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天下午4时,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地震灾区群众生活安排情况,并回答了记者关于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问题。
姜力说,关于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是当前社会各界十分关心的问题。这次特大地震灾害发生之后,民政部、财政部和有关部门都在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管理,我们的任务就是保障。
第一,要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救灾的专项资金和捐款都能够及时拨付到位,要真正使用在灾区最困难的群众身上。第二,要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把这些资金用好。第三,要公开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也包括灾区群众的监督。第四,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除了民政部加强指导和管理以外,财政部也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现在审计署已经开始进入救灾款使用的审计。
看来政府重视救灾款的使用。但重视了、审计署审计了,不等于不会出现人们不希望出现的侵吞善款的问题。
因为在救灾最最困难的时候,出现了四川成都某些接受国人捐赠的机构的“内鬼们”挪用救灾帐篷的不义行为!详情见:http://bbs.cdqss.com/viewthread.php?tid=351829&extra=&page=1
还因为网上有个帖子说:在救灾紧要关头,两个中江县红十字会的人来我们这里购买了1万多元的救灾药品,但要求我们开5万多元的发票。我们(成都制药一厂)没有答应,结果由隔壁通化一家药厂经营部开给他们了这些人渣!
因此,对第三点:“要公开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也包括灾区群众的监督”我想谈一点想法:审计署进入救灾款使用的审计十分必要,但最为关键的是“向社会公开”每一笔善款的使用详细情况:时间、地点、数量、金额(发票)、涉及的交易主体的全称、发放对象(要具体)、具体的经办人等所有的信息,在相关主体的网页上或出专门的媒介物公布,或者由各级电视台的滚动播出。以便于接受社会的监督。
因此,建言真正落实好公开救灾款的使用情况,一定要向社会公开详情,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相信群众!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
此外,应尽快制定这次救灾款的管理法规,明确对截留、挪用救灾款的,对通过虚报价格,拿回扣采购救灾物资的,对各种侵吞救灾款的人,严惩不殆!定重罪重罚!记入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