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录像!交出凶手!


如果“上海袭警案”的发生时间就是今年71日,地点就是闸北区政法大楼,那么这天是星期二,应是政法大楼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且不说受伤人员是如何受伤的(他们自己心明如镜),仅从6名死亡警察身中数刀(假定尸检和遇害地点都属实)这一情况看,无论是死在一楼的4个人,还是死在9楼的徐维亚、11楼的李坷,与凶手搏杀肯定有个过程,而这个过程中肯定也会有较大的动静,伴随争吵和惨叫,相信办公楼上的其他工作人员肯定也会前来助阵阻止,前来办事的群众也肯定会前来围观。绝对不会像证人顾建明说的持刀男子进入值班室“一会儿的功夫”,“接着”“ 出治安值班室大门后左转朝分局电梯方向走去”, 方福新、倪景荣、张义阶、张建平就死掉了。也绝对不会像柯璟说的那样徐维亚跟他在一起,没有死亡的机会;听到“外面很吵”,李坷就倒在了血泊中。

 

为何侦查机关只找到17名没有目击的保安和警察作证?找不到一个真正目击杀人过程的证人,不管是办事的群众,还是保安、警察?据我分析,不是找不到,而是找到的不是他们所需要的。既然警方能够封住这些目击者的口,不让他们说出实情,那么警方肯定也有能力让他们配合作证。问题是,看到啥就说啥,肯定达不到诬陷栽赃杨佳的目的;看到的不让说,要说的还是凭空捏造的,肯定还会像17名“目击证人”的证言一样漏洞百出、自相矛盾。简言之,“袭警案”绝对不是没有目击证人,而是所有证人都没有目击杨佳杀人。

 

如果凶杀案发生时间、地点无误,那么要侦破此案,可以说不费吹之力。不需要任何证人,只要调出监控录像,便可一目了然。不但能看到详细的搏杀过程,还能十分清楚地判断出凶手是谁。相信这些情况早就在上海警方的掌控之中,只是不愿意向外公开、公布。

 

上海警方为何不公开袭警真相,把真凶掩藏起来?如果袭警元凶没有背景和来头,是警方人员不熟悉的外来人员,那么搏斗时闻讯而来的警察岂能放过他(们)?岂能不群起而攻之,将其当场击毙?如果上海警方公布的凶杀案时间、地点无误,那么可以十分肯定地说,杀人凶手是闸北政法大楼工作人员都十分熟悉的人,而且是有着特殊身份、特定背景的、一般人不敢惹、惹不起的人。因此,只能目睹搏斗,不敢插手阻止或帮忙。

 

栽赃杨佳的阴谋败露了、破产了,希望上海警方不要再自作聪明地物色新的“替罪羊”,栽赃陷害其他无辜者了,乖乖地把录像、把凶手交出来吧!纸是包不住火的!躲得过初一,绝对躲不过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