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坡土地流转试点标本


土地流转只是让村民和土地被动剥离,而不是改变他们生活和命运的有效手段。农民进行土地流转时,基本没有主动权。土地流转后,政府得到了土地用途改变的好处,农民不再劳动,却更加贫困。

重庆九龙坡土地流转试点标本

清河村“钉子户”

现年62岁的曹光跃,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清河十七社最后一个村民,也是清河村土地流转的“钉子户”之一。

清河村是白市驿镇土地流转试点的三个村之一,也是农业部新农村建设的联系村。九龙坡区是重庆城乡统筹试点区,白市驿镇是该区土地流转的试点镇。因此解剖这个村子很有典型意义。

曹光跃所在的清河十七社原有村民60多户,村民180多人。去年重庆直辖10周年,中央批准重庆成为国家城乡统筹试验区后,清河十七社的土地集体流转给九龙坡区花卉园区,除了曹光跃一家5口,该社所有村民都变成了市民,曹光跃于是被周围的人称为“钉子户”。

由于没有参加村里的土地流转,作为“钉子户”的曹光跃异常的孤独,生产队和大队基本视他家不存在,既不通知他参加各种群众集会,也不关心他家人的生活。

曹光跃一家5口,有耕地2.4亩、自留地4分,另有宅基地、荒坡地等非耕地3.2亩。如果参加村里组织的土地流转,将土地流转给花卉园区,将农村的住房进行拆迁,曹光跃一家也可以顺利变成重庆市民。然而,曹光跃拒绝了这一所谓的跳“农门”。

曹光跃告诉记者,如果参加土地流转,按照每亩租金1350/年,他家可以拿到现金8100元,基本不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所以他认为自己手里有土地生活更有保障。

同时按照花卉园与清河村签订的相关租赁协议,一旦曹光跃答应参加土地流转,则他家的房屋也将拆迁,拆迁的补偿是楼房240/平方米、瓦房210/平方米、土墙房170/平方米。拆迁后,他们将住进政府修建的返迁房里,返迁房按照人均20平方米240/平方米的价格向政府购买,超出面积部分则价格在600/平方米。当然,村民也可以选择在政府规定区域自建,自建的面积可以按照人均50平方米计算。

他认为,这是变相的征地,以租代征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如果是租地花卉园就不应该毁坏耕地的本来面貌,也不应该动员村民对自家的房屋进行拆迁。

在清河十七社,已经参加土地流转的李坤荣也对自建的一时冲动后悔不迭,她家一栋豪华气派的农家房子被拆迁,补偿只有不到8万元,连自己修房子的成本都不够。

李坤荣告诉记者,当初受了村里和生产队的蛊惑,心想可以不种地,还可以吃社保当然是好事情。那里知道,现在每年每人地租只有2025元,社保交纳7560元后每月可以拿208元,实际上每月只有376.75元,由于物价飞涨,家里的生活水平连5年前都不如。她认为要维持一般的生活,人均至少应该每月有450元。她想不明白,为什么土地价值越来越高,自己却不能自由支配土地的使用权,参与升值土地的收益分配。

土地流转形成新利益格局

土地流转导致了清河村新的利益格局的形成。

曹光跃所在的清河村有占地3.1平方公里,有耕地2600亩,非耕地2000多亩,农业人口2800多人。早在1998年前后就开始有了自发的土地流转,当时打的旗号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据当地村民介绍,先是种菜,每年一年可以收入2000多元,后来来了一批花卉大户,种植花卉,年亩产值可以上万元,做得好的甚至可以达两万以上。2002年以后,重庆市政府提出“退二进三”城市发展战略,大量的企业被赶出主城,清河村又接纳了30多个小企业,村级每年的收入也在600万左右。

清河村党支部书记吴大勋告诉记者,清河村跟花卉园区的土地流转协议前后经过了四轮的艰苦谈判,才最终达成协议,该村剩下的2800亩土地整体流转给花卉园区。每亩年租金1500元,村里提取100元,生产队提取50元为协调费用,其他1350元发放给村民,面积按照航测面积计算。土地租金每3年增加50/亩,租期20年。土地租金的制订标准是参照农民种粮的收入来的。如果农民将土地用于种植粮食,每亩年收入不会超过300元。

“实际上这种定价参照是不合理的,因为农民早就已经不种粮食了。”一村民告诉记者,由村里代理的土地租赁没有真正实现土地的价值,农民也不会只满足于活命,他们也需要发展机会。

曹光跃告诉记者,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农民一直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根本不知道土地租金是怎么算出来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房屋拆迁的赔偿会如此之低。他感觉,好象有一双无形的手在将土地流转拉离市场,让农民的土地流转变得对农民毫无意义。

吴大勋否认了村民被动流转土地的说法。他认为所有的协议都是农民自愿的行为,如果村民不同意,没有任何人可以强迫。但是他也承认,土地流转并没有给农民带来较多的实惠,部分村民参加土地流转后,生活和居住的质量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吴大勋坦言,清河村994户农民,已经流转了600多户,剩下的300多户要流转土地已经十分困难,流转的成本也会很高。

现在,吴大勋每天都忙于处理各种因为土地流转引起的矛盾和问题,有点“消防队长”的味道。

 “只做不说”的幕后

    采访整个九龙坡区土地流转试点从官方得到的只有四个字,“只做不说”。

“政府要形象,农民要生存,” 干了10多年村支书的吴大勋说,当二者必须要选择的时候,一般都是牺牲农民的利益为最终的结果,历史上都是如此,最后农民成为改朝换代的工具。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农村经济发展陷入一个两难的境地,单靠农业,农村经济将无法发展,不上规模,走产业化道路,农村经济就没有竞争力,但是要形成规模就意味着土地流转和原有劳动力的分流。如何引导农民进入其他产业,使农村土地能够集约化经营这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同时,将土地与农民分离后,如何实现这些土地的价值?这是摆在九龙坡区决策者面前的一大难题。

九龙坡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全区的土地流转范围更大,形式更加多样化,逐渐从无序流转向有组织的流转转变。截止20076月底,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4.3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总面积21.2万亩的20.3%,涉及农户2万户,占总户数8.23万户的24.6%。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来看,出租这种流转方式占绝大多数,占总流转面积的90 %以上。

九龙坡区土地流转的一般程序是,农户将所承包土地委托给合作社,合作社再与用地企业统一签订流转合同,或者农户委托给村,村再与用地企业统一签订流转合同。由社与企业统一签订流转合同多于村与企业统一签订流转合同。
   
土地流转租金则根据不同用途采用不同收取标准;一是用于花卉种植、休闲旅游农业生产的用地企业和专业大户,租金标准采用每年800—1200/亩黄谷(以当年当地粮食部门收购的中等黄谷价折算给付,下同),有的租地合同含每五年递增5%--10%约定条款,有的则没有递增比例约定;二是用于非农企业,租金因地理位置不同,差异较大,一般在2500—5000/亩(也有用黄谷计价的),有的每几年可以递增。村社作为流转代理,在流转中收取了一定组织费和信息沟通费,一般50—200/亩。

由于全国范围内的土地流转政策并不明晰,所以实际上九龙坡区的土地流转操作也是在摸着石头过河。2007年底,九龙坡区天五公司博士园非法使用土地案曝光,该公司在九龙坡区圈地1000亩,打着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名义修别墅,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十大土地违规案件,九龙坡区30多个领导受其牵连。

因此,一提到土地流转,官员们都噤若寒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