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 的 青 春 价 几 何? ——都市非法同居现象扫描(二) □本报记者 黄学安 A“我的青春只值3700元?” 错位之恋误入人生沼泽,未婚先孕酿造人生苦酒。本报上期“大周末”报道的《未婚先孕谁之过》一文见报后,引起许多读者的关注,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家住南宁市郊某镇的姑娘梁某,经过记者及其家人的努力,终于使她解开心结,几天前,她腆着六甲身孕来到医院采取补救措施。黄某同时也付给梁某3700元作为赔偿。然而黄某的这一“忍痛割爱”,与梁某原来提出赔偿5万元又降到现在的1万元要求仍相差甚远。 人生匆匆过,青春价几何。是的,作为芳龄二十挂三、人长得高挑秀丽的梁某,把一个姑娘最珍贵的贞洁献给了黄某,为他怀孕,然而又被他无情地抛弃,并忍受了手术之痛和精神上的打击。她失去的,岂能用金钱来衡量呢?十多天前,当梁某被黄某抛弃并痛不欲生时,她声称要么给5万元赔偿,要么与黄某同归于尽。对此,她家人得知后心急如焚,立即拨打记者的呼机请求帮忙,于是记者几次与她的家人找到黄某及其亲戚进行撮合,又找到当地妇联请求帮助。经过多方努力,梁最后同意到医院做手术,但她同时要求黄某赔偿她1万元作为手术费和青春赔偿费。黄口头承诺。然而在医院里,黄却改口说只同意给4000元,但只借到3700元,余下过后再给。黄将钱交给梁的家人后便悻悻而去。黄与梁的感情纠葛就此划上了句号。 然而作为年青姑娘的梁某,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其心灵受到的创伤是很难愈合的。为了解梁手术后的生活近况与心理承受情况, 一个岌岌可危的情感报复隐患,在记者的撮合与调解下使之冰山融化,化干戈为玉帛。 B 情感世界“爱”字莫轻言 面对林林总总、变幻莫测的情感世界,面对一个个爱情悲剧的重演,有人发出感叹:爱情两字好清苦!有人提出质疑:在爱的殿堂里,鲜花是否永远艳丽,真假到底有几多?就梁某与黄某的恋爱纠葛与未婚先孕等问题,记者通过一些读者来信来电反映,以及走访各界有关人士,从中找出一些令人深思的问题和答案。 张倩(驻邕某高校女大学生):我经常在学校附近的报摊上买一两份《南宁日报》“大周末”浏览浏览,并带回宿舍让同学看,大家对报纸中刊登的青年恋爱和未婚同居问题很感兴趣,有时看后受益匪浅。上期刊登的都市非法同居现象系列报道,我们对文中的梁某表示同情,她单纯的婚恋观是我们许多女大学生的缩影,许多女同学以为,只要男女双方一时谈得来就行,觉得结婚需要的那个红本“营业执照”的有无并不重要,于是有的同学便偷吃禁果,甚至到校外租房同居,法律观念如此之淡漠,非婚同居现象系列报道无疑是对这些法盲的女大学生们敲响了警钟。
都市非婚同居现象扫描(二):她的青春价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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