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改革所带来的良好机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必须增强四种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经营管理,加快业务发展,更好地发挥金融支农主力军和联系农民金融纽带作用。
一、增强支农立社意识。民以食为天,社以农为本。无论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怎么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都必须始终坚持为“三农”服务这一经营宗旨,主要服务对象仍然是“农业、农村、农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也只有扎根于农村才能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坚持以农为本的关键是要树立支农立社意识,当前的重点工作是要加大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继续做好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推广和扩大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创新金融支持农业和农民增收的业务品种和服务手段,满足“三农”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对于信贷支农工作,着重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把好调查关,要组织信贷人员深入到企业、农户、市场中去,以调查为基础,以研究为手段,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把握农村经济运行的趋势,掌握客户的实际贷款需求,切实做到早安排、早投放、早收益。二是把好评定关,重点解决评信不规范的问题,要根据评信情况和客户经营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为贷款的安全发放打下基础。三是把好风险关,正确处理好大额贷款和小额贷款的关系,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原则,不“垒大户”,不违规发放贷款。
二、增强客户营销意识。营销是市场经济竞争的重要手段,是组织支农资金、争取优质客户的主要方式。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来讲,一是要增强贷款营销意识。习惯的说法总是讲贷款投放,贷款投放是被动的,营销是主动的,二者之间有质的区别。客户经理主动找客户接受贷款,叫营销。“坐在家里”等客户来申请贷款,叫放款,叫投放。观念、名称不一样,蕴涵的经营理念也不一样。主动就会选到好的客户,被动就会“照单全收”,就会形成新的风险。目前,推行客户经理制是实行贷款营销的有效方式。二是要增强存款营销意识。要打破以前“坐等客户上门”模式,逐步向“主动贴身式营销”转变,这就需要借助信贷支农和点多、面广、人熟的机构比较优势,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引导农户、农村中小企业和涉农部门资金存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努力扩大存款面,巩固和发展优良、黄金客户,增强支农资金实力。三是要做到营销与风险控制并重。要及时研究营销模式下内控制度的完善以及风险的防范,防止出现新的风险隐患。
三、增强资金交易意识。资金就是商品。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有了质量的概念,有了效益的概念,有了营销的概念,但对资金的“商品”概念还重视不够,有的甚至忽略了“资金交易”这一块。既然是“交易”就一定以效益为唯一目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源优势有两个,一是市场大,并且在农村市场没有多少竞争。二是资金相对较多。做资金交易,首先要支农,满足农村的贷款需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现有的资金在营销之后,仍有多余的,就可以把它拿来做买卖,解决资金富裕问题。所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增强资金买卖意识。因此,各地要在加大投入、依法合规、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大力拓展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及贴现业务,努力增加资金收益。同时,进一步发挥清算中心作用,加强资金的融通、调剂、拆借,打好资金运作的时间差、季节差、地区差,提高资金的整体运营效益。
四、增强服务创利意识。增强服务创利意识,就是要发展中间业务,增加服务收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那么多的网点,服务一定要创利。当前银行业的利润来源就两条,第一是收息,第二是收费,收息有了,从存款到贷款的转化,贷款利息扣除存款利息,扣除费用,最后剩下的就是利润,有很多环节,要承担很多风险;而服务就很简单,有了服务就直接收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中间业务有自己的优势,网点多,人员多,人力成本很低,人情关系很多。目前,由于各级都很重视,代理业务形势很好,如代发工资、代理保险、代收水电费等业务量逐年上升。但是,由于缺乏开办中间业务的专业人才及科技支撑等条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间业务普遍存在规模小、效益低,品种少、层次低、功能不完善,地区发展很不平衡等问题。因此,发展中间业务,不能仅仅满足于现状,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摆正中间业务的位置,加大科技投入,择优拓展原有中间业务产品,加大产品开发力度,创造条件适时推出代销基金、代销债券等新产品。
一、增强支农立社意识。民以食为天,社以农为本。无论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怎么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都必须始终坚持为“三农”服务这一经营宗旨,主要服务对象仍然是“农业、农村、农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也只有扎根于农村才能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坚持以农为本的关键是要树立支农立社意识,当前的重点工作是要加大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继续做好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推广和扩大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创新金融支持农业和农民增收的业务品种和服务手段,满足“三农”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对于信贷支农工作,着重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把好调查关,要组织信贷人员深入到企业、农户、市场中去,以调查为基础,以研究为手段,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把握农村经济运行的趋势,掌握客户的实际贷款需求,切实做到早安排、早投放、早收益。二是把好评定关,重点解决评信不规范的问题,要根据评信情况和客户经营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为贷款的安全发放打下基础。三是把好风险关,正确处理好大额贷款和小额贷款的关系,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原则,不“垒大户”,不违规发放贷款。
二、增强客户营销意识。营销是市场经济竞争的重要手段,是组织支农资金、争取优质客户的主要方式。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来讲,一是要增强贷款营销意识。习惯的说法总是讲贷款投放,贷款投放是被动的,营销是主动的,二者之间有质的区别。客户经理主动找客户接受贷款,叫营销。“坐在家里”等客户来申请贷款,叫放款,叫投放。观念、名称不一样,蕴涵的经营理念也不一样。主动就会选到好的客户,被动就会“照单全收”,就会形成新的风险。目前,推行客户经理制是实行贷款营销的有效方式。二是要增强存款营销意识。要打破以前“坐等客户上门”模式,逐步向“主动贴身式营销”转变,这就需要借助信贷支农和点多、面广、人熟的机构比较优势,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引导农户、农村中小企业和涉农部门资金存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努力扩大存款面,巩固和发展优良、黄金客户,增强支农资金实力。三是要做到营销与风险控制并重。要及时研究营销模式下内控制度的完善以及风险的防范,防止出现新的风险隐患。
三、增强资金交易意识。资金就是商品。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有了质量的概念,有了效益的概念,有了营销的概念,但对资金的“商品”概念还重视不够,有的甚至忽略了“资金交易”这一块。既然是“交易”就一定以效益为唯一目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源优势有两个,一是市场大,并且在农村市场没有多少竞争。二是资金相对较多。做资金交易,首先要支农,满足农村的贷款需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现有的资金在营销之后,仍有多余的,就可以把它拿来做买卖,解决资金富裕问题。所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增强资金买卖意识。因此,各地要在加大投入、依法合规、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大力拓展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及贴现业务,努力增加资金收益。同时,进一步发挥清算中心作用,加强资金的融通、调剂、拆借,打好资金运作的时间差、季节差、地区差,提高资金的整体运营效益。
四、增强服务创利意识。增强服务创利意识,就是要发展中间业务,增加服务收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那么多的网点,服务一定要创利。当前银行业的利润来源就两条,第一是收息,第二是收费,收息有了,从存款到贷款的转化,贷款利息扣除存款利息,扣除费用,最后剩下的就是利润,有很多环节,要承担很多风险;而服务就很简单,有了服务就直接收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中间业务有自己的优势,网点多,人员多,人力成本很低,人情关系很多。目前,由于各级都很重视,代理业务形势很好,如代发工资、代理保险、代收水电费等业务量逐年上升。但是,由于缺乏开办中间业务的专业人才及科技支撑等条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间业务普遍存在规模小、效益低,品种少、层次低、功能不完善,地区发展很不平衡等问题。因此,发展中间业务,不能仅仅满足于现状,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摆正中间业务的位置,加大科技投入,择优拓展原有中间业务产品,加大产品开发力度,创造条件适时推出代销基金、代销债券等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