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的等级
舍勒是我喜欢的现象学与存在主义哲学家、伦理学家。他在《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非形式的价值伦理学:一种创立伦理学位格主义的新尝试》中提出了价值等级的思想。
他把人类生活关涉的所有价值分成了五个等级,或者说五个档次,它们分别是:
1. 宗教的价值等级(神圣和非神圣的价值等级);
2. 精神的价值等级(判决、审美、知识的价值等级);
3. 生命的价值等级(高贵和卑贱、尊严和奴役的价值等级);
4. 物性的价值等级(有用和无用、实用和不实用的价值等级);
5. 感官的价值等级(适意和不适意、舒服和不舒服的价值等级)。
在这个光谱或色谱式的价值等级序列中,不仅等级与等级之间存在着一种由高到低的纵向关系,而且在同一个等级中也存在着偏好肯定价值或否定价值的横向关系。这五个价值等级分别与五种不同的感受相关。而且还有各种自发的“感受状态”依附在不同的价值感受上。所有的感受及其相关项,即价值,以及伴随的感受状态都可分两个基本的类型:
(1)存在着只有位格才能感受的价值,也存在着只有位格才能有的感受状态。
(2)存在着对生命价值的感受,也存在着仅在活的身体或动物机体中才能感受到的感受。它们各自的感受状态总是与生命相关。在其中,很多感受状态都是我们和动物共有的。
第一种类型实际上就是上面提到的价值等级中的1和2:宗教的价值等级与精神的价值等级。我们可以把这两个等级概括为位格的价值等级。第二种类型就是上面提到的3、4、5:生命的价值等级、物性的价值等级和感官的价值等级。我们把这三个等级概括为非位格的价值等级。
这五个等级如果以生命的价值为中轴来划分,又可分为三类:高端价值(宗教与精神价值)、中端价值(生命价值)和低端价值(物性与感官价值)。
现在让我们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来考察一下这五个等级及它们各自的价值感受。应该记住,每个等级都包含了一个肯定价值和与之相反的否定价值。
1. 最高的价值包括神圣价值与非神圣价值。它是在诸如懊悔感、谦卑感、崇拜感、崇高感、肃穆感、庄重感这样的宗教感受或为某物祈祷的行为中被给予的。根据价值所具有的独立性,神圣价值不仅可以在某种具体宗教的上帝那里被感受到。在某种动物比如牛、鸟身上,甚至在无生命的物体身上,神圣性也可以被感受到。但需要说明的是,无论什么东西被感受为神圣的,只有位格上的感受才能感受到神圣价值。体验到神圣价值的感受状态就是福乐,是生命的内满。如果没有这种体验,就会产生绝望。
2. 第二高的价值包括所有的精神价值,它们分为三类:(1)从美到丑的审美价值;(2)从公正到不公正的判决价值;(3)真理认识的哲学价值。这些价值只能在位格的体验中被感受到。这一点在不公正这种否定价值中可以得到最好的说明。不公正是在位格的受伤害中被给予的,它不像肉体上的疼痛那样可以在人的感官感受中被给予。一种被位格感受到的不公正会表明,感受可以独立于逻辑论证。这种感受与法律的判决并不一致,它不受任何理性辩护的影响,并能在遭不公正的个体与群体心中存在很长时间。尽管这些精神价值是理性概念化的产物,但舍勒仍然坚信这一原则,即,就其被给予位格的顺序而言,“认之为有价值”要先于任何概念化与感知。不管程度如何,当这个等级上的肯定价值被意识到时,这个等级上的感受状态就是一种“精神上的喜悦”,反之则是“悲哀”。
3. 价值由高到低排列的第三个等级就是生命价值。这种价值尤其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深受许多哲学家,尤其是德国19世纪末哲学家的推崇。比如尼采就宣称生命价值为最高价值,所谓“上帝之死”就由此而来。生命的价值包含两个方面:(1)它们可以在某个机体内被感受到;(2)它们可以作为外部对象的外观被感受到。前者的价值中有许多为人与动物所共享。后者的价值只有人类才能感受到。从“高贵”到“卑贱”,从“尊严”到“奴役”都属于这类价值。喜欢实用的、有利可图的东西胜于虽然不实用、带不来利润但却是高贵与尊严的东西,这种情感偏高是一种价值欺骗。正是在这种价值欺骗中,技术的侵犯才变得有恃无恐。按照舍勒的观点,只有在那些具备英雄主义气概的人身上才会发现生命的价值。事实上,对生命价值的特别敏感也可以成为一种文化的整体特征。在这一等级从高贵到卑贱的感受之中,它们所对应的就是一种充满活力或是无能的状态。
4. 像前一个等级一样,下面这两个较低的价值等级也与生命相关。第四个等级指涉的是有用性与无用性,它是一种物性的实用价值。这些价值是在实践活动中产生的自我保存和潜意识中渴望物丰的感受中被给予的。这种感受实际上也是一种企图用单一物丰来代替其他成功的价值欺骗。对人而言,这个价值等级表现得更为明显。人对这些价值是如此敏感,以致在普遍的自我理解中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会把自己当成工具人,接着又当成新近的机器人,或经济人。在一个实用价值主控的社会,像神圣价值、精神价值和生命价值这样的东西是难有立锥之地的。这是因为从本质上讲,此在所关心的是有形器皿、器具、器物的如何“当下上手”,或者说,所关心的是这些东西的如何“现成在手”。如果一个社会完全被物性的实用价值所牵制,那么,这个社会的生境就必然会笼罩一种拥挤、堵塞、昏暗、阴霾的气氛。
5. 等级最低的价值是感官价值。它们在人的感官感受中被给予。其范围从身体的舒适、愉快、惬意直到其对立面不舒适、不愉快、不惬意。这一等级的独特之处在于,其价值不可传递给其他个体或群体。其适意与否随个体与种族的不同而发生变化。这是一种只关涉事物是舒服还是不舒服,是好看还是不好看,是好闻还是不好闻,是安逸还是不安逸的价值感受,并且是一种只限于身体感官的价值感受。现代社会对这两个最低的价值等级十分敏感,按照舍勒的说法,它们是现代社会的枢纽或“北极星”。
舍勒认为,衡量价值等级的高低有三个标准:(1)是可分性,可量化,可测定,可生产。等级愈低,可分性、可量化、可测定、可生产的程度愈高,它愈依赖于有形的具体之物、有限的具体之事。相反,等级愈高,可分性、可量化、可测定、可生产程度愈低,愈不依赖有形的具体之物、有限的具体之事。价值之不可量化在宗教性情感中表现得最明显。那种自发的崇拜感只能源自个体,而非群体。最高等级的价值,诸如懊悔、谦卑、奉献、为自己存在而感恩等,就它们的发生而言,是不可能被量化与定时的。无论是对神圣价值还是精神价值的体验都不能用钟表时间来控制。所以,在可量化与不可量化价值的客观标准中存在着一种社会学暗示:每当一群人对较低的价值等级十分敏感时,也即对较低的价值等级非常依附时,这样的群体就趋向于被分开,形成相互抵牾、相互抵消的势力。这个时候,社会就不再呈现人类共在的最高价值,而是低级价值各逞其能、相互胶着之混乱的疆域。(2)是时间持续的长短。一般说来,等级愈高,持续的时间就愈长。或者,它们的价值愈高,就愈具有连续与持续的特征。价值的等级愈低,其存在就愈短暂。凡是对几代人都适意、有用的东西总是会被不可分的价值如正义、美、知识与神圣所超越,或者,按舍勒的说法,凡是位格性的价值,都具有“穿越时间而存在的能力”。价值等级愈低,它们就愈在时间中人为地生生灭灭。(3)是它们给予人的充实与满足程度。与位格价值相比,较低等级的价值较少使人充实,因为它们带给人的充实是短暂的。由于它们的生命相对性,这些价值不可能抵达位格的核心。从形形色色的纵情享乐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沉溺于其中的个人与群体所包含的缺陷与弱点。也就是说,对愉悦、适意和娱乐的感受程度和强度与位格的失意和不满足程度是成正比的。位格的失意与不满足促使人们去纵情享乐。正如舍勒在该书中点明的:“甚至可以说,如果不幸与生命感受的负面性愈是成为一个社会内部的普遍的基本态度,那么这个社会对能够生产感官愉悦和消除感官痛苦之手段的需求通常也就会愈大”。一个社会愈是没有位格价值,它就愈加严重地依赖、附着于低级价值。这时就会出现价值的混乱,然后是价值的颠倒,进而是价值的欺骗。也就是用低端的价值来冒充、替代高端的价值。
舍勒认为,高端价值的形成有一个漫长的时间过程,它是由一个一个的人、一代一代的人点点滴滴地付出、无形但却倾情的投入积累而成的,是一个个人与代际付出及投入的微积分、积分和。只要是真正的付出,投入了,它就会在历史的长河中通过一个由量到质的格式塔转换,无形中蔚然成风,变成一种相对固定的格式。所以高端价值不可被教导,不可被灌输,更不可以口号、标语、横幅的形式来标榜之。否则,就是价值的作弊。舍勒说,位格价值一旦形成,它就不容易消失。就像一支总趋绩优的“股票”,短期的跌落不排除,但持续的上升总是它的大势。说它不容易消失,这是由位格价值的时间性特征决定的,因为位格价值一旦形成,它就会编入一种类似文化基因的遗传密码,进入一个民族、社会、个体的血液与灵魂,现实一种超时空的拟子式的复制与传递。那是一股潜伏在种族生物进化河床之下的文化暗流,是一股铺垫在民族历史进化表层之下的精神底气。
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借此我们可以判别一个社会其文化存在的真伪。等于是为我们的文化识别工作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思想武器,一种可信赖的尺度。比如一个社会无节制地标榜自己的高端价值是如何悠久与坚实,但却同时又呈现出这样的事实:一次改朝、一次换代、一次革命、一次动乱就让其高端的价值销声匿迹、踪影全无,这只能推断:之前标榜的那种悠久与坚实其实是一种杜撰与虚拟,是一种价值的欺骗与文化的做假。因为很简单,真正的有是不会消失的,现实的空只能证明历史的无。
我认为,舍勒提出的价值等级思想,以及价值之纵向与横向、价值之混乱与欺骗、等级高低之标准的观点是极富启发性与现实意义的,它不啻一盏迷雾中的灯塔,一根混乱中的线索,为我们的甄别提供了一整套功能强大的工具性概念。我觉得,尽管舍勒的这一思想是在一、二战的德国背景下提出来的,但它却似乎更适合我们这个时代,更对应我们这个民族,就仿佛它是专为我们而打造一把尺子。借此,我们就可以回答很多很多的为什么。比如,为什么在这里文字文本与肉体文本(包括行为文本)要背反?语言与现实要成倒数关系?为什么一个行为低端的民族要杜撰一个文化高端的文本?为什么具体的无道德要叫嚣一种抽象的大道德?为什么个体普遍的反道德往往会表现为一种群体玄巫的道德偏执狂与道德强迫症?当然,我们还可以借此提出很多很多的问题,比如,在这里是不是已经发生了价值等级的停滞与凝固?抑或同一等级的重叠与复写?是不是发生了价值的欺骗与越位?用低端价值来抑制,甚或毁灭了高端价值?是不是已经形成了这样的恶性循环:愈是疏离高端价值,就愈是倚重低端价值,直至让存在成为一种低端的轮回,混乱的轮回,黑暗的轮回,痛苦的轮回,悲剧的轮回,类似地狱一般的邪恶的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