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毕业,我以班级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初中。因为当时学习特别好,再加上那时候长的特别小的缘故,我的班主任老师就特别喜欢我。她一度想认我做她的干儿子,这是再我升入高中以后才知道的。说良心话,我应该感谢我的班主任吕景秀老师,在我初中有众人眼中的骄子沦落为老师眼中的可怜虫的时候,只有她始终如一的对待我。就因为这一点,我以后的语文学习一直都是特别的好,我觉得,如果再连语文都学不好,就真的对不起老师了。不过很遗憾,高考的时候没有进入自己梦想的中文系。
言归正转,因为初一的时候老师特别喜欢我,再加上那时候自己年纪很小。所以到了初中没几天就自大起来,总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什么都比别人强,于是整天都在玩耍之中度过。回家去也是一眼书都不看,即使爸爸妈妈再说我也置若罔闻。
初一的下学期,偶然的认识了一个女孩,她叫刘英明。现在想想,如果不是事隔多年,我也不知道是否有勇气把这些写出来。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在数学老师的办公室里,我去送作业,她也去送作业。以后才知道,她是三班的数学课代表,我那时候是一班的课代表。看见她的第一眼,不知为什么,心就在乱跳。说实话,她很漂亮,也很纯真。她的身上,少了一份大多数女孩的做作,多了一份大多数女孩少有的干练,豪爽。
从我那一次见到她以后,不知道为什么,不管做什么事情,心里想的总是她。而我也越来越不用功,整天想着能够见到她。
不知不觉初中一年过去了,我的成绩由班级第一下滑到班级第八。这对我来说打击是很大的,而且那时候根本就不知道如何来调整自己。只知道想着那个我喜欢的女孩。
时间过的真的很快。转眼之间初中三年就过去了,中考的时候我的成绩考的特别糟,这也在所有人的意料之中。而她却考入了我们市的重点中学。不用说,我的初恋在没开始就已经夭折了。
高中的时候也曾和她写过几次信,言语中早已没有了当初的感觉,只是把她当我妹妹一样看待。
上天真的跟我开了一个玩笑。上了大学,我却在沈阳见到了她。当时见到她的时候我想了大半天也没想起来这个站在我面前的女孩是谁,幸亏陪她一起来的我以前的同学帮我解了围。原来她姐姐在沈阳结婚了,她来参加婚礼,顺便来看看以前的同学,或者说是朋友。她已经大三了,在北京读书。
聊了一会就陪他们去吃饭,吃完饭我就把他们送回去了。临行前,彼此留下了彼此的联系方式。在我估摸她要离开沈阳的时候,给她发了一条短信,祝她幸福。然后就把她的电话删掉。
这不是绝情,我觉得这是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既然不爱她了,就应该祝她幸福,让她在你的世界里消失,你也在她的世界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