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涌观察:老人守房莫轻视!


    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中国老龄协会主办的《中国老年》杂志,2008年6月号上,在“世相百态”栏目中,刊登了我的一篇文章《千万要守住自己的老窝》。前两天,我刚刚收到该刊编辑部寄给我的样刊。为了让更多的读者能读到我的这篇文章,我把该文的全文发在我的这篇博客里:

    [题头语]时下流行这样一段话:老年人千万要守住自己的老窝,这样卖可以养老,租可以养老,以大换小也可以养老,从闹市换到郊区还可以养老。就因为这些房子的升值,让那些盯着这块“大蛋糕”的人越来越多。

抢房 子女明目张胆
    上海的陈老太丈夫去世得早,她在年轻的时候收养了一个女孩。女儿后来插队去了新疆,生了一儿一女,老太太就把这一双外孙都接到了上海与她同住,用她微薄的退休金把两个孩子拉扯大,还用积蓄帮外孙买了一处房子。可她得到的回报是:这对兄妹说是无意的,忘了关家里的煤气开关,老太两次死里逃生;最近,陈老太又被这对兄妹推上了法庭,原因是由于这对兄妹的户口挂在老太的户上,他们要求对老太的住房进行财产分割,让陈老太欲哭无泪。
    南京的王先生再婚时候遭遇女儿反对,核心矛盾是他的一套住房。为了减少纠纷,王先生决定把房子过户给儿子。由于在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的收费比较贵,王某和儿子选择了以买卖协议的方式,将房子过户给了儿子;王先生没有要儿子一分钱,并说好房子给儿子后,儿子要善待自己。但王先生再婚后,儿子对他并不好,一气之下,他想要回房子,儿子不肯,并称,10万元房款已经付给了父亲,父亲没有权利要回住房。
    目前,不孝儿女从老人手中明目张胆抢房子的有三种情况:
    1、子女以照顾老人为名,把老人接过去住,之后卖掉老人的房子,拿走房款;
    2、老房子要动迁了,子女说是让老人去同住,同时,把老人的动迁安置款拿走;
    3、有的子女看父母文化程度比较低,或是年纪大了,人也不是很清醒,用欺骗手段把老人的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当房子到手后,这些子女看到年迈的老父老母没太多油水可榨时,通常一撇了之。父母身体好的还能将就自理,一旦行动不便,得利的子女都不管不问,没得到利益的子女来照顾便觉得吃亏,也放手不管,老人悲惨的晚年也就开始了。
 
    夺房 再婚伴侣图谋不轨
    北京76岁的赵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小她两岁的陈先生,相处几个月后,两人再婚了。陈先生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要把这个房子过户给他。陈女士有慢性疾病,子女不在身边,她想有个可靠的人来照顾她,就一口答应了。婚后,赵女士发现陈先生对自己的态度大变,还经常带女人回家,想要离婚,但因怕分财产,就一忍再忍。后来,赵女士生病住院,陈先生不仅不付医疗费,还不许出院的赵女士进家门。无家可归的赵女士吃尽苦头。
    随着人的寿命越来越长,生活质量越来越高,老年人离异或丧偶以后希望再婚的想法也越来越普遍。大多数老人是真心想再婚的,但是,也有一些人借此就打上了对方房产的主意,或是在婚前就让对方过户或转让房子,或是在婚后想法转移或占有。
    面对“结婚是假,夺房是真”的婚姻,再婚老人一定要慎重,不可掉以轻心,婚前最好做个财产公证,避免日后纠纷。
   
    骗房 朋友花言巧语
    广州的王老太在住院期间,将自己的房产卖给给她看病的医生,并且签有正式买卖合同,手续完备。说起老太太被骗卖房。家人无不愤怒:医生利用看病的特权与80岁的病重老太太作交易,没有任何证人、护工、同房的病人全不知晓。而且那套房子及房子里的家具都是家里人买给老太太用的。
    同样是在上海,一位退休的老年男子,整天提着个袋子四处游荡。他的智力本来就有点问题,有一天被他一个同事以帮他置换房子为由,骗卖了他的房子,结果,别人合法地买去了房子,他那个朋友拿了房款一走了之,只剩下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不得不睡在公园和绿地的长椅上。后来他报了案,那个骗子朋友也被判了刑,可是,他的房子却无法再拿回来了。他只能被安排进了一家福利院,在那里度完余生了。
    不管是上述哪一种情况,总之,每个故事里都有一个过于自私的子女、贪婪的配偶或利欲熏心的朋友,也都有一对或是一个过于相信子女、配偶或朋友的老人。多少年来的社会体系,让人们过分依赖单位、依赖子女、依赖他人,缺少自己的独立生活,独立思考的能力,这样的人最容易被花言巧语所欺骗。
  
    守房 自己命运自己掌握
    在社会的变革中,人们的利益冲突日益明显,收入分配的差距逐渐拉大,养儿防老的孝文化慢慢地在年轻一代的头脑中淡化,很多人已经开始把钱、房子看得比孝顺更重要。我们国家目前处在一个未富先老的环境下,老年人的社会保障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还要靠自己手中的一点资源养老。如果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就既有房子住,又多了一笔补贴家用的款项。
    自己的房子是自己的养老保证。房子属于别人时,自己的命运就不属于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