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印花税的技术问题及改进


  股票印花税的设置和上调,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进一步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防止股市过度炒作;另一个是增加财政收入,发挥税收对国民收入的调节作用。

  一、从大局上讲,股票印花税是没有错的。

  有人认为,股票印花税上调是导致股指下挫的原因,我认为,即便如此,印花税税额的影响也是极小的,其信号作用比税额的作用更大,也就是说,它主要是通过给股市传递一种降温的信号来启动股指的跌势,至于其税额问题对跌势的影响不是关键。现在,这种信号传导作用消失了,有人说,应该取消印花税,我认为不能简单对待。

  有人认为,印花税的主要问题是不公,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对股民财富的掠夺。这句话要一分为二地理解。扩大来讲,国家每一个税种都是凭借其权力来征收的,都具有强制性,而且每个国家都是如此;我们与其关注他是否具有掠夺性,到不如关注他是否具有调节性,也就是说,要关注他是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并起到了对收入的调节作用。

  二、从操作技术上讲,股票印花税确有不妥。

  从税收的调节作用上来讲,我们应分别不同的对象进行征税,对所有股民采取同一个办法是不恰当的。事实上,我们国家很多税种都分别对象设置了税率,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而股票印花税之所以没有考虑区别税率,我想是政策推出时形势太急,现在改进属于记亡羊补牢,还不算晚。

  从防止股市过度炒作上讲,我们要认清股市炒作的主体是谁?是QFII?是海外游资?是基金?还是散户股民?一般来说,散户股民是难以掀起股市炒作的风波的。在这样种情下,我们就有了方向了。作为炒作资金,其一般都有金额大、换手多的特点,所以我们要把主要的征税对象锁定在这些特征上面。

  三、股票印花税的改进。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找到股票印花税的改进方法了。我认为,为了真正实现股票印花税的目的,可考虑以下两个措施:

  1、设立股票印花税的起征点;把股票印花税起征点定在10000元;

  2、改变股票印花税的税率,改固定税率为累进税率。交易金额越大,适用税率越大,为此,可在充分评估和认证的基础上,根根交易金额的大小,按千分之一、千分之二、千分之三、千分之四、千分之五等设多个档次的累进税率。

  上面两个措施的的实施,一方面,可以在保证财政收入不减少的同时,避免税收对弱势的散户股民的伤害,保护国民参与股市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防止QFII及海外游资在中国股市上兴风作浪、恶意炒作行为,发挥QFII的积极作用,促进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