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贪官的幽默:组织培养了我,我不可能犯罪


今天《重庆晨报》一则题为《重庆一女局长因受贿等罪受审 牵出副厅级贪官》的文章,介绍重庆市涪陵区畜牧食品局局长罗姝俐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刑10年。

案审中,还牵扯出涪陵区分管农业的副区长孔军收受贿赂案。

当罗姝俐刚刚被拘传到重庆市检察院三分院,面对监察人员的询问时,她并没有丝毫惧怕。“我是党一手提拔起来的干部,组织培养了我,我不可能去干违法犯罪的事情。”这是罗姝俐在回答反贪干警询问时常说的话。

当罗姝俐的犯罪事实被查清以后,我们感受到的就是一件“黑色幽默”了。一个违背党的宗旨,放松对自己的约束而走向党和人民对立面的贪官,被查处后还恬不知耻地拿“我是党一手提拔起来的干部,组织培养了我”来证明“我不可能去干违法犯罪的事情”,这就如不孝之子殴打老父造成不良影响后,还以“父母养育了我,我不可能殴打老父”来向乡亲父老挽回影响一样,可这不孝之子的话能洗清其劣迹吗?

哪个犯罪的官员不是党一手提拔出来的,哪个犯罪官员不是组织培养出来的?可这些蜕变的官员,就是不知道知恩图报,不知道对党、对组织、对人民感恩,他们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谋私的资本,鱼肉百姓,中饱私囊。最为可恨的是,当犯罪事实败露以后,还拿党和组织的培养、任命来作挡箭牌,企图让这个“挡箭牌”再来救他们一次,世界上哪能让好事给贪官一个人占去?

罗姝俐作为涪陵区畜牧食品局的一把手,在该局出台的10条党风廉政措施中,有5项具体工作由她担任责任领导,其中3项具体工作直接涉及反腐败,1项工作是防止以权谋私。让贪官抓廉政,虽然充满讽刺意味,可哪个“一把手贪官”所在的单位不都一样?罗姝俐的归案,反映出一些单位的所谓党风廉政措施完全是叶公好龙,不但老百姓不相信,连他们自己更不相信,只是为了做给上面看。

罗姝俐的话本身看似也有她的道理。本来,“党提拔起来、组织培养出来的干部”都应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可曾几何时,多少干部违背了党的宗旨,一心一意地将国家赋予的权力用于“为自己服务”了。

本来,“党提拔起来、组织培养出来的干部”是不应该去干违法犯罪的事情,这应该是当官者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可很多“党提拔起来、组织培养出来的干部”却纷纷干起了违法犯罪的事情,而且近几年还有逐渐增多的趋势,我们的组织部门在用人问题上,看样子走眼的时候也不在少数。

如果罗姝俐的话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表达,我们也就看到了当前一股很不健康的官场文化在侵蚀政风:习惯于说假话的官员,因为不断地重复着假话,已经不知不觉地将假话也当作真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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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女局长因受贿罪受审 牵出副厅级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