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为啥成“党内钟点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上一篇文章《乡镇干部“走读”风,当刹! 》,引起笔者关注。文章大意:“书记同志,你家住哪里?就这么简单的一次调查问卷,问出了76.2%的乡镇“一把手”家住城市,问出了乡镇“一把手”的“走读”现象在增加,问出了乡镇主要领导少了些乡土味,多了些现代气息。指出乡镇干部“走读”是乡镇干部成为“党内钟点工”、“政治打工仔”,并且阐述了“走读”的三个弊端,一是走散了思想;二是走坏了形象;三是走丢了根本。

     笔者认为,现在干部“走读”现象不仅乡镇存在,各级干部都不同程度存在。由于交通的便利,拉近了地域间的距离,乡镇干部住县城,县级干部住地市,地市干部住省城。只不过乡镇干部的“走读”现象更普遍,更突出一些。现在的干部为啥热衷于当“走读”干部,为啥成为“党内的钟点工”?笔者以为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走马灯”思维,导致干部成为“党内钟点工”。网上曾经曝出河北邯郸市自1992年以来,17年间共换8名市长,是典型“走马灯”干部。那么啥是“走马灯”干部呢?就是汪洋书记所说的“两年不提拔、心里有想法;三年不挪动、就想去活动”。其实不光邯郸有“走马灯”干部,其他各级政府也不同程度存在“走马灯”干部。近几年乡镇干部调整频繁问题尤为突出。当前一些地方借着乡镇机构改革之名,“走马灯”干部频繁出现。试问,如此频繁调整干部,干部能安下心来,在一地按规定工作几年吗?再者,干部也是人,也需要一个稳定的家,干部怎能不“走读”?也就是干部的“走读”,才让干部成为“党内钟点工”,影响了基层工作,败坏了党的形象。

     二、干部下派捞政治资本,导致干部成为“党内钟点工”。《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第七条规定,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规定,一些热衷于做官而又缺乏资历的干部,就会千方百计寻路子,找机会下派。这样的下派干部能安心在基层工作吗?再说,下派干部的家,原本就不在基层。为了捞取政治资本,下派干部就成了名副其实的“走读”干部,成了“党内钟点工”。尽管,组织上有要求,要求下派干部必须住乡、住县、住市,然而,又有多少下派干部真正沉下心去,在基层扎实工作呢?

      三、一些基层干部喜欢将家安在县、市甚至省城,而不愿将家小带到其工作的地方。干部这样做,一方面是因为县、市、省城的生活条件、教育条件,医疗条件都比基层要好的多。如果遇上贪心不足的官员,可能还会为受贿提供便利。因为那些“进贡上香”的人都是来自基层或是外地的,不用担心被别人发现,遭别人议论。而家住外地的好处,就是可以遮住单位下属、同事的耳目,不影响自己在单位的威信。

     因此,笔者认为,要想解决干部“走读”,不再成为“党内钟点工”的问题,必需从保持地方领导干部稳定的高度出发,一是,严禁“走马灯”干部,严格执行《党政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二是,届中、换届时都要避免大范围调整干部;三是,对下派干部,不妨学习毛泽东主席“全家下放”的做法,让下派干部全家到其工作所在地生活,让其有一个稳定的后方,真正沉下心来,方能起到下派锻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