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星九号”带给我们什么


新闻消息:

      2008年6月9日20时15分,“中星九号”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由“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运载,在西昌成功发射升空。

新闻背景:

    “中星九号”卫星是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向法国泰雷兹阿莱尼亚宇航公司订购的一颗广播电视直播卫星。

“中星九号”成功发射的意义:

        中国将进入直播卫星时代。

新闻解析:

      “中星九号”发射成功,有关部门宣布其将使用“不加密”方式传播节目,主要针对之前有线网络难以覆盖的偏远地区,即信息贫困区。居民只要安装地面接收设施便可接收。

        但目前来看,我国生活有了保障的偏远地区多数已经解决了邮电电视覆盖问题,少数有线难以覆盖的偏远地区,生活异常贫困,电视属于奢侈品而非必需品。有了直播卫星,这些人依然买不起电视机,抑或是因为不必要而不想买电视机。更不用说是地面接收设施了。

       其次,我国此前颁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个人不得安装使用地面接收设施,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内贸易、广播电视和电子工业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销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这项规定与“中星九号”接受原则相矛盾。并且偏远地区的农村购买能力与行政干预红利下的垄断价格相矛盾。因此,如果制度不改,那么广电直播卫星的作用将大打折扣。并且私自用锅之类的东西当接收终端的行为必将增多。

      再次,传送节目如何选择?既然重点在于针对偏远地区,完成我国电视覆盖的任务,那么节目的播出必然引起偏远地区交流方式乃至价值取向的变化,因此节目选择要十分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