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礼拜天,忙完手头的活计,打开电脑,静静地浏览起敬亭论坛。论坛里一叶之秋网友的转帖《义乌多名贪官落马 一张小纸片串起一条肮脏利益链》引起笔者的关注。帖中写道:义乌市原国土资源局局长龚义因受贿已被义乌市检察院依法逮捕。这只是一件普通的受贿案,但是,它的缘起却有些不同:这个蛀虫被挖出来,缘于烟票。当地一家企业老板求他办事,一次性送给他100条中华香烟的烟票。龚义用这些烟票兑换了6万多元人民币。
笔者记忆中的粮票、布票、肉票、烟票等票证,是国内物资馈乏时期的产物,无不打上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内物资不断丰富,计划经济时期的粮票、布票、肉票、烟票等票证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然而令人感到惊奇的是,现如今在浙江义乌市出现的烟票,这种烟票既可以换烟,也可以换钱。看了烟票的死灰复燃,笔者不由得佩服起那些行贿受贿者的智商,不由得为之翘起大拇指:高,实在是高啊!真可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烟票,一张小小的纸片竟成了腐败的通行证和贿赂的介质,那么烟票又是如何成为腐败的通行证和贿赂的介质呢?笔者以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烟票成了行贿受贿者的“遮羞布”。行贿与受贿,终究是见不得光的事,这种肮脏的交易只能在暗中进行,双方大都有不太自然的感觉。然而,当烟票取代钞票成为一种行贿手段后,行贿者与受贿者都变得坦然起来。买烟票的人贿赂了官员,官员用烟票换到钞票,烟店也因此能拿到回扣。官员给买烟票的人办成了想办的事,买票人也最终得益。这样,行贿者既没有直接送钱的俗气,受贿者也没有直接收钱的尴尬,避开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让不正当的关系掩盖在烟票这层“遮羞布”里,一切也就变得坦然起来。
二、官员“烟酒不分家”的思想作祟。当前,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胆小的官员,想贪不敢贪,不贪思想又不坚定。因此,“吃点、喝点、拿点”算不上贪污腐败的意识很浓。表现在日常工作中,收几条烟,收几瓶酒,只不过是正常的朋友往来。殊不知,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能收几条烟,几瓶酒,那些有求于你的人,就会投其所好,变相行贿,让你在不知不觉中滑向腐败的深渊。如帖中原义乌某街道的党委书记朱某,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尽管他在群众中口碑很好,为人随和,也能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但他作为街道党委一把手,手中掌握实权,然而,最后还是被烟票所击倒。
三、社会“潜规则”使然。现如今求人办事,必要送礼,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潜规则”。即使办正当事,也要意思意思。因为官员手握大权啊,而那些有求于他的人,为了从权利那儿分得一杯美羹,就会想法设法,千方百计地削尖脑袋去和官员套近乎,拉关系。正是因为权与利相连的关系,为了让送礼堂而惶之,也为了使官员易于接受,烟票就当之无愧地成了行贿受贿者的最佳选择。
综上所述,烟票成为贿赂的介质也就见怪不怪了。不过也验证了陈毅同志所说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