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雪打劫”的行为是如此广泛,说明已经不是个别问题,不是一两个人的素质或品格问题,而是一种非典型的公民道德责任的缺失。突如其来的灾难不仅考验着政府的执政水准,也在考验着公民的道德水平和责任担当。郭沫若曾经说过,“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无过于良心的死灰,一个社会最伤心的现象,无过于正义的沦亡。”虽然我们现在的社会还没有到正义沦亡的程度,但“趁雪打劫”现象的出现,却说明正义在灾难中正在一定范围内一步步趋向于沦亡,这将导致社会文明进程的进一步走低。当然,针对目前的“趁雪打劫”行为,各地有关部门可以重拳出击,加大处罚力度,但重罚只能取得一时之效,从长远来看,我们不仅要以道德榜样示范引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更需要建立公民道德培养的长效机制,这才是治本之策。
反思三:应该尽快建立一整套完善的中国应急机制。在这次雪灾中,有关部门总在有意无意地强调一个事实,说这次雪灾是“三十年难遇、五十年难遇”的恶劣天气所致,这似乎说的没错,但若想以此来遮掩制度的缺失,掩盖一些部门在灾难面前的无能为力,那就太不应该了。正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彭宗超所认为的那样,国家虽然出台了一系列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预案,但这些预案,包括《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很多都是在原则层面加以规定的。在这场跨地区、跨部门的大范围雪灾的应急上,我们还缺少特别专项的、具体的应急方案,应急机制并没有深化下去。彭宗超指出,目前中国的应急机制还存在协调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尤其是多部门、跨地区的联动协调机制还有很多地方需要细化。在机构建制上,国务院应该成立一个针对此次灾害的高级别的专项应急指挥部,好比抗非典、抗洪指挥部。不能再由各个部门、各个地区分头去应对,电力做电力的,交通做交通的,而是要通过应急指挥部来协调,加强各部门的及时沟通和联动应急。
其实,国外的发达国家也常发生雪灾天气,我们不妨借鉴一下“他山之石”。
其一,建立完善的雪灾预报系统。2005年12月,一场暴风雪光临美国东北部。早在12月3日,美国气象部门就发出“灾难性天气”警告。在纽约市,各大报纸和电视广播提醒市民“今晚大雪将下15厘米,一定要注意保暖,特别是帮助老人和学生等体质较弱者做好防寒准备”。当年11月,德国也普降大雪,虽然受灾范围很广,但损失却不大。究其因,应先归功于德国完善的雪灾预报系统——德国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成立了由气象、电力、交通等部门组成的雪灾防治中心,对强降雪灾害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预测和监测。
其二,一些发达国家在小学就开设专门的课程,教育孩子如何应对大雪、暴雨等各种自然灾害。这样一来,民众在应对恶劣天气的过程中就不再单纯处于等待救援的被动状态,而知道如何进行自救和相互救助,减轻政府的负担。以2005年美国东北部暴雪为例,尽管雪灾造成15万户停电,但由于人们早就做好准备,家中储藏了防寒物资,因此并未对人们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其三,建立必要的惩戒体系。为防“雪后大堵车”,德国法律规定,如果大雪后车主把车辆停靠在主要街道两旁阻碍交通的,就将面临数百欧元罚款,同时还得自掏腰包支付拖车费用。在美国一些城市,市政府要求房主必须在雪停后的第二天中午前把雪清扫干净,否则初犯者将被罚100美元,如果一个冬季被罚三次,还将面临90天的监禁。(《报刊文摘》2008年2月1日)
“未雨绸缪”,是中国的古训,只要我们能从一次又一次血的灾难中吸取教训,吃一堑,长一智,平日真正具有危机意识,建立一套必需有效的制度保障,那么,我们最终是会把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的。
2008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