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五”期间是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平稳发展时期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在“十五”期间进入了快速平稳发展时期,有了质的提高。党和国家继续坚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宏观环境。在非公有制经济的制度基础、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地位、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稳定的私人产权保护等方面,形成的政治环境、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构成了非公有制经济稳定发展的体制框架。
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基本力量。内资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已超过1/3,内外资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超过一半,对经济增量的贡献60%以上;成为国民就业的主渠道。包括农村个私企业、城镇个私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内,全口径的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数约1.7亿人,占全国非农就业人员45%;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2004年个私经济占同期全国税收总额比重12.5%,内外资非公有制经济税收已占全国税收总额的35%;成为全社会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2004年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达到45%左右;成为对外开放的生力军。2004年个体私营企业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总额比重为11.7%;成为支撑地市县经济的主体,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成为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经济(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成为国际社会衡量中国市场化进程和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指标。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最突出问题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近期看,大型民营企业集中反映的是市场准入问题,中小企业集中反映的是融资难和创业难问题;从政策分析的角度看是宪法确定的法律原则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基本政策与操作性政策的落实之间仍然存在距离或时间差。换句来说,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大政方针已经很明确、很到位,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力度较弱,给人的感觉是政府总是慢半拍。更深层次的原因是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还没有消除,缺乏的是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的整体性制度安排,难以真正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同等的公平待遇。
此外,还存在总体上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一些地区和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对个体私营经济无形歧视、无形排挤的现象比较多,民营企业发展的手脚总是放不开,始终被一种无形的东西束缚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行为不规范,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自身素质有待提高等。
三、当前非公有制经济面临的形势与发展趋势
进入“十一五”时期,要求非公有制经济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内在素质,注意与公有制经济协调发展;未来严峻的就业形势要求非公有制经济必须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和实现全面充分发展;市场环境的改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和谐社会的建设给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十一五”期间非公有制经济将呈现以下发展态势:在产业趋向上将从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转变,从分散化经营向产业集群方式演进,从国内市场逐步走向国际市场;将会保持年均增长13%左右的发展速度,估计到“十一五”末期的GDP中所占比例将保持在50%以上,在GDP中的贡献率将继续保持在60%以上;私营企业户数至少保持年均20%的增长速度,到“十一五”末期私营企业将达到1000万户以上,投资人数将超过2000万人。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投资总人数将达到5000万人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将保持年均25%左右的速度递增,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也将保持在50%以上;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将保持年均15%-20%的增长速度;税收比重将达到50%以上,纳税额按年均约30%的速度递增;每年将创造1000万左右的新增就业岗位,从业人员数将占全国城镇从业人员总量的60%以上;私营企业出口将保持年均30%的增长速度,到“十一五”末期出口总值将超过3500亿元,进出口总量能达到全国进出口总量的30%以上。
四、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在“十一五”期间和谐发展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深化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五个重要关系。一是既要坚持鼓励、支持和引导,又要加强规范、监管和服务;二是既要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积极性,又要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三是既要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又要努力提升企业自身素质;四是既要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又要切实维护企业雇员的合法权益;五是既要努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又要注意防范金融风险。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精神,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增长,稳定社会、扩大就业,实现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充分发展和实现新飞跃为重点,平等待遇、开放领域、创新服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升竞争力为核心,完善国民创业机制,鼓励民间投资,加快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增长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鼓励、支持与引导并重,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尽快消除体制性障碍,着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主要存在于产权、投资、金融、执法司法、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和经营领域。消除这些体制性障碍既要有紧迫感,也需要通盘考虑。公平竞争是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基本诉求,也是非公有制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目前在市场准入、税费负担、适用法律等方面对民营企业的不公平是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把创造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给予政策扶持是今后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要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尽快解决非公有制企业中存在的产业结构趋同、低水平重复建设、技术含量较低、企业规模偏小等问题。重视农村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可以大有作为。“三农”问题的深层次问题是农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农村非公有制企业实力弱。农村工业的主体就是非公有制经济。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是非公有制企业实现转型的战略措施。大力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技术进步。调动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实现技术进步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任务。要通过企业、政府、社会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逐步形成我国非公有制企业技术进步的机制和体系。高度重视商会、行业协会建设,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需要发挥商会等社团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比较薄弱,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相当严重,特别是在劳动用工、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政府和商会组织应加强引导和监督,帮助企业树立社会责任的理念,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
加强立法,完善保护私人产权法律体系。依据宪法研究制定实现保护私人财产的具体措施,实现宪法的司法化和可诉性。建立完整的保护私有产权的法律框架。加快企业破产制度建设,包括破产重组方面的司法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尽快提出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的实施办法。
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政策体系。遵循非歧视待遇、非禁即入和逐步推进的原则,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建立放宽市场准入、落实非公有资本公平待遇的政策评价机制。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与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政策。将市场准入许可的规章制度、程序向社会公开,保障非公有制企业的知情权。
改革和完善财税体制和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面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组织体系。放松准入管制,增设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制改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商业银行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出台“中小企业贷款指引”。建立微小企业特殊贷款机制,制订特殊财政扶持计划。解决小规模纳税人税赋过高问题,加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行公平税赋。继续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收费“三乱”专项治理,减轻企业负担。
抓紧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构建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鼓励行业商会、协会建立健全国际贸易争端应对机制,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妥善解决国际贸易争端。
积极推动建立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中小非公有制企业要建立适应其发展的组织制度和财务制度。建立对中小企业的管理援助体系。
按照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抓紧完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加快修改《劳动法》,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加强劳动执法力量和建立城乡一体化劳动监察执法体系,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和劳资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降低政府部门监管成本,改进监管体系。千方百计降低政府部门由于监管给企业造成的经济负担和时间负担,减少检查次数。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四位一体监管体系。建立针对监管者的监管制度。
转变政府职能,为企业提供优良的经济性公共服务。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进行监测和分析。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在“十五”期间进入了快速平稳发展时期,有了质的提高。党和国家继续坚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宏观环境。在非公有制经济的制度基础、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地位、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稳定的私人产权保护等方面,形成的政治环境、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构成了非公有制经济稳定发展的体制框架。
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基本力量。内资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已超过1/3,内外资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超过一半,对经济增量的贡献60%以上;成为国民就业的主渠道。包括农村个私企业、城镇个私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内,全口径的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数约1.7亿人,占全国非农就业人员45%;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2004年个私经济占同期全国税收总额比重12.5%,内外资非公有制经济税收已占全国税收总额的35%;成为全社会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2004年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达到45%左右;成为对外开放的生力军。2004年个体私营企业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总额比重为11.7%;成为支撑地市县经济的主体,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成为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经济(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成为国际社会衡量中国市场化进程和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指标。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最突出问题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近期看,大型民营企业集中反映的是市场准入问题,中小企业集中反映的是融资难和创业难问题;从政策分析的角度看是宪法确定的法律原则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基本政策与操作性政策的落实之间仍然存在距离或时间差。换句来说,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大政方针已经很明确、很到位,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力度较弱,给人的感觉是政府总是慢半拍。更深层次的原因是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还没有消除,缺乏的是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的整体性制度安排,难以真正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同等的公平待遇。
此外,还存在总体上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一些地区和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对个体私营经济无形歧视、无形排挤的现象比较多,民营企业发展的手脚总是放不开,始终被一种无形的东西束缚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行为不规范,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自身素质有待提高等。
三、当前非公有制经济面临的形势与发展趋势
进入“十一五”时期,要求非公有制经济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内在素质,注意与公有制经济协调发展;未来严峻的就业形势要求非公有制经济必须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和实现全面充分发展;市场环境的改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和谐社会的建设给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十一五”期间非公有制经济将呈现以下发展态势:在产业趋向上将从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转变,从分散化经营向产业集群方式演进,从国内市场逐步走向国际市场;将会保持年均增长13%左右的发展速度,估计到“十一五”末期的GDP中所占比例将保持在50%以上,在GDP中的贡献率将继续保持在60%以上;私营企业户数至少保持年均20%的增长速度,到“十一五”末期私营企业将达到1000万户以上,投资人数将超过2000万人。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投资总人数将达到5000万人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将保持年均25%左右的速度递增,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也将保持在50%以上;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将保持年均15%-20%的增长速度;税收比重将达到50%以上,纳税额按年均约30%的速度递增;每年将创造1000万左右的新增就业岗位,从业人员数将占全国城镇从业人员总量的60%以上;私营企业出口将保持年均30%的增长速度,到“十一五”末期出口总值将超过3500亿元,进出口总量能达到全国进出口总量的30%以上。
四、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在“十一五”期间和谐发展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深化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五个重要关系。一是既要坚持鼓励、支持和引导,又要加强规范、监管和服务;二是既要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积极性,又要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三是既要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又要努力提升企业自身素质;四是既要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又要切实维护企业雇员的合法权益;五是既要努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又要注意防范金融风险。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精神,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增长,稳定社会、扩大就业,实现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充分发展和实现新飞跃为重点,平等待遇、开放领域、创新服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升竞争力为核心,完善国民创业机制,鼓励民间投资,加快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增长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鼓励、支持与引导并重,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尽快消除体制性障碍,着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主要存在于产权、投资、金融、执法司法、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和经营领域。消除这些体制性障碍既要有紧迫感,也需要通盘考虑。公平竞争是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基本诉求,也是非公有制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目前在市场准入、税费负担、适用法律等方面对民营企业的不公平是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把创造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给予政策扶持是今后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要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尽快解决非公有制企业中存在的产业结构趋同、低水平重复建设、技术含量较低、企业规模偏小等问题。重视农村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可以大有作为。“三农”问题的深层次问题是农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农村非公有制企业实力弱。农村工业的主体就是非公有制经济。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是非公有制企业实现转型的战略措施。大力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技术进步。调动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实现技术进步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任务。要通过企业、政府、社会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逐步形成我国非公有制企业技术进步的机制和体系。高度重视商会、行业协会建设,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需要发挥商会等社团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比较薄弱,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相当严重,特别是在劳动用工、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政府和商会组织应加强引导和监督,帮助企业树立社会责任的理念,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
加强立法,完善保护私人产权法律体系。依据宪法研究制定实现保护私人财产的具体措施,实现宪法的司法化和可诉性。建立完整的保护私有产权的法律框架。加快企业破产制度建设,包括破产重组方面的司法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尽快提出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的实施办法。
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政策体系。遵循非歧视待遇、非禁即入和逐步推进的原则,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建立放宽市场准入、落实非公有资本公平待遇的政策评价机制。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与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政策。将市场准入许可的规章制度、程序向社会公开,保障非公有制企业的知情权。
改革和完善财税体制和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面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组织体系。放松准入管制,增设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制改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商业银行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出台“中小企业贷款指引”。建立微小企业特殊贷款机制,制订特殊财政扶持计划。解决小规模纳税人税赋过高问题,加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行公平税赋。继续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收费“三乱”专项治理,减轻企业负担。
抓紧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构建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鼓励行业商会、协会建立健全国际贸易争端应对机制,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妥善解决国际贸易争端。
积极推动建立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中小非公有制企业要建立适应其发展的组织制度和财务制度。建立对中小企业的管理援助体系。
按照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抓紧完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加快修改《劳动法》,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加强劳动执法力量和建立城乡一体化劳动监察执法体系,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和劳资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降低政府部门监管成本,改进监管体系。千方百计降低政府部门由于监管给企业造成的经济负担和时间负担,减少检查次数。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四位一体监管体系。建立针对监管者的监管制度。
转变政府职能,为企业提供优良的经济性公共服务。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进行监测和分析。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