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道德家们介绍个看“钢管舞”的地方


给道德家们介绍个看“钢管舞”的地方

 

乔志峰

 

提起“钢管舞”,你会想起什么?如果你的脑海里立即浮现出美女、性感等词汇,甚至联想到娱乐场所的色情表演,那么恭喜你——你跟某些道德家们的想法不谋而合。

 

在广东东莞市法制局08年12月出台的《东莞市歌舞娱乐场所审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新开歌舞厅不得设立弹簧舞池,不得表演钢管舞。显然,在他们眼里,钢管舞成了色情的代名词、成了洪水猛兽。

 

有趣的是,时隔不久,广东的近邻广西却传来消息:1月13日晚,中国钢管舞创始人罗兰在广西电视台录制“新春热舞”晚会,这是中国钢管舞首次亮相电视台春节晚会。(1月13日中新网)

 

广东东莞对钢管舞深恶痛绝,下达了歌舞厅不得跳钢管舞的禁令;广西却对钢管舞非常欣赏,还将其请上了春节晚会,隆重推荐。同样是钢管舞,在不同的地方却遭遇了“冰火两重天”,是不是有点怪?更怪的是,同样在中国,同样是中国人,对钢管舞这东西,看法咋就大相径庭呢?

 

为“歌舞厅禁跳钢管舞”禁令摇旗呐喊者,我估计都是新时代的“道德家”。他们戴着有色眼镜看事物,不是钢管舞有问题,而是他们的眼睛出了问题。作为舞蹈的一种,钢管舞的娱乐价值和健身价值是毋庸置疑的。从一些地方“钢管舞”培训班、“钢管舞”俱乐部乃至“钢管舞”大赛的频频出现来看,说钢管舞受到了一些群众的“喜闻乐见”似乎也不为过。为何要对钢管舞赶尽杀绝呢?实在是难以理喻。除了无知或故作“清高”,我想不出更好的解释。

 

还好,钢管舞亮相我国地方电视台春节晚会的消息,给钢管舞正了名、挽回了声誉。我建议《东莞市歌舞娱乐场所审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制订者们能到广西去看看钢管舞,至少从电视上看一看。人家演出的照片我看了,很美很健康,你们看了说不定也想学——当然,你们更应该学会的,是如何把道德家的有色眼镜摘掉,如何科学决策、不出或少出那些搞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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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09/0114/09/4VK0MMAE0001124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