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和空间的秘密
一、什么是时间?
时间的哲学定义:时间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运动的存在和表现形式,是人们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是绝对抽象事物和相对抽象事物、元本体和元实体组成的对立统一体,是存在于世界大集体之中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普通个体成员。
时间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人的眼睛可以看到、手可以触到的具体事物,都是处在一定时间段中的具体事物,都具有时间的具体规定,没有时间规定的具体事物是根本不存在的。
一个人有生活期间,一棵树有存活年限,人类已知的地球、太阳和银河系都是存在于一定时间段里的具体事物。超过了一定的时间段,人就不是同一个具体的人,树就不是同一棵具体的树,地球、太阳和银河系就不是同一个具体的地球、太阳和银河系了。
时间是运动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运动有两种具体的存在和表现形式:行为和存在。行为是相对显著的运动,存在是相对静止的运动。
一切行为、现象和事情都有发生、发展、结束的具体时间规定,时间是行为、现象和事情发生、发展、结束的表现形式。
行为、现象和事情只有在一定的时间段里才能发生,才能通过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段向人们表现出来,在一个固定的时间点上,即使是用弓射出去的箭矢也是固定不动的,只有在一个时间段里,用弓射出去的箭矢才会发生位移,从一个地点运动到另外一个地点,箭矢的运动才能表现出来。
同具体事物的行为、现象和事情不同,物体的存在、物体的相对静止运动只有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段里才能够向人们表现出来。金属的自然氧化、植物的自然生长、动物的正常发育都是相对静止的运动,都是具体事物的存在和表现形式,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段是氧化、生长、发育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时间是人们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运动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的存在和表现形式,是人们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时间是运动的组成部分,是行为和存在的表现形式,是人们从行为和存在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所以可以十分准确地说,时间是人们对具体事物进行多次分解和抽象,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时间是绝对抽象事物和相对抽象事物、元本体和元实体组成的对立统一体。
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每个具体事物和每个相对抽象事物共同具有的一般规定、规律、性能和本质,是人们从每个具体事物和相对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是个别具体事物或个别种类的具体事物分别具有的特殊性规定、规律、性能和本质,是人们从不同个体、不同种类的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事物都是可以一分为二的,时间也不例外。时间是个别时间和一般时间组成的对立统一体。
什么是个别时间?个别时间是具有开始、结束、数量、长度的某项规定或全部规定的过去时间、现在时间和将来时间,是一般时间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
什么是一般时间?一般时间是人们从具体时间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有关规定组成的认识对象,是没有开始、结束、数量、长度具体规定的时间,是存在于具体时间之中的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是存在于具体时间之中的元实体和元本体。
时间是个别时间和一般时间组成的统一体,个别时间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一般时间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所以时间也是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元实体和元本体组成的统一体。
时间是存在于世界大集体之中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普通个体家庭成员。
世界是个别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体。个别具体事物是存在于世界大集体之中的,可以被人的感觉器官感到的普通个体家族成员。
具体事物是包含许多规定的认识对象,是多种规定的总和,是多样性的统一。人们通过对不同个别具体事物的比较,可以发现每个具体事物分别具有的特殊性规定和普遍性规定,然后把具体事物具有的特殊性和普遍性规定,从个别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并加以冠名,由此形成和产生了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各种各样的抽象事物。
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各种规定、性能和本质,是具体事物被人的思维层层分解和逐级抽象形成和产生的分解体,是存在于具体事物大集体之中的普通个体家庭成员。
时间是普通名词表述的抽象事物,它同普通名词表述的其它抽象事物一样,都是不能被人的感觉器官感觉到的认识对象。人的眼睛不能看到抽象一般的人、山、水果,人的手也不能触摸到抽象一般的工具、没有温度的水,没有硬度的石块。时间同人、石块、水果、工具、水都是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抽象事物,都是具体事物大集体中地位平等的个体家庭成员。
世界是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体,个别具体事物是世界大集体中的普通个体成员。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大集体之中的普通个体成员,因此,每个具体事物和每个抽象事物都是世界的组成部分,世界存在与每个具体事物和每个抽象事物之中,每个具体事物和每个抽象事物都是世界大集体之中的具有自身规定的普通个体成员。
二、什么是空间?
空间的哲学定义:空间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运动的表现形式,是人们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是绝对抽象事物和相对抽象事物、元本体和元实体组成的对立统一体,是存在于世界大集体之中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普通个体成员。
空间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眼睛可以看到、手可以触到的具体事物,都是处在一定空间位置中的具体事物,都具有空间的具体规定,没有空间规定的具体事物是根本不存在的。
人存在于地球的空间自然环境之中,地球存在于太阳系的空间环境之中,太阳系存于与银河系的空间环境之中,银河系存在于宇宙的空间环境之中,大爆炸形成和产生的宇宙也有时间和空间的具体规定,也是存在于具体时间和具体空间之中的具体事物。脱离了一定空间位置规定的地球、太阳、银河系、宇宙,就不是人们所指称的同一个具体的地球、太阳和银河系了。
空间是运动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运动有两种具体的表现形式:行为和存在。行为是相对彰显的运动,存在是相对静止的运动。
具体事物只有在一定的空间里才能存在。一滴水、一粒沙、一个原子、一线光都存在于一定的空间里,都有一定的空间位置作为表现形式。一切具体的行为、现象、事情都在具体空间里发生、发展和结束,都以具体的空间规定作为表现形式。
空间不仅是具体事物存在的表现形式,而且也是抽象事物存在的表现形式。抽象事物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就像上帝存在于天堂之中一样。存在于具体事物之外的抽象事物同存在于天堂之外的上帝一样都是不可思议的。
空间是人们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运动是具体事物的表现形式,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人们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空间是运动的组成部分,是运动的表现形式,是人们从行为和存在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所以可以十分准确地说,空间是人们对具体事物进行多次分解和抽象,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空间是绝对抽象事物和相对抽象事物、元本体和元实体组成的对立统一体。
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每个具体事物和每个相对抽象事物共同具有的一般规定、规律、性能和本质,是人们从每个具体事物和相对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是个别具体事物或个别种类的具体事物分别具有的特殊性规定、规律、性能和本质,是人们从不同个体、不同种类的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事物都是可以一分为二的,空间也不例外。空间可以分为个别空间和一般空间,空间是个别空间和一般空间组成的对立统一体。
什么是个别空间?个别空间是有具有长、宽、高(三维)、数量的某项规定或全部规定的空间,是抽象空间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被人从具体事物之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
什么是一般空间?一般空间是没有长、宽、高三维具体数量规定和数量规定的空间,是人从具体空间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有关规定形成的认识对象,是存在于具体空间之中相对抽象事物或绝对抽象事物,是存在于具体空间之中的元实体或元本体。
空间是个别空间和一般空间组成的统一体,具体空间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一般空间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所以说时间是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元实体和元本体组成的统一体。空间是存在于世界大集体之中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普通个体成员。
世界是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体。个别具体事物是存在于世界大集体之中的,可以被人的感觉器官感到的普通个体成员。
具体事物是包含许多规定的认识对象,是多种规定的总和,是多样性的统一。人们通过对不同个别具体事物的比较,可以发现每个具体事物分别具有的特殊性规定和普遍性规定,然后把具体事物具有的特殊性和普遍性规定,从个别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并加以冠名,由此形成和产生了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各种各样的抽象事物。
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各种规定、性能和本质,是具体事物被人的思维层层分解和逐级抽象形成和产生的分解体,是存在于具体事物大集体之中的普通个体成员。
空间是普通名词表述的抽象事物,它同普通名词表述的其它抽象事物一样,都是不能被人的感觉器官感觉到认识对象。人的眼睛不能看到抽象一般的人、山、水果,人的手也不能触摸到抽象一般的工具、没有温度的水,没有硬度的石块。空间同人、石块、水果、工具、水都是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抽象事物,都是具体事物家庭集体中地位平等的个体成员。
世界是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体,个别具体事物是世界大集体中的普通个体成员。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的家庭成员,因此,每个抽象事物都是世界的组成部分,世界存在与每个具体事物和每个抽象事物之中,每个具体事物和每个抽象事物都是存在于世界大集体之中的具有自身规定的普通个体成员。
三、时间和空间的关系
时间和空间具有共同的规定和本质,它们是相互联系的同一体。
1、时间和空间同属于抽象事物,它们具有共同的来源,都是人们从具体事物之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有关规定组成的认识对象。时间主要是来源于相对显著的运动——行为,空间主要来源于相对静止的运动——存在。实际上相对显著的运动和相对静止的运动是同一个运动,行为和存在是一体两面,是人们对同一个认识对象冠以的两个不同的名称。
2、时间和空间都是绝对抽象事物和相对抽象事物、元本体和元实体组成的对立统一体。或者说时间和空间都是包含绝对抽象事物的相对抽象事物,都是包含元本体的元实体。
3、一般时间和一般空间是名称不同,内涵和外延完全相同的同一个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一般时间和一般空间如果各自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规定,就不能相互包容,就不是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了。
4、具体时间和具体空间都具有数量的规定性。具体时间和具体空间具有的数量规定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统一体。
一个具体事物不仅同一定数量规定的具体时间段相联系,而且也同一定数量规定的具体空间体相联系。一定的具体时间段必定同一定的空间体相统一。具体时间离不开具体空间,具体空间也离不开具体时间。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时间和空间规定,可以用平面几何学直角坐标系上的一个坐标点来表示,时间和空间就是横竖坐标轴,每个具体事物具有的时空规定坐标点同时空横竖坐标轴具有垂直对应的关系。
时间和空间也具有不同的规定和特征,它们是同一个认识对象表现出来的两个相互对立的方面。
1、时间是相对显著的运动——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空间是相对静止的运动——存在的主要表现形式。或者说时间主要是从显著的运动——行为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空间主要是从相对静止的运动——存在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2、时间和空间具有不同的数量单位。时间的数量单位是年、月、日、时、分、秒等,空间的数量单位米(直线空间)、平方米(平面空间)、立方米(立体空间)等。
3、时间和空间具有不同的维数特征。具体时间的特征是一维的,具体空间的特征是三维的。
爱哲学的朋友,以上的叙述和说明是我所发现的时间和空间的秘密,一般的人我不告诉他。
一、什么是时间?
时间的哲学定义:时间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运动的存在和表现形式,是人们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是绝对抽象事物和相对抽象事物、元本体和元实体组成的对立统一体,是存在于世界大集体之中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普通个体成员。
时间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人的眼睛可以看到、手可以触到的具体事物,都是处在一定时间段中的具体事物,都具有时间的具体规定,没有时间规定的具体事物是根本不存在的。
一个人有生活期间,一棵树有存活年限,人类已知的地球、太阳和银河系都是存在于一定时间段里的具体事物。超过了一定的时间段,人就不是同一个具体的人,树就不是同一棵具体的树,地球、太阳和银河系就不是同一个具体的地球、太阳和银河系了。
时间是运动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运动有两种具体的存在和表现形式:行为和存在。行为是相对显著的运动,存在是相对静止的运动。
一切行为、现象和事情都有发生、发展、结束的具体时间规定,时间是行为、现象和事情发生、发展、结束的表现形式。
行为、现象和事情只有在一定的时间段里才能发生,才能通过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段向人们表现出来,在一个固定的时间点上,即使是用弓射出去的箭矢也是固定不动的,只有在一个时间段里,用弓射出去的箭矢才会发生位移,从一个地点运动到另外一个地点,箭矢的运动才能表现出来。
同具体事物的行为、现象和事情不同,物体的存在、物体的相对静止运动只有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段里才能够向人们表现出来。金属的自然氧化、植物的自然生长、动物的正常发育都是相对静止的运动,都是具体事物的存在和表现形式,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段是氧化、生长、发育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时间是人们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运动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的存在和表现形式,是人们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时间是运动的组成部分,是行为和存在的表现形式,是人们从行为和存在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所以可以十分准确地说,时间是人们对具体事物进行多次分解和抽象,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时间是绝对抽象事物和相对抽象事物、元本体和元实体组成的对立统一体。
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每个具体事物和每个相对抽象事物共同具有的一般规定、规律、性能和本质,是人们从每个具体事物和相对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是个别具体事物或个别种类的具体事物分别具有的特殊性规定、规律、性能和本质,是人们从不同个体、不同种类的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事物都是可以一分为二的,时间也不例外。时间是个别时间和一般时间组成的对立统一体。
什么是个别时间?个别时间是具有开始、结束、数量、长度的某项规定或全部规定的过去时间、现在时间和将来时间,是一般时间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
什么是一般时间?一般时间是人们从具体时间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有关规定组成的认识对象,是没有开始、结束、数量、长度具体规定的时间,是存在于具体时间之中的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是存在于具体时间之中的元实体和元本体。
时间是个别时间和一般时间组成的统一体,个别时间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一般时间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所以时间也是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元实体和元本体组成的统一体。
时间是存在于世界大集体之中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普通个体家庭成员。
世界是个别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体。个别具体事物是存在于世界大集体之中的,可以被人的感觉器官感到的普通个体家族成员。
具体事物是包含许多规定的认识对象,是多种规定的总和,是多样性的统一。人们通过对不同个别具体事物的比较,可以发现每个具体事物分别具有的特殊性规定和普遍性规定,然后把具体事物具有的特殊性和普遍性规定,从个别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并加以冠名,由此形成和产生了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各种各样的抽象事物。
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各种规定、性能和本质,是具体事物被人的思维层层分解和逐级抽象形成和产生的分解体,是存在于具体事物大集体之中的普通个体家庭成员。
时间是普通名词表述的抽象事物,它同普通名词表述的其它抽象事物一样,都是不能被人的感觉器官感觉到的认识对象。人的眼睛不能看到抽象一般的人、山、水果,人的手也不能触摸到抽象一般的工具、没有温度的水,没有硬度的石块。时间同人、石块、水果、工具、水都是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抽象事物,都是具体事物大集体中地位平等的个体家庭成员。
世界是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体,个别具体事物是世界大集体中的普通个体成员。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大集体之中的普通个体成员,因此,每个具体事物和每个抽象事物都是世界的组成部分,世界存在与每个具体事物和每个抽象事物之中,每个具体事物和每个抽象事物都是世界大集体之中的具有自身规定的普通个体成员。
二、什么是空间?
空间的哲学定义:空间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运动的表现形式,是人们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是绝对抽象事物和相对抽象事物、元本体和元实体组成的对立统一体,是存在于世界大集体之中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普通个体成员。
空间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眼睛可以看到、手可以触到的具体事物,都是处在一定空间位置中的具体事物,都具有空间的具体规定,没有空间规定的具体事物是根本不存在的。
人存在于地球的空间自然环境之中,地球存在于太阳系的空间环境之中,太阳系存于与银河系的空间环境之中,银河系存在于宇宙的空间环境之中,大爆炸形成和产生的宇宙也有时间和空间的具体规定,也是存在于具体时间和具体空间之中的具体事物。脱离了一定空间位置规定的地球、太阳、银河系、宇宙,就不是人们所指称的同一个具体的地球、太阳和银河系了。
空间是运动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运动有两种具体的表现形式:行为和存在。行为是相对彰显的运动,存在是相对静止的运动。
具体事物只有在一定的空间里才能存在。一滴水、一粒沙、一个原子、一线光都存在于一定的空间里,都有一定的空间位置作为表现形式。一切具体的行为、现象、事情都在具体空间里发生、发展和结束,都以具体的空间规定作为表现形式。
空间不仅是具体事物存在的表现形式,而且也是抽象事物存在的表现形式。抽象事物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就像上帝存在于天堂之中一样。存在于具体事物之外的抽象事物同存在于天堂之外的上帝一样都是不可思议的。
空间是人们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运动是具体事物的表现形式,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人们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空间是运动的组成部分,是运动的表现形式,是人们从行为和存在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所以可以十分准确地说,空间是人们对具体事物进行多次分解和抽象,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空间是绝对抽象事物和相对抽象事物、元本体和元实体组成的对立统一体。
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每个具体事物和每个相对抽象事物共同具有的一般规定、规律、性能和本质,是人们从每个具体事物和相对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是个别具体事物或个别种类的具体事物分别具有的特殊性规定、规律、性能和本质,是人们从不同个体、不同种类的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事物都是可以一分为二的,空间也不例外。空间可以分为个别空间和一般空间,空间是个别空间和一般空间组成的对立统一体。
什么是个别空间?个别空间是有具有长、宽、高(三维)、数量的某项规定或全部规定的空间,是抽象空间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被人从具体事物之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
什么是一般空间?一般空间是没有长、宽、高三维具体数量规定和数量规定的空间,是人从具体空间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有关规定形成的认识对象,是存在于具体空间之中相对抽象事物或绝对抽象事物,是存在于具体空间之中的元实体或元本体。
空间是个别空间和一般空间组成的统一体,具体空间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一般空间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所以说时间是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元实体和元本体组成的统一体。空间是存在于世界大集体之中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普通个体成员。
世界是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体。个别具体事物是存在于世界大集体之中的,可以被人的感觉器官感到的普通个体成员。
具体事物是包含许多规定的认识对象,是多种规定的总和,是多样性的统一。人们通过对不同个别具体事物的比较,可以发现每个具体事物分别具有的特殊性规定和普遍性规定,然后把具体事物具有的特殊性和普遍性规定,从个别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来并加以冠名,由此形成和产生了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各种各样的抽象事物。
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各种规定、性能和本质,是具体事物被人的思维层层分解和逐级抽象形成和产生的分解体,是存在于具体事物大集体之中的普通个体成员。
空间是普通名词表述的抽象事物,它同普通名词表述的其它抽象事物一样,都是不能被人的感觉器官感觉到认识对象。人的眼睛不能看到抽象一般的人、山、水果,人的手也不能触摸到抽象一般的工具、没有温度的水,没有硬度的石块。空间同人、石块、水果、工具、水都是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抽象事物,都是具体事物家庭集体中地位平等的个体成员。
世界是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体,个别具体事物是世界大集体中的普通个体成员。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的家庭成员,因此,每个抽象事物都是世界的组成部分,世界存在与每个具体事物和每个抽象事物之中,每个具体事物和每个抽象事物都是存在于世界大集体之中的具有自身规定的普通个体成员。
三、时间和空间的关系
时间和空间具有共同的规定和本质,它们是相互联系的同一体。
1、时间和空间同属于抽象事物,它们具有共同的来源,都是人们从具体事物之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有关规定组成的认识对象。时间主要是来源于相对显著的运动——行为,空间主要来源于相对静止的运动——存在。实际上相对显著的运动和相对静止的运动是同一个运动,行为和存在是一体两面,是人们对同一个认识对象冠以的两个不同的名称。
2、时间和空间都是绝对抽象事物和相对抽象事物、元本体和元实体组成的对立统一体。或者说时间和空间都是包含绝对抽象事物的相对抽象事物,都是包含元本体的元实体。
3、一般时间和一般空间是名称不同,内涵和外延完全相同的同一个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一般时间和一般空间如果各自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规定,就不能相互包容,就不是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了。
4、具体时间和具体空间都具有数量的规定性。具体时间和具体空间具有的数量规定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统一体。
一个具体事物不仅同一定数量规定的具体时间段相联系,而且也同一定数量规定的具体空间体相联系。一定的具体时间段必定同一定的空间体相统一。具体时间离不开具体空间,具体空间也离不开具体时间。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时间和空间规定,可以用平面几何学直角坐标系上的一个坐标点来表示,时间和空间就是横竖坐标轴,每个具体事物具有的时空规定坐标点同时空横竖坐标轴具有垂直对应的关系。
时间和空间也具有不同的规定和特征,它们是同一个认识对象表现出来的两个相互对立的方面。
1、时间是相对显著的运动——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空间是相对静止的运动——存在的主要表现形式。或者说时间主要是从显著的运动——行为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空间主要是从相对静止的运动——存在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2、时间和空间具有不同的数量单位。时间的数量单位是年、月、日、时、分、秒等,空间的数量单位米(直线空间)、平方米(平面空间)、立方米(立体空间)等。
3、时间和空间具有不同的维数特征。具体时间的特征是一维的,具体空间的特征是三维的。
爱哲学的朋友,以上的叙述和说明是我所发现的时间和空间的秘密,一般的人我不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