十次的来来往往,为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他们费尽了心血,倾家荡产,为我们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我们为他们而骄傲和自豪,我们为他们的勇气而震撼,他们是买断职工的英雄。 断友们,我们倡议:要向他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自己以身作则,动员自己身边的断友,赶快行动起来吧,现在党有好的政策,又给我们创造了好的环境,我们的前景一片光明,为了你自己的后半生有保障而努力吧!与违法的工行去斗争吧!胜利一定属于我们的!! 工行买断职工再就业协会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80楼 哑巴的呐喊 发表于 2008年11月5日 14:49:43亲爱的断友们,觉醒吧!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自己的事情要靠自己去争取,我们买断职工的现状不可能无人管、无人问,因为我们是人、是人民,真理在我们手中,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必将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群龙无首难行走,大雁迁息要有领头雁。在关键时刻,杨晓东挺身而出,为我们挑起了大梁,还有陈冰大姐、武丽娟等等,他们业以继日的工作,学习了许多法律条文,掌握了大量的文件证据,多少次风残露宿,多少次饥饿相伴,多少次被围追堵截,多少次与工行唇枪舌战,以理相争,他们做牢都不怕,还怕什么呢,从西北到北京,从东北到南方,到处都留下他们的足迹,几十次的来来往往,为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他们费尽了心血,倾家荡产,为我们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我们为他们而骄傲和自豪,我们为他们的勇气而震撼,他们是买断职工的英雄。 断友们,我们倡议:要向他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自己以身作则,动员自己身边的断友,赶快行动起来吧,现在党有好的政策,又给我们创造了好的环境,我们的前景一片光明,为了你自己的后半生有保障而努力吧!与违法的工行去斗争吧!胜利一定属于我们的!!
朱镕基是买断工龄的罪魁祸首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74.225.* | 2008/11/05, 20:09
朱镕基总理在2002年9月13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所谓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没有这个提法”倒是提出了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它的实质本来就是一样的吗?狼来了和来狼了都是狼来了,所以说朱镕基才是买断工龄的罪魁祸首。 他下台后给国库增添了多是多少的美元,实现了一个社会帝国的资本集聚积累,那些都将是从老百姓的人投中获取的,老百姓的生活没有改变,还是在水深火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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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37.66.* | 2008/11/05, 22:20
上层应高度重视断0们的呼声,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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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18.38.* | 2008/11/06, 11:28
海枯石烂,维权之心不可变,生命纵有限,正义之心不可灭,坚决支持各种形式的维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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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18.38.* | 2008/11/06, 12:19
全国的工行断友,我们的维权是非常艰难。甘肃省分行工银甘发[2007]427号文件要求对上访人员进行全天候监测,再此剥夺我们的隐私权,还要求由行长出面请公安部门人员对上访人员及家属逐一沟通谈话。这个问题要引起大家深入思考.深入思考.深.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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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18.38.* | 2008/11/06, 12:45
全国的工行断友,我们的维权是非常艰难。甘肃省分行工银甘发[2007]427号文件要求对上访人员进行全天候监测,主要是手机被监控已接近一年了.部分支行还请公安部门人员对上访人员及家属进新行谈话,这个问题要研究要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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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61.243.* | 2008/11/06, 12:54
工商银行辽宁一县级行03年6月一次就买断40人,当时因不能正常营业而聘用了约二十名临时工(说明一点都不是大中专毕业生),不知道是什么政策现在已经全部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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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5.* | 2008/11/06, 17:51
那你们工商银行辽宁一县级行03年6月一次就买断40人,为什么不去上访?亲爱的断友们,觉醒吧!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自己的事情要靠自己去争取,我们买断职工的现状不可能无人管、无人问,因为我们是人、是人民,真理在我们手中,我们相信党和政府,必将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群龙无首难行走,大雁迁息要有领头雁。在关键时刻,杨晓东挺身而出,为我们挑起了大梁,还有陈冰大姐、武丽娟等等,他们业以继日的工作,学习了许多法律条文,掌握了大量的文件证据,多少次风残露宿,多少次饥饿相伴,多少次被围追堵截,多少次与工行唇枪舌战,以理相争,他们做牢都不怕,还怕什么呢,从西北到北京,从东北到南方,到处都留下他们的足迹,几十次的来来往往,为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他们费尽了心血,倾家荡产,为我们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我们为他们而骄傲和自豪,我们为他们的勇气而震撼,他们是买断职工的英雄。 断友们,我们倡议:要向他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自己以身作则,动员自己身边的断友,赶快行动起来吧,现在党有好的政策,又给我们创造了好的环境,我们的前景一片光明,为了你自己的后半生有保障而努力吧!与违法的工行去斗争吧!胜利一定属于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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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4.185.* | 2008/11/06, 17:55
看看我们云南工行的断友是怎么做的。打字《云南工行裁员 职工游行示威——谁来养我后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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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59.* | 2008/11/08, 18:54
尊敬的武讯局长 您好 首先, 祝贺您来太局后所取得辉煌的成就, 对于在职职工来说百分之九十以上是赞扬和拥护您的. 只有一小部分原利益既得者,是您的反对者. 还有部分"98.6"人员,尤其是"自谋职业"人员也对您有一定的看法. "98.6"自谋职工人员,在不明您对此问题真实看法的情况下(也可能您并不真正了解内情),受惑而做的一些无奈举动, 请求能得到您的谅解. (另外,今年三月对贺庆强行拘留一事,内部有关人员说:是您下的命令. 我表示怀疑) 现在,我对"98.6"自谋人员的问题, 也不想与您的属下再做口舌之争了,现就这些人,生活的真实情况,向您汇报一下. (1) 失业救济金. 根据铁劳卫1998 15号我们应享受 ; 劳动法规定:即使是协商一致解除的也应享受 , 但您属下回答:我们属自愿解除人员.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 是不是对于一次性补偿金,我们也应该退还企业(按规定自解人员不应享受)?而且,企业还应提起诉讼,并要求这些"自谋职业"人员给与企业经济赔偿呢? (2) 社会保险及人事档案. 即使是劳教 判刑的人员,企业也会按规定转移的. 但 "自谋职业"人员的工龄为何归零(没任何社保关糸了),而档案却又不能正常转移呢?临汾分局98.8月就实施了医保,而您属下为何却颠到黑白呢?临汾分局99.6的个人商业补充养老保险上哪去了呢?(近半数是98.8月后或2000后自谋的) (3)下岗。 临铁分劳2000 119号强调:办理自谋职业,须先办理下岗手续。 企业为何没做到呢?(要求补办) (4)全民医疗合作。在地方全民医疗合作的今天,我们却被社区告知无权参加. 这又是为什么呢? (5) 低保. 在众多自谋人员家庭发生严重困难时, 却被地方保障部门告知:无权享受. 理由:我们是铁路职工.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6) 大秦公司杨永国一案. 对于社保及档案为何地方政府拒绝接收呢? 企业应自检并反醒一下,企业道底存在何种过失呢?. (7)对于今年9月15号我们所提出的15个依据和3点建议的诉求,(并附山西省厅的转递单),9日19号在局信访办已授理的情况下,而于10月20号又拒绝答复呢? 至03年底,我等开始的上访,不管是谁的对错吧,路局为何却一直没有明确的正式的答复议见呢?又为何不敢给予答复呢? (8)对于我们。。。。。。。。。。。。。。。。。。。。唉 太多了 现在,路局如真心对待此事, 只有主动,并积极的与省厅正面去协调,才是真正解决问题唯一合法的渠道. 具体情况,请您明查。 并请求:在处理“98.6”自谋职业人员问题时,希望原临汾分局相关人员回避,只为公平起见。并予以答复 此致 礼 贺庆 临铁自谋全体 2008.11.8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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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37.67.* | 2008/11/08, 21:58
呼吁工行高层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工行的断友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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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67.37.* | 2008/11/09, 10:12
贺庆晚上来致礼 其实是在申正义 太铁路局武局长 日理万机比较忙 颠倒黑白是属下 局长没说违心话 社保档案该解决 工作还得从头做 大秦公司杨永国 敢用法律讨说法 虽然你把官司赢 就不管你难执行 人家本是铁老大 哪能把你地方怕 当初能把你买断 现在你也靠边站 合同是你愿解除 职业你该自己谋 挡案不知在哪里 社保和你没关系 地方说你在铁路 铁路已把你解雇 逼的大家去北京 去找上级把诉申 路局一看着了急 警察包保派的齐 你要进京把你跟 呆在家里有人盯 你的人身没自由 再闹敢把你拘留 让你上天没有路 入地你也难找门 大同临汾九八六 他们正把疾苦受 中共中央有文件 举国上下创和谐 解决百姓疾与苦 人民拥护齐拍手 下岗职工见希望 自谋人员把歌唱 共赞党的政策好 齐夸中央好领导 看看太原铁路局 错了也不把头回 呼吁咱们武局长 您老该把办法想 我们大家齐盼望 和谐环境共同创 大同"98.6"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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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16.152.* | 2008/11/12, 09:01
上北京吧难兄难妹们。听说总行的老大年薪180余万我们去讨点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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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1.* | 2008/11/14, 11:13
关于省地勘局系统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政办函〔2007〕12号 为维护地堪队伍稳定,促进地堪事业改革和发展,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特事特办的原则,现就省地堪局系统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以下简称“协解人员”)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自2007年5月1日起,“协解”人员享受原单位待岗职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取暖补贴、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待遇;享受原单位待岗职工享受的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相关政策待遇;对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协解人员给予原单位待岗职工相应标准的生活费;对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的,参照原单位有关退休标准核定发放退休费;符合《国务院关于颁发和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的人员,可按规定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原单位有需要的,可以择优聘用,聘用期间不得再享受生活费补贴待岗。 二、“协解人员”协议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所领取的扶持金和补偿金不再退回;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暂时封存,待地堪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转入相应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协解人员”,按有关程序理顺关系后,比照原地堪单位退休人员的政策发放退休费,个人帐户余额一次性退还给本人。 三、“协解人员”享受的政策和待遇,随着原单位待岗职工相关政策的变化和原单位改革的变化而相应调整。 四、有关待岗人员生活费、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经费及应由原单位提缴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应发放的取暖费补贴以及应该享受的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相关政策经费,按有关标准核定,由省财政厅据实拨付,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2007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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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1.* | 2008/11/14, 11:13
《关于恢复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关系的意见》 局劳人发[2006]20号 各单位、部门: 参照《河南省地矿局关于处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遗留问题的意见》(豫地字[2006]2号文)精神,为妥善解决1997年至2002年期间,我局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险问题,现就恢复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关系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希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为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以恢复被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人事关系为重点,以解决养老保险为目标,以维护全局稳定,构成和谐社会为目的,妥善解决有偿解除劳动关系的遗留问题。 二、恢复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关系的范围 1997年至2002年期间,按照原核工业地质总局、中南地质局有关实施再就业工程文件精神,办理辞职的固定工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工。 凡因违法、违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又在企事业单位重新就业的人员;调出、自动离职以及辞退的人员。均不在恢复人事关系的范围。 三、具体意见 1、恢复人事关系人员,在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期间的工龄连续计算;所领取的补偿金不再退回(尽管我局发放的补助比地矿系统超出一倍以上,考虑到职工的特殊困难,局不再收回超出部分,但除辞职补助费之外,个别人以特殊困难为名向局申请的搬迁费而未搬迁的以及发有困难补助费等,要全部退回;被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再补发或补办;恢复人事关系后的人员仍执行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的职务(技术等级)及工资档次 2、人事关系恢复后,由地质局负责为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的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交纳。是合同制职工的,其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期间需交纳的养老保险金由个人全部交承担。 3、恢复人事关系的人员,要遵守地质局有关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与竞聘上岗或双向选择上岗。一时无法上岗工作的,局按下岗职工管理并按局现行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达到退休年龄或符合局离岗休养(内退)的,由局为其办理退休或离岗休养(内退)手续。 四、办理程序 1、由局劳人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在局基地(信阳、郑州)张贴公示,通知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期限(二00六年四月三十日前)与局联系,过期不再办理。 2、如本人愿意恢复人事关系,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局写书面申请,并由本人亲自交到局劳人部门。申请中要向组织写明在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期间本人的真实情况,并做出愿意接受地质局“处理意见”规定的承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凡由本人保存档案的(自行拆除封条的档案局不再接受),申请时须奖人事档案提交给地质局;因本人原因造成档案丢失或伪造、涂改档案材料者,局将不予恢复人事关系。凡由局转交给信阳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档案,由局负责提取,若有欠缴管理费的由本人负责补交。 4、经局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恢复人事关系的人员,由局劳人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上报省有关部门审批确认。省审批确认的日期为有关人员在局恢复人事关系的日期。 五、时间安排 1、3月31日前,制定实施意见(含问卷调查表),并通知本人。 2、4月15日前各被调查人向局交回问卷调查表并由本人向局提交恢复人事关系申请。 3、4月20日前提交(提取)及相关材料。 4、4月30日前拟恢复人事关系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报省有关部门审批。 5、待省有关部门审批后,局正式办理有关人员恢复人事关系手续。 六、组织领导 处理“职工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遗留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工作难度大的工作,要从讲政治,求稳定,谋求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妥善处理“职工辞职、自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遗留问题的重要性。为此,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龙延,副组长:周才华,成员:扬力崔灵灵 姚利 戴林生 郝同亮 。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处理意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力资源部,姚利任办公室主任。局有关部门和领导也要给予高度重视,做好解释说服工作,避免造成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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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1.* | 2008/11/14, 11:15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0959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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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1.* | 2008/11/14, 11:16
胜利油田全体“协解”共产党员致党中央国务院的一封信 敬爱的党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敬爱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您们好! 今天我们胜利油田全体被“欺诈协解”的党员怀着沉痛和十分复杂的一种心情,给您们写这封信,如有可能收到的话,敬请您们查阅并给我们全体被“协解”党员回信。 2001年3月,胜利石油管理局在中石化再三压力下,终于决定召开各二,三级领导联席会议,部署和实施“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这项胜利油田前所未有的重大工作,从此揭开了油田会战以来最大的失业悲剧序幕。一时间胜利油田的上空乌云密布,到处笼罩着企业即将倒闭和破产的危机,而胜利油田的广大干部和忠厚诚实的职工,这时却战斗在夺油上产会战的各工作岗位上,他们还在用鲜血和汗水为祖国的石油事业而拼命,为油田的建设和发展而积累财富,全然不知失业的灾难就要降临到他们头上。 在管理局联席会议上,局党委书记董培久和局长宋万超一再强调:这次“协解”工作意义重大,(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做出的统一部署),而这时国务院也正在山东青岛召开全国再就业会议,且会议重申企业不准搞“工龄买断”。局领导在动员会议上说:“国务院正在青岛召开再就业会议,这之前已有17个省市自治区提出要降低“协解”补偿标准,新的补偿标准可能更低,我们要赶在新补偿标准出台之前搞完这项工作,最大限度的为职工谋取利益,不然就太晚了,来不及了。现在中石化拿出40个亿来搞这项工作,是为广大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千万不能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站在政治高度上,为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负责,为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负责,为油田的持续发展负责,在这项工作上同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 看!多么富有政治责任感和为广大职工根本利益负责任的企业领导啊?自此,胜利油田的“协解”工作全面实施,所有宣传和舆论工具全部开动,胜利油田会战有史以来声势浩大的“协解”工作就这样展开了。为了让广大干部、职工确信无疑企业面临着严重危机,管理局从上到下各级领导层层发动、层层动员,加上强大的舆论攻势,一时间把胜利油田搞的乌烟瘴气,倒闭破产危机四伏,干部职工人心慌慌,彷佛胜利油田要濒临崩溃,前途一片黑暗。 在中石化和管理局下发的文件和各类会议上,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十五”其间中石化要减员18万,胜利油田还要减5万,以后内退职工的工资政策也要变,内退拿当年工资的60%,油田要保持3%的下岗常量,职工工资也不可能再涨了,要实行岗点工资,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油田要进一步改制,有多少岗位要合并,有多少岗位要撤消,有多少职工要下岗等等,这一系列改革三年之内要搞完。又说胜利油田这条航母早已严重超载,都站在上面不下就会沉没,到那时船毁人亡一切都晚了,言外之意就是没人下不行! 但谁又真正愿意下呢?即然企业面临着灭顶之灾,那企业的所谓各级领导怎么不站在政治高度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下呢?管理局那庸肿的不能再庸肿的各级所谓的管理人员怎么就减不下来呢?不但减不下来而且怎么会越减越多呢?然而,21705名职工“协解”三年后的事实证明,胜利油田的所谓企业危机纯属骗人的慌言。请看一组真实的数字:胜利油田2001年上交利润120亿元,2004年上交利润150亿元,在职职工三年来上调工资和奖金的幅度人均超过2000元,今年12月份,一次涨工资人均就达1600元(主体人均1000元,存续公司人均600元)这还不算各类奖金。然而“协解”职工的情况如何呢?请再看一组数字:胜利油田的“协解”补偿标准为:“每个协解职工按工龄年补偿4100元,以30年工龄算,4100X30=121000元,加上住房公积金一次性付清按20000元算,共记141000元,2001年协解时46岁,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14年,这14年去掉医疗和养老保险就是65000元(随着工资的不断上调还不止这个数)那么141000元—65000元=76000元,76000元除以14年=每年5240元除12个月,每月合500多元可支配资金,加上物业管理费用,水,电,气费用,物价上涨等一系列不可预测的因素,可见“协解”职工的生存现状是多么凄惨了。更有甚者,象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更长的职工,他们交两大保险时手里拿到的补偿金不但不够还得倒贴钱,他们靠什么来生存? 21705名“协解”职工里相当一部分年龄较大的职工,在油田会战时期发扬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流血流汗,斗严寒战酷署,为了胜利油田的建设和发展献了青春献婚姻,献了婚姻献子孙,难道还要他们献了子孙再献生存吗?现在这些被“协解”职工,年龄在40岁以上的因会战时期高劳动强度,身体严重透支,伤痕累累,不同程度的带有伤病,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每日愈下,加之失业后带来的心灵上的痛苦创伤,经济上已捉襟见肘入不敷出,家人埋怨,朋友嘲笑,社会歧视,他们的生存现状危机四伏。他们上有老,下有小,子女面临着谈婚论嫁的年龄,在这种情况下,手里仅有的一点补偿金又能干什么呢?更可悲的惨酷现实是:“他们当年都是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只生一个孩子,而现在大部分子女都是企业员工,每月工资只有500—600元钱,且没有稳定的收入(企业员工是油田以出卖劳动力的方式通过地方劳动力市场转手进入油田的),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各用人单位可视效益情况随时终止续签,这些子女的经济收入怎么会有保障呢?!到了这个年龄的职工,一个内退,一个“协解”,一个是企业员工,又得赡养双方老人,又得供子女上学,婚嫁,他们的日子可怎么过呀? 与目前在职的职工相比,双职工每月纯收入近万元,年纯收入近10万元,同龄“协解”职工的生存现状就可想而知了。同是胜利油田建设和发展的创业人,却不能同等享受共同创业所积累的创业成果,这样的结果,于情、于理、于法合适吗?! 而40岁以下的“协解”职工情况又是怎样呢?“协解”后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20年甚至30年,他们的生存又怎么办?!再就业,再创业,说的多轻巧,“协解”职工一参加工作就在油田,学的干的全是管理油井,气井,水井和与之相关的产业,他们的生存环境就在油田,年轻的生在油田,长在油田,参加工作在油田,年长的生在原籍,年轻时来油田会战创业,干了几十年油田,油田所处的环境都是荒草野地,兔子都不拉屎的地方,光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外来务工和混穷的)都难以养活,更何况“协解”职工呢!他们又没什么特长或一技之长,即便有点一技之长,在如今的现实社会里,哪有他们的立足之地?目前这21705名所谓被“协解”职工,地方不承认是失业,(虽说办理了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油田又把“协解”职工当成累赘、刁民、诬赖硬往社会上推,他们的生存能不成严重问题吗?! 现在油田为了应付上级领导,表面上向上级汇报(包括党中央和国务院)已安排80%以上的“协解”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可这所谓的80%又是什么情况呢?“按照管理局的规定:协解职工由各二级单位根据自身效益情况自行解决安排,可现状是80%以上安排后每月只能发给400元—500元钱,有的单位发300多元,且对这些“协解”职工进行百般刁难,这条条,那框框,并且要求和在职职工同样付出,却不同等报酬,而且没有任何保险,这样做合理、合法吗”?!多少“协解”职工家庭因此而被搞得亲人反目成仇,妻离子散,分崩离析,鸡犬不宁;又有多少“协解”职工迫于家庭和亲人、朋友的冷嘲热讽,社会和原单位的歧视而远走他乡,带着为油田会战所留下的累累伤痕为求生存四处奔波,更有留在他们内心深处那被一生所为之奋斗的油田抛弃后的怨恨,那永远也挥之不去,抚之不平的伤感!这些既老实又忠厚的胜利人,怎么也没想到:“为之奋斗一生的胜利油田,会在企业效益最好的时刻,害得他们流离失所,跌入生活的低谷,为生存而在风雨里奔波”。 三年多来,这些“被欺诈协解”的职工,默默的忍受着内心深处的极大痛苦,同时他们也在为对党的国企改革政策和各级领导的忠诚所付出的代价而深深自责,感到难以面对子女和亲人、家庭。更令他们困惑的是:难道他们对党和各级领导的忠诚是错误的?还是党的政策和各级领导决策出了问题?国企改革为什么非要减员增效?按国务院的国企改革政策规定:“面临倒闭和破产的企业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实行减员,国家和企业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那胜利油田年产原油2800万吨,年实现利润近150亿元,为什么也要实行“协解”?而“协解”前后的反差又如此自相矛盾,难以向被“协解”职工自圆其说?他们现在要依法维权,向企业讨说法,讨公道,要求恢复合法的劳动权利或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这不应该吗?目前中石化、管理局不但不让“协解”职工说话,更不想在党和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解决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请问:他们的政治高度,三个代表的高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都跑到哪里去啦?! 我们认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实事求是是党的根本原则,密且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敢于承认和纠正错误是我们党的一惯作风,靠打、压、堵、抓、拖,靠瞒、骗、捂、欺、盖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各级政府、各级领导都采取这样的办法来解决现实存在的各种问题,都无所作为明哲保身,民怨怎不能越积越深?社会又怎么会稳定呢? 我们的执政党是中国共产党,我们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我们的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不是什么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的私有制企业!作为胜利油田这样的国有特大型中央直属企业,无视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无视党和国家的有关国企改革规定,更无视21705名职工和他们家庭的生死命运,不顾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搞变相买断的政策,一意孤行的非搞“协解”这项所谓的“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工作,其可见这项对社会、对职工切身利益的意义具有多深远了。 我们认为:国企改革靠减员增效,国务院本身这种提法就是错误的,根本就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其做法更是错上加错。在经济利益层面上看,减员增效,国家和企业是从中受了益,企业的资产和竟争力是得到了提升,可却极大的损害了“协解”职工的切身利益,严重的伤害了工人阶级对共产党的感情。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他们赖以生存的根基没有了,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变成了人为制造出的弱势群体,老无所依,老无所靠,老无所养,成了社会和企业的怜悯对象,理应得到的一点补偿,却成了社会和企业的救世主式的施舍,再附加上各种条件,让他们怎么能不感到寒心,痛心,伤心?!!他们爱岗敬业,忠心耿耿的为党,为国家,为中国石油事业的发展和壮大,拼命流血流汗,最终却落得一个从胜利走向失业的结局,这合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初衷吗?合乎改革开放的三个有利于吗?合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吗?合乎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吗?合乎国家的哪条法律,法规?!! 作为国企一级党的组织,一级党的领导,一级企业的决策者,他们的政治责任心到底在哪里?!我们的中央直属国有企业,我们的所有国有企业都这么效仿,都这么乱搞,我们的党,我们的社会主义成什么了?我们的人民,我们的群众心里会怎么想?他们相信和拥护的党和政府还是值得他们相信和拥护的吗???更令人痛心的是:作为应该把好政策关、决策关的国家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可能是处于国家、企业或许更实际一点是对个人乌纱帽的考虑)对这些国有特大型、大型(效益良好,有持续发展前景和能力的)企业乱搞变相买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采取默认、默许或视而不见的态度,无形中起到了支持和纵容这些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作用,致使这种无序行为在国企改革过程中肆意漫延,不断侵害着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为社会的不稳定埋下了种种隐患。 现在“协解”职工依法上访,依法维权是迫不得已,迫于无奈,他们的生存问题,生活问题,老有所养问题,子女就业婚嫁问题都是未知数,他们内心能不心急如焚吗?而这时,中石化和管理局的所谓个别领导(这么称呼是因为他们不配做企业的领导)却说什么:“协解(买断)是你们自愿的,没人强迫你们;”还说什么,“现在企业效益好了,他们心里不平衡才闹事”等等丧良心的话,协解职工能不感到心寒和气愤吗?!!!!三年多来,我们这些“协解”职工始终认为:党中央的改革开放政策是正确的,国企改革的决策是正确的,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强盛,也只有这样我们的国企才能在经济发展中真正成为名符其实的中流砥柱,才能更好的参与国际竞争,对此我们深信不疑。现在令我们怀疑的是:像胜利油田这样的年利润近150亿的中央直属特大型国有企业,决策领导是曲解了党的国企改革政策还是别有用心的利用了党的国企改革政策?在企业最辉煌的时候大搞“协解”制造出21705名职工失业并把他们推向社会,取得了一项政绩;利用国家的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搞几次所谓的再就业,培训一个月又取得一项政绩;然后拿着国家的再就业资金安排一部分“协解”人员上岗,每月发个300-400元钱,保险一分不给买,又获得一项政绩;三项工作汇报到国务院、中石化,这就是一个大的政绩。所有国企都如此这般恶性循环,那政绩也就不断产生,如此政绩利兮弊兮,我想党和政府自有评说,广大职工群众也会自有评说,国家的法律也会自有评说。 我们这些曾参加过胜利油田建设和发展会战的共产党员,三十年后的惨酷现实留给我们的只有迷茫和困惑!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希望胡总书记和温总理看了此信以后能给我们这些愚民解惑释疑。假如能看到这封我们在内心深处已憋了三年之久的心里话,在此我们全体“协解”党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谢意! 胜利油田全体协解党员呈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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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全体“协解”共产党员致党中央国务院的一封信 敬爱的党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敬爱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您们好! 今天我们胜利油田全体被“欺诈协解”的党员怀着沉痛和十分复杂的一种心情,给您们写这封信,如有可能收到的话,敬请您们查阅并给我们全体被“协解”党员回信。 2001年3月,胜利石油管理局在中石化再三压力下,终于决定召开各二,三级领导联席会议,部署和实施“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这项胜利油田前所未有的重大工作,从此揭开了油田会战以来最大的失业悲剧序幕。一时间胜利油田的上空乌云密布,到处笼罩着企业即将倒闭和破产的危机,而胜利油田的广大干部和忠厚诚实的职工,这时却战斗在夺油上产会战的各工作岗位上,他们还在用鲜血和汗水为祖国的石油事业而拼命,为油田的建设和发展而积累财富,全然不知失业的灾难就要降临到他们头上。 在管理局联席会议上,局党委书记董培久和局长宋万超一再强调:这次“协解”工作意义重大,(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做出的统一部署),而这时国务院也正在山东青岛召开全国再就业会议,且会议重申企业不准搞“工龄买断”。局领导在动员会议上说:“国务院正在青岛召开再就业会议,这之前已有17个省市自治区提出要降低“协解”补偿标准,新的补偿标准可能更低,我们要赶在新补偿标准出台之前搞完这项工作,最大限度的为职工谋取利益,不然就太晚了,来不及了。现在中石化拿出40个亿来搞这项工作,是为广大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千万不能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站在政治高度上,为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负责,为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负责,为油田的持续发展负责,在这项工作上同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 看!多么富有政治责任感和为广大职工根本利益负责任的企业领导啊?自此,胜利油田的“协解”工作全面实施,所有宣传和舆论工具全部开动,胜利油田会战有史以来声势浩大的“协解”工作就这样展开了。为了让广大干部、职工确信无疑企业面临着严重危机,管理局从上到下各级领导层层发动、层层动员,加上强大的舆论攻势,一时间把胜利油田搞的乌烟瘴气,倒闭破产危机四伏,干部职工人心慌慌,彷佛胜利油田要濒临崩溃,前途一片黑暗。 在中石化和管理局下发的文件和各类会议上,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十五”其间中石化要减员18万,胜利油田还要减5万,以后内退职工的工资政策也要变,内退拿当年工资的60%,油田要保持3%的下岗常量,职工工资也不可能再涨了,要实行岗点工资,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油田要进一步改制,有多少岗位要合并,有多少岗位要撤消,有多少职工要下岗等等,这一系列改革三年之内要搞完。又说胜利油田这条航母早已严重超载,都站在上面不下就会沉没,到那时船毁人亡一切都晚了,言外之意就是没人下不行! 但谁又真正愿意下呢?即然企业面临着灭顶之灾,那企业的所谓各级领导怎么不站在政治高度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下呢?管理局那庸肿的不能再庸肿的各级所谓的管理人员怎么就减不下来呢?不但减不下来而且怎么会越减越多呢?然而,21705名职工“协解”三年后的事实证明,胜利油田的所谓企业危机纯属骗人的慌言。请看一组真实的数字:胜利油田2001年上交利润120亿元,2004年上交利润150亿元,在职职工三年来上调工资和奖金的幅度人均超过2000元,今年12月份,一次涨工资人均就达1600元(主体人均1000元,存续公司人均600元)这还不算各类奖金。然而“协解”职工的情况如何呢?请再看一组数字:胜利油田的“协解”补偿标准为:“每个协解职工按工龄年补偿4100元,以30年工龄算,4100X30=121000元,加上住房公积金一次性付清按20000元算,共记141000元,2001年协解时46岁,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14年,这14年去掉医疗和养老保险就是65000元(随着工资的不断上调还不止这个数)那么141000元—65000元=76000元,76000元除以14年=每年5240元除12个月,每月合500多元可支配资金,加上物业管理费用,水,电,气费用,物价上涨等一系列不可预测的因素,可见“协解”职工的生存现状是多么凄惨了。更有甚者,象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更长的职工,他们交两大保险时手里拿到的补偿金不但不够还得倒贴钱,他们靠什么来生存? 21705名“协解”职工里相当一部分年龄较大的职工,在油田会战时期发扬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流血流汗,斗严寒战酷署,为了胜利油田的建设和发展献了青春献婚姻,献了婚姻献子孙,难道还要他们献了子孙再献生存吗?现在这些被“协解”职工,年龄在40岁以上的因会战时期高劳动强度,身体严重透支,伤痕累累,不同程度的带有伤病,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每日愈下,加之失业后带来的心灵上的痛苦创伤,经济上已捉襟见肘入不敷出,家人埋怨,朋友嘲笑,社会歧视,他们的生存现状危机四伏。他们上有老,下有小,子女面临着谈婚论嫁的年龄,在这种情况下,手里仅有的一点补偿金又能干什么呢?更可悲的惨酷现实是:“他们当年都是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只生一个孩子,而现在大部分子女都是企业员工,每月工资只有500—600元钱,且没有稳定的收入(企业员工是油田以出卖劳动力的方式通过地方劳动力市场转手进入油田的),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各用人单位可视效益情况随时终止续签,这些子女的经济收入怎么会有保障呢?!到了这个年龄的职工,一个内退,一个“协解”,一个是企业员工,又得赡养双方老人,又得供子女上学,婚嫁,他们的日子可怎么过呀? 与目前在职的职工相比,双职工每月纯收入近万元,年纯收入近10万元,同龄“协解”职工的生存现状就可想而知了。同是胜利油田建设和发展的创业人,却不能同等享受共同创业所积累的创业成果,这样的结果,于情、于理、于法合适吗?! 而40岁以下的“协解”职工情况又是怎样呢?“协解”后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20年甚至30年,他们的生存又怎么办?!再就业,再创业,说的多轻巧,“协解”职工一参加工作就在油田,学的干的全是管理油井,气井,水井和与之相关的产业,他们的生存环境就在油田,年轻的生在油田,长在油田,参加工作在油田,年长的生在原籍,年轻时来油田会战创业,干了几十年油田,油田所处的环境都是荒草野地,兔子都不拉屎的地方,光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外来务工和混穷的)都难以养活,更何况“协解”职工呢!他们又没什么特长或一技之长,即便有点一技之长,在如今的现实社会里,哪有他们的立足之地?目前这21705名所谓被“协解”职工,地方不承认是失业,(虽说办理了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油田又把“协解”职工当成累赘、刁民、诬赖硬往社会上推,他们的生存能不成严重问题吗?! 现在油田为了应付上级领导,表面上向上级汇报(包括党中央和国务院)已安排80%以上的“协解”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可这所谓的80%又是什么情况呢?“按照管理局的规定:协解职工由各二级单位根据自身效益情况自行解决安排,可现状是80%以上安排后每月只能发给400元—500元钱,有的单位发300多元,且对这些“协解”职工进行百般刁难,这条条,那框框,并且要求和在职职工同样付出,却不同等报酬,而且没有任何保险,这样做合理、合法吗”?!多少“协解”职工家庭因此而被搞得亲人反目成仇,妻离子散,分崩离析,鸡犬不宁;又有多少“协解”职工迫于家庭和亲人、朋友的冷嘲热讽,社会和原单位的歧视而远走他乡,带着为油田会战所留下的累累伤痕为求生存四处奔波,更有留在他们内心深处那被一生所为之奋斗的油田抛弃后的怨恨,那永远也挥之不去,抚之不平的伤感!这些既老实又忠厚的胜利人,怎么也没想到:“为之奋斗一生的胜利油田,会在企业效益最好的时刻,害得他们流离失所,跌入生活的低谷,为生存而在风雨里奔波”。 三年多来,这些“被欺诈协解”的职工,默默的忍受着内心深处的极大痛苦,同时他们也在为对党的国企改革政策和各级领导的忠诚所付出的代价而深深自责,感到难以面对子女和亲人、家庭。更令他们困惑的是:难道他们对党和各级领导的忠诚是错误的?还是党的政策和各级领导决策出了问题?国企改革为什么非要减员增效?按国务院的国企改革政策规定:“面临倒闭和破产的企业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实行减员,国家和企业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那胜利油田年产原油2800万吨,年实现利润近150亿元,为什么也要实行“协解”?而“协解”前后的反差又如此自相矛盾,难以向被“协解”职工自圆其说?他们现在要依法维权,向企业讨说法,讨公道,要求恢复合法的劳动权利或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这不应该吗?目前中石化、管理局不但不让“协解”职工说话,更不想在党和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解决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请问:他们的政治高度,三个代表的高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都跑到哪里去啦?! 我们认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实事求是是党的根本原则,密且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敢于承认和纠正错误是我们党的一惯作风,靠打、压、堵、抓、拖,靠瞒、骗、捂、欺、盖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各级政府、各级领导都采取这样的办法来解决现实存在的各种问题,都无所作为明哲保身,民怨怎不能越积越深?社会又怎么会稳定呢? 我们的执政党是中国共产党,我们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我们的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不是什么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的私有制企业!作为胜利油田这样的国有特大型中央直属企业,无视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无视党和国家的有关国企改革规定,更无视21705名职工和他们家庭的生死命运,不顾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搞变相买断的政策,一意孤行的非搞“协解”这项所谓的“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工作,其可见这项对社会、对职工切身利益的意义具有多深远了。 我们认为:国企改革靠减员增效,国务院本身这种提法就是错误的,根本就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其做法更是错上加错。在经济利益层面上看,减员增效,国家和企业是从中受了益,企业的资产和竟争力是得到了提升,可却极大的损害了“协解”职工的切身利益,严重的伤害了工人阶级对共产党的感情。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他们赖以生存的根基没有了,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变成了人为制造出的弱势群体,老无所依,老无所靠,老无所养,成了社会和企业的怜悯对象,理应得到的一点补偿,却成了社会和企业的救世主式的施舍,再附加上各种条件,让他们怎么能不感到寒心,痛心,伤心?!!他们爱岗敬业,忠心耿耿的为党,为国家,为中国石油事业的发展和壮大,拼命流血流汗,最终却落得一个从胜利走向失业的结局,这合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初衷吗?合乎改革开放的三个有利于吗?合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吗?合乎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吗?合乎国家的哪条法律,法规?!! 作为国企一级党的组织,一级党的领导,一级企业的决策者,他们的政治责任心到底在哪里?!我们的中央直属国有企业,我们的所有国有企业都这么效仿,都这么乱搞,我们的党,我们的社会主义成什么了?我们的人民,我们的群众心里会怎么想?他们相信和拥护的党和政府还是值得他们相信和拥护的吗???更令人痛心的是:作为应该把好政策关、决策关的国家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可能是处于国家、企业或许更实际一点是对个人乌纱帽的考虑)对这些国有特大型、大型(效益良好,有持续发展前景和能力的)企业乱搞变相买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采取默认、默许或视而不见的态度,无形中起到了支持和纵容这些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作用,致使这种无序行为在国企改革过程中肆意漫延,不断侵害着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为社会的不稳定埋下了种种隐患。 现在“协解”职工依法上访,依法维权是迫不得已,迫于无奈,他们的生存问题,生活问题,老有所养问题,子女就业婚嫁问题都是未知数,他们内心能不心急如焚吗?而这时,中石化和管理局的所谓个别领导(这么称呼是因为他们不配做企业的领导)却说什么:“协解(买断)是你们自愿的,没人强迫你们;”还说什么,“现在企业效益好了,他们心里不平衡才闹事”等等丧良心的话,协解职工能不感到心寒和气愤吗?!!!!三年多来,我们这些“协解”职工始终认为:党中央的改革开放政策是正确的,国企改革的决策是正确的,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强盛,也只有这样我们的国企才能在经济发展中真正成为名符其实的中流砥柱,才能更好的参与国际竞争,对此我们深信不疑。现在令我们怀疑的是:像胜利油田这样的年利润近150亿的中央直属特大型国有企业,决策领导是曲解了党的国企改革政策还是别有用心的利用了党的国企改革政策?在企业最辉煌的时候大搞“协解”制造出21705名职工失业并把他们推向社会,取得了一项政绩;利用国家的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搞几次所谓的再就业,培训一个月又取得一项政绩;然后拿着国家的再就业资金安排一部分“协解”人员上岗,每月发个300-400元钱,保险一分不给买,又获得一项政绩;三项工作汇报到国务院、中石化,这就是一个大的政绩。所有国企都如此这般恶性循环,那政绩也就不断产生,如此政绩利兮弊兮,我想党和政府自有评说,广大职工群众也会自有评说,国家的法律也会自有评说。 我们这些曾参加过胜利油田建设和发展会战的共产党员,三十年后的惨酷现实留给我们的只有迷茫和困惑!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希望胡总书记和温总理看了此信以后能给我们这些愚民解惑释疑。假如能看到这封我们在内心深处已憋了三年之久的心里话,在此我们全体“协解”党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谢意! 胜利油田全体协解党员呈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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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65.54.* | 2008/11/17, 23:52
为什么工商银行买断员工的事情一直迟迟得不到解决?明显的是工商银行违法,但是高层为什么不调查、关注!!!
锦州建行集体职工申诉书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02.35.* | 2008/11/18, 09:28
我们这些锦州建行集体职工于1989年前后参加工作,当时被建行的信用社录用,都工作在储蓄一线岗位,1992年商业银行成立,信用社被划分到商行,当时建行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在划分的前一天晚上紧急开会,调整所内成员,把当时业务骨干都安排留在建行的储蓄所,另一部分人被分到商行。 1992年省行下发不允许国营和集体混岗的文件,本来留下的人不多,很有希望在政策允许下转制为国营编制。但锦州市分行拒不执行转制文件,相反为谋私利又招进一些有一定关系的人,占用了转制名额。当时进的都是一些年纪大的某些领导的家属,在锦州建行没工作几年,就相继退休。1998年行领导还退回省行8个国营名额,真是不知道这些领导们是怎么想的。 1994年至1998年,锦州建行国营员工涨了多次工资,我们集体员工一次都没涨,在这种情况下,行内领导哄骗我们说:只要有了身份的载体就能涨工资。我们在行领导的哄骗下,签下了劳务输出合同,载体是劳服公司。其实我们这些人一直工作在储蓄一线,一天也没有在劳服公司(即佳鑫公司)工作过,出于对行领导的高度信任我们签了字,大家天真的认为自家人不会坑害自家人,毕竟我们都在锦州建行工作了近10年对锦州建行是有着深厚感情的。没想到这就是我们悲惨命运的开始,在签完字后再没给我们涨过一分钱的工资,我们在锦州建行都工作十年以上,又被迫签了卖身契。锦州建行领导用极其悲劣的手段把我们的用工形式合法化。 《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允许双职工买断,锦州市分行领导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把四对双职工毫无人性的买断,不管其死活。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及劳部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只能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显然,锦州建行既不是濒临破产,也不是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且是在不断发展盈利的金融企业,不属于法定的裁员企业。 国家人事部早在1998年7月23日就已经颁发人发[1998]53号文件《人事部关于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最近,发现少数地方为精简人员,自行制定政策,对机关干部采取工龄赎买方法,按工龄长短给予不同的经济补助,实行所谓“一次性买断”,个别地方和单位赎买“官龄”,对某一职务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这些做法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和干群关系,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由此可见,“买断工龄”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建行自定政策与职工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依法均属无效合同。 锦州建行领导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各项规定。以锦州建行员工集体国营不能混岗为由,多次对集体员工进行诱导欺诈,称买断工龄是早晚的事,早走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后走什么也没有。并在文件中多次提到集体人员文化不高素质差,我们都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有没有工作能力大家都知道。并且我们取得的文凭锦州建行是不承认的。为了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采取的手段是何等卑鄙。于是,在2000年7月将第一批一线职工买断工龄。就这样40几位优秀的一线员工无奈买断工龄,离开了朝夕相处的同志,离开了曾经挚爱的工作岗位,离职时才得到3万左右的补偿,这点钱对于我们这些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来说少的可怜。而且,离职后至今未领到失业保险金。 2003年行内领导逐步灌输买断精神,认为我们集体一线员工是建行的包袱,在锦州建行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残忍的剥夺了我们的工作权利,逼迫我们签定解聘合同。如果是企业无力经营而破产无法安置我们,我们将责无旁贷的听之任之。但情况恰恰相反,我们买断后行内领导录用了大批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待遇远远超过我们,这说明什么问题呢?减员增效?我看是减我们的员增个人的“效”!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先招用被裁减人员。总行要求在买断过程中要人性化操作。锦州建行为什么可以违反劳动法?不执行总行政策精神?为什么不继续雇用建行有贡献的员工和熟练工?而重新招人?为什么锦州建行在当初强迫集体员工买断前暗示要返聘?为什么至今无一人接到通知?1992年被划分到商业银行的员工都转为国家干部,而且被安置在高档小区居住。相反我们这些每天为一日三餐奔忙的人可谓天地有别啊!在当时工作能力不如我们的一些人,如今都工作在商业银行的领导岗位。即使这些我们也无怨当初的选择,因为锦州建行才是我们真正的家。今天,我们通过学习劳动法和省行文件,我们真的太气愤和极度的不平衡,我们恳请上级领导能还我们这些把青春都无怨无悔献给建行的集体员工们一个公道。同时,我们发现个天大的笑话,我们的买断合同上,竟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盖章。我们保留请求国家法律机构认定此合同无效的权利!强烈要求追查宋士国在任人事处长期间的渎职责任,查一查这些临时工的来历,到底是谁在制造矛盾,离间我们与锦州建行深厚的感情。是谁在混水摸鱼从中渔利。谁给他们的权力可以违反劳动法。又是谁给他们的权力违反总行政策。 尊敬的建行各级领导,我们集体员工强烈要求锦州建行当初暗示我们的承诺,恢复身份,重新上岗。我们有能力更有信心把锦州建行的工作做得更好。这些年的苦就不再一一向领导们陈述了。如果不是宋士国胆大妄为、欺上瞒下、混水摸鱼,就没有我们如今遭受的苦难。这不单单是经济上的损失,在信仰上我们动摇过,在精神上的折磨就更难用纸笔形容了。我们相信建行的各级领导,能充分重视我们目前遭遇和艰难的处境。我们恳请省行和总行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及依据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明确答复,我们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程度解决问题,但我们也不能容忍不负责任的推诿和拖延。如果我们的正当权益无法维护,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我们将保留集体到北京总行和信访办直接反应情况的权利,并继续向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全国总工会等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质疑4件事 1锦州建行当初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把我们留下,现在我们这种困境,应该对我们负责不?当初我们有转制的文件,锦州建行拒不执行造成现在的局面,他们要承担什么责任?难道锦州建行不是在党的领导下而是某些人说了算? 2锦州建行和佳鑫互相扯皮,如果我们算建行人,现在应该在工作岗位上,如果我们算佳鑫人,佳鑫的股份应该有我们一股。我们应该随佳鑫的买断政策执行,养老保险应该和佳鑫员工同一个标准。佳鑫公司的资产在买断时存在着重大漏洞,国家资产有被私分的嫌疑。佳鑫公司18人按职务高低划分股份,每人分的不等股份。而我们名为佳鑫公司的人却没有份。 3当初是为减员增效进行的买断,锦州建行放弃我们这些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的熟练人员不用,并且我们在买断前几天刚刚学习完建行最新的银行操作系统,考取上岗资格证书。为什么在我们被强制买断后,锦州建行马上又招入大批临时人员,而且工资待遇远远超出我们几倍之多。这又是为了什么目的? 4买断合同书上只有佳鑫公司的公章,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公章。这份合同合法吗?有效吗?单位的行为难道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锦州建行全体集体买断职工哭诉 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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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31.121.* | 2008/11/19, 08:39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从此我不再有拖累你的惆怅。 既然人们称之为天堂, 想必那儿一定有我们也能享用的阳光。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恳请你呀一定不要悲伤。 老爸这一生并非一直这样窝囊, 二十多年在银行在国企眉头也曾高高扬。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苟且活着啊我心里实在憋得慌。 想当年挥汗苦干在国家的银行和工厂, 工资虽不高可内心的幸福在流淌。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回顾峥嵘岁月哟我仍然十分欢畅。 曾被称为主人翁啊别提有多自豪, 到如今我还想高唱《咱们工人有力量》。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这一辈子啊活得并不冤枉。 我们用汗水建设“四化”, 我们用智慧打造理想。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国企改制的洪流浩浩荡荡。 我上了年纪而学历又太低, 下岗失业实在是顺理成章。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虽然失业啊但国家更富强。 改革开放呀生活总是越来越亮堂, 要相信政府更要相信党。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到处碰壁啊看不见再就业的希望。 真的是对社会没有用处的废物了, 只有意识到这一点我才万分悲伤。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好在你妈有了新的归宿新的去向。 我不怪她嫌贫爱富反而为她庆幸, 人都会本能地追求幸福你妈也一样。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只担心你大学还没毕业而且能不能上了岗。 总算让你读完高中拿了毕业证, 那几年我虽苦但使终想让你见到曙光。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不能劳动了成你的累赘我心里常发慌。 要知道你还有漫长的人生之路要跋涉, 怕失业要打拼想成家要买房……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对于青山绿水的人间啊我频频回望。 虽然年过半百我却仍然留恋生活, 只是太贫穷遭白眼活着受罪遭殃。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市场不相信眼泪眼泪别流在市场。 你要珍惜人生千万不要重复老爸的故事, 你要用诚实的劳动实现老爸建设祖国的理想。 (还我工作.为什么用欺骗的手段剥夺我工作的权利.买断每年5000为什么只给2500其余的谁贪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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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31.182.* | 2008/11/19, 17:11
起来吧饥寒交迫的奴隶!!!我01年买段.钱花没了.上班时交了失业保险.社会也不管.银行也不管.没活路了!什么政策性减员到机制性减员,可把我们骗苦了!告诉大家,我们这一代都是唱着《国际歌》长大的,《国际歌》中唱到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只有靠我们自己”。我在这里对此稍加改动“要维护我们的权利只有靠我们自己”。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从此我不再有拖累你的惆怅。 既然人们称之为天堂, 想必那儿一定有我们也能享用的阳光。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恳请你呀一定不要悲伤。 老爸这一生并非一直这样窝囊, 二十多年在银行在国企眉头也曾高高扬。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苟且活着啊我心里实在憋得慌。 想当年挥汗苦干在国家的银行和工厂, 工资虽不高可内心的幸福在流淌。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回顾峥嵘岁月哟我仍然十分欢畅。 曾被称为主人翁啊别提有多自豪, 到如今我还想高唱《咱们工人有力量》。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这一辈子啊活得并不冤枉。 我们用汗水建设“四化”, 我们用智慧打造理想。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国企改制的洪流浩浩荡荡。 我上了年纪而学历又太低, 下岗失业实在是顺理成章。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虽然失业啊但国家更富强。 改革开放呀生活总是越来越亮堂, 要相信政府更要相信党。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到处碰壁啊看不见再就业的希望。 真的是对社会没有用处的废物了, 只有意识到这一点我才万分悲伤。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好在你妈有了新的归宿新的去向。 我不怪她嫌贫爱富反而为她庆幸, 人都会本能地追求幸福你妈也一样。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只担心你大学还没毕业而且能不能上了岗。 总算让你读完高中拿了毕业证, 那几年我虽苦但使终想让你见到曙光。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不能劳动了成你的累赘我心里常发慌。 要知道你还有漫长的人生之路要跋涉, 怕失业要打拼想成家要买房……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对于青山绿水的人间啊我频频回望。 虽然年过半百我却仍然留恋生活, 只是太贫穷遭白眼活着受罪遭殃。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市场不相信眼泪眼泪别流在市场。 你要珍惜人生千万不要重复老爸的故事, 你要用诚实的劳动实现老爸建设祖国的理想。 (还我工作.为什么用欺骗的手段剥夺我工作的权利.买断每年5000为什么只给2500其余的谁贪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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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174.219.* | 2008/11/19, 22:33
国际歌!!!!!!!!!!!!!!!!!!!!!!!!!!!!
锦州建行集体职工申诉书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17.194.* | 2008/11/20, 10:12
我们这些锦州建行集体职工于1989年前后参加工作,当时被建行的信用社录用,都工作在储蓄一线岗位,1992年商业银行成立,信用社被划分到商行,当时建行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在划分的前一天晚上紧急开会,调整所内成员,把当时业务骨干都安排留在建行的储蓄所,另一部分人被分到商行。 1992年省行下发不允许国营和集体混岗的文件,本来留下的人不多,很有希望在政策允许下转制为国营编制。但锦州市分行拒不执行转制文件,相反为谋私利又招进一些有一定关系的人,占用了转制名额。当时进的都是一些年纪大的某些领导的家属,在锦州建行没工作几年,就相继退休。1998年行领导还退回省行8个国营名额,真是不知道这些领导们是怎么想的。 1994年至1998年,锦州建行国营员工涨了多次工资,我们集体员工一次都没涨,在这种情况下,行内领导哄骗我们说:只要有了身份的载体就能涨工资。我们在行领导的哄骗下,签下了劳务输出合同,载体是劳服公司。其实我们这些人一直工作在储蓄一线,一天也没有在劳服公司(即佳鑫公司)工作过,出于对行领导的高度信任我们签了字,大家天真的认为自家人不会坑害自家人,毕竟我们都在锦州建行工作了近10年对锦州建行是有着深厚感情的。没想到这就是我们悲惨命运的开始,在签完字后再没给我们涨过一分钱的工资,我们在锦州建行都工作十年以上,又被迫签了卖身契。锦州建行领导用极其悲劣的手段把我们的用工形式合法化。 《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允许双职工买断,锦州市分行领导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把四对双职工毫无人性的买断,不管其死活。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及劳部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只能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显然,锦州建行既不是濒临破产,也不是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且是在不断发展盈利的金融企业,不属于法定的裁员企业。 国家人事部早在1998年7月23日就已经颁发人发[1998]53号文件《人事部关于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最近,发现少数地方为精简人员,自行制定政策,对机关干部采取工龄赎买方法,按工龄长短给予不同的经济补助,实行所谓“一次性买断”,个别地方和单位赎买“官龄”,对某一职务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这些做法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和干群关系,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由此可见,“买断工龄”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建行自定政策与职工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依法均属无效合同。 锦州建行领导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各项规定。以锦州建行员工集体国营不能混岗为由,多次对集体员工进行诱导欺诈,称买断工龄是早晚的事,早走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后走什么也没有。并在文件中多次提到集体人员文化不高素质差,我们都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有没有工作能力大家都知道。并且我们取得的文凭锦州建行是不承认的。为了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采取的手段是何等卑鄙。于是,在2000年7月将第一批一线职工买断工龄。就这样40几位优秀的一线员工无奈买断工龄,离开了朝夕相处的同志,离开了曾经挚爱的工作岗位,离职时才得到3万左右的补偿,这点钱对于我们这些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来说少的可怜。而且,离职后至今未领到失业保险金。 2003年行内领导逐步灌输买断精神,认为我们集体一线员工是建行的包袱,在锦州建行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残忍的剥夺了我们的工作权利,逼迫我们签定解聘合同。如果是企业无力经营而破产无法安置我们,我们将责无旁贷的听之任之。但情况恰恰相反,我们买断后行内领导录用了大批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待遇远远超过我们,这说明什么问题呢?减员增效?我看是减我们的员增个人的“效”!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先招用被裁减人员。总行要求在买断过程中要人性化操作。锦州建行为什么可以违反劳动法?不执行总行政策精神?为什么不继续雇用建行有贡献的员工和熟练工?而重新招人?为什么锦州建行在当初强迫集体员工买断前暗示要返聘?为什么至今无一人接到通知?1992年被划分到商业银行的员工都转为国家干部,而且被安置在高档小区居住。相反我们这些每天为一日三餐奔忙的人可谓天地有别啊!在当时工作能力不如我们的一些人,如今都工作在商业银行的领导岗位。即使这些我们也无怨当初的选择,因为锦州建行才是我们真正的家。今天,我们通过学习劳动法和省行文件,我们真的太气愤和极度的不平衡,我们恳请上级领导能还我们这些把青春都无怨无悔献给建行的集体员工们一个公道。同时,我们发现个天大的笑话,我们的买断合同上,竟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盖章。我们保留请求国家法律机构认定此合同无效的权利!强烈要求追查宋士国在任人事处长期间的渎职责任,查一查这些临时工的来历,到底是谁在制造矛盾,离间我们与锦州建行深厚的感情。是谁在混水摸鱼从中渔利。谁给他们的权力可以违反劳动法。又是谁给他们的权力违反总行政策。 尊敬的建行各级领导,我们集体员工强烈要求锦州建行当初暗示我们的承诺,恢复身份,重新上岗。我们有能力更有信心把锦州建行的工作做得更好。这些年的苦就不再一一向领导们陈述了。如果不是宋士国胆大妄为、欺上瞒下、混水摸鱼,就没有我们如今遭受的苦难。这不单单是经济上的损失,在信仰上我们动摇过,在精神上的折磨就更难用纸笔形容了。我们相信建行的各级领导,能充分重视我们目前遭遇和艰难的处境。我们恳请省行和总行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及依据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明确答复,我们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程度解决问题,但我们也不能容忍不负责任的推诿和拖延。如果我们的正当权益无法维护,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我们将保留集体到北京总行和信访办直接反应情况的权利,并继续向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全国总工会等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质疑4件事 1锦州建行当初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把我们留下,现在我们这种困境,应该对我们负责不?当初我们有转制的文件,锦州建行拒不执行造成现在的局面,他们要承担什么责任?难道锦州建行不是在党的领导下而是某些人说了算? 2锦州建行和佳鑫互相扯皮,如果我们算建行人,现在应该在工作岗位上,如果我们算佳鑫人,佳鑫的股份应该有我们一股。我们应该随佳鑫的买断政策执行,养老保险应该和佳鑫员工同一个标准。佳鑫公司的资产在买断时存在着重大漏洞,国家资产有被私分的嫌疑。佳鑫公司18人按职务高低划分股份,每人分的不等股份。而我们名为佳鑫公司的人却没有份。 3当初是为减员增效进行的买断,锦州建行放弃我们这些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的熟练人员不用,并且我们在买断前几天刚刚学习完建行最新的银行操作系统,考取上岗资格证书。为什么在我们被强制买断后,锦州建行马上又招入大批临时人员,而且工资待遇远远超出我们几倍之多。这又是为了什么目的? 4买断合同书上只有佳鑫公司的公章,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公章。这份合同合法吗?有效吗?单位的行为难道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锦州建行全体集体买断职工哭诉 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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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14.255.* | 2008/11/20, 11:33
地址: 222.212.160.*希望国家和企业有个补偿的行动,让买断的人们联合起来,共同请愿,企盼大家能有一个好的结局。问题是需要国家和企业的实际行动。
为什么世界500强的工商银行不承担社会责任?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65.51.* | 2008/11/20, 20:57
工商银行的16万买断员工们数年来坚持合法、真实的反映工商银行违反《劳动法》买断职工工龄的问题,但是,一直得不到解决。工商银行更是拒绝履行责任!把10多万正式职工推向社会,使他们的生活陷入贫困境地!
锦州建行集体职工申诉书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02.40.* | 2008/11/21, 21:21
我们这些锦州建行集体职工于1989年前后参加工作,当时被建行的信用社录用,都工作在储蓄一线岗位,1992年商业银行成立,信用社被划分到商行,当时建行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在划分的前一天晚上紧急开会,调整所内成员,把当时业务骨干都安排留在建行的储蓄所,另一部分人被分到商行。 1992年省行下发不允许国营和集体混岗的文件,本来留下的人不多,很有希望在政策允许下转制为国营编制。但锦州市分行拒不执行转制文件,相反为谋私利又招进一些有一定关系的人,占用了转制名额。当时进的都是一些年纪大的某些领导的家属,在锦州建行没工作几年,就相继退休。1998年行领导还退回省行8个国营名额,真是不知道这些领导们是怎么想的。 1994年至1998年,锦州建行国营员工涨了多次工资,我们集体员工一次都没涨,在这种情况下,行内领导哄骗我们说:只要有了身份的载体就能涨工资。我们在行领导的哄骗下,签下了劳务输出合同,载体是劳服公司。其实我们这些人一直工作在储蓄一线,一天也没有在劳服公司(即佳鑫公司)工作过,出于对行领导的高度信任我们签了字,大家天真的认为自家人不会坑害自家人,毕竟我们都在锦州建行工作了近10年对锦州建行是有着深厚感情的。没想到这就是我们悲惨命运的开始,在签完字后再没给我们涨过一分钱的工资,我们在锦州建行都工作十年以上,又被迫签了卖身契。锦州建行领导用极其悲劣的手段把我们的用工形式合法化。 《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允许双职工买断,锦州市分行领导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把四对双职工毫无人性的买断,不管其死活。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及劳部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只能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显然,锦州建行既不是濒临破产,也不是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且是在不断发展盈利的金融企业,不属于法定的裁员企业。 国家人事部早在1998年7月23日就已经颁发人发[1998]53号文件《人事部关于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最近,发现少数地方为精简人员,自行制定政策,对机关干部采取工龄赎买方法,按工龄长短给予不同的经济补助,实行所谓“一次性买断”,个别地方和单位赎买“官龄”,对某一职务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这些做法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和干群关系,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由此可见,“买断工龄”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建行自定政策与职工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依法均属无效合同。 锦州建行领导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各项规定。以锦州建行员工集体国营不能混岗为由,多次对集体员工进行诱导欺诈,称买断工龄是早晚的事,早走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后走什么也没有。并在文件中多次提到集体人员文化不高素质差,我们都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有没有工作能力大家都知道。并且我们取得的文凭锦州建行是不承认的。为了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采取的手段是何等卑鄙。于是,在2000年7月将第一批一线职工买断工龄。就这样40几位优秀的一线员工无奈买断工龄,离开了朝夕相处的同志,离开了曾经挚爱的工作岗位,离职时才得到3万左右的补偿,这点钱对于我们这些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来说少的可怜。而且,离职后至今未领到失业保险金。 2003年行内领导逐步灌输买断精神,认为我们集体一线员工是建行的包袱,在锦州建行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残忍的剥夺了我们的工作权利,逼迫我们签定解聘合同。如果是企业无力经营而破产无法安置我们,我们将责无旁贷的听之任之。但情况恰恰相反,我们买断后行内领导录用了大批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待遇远远超过我们,这说明什么问题呢?减员增效?我看是减我们的员增个人的“效”!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先招用被裁减人员。总行要求在买断过程中要人性化操作。锦州建行为什么可以违反劳动法?不执行总行政策精神?为什么不继续雇用建行有贡献的员工和熟练工?而重新招人?为什么锦州建行在当初强迫集体员工买断前暗示要返聘?为什么至今无一人接到通知?1992年被划分到商业银行的员工都转为国家干部,而且被安置在高档小区居住。相反我们这些每天为一日三餐奔忙的人可谓天地有别啊!在当时工作能力不如我们的一些人,如今都工作在商业银行的领导岗位。即使这些我们也无怨当初的选择,因为锦州建行才是我们真正的家。今天,我们通过学习劳动法和省行文件,我们真的太气愤和极度的不平衡,我们恳请上级领导能还我们这些把青春都无怨无悔献给建行的集体员工们一个公道。同时,我们发现个天大的笑话,我们的买断合同上,竟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盖章。我们保留请求国家法律机构认定此合同无效的权利!强烈要求追查宋士国在任人事处长期间的渎职责任,查一查这些临时工的来历,到底是谁在制造矛盾,离间我们与锦州建行深厚的感情。是谁在混水摸鱼从中渔利。谁给他们的权力可以违反劳动法。又是谁给他们的权力违反总行政策。 尊敬的建行各级领导,我们集体员工强烈要求锦州建行当初暗示我们的承诺,恢复身份,重新上岗。我们有能力更有信心把锦州建行的工作做得更好。这些年的苦就不再一一向领导们陈述了。如果不是宋士国胆大妄为、欺上瞒下、混水摸鱼,就没有我们如今遭受的苦难。这不单单是经济上的损失,在信仰上我们动摇过,在精神上的折磨就更难用纸笔形容了。我们相信建行的各级领导,能充分重视我们目前遭遇和艰难的处境。我们恳请省行和总行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及依据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明确答复,我们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程度解决问题,但我们也不能容忍不负责任的推诿和拖延。如果我们的正当权益无法维护,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我们将保留集体到北京总行和信访办直接反应情况的权利,并继续向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全国总工会等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质疑4件事 1锦州建行当初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把我们留下,现在我们这种困境,应该对我们负责不?当初我们有转制的文件,锦州建行拒不执行造成现在的局面,他们要承担什么责任?难道锦州建行不是在党的领导下而是某些人说了算? 2锦州建行和佳鑫互相扯皮,如果我们算建行人,现在应该在工作岗位上,如果我们算佳鑫人,佳鑫的股份应该有我们一股。我们应该随佳鑫的买断政策执行,养老保险应该和佳鑫员工同一个标准。佳鑫公司的资产在买断时存在着重大漏洞,国家资产有被私分的嫌疑。佳鑫公司18人按职务高低划分股份,每人分的不等股份。而我们名为佳鑫公司的人却没有份。 3当初是为减员增效进行的买断,锦州建行放弃我们这些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的熟练人员不用,并且我们在买断前几天刚刚学习完建行最新的银行操作系统,考取上岗资格证书。为什么在我们被强制买断后,锦州建行马上又招入大批临时人员,而且工资待遇远远超出我们几倍之多。这又是为了什么目的? 4买断合同书上只有佳鑫公司的公章,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公章。这份合同合法吗?有效吗?单位的行为难道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锦州建行全体集体买断职工哭诉 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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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1.* | 2008/11/22, 09:38
太铁"98.6"买断歌谣 工作被买断了 社保全取消了 工龄都归零了 生活来源没有了 经济危机来了 摊位被迫停了 商铺赔钱关了 打工也没人要了 低保 无权吃 救济 无权享 上访 五年多 就是 无人管 钱给股市套了 房子他人住了 老婆跟人睡了 娃叫人家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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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31.185.* | 2008/11/22, 14:37
行2001年开始裁员不是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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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31.185.* | 2008/11/22, 14:40
起来吧饥寒交迫的奴隶!!!我01年买段.钱花没了.上班时交了失业保险.社会也不管.银行也不管.没活路了!什么政策性减员到机制性减员,可把我们骗苦了!告诉大家,我们这一代都是唱着《国际歌》长大的,《国际歌》中唱到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只有靠我们自己”。我在这里对此稍加改动“要维护我们的权利只有靠我们自己”。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从此我不再有拖累你的惆怅。 既然人们称之为天堂, 想必那儿一定有我们也能享用的阳光。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恳请你呀一定不要悲伤。 老爸这一生并非一直这样窝囊, 二十多年在银行在国企眉头也曾高高扬。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苟且活着啊我心里实在憋得慌。 想当年挥汗苦干在国家的银行和工厂, 工资虽不高可内心的幸福在流淌。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回顾峥嵘岁月哟我仍然十分欢畅。 曾被称为主人翁啊别提有多自豪, 到如今我还想高唱《咱们工人有力量》。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这一辈子啊活得并不冤枉。 我们用汗水建设“四化”, 我们用智慧打造理想。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虽然失业啊但国家更富强。 改革开放呀生活总是越来越亮堂, 要相信政府更要相信党。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到处碰壁啊看不见再就业的希望。 真的是对社会没有用处的废物了, 只有意识到这一点我才万分悲伤。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好在你妈有了新的归宿新的去向。 我不怪她嫌贫爱富反而为她庆幸, 人都会本能地追求幸福你妈也一样。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只担心你大学还没毕业而且能不能上了岗。 总算让你读完高中拿了毕业证, 那几年我虽苦但使终想让你见到曙光。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不能劳动了成你的累赘我心里常发慌。 要知道你还有漫长的人生之路要跋涉, 怕失业要打拼想成家要买房……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对于青山绿水的人间啊我频频回望。 虽然年过半百我却仍然留恋生活, 只是太贫穷遭白眼活着受罪遭殃。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市场不相信眼泪眼泪别流在市场。 你要珍惜人生千万不要重复老爸的故事, 你要用诚实的劳动实现老爸建设祖国的理想。 (还我工作.为什么用欺骗的手段剥夺我工作的权利.买断每年5000为什么只给2500其余的谁贪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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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2.5.204.* | 2008/11/23, 10:59
起来吧饥寒交迫的奴隶!!!我01年买段.钱花没了.上班时交了失业保险.社会也不管.银行也不管.没活路了!什么政策性减员到机制性减员,可把我们骗苦了!告诉大家,我们这一代都是唱着《国际歌》长大的,《国际歌》中唱到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只有靠我们自己”。我在这里对此稍加改动“要维护我们的权利只有靠我们自己”。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从此我不再有拖累你的惆怅。 既然人们称之为天堂, 想必那儿一定有我们也能享用的阳光。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恳请你呀一定不要悲伤。 老爸这一生并非一直这样窝囊, 二十多年在银行在国企眉头也曾高高扬。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苟且活着啊我心里实在憋得慌。 想当年挥汗苦干在国家的银行和工厂, 工资虽不高可内心的幸福在流淌。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回顾峥嵘岁月哟我仍然十分欢畅。 曾被称为主人翁啊别提有多自豪, 到如今我还想高唱《咱们工人有力量》。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这一辈子啊活得并不冤枉。 我们用汗水建设“四化”, 我们用智慧打造理想。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国企改制的洪流浩浩荡荡。 我上了年纪而学历又太低, 下岗失业实在是顺理成章。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虽然失业啊但国家更富强。 改革开放呀生活总是越来越亮堂, 要相信政府更要相信党。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我到处碰壁啊看不见再就业的希望。 真的是对社会没有用处的废物了, 只有意识到这一点我才万分悲伤。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好在你妈有了新的归宿新的去向。 我不怪她嫌贫爱富反而为她庆幸, 人都会本能地追求幸福你妈也一样。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只担心你大学还没毕业而且能不能上了岗。 总算让你读完高中拿了毕业证, 那几年我虽苦但使终想让你见到曙光。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不能劳动了成你的累赘我心里常发慌。 要知道你还有漫长的人生之路要跋涉, 怕失业要打拼想成家要买房……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对于青山绿水的人间啊我频频回望。 虽然年过半百我却仍然留恋生活, 只是太贫穷遭白眼活着受罪遭殃。 儿子别哭,老爸去了天堂, 市场不相信眼泪眼泪别流在市场。 你要珍惜人生千万不要重复老爸的故事, 你要用诚实的劳动实现老爸建设祖国的理想。
支持工龄被买断的工友们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6.50.* | 2008/11/23, 15:36
希望全体被买断工龄的朋友们团结起来,誓死维护我们的权力-我们的生存权.......工行一被强制买断的人
我们该怎么办? [回复]
访客:shaojing | IP地址: 116.227.168.* | 2008/11/23, 17:57
我老公明明是下岗工人,但在当地劳动管理部门的电脑档案里显示出来我老公则还在上班.现在连低保都不能申请.这十几年来我老公就毫无收入来源.现在又让他去买断工龄.买断工龄单位给二万多人民币.这难道真的是政府对工人阶级的政策吗?我们一生为党工作大半辈子,到头来连一个人最起码的活的权利都非常的艰难.党啊!我亲爱的党.您知道吗?现在物价在飞涨,我们的年纪却越来越老的,身体也越来越差,再想找工作是做梦.那我们这批人该怎么办!......
在经济的"寒潮"来临时,他们将如何面对?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7.* | 2008/11/23, 20:48
在经济的"寒潮"来临时,他们将如何面对? 山西省范围之内,有着这样一群特殊的群体: 说,他们是农民吧, 可是没有土地。 说,他们是工人吧, 无任何社会保险关系,也无工作岗位。 说,他们是下岗工人吧, 没有下岗证.也没有就业优惠证和最低生活保障金。 说,他们是失业人员吧, 可从未享受到失业救济金。 说,他们是自动辞职人员,可企业又给了这些人金济补偿金。 说,他们是下岗自谋职业人员吧, 可又无权享受国家扶持自主创业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 说,他们是城镇无业居民吧, 却又被社区告知:无权参加全民合作医疗 ,无权申领低保, 理由,他们是铁路职工。 说,他们是协解人员吧, 企业却终止了他们的社保关系将工龄归零,档案也没正常转移, 在办二代身份证时,还得去单位开介绍信。而地方有关部门至今也不认可他们被“买断”的身份。 他们,就是98.6月期间太原铁路局(原大同.临汾分局),为完成上级"减员.增效 ,下岗分流"的再就业工程考核指标,被“买断工龄”的1300多职工。在经济的"寒潮"来临之际,他们将如何面对? 在欢庆改革、开放30周年,共建和谐社会、稳定第一的今天,太局98.6"买断工龄"(协解或自谋职业)人员的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和 再就业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铁路协解人员在工作技能单一、就业环境等方面存在客观的实际问题,而当时企业在未报省劳动部门核实、认定 、备案的情况下实施所造成的许许多多错综复杂的因素;致使他们沦落为生活最底层的群体,享受不到任何国家政策的惠恩,尤其在经济的"寒潮"来临之际.。太原铁路局,将如何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帮助协解人员实现再就业就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 "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应该不是一句空话吧。 附: 铁道部办公厅发来表扬信,对太原铁路局确保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9月23日,铁道部办公厅发来表扬信,充分肯定我局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我局信访稳定工作取得的良好成绩提出表扬。表扬信指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已胜利闭幕,全路没有发生到京重点地区、敏感部位和奥运场馆周边上访,没有发生进京到部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进京到部上访和赴省到局上 访大幅度减少,实现了部党组提出的“两杜绝、两减少”目标,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顺利举办作出了积极贡献。表扬信进一步指出,太原局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联席会议和部党组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平安奥运”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及时补强工作措施,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大力加强驻京劝访工作,经过全局各级组织、各级信访部门和广大信访干部的共同努力,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人员稳控在当地,为全路实现信访稳定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表扬信提出,国庆将至,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陆续进行,信访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希望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时总结奥运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使经奥运会检验确实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制度化、经常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信访形势的分析研判,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做好下一阶段的信访稳定工作,为全路信访形势持续稳定继续努力。
中石化协解不公问题出现重大转机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1.* | 2008/11/25, 11:48
中石化协解不公问题出现重大转机,2008年元月7日,中石化山东聊城分公司协解人员代表41人到中石化北京总部上访,中石化的4位领导接访。上访中提出:1、协解方案未提交职代会表决;2、协解过程中采用了欺骗、胁迫等手段,协解过程中,采用投票方法,按得票多少,决定去留,其中公司经理一人从15票到60票不等,中层10票,职工每人只能投一票,利用这种卑鄙手段迫使得票少的人买断,投票第二天就不让上班了,还威胁说,在协解协议上签字就给钱,不签字,二个月后按自动离职,什么也不给了。后经法律咨询,在这种情况下签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3、中石化为中直企业,所形成的利润都上缴,地方政府什么也没得到,协解人员的生活困难和再就业问题不属地方政府管理。中石化协解人员连最基本的最低生活保障都没有。上访人员提出要求:撤销协解,恢复身份。 中石化接访领导说:当时改革也是迫不得已,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中石化当时设计的方案为:减员、增效、再就业。前二项都落实了,再就业问题没考虑到当时地方也是在同时搞减员,再就业没有实现。5-6年的时间过去了,问题都已显现出来,中石化和国务院已经发觉现在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并在专项调研。中石化已将此列入“重要日程”,并提交国务院。希望大家耐心等待政策的出台。 以上是中石化山东聊城分公司协解人员上访记实和接访领导的答复,通过答复我们看出:1、中石化已认识到原减员政策是不完善的。2、协解人员并不是像以前说的那样,给钱了就和中石化没关系了。3、已将解决协解问题提上“重要日程”。 就让我们试目已待,看看中石化的实际行动和办事效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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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31.116.* | 2008/11/25, 14:47
工商银行买断员工的心声 从2001年开始到今天,七年了,对我们买断职工是何等的漫长、何等的艰难,是何等的凄凉,又是何等的无奈与辛酸。断友们,我们相互瞧一瞧,看一看,在饱经风霜的脸颊上,依然流露着昔日的风采,我们已经满面沧桑、鬓发斑白,买断在我们身上留下了无情的烙印,把我们的心灵摧残,剥夺了我们的退休、住房、医疗、保险等收入及福利,使我们地位低下。农民有地种,工人有班上,失业有人管,得病有人治,而我们呢,什么都不是,七年了,没人理,没人问,多少人因此郁闷而死,多少人重病缠身,多少人卧病在床,多少人妻离子散,多少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多少人没有收入、无法生存,多少人精神受到打击,寝食难熬,多少人没有了欢笑,度日如年。我们上无片瓦,下午寸土,我们过着无党、无组织、无单位的艰难三无生活,成了社会中最弱最弱的群体,我们无依无靠,经常受别人的嘲弄,看别人的冷眼,生活已到了贫困的边缘,我们已从中年向晚年迈进,无任何保障,成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 我们都是为工行贡献二、三十年的老职工、老党员,我们把青春献给了工行,工行流下了我们的血和汗,买断剥夺了我们的一切一切,真是太无情、太残酷、太卑鄙、太极端了。我们为工行的发展和振兴,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谁曾想与朝夕相处的领导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乌纱,坑、蒙、骗、哄一起上,小会说,大会动员,把工行说的一团糟,前景黯淡,让我们早买早受益,不买就下岗,故意隐瞒实质,人为虚设假象,我们稀里糊涂的就上了当,做出了茫然的抉择,买断了自己为此辛苦努力二、三十年的工作,变成了工行、政府、社会三不管的特殊人员。 朱镕基总理在2002年9月13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所谓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没有这个提法”。工行为了欺骗中央,出台了一个【2002】555号文件,内容是把补偿金退回,再回原单位上班,是工行买断不当的补救措施,可该文件已绝秘的形式下发,不传达买断人员,仅有少数领导家属回工行上班,至今买断职工被蒙在鼓里,被一步步推向死亡的边缘。党和政府三令五声要求企业应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关心职工生活,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前提。工商银行既未被兼并,亦未破产,为了达到他们所谓的减员增效目的,竟敢违背、无视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置员工的切身利益于不顾,以欺骗、诱导、协迫等手段,实施违法的“买断工龄”政策。难道工商银行的政策就能凌驾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之上吗?把我们这些辛苦奉献大半生的职工简单地推向了社会,他们这样做这个社会就安定了吗?和谐了吗?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说,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党的十七大报告已经强调指出要坚持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且提出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相信,面向未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中国共产党,必将能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一民生目标,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由此可以看出工商银行“买断工龄”的政策方案,其做法是完全错误的,是违法的!是与胡绵涛总书记的指示相违背的,是和谐社会中的最不和谐音符!从而直接给社会增加了不安定因素。 断友们,为了我们的后半生,我们不能再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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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174.217.* | 2008/11/25, 18:45
既然专家学者法学家都说是违法了,那就研究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吧,切实把问题解决好落实好你就是在为社会作贡献,社会也就自然的和谐了。公1伤1行的把军转干也给买了,按此逻辑推理,你能卖我,wm是不是也可yi买你的H长呢,huo zhe ba hangzhang weizhi gongkai paimai,买卖公平吗!其中的军转干部是zhongyang和guojia都有明文规定的,是受保护的,可是公1伤1行就是不落实文件。抵抗shangji文件精神,实在nrxw ......
鞍钢让一对病残离异姐妹买断工龄,失去生活保障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18.25.192.* | 2008/11/26, 08:43
一起鞍钢企业以“买断”方式裁员,将病残离异职工推向社会引发上访的情况反映 一对姐妹,一个是精神病患者,一个是离异携女的病号,在2003年鞍钢大批裁员时,均被以“买断工龄”方式,推向社会,使其双双失去了正常的生活保障,不得已走上了漫长的上访路途。一沓出自鞍钢集团、鞍山市、京城有关部门的二十几份信访答复,均是几乎相差无几的搪塞、推诿之词,竟无一语带有“关注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内容。横遭“买断工龄”的人,几乎都是普通老百姓或其家人,而纵观鞍钢集团上上下下几千名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怎么竟无一人落入“买断工龄”下岗回家的轨道?凡事都应当讲究一个公正平等,难道企业裁员单单指的是普通职工? 该对姐妹均是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下属的鞍钢实业综合利用公司的2003年时并轨“买断工龄”的正式职工,以下简介其个人情况: 陈杰,女,1974年2月出生,2001年11月离异,抚养一个1998年出生的女孩。系原鞍钢实业集团综合利用环保车间工人。1992年6月入厂,该人于2000年4月进入本公司再就业中心。按当时的规定是进入中心的人一律按三年托管协议期满出中心,解除劳动合同,向失业并轨。2003年3月单位没有和陈杰本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强行买断,解除合同。 陈辉,女到,1971年出生,1992年12月入厂,入厂前精神脆弱,入厂后在单位看管洗澡溏,由于工作期间受到惊吓后,患有精神病(有病志),至今未婚独身,劳动合同为1992年12月至2002年12月。1999年1月进入再就业中心,2001年12月三年托管期满,企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陈杰、陈辉等人曾于2003年起至今多次到鞍山市、辽宁省及北京有关部门上访,鞍钢出台了[2003]62号文件(陈杰、陈辉在鞍钢信访部门,听单位领导口头传达文件的)。为此陈杰、陈辉得知此事后,11月就向单位递交了返回申请(单位领导承认),单位的人事经理姜永华说:“你们回去听消息”(并没有告诉该二人文件有截止日),直到现在也没有给办理。 鞍钢组织人事部文件钢组人发[2003] 62号《对已参加并轨的原混岗集体职工退回原企业恢复劳动关系及保险关系接续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钢办[2003]119号文件精神,经与省社保局鞍钢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及鞍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协商,对已并轨人员退回原企业的劳动关系及保险关系的接续等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退回原企业的条件: 1、并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或工龄已满三十年的。 2、并轨时虽不具备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或工龄已满三十年条件的,但本人身患绝症,不能再就业的;双职工同在鞍钢又都办了并轨,就业和生活都不困难的;并轨前离异的女职工,身边带有小孩,就业和生活都有困难的。 二、关于办理退回原企业的办法和程序 1、要求回原企业人员本人向原企业提交书面申请。 2、原企业按第一条1款的基本条件对申请回原企业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第一条2款中的人员需由原企业审查后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六、各有关单位要组成由一到两名班子成员牵头的临时工作小组,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退回原企业人员的安置工作,尽最大可能安排其上岗工作,帮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七、办理退回原企业手续的时间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 发文日期:2003年10月24日 鞍钢组人发[2003] 62号文件的发文日期2003年10月24日与截止时间2003年12月31日,仅仅67天的有效期限!还未经向社会登报公开通知,岂不是仅仅系让一小部分能及时知情的人,才能返岗受益的文件? 陈杰和陈辉二人,均符合该鞍钢组人发[2003] 62号文件的“参加并轨的原混岗集体职工退回原企业恢复劳动关系及保险关系接续”之内的条件。但,因其二人当时没有看到此鞍钢组人发[2003] 62号文件,故未能及时办理“返岗”手续。 鞍钢集团的臃肿、庞大的干部队伍,一直是要求应予“精简机构、精简整编”之内的问题,怎么在鞍钢集团就行不通呢?真正应了那句俗话说:屋漏偏逢连雨天。平民百姓越是囊中羞涩,越是在企业裁员之列!该对姐妹若是鞍钢集团高层人物的直系亲属,笔者敢于断言,肯定不会排入“买断工龄”的队伍,而其命运还将会凸显光彩。为了缓解社会就业难的紧张状况,为了让鞍钢营造一个既创收经济效益,又有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为了让该对失去生活保障的患病姐妹,能够重返工作岗位,今特将此一对姐妹的上访呼声,真真切切地写出来,敬请全国人大代表、鞍钢集团公司总经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晓刚,从关爱民生、促进和谐、增进了解、化解矛盾,推动社会进步的角度出发,对该对患有精神病及离异携女的“病号”姐妹,按照鞍钢组人发[2003]62号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要求的稳定社会,关爱民生,促进和谐的精神,尽快予以安排返岗上班,以此彰显鞍钢之严谨、博爱、宽弘的治厂之宗旨。 此致 尊敬的鞍钢集团公司总经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晓刚 实名反映情况人:原鞍钢实业综合利用公司职工陈杰和陈辉 代理反映情况人:中国职业举报第一人姜焕文 2008年11月20日 陈杰电话:0412-4203346 姜焕文手机:13654904466信箱:[email protected] 此举报信抄寄: 尊敬的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国资委副主任李伟、黄淑和、孟建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贾福兴、鞍山市委书记张杰辉、鞍山市长谷春立、鞍钢集团公司总经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晓刚、鞍钢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唐复平、鞍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罗仕敏、鞍钢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尹利、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刁安、鞍钢实业综合利用公司总经理丁勇、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总裁黄天文等。 新华网、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经济观察报、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报、法律与生活杂志、大河报、红网、北国网、东北新闻网、辽宁日报、辽沈晚报、华商晨报、时代商报、辽宁法制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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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74.* | 2008/11/28, 19:33
尊敬的局长您好! 此次去函,望局长慧眼洞察原临汾铁路分局“98.6”中的“工龄买断”的原委及其中蹊跷,以解我等数百退伍安置军人之心结,能让大家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尽匹夫之力。1998年是普通的一年,而对我们原临汾分局的数百位职工却是一生最难忘的——我们的工龄被“买断”,原企业单位某些人瞒天过海,不惜造假,牺牲国家利益,以求完成“指标”——可怕。同一种情况下,企业造假已得到纠正,而被买断的职工受到的伤害却无人问津。 买断者都是“减员增效”的真实功臣,以牺牲自我,利益受损,被企业某些人所愚弄,是彻头彻尾的试验品,是某些管理者的炮灰和请功砝码,致使现如今大家有病无医,衣食无着,家庭破裂,甚至在忧郁中对生活和生命失去了信心,整日里为此事疲于奔命——可怜、可悲 经过这场闹剧,除被“买断”人员外,无一人下岗。病、内退人员已全部复职,直到今日原临汾分局办理违规内退问题已基本尘埃落定,职工重新返岗,而我们为减员增效做为“牺牲品”的合法权益(当时无故清退国家给予的强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并未得到合理解决,企业至今未与地方各部门主动接洽,导致我们成为社会人群中的“游离者”——特殊的弱势群体。 痛定思痛,“98.6”买断职工求助无门,不得已只好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将大家的这些实际问题过问、批复、办理、并指引方向。我们翘首以待!!! 生活中的辛苦,我们在承受;精神上的“心苦”,我们几欲无法排解,我们近乎于生活在另一个天地,一个无人问津的真空地带——无助。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坚信领导能明察秋毫,将“98.6”中各种问题一并彻底解决让我们也能再次鼓起勇气,报效国家,同唱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大歌。 别无它事,就此搁笔,顺祝大安! “98.6”自谋职业人员 二00七年六月
锦州建行集体职工申诉书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02.34.* | 2008/11/30, 21:46
我们这些锦州建行集体职工于1989年前后参加工作,当时被建行的信用社录用,都工作在储蓄一线岗位,1992年商业银行成立,信用社被划分到商行,当时建行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在划分的前一天晚上紧急开会,调整所内成员,把当时业务骨干都安排留在建行的储蓄所,另一部分人被分到商行。 1992年省行下发不允许国营和集体混岗的文件,本来留下的人不多,很有希望在政策允许下转制为国营编制。但锦州市分行拒不执行转制文件,相反为谋私利又招进一些有一定关系的人,占用了转制名额。当时进的都是一些年纪大的某些领导的家属,在锦州建行没工作几年,就相继退休。1998年行领导还退回省行8个国营名额,真是不知道这些领导们是怎么想的。 1994年至1998年,锦州建行国营员工涨了多次工资,我们集体员工一次都没涨,在这种情况下,行内领导哄骗我们说:只要有了身份的载体就能涨工资。我们在行领导的哄骗下,签下了劳务输出合同,载体是劳服公司。其实我们这些人一直工作在储蓄一线,一天也没有在劳服公司(即佳鑫公司)工作过,出于对行领导的高度信任我们签了字,大家天真的认为自家人不会坑害自家人,毕竟我们都在锦州建行工作了近10年对锦州建行是有着深厚感情的。没想到这就是我们悲惨命运的开始,在签完字后再没给我们涨过一分钱的工资,我们在锦州建行都工作十年以上,又被迫签了卖身契。锦州建行领导用极其悲劣的手段把我们的用工形式合法化。 《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允许双职工买断,锦州市分行领导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把四对双职工毫无人性的买断,不管其死活。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及劳部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只能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显然,锦州建行既不是濒临破产,也不是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且是在不断发展盈利的金融企业,不属于法定的裁员企业。 国家人事部早在1998年7月23日就已经颁发人发[1998]53号文件《人事部关于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最近,发现少数地方为精简人员,自行制定政策,对机关干部采取工龄赎买方法,按工龄长短给予不同的经济补助,实行所谓“一次性买断”,个别地方和单位赎买“官龄”,对某一职务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这些做法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和干群关系,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由此可见,“买断工龄”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建行自定政策与职工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依法均属无效合同。 锦州建行领导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各项规定。以锦州建行员工集体国营不能混岗为由,多次对集体员工进行诱导欺诈,称买断工龄是早晚的事,早走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后走什么也没有。并在文件中多次提到集体人员文化不高素质差,我们都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有没有工作能力大家都知道。并且我们取得的文凭锦州建行是不承认的。为了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采取的手段是何等卑鄙。于是,在2000年7月将第一批一线职工买断工龄。就这样40几位优秀的一线员工无奈买断工龄,离开了朝夕相处的同志,离开了曾经挚爱的工作岗位,离职时才得到3万左右的补偿,这点钱对于我们这些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来说少的可怜。而且,离职后至今未领到失业保险金。 2003年行内领导逐步灌输买断精神,认为我们集体一线员工是建行的包袱,在锦州建行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残忍的剥夺了我们的工作权利,逼迫我们签定解聘合同。如果是企业无力经营而破产无法安置我们,我们将责无旁贷的听之任之。但情况恰恰相反,我们买断后行内领导录用了大批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待遇远远超过我们,这说明什么问题呢?减员增效?我看是减我们的员增个人的“效”!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先招用被裁减人员。总行要求在买断过程中要人性化操作。锦州建行为什么可以违反劳动法?不执行总行政策精神?为什么不继续雇用建行有贡献的员工和熟练工?而重新招人?为什么锦州建行在当初强迫集体员工买断前暗示要返聘?为什么至今无一人接到通知?1992年被划分到商业银行的员工都转为国家干部,而且被安置在高档小区居住。相反我们这些每天为一日三餐奔忙的人可谓天地有别啊!在当时工作能力不如我们的一些人,如今都工作在商业银行的领导岗位。即使这些我们也无怨当初的选择,因为锦州建行才是我们真正的家。今天,我们通过学习劳动法和省行文件,我们真的太气愤和极度的不平衡,我们恳请上级领导能还我们这些把青春都无怨无悔献给建行的集体员工们一个公道。同时,我们发现个天大的笑话,我们的买断合同上,竟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盖章。我们保留请求国家法律机构认定此合同无效的权利!强烈要求追查宋士国在任人事处长期间的渎职责任,查一查这些临时工的来历,到底是谁在制造矛盾,离间我们与锦州建行深厚的感情。是谁在混水摸鱼从中渔利。谁给他们的权力可以违反劳动法。又是谁给他们的权力违反总行政策。 尊敬的建行各级领导,我们集体员工强烈要求锦州建行当初暗示我们的承诺,恢复身份,重新上岗。我们有能力更有信心把锦州建行的工作做得更好。这些年的苦就不再一一向领导们陈述了。如果不是宋士国胆大妄为、欺上瞒下、混水摸鱼,就没有我们如今遭受的苦难。这不单单是经济上的损失,在信仰上我们动摇过,在精神上的折磨就更难用纸笔形容了。我们相信建行的各级领导,能充分重视我们目前遭遇和艰难的处境。我们恳请省行和总行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及依据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明确答复,我们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程度解决问题,但我们也不能容忍不负责任的推诿和拖延。如果我们的正当权益无法维护,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我们将保留集体到北京总行和信访办直接反应情况的权利,并继续向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全国总工会等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质疑4件事 1锦州建行当初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把我们留下,现在我们这种困境,应该对我们负责不?当初我们有转制的文件,锦州建行拒不执行造成现在的局面,他们要承担什么责任?难道锦州建行不是在党的领导下而是某些人说了算? 2锦州建行和佳鑫互相扯皮,如果我们算建行人,现在应该在工作岗位上,如果我们算佳鑫人,佳鑫的股份应该有我们一股。我们应该随佳鑫的买断政策执行,养老保险应该和佳鑫员工同一个标准。佳鑫公司的资产在买断时存在着重大漏洞,国家资产有被私分的嫌疑。佳鑫公司18人按职务高低划分股份,每人分的不等股份。而我们名为佳鑫公司的人却没有份。 3当初是为减员增效进行的买断,锦州建行放弃我们这些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的熟练人员不用,并且我们在买断前几天刚刚学习完建行最新的银行操作系统,考取上岗资格证书。为什么在我们被强制买断后,锦州建行马上又招入大批临时人员,而且工资待遇远远超出我们几倍之多。这又是为了什么目的? 4买断合同书上只有佳鑫公司的公章,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公章。这份合同合法吗?有效吗?单位的行为难道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锦州建行全体集体买断职工哭诉 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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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0.165.226.* | 2008/11/30, 22:27
断友们,我们相互瞧一瞧,看一看,在饱经风霜的脸颊上,依然流露着昔日的风采,我们已经满面沧桑、鬓发斑白,买断在我们身上留下了无情的烙印,把我们的心灵摧残,剥夺了我们的退休、住房、医疗、保险等收入及福利,使我们地位低下。农民有地种,工人有班上,失业有人管,得病有人治,而我们呢,什么都不是,七年了,没人理,没人问,多少人因此郁闷而死,多少人重病缠身,多少人卧病在床,多少人妻离子散,多少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多少人没有收入、无法生存,多少人精神受到打击,寝食难熬,多少人没有了欢笑,度日如年。我们上无片瓦,下午寸土,我们过着无党、无组织、无单位的艰难三无生活,成了社会中最弱最弱的群体,我们无依无靠,经常受别人的嘲弄,看别人的冷眼,生活已到了贫困的边缘,我们已从中年向晚年迈进,无任何保障,成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 我们都是为工行贡献二、三十年的老职工、老党员,我们把青春献给了工行,工行流下了我们的血和汗,买断剥夺了我们的一切一切,真是太无情、太残酷、太卑鄙、太极端了。我们为工行的发展和振兴,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谁曾想与朝夕相处的领导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乌纱,坑、蒙、骗、哄一起上,小会说,大会动员,把工行说的一团糟,前景黯淡,让我们早买早受益,不买就下岗,故意隐瞒实质,人为虚设假象,我们稀里糊涂的就上了当,做出了茫然的抉择,买断了自己为此辛苦努力二、三十年的工作,变成了工行、政府、社会三不管的特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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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117.199.* | 2008/12/09, 20:34
我们这些锦州建行集体职工于1989年前后参加工作,当时被建行的信用社录用,都工作在储蓄一线岗位,1992年商业银行成立,信用社被划分到商行,当时建行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在划分的前一天晚上紧急开会,调整所内成员,把当时业务骨干都安排留在建行的储蓄所,另一部分人被分到商行。 1992年省行下发不允许国营和集体混岗的文件,本来留下的人不多,很有希望在政策允许下转制为国营编制。但锦州市分行拒不执行转制文件,相反为谋私利又招进一些有一定关系的人,占用了转制名额。当时进的都是一些年纪大的某些领导的家属,在锦州建行没工作几年,就相继退休。1998年行领导还退回省行8个国营名额,真是不知道这些领导们是怎么想的。 1994年至1998年,锦州建行国营员工涨了多次工资,我们集体员工一次都没涨,在这种情况下,行内领导哄骗我们说:只要有了身份的载体就能涨工资。我们在行领导的哄骗下,签下了劳务输出合同,载体是劳服公司。其实我们这些人一直工作在储蓄一线,一天也没有在劳服公司(即佳鑫公司)工作过,出于对行领导的高度信任我们签了字,大家天真的认为自家人不会坑害自家人,毕竟我们都在锦州建行工作了近10年对锦州建行是有着深厚感情的。没想到这就是我们悲惨命运的开始,在签完字后再没给我们涨过一分钱的工资,我们在锦州建行都工作十年以上,又被迫签了卖身契。锦州建行领导用极其悲劣的手段把我们的用工形式合法化。 《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允许双职工买断,锦州市分行领导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把四对双职工毫无人性的买断,不管其死活。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及劳部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只能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显然,锦州建行既不是濒临破产,也不是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且是在不断发展盈利的金融企业,不属于法定的裁员企业。 国家人事部早在1998年7月23日就已经颁发人发[1998]53号文件《人事部关于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最近,发现少数地方为精简人员,自行制定政策,对机关干部采取工龄赎买方法,按工龄长短给予不同的经济补助,实行所谓“一次性买断”,个别地方和单位赎买“官龄”,对某一职务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这些做法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和干群关系,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由此可见,“买断工龄”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建行自定政策与职工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依法均属无效合同。 锦州建行领导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各项规定。以锦州建行员工集体国营不能混岗为由,多次对集体员工进行诱导欺诈,称买断工龄是早晚的事,早走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后走什么也没有。并在文件中多次提到集体人员文化不高素质差,我们都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有没有工作能力大家都知道。并且我们取得的文凭锦州建行是不承认的。为了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采取的手段是何等卑鄙。于是,在2000年7月将第一批一线职工买断工龄。就这样40几位优秀的一线员工无奈买断工龄,离开了朝夕相处的同志,离开了曾经挚爱的工作岗位,离职时才得到3万左右的补偿,这点钱对于我们这些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来说少的可怜。而且,离职后至今未领到失业保险金。 2003年行内领导逐步灌输买断精神,认为我们集体一线员工是建行的包袱,在锦州建行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残忍的剥夺了我们的工作权利,逼迫我们签定解聘合同。如果是企业无力经营而破产无法安置我们,我们将责无旁贷的听之任之。但情况恰恰相反,我们买断后行内领导录用了大批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待遇远远超过我们,这说明什么问题呢?减员增效?我看是减我们的员增个人的“效”!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先招用被裁减人员。总行要求在买断过程中要人性化操作。锦州建行为什么可以违反劳动法?不执行总行政策精神?为什么不继续雇用建行有贡献的员工和熟练工?而重新招人?为什么锦州建行在当初强迫集体员工买断前暗示要返聘?为什么至今无一人接到通知?1992年被划分到商业银行的员工都转为国家干部,而且被安置在高档小区居住。相反我们这些每天为一日三餐奔忙的人可谓天地有别啊!在当时工作能力不如我们的一些人,如今都工作在商业银行的领导岗位。即使这些我们也无怨当初的选择,因为锦州建行才是我们真正的家。今天,我们通过学习劳动法和省行文件,我们真的太气愤和极度的不平衡,我们恳请上级领导能还我们这些把青春都无怨无悔献给建行的集体员工们一个公道。同时,我们发现个天大的笑话,我们的买断合同上,竟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盖章。我们保留请求国家法律机构认定此合同无效的权利!强烈要求追查宋士国在任人事处长期间的渎职责任,查一查这些临时工的来历,到底是谁在制造矛盾,离间我们与锦州建行深厚的感情。是谁在混水摸鱼从中渔利。谁给他们的权力可以违反劳动法。又是谁给他们的权力违反总行政策。 尊敬的建行各级领导,我们集体员工强烈要求锦州建行当初暗示我们的承诺,恢复身份,重新上岗。我们有能力更有信心把锦州建行的工作做得更好。这些年的苦就不再一一向领导们陈述了。如果不是宋士国胆大妄为、欺上瞒下、混水摸鱼,就没有我们如今遭受的苦难。这不单单是经济上的损失,在信仰上我们动摇过,在精神上的折磨就更难用纸笔形容了。我们相信建行的各级领导,能充分重视我们目前遭遇和艰难的处境。我们恳请省行和总行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及依据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明确答复,我们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程度解决问题,但我们也不能容忍不负责任的推诿和拖延。如果我们的正当权益无法维护,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我们将保留集体到北京总行和信访办直接反应情况的权利,并继续向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全国总工会等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质疑4件事 1锦州建行当初为了留住一部分资产把我们留下,现在我们这种困境,应该对我们负责不?当初我们有转制的文件,锦州建行拒不执行造成现在的局面,他们要承担什么责任?难道锦州建行不是在党的领导下而是某些人说了算? 2锦州建行和佳鑫互相扯皮,如果我们算建行人,现在应该在工作岗位上,如果我们算佳鑫人,佳鑫的股份应该有我们一股。我们应该随佳鑫的买断政策执行,养老保险应该和佳鑫员工同一个标准。佳鑫公司的资产在买断时存在着重大漏洞,国家资产有被私分的嫌疑。佳鑫公司18人按职务高低划分股份,每人分的不等股份。而我们名为佳鑫公司的人却没有份。 3当初是为减员增效进行的买断,锦州建行放弃我们这些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的熟练人员不用,并且我们在买断前几天刚刚学习完建行最新的银行操作系统,考取上岗资格证书。为什么在我们被强制买断后,锦州建行马上又招入大批临时人员,而且工资待遇远远超出我们几倍之多。这又是为了什么目的? 4买断合同书上只有佳鑫公司的公章,没有当地劳动部门的公章。这份合同合法吗?有效吗?单位的行为难道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锦州建行全体集体买断职工哭诉 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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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6.* | 2008/12/28, 22:20
我们是中国最早的国营企业合同制工人,于1985年12月31日与铁道部北京铁路局大同铁路分局签定为期20年的劳动合同,成为合同制铁路工人。合同期限从1985年12月3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最初工作单位是大同铁路分局朔县工务段,1988年底因大秦铁路开通,我们被调到大秦铁路茶坞工务段工作,还是隶属大同铁路分局。1998年7月至年底,因为铁路实行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等政策,我们响应国家号召与单位签了买断工龄、自谋职业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至此结束了13年的铁路工作,走上自谋职业的行列。单位发给我们一次性安置补助费3万元和部分养老保险的个人交缴部分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交缴部分共计3千余元。下岗后我们从没有享受过失业救济金等社会保障和国家提供的各种优惠政策。当时退给我们的部分养老保险金是从1993年10月后到1998年7月买断时的个人交缴部分计1千多元。买断工龄后我们的档案还一直在原单位。 现在我们都已经40多岁了,有的人在长期做散工,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任何保障,考虑到我们的晚年生活,我们今年7月初到当时办理买断工龄的原单位茶坞工务段劳人科咨询我们的养老保险问题,现在的劳人科长答复是:需要先恢复我们的养老保险金帐号,需要我们把当时退给我们的部分养老金个人交缴部分也就是当时退给我们的那1千多元养老金交回,我们都没有异议。可他的其它答复我们还想不通,一、我们是从1985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当时就是全国第一批合同制试点,我们的工资收入是当时基本工资加百分之十五补贴,也就是说我们合同制工人有别与国营长期工,我们个人每个月还要缴纳个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三,国家为我们缴纳百分之十七做为我们的养老保险金,后来比例虽有变化但我们一直在缴着养老保险金的。可单位是从1993年10月才开始建立养老保险帐户到我们买断时的1998年只有5年的时间,单位要给我们恢复的养老保险帐户就是这5年的,93年10月以前的都不予承认,说因为当时都没有设立帐户,可是我们从1985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到1993年单位建立帐户我们已经交了8年的,怎么能说不算就不算了那?他们说因为我们当时多拿了那百分之十五的工资,所以就不算了,当时多给我们那百分之十五的工资是国家为安抚我们合同制工人而采取的特殊政策,现在拿来说是冲抵养老保险金是不是有道理?二、我们当时一上班是在大同铁路分局,我们交的养老保险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单位说是当时的保险金交到了地方的部门,现在地方部门不承认了。具体保险金交到那里了,我们也不知道,(因为铁路内部改革,大同铁路分局撤消,大秦铁路公司划归铁道部太原铁路局).有说交到了北京(因为单位在北京怀柔)、有说交到了太原(因为单位现在划归太原铁路局),有说交到了大同(我们刚上班是在大同铁路分局,现在大同铁路分局已经撤消了)。我们买断工龄以后单位也不再管我们,可我们的档案却一直在单位.我们的户籍现在在居住地。现有几个问题需要请教专家并看我们的要求能不能实现:一、单位的说法合理合法吗?我们8年的工龄和养老保险就都不算了?二、因为单位给我们造成许多遗留问题(1、档案一直在单位保管,故我们没有享受到政府给予我们的任何失业救济,2、前8年我们交的养老保险单位不予承认,)我们能不能要求现在回原单位继续上班?(我们可以比照我们买断时一样收入工人的交缴金额补齐我们应该缴纳的养老金,并工作到退休,这样我们前8年的工龄和保险金才不会受到损失)二、如果不容许我们回去上班我们能不能要求单位同意我们利用在单位我们的养老金帐户由我们个人延续缴纳养老金到退休,(根据国家规定我们补齐98年买断时到2008年这10年我们该缴的部分,使之成为一个连续的工作年限,并一直缴到退休年限,这样可以将前8年的工龄及保险金连续计算,因为单位说只有在职职工可以计算前8年的工龄及保险金)三、还有什么其它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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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67.55.* | 2008/12/29, 23:17
新的劳动法的颁布无疑是对我国劳动者的保护伞,2008是我们中国人最值得庆幸的一年,可是在我们开心,庆贺的时候。您知道吗:在内蒙古地区有这样一些人最可怜! 2000年内蒙古铁路局颁布了,一次性买断工龄的命令,命令总共发出2个月就再没有了,于此期间内蒙古地区有近1800多人“响应”了号召,所谓的买断工龄是按每位职工的工龄如:在职10年按4.03万元一次性买断工龄,此后养老保险由呼和浩特铁路局交纳,到退休年龄继续领取养老金。 在该命令下达后,内蒙古呼铁局甚至不经过职工意愿便私自将职工工龄“买断”(我之所以把“买断”用引号表示是因为,我国劳动法一直就说,工龄不能买断。)甚至更夸张的是,当兵复转的军人也可以买断工龄,每位买断的职工根据单位不同所得到的待遇也不同,根本没有什么统一发放标准,这1800多人最后只拿到了一个各站段段长名字落款的“买断令”就这样和他们一起奋斗了10几20年的单位没有了任何关系。 2003年,呼和浩特铁路局,将所有“买断职工”养老保险,移交到了地方社会保障局,声称从此后养老保险由他们自己交纳。 2007年12月,许多在7年内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国家属于自己到底是属于,待业?下岗?于是拿着手中的“买断”手续去了社会保障局,准备申请待业证,因为长期失业在家,没有任何证明,任何劳动保护都没有,但到了社会保障局才知道他们现在还属于在职职工,并不属于待业或下岗,这是怎么回事???所有人都愣住了。。。 具内蒙古集宁市买断职工,张某讲(本人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因为她曾去铁道部上访多次,回家后被原单位铁路公安局从家中带走,拘留过多次)自2001年开始,他们便去铁道部上访,不但没有任何人解决反而他们每次回到家后,原单位的公安便来到家里强行拘留多日,但他们还是坚持,俗话说胳膊拧不过大腿,在2006年10月全内蒙古近200名,买断职工静坐铁道部门口5天,5天后铁道部派人来协调,让他们先回呼和浩特铁路局,由当时的局长:郑明理 解决,大家以为终于有了一丝希望,可是没想到郑局长却说这是刁民的无理取闹,并将部分人员全部拘留。。。 也具张某讲,他们从2005年开始收集材料证据,找律师准备用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给自己讨个说法,但从中级人民法院到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回答是:此案不与受理 现在的社会农民工可以状告单位,连邻居家偷了他的狗都可以开庭审理为什么他们的案件却不与受理呢? 新劳动法的颁布,无疑是给了我们一个关于劳动保障的保护伞,这把保护伞是不是也可以保护这1800多名的职工和这些曾经保卫过国家的复转军人们呢,我们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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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65.55.* | 2008/12/29, 23:38
楼主说得非常好!买断员工生存的困难和艰辛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坚决要求工行等担负社会责任,把以买断工龄方式推向社会的正式职工问题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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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67.55.* | 2008/12/30, 00:07
让希望坚定信念——写给太原铁路局“98.6”断友的新春致辞 让希望坚定信念,虽然维权经历充满辛酸,但云雾怎么能遮住蓝天! 十数载,我们勤奋于铁路第一线,可如今,我们的辛劳被一笔勾销,一腔热血付诸东流! 可如今,我们的辛劳被一笔勾销,一腔热血付诸东流! “自谋职业”,为裁员披上了华丽的外衣;“政策性减员”,蒙蔽了我们的双眼;长官们的误导欺瞒;让我们迷失茫然,东西难辩。 是铁路,剥夺了我们工作的权利,让我们漂泊大江南北! 有的为求生存,远离故土亲人;有的丢下曾经的优越,挣扎在陌生世界;有的为维护权利身陷囹圄;有的因难以承受失业和失意,在绝望中轻生。 曾经优秀的我们,转瞬间成了无助游民。求生 ,看不见希望;谋职, 岁月不饶人。为求生存,我们放下自尊,然而,众多岗位,却难觅维生的一席。铁路的谎言,欺骗了我们纯真;铁路的所作所为,侵害了我们的权益。 而今,和煦的阳光,照耀我们的天空,愿维权的呼声更加激昂! “正视历史,履行责任”,是铁路的义务; “还我公道”“我们要生存”,是一千多失业者的心声。 让我们心手相牵,执着心中的信念,齐心协力奋勇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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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4.* | 2008/12/30, 10:47
http://www.voc.com.cn/article/200812/200812261040194425.html#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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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6.52.151.* | 2009/01/01, 01:48
2009年到啦!虽然维权经历充满辛酸,但是我们必须坚持、坚持、坚持到底!直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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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8.* | 2009/01/02, 19:00
2009年到啦!维权经历充满辛酸,但做为政策性减员的央企.只有上级部门,出台政策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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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9.5.246.* | 2009/01/02, 22:35
http://bbs.newssc.org/dispbbs.asp?boardid=5&id=1102526&star=1#5916901 四川省地勘局全体分流辞退职工要求恢复公职的 申 诉 书 我们是四川省地勘局下属各单位的397名地质队员。1998-2000年因四川省地勘局及下属各队违反〔劳办发(1996)147号文〕和〔人事部(1998)53号文〕,错误实施“分流辞退”而失业的职工(注:因贫困等已经死亡10人)。 一、起因:1998.3.27四川省地勘局在违反了〔劳办发(1996)147号文〕和〔人事部(1998)53号文件〕的情况下,签发了〔川地勘发(1998)35号文〕。 二、实施:35号文件乘人之危,以欺骗、误导、蛊惑、强迫等极其卑劣的手段煽动买断工龄,局属各单位的领导召开职工大会,在贯彻落实35号文件中,他们均强调指出:“富余5年以上的职工才能买工龄领补偿费,工龄在20年以内的,年补助费800元,合计达不到15000元的按15000元发给。今年买工龄,还能得到上级给予的补助费,明年起对下岗富余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将实行逐年递减,三年后单位还不能安排工作的,自动进入社会,谁也不管,到时一分钱生活补助费也没有,还不如现在买工龄,能拿到一点补偿费。”我们当时有的已下岗几年,有的已好几个月没拿到工资,生活饥寒交迫,父母生病、子女上学都急需用钱,因此,在这种被欺骗、误导、蛊惑、煽动及强迫的情况下,就按文件的要求,在没有给我们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下岗待业相关手续的状态下被迫办理了手续,领取了补偿费。 三、分析: 1,四川省地勘局[1998]35号文件《关于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是一个违反国家《宪法》、《劳动法》和〔劳办发[1996]147号文〕、〔人发[1998]53号文〕的文件,是一个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严重违反党中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土政策; 35号文件是一个乘人之危,以欺骗、误导、蛊惑、强迫等极其卑劣的手段煽动职工买断工龄,置地质职工生死不顾的文件; 35号文件是一个擅自取消地质职工公民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劳动权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文件; 35号文件是一个擅自废除职工几十年辛勤工作工龄的文件。 总之,是35号文件将我们推向了痛苦的深渊,它是原地矿局个别领导错误执行党中央“减员增效”的方针政策,不顾职工死活,而擅自制定的一个土政策。 (1)人事部关于禁止赎买工龄和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等问题的通知 人发[1998]53号文摘要:(1998年7月23日发) 最近,发现少数地方为精简人员,自行制定政策,对机关干部采取工龄赎买方法,按工龄长短给予不同的经济补助,实行所谓“一次性买断”,个别地方和单位赎买“官龄”,对某一职务的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还有少数地方和单位违反政策规定的必备条件,任意办理提前退休或“内退”。这些做法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和干群关系,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2)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关劳动政策执行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47号文件摘要: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富余工勤人员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参加执行《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问题。《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只适用于国有企业,不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富余工勤人员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2、有人讲“千金难买人自愿”,认为职工失去劳动关系是其自愿行为。其实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范围广、手段狠、隐蔽性强、貌似合法、以一己之私图一时之快的顶风违纪行为。而广大失业职工误以为是政策和改制的需要,纯属受骗上当。 3、四川省地勘局搞“分流辞退”属于典型的“赎买工龄”行为。请看川地勘发〔1998〕35号文中“分流辞退安置补助费。工龄在20年及其以下的,年补助费为800元,达不到1.5万元的按1.5万元发给;工龄在21年及其以上的,年工龄费1000元,上不封顶。” 4、在“分流辞退”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四川省地勘局及其各队普遍带有煽动性、欺骗性、故意性、随意性和胁迫性。1998年12月8日川西北队文件:“……。八,请全队富余职工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选择,并于12月15日前办理相关手续。未作出选择的下岗职工从1999年1月起停发基本生活费。从今年11月31日起,逾期半年不办理有关手续者,视作自动离职处理。” 5、省地勘局及其下属各单位在制定和执行35号文件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政策性偏差:首先是省地勘局没有真正的完全贯彻地矿部152号文件,特别是在“两不找”的政策上。特别是最后,根据35号文件,我们全部办理的是“分流辞退”手续,可省地勘局给我们下的却是“自动辞职”的通知,这完全是违背本人意愿而强加与我们的,这应该视为无效。 6、35号文件,违反了国家《宪法》、《劳动法》:35号文件中对我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再就业等善后工作只字未提。局属各单位都属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由于单位的原因,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一直未参加社会统筹,从来未交纳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我们的档案至今仍然保存在原单位,但我们的劳动关系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地方劳动部门的再就业政策、下岗人员优惠政策、低保政策和相关的40、50政策我们都无权享受,我们这部分人在地矿部门工作的工龄都在10—30年左右,难道我们这几十年的工龄和退休金就没有了吗? 难道我们这几十年的剩余价值就没有了吗?我们认为:35号文件是一个无效文件, 我们强烈要求:废除这一文件,有错必纠!坚决要求回原单位工作!! 四、结论:因为四川省地勘局及其各队二层管理经营的失败,并且违反劳动部和人事部有关文件精神,错误实施分流辞退,才是职工失业的根本原因,并非广大职工所情愿。 五、后果:川地勘发〔1998〕35号文件既《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暂行办法》,这个《暂行办法》暂行十年多了,让我们没有了公民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了劳动权、生存权、计划生育权。让我们没有养老保险(后来补办了一部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独生子女费,甚至连低保也得不到。现在是原单位不管我们,地方劳动部门不管我们,街道社区也不管我们。我们中大多数人没有属于自己的住房,大多数人都在给别人打工,我们有病不敢看,左志龙、杨瑞德……等等就是因为无钱治病才慢慢地死去了。我们现在还不如国营和集体企业的下岗工人,更不如农民工(因为我们既没有享受下岗工人的待遇也没有土地).我们属于什么人?我们年轻时钻山沟、风风雨雨工作几十年的剩余价值被谁剥夺了??我们还能够进入和谐社会吗??? 六、其他省份类似情况的处理结果: 在同一个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广西(2009.1)、湖北(2008.6)、黑龙江(2007.5.)、河南(2007.9)、湖南(2007.10)、甘肃(2003)、内蒙(2000)、青海(2000)......等省在这方面就做到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非常人性化的解决好了这个问题,将当时错误执行了“赎买工龄”的人员全部收回,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稳定了社会。为什么我们四川省就不能够呢? 七、结尾:四川省地勘局失业职工,失业但不失志,维权而不违法,我们从2004年起就开始了我们的维权之路,我们通过大规模、派代表、写信、电话等等上访有几千次了。2008年1月31日省政府办公协调会已经有了一个解决办法,四川省信访局黄处长和四川省地矿局刘局长曾经多次答复很快解决,“2008年年底前100%的能够解决”,可到现在也没有落实。维权的道路虽然艰辛,但我们坚定信念,我们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地矿局的领导,始终保持冷静、克制的态度,有理有节地解决问题。 当今中国是一个蒸蒸日上的法制社会,胡锦涛、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更是胸怀广阔,志向远大,已初具“盛唐气象”。胡锦涛在2008.6.13日的重要讲话中说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四川省也2008.4.28日开始执行.我们坚信在这欣欣向荣的国度里,总有弱势群体说话的地方,错误的东西最终是要被纠正的,让我们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共同努力吧! 申诉人:四川省地勘局全体失业职工 200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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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74.* | 2009/01/08, 22:23
最苦不过,央企买断工龄者,娘不亲、爸不爱,是一群没娘的孩子。可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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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67.37.* | 2009/01/10, 00:00
大同铁路扬永国不是东西,断友中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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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12.121.* | 2009/01/12, 10:23
谈起职工企业买断工龄是违法也是笑话.中石化陈同海一批官员不是罗马了么.当年都红的发紫的任务.一旦权利了就不考虑百姓检点自己.把油田看成自己的个人的资源.中央找他谈话他还振振有词说我一年上交几百亿利润他奢侈贪污算什么.俨然是资本家的口气.油田是你个人的么.怎么都和你买断就你随便.历史就是这样的无情.你少贪点别太无情了.其实共产党的干部和国民党的干部差不多了.不贪的不多一般都在监督部门.都那样谁掌握了权利就是自己的兄弟利益.罗马了当然你也星光达到了.团体利益是必要的.你个人富了让我们买断.企业管理是这种资本逻辑的资产转移么.油田是国家的劳动工人团体共同财富不是个人的.所以买断是违法的你们专家怎么不早制止.后人权利借鉴教训吧
我的申述材料 [回复]
访客:ccl997 | IP地址: 124.88.9.* | 2009/01/13, 01:37
申诉材料 本人XXX,1991年底通过吐鲁番地区社会招干考试于1992年3月参加工作。在吐鲁番地区工行从事银行业务的工作,本人在工行为正式员工。在2002年4月,工行为了进一步实行集约化,扁平化的管理体系,把效益差,成本高的机构逐渐精简下来,同时实行减人增效的企业目标,这样就推出了买断工龄的政策---《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自谋职业管理办法》(工银发[2002]109号)文件, 该文件共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第一条、为推动我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提高减员质量,降低减员成本,规范员工自谋职业行为,维护我行和自谋职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三条、我行所有符合自谋职业条件的在岗员工、下岗(待岗)员工和内部退养员工均可申请自谋职业;第四条、以下员工不能办理自谋职业:……(三)业务骨干;……(五)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者;……;第五条、员工自愿选择自谋职业的,向所在行人事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并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分行员工自谋职业审批表》(附件一);第六条、所在行人事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第三、四条规定,对员工递交的申请书进行认真审核并逐级报送,由一级(直属)分行按规定向总行报送《中国工商银行自谋职业人员情况表》(附件四),经总行确认后由所在行人事部门为申请人办理自谋职业相关手续。总行应在收到分行报送材料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第八条、员工自谋职业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一)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放2500元补偿金;(二)一次性支付协议剩余期限基本生活费;(三)支付安置费1万元。计算公示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2500元+当地下岗职工最低基本生活费(月标准)×2×协议剩余月份+10000元(安置费)。附件三提供了自谋职业所用的《协议书》,第三条载明:“乙方凭存档回执向甲方领取经济补偿金,甲方在15日以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时吐鲁番工行的情况是这样的: 1. 吐鲁番工行在全国工行系统中所有的二级分行排名倒数第一; 2. 在工行工作了很多年的员工并不想买断工龄,他们还想一直干下 去,尤其是那些排名靠后的员工; 3. 打买断报告的人员没有能达到预期的指标,于是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鼓励大家积极相应买断政策。 4. 经过职工大会对买断政策的宣传,员工的思想动荡不平,人心开始浮动,许多中层干部开始打报告申请买断工龄; 5. 买断政策通过成立工会,选举职工代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排名打分,领导谈话等多种方式,鼓励员工自愿写买断工龄报告,领导批准来实现精简人员;但所产生的结果却是,想走的人不能走,不想走的人领导做思想工作让他们走。 这些情况对我的影响非常大,我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提出买断工龄、自谋职业的,但是当时任吐鲁番地区分行行长XX不同意我买断,原因是我为分理处的主任,是单位的业务骨干,不能买断,同时告诉我想要自谋职业你必须辞职,你打辞职报告我批准,而且还说那些中层干部也不会批准他们买断工龄的,想走只有辞职;我没有选择就打了辞职报告,很快就批准了。然后在我辞职报告批准的几天后,单位人事上的三位同事硬让我在一个通知我上班如果不上班后果自负的通知书上签字,并告诉我这样才可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当时我对劳动法具体的情况并不是十分的清楚,后来我才知道单位的良苦用心。 我是要买断工龄、自谋职业的,我不想让自己在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里工作,不想在政策还有的情况下而不去争取,所以才做出这样的选择;但是事实并不像XX行长他自己所说的那样,虽然当时那些中层干部没有批准买断工龄。但在2003年10月15日,和我当时一起提出买断工龄的副行长XXX被合理的批准买断工龄,买断前的时候下文件免去了副行长职务;通过这样名正言顺的操作,还有2003年年底的XXX分理处主任XXX,2004年年初的XXX分理处主任XXX等等; 这些年我和我的母亲无数次的与工行协商和交涉但都得不到合法的权益;买断工龄、自谋职业这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应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办事,可是工商银行的领导在我之后又给他们办理了买断工龄,这是对我的不公平!不公正!我要工行公平公正的对待这件事,我对这样的做法非常愤慨,我在工行辛辛苦苦工作了十年,就这样被领导的一句话给淹没了,我要申请我的权益,我不服!永远不服! 这件事对于我的打击是巨大的,不仅仅对我的精神上的打击,还有我的家庭也因此而破裂。妻子因经常埋怨我放弃稳定的工作、没有享受工行的买断政策,而常常争吵,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并且日趋恶化。直至后来双方分居,于2007年5月通过法院正式离婚。我是无法能够平静的面对这件事情,我需要公正!我需要公平!我需要合理的解决! 根据文件规定,员工自谋职业经济补偿金标准为: (一)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放2500元补偿金;(二)一次性支付协议剩余期限基本生活费;(三)支付安置费1万元。计算公示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2500元+当地下岗职工最低基本生活费(月标准)×2×协议剩余月份+10000元(安置费)。 根据以上计算约五万元左右,而对于精神上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我现申请属于自己合法的权益! 申诉人:XXX 联系电话:15199188509 2009年1月12日 我已经向法院正式提交了起诉书,法院已经立案,估计春节过后开庭,我强烈的寻求法律援助和社会舆论的援助,我一定要解决这种对我来说已经压抑了很久很久的愤怒! (下页为部分解释) 解释部分: 契约自由的基础是谈判双方力量相当,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缔结合同的谈判能力并不平等,故立法政策多有向劳动者倾斜,以公权力校正双方力量和均衡利益的表现,司法亦应然,在对待有疑义的合同条款时应当作出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 “业务骨干”是一个相对的、抽象的用语,一般由劳动者的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掌握。对《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自谋职业管理办法》(工银发[2002]109号)文件中的“业务骨干”的判断,应从是否符合减员增效这一合同目的,结合劳动者从事的具体岗位以及对用人单位业务开展的影响程度作出合理分析。对于工行提出限制“业务骨干”自谋职业是基于这些人一般掌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料等重要信息的理由,本人审查认为,倘若“业务骨干”未来确有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规定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况,现时也不应仅以其“骨干”身份而不与有无相关违法行为联系作为限制自谋职业的理由。本人认为工行判断其员工是否属于《管理办法》中所称的“业务骨干”没有相对稳定、足以辨别的标准。工行称所谓“业务骨干”全由其主观判断,本人认为,倘若任由用人单位主观解释,随人事决定者个人好恶而动,有违诚信原则,可能置劳动者于不利境地,也未必对用人单位有益。所以,本人认为,工行以本人是业务骨干为由拒绝办理自谋职业的理由不充分。 《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自谋职业管理办法》(工银发[2002]109号)文件, 即中国工商银行实行自谋职业也违反了国务院《关于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的有关通知》及劳动部等《关于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生产自救和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两个的文件(即自谋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严格控制适用的规定,工商银行即不是破产企业又不是困难企业(亏损或停产企业中连续六个月以上收入达不到最低工资水平的职工),不能实施自谋职业政策,更不能任意扩大适用或强制推行“买断工龄”或其它变相办法裁减老职工。朱总理在2002年9月13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所谓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没有这个提法”。党和政府三令五声要求企业应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关心职工生活,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前提。而工行实行的自谋职业也没有法律及政策依据,中国工商银行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变相解除劳动合同、胁迫威逼员工自谋职业、买断工龄、甚至诱导员工辞职裁减老职工违反《劳动法》。难道工商银行的政策就能凌驾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之上吗?把我们这些辛苦奉献的职工简单地推向了社会,他们这样做这个社会就安定了吗?和谐了吗? 理由和政策、法律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6月9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 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早在1998年就明确指出: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 三、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 四、国家经贸委1998年7月10日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紧急通知》指出:“无论采取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不能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开大会进行动员,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压指标、定任务。” 五、1998年8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指出:“国有企业改制方式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能强迫命令。对大多数职工抵制和反对的方案,不能依据少数领导意图强制推行。 六、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七、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条指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规定中指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没有明确终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针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没有重大特殊情况,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直到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才可终止合同。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指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十一: 《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指出:“一方以欺诈、强迫手段迫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当事人有要求撤消的权利。” 十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十四、中发《1998》10号 劳社部发《1998》8号以及劳社部发《1999》33号:着重强调 “中央及部直属企业在实“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作,应先报地方省级劳动部门,由其核实、认定 、备案后方可实施”“及时填报统计报表,为本企业职工办理有关手续”
万恶的新社会 [回复]
访客:访客寻找 | IP地址: 220.163.48.* | 2009/01/15, 09:46
人权。民主。法制。和谐。以人为本在那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寻找自己 [回复]
访客:海洋 | IP地址: 121.30.198.* | 2009/01/17, 10:06
大同铁路所以买断的兄弟你们好;2009年我们应该做点什么呢?难道还在家等天上掉馅饼吗?
为了自己的后半生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30.198.* | 2009/01/17, 20:47
大同铁路所以买断的朋友们;为了自己的后半生,我们应该团结在一起,不要贪图眼前的小利益,出卖自己,不要把自己卖的太贱了,放弃小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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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1.30.198.* | 2009/01/17, 21:01
大同铁路买断联系电话 13934024766,13753253412, 河北联系电话15830386055,13803135266,阳高,天真13835271002朔州15903499595,13834970355, 希望朋友 ,朋友们 ,是买断的或 认识和我们一样是买断的,和我们联系,谢谢你们愿天下所以好心人永远健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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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68.* | 2009/01/18, 14:25
临汾买断: QQ274944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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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37.182.* | 2009/01/20, 08:21
北京铁路局原临汾分局有400多人,我们要联合起来去上访,要回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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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37.182.* | 2009/01/20, 08:40
太铁九八六的同胞们,起来吧?不要在沉默了?联合起来去增去我们的合法的权利,我们要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去北京找人大信访去,
振奋人心的视频 [回复]
访客:哑巴的呐喊 | IP地址: 222.133.32.* | 2009/01/21, 10:49
泣血哀求博主和管理员,请不要删。祝你们好人一生平安! http://en.sevenload.com/videos/RVRa2Ew-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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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175.* | 2009/01/28, 00:08
[转贴]下岗失业职工的“人籍”已被开除 文章提交者:maluputao11 加帖在 经济风云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下岗失业职工的“人籍”已被开除 库爽生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061140833_0_1.html 我一直对于国企下岗失业职工完全被社会遗忘的现象,惊诧莫名。近几天,我终于“悟”出来了:原来咱们的“人籍”确实被社会“开除”了。 “人籍”这个词是我的“创造”,由“球籍”转化而来。12月4日的《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不能走回头路》说:“我们不能忘记30年前的忧虑:不改革开放,总有一天会被开除球籍。”下岗失业职工尽管被私有化浪潮打入了十八层地狱,但是,无疑这地狱在地球上,咱们还是地球上的生物,“球籍”尚在,但是“人籍”却神不知鬼不觉被社会“开除”了。也就是说,这个社会,已经完全不把咱们当“人”了。 君若不信,请听分解。就地取材,还是那篇评论员文章说:“今天人民生活实现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这里所说的“人民”,分明没有包括国企私有化改制造成的下岗失业职工,因为这些原职工失业后收入归零,咱们的生活哪里会有什么“历史性跨越”?有的只是“历史性大倒退”。当然,这位评论员笔下留情,还没有开除咱的“人籍”,只是开除了“人民籍”。 12月8日,新华社发表“新华视点”文章《中国倾力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十分高调地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突飞迅猛的发展,百姓生活有了质的飞跃。”无疑,这里的百姓也不包括下岗失业职工。因为所谓“质的飞跃”,飞跃嘛,当然是向上。而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是向下,而且下到了底——归零。新华社又把下岗失业职工的“百姓籍”轻轻一笔就顺手给“开除”了。咱们经常自称是老百姓,看来是自我吹嘘。老百姓都算不上,当然更不是官员了。那是什么呢?什么都不是(林嘉祥也这么认为的),也就是开除了我们的“人藉”。 我只不过顺手牵羊举例,其实随机在互联网上一搜索,可以找出难以数计的无意中“开除”下岗失业职工“人藉”的案例。 因为“人藉”被开除,就人已不人了。所以,最近经常看到各地政府扩大内需、注重民生的政策措施出台的消息,根本就没有把咱们这些“非人”列入计划对象之列。在互联网一搜,近几天到处可见关于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报道。“低收入”嘛,顾名思义就是收入不高。大批下岗失业职工根本就没有收入,何来高低之说?他们只有零收入和负收入之说。何为负收入?就是“卖断工龄”的那几块钱还远远不够交社保金,而不交又担心到了退休年龄,人还活着。这样,没有收入,还要交纳费用,经济收入自然就是负数了。看来,从经济收入角度把人的群体进行科学分类,如今的社会至少有这样四种:高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零收入群体和负收入群体。只不过,后两种似乎不在“人”之列,故被社会熟视无睹。 局外人不明白,以为我耸人听闻。其实我是亲眼见,见得多,很多。我说过,咱们不懒惰,而是没有办法“再就业”。到处寻找就业“机会”,到处碰壁,到处遭白眼。也许偶尔能交上好运,找到一天两天小时工活儿干,但只是偶尔。要知道,尽管咱们的“人籍”被社会开除了,但自己还是把自己当人的。要是有一点办法,不会起五更到蔬菜批发市场争抢批发商扔掉的菜帮子,不会为了翻检能卖钱的废旧物品而把垃圾箱、垃圾堆翻捡一遍又一遍,不会涎着脸低声下气到社区到工会到政府机关恳求拉一把,也不会全家人一天只吃一顿“佳肴”——有“绿色食品”蔬菜和白花花的大米饭,另外一顿白面馒头,虽然一人只一个,但终归是白面馒头。生命还是能够延续的。 你会问,不是可以享受低保金吗?我告诉你,要这种享受啊,也不容易。家庭人均达到或超过168元(前两年的标准,现在标准是否上涨不得而知),甭想。168元,你就不会饿死。至于还有其它开销,管不了那么多。而且,享受“低保”待遇的人,限制很多:什么装修了房子啦,新买了家电啦,电话费超过20元啦,被发现打了一次麻将啦……都无缘低保,申请也不会获批。同时还公示名单,号召大伙儿互相检举。还有,社区有公益性义务劳动,你要随叫随到。要说呀,咱们分享经济高速发展的伟大成果,就是这“低保金”了。 因次,我很有把握地断定,社会已经开除了下岗失业职工的“人籍”。你看,国家出台的惠民政策,哪一条咱们有份?涨工资、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出台新的《劳动合同法》等等,都是属于条件比咱们优越的有工作的同志们和退休了的同志们。没有什么与咱们沾边。咱们只能眼馋地看着国家的民生春风吹拂到他人身上,自己仍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候,在生活的泥沼中挣扎。 这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小小群体吗?三千多万人,涉及多少家庭?影响了多少人的生活?而这个失业大军中,创业有成者凤毛麟角,真正实现再就业者比例很小,绝大多数人在凄惶中挣扎。这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社会现实,竟完全被从下到上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绩”所屏蔽! 在国企工作几十年,把自己最美好的年华毫无保留地奉献给祖国建设了,到头来,却连“人籍”都被开除了,被社会忘记得干干净净。假如尚存一丝恻隐之心,你不也和咱们一样,既悲且愤吗? 反正,面对此景,我时常想起卡夫卡的名著《变形记》。我曾在以前的文章中写到过,但我还想再说一遍。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这就是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的开头。我一直觉得,这位出生于1883年的奥地利作家把一个世纪后中国的国企私有化改制浪潮中,原企业职工由主人翁嬗变为可怜虫的惨痛遭遇和心灵历程——灵魂的煎熬与挣扎,非常深刻地刻画出来了。 推销员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异常惊慌地发现自己不可思议地变成了一只大甲虫。这只大甲虫尽管还有人的思想,还有人的情感,但在社会看来,甚至在家里的亲人看来,他不再是“人”了,而是一只叫人极度厌恶、丑陋不堪的可怜虫!他“变形”后,被整个社会遗弃了。尽管成了另类,他仍然多次努力试图融入“人”的社会,然而等待他的是失败,他只有死路一条。他曾经徒劳地呼吁亲人的拯救,但是,他变成可怜虫后,发声系统已经完全改变,人们已经听不懂他的语言了。虫犹如此,人何以堪?哎呀,忘了,咱们和格里高尔一样,也变成虫啦! 是啊,在这个社会上,谁还倾听下岗失业职工的诉说和呐喊?政府机关对于他们只是憎恶和鄙视,新闻媒体根本就不理睬咱们!为国企私有化改制付出的巨大牺牲,是咱们生命中难以承受之重,是咱们心灵中难以诠释之谜。而“牺牲”之后,不但没有获得社会的喝彩,反而遭到无耻的鄙弃。咱们不是需要社会可怜和同情,可怜和同情不是工人阶级硬骨头所需要的,咱们呼唤社会的正义,呼唤社会的公平,呼唤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这不过分吧?可是没有人理睬,竟然没有人理睬! ================= 工资涨了,没你的份儿,因为你还没有达到退休; 涨工资了,没你的份儿,因为你已经下岗失业了; 节日发慰问品了,没你的份儿,因为你没有单位了; 缴10钱可享受医保了,没你的份儿,因为你不是农民了; 土地可以流转了,没你的份儿,因为你是城市居民。 苦到50拿退休金了,没你的份,专家建议再等15年……,因为社保基金已被挖空。(博主语) 食品涨价了,有你的份儿,因为你要为了生活; 房子涨价了,有你的份儿,因为你必须有个窝; 医药涨价了,有你的份儿,因为你生病还得看; 缴学杂费了,有你的份儿,因为你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缴社保金了,有你的份儿,因为你为了今后的活命钱。 这层人真是生不逢时啊! 他们是:出生在困难时期,读书在动乱时期,工作在改革时期,幸福却遥遥无期 当“精英”们、富豪们欢天喜地庆祝盛世、庆幸自己生逢其时的时候,下岗失业职工却无奈地舔着自己心灵的伤口,哀叹着“生不逢时”。官员们,你们听到了吗?新闻界,你们听到了吗?一切有良知的人们,你们听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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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59.* | 2009/01/28, 18:33
从横向对比看下岗失业职工的凄凉命运 库爽生 纵向看,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水平倒退了几十年,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从横向对比中可以看出,下岗失业职工确确实实早已沦落为社会最底层,即人们常说的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成为目前中国社会命运最为悲惨的一族,成为被遗忘、被唾弃、被鄙视、被欺凌、被虐待、被侮辱的一族,他们是社会整个弱势群体中遭遇最惨的一个分支群体。 对此,有心人可以撰写论文,用大量数据说话。但本文只是为互联网写稿,文风上需要尽可能生动活泼一点,且从身边拾取事例,因此只能蜻蜓点水进行横比。即便蜻蜓点水,也能大致说明白。 在我曾经工作较长时间的那家大型国企,1990年代中期以前,一直是红红火火的,职工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尚看不出与当今的社会强势群体有多大差距。彼时,似乎还没有流行弱势群体这个词,国企职工头上更没有戴上“穷人”这一顶丑陋的荆冠。我身边,有些职工在被指令调入政府机关的时候,并没有兴奋的神情,只是服从组织安排。1990年代初,厂党委一位副书记,被市委一纸调令调任市旅游局党委书记。湖北宜昌市坐拥三峡山水、三峡大坝,是著名的旅游城市,到旅游局任职可以说是肥差。但是,他到旅游局任职一两年后,就向市委提出辞呈,要求调回企业,仍然任厂党委副书记。确实,当时的国企干部职工,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相比,经济收入相差无几,是在同一个水平线上。 差距是在国企改|革深化中出现并迅速拉大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快速增长,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大幅度提高。但是国企职工的收入总体上却并没有水涨船高,相反,随着物价大幅度上扬,企业因各种复杂的原因景气度不断降低,职工收入实际上是在逐步滑坡。而到了国进民退、国企私有化浪潮席卷全国的时候,地方国企不论经营状况如何,绝大部分纷纷被强行私有化改制,国企职工除了即将退休的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内退拿三百多元生活费以外,其他均被“买断工龄”后卷铺盖走人。这一笔名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少得可怜,一般是几千元到一万多元。有些不了解私有化浪潮的人,认为下岗人员是因为企业减员,其实“下岗分流、减员增效”是紧接着“砸三铁”之后的做法,而在私有化改制阶段是全部“转化身份”后下岗失业,哪怕你是全国劳模。买断工龄后,原国企职工便全部失业。他们只有少量职工有幸实现再就业之梦,小本创业有成者更是凤毛麟角,大多数下岗失业职工经济收入归零,不可避免地陷入了赤贫的泥沼,在惶惶不可终日中四处奔波,寻求温饱。就在收入归零的同时,他们又凭空增加了一个大负担:一笔不菲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每年需要自己交纳四五千元。从下岗失业职工收入归零而又要上交社保金的实际情况看,这个群体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根本就没法相提并论了,完全是天堂与地狱的差距,无限大的差距。 近期,互联网上流行《中国贫富标准线》标准:年收入在3—8万之间的人是穷人;年收入在1—3万之间的人是很穷的人;年收入在5千—1万之间的人是非常穷的穷人;年收入在1千—5千之间的人是穷得没衣服穿的穷人;年收入在100—1000元之间的人是穷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穷人。按照这个标准,大多数下岗失业职工远达不到“很穷的人”的标准,很少的人勉强能攀上“非常穷的穷人”这个阶层,绝大多数人属于“穷得没衣服穿的穷人”和“穷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穷人”。假如把必须上交的那每年四五千元的社保金支出记上账,那么他们连“穷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穷人”这个阶层都“高攀”不上,因为他们的收入是负数,哪里会有那最低限度的100元收入?他们每年增加的是雪球般滚大的债务和与日俱增的生活压力。“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句话,倒是颇能说明大部分下岗失业职工的真实生存状态。 下岗失业职工如此悲惨而可怜的生活水平,岂敢不知天比高地厚地和强势群体比高低,那样岂不是让眉开眼笑、扬眉吐气的强势群体的人们笑掉大牙吗?我们还是把下岗失业职工拿来和弱势群体中的其他分支群体对比一下吧。农民工是公认为生活最苦最艰难的弱势群体了,我们就让下岗失业职工与农民工来比拼一下,看看谁更穷更苦更艰难! 不错,现在下岗失业职工和农民工是处于同一起跑线上,看上去难分轩轾。但是,农民工户口在农村,身份还是农民。近年来,党和政府充分重视“三农”问题,各种惠农政策给农民以及农民工带来了春风,带来了切实的福音。农民种地不但不用再交以前难以承受的各类税费,而且还有补贴;农民所承包的土地越来越值钱,可以自种也可以出租,一些邻近城市的农村土地给农民带来的财富更叫城里人羡慕不已;农民能享受相当实惠的合作医疗制度,成本低而回报丰,社会保障问题也正在解决之中;青年农民工进城打工挣钱,如果遇到企业裁员等问题,还有退路,且农村消费水平较低;农民工也是“三农”问题的一部分,同样受到国家重视,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经常开展颇具声势的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的活动,甚至出现过国务院总理为农民工讨薪的感人场面。 可是,下岗失业职工除了贫穷,还有什么?储蓄存款,要么基本没有,要么少得可怜;住房,还是原来企业分配的面积一般也就是二十至五十平方米左右的非常狭窄的老房子,算是一个窝。还有呢?对于那些下岗失业的4050人员,多数连赖以打工挣钱的健康都没有了。尤其是,他们失去了社会道义、人文关怀的支持,在精神上陷入了极其可怕的孤独与寂寞,成了典型的“没爹没娘的孩子”。政府部门认为已经“安置”了他们,他们的问题早已解决了。于是,整个社会对他们漠不关心,他们*被认定为无理取闹,更不会有强势群体为他们呼吁,为他们*。 国企私有化改制的这些年头,党和政府在认真抓好“三农”问题。在弱势群体中比较而言,农民生活水平曲线是向上的,下岗失业职工生活水平曲线却显然是向下的。在农村,我有很多亲友,总体上讲,他们的日子确实是越来越好,好比吃着甘蔗上楼梯——步步高节节甜,他们交口称赞党和政府关心农民,政策越来越好,他们的眼里闪烁着希望之光;国企下岗失业职工,我自然是更熟悉了,他们的生活是一天不如一天,好比咽着黄连下楼梯——口口苦步步低,压力越来越大,我从他们那儿听得最多的是无奈的叹息,是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茫然,贫困的乌云凝聚在他们的眉梢。从实际情况看,数以千万计的下岗失业职工生活水平总体上的确远不如农民,远不如农民工。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是值得我们高兴的。我绝非眼红农民,不过是想通过和社会上普遍认为农民这个最穷最苦的弱势群体相对比,让人们看看下岗失业职工生存面临的极其严峻的挑战。 其实,不仅仅是下岗失业职工,就是已经退休的职工,他们的待遇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相比,也有天壤之别。我曾经所在的那个厂,很多高级工程师是从化工部北京橡胶设计院调去的,名牌大学毕业生很多,享受国务院特贴的国家专家也不少,省级专家、市级专家更多。可是,他们的退休工资经过上涨多年之后,也就是1000多元。一些高级工程师支援三线建设来到企业,为解决夫妻分居问题把妻子调到本厂子弟学校任教,而退休后小学教师妻子的工资反而比那些为国企作出重大贡献的高级工程师高很多。小学教师退休后可达2000元左右,可是我熟悉的一些高级工程师只有1000元左右。我上文所谈的那位公司党委副书记(后任党委书记),是高级工程师,而且任副书记的时候企业还讲究行政级别,他的级别就是市委文件明确的正处级,可他前两年退休时,工资不到一千元,听说是900多元。 在社会上,已经尽人皆知,如今下场最悲惨、最可怜的群体,非国企私有化改制造成的下岗失业职工莫属。而他们承受的是天下最大的不公平。我曾经所在的那家企业,1980年代只有2000多人,每年却为国家创利税2000多万元,平均每名职工贡献一万多元(以当时的物价水平看,一万元不是小数),而职工长期月薪只有四五十元,一年也就是五六百元。有人说,那些年国企福利很好啊。即便职工福利再好,无非就是给职工发一点生活用物资吧?那么低的工资水平,哪里会有什么存款。同时,职工还用智慧和汗水建设、发展了企业,并承担了繁重的社会责任。这不正是“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的生动写照吗? 虽然工资长期在很低水平徘徊,但职工却充满着幸福感。这不仅是一种奉献的快乐,主要是因为企业已经是职工安身立命的温暖的“家”,职工生老病死都有依靠,只要遵纪守法,就完全没有下岗失业、饭碗被砸之忧,能够安全到达工作的终点站——退休。即使对于自身利益而言,他们的奉献也是值得的。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国企私有化改制完全打乱了他们的人生安排,把他们推入了绝境,而用很少的所谓失业补偿金,就蛮不讲理地把他们长期以来的无私奉献一笔勾消了。 本来,国家是用无失业风险的劳动用工制度来回报长期拿低工资的国企职工的。可是突然间来了私有化改制浪潮,把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家园一锅端,他们的生活被釜底抽薪,这些曾经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人们,陷入了难以自拔的绝境。既然如此,那么就应该对于他们多年来,拿着仅够当时正常生活的低工资,却为国家创造大量剩余价值的国企职工,进行充分的经济补偿,至少让他们能够正常地生活,且不说过上好日子。所以,对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化改制造成的下岗失业职工,绝不仅仅是同情和怜悯的问题,而是还他们一个公道的问题。 我们希望这个涉及到数千万家庭、上亿人口的天大的民生问题,在新的一年里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并出台实施切实可行的相关政策措施,向这些曾经的工人阶级群体,向这些曾经的共和国脊梁,向这些如今陷入人生泥沼的弱势群体,坚决地伸出有力的援手,真正改变他们的悲惨命运!
在经济的"寒潮"来临时,他们将如何面对?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60.223.59.* | 2009/01/28, 18:38
在经济的"寒潮"来临时,他们将如何面对? 山西省范围之内,有着这样一群特殊的群体: 说,他们是农民吧, 可是没有土地。 说,他们是工人吧, 无任何社会保险关系,也无工作岗位。 说,他们是下岗工人吧, 没有下岗证.也没有最低生活保障金。 说,他们是失业人员吧, 可从未享受到失业救济金,也没有就业优惠证。 说,他们是自动辞职人员,可企业又给了这些人金济补偿金。 说,他们是自谋职业人员吧, 可又无权享受国家扶持自主创业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 说,他们是城镇无业居民吧, 在生活严重困难时,无权申领低保,也无权利参加全民合作医疗 , 理由,他们是铁路职工。 说,他们是协解人员吧, 但为何又终止了他们的社保关系将工龄归零,档案也没按规定正常转移呢?在办二代身份证时,还得去单位开介绍证明。而地方政府至今也不认可他们被“买断”的身份。 他们,就是98.6月期间太原铁路局(原大同.临汾分局),为完成上级"减员.增效 ,下岗分流"的再就业工程考核指标,被“买断工龄”的1300多职工。在经济的"寒潮"来临之际,他们将如何面对? 在欢庆改革、开放30周年,共建和谐社会、稳定发展第一的今天,太局98.6"买断工龄"(协解或自谋职业)人员的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和再就业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铁路协解人员在工作技能单一、就业环境等方面存在客观的实际问题,而当时企业在未报省劳动部门核实、认定 、备案的情况下实施所造成的许许多多错综复杂的因素;致使他们沦落为生活最底层的群体,享受不到任何国家政策的惠恩,尤其在经济的"寒潮"来临之际.。太原铁路局,将如何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解决协解人员的实际困难、帮助协解人员实现再就业就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 "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应该不是一句空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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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58.48.144.* | 2009/01/30, 21:42
一篇篇让人心酸的血泪史.为什么就没有让中国共产党的高官产生-点怜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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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狂人日记 | IP地址: 122.5.129.* | 2009/01/31, 11:05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们!http://en.sevenload.com/videos/RVRa2Ew-NEW
中石化独裁者我恨他们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1.229.133.* | 2009/02/01, 19:22
中石化独裁者我恨他们 2001年买断协解改制政策,时至今日他们也拿不出国家相对应的政策。 他们所说的员工自愿‘买断’、‘协解’,纯粹是骗人的谎言。 他们在操作买断协解工作中,严重违法违规,违反国家改革政策。 他们在动员员工买断时所承诺买断后可优先聘用,同工同酬,无严重违纪可工作至退休年龄都是骗人的鬼话。 多少年来他们这些当权者和管理者衣食无忧收入丰厚,而我们却在贫困阶层苦苦挣扎,我们被他们给害苦了。 如今我们不想继续忍受中石化当权者赋予我们的屈辱,我们要求恢复身份,恢复工作,享受平等待遇。 江苏省邳州市买断石化员工 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 我们原是江苏省邳州市石油公司员工,如今怀着无比悲愤的心情,竭力控诉中石化各级官员在2001年国企改革期间无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约束,单方任意制定企业改革政策,着力倡导:“要想增效,只有减员”,考虑直接进行减员难度较大,所以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使出极其狡诈的伎俩,先搞身份置换,后搞竞岗减员,随即在各单位展开劳动用工改制工作,向各分支公司压指标定任务。通知中重点强调,减员增效工作是作为各级领导班子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把减员增效指标作为领导班子经济责任制考核奖惩的一项重要指标,并且作为各单位工效挂钩的考核指标。中石化下属分支公司为尽快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指标任务,从而巩固自身权力地位,增加自身经济利益,便各自制定了策略和计划,打着‘改革改制、有偿协解’的旗号,以近似合法的形式误导、欺骗、胁迫职工买断工龄解除原劳动合同,为达到最终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作为代价,肆无忌惮的侵害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违法违规进行非理性操作,他们名义上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实质上是背离国家改革政策,违背职工真实意愿,违反法律法规,采用误导、欺诈、威胁等非法手段,并采取强制性措施迫使多数员工在万般无奈、别无选择的情况下,违心的按照单位的安排和要求买断工龄解除了原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置换身份改为劳务用工。单位改制工作结束不久,便开始逐步调整并扩大利益分配差距,同时边招聘新员工,边想方设法大幅度辞退、逼退老员工,每年搞多次末位淘汰,而且是暗箱操作,侥幸留下继续工作的员工享受的是极不平等待遇,事实证明企业根本没有兑现同工同酬、优先聘用、无严重问题可长期正常工作的承诺,企业这一系列的举措不但使我们员工对企业失去了信任,而且看透了管理者的真实面目及丑恶嘴脸,由于他们的错误举措从此彻底改变了我们员工的身份和命运,结果是当领导的更富裕,我们职工更加贫穷,我们买断员工被迫离开单位以后,多年来因再次就业困难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还需承担各方面的经济开支,目前生活压力不堪重负处境极其艰难,大多员工对将来的生活已失去信心,甚至悲观厌世。近几年来,为讨回我们买断员工的合法权益,曾上访至徐州石油分公司、江苏省石油分公司、中石化集团总公司,要求恢复身份、弥补损失、解决工作及生活问题均遭到拒绝,至今没有解决任何实质性问题,答应我们少数职工可以回来工作,但又以种种客观理由一拖再拖至今没有兑现。在我们买断员工上访过程中,中石化各级领导仰仗企业的强势地位以种种不符合实际的理由及借口百般进行抵赖,继续采取2001年改制时刁难、欺骗、威吓等卑劣手段,极力回避、掩盖、歪曲事实真相,他们强调协议解除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违法问题,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劳动用工改制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并符合国家改革政策,要求恢复身份,无法律和政策依据。试问 :“解除劳动合同是协议的吗?符合国家哪些政策和规定?集团公司制定的改革方案是否正确?是否违背国家企业改革方针政策?国企改革改制就必须用工改制、身份置换或者可以违法乱纪吗?中石化下属分支公司在操作过程中是否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国家真正没有相关法律和政策吗?”,这一系列的问题中石化各级官员始终没有正面认真负责的回答,而是采取装傻耍赖、推诿敷衍的态度。事实证明中石化官员们在装聋作哑,再一次体了现他们的强权与霸道,他们似乎在告诉我们:“我们中石化制定的政策就是国家的政策,我们中石化可以不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制约”。试问:“是什么原因致使他们这样做?是谁给他们这样的权力?是世界500强、国企老大哥的地位?还是有某种特权的庇护?”。对此我们买断员工悲愤疾呼:“中国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何在!中国法律的公正何在!中国社会的和谐如何体现!”。此时此刻我们只想问一问:难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真的没有办法制约中石化无法无天、胡作非为?中石化买断员工的冤屈真的无处伸张? 近年来已有不少兄弟单位的买断员工上访程序结束后,已在所属地区法院起诉希望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讨回公道解决问题,但事与愿违,总有一种有形或无形的力量在干预,法院多数以该案属于国企改革改制中的问题为理由不予受理,或者走走过场,最后判决结果极不公平公正,明显倾向于企业一方。请问:“国企改革改制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违法吗?”,我们认为,如果因为是国企就可以不受法律制约,就可以逃避法律和社会责任,我们国家立法就无任何意义。 我们支持企业改革,因为这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大势所趋。但改革绝不意味着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作为代价,这是极不公平合理的,也是不得人心的,这样做只会败坏改革的声誉,并给党和政府抹黑,有损政府的形象,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石油巨头中石化这种不管自己员工死活推行强权政策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这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符合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三个代表”的精神要求。为了维护我们买断员工的合法权利,真正体现社会的和谐及法律的公平公正,我们广大买断员工恳请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按照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约束中石化管理者违法乱纪行为,纠正错误,恢复我们买断员工的合法地位,真正解决我们买断员工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江苏省邳州市石油支公司全体买断员工 二00八年二月十二日 “减员增效”无理,自愿“买断”不实 一、有人说“减员增效”是合法的,符合当时的国策,是改革形势的需要,是企业行为.... “减员增效”是否合法,我们暂不做过多的争论,其实现在已有不少专家对此提出了质疑,对“减员增效”之说,也许其主观愿望和出发点是好的,但这个改革措施是不科学的,因为企业的效益能否增长主要取决于企业决策人的管理水平和责任心,取决于是否能科学的利用各类资源,合理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奉献精神,杜绝大量的贪污浪费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向管理要效益”和“开源节流、挖潜增效”。 而“减员增效”则必须要依据企业的不同情况而慎行,有的可减,有的则不可减,总之,要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具备了减员的条件后才能实施,中石油、中石化是我国优良的大型国企,就不具备裁员的可操作性,然而却无视[劳动法]的规定,打着国企改革的旗号,共非法裁员59万余人(中石油37万、中石化22万),其比例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导致如此大规模的人员失业。对此我们提出以下质疑: 1、如此庞大的失业比例,大大超出了国家所控制的4%的失业比例,将如何解释?又如何体现“以人为本”的改革理念? 2、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家企业行业地位占有相当的资源优势,在效益良好的情况下人为的制造庞大的失业群体并使之迅速成为社会上的贫困阶层,且地方政府又无力兼顾,为社会增加了沉重的负担和不稳定因素,不符合我们共同奔小康的国策。 3、所减人员并非机关后勤的臃肿人员,而绝大多数都是生产一线的骨干力量和一部分高中级科研人员、劳动模范、基层党员等,更有大量的[劳动法]明确规定的不准裁减的工伤、病残、妇女三期等人员。这个裁减结构是不科学和违法的。如此减员能否达到增效之目的,值得怀疑。 4、按照胡主席提出的“要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同奔小康”的英明论断去印证,所谓当时的改革国策和改革形势的需要之说如何站的住脚? 5、根据我党“事实求是”的原则和有错必究的传统,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减员增效”的合理合法性,纵观我党80余年的光辉历史,其中也走了不少的弯路,我党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就是因为我党能够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和拨乱反正,勇于正视和纠正错误。这是我党的光荣传统和立党立国之本。 邓小平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过几年的实践验证,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均来源于某些改革措施的不科学和背离国情、民情以及操作上的不合理不合法所致,也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正是我们应该认真总结和纠正的,所以广大人民群众对以上的那种说法不能理解和接受。 6、我们退一步来讲,即便“减员增效”的改革是合法的或者说改革是需要付出成本的,那么请问:这个改革成本就应该由广大的失业人员以牺牲他们赖以生存的工作岗位和生存条件为代价去独自承担吗?这样公平吗?有失公正的改革措施显然没有其合理合法性。 我们不妨举个例子:把我们的企业比做一艘巨大的客轮在海上航行,只是为了提高航速就去减负,中途强将一部分人抛入大海而不管他们的死活,能说这是合法合理的吗?航速慢应该有其主观原因,如轮船原设计的动力性能、自然条件的影响、舵手的驾御能力等因素所限,而决非减些负荷就可解决的问题。 7、至于有人说“减员增效”所导致的社会问题是在改革过程中的企业行为。似乎企业的改革行为就可以不受政府和法律的约束和监督,对此,群众更无法理解。那么由此导致的社会问题到底应有谁来负责? 二、有人说“在减员增效过程中推行的职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买断工龄)是履行了合法的“协议”手续的,而且是你们自愿的”。 对此种说法,群众同样不能接受,因为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党“实事求是”的原则。 1、“协解”的发起者是企业单方,而不是在双方预先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不能代表劳动者的主观愿望。 2、企业所提供的是一个未经双方共同商定的格式条款合同,劳动者没有讨价还价、修改条款内容的权利,事实上缺乏法律意义上的平等,违犯了[合同法]第40条规定。 3、更重要的是在“协议”签定之前,企业方做了大量的带有欺诈、胁迫性的舆论误导宣传,引诱和迫使善良朴实的职工就范,使之在无选择余地、被迫无奈的情况下在协议书上签了字,严重违犯了[合同法]第52条规定。 4、根据[劳动法]第18条与[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类似形式的合同及协议不具备法律的约束性。所以那个所谓的“协议书”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赵本山的小品[卖拐],对那个所谓的“协解”有着恰如其分的讽刺意义,尽管拐的买与卖从形式上看是出于双方自愿,但谁又能说其中没有误导和欺诈行为呢?特别是在依法制国的今天,我们将如何面对以上的企业行为?值得我们深思。因此,所谓 “协议自愿”之说是站不住脚的,广大人民群众是不能认可的。 邳州市石油公司在二00一年开展《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工作期间,违背职工意愿,以买断工龄的形式,采取诱导、欺骗、威胁等手段迫使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在经济改革道路上造成了一次历史性严重错误。 事情经过: 江苏省邳州市石油支公司,遵照中石化和省公司《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于二00一年六月初召开了一次重要性的动员大会,为什么说是一次重要性的动员大会?因为这次会议关系到是否使企业改革、改制工作顺利开展,从而达到预期目标。会议内容:首先由公司的王新经理传达中石化关于实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方法及步骤,主要意思表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根据中石化集团总公司的统一布署和要求,为适应改革必须改变以往的用工制度,工资标准与工龄完全脱离,采取同工同酬,只有工种区别,没有工龄区别,要求大家买断工龄,并且说明了买断工龄的补偿办法(按过去的工作年限计算)和具体措施,就是先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被反聘后再重新签定劳动合同,最后特别强调这是一次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最后由徐州分公司王中原书记代表上级公司发表意见,讲话大概内容:中石化这一举措是企业改革改制的必然一步,是大势所趋,事在必行,其实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以后买断的补偿只会比这次少绝不会比这次多。企业改制后,工资不会再与工龄挂钩,而是按岗位定工资,无论是买断还是不买断都是一个样,即使是买断了照样可以反聘上岗,并且会优先录用,包括我们当领导的和大家一样也是采用聘用制,买断后的工资也不会比现在少多少,福利待遇还跟以前一样,如果这次没有买断,以后该下岗的照样下岗,到那时再想买断也许不给买了"。会后大家觉得事情来太突然,一时难以接受,感觉非常困惑,处于上下两难的境地,很多天都拿不定主意,结果响应的只有少数几个。其后工会开了一次会,很多问题有分歧,没有达成协议不欢而散。搁了一段时间公司又开了几次会,对买断工龄进一步作了安排和要求,这次要求很强硬,强调是中石化统一要求的,全中石化各部门、单位都在搞这项工作,以后全国各企事业单位(包括银行)都会这样做,只是我们中石化先行一步。最后特别要求加油站站长要先买断,否则就待岗。随后就是油库、车队、滑油部,其中还专门给油库开了一次会(油库人多),两天后又下通知:要求职工尽快来公司办理手续并规定期限,超过期限不来公司办手续的职工要停班、待岗,取消竞岗资格,最后不买断的职工如果有下岗指标就要先下岗,并要求每位职工办理手续之前,要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内容写一份‘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少部分职工经不起公司领导施压和督促,还有些侥幸心理,觉得真是公司领导所说的那样,到不如买了算了,就按公司的安排要求写了申请几天后在协议书上签了字(不情愿但没办法,毕竟单位说了算。半年后很后悔但一切都晚了),不愿买的员工,多次被公司领导专门召集开会,并说:“如果不买断就要先待岗”,一些职工无奈也在协议书上签了字,还有一些人不签,公司安排人往各家打电话说:“如果不买断,就没有资格竞岗,以后不要后悔”,这些职工担心不能参加竞岗,不能参加竞岗就意味着失去工作的机会,后来很不情愿也签了字,最后有十几位职工坚持不买,被公司领导视为拒不配公司工作为由被停班待岗。在这期间员工问公司领导和几位管理人员:“让我们买断那你们为什么不买?” 回答是:“上面有安排暂时不让我们买”。在单位干了二,三十年,从国有企业终身制工人转眼间变成了临时工,真的想不通国家和企业为什么这样搞改革。其实,我们每一位职工都不情愿签字,但是又没办法,毕竟我们职工是弱势群体,当时对国家有关政策和《劳动法》《合同法》不甚了解,石油公司很多文件也不公开,所以我们员工没有办法及能力看清领导层的真正意图。当签完字的时候,我们所有的人都感到非常的难过,心里很不是滋味,觉得自己把自己给卖了。买断后,我们也确实是被公司留下来继续工作,工作岗位搞了一次大调整,管理力度和劳动强度明显加大,大家对工作环境适应也较快,毕竟大家在单位不同的岗位上工作多年,工作经验和责任心还是有的。刚开始,也就是从新的用工制度正式执行起,大约有五六个月的时间内确实是按岗位拿工资,工作也较稳定,只是我们职工工资拿的比以前少,领导解释这只是暂时的,以后还能涨上去。但好景不长,在以后的时间里各方面都起了很大的变化,买断同未买断的工资奖金逐渐拉开差距,同在一岗位买断与不买断差距近一倍,基层干部工资是我们的几倍,公司主要领导工资是我们的十几倍,我们并不是嫉妒他们拿钱多,关键是悬殊太大了,同买断工龄时领导说法不一致,当时都有被领导欺骗的感觉。有几个同志考虑每个月就这四佰多元钱,自己还要解决路费、吃饭和医疗保险等开支,剩下的钱解决不了家庭生活问题,所以就自动离开单位到社会上找路子。接着一系列事情发生了,部分职工被单位领导以年龄大、不适应工作岗位为由分几次相继强行辞退,其中有一名职工找经理评理,结果在楼下被打。少部分职工承受不住单位领导刻意的刁难和微薄的收入,自动离开单位去社会上自谋职业,其实正中领导的意思。但事于愿违,从此就进入困境走入了灾难,我们离开单位的人想找个工作非常困难,其主要原因是我们年龄大,绝大多数单位特别是私有企业喜欢年轻的,我们这些大龄人统统靠边站,自己想干点什么,即没基础也没经验,由于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还需承担各方面的经济开支,生活压力已不堪重负,身体和精神状态大不如以前。自从我们买断以后和被单位辞退期间,单位又从地方上招了不少人,其实我们买断工龄前在编内的人数只有一佰多人,在那之前已从地方上招过两批的三产人员。由此看来,从始至终多的就是我们这些人,不把我们这些人搞走事不罢休,而且领导层的手段也非常高明。近年来,我们这些当年买断工龄的员工,终于明白一个问题,我们都被公司领导层给欺骗了,今天的结局可以说是领导层事先安排好的,是一个大骗局、大圈套。据听说,当年买断工龄的人数远远超过领导的预计(有指标),省公司对徐州公司和邳州支公司所做工作给予很大的褒奖,其实领导的成绩与所受到的褒奖,是我们被骗买断工龄丢掉正式工作换来的。 如今,党中央号召全国人民行动起来构建和谐社会,而中石化的领导们却以牺牲石油员工切身利益作为代价进行不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造成大多数员工失去心爱的工作,无生活保障,生活极度艰难。请问构建和谐社会从何而论,法律和政策的公正从何而来? 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任何单位不能以买断工龄的形式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职工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时至今日,党中央国务院一再重申:买断工龄是国家政策法规明令禁止的,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种种迹象表明,石油公司领导如此急切的欺骗胁迫职工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目的是为了尽有效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减员任务和指标,而且要超额完成,领导们真正的目的是好在上级公司领导面前邀功请赏,保官位、拿奖金,并且为以后升官发财铺平道路。所以就为了自身利益绞尽脑汁、不择手段,不惜牺牲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作为代价,打着改革改制的幌子以看似合法的形式采用哄、蒙、骗、吓等非法手段迫使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石油公司领导的所作所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政策法规,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合同法》条例,给我们员工的切身利益造成极大的伤害,侵犯了我们员工的合法权益,领导们的心太歹毒了,他们自认为做的天衣无缝,实际上是漏洞百出,虽然他们的阴谋诡计得逞了,但随着广大职工对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国家政策、法制不断完善,真相一定会大白于天下,相信党和国家一定不会抛弃我们。 近期,为了维护我们石油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再忍受中石化当权者赋予我们的屈辱,准备拿起法律的武器,并且接受社会,媒体和互联网的支持,齐心协力向石油公司的领导们讨回公道。我们要求恢复身份,享受平等工作待遇,要求弥补因石油公司决策失误违规操作造成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并且要求有责任的领导要承担相应责任。我们的决心很大,永不放弃,因为我们同所有的人一样,有父母、有孩子,一家老小要吃饭,要就医,我们要活命!主要理由是我们被欺骗了,事实上单位完全是以买断工龄的形式,采取诱导、欺诈、威胁等手段,违背职工的真实意愿,迫使我们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是严重违规违法形为,我们要求更正。希望中石化的领导能够尊重事实,换位思考,真正体谅我们员工的艰难处境,诚心诚意的考虑到我们员工的要求,纠正历史性错误,给我们一个合理答复。 江苏省邳州市石油支公司全体买断工龄的石油员工 二00七年十月二日 欺诈、胁迫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违犯党纪国法,工人阶级不应是企业改革的牺牲品。 我们要求:1、恢复原正式工身份,享受平等工作待遇,2、弥补因石油公司决策失误违规操作给员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3、解决生活上的经济压力,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本生活费等问题。 理由根据: 一、这次‘协解’的真正发起者是企业,整个‘协解’过程始终都是在企业领导层的控制之下进行的,而不是在双方预先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不能代表劳动者的主观愿望。 这次所谓‘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真正发起者是企业而不是我们职工,我们职工既没有这种意向,也没有这种必要,企业是我们职工赖以生存的家,我们又怎么会轻易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呢?企业发起这次‘协解’的原由是遵照上级公司指示进行劳动用工改制,在大小会议反复强调是根据中石化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并强调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要求企业上下必须认真执行,要求公司主要领导干部及特殊岗位之外所有在职原系统内正式职工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重新应聘上岗,采取同工同酬。领导们为了完成这项任务可以说煞费心机,开大会动员,多次开小会做思想工作,开职代会走形式,要求职工按照公司统一文本格式写‘自愿协解’申请书,规定职工到公司办理买断‘协解’手续的时间,警告职工如不买断就没有竞岗资格、就要被停班待岗,甚至以后面临下岗等等,操作这项工作的方法步骤完全是以公司领导单方规定要求为准,我们没有商讨选择的权利,最为重要的是在进行这项工作期间,企业领导为了尽快有效的完成上级领导下达工作任务,做了大量的带有欺诈、胁迫性的舆论误导宣传,引诱和迫使我们职工就范,使我们在无选择余地、被迫无奈的情况下在协议书上签字,当时我们没有看透领导们真正意图,听信了领导的鬼话,又处于万般无奈、别无选择(两其害选其轻)的情况下,违心的与单位办理了所谓的‘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结果是领导们的目的达到了,但我们这些上当买断职工被坑惨了。 二、‘买断工龄’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是国家法规、政策决不允许的做法。 1、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国家经贸委1998年7月10日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紧急通知》指出:“无论采取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不能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开大会进行动员,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压指标、定任务。”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早在1998年就明确指出: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而徐州石油分公司和邳州石油支公司对国家发出的紧急通知置之不理,违反国家法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继续执行企业单方单方制定的错误改革政策,违规违法操作,彻底否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和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 2、‘买断工龄’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何谓‘买断工龄’就是依照工龄作为计算单位,在经济上给予一次性补偿,同时解除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从而终止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实际上工龄只是用来计算职工所在单位工作时间长短,衡量员工在单位工作中的贡献程度,而不是随意用来交易的。国家《劳动法》明确规定工龄是不可买断,也就是说用工龄作为标准,给予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从此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正确的,是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终止)合同。 为了避免用人单位只使用劳动者的‘黄金年龄’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特别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规定中指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没有明确终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针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没有出现重大特殊情况(如企业破产解散、被外企并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直到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才可终止合同。 四、借改革之名进行劳动用工改制解除劳动合同既不符合法定程序,也不符合国家企业改革改制政策规范。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1998年国家劳动部就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通知中规定: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后,应当由变化后的用工主体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由于企业改制导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职工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重大问题,如集体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等,要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依此类推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应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变更用人单位的名称。 中石化下属各分支公司(包括邳州石油支公司),自2001年进行劳动用工改制之前就实行了一体化管理,属于全民所有制国企,于2001年之前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未上市的资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同属于中石化集团公司,自改制前到现在企业主体结构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只是在产业和组织结构上进行了调整,我们认为无论是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只要我们还在中石化企业范围内继续工作,即使是企业分立或者合并,也不应影响原劳动合同正常履行,又何况企业主体结构没有发生改变,只是企业的内部结构在某些方面进行调整, 那几年中央允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但我们邳州公司没有辅业,也不是编外三产人员。 邳州石油公司执行的劳动用工改制方法步骤,就是要求职工以买断工龄的形式先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改为劳务用工合同,所谓的劳务用工就是劳务派谴,劳务派遣是指由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需求,通过一系列专业方法招聘合格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新型用工形式。也就是劳务派遣机构招聘员工,但不使用员工;用人单位不招聘员工,但使用员工的一种招聘与用人相分离的用工模式。对于石油公司这一改制方案,我们查阅了很多关于国企改制方面的文件资料,没有找到国有企业改制可以以买断工龄的形式与职工解除原劳动合同改为劳务用工的文件规定。只是提到破产解散的国有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可以适当减员分流,既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又要妥善安置好下岗职工再次就业。而中石化是我国优良的大型国企,并非是中央、国务院所号召的为摆脱困境所要改革的那些亏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实施的改革对象,由此看来中石化在企业上下开展劳动用工改制完全就是错误,没有任何政策依据和法律依据。其真正目的就是减员,减员的目的就是为了增效。事实上企业的效益能否增长主要取决于企业决策人的管理水平和责任心,取决于是否能科学的利用各类资源,合理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奉献精神,杜绝大量的贪污浪费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向管理要效益””“开源节流”“挖潜增效”。 2001年之前国家有关部委为防止企业在改革改制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危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先后多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企业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在合理改革改制的基础上,要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通知中一再重申任何单位不可以以‘买断工龄’的形式与职工之间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不能压指标、定任务,更不能以强制措施迫使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1999年9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第二项第九点提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素质,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十二项第三段中提出:“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必须切实尊重职工的主人公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依法进行平等协商,认真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而邳州市石油支公司领导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一不是平等自愿,二没有同职工协商一致,三改制方案没有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也没有报请有关行政管理机构审批,所有条款都是公司单独决定,职工没有同单位商讨的权力,整个过程从始至终采用欺诈、威吓的手段,前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协解’人员一百三十多人,达总人数百分之九十,数量之大,速度之快,令人‘深思’,如此大规模的‘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不禁令人质疑? 五、邳州市石油支公司当时的经营状况不符合法定减员条件,减员增效被乱用。 邳州市石油支公司进行劳动用工改制其主要目的是配合中石化集团公司及省石油公司下达的重组改制、减员增效工作的顺利开展,尽快有效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减员任务和指标,而且要超额完成,从而巩固自身权力地位,增加自身经济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指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以同等条件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石化江苏邳州石油支公司既不是濒临破产,又不是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是效益极佳的一家国有企业,人员也不算多,当时邳州公司系统内人员才一百多,因岗位需要先后从地方聘用了近二百人员来补充,这种情况再去减员太矛盾了。再者说减员就能增效吗?我们认为减员不一定会增效,增效也不一定要减员。石油公司的领导为了完成减员指标打着‘改革改制’、‘有偿协解’的幌子,以买断工龄的形式采取哄、蒙、骗、吓等方式迫使我们在解除合同协议书上签字,与单位解除原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中石化下属分支公司所作所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政策法规,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我们员工的切身利益造成极大的伤害,侵犯了我们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企业和用人单位采用误导、欺诈、强迫手段迫使劳动者违背真实的意思作出的民事行为属无效,当事人有要求撤消的权利。邳州市石油支公司如何采用误导、欺诈、强迫手段迫劳动者劳动者违背真实的意思作出的民事行为,有以下理由和依据。 1、误导:在要求职工买断工龄解除原劳动合同动员大会上和进行实施工作期间,曾多次说明买断工龄的好处,如说:“其实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以后买断的补偿只会比这次少绝不会比这次多。企业改制后,工资不会再与工龄挂钩,而是按岗位定工资,无论是买断还是不买断都是一个样。即使是买断了照样可以反聘上岗,并且会优先录用,包括我们当领导的和大家一样也是采用聘用制,买断工龄后会重新反聘回来继续工作,到时候工资也不会比现在少多少,买断(在岗员工)和没买断的工资待遇是同工同酬,福利待遇也不会改变”;“你们好好算一算,按照你们的工龄补偿可以一次拿到五、六万元,又能被反聘回来继续工作,工资也不会比现在少多少,福利待遇还跟以前一样,即使以后不干了,拿着这些钱到社会上干点什么也不成问题。如果这次不买断,在以后工作中谁都难免要犯错误,到时被下岗或开除了,很可能没有这些补偿款。” 2、欺诈:邳州市石油支公司在要求职工买断工龄动员大会上向我们解释,这次全中石化进行劳动用工改制是按照中石化集团总公司统一部署和要求的,是在落实国家改革政策。在那次公司作买断工龄动员工作开始到办理原劳动合同解除手续,我们买断职工始终没有见到中石化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关于企业劳动用工改制要求职工买断的文件,直到2007年12月底我们设法得到当年中石化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关于劳动用工改制和其它有关改制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从文件中我们惊奇的发现我们邳州市石油公司在职原系统内员工有90%不属于中石化集团公司和省公司所规范的用工改制身份置换对象,中石化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减员计划是从2001年至2005年争取减员20%(含自然减员),并且要求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而我们邳州市石油公司的领导却隐瞒文件、急功近利搞一刀切,违反规定采用非法及卑劣手段一月内买断员工人数占公司在编总人数90%。关于政策面我们查阅了大量关于国家企业改革改制方面的文件,结果没有找到与邳州市石油支公司这次改制方案相适应或相匹配文件资料,国家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只是要求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减员也有针对性,并不是邳州市石油公司搞一刀切,该减不减,不该减乱减。公司在要求职工买断工龄动员大会上和进行实施工作期间,曾多次向职工承诺:“买断工龄后会重新反聘回来继续工作,并且会优先录用,只要在工作中没有严重问题,就可以保证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工资待遇是同工同酬,福利待遇也不会改变……”结果是部分人员被强行辞退,买断(在岗员工)和没买断的工资待遇、福利待遇都不一样,少部分买断员工承受不住领导干部刻意刁难和微薄的收入,无奈的情况下只能选择自动离开单位,到社会上自谋职业。 3、胁迫:分公司书记在动员大会上说:“如果这次没有买断,以后该下岗的照样下岗,到那时再想买断也许不给买了”,邳州市石油公司领导在实施职工买断工龄工作期间,曾经说:“这次省公司及分公司对买断工龄的工作态度非常坚决,根据国企改革和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必需买断工龄,大家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要求加油站站长要先买断,否则就待岗”;“要求职工尽快来公司办理手续并规定期限,超过期限不来公司办手续要停班、待岗”;“如果谁最后不买断,以后如果有下岗指标就让他先下岗,到时候别后悔”。在职代会上公司领导说“通过不通过工作都要按计划正常进行”。不愿买的员工,多次被公司领导专门召集开会,并说:“如果不买断就要先待岗。”还有一些人不签,公司安排人往各家打电话说:“如果不买断,就没有资格竞岗,以后不要后悔”,最后有十几位职工坚持不买,被公司领导视为拒不配公司工作为由被停班待岗。 我国《劳动法》和《合同法》有关条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无论是订立合同还是解除合同,单位有向劳动者明确告知、解释的责任,应当给予职工自主选择的权利。而单位不但没有告知、解释,并且对其内容、过程的合法性故意进行隐瞒,在操作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带有欺诈、胁迫性的舆论误导宣传工作,控制职工的意识形态,故意施加压力,诱使、胁迫我们这些善良朴实的职工作出错误的判断和错误的选择。石油公司为了以后便于推卸责任,在与我们办理‘协解’手续之前要求职工写份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并且要求职工按照公司下发的统一文本格式书写‘自愿协解’申请书,还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特意写上‘本人自愿提出’六个字,还美其名曰:“协解合同是规范的,是职工自愿提出的”。由此可以证明单位预先已经设置了陷阱,利用职工不太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以近似合法的形式和程序从而来达到非法的目的。 总结以上六点事实和理由可以充分证明邳州石油支公司不但违背了国家的改革方针政策,而且严重违犯国家的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五十二条,《民法》第五十八条,以及关于办理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格式条款、操作程序相关规定,单位与我们职工办理的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手续应属无效。按《合同法》第五十四条、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民法》第五十九条,结合《劳动法》第十八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们有权利请求撤销单位与我们职工2001年6月25日办理的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手续;要求单位恢复并继续履行与我们1995年6月10日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江苏省邳州市石油支公司全体买断工龄的石油员工 [二00七年十月八日稿] 政策和法律依据: 一、1999年9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第二项第九点提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素质,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十二项第三段中提出:“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必须切实尊重职工的主人公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依法进行平等协商,认真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1998年国家劳动部就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通知中规定: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后,应当由变化后的用工主体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由于企业改制导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职工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重大问题,如集体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等,要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6月9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 四、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早在1998年就明确指出: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 五、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子以纠正。 六、国家经贸委1998年7月10日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紧急通知》指出:“无论采取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不能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开大会进行动员,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压指标、定任务。” 七、1998年8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指出:“国有企业改制方式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能强迫命令。对大多数职工抵制和反对的方案,不能依据少数领导意图强制推行。 八、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依此类推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应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变更用人单位的名称。 十、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规定中指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没有明确终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针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没有出现重大特殊情况(如企业破产解散、被外企并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直到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才可终止合同。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指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十三、《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指出:“一方以欺诈、强迫手段迫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当事人有要求撤消的权利。” 十五、《民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第五十九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明显失去公平的行为有权请求撤销。” 十六、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合同法》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民法》第五十九条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欺诈: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胁迫:(1)是指以将来引起不法损害或者以直接施加不法损害相威胁,致使对方陷入恐惧而作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的。(2)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一给法人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威胁利诱:用软硬兼施的手段,企图使人屈服。 重大误解: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包括两种:一是当事人实施合法的行为掩盖非法目的的目的;二是当事人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以掩盖其内容的合法性。 买断工龄的概念: 所谓“买断工龄”,是指职工对企业在改制中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个通俗说法。正确的表述应该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至于按什么样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国家是这样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企业合并或分立后原企业的合同怎样履行? 《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因当事主体发生合并或分立发生实质影响。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通常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这两种情形。企业分立则是指一个企业分立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通常包括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情形。 企业合并或分立后,原企业的债权债务转移,属于法定转移,因而不须取得相对人的同意,依合并或分立的通知或者公告发生效力。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单独通知,也可以是公告通知。公告通知的,应当保证在一般情况下能为相对人所知悉。通知到达相对人或者公告期满,原债权债务即移转于合并或者分立后的新企业,该企业成为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享有一切债权,承担一切债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依此类推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应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变更用人单位的名称。 徐州石油分公司: 近年来,我们通过学习国家《劳动法》《合同法》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徐州石油分公司和邳州石油支公司在2001年《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工作期间,为了超额完成减员指标,利用广大员工对国家政策、法规和《劳动法》《合同法》不甚了解,改制方案一没有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二没有报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三没有同职工协商一致,而是以买断工龄的形式,采取误导、欺诈、威胁等非法手段,迫使我们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解除了原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致使我们石油员工的身份和命运发生了彻底的变化,给我们员工切身利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分公司和邳州支公司所做的一切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侵犯了石油员工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我们石油员工的合法权益,我们有以下理由和要求。 理由: 一、这次‘协解’的真正发起者是企业,整个‘协解’过程始终都是在企业领导层的控制之下进行的,而不是在双方预先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不能代表劳动者的主观愿望。 二、‘买断工龄’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是国家法规、政策决不允许的做法。 三、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终止)合同。 四、借改革之名进行劳动用工改制解除劳动合同既不符合法定程序,也不符合国家企业改革改制政策规范。 五、邳州市石油支公司当时的经营状况不符合法定减员条件,减员增效被乱用。。 六、企业和用人单位采用误导、欺诈、强迫手段迫使劳动者违背真实的意思作出的民事行为属无效,当事人有要求撤消的权利。 要求: 一、恢复身份,享受平等工作待遇。 二、弥补因石油公司决策失误违规操作给员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 三、解决生活上的经济压力,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本生活费等问题。 请分公司领导尊重事实,换位思考,真心实意的体谅我们员工艰难处境,在相应时间内(2001买断工龄从动员至签字只用了不到20天时间)给我们一个准确答复。 江苏省邳州市石油支公司全体买断工龄的石油员工 二00七年十月八日 江苏省石油分公司: 我们对于徐州市石油分公司给予的答复意见表示不服。 一、徐州市石油分公司在歪曲事实真相,继续发挥强权政策,没有以正确的态度反省2001年企业改制期间所犯下的错误。 二、《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中没有要求企业改制必须‘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 三、所谓的‘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领导没有同职工协商一致,不是职工个人自愿,是单位先提出并采用误导、欺诈、威胁等手段,迫使我们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 四、邳州市石油公司是一家经济效益很好的企业,没有减员的必要。石油公司违背了企业改制的基本原则。 五、2001年国家有关部委为防止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随意制定政策,违反原则损害职工合法权益,曾多次向企业发出过紧急通知。 徐州石油分公司在答复意见中提到,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劳动法》第二十四条和有关政策规定操作的。 我们阅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在文件中没有找到中共中央关于企业改制必须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指导意见。在第二项第九点提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素质,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十二项第三段中提出:“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必须切实尊重职工的主人公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依法进行平等协商,认真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请问石油公司领导你们做到了吗? 徐州石油分公司在答复意见中提到‘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是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操作的,是按照职工个人自愿协商一致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来实施的,这样的解释纯粹是在撒谎。按《劳动法》第二十
买断工龄违法侵权 [回复]
访客:访客 版主 | IP地址: 60.18.95.* | 2009/02/02, 07:28
伟大的胡锦涛主席 , 伟大的温家宝总理 , 拯救下一下水深活热中的下岗买断的职工,因为他们已经没有生活来源了,无法正常生活了。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32.155.* | 2009/02/02, 09:16
乞求是没有用的,所有下岗失业者团结起来~~~~~~~~
拔草来了 [回复]
访客:soitto??net | IP地址: 219.133.149.* | 2009/02/03, 00:25
新年好,祝贵站新年人气更旺!也欢迎来我站逛逛! soitt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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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201.229.208.* | 2009/02/0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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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34.98.* | 2009/02/07,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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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5.34.98.* | 2009/02/07,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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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58.48.176.* | 2009/02/11, 14:13
我是40.50失业人员。我已经没有办法生活啦。有没有想和我一起到北京,死在那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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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192.161.* | 2009/02/11, 18:47
伟大的胡锦涛主席 , 伟大的温家宝总理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 拯救下一下水深活热中的工行下岗买断的职工吧.因为他们已经没有生活来源了,无法正常生活了。 [回复]
应积极关心企业下岗买断工龄的群体 [回复]
访客:哑巴的呐喊 | IP地址: 222.133.32.* | 2009/02/14, 11:12
陈凤跃委员:应积极关心企业下岗买断工龄的群体 http://heilongjiang.dbw.cn 2009-01-15 23:47:27 【专题】政协黑龙江省十届二次全会 东北网1月15日讯(记者 杜筱 印蕾)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15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6位委员作大会发言。陈凤跃委员围绕应积极关心企业下岗买断工龄的群体作了发言。 以下是发言全文: 所谓“买断工龄”就是按工龄长短,一次性地补偿下岗工人一笔钱,作为工龄的报酬。从此以后,工人和企业脱离关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及取暖等都与企业无关。据初步统计,我省下岗买断工龄的工人以“10万计”,数量很大,是一个不小的群体。 据对哈尔滨轮胎厂、哈尔滨车辆厂、哈尔滨新型材料加工厂、哈尔滨工百集团公司、秋林公司、哈尔滨搪瓷厂、巴彦县农机制造厂等七家企业的调研,每一年工龄按3000元以上标准补偿的仅仅一家,大部分企业每一年补偿标准都在400至800元之间,20多年工龄也就一万多元钱。可见,补偿的钱是很低的,致使下岗工人生活水平严重下降,度日艰难,亟待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帮助他们改变目前的生活状况。 一、买断工龄,实质是通过“贱卖”工龄将员工推向市场 如何看待买断工龄?因站的角度不同而看法不一致。 从企业角度看,买断工龄是减员增效的一个容易操作,简单可行的好办法,,可以将企业多余人员推向社会,推向市场,甩了包袱,国家养不起市场养,让员工承受改革的“阵痛”,承担改革的成本。可以说,员工以自己的“阵痛”为企业的改革做出了贡献,以自己的“失”换来了企业的“得”、国家的“得”。 然而,从另一角度看,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买断工龄的一次性补偿数量如此之低,与员工多年对企业的贡献很不相称,员工又是被迫下岗的,企业与员工之间关系已无平等可言。这种买断办法无论是在理论上、政策上,还是在情感上,都值得深入探讨。 大家知道,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员工们得到的工资是不足额的,只是得到了创造的全部价值一小部分,也就是维持工人本人及家庭物质文化生活所必须的那部分生活资料的价值。而本应属于工资一部分的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费用都由国家扣下了,本应由国家对员工们进行终身保障。现在买断工龄,完全割断员工与企业的各种关系,本应将用于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的那部分钱退还给工人。但由于多年来企业效益差、国家投资效益差,这笔理论上集中起来的工资差额是不存在的。企业拿不出钱,政府财政也没有能力拿出这笔钱补偿员工,只能让下岗职工自己扛着。 说到底,买断工龄是员工自己承担了本应国家、企业、员工三方承担的改革代价。 二、买断工龄群体生活上陷入困境 买断工龄群体的员工上有老、下有小,还要供孩子上学,还要交养老金、医疗保险金,自己花钱解决住房。一次性的微薄补偿解决不了什么大问题。至于再就业,一是他们大多无一技之长;二是年龄偏大;三是再就业“门槛高”,劳动力市场严重的供大于求,就业难度大。 买断工龄回到家后,与原来企业完全脱离了各种关系,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也不能把他们纳入管理之中,他们由“企业人”变成了“自由人”,原来对企业那种认同感、归属感已被眼前的现实所打破,这种心理与情感的失落,容易产生对立情绪,由冷漠变成狂热,上访与群体性事件不乏他们的身影。减员以后企业效益明显上升了,也会引起下岗买断工龄群体的不满。不少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暗箱操作,把工人蒙在鼓里,少数当权者发了财,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下岗员工看在眼里,怒在心里,一旦“仇腐败”、“仇官”、“仇富”结合起来,就将产生激烈的对抗性的群体事件。 三、多方面关心买断工龄群体 首先,要在政治上关怀他们。政府要把他们纳入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管理,畅通反映诉求的渠道,加强信访部门力量,重视倾听他们的意见。企业党组织要及时把相关材料转给街道办事处党组织,是党员的要在街道过组织生活。企业也不要完全割断一切联系,每年邀请他们参加一两次座谈会,听取意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要求,努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生活困难问题。 其次,要帮助他们再就业,这是最大的关怀。各级政府应当切实负起责任,善待这一部分群体。一是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并制定政策在贷款方面给予支持,在税收方面给予减免;二是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下岗就业困难人员;三是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四是对再就业人员,要健全规范再就业手续,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再次,要让他们共享我国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他们既是弱势群体,又是对国家、企业改革作出贡献的主人。现在国家物质财富有这个能力帮助他们,具体做法可以多种多样。不仅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还要在年节时给他们发放“食品券”,物价上涨时给他们发一些补助费;冬季发一些热费补贴等等。通过这些使他们感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温暖,减轻失落感,振作精神,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使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得到回归。 作者: 杜筱 印蕾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路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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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8.74.185.* | 2009/02/14, 14:44
http://view.news.qq.com/zt/2007/gongling/
落魄的退伍兵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222.37.240.* | 2009/02/15, 20:24
我是太原路局98年买断的职工。。。长达十年的上访,至今没有任何结果。。我不得不说这个国家多么的黑暗。借此呼吁所有的断友相互留下联系方式。在09年也来个中国最大的断友集结。在全国轰轰烈烈的上演一场。让更多的人们来关注我们。我想那个时候我们的问题会迎刃而解的。有事的断友联系我qq157612675
这里有移动退养员工吗????响应一下啊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4.231.95.* | 2009/02/16, 20:35
移动内退员工致湖南移动公司领导的信 湖南移动公司领导: 几年来我们多次向公司反映在内退工作中的不合法问题,以及内退职工生活困难问题,正式退休后的工资问题,至今没有得妥善解决,今天我们就移动公司在内退工作上的违法侵权行为向公司提请依法维权,以确保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及合理赔偿。 我们这些内退职工在电-移分离后的基站建设,欠费收缴等诸多困难的时候,没有任何怨言,默默的为企业做出贡献。随着改革的进程,企业的发展,我们的企业要上市需要我们做出牺牲时,我们同样的做出宽容和理解.我们这些内退员工,同样是移动公司的一员,也是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是有觉悟、有理智、有战斗力的一个群体。我们可以为祖国通信事业奉献青春年华,但是我们这些曾经一往无前不计得失地艰苦奋斗,为了推动企业上市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群体,现在却成了'富余人员;这几年我们切身体会到我们的宽容和理解是那么的无知及幼稚,我们的宽容和理解却成了少部分人的高工资,高享受以及安排亲信大开了方便之门,感觉我们当时是被欺骗,使我们饱受欺凌和磨难,不得不面对现实,不得不清醒过来,我们知道我们面对的不是一般的失误和错误,而是一个带有消极腐败性质的凌辱和欺诈!是一种人性的斗争,那份《退养协议书》却像枷锁一样套在我们头上,让你返岗无路,就业无门,影响的不仅是经济待遇,家庭生活,而且是政治声誉,人生希望。所以我们必须团结起来,寻找党的声音,寻找光明和真理! 根据劳动部《关于严格掌握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通知》(劳险字[1988]3号)规定,企业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要妥善安置,因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生产工作的,可以实行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工龄连续计算,按一定比例发给生活费。离岗退养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再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发给退休费。 根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1993年国务院第111号令)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1993年国务院第111号令、《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劳社部发[2003]21号等文件的规定: (1)国务院第111号令规定了办理条件、待遇和程序。条件是: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程序是: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待遇是: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是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2)《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规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已满30年的下岗职工可以办理内退。 (3)劳社部发[2003]21号文件规定:企业改制分流时,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部退养条件的职工,原主体企业或国有法人控股的改制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实行内部退养。职工在改制前已经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一般由原主体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的内部退养协议。由改制企业履行原内部退养协议的,应当在改制分流总体方案中明确。 以上文件原本是国家为老残职工的照顾政策,对内退规定的出发点是为了安置富余人员,是针对国有兼并、关闭、破产企业和项目制定的。应该充分尊重这些职工为公司所做贡献的事实和劳动的事实,国有企业改制的前提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有利社会稳定。改革改制不能以牺牲职工的利益为代价, 然而,湖南移动通信公司单方事先拟印的《退养协议书》显然与这些文件相脖的,在湖南移动通信公司彻底变味了,钻了空子演变成随意括大裁员的馊主意,企业单位借机开始了职工大下岗运动,、在内退员工下岗后,用克扣内退员工的钱招收更加廉价的中介合同工,以实现所谓改制的成果,以牺牲内退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代价,去实现移动公司的上市计划。离岗退养反而使一批职工误入退养岐图,在物价一涨再涨的形势下,这部分人完全陷入政策缺位困境(在职职工调资他们没份,离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他们也没份),他们的生活费一直定格在十年前,对这些年老多病退养族,无疑是雪上加霜,即失公平又陷无奈,更令人尴尬的是由于退休政策改革,按交费计算养老金的办法,彻底让这批退养人在到了办养老手续时与未退养同龄老人养老金差距很大,他们终生的养老生活质量严重受到影响,造成了既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又增加国家、社会及企业负担的严重后果,国家不得不三令五申严禁扩大提前退休退职范围。 1998年6月25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严肃指出:最近,一些部门(行业)和地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突击办理提前退休,致使退休人员数量大增,加重了国家、社会及企业负担,也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国家规定继续办理提前退休的,必须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错误做法和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批评。 1999年3月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严肃指出: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3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其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 但他们无视以上制止和纠正的通知,就《退养协议书》也不再执行,就内退员工和在岗员工是同等的劳动关系,没有发生任何解除或更改劳动合同的行为,但是移动公司并未按照同等的待遇核定,而是变相的,改变发放资金项目,用其它形式补贴在岗员工.故意避开《退养协议书》中内退员工待遇,而以最低生活费计算我们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扣除了我们的工龄费、住房补贴、医疗补贴等福利,但是既然我们与在岗职工是同等劳动合同、是同等工资总额、同等的工龄,为什么不按国家规定给我们上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为什么扣除我们的工龄费和有关补贴,《退养协议书》中我们的工资总额与在岗员工是相同的,我们工龄是存在的,我们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就应该是等值的,我们这些养一家老小的创业老员工还不如一个单身临时工的待遇啊!这如何能体现全民共同分享改革带来的成果的惠及于民的基本国策!湖南移动通信公司没有权力剥夺我们的工资待遇权、福利待遇权以及劳动权。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认为公司的行为及《退养协议书》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劳动部1993年2月17日发布的劳险字[1993]3号文件及国务院1993年4月20发布的第111号令,我们要求撤销《退养协议书》,决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退养协议书》的不合法性有一下几点: 1、违犯宪法、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相关文件,随意扩大内退员工的年龄范围。 2、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通过。 3、未经劳动部门备案或批准。 4、未呈报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备案和批准。 5、随意克扣内退员工的工资、福利费及养老金、住房公积金。 6、有严重的造假和诱骗,有明显的欺诈行为。 7、现有的内退工资政策,严重侵害了内退员工正式退休的工资利益,使之同等条件的在岗与内退员工的退休工资差别达到500—1000元。 由此可见,该《退养协议书》违反了《劳动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应属于违法无效的条款,应依法予以废除,并依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规定进行赔偿,我们请求: 1、依法恢复内退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员工的工作,归还劳动权。 2、依法赔偿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员工自2002年内退之日至赔偿实施之日与在岗职工同职务、同工种、同工作年限、同级别的工资待遇,同时,按本人赔偿的额数按国家规定补缴个人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归还工资待遇权。 3、依法赔偿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员工自2002年退休之日至赔偿实施之日内退员工与在职员工同工龄的工龄费、医疗补贴、住房补贴,归还福利待遇权。 4、依法补发内退职工正式退休与在岗职工正式退休的工资差额,享受同等条件下的同等退休待遇。 以上问题和要求期盼湖南移动公司有关领导依法进行调查,尽快予以协商解决,我们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否则我们将进一步联合内退员工向更上一级领导上访进行依法维权。 2009年1月12日 移动公司内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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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22.230.189.* | 2009/02/17, 17:17
我是国企纺织业的工人,04年被迫买断工令,买断时800元一年,40几岁的人本来能享受协保,但政府不让我们享受,官司也打过,但信访法院等层层推委,他们说只能同情但没法帮我们维权。企业买断工令既然是违法的,那应该拨乱反正啊,说说没用,政府既然让我们那些从十几岁就开始工作了一直干到40几岁了的人买断工令,年老了干不动了本盼着早点能退休,工人没权说话更没权去维权,不能为自已生存负责,你说是不是很悲哀,不说对国家贡献多大,为厂卖命几十年,没功劳也有苦劳,最后落的踢出厂门的下场,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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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8.74.184.* | 2009/02/19, 20:09
乞求是没有用的,所有下岗失业者团结起来,向中央反映
相关法律文件 [回复]
孙金平 | IP地址: 123.119.186.* | 2009/02/20, 09:41
买断工龄"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的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6月9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
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早在1998年就明确指出: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见《中国剪报》1998年12月25日头版头条)。
三、 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子以纠正。
四、国家经贸委1998年7月10日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紧急通知》指出:“无论采取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不能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开大会进行动员,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压指标、定任务。”
五、1998年8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指出:“国有企业改制方式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能强迫命令。对大多数职工抵制和反对的方案,不能依据少数领导意图强制推行。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指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八、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九、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
(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条指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十一、《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指出:“企业和用人单位采用欺诈,强迫手段迫使劳动者签订的显失公平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当事人有要求撤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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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呐喊 | IP地址: 222.133.32.* | 2009/02/21, 15:52
天阴了, 很沉很沉, 像一付硕大的枷锁向我们袭来。 可我们不怕!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我们要冲破封锁去见彩虹!
买断工龄 [回复]
访客:访客 | IP地址: 118.74.31.* | 2009/02/25, 00:11
买断工龄六七八, 石化发了我不发。 一路向北讨生活, 满城尽带黄金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