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向集体所有制开刀?


 

为什么要向集体所有制开刀?

 

我国目前存在的集体所有制度,应该是当前国内经济社会问题一半以上的问题的总根源。当前政府的管理死角,最大的不是公款吃喝,公车消费,也不是官员腐败,而是政府往往鞭长莫及,却又问题严重而且明显的集体成份存在的问题,影响近十亿人口的福利和影响子孙后代的占据半壁以上国土资源的集体所有制。

广东南雄市平田镇官员周宏忠在博客呼吁:在全国广大农村农民在自家承包责任田(而且有许多是基本农田保护区)中建房的现象十分严重!据本人估计,这远远要比政府违规违法用地严重得多的多!但是,面对这种令人心痛的不顾子孙后代占用良田建房的现象,现在县级国土部门、乡镇级政府对此是束手无策、毫无办法进行制止现在我国只剩下18.27亿亩耕地了,仅有2700万亩用地的余地。我们还有多少城市要扩展(王:记得有外国媒体估计,中国目前的城市化速度,大概相当一个半月会诞生一座百万人口特大城市),还有多少厂房建设要用地,还有多少农田不经批准就被“种上”楼房,还有多少铁路公路要占用耕地……18亿亩耕地的“红线”能守住吗?

在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深圳,一直以来也对集体经济束手无策。由于一直以来,政府对原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红线内用地的规划和监管不到位,形成了与整个城市的规划、建设和发展极不协调的“城中村”。受利益的驱动,“城中村”出现了大批违章违法建筑,到2006年初步统计有1.2亿平方米。在股份公司辖区内,土地利用严重失调,容积率严重超标,道路、绿化及公用设施指标远低于城市建设标准,“握手楼”、“亲嘴楼”普遍存在。这些违法违章建筑都没有经过正式的报建手续和消防安全检查,存在严重的治安、消防、卫生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积重难返,政府作为难度过大,致使政府出现不作为,大量违法建筑的长期存在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和管理。如龙岗区近十年没有对原农村自建建筑发放过房产证,其他区情况基本相同。无产权物业大量存在,导致大量经营行为难以办理证照,“违法经营”不得不大量发生。

而这种情况也不是深圳所特有。920深圳舞王大火发生后,9月22日香港文汇报评论文章《深圳夺命大火教训深刻》指出,珠三角娱乐场发生严重火灾,夺去大量人命,已有过举国震动的例子。2005年12月广东中山一间无证经营的酒吧发生严重火灾,造成26人丧生。这一次深圳歌舞厅特大夺命火灾,也是无证经营。为何一再出现这种现象?其中教训,值得认真汲取和总结。

不用再说什么村官土霸王的故事,也不用再看农村卫生面貌的恶心画面,明白人面对上述两方面的情况,能不揪心吗?而这样一切都源于不合理的集体所有制的制度设计。在集体所有制的规范中,谁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本人共有制度设想提出集体所有制全面国有化与国有经济统一确权的思路,有专家提出这必须要修改宪法。如果这种情势下,不修宪做出新的制度安排,能行吗?

2008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