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需要贫民区是一个奇谈怪论


 

 城市需要贫民区是一个奇谈怪论  

李华新 

  清华教授主张建贫民区,一时间成为各大网站的显要新闻。(4月13日《南方都市报》) 

    其实对于秦晖的这些观点,也并非是什么新鲜的货色,乍一看似乎是有道理的,但是仔细一想又觉得并不对,因为所谓的贫民区,并非是由什么社会主义的贫民区或是资本主义的贫民区,或是我们可以搞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贫民区,也无需用什么外国的贫民区的存在,来为自己的观点来找支持的论据。总之,这个贫民区在我国的大中小城市,并不是一定要建的。 

     而且建立贫民区也是有一些弊端的,因为贫民区的建立实在是和现在的要建立和谐社会,以及要净化美好居住环境的宗旨所不符的。同时也是因为,现在我们的一些城市的城建工作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大面积的拆建改建这些棚户区。现在用所谓的有了所谓的贫民区可以使得这些进城的务工农民能够安居,就可以安心在城市工作,实在是太对其标准放得太低了。而且是这些新建的贫民区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当政者产生惰性,使得这些“贫民区”的存在拥有了合理的理由,其结果则是负面的。

    似乎是我国过去的贫民区或是叫做棚户区的一些住宅,是存在的,而且那也的确的版税大量农村进城而出现的。但是我们不要忘记这样一点,这些人并非是仅仅是农民,里面的成分是很复杂的,其中的不仅只是那么,里面的许多社会各色人物都是有是。其中的一个被主流社会所不接纳的社会弱势前群体的麇集,则是不会使之自觉提高素质水平的。而且在世界各国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也的确会出现大量的贫民区。 到目前为止,也不会是自行消除的,至于发生于贫民区的故事,也是使得这些区域被社会边缘化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首先是,我们不会允许贫民区这个名称的出现。因为城市贫民区的存在本身就是影响城市现代化进程的,而且在此居住的或是在一些城市自发形成的一些居住群落,存在的问题很多,说它是藏污纳垢不是危言耸听。而是的确存在。 

   其次是,这些所谓学人的对于贫民区的支持,似乎是有自己的一些道理的,但是别忘了在我们提出建立和谐社会时,我们却允许一个城市贫民区的存在,显然是与我们的主张悖行的。 

   其三,建立贫民区的这一主张似乎和这主张设立红灯区也是有一点异曲同工的味道。我们现在的工作就是要缩小这种差距而且是我们现在提出的在城市建立和谐社区,在农村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运动,以及现在新近设立的城乡住宅建设部的大部,就是要统筹来解决城市住房难的问题。我们自然不会再用可以制造的贫民区来继续为城市人口的剧增来平添更大的麻烦。有人说,建贫民区不会给政府丢面子,还说,建贫民区不会给政府脸上抹黑。这实在是一个浅薄的认识,因为社会是进步和发展,不是要倒退的,也非是用消极的方式作为积极的政策来操作。

   农民进城的栖身之初,并非是一定要通过贫民区贫民窟来解决,这样的提法至少是不人道的,以为你的所谓建设贫民区贫民窟的做法,就是人道了,就是急居住者进入城市所急了。这实在是在空发议论。

  我们急需要给“贫民区”正名。有很长时间了,一提到贫民区,有人就痛心疾首,在他们眼里,贫民区就是贫民窟,是一个藏污纳垢的所在,一个犯罪的渊薮,一个非常可怕的地方。其实,世界各国的贫民区,或者说低水平住宅区各有不同,在各个历史阶段也各不一样。有的的确相当差,类似于当年上海的棚户区,但糟糕的贫民窟和政府强力拆迁后很多外来务工者在整洁豪华的城市里居无定所相比较,还是前者对底层百姓更人道。 

  当然,我的理解,秦晖所谓的贫民区,并非要复制那些国外历史上最糟的贫民窟,或者当年上海的棚户区,而是要建设一种作为提供给弱势群体的福利存在的、低档次的居住区。也可以说,现在城市的廉租房,应该考虑那些已经在城市里打工多年,基本上已经融入城市,而且根本不打算回到农村的农民工。 

  张鸣(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说赞同的意见,其实是不妥的,至于什么,我们不能一方面需要农民为工业化、城市化提供动力,一方面却不给他们提供起码的安居条件。在一些城市,管理者为了追求城市所谓的整洁,甚至连以农民工为主角的路边摊点,也打算扫除干净。从这个角度上看,秦晖主张在城市建贫民区的观点,是可行的。的确是可行的吗?这些知识分子的确是不能担当重任的,因为,现在的从根本上解决的城市低收入者的廉租房问题,是相对比较可行的,至少要比建(有意识的)贫民区要好得多,因为居住环境的改善不仅是仅有的栖身之地,更是城市化进程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认为制造贫民区,或是其他的什么贫富区的建设,尚且是存在很多争议,那么所谓的城市贫民区的建立,这样的奇谈怪论最好还是收声的好。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