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明和人民网的一篇文章盯住了房价
人民时评:查处串通操纵价格,会从房价开刀吗?
朽木2008年01月20日00:08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http://opinion.people.com.cn/GB/70240/6795381.html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1/20/content_7452605.htm
再说“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这一条吧。报上说,若经营者不执行这条可罚款的。好。房地产商有无此情况?太有了。房价一涨就不是小数目,是“好马快刀”。但为什么不限价,为什么至今不限价?为什么?除了猪肉、方便面,房子难道不是“重要商品”吗?
好多事情越来越让人看不懂。比如这房价,就典型的不能再典型了。这回又有重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了,其实,我们早有《价格法》在。我们不仅要盯住方便面和猪肉的价格,而且也不要忘了房价!
发改委应从头开始启动价格干预措施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2008年01月16日
http://blog.people.com.cn/blog/log/showlog.jspe?log_id=1200485815405386&site_id=24669
我认为:发改委从15日起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滞后的干预,是看尾不看头的干预,要想把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及服务的价格引导和控制在合理的范围里,就必须从源头——房地产商品价格干预起,否则,只会是临时有用、长远没用的干预。
附:刘先明的五篇文章
一、日常生活必需品涨价的罪魁祸首是扭曲的房地产业!(2006年12月14日)
二、扭曲的房地产业与文革的负面影响之类比(2006年12月19日)
三、要依《价格法》批评北京市并追究关联负责人的责任!(2007年1月10日)
四、马凯的“中国房地产市场总体健康”的讲法还为时尚早!(2007年3月7日)
五、《政府工作报告》起初为何未把“居民住房”列为群众不满意的问题?(200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