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是政府出手楼市的时机了
房地产的崩盘,这从年中国民普遍形成降价预期就成为必然的结局了。但中国目前的形势很难承受整个房地产业彻底崩盘的结局。政府最终必须出手,一个是一步到位将房价降到合理价位,一个是恢复房地产业秩序。当前崩盘的危机已经迫在眉睫,房地产商和地方政府已经没有太多跟中央要价的余地了,是该政府出手的时候了。
当然,中央政府出手楼市绝不是像现在有的地方出台的救市措施一样,那是低素质官员的胡闹。出台那样不负责任的救市措施,让国民对这批官员的素质和脑袋里的科学发展观给定了极差的评价。中国的房地产业救市必须恢复房地产业的正常秩序,这是首要目标;同时还必须确保银行的稳定发展。这里有一套建议方案,专家们看看是否可行。
1、清理地价款拖欠链条,各地政府以04-06年三年平均地价为基准(必须上报国务院确认),强制退还尚未还清的超过部分地价,直接清还银行贷款,截止文件出台日已经还清的不作补偿。(这等于把各地第二财政不合理部分清退。)至于政府的财政窟窿只好上报由中央另行处理。
2、秉着半自愿原则,房地产商将滞销房产以当地房产平均建筑成本价(不含地价)加上当地04-06年三年平均地价溢价10%的价格转手给银行抵还银行欠款(这部分必须得到政府确认)。到指定时间(比如2009年3月)还款比率强制必须达70%,到期的必须全部还清。政府代为清还地价款的房产必须全部还清。银行拥有房产半年内(如到2009年9月)没有出清达70%的,政府以抵债价接手处理。
当然这个方案一经采用,各地的救市措施必须马上废除。
这个方案对地方政府这个既得利益者是比较不利,也是执行的难点。其实最后的承受者还是国家财政。银行的巨额欠款其实大多就是转移到地方政府和腐败官员手中,不退还,银行系统的稳定将是地产崩盘最值得担忧的事。至于房地产商目前能够保住企业维持运作应该就是大幸了,银行代为接手等于是救了他们,还要作赚钱的梦就有点没脑壳了。
方案的执行将一步到位将房价拉回较低的水平,对房地产业的恢复将是比较积极的。其中洗去的是泡沫,对各方影响都不是很大。另外由银行直接处理,一个照顾银行的稳定和收益,同时也减少政府直接操作的其他变数。这样一个方案也是操作比较简单的。
200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