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贪官吃被盗闷亏?


 一般情况下,失窃了较大数量的财物,总会抱着侥幸的心理报警,以期警方破案帮助自己挽回损失。可今天的《现代快报》上发表了一则题为《南京贪官洗桑拿被盗30万元贿款欲报警》的报道,介绍原南京市浦口区交通局副局长赵俊30万元尚未过手的受贿款被盗后,非常紧张,立即开车往派出所方向赶,打算报警。但他冷静下来后想到:这一报案,这个钱的来龙去脉不是都让人知道了?他把车停在路边足足两个小时,实在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只好听天由命。
    赵俊的落马虽然和被盗无直接关系,但30万元受贿款被盗,款在让自己心痛的同时,惊吓恐怕也是免不了的。和其他因被盗而落马的贪官一样,都是哑巴吃黄连,吃了闷亏。
    近几年,中国打击腐败分子的力度确实在不断增大,可奇怪的是,贪官数量似乎反而上升,涉案金额也在直线飚升。最值得大家茶余饭后当作笑料的当数中国贪官意外“露陷”的那些典型案例,除了近期众多情妇反水成了反腐败斗争不可小视的力量以外,小偷在反腐败中的作用也值得我们加以利用,以下是近几年来媒体披露的贪官因被盗而失去人身自由的案例:
    案例一:原贵州省长顺县政协副主席胡方瑜在家睡觉,被小偷把裤子偷走,小偷拿走里面的现金后将裤子扔掉了,两个小学生拾到裤子后交给了县公安局。警察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裤子皮带的夹层里,竟还藏有4张大额存单。纪检部门觉得存款数额与胡方瑜个人收入明显不符,随即展开调查。胡方瑜在长顺县政协换届选举中当选为政协副主席不到1小时,就被纪检机关宣布“双规”。该案的戏剧性恐怕连最优秀的编剧也是无法编写出来的。
    案例二:荆州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易先华家被盗26万余元,但其家人报案称只被偷了5万元。后来这名小偷因另案被抓获,对在易家偷窃26万余元的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随即展开调查,易先华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尤其徒刑2年。
    案例三:一贯标榜自己“视不义之财为粪土”的原宝鸡市公安局局长范太民,“朴素”到一个黄挎包陪着他从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局长、直至局长,在宝鸡市公安系统传为佳话。可这个黄挎包,却也曾经几次装着范太民的受贿款。有意思的是,范太民的办公室在三年间被同一小偷光顾7次,小偷窃得现金7.5万元,白金戒指一枚,黄金手镯一个,飞亚达手表一块,金质毛主席徽章11枚。小偷案发后曾和范太民作好了私下交易,可知情人却将其被盗之事举报到陕西省纪委,范太民终被“双规”。经查,范太民累计受贿超过30万元。
    以上仅是笔者记忆较为深刻的几例贪官因被盗而落马的事件,而它们的共同点就是“运气不好”,属于“一不小心”而失去人身自由的那一种。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小偷一定会将盗窃贪官视为风险最小、获利最丰的优质业务;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更有理由相信,还有更多被盗的官员已经哑巴吃黄连。 

相关新闻
南京贪官洗桑拿被盗30万元贿款欲报警(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