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撤销对娄继英的处分是一种倒退”?


娄继英该不该被开除?这是问题核心。大多数反对者之所以认为不该开除娄继英,理由是娄继英是去灾区当志愿者、为灾民服务了。这个理由基于如下逻辑——冒着生命危险做好事,应该大力表扬,不但不表扬,反而惩罚,违背了一般的道德观念。可如果冷静思考一下,我们不得不说:这不能成为理由。所以,我才说我为医院屈服于网友压力而悲哀。

这些都是一个社会不成熟的体现——不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事,而是按照某个人或某个人群的意志行事。要改变这种状况,只有一个途径: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整体上提高国民素质。只有国民素质提高了,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法制意识才能逐渐培养起来。

以上内容为转载,我并不认同作者的观点。首先,不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事,而是按照某个人意志行事,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早就见怪不怪了。这不是他们能决定了的事情!其次,国民素质的提高的前提是政府官员的素质应该首先提高,作为社会精英,官员尚且做龌龊的事情,你怎么能要求在现实中普通百姓独善其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