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伦理——比较治理的基石



    
    “民主”一词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见于希罗多德的《历史》一书。从词源上说,“民主”概念首先是指国家的政治制度。亚里士多德在讨论城邦政体的时候,使用过民主一词,把由多数人统治的城邦政体称为民主政体,与君主政体、贵族政体相对照。到了近代,政治民主成为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直接反映和必然要求。在现代社会,民主的概念得到拓展,常用以表示具有平等、自由性质和特征的社会状态与现象。

  当今社会,伦理价值的普适性缺失之于民主潮流一样存在。某些人不懂人情世故,反而骚动喧嚣、咄咄逼人,衡情论理,则浅薄而庸俗。看到真实的人,往往是曲高和寡的少数,说出来能够听得真切,又得以及时响应的并不多。除非受到相当的尊重,大多不愿意明白地说出来。民主最大的缺失,即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浪费一大堆资源,说些没有用的废话,自己总认为很热闹,没有座位,甚至还有共享,实际上却增加成本,造成进步的阻碍,导致治理的实效,而不自知。

  中国民主必须加上伦理。伦,本身有次序之意,伦理要求长幼有序,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本质上也是一种不公平。看似与民主相悖,然而,中国人却能在民主与独裁间寻求一个契合点,找到合二为一的形态,构建的一种比较符合实际需要的治理文化,反而更有助于凝聚同心,产生协力。情、理、法三位一体在这里有了很好的诠释。中国特色的民主建设,也植根于中国特色这片土壤。兼容采借,依理而变,应成其建构语境。每一项措施、每一种决策,尽管绝对的公平不可能,但合理的公正仍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总之,以民主伦理进行社会治理,在变动快速的环境中,才能凭良心依理应变,求得此时此地最为契合的时中,这是研究比较治理的时候,应该明辨的主要项目。若不能确立此前提要件,一味空谈依理应变,充其量只能获得品质较差、多数表决的策略,不值得识者一笑,也难以真正治理合理化。民主加上伦理,大家面对问题的时候,才能够平静地互相尊重,深入地观察和分析,把握的问题的真实性,而不致仅从问题的表面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