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国的较量》正式出版的时候,我要特别感谢段瑞春先生。段先生曾经担任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主任,是中美科技合作知识产权谈判的首席代表。他对我的这部书稿提出了多处重要的修改意见,对其中的一些细节作了认真的审订,并为这部书写了很好的序言。下面是序言的摘要——
历史的安排常常具有戏剧性。上世纪后10年,我国知识产权立法扬帆启航,与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几乎同时开局。中国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和法律环境建设,既面对国内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的日甚一日的迫切需要,又承受着“复关”、“入世”谈判中来自外部世界的巨大压力。我们曾几度站在十字路口,甚至进退“维谷”之中。吴海民同志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纪实》,记载了那段艰难历程的风风雨雨,勾起我这场围绕知识产权的激烈交锋的回顾和思考。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诞生于1948年1月1日。在半个世纪左右的历史进程中,共进行了8轮多边谈判,每轮谈判叫一个“回合”。前七个回合谈判聚焦关税减让。1986年9月在乌拉圭首都埃斯特角城《部长宣言》发起第八轮谈判,即乌拉圭回合谈判,第一次把知识产权列为主题之一,在国际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为了使多边规则体现本国政策取向,美国于1987年4月发布12951号法令,宣布美国同其他国家订立或续签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必须就科技合作知识产权的归属与分享达成一致,作为总协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据此,美方发起与合作伙伴有关科技合作知识产权谈判。1988年8月美国修订了《综合贸易与竞争法》,出台所谓的“特殊301条款”,同主要贸易伙伴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摊牌,在双边谈判中推行以我为主的强权政策,迫使对方接受其知识产权价值和标准,以便使国际知识产权多边规则反映美国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这场事关世界知识产权规则谁主沉浮的复杂交锋揭开了序幕。
按照国务院分工,宋健国务委员分管知识产权工作。为适应改革开放形势需要,1994年,国务院设立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由宋健同志主持,负责协调、组织、领导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执法和对外谈判等重要事项。宋健国务委员选择我担任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主任,协助他接过这个被他称之为“烫手的土豆”。
如何确定对我国知识产权谈判的正确策略,如何本着有理有利有节原则处理中美知识产权尖锐分歧,为我国“复关”“入世”创造条件?考验着中国代表团和每个成员的智慧、能力和水平。我在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期间,曾经面对过三个极具挑战性和风险性的问题。
一是如何应对美国贸易报复威胁?(略)
二是如何解决知识产权的严重分歧?(略)
三是如何处理对方市场准入的要求?(略)
吴海民同志《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纪实》,追寻上世纪90年代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轨迹,通过采访多位参与谈判的代表所获得的鲜活素材,勾画了那场博弈和交锋的疾风、暴雨和阳光,令人回味,发人深省。当然,这部作品,不是历史事件的全部。复杂交锋的法律条文、技术环节和有关博弈过程不在采访的范围之内,但作者生动描述了在艰苦磋商的日日夜夜里,中国谈判代表捍卫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坚定信念、火热情怀和破解僵局与难题的集体智慧。这些即席访谈,有的言词相当犀利,有的颇具幽默讽刺味道,有的语出惊人,未免过于尖锐。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或许,正是这些原汁原味的真情表白,才为这本纪实的思想性和趣味性增添了战地色彩。
鏖战一别,十载有余。故人南北各西东。书中涉及的多位中方战友和美方伙伴都已走上不同的人生旅程。据悉,希尔斯、坎特、巴尔舍夫斯基等前任贸易代表,后来成为美国著名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梅西和李森智两位贸易代表助理,前者执教美国东部高等学府,后者受雇于美国跨国公司。前两年,美方主要谈判代表莱尔女士参与了中美经济战略对话。她曾带着在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期间出生的女儿和儿子前来拜访过我。确实,谈判增进了彼此了解,激烈交锋使双方成为朋友。令人高兴的是,当年的美国谈判代表,而今都在不同岗位从事中美经济、技术合作事业。愿中美两国知识产权法制的不断优化和战略互动,为促进中美双方和世界各国的经济、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架设良好的平台,真正实现双赢、多赢的战略目标。(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