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变保险”储户交涉函范本
文/樊涛
笔者因银行与保险公司非法的所谓“银保合作”,将家人的银行存款"变成"了保险。为此,笔者诉讼二年,将建行云南省分行及泰康保险云南分公司告上法庭,并且行政起诉云南省保监局和银监局行政不作为。本案有关案情在网上披露后,成为全国首例“存款变保单”司法维权胜诉的具体案例,也因此全国情形相同及相似的受害者,在通过网络搜索之后,用各种方式联系笔者咨询,且咨询者人数越来越多。
为方便广大受害者与银行交涉,我准备了一份“交涉函范本”,只需稍加修改和补充资料就可以使用。现公开发布于网络,希望对有关网友能有所帮助。
“存款变保单”储户交涉函
中国XXX银行XXX分行:
本人XXX先生(女士),联系电话:XXX。现就XXX年X月X日我在贵行XXX营业所“存款变保单”一事,致函贵行。
XXX年X月X日,我去银行存款,受到贵行工作人员误导,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经由贵行经办,将我的银行存款变成了保单。本人认为,是否购买保险,是我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事务,无需贵行充当中介,更何况我是到银行存款,根本没有购买保险的意愿。然而,贵行工作人员以理财之名,推荐所谓“银保产品”,实际上却是“推销保险”,推销行为本身已经侵害了储户的知情权,在此情形之下,贵行工作人员又采取欺诈手段,违规越权代替储户“购买”保险------贵行的“代购”行为,已经构成利用“银行信誉”实施“保险合同”欺诈、侵犯储户存款财产权的违法行为。
贵行的上述违法行为,我在网上查阅到很多相关案例,已经知悉事件的真相。现本人郑重致函贵行,请贵行及办理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知错能改,于XXX年X月X日前,将贵行“代为购买”保险的存款转回我名下的帐户中,“怎么转走的怎么转回来”,并承担存款“丢失”期间的利息,同时责令办理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赔礼道歉,否则本人将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此致
礼!
致函人:XXX先生(女士)
“存款变保单”的保单号:XXX
涉案保险公司:XXX
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