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长:
您好!
前段时间虽然我们是初次见面,但很快就一见如故。近闻,您正在为局里干部的福利待遇在现有的基础上保持增长而烦恼,我怎能袖手旁观,在此建议如下,供参考:
您的前任在解决干部福利时,充分利用了事务所这个资源,给局里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并一直把事务所当成局里的第三产业在经营,这样既可以安排局里干部子女的就业问题,同时又给局里做出了贡献。资金的转移是通过事务所租局里的房子,并交付远远高于市价的房租来完成,此方法简单适用,但不好的方面是,留下了“脚印”,并暴露了事务所和局里资金往来关系。虽然您的前任顶住了来自于县里主要领导、人大等四大班子的置疑,还有纳税人不断的反抗。但是到了后来,随着上级领导要求局里与事务所坚决脱钩文件的下发,您的前任也不敢逆流而上。正在此时您到任了,恰逢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国内物价上涨,如果您不增加对干部的福利,他们就有可能在下面犯错误,这将会给您带来麻烦。若还按照您前任的打法去做,风险又太大,您的同行也想了很多办法,我帮您挑选了一个,认为此法还比较靠谱。
可采取对纳税人进行培训的方式收取费用,方法如下:
让事务所(要可靠的)通知纳税人到贵局的培训中心进行相关政策的培训,不管他们是否住宿,您把房间费一起给收了,每户收取1000元之内(收多了会有反响的),若有纳税人向局里询问是否参加或产生置疑时,请局里干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此事。至于“跑腿”的事务所,虽然从名义上与你们已经分开,但暗地里他还是您“儿子”,给他点费用,其余全部留在培训中心供局里使用,用这笔钱买点东西、带着干部出去旅游、搞点福利这很“正常”。上级追查下来,它也是内部的事情——好办。至于发现金要小心点,不要太过分。
此方法虽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很管用,在其它地方您的兄弟单位已被广泛采用。作为您本人,只要和群众一样就没什么大问题。
记得,事成之后要请我吃饭。
200×年×月×日
【注:此信纯属虚构,但事实已经存在,我只能采取这种方式发泄我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