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康酒古今史料考论
文、图 翟智高
本文系原在中国古都学会1995年十三届年会发表的论文《夏人早期活动与杜康水寻源》的部分章节,2003年6月经整理以《历史名酒杜康酒的研究》在“中国食品网”发表。2005年在“博客中国”、《中国法院网》、“中国酒业新闻商标在线”等以《谈古论今话杜康》,《杜康美酒漫谈》等发表(发表后一星期,点击者达上千万人次),并被海内外多种报刊媒体、电视、网络、企业及各类研究者摘发、引用。
引言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魏武帝曹操一首《短歌行》,使中国最早的粮食酒——杜康酒成了酒的代名词。 杜康酒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酒,因夏人杜康始造而得名,距今约有三千九百多年的历史。但夏人杜康发明的杜康酒工艺早已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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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李白斗酒诗百篇”、“杜康醉八仙”、“杜康醉刘伶”;宋朝易圣邵雍的“吃一辈子杜康酒,醉乐淘淘”;等诗歌和传说故事,早已是脍炙人口,广为流传。可以说,我国的任何名酒,都不具有像杜康酒那样丰厚的传统文化底蕴。
下图,位于伊川县的杜康像。
杜康造酒在二十四史正史典籍中没有记载,有关杜康造酒最有价值的文献是东汉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其“酉”字条记:“酉,就也,八月黍成可为酒酎。……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从水从酉,酉亦声。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古者仪狄作酒醪,禹尝之而美,遂疏仪狄。杜康作秫酒”。其“帚”字条记:“古者少康初作箕帚,秫酒。少康,杜康也。葬长垣”。
《说文解字》中提到的“仪狄作酒醪”,见《战国策·魏策二》:“梁王魏婴觞诸侯于苑台。酒酣,请鲁君举觞。鲁君兴,避席择言曰: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注云:“帝女,尧或舜的女儿。《博物志》言,仪狄,禹时人”。
《说文解字》中关于“杜康作秫酒”、“古者少康初作箕帚,秫酒,少康,杜康也”。在《太平御览》引《世本》中也有记载:“少康作箕帚,仪狄作酒醪,变五味,少康作秫酒”。《世本》比《说文解字》年代早,但《世本》原著已失存,有关“杜康造酒”的只言片语散见于后世一些著作的引文中,多有错讹。
《新唐书·王绩传》:“又采杜康,仪狄以来善酒者为谱。李淳风曰:‘君,酒家南董也,所居东南有盘石,立杜康祠祭之,尊为师,以革配’ ”。《文选》注引《与杜康绝交书》曰:“‘杜康,字仲宁,或云黄帝时宰人,号酒泉太守’,按此盖以文为戏之言,未可为典要”。
晋·江统《酒诰》曰:“酒之所兴,肇自上皇,或云仪狄,一曰杜康,有饭不尽,委余空桑,郁积成味,久蓄气芳,本出于此,不由奇方,历代悠远,经口弥长,稽古五帝,上迈三皇,虽曰贤圣,亦咸斯尝”(见《中国杜康酒志》)。
曹操《短歌行》:“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惟有杜康”。
明·冯时化《酒史》曰:“酒自仪狄杜康始作,厥后作者日繁,愈出愈奇,南方多糯米,北方多黍米,为品不一”。
俗传杜康造酒处的杜(土)水、康水在哪里 ?
伊川杜康酒厂在建厂之初就精心选址,定在新城故城旁边,所在地的河流是土(杜)沟水,重要的是这条河流与康水一样,载于北魏时期的《水经注·伊水》:“土沟水出玄望山西,东径玄望山南,又东经新城县故城北,东流注于伊水”。源头有杜沟、康沟、康庄,土沟水由杜沟水和康沟水在三龙口汇在一处,经伊川县城南北府店之间东流注于伊水。
土字与杜字古为一字,甲骨文中杜写为土,晋代学者杜预(著名诗人杜甫的先祖)葬于偃师土楼村,即又称杜楼村,所以“土沟水”又称为“杜沟水”。 伊川葛寨乡(今伊川,明代曾划属伊阳)有康水,俗传为杜康造酒处。明代的《直隶汝州全志》记载:“杜康趴,在城北五十里,俗传杜康造酒处,弟茅柴传其酿法,有杜水,水经注名康水”。
其文的意思用现代语言的说法是:“在(伊阳)城北五十里,有一个地方叫杜康趴,传说是杜康造酒的地方,有杜水,在《水经注》中名叫康水”。
北京国家图书馆古籍档案资料 杜康造酒处 康水:
《水经注·伊水》对康水有记载:“又有明水出梁县西狼皋山,俗谓之石涧水也,西北流经杨亮垒南,西北合康水,(康)水亦出狼皋山,东北流经范坞北与明水合,又西南流入于伊。……伊水又与大戟水会,水出梁县西,有二源,北水出广城泽,西南径杨志坞北与南水合,水源南出广城泽,……西流入于伊”。
古本《水经注•图》“洛伊湹涧谷甘六水图二”,对土沟水、康水、大戟水的位置均有详细绘图记载,标注的土沟水在伊川县城府店街;标注的康水的地理位置,是今伊川县葛寨乡烟涧河、沙河,属伊川,有上皇古泉、杜康酒坊院、烟涧青铜器遗址、聚仙观鸣泉遗址等。虽然康水历史上有一段隶属过伊阳县,但该水流域现属于伊川县。《水经注》中的康水,是“传说杜康造酒”的地方。康水在今伊川葛寨乡,水出牛山附近、黄兑西北梁家沟水库。
大戟水源头在汝阳县蔡店乡,水有二源均出广成泽,在《水经注·伊水》中有明确记载:“伊水又与大戟水会,水出梁县西,有二源,北水出广城泽,西南径杨志坞北与南水合,水源南出广城泽,……西流入于伊”。”《汝阳县志·广城苑》记述广成泽在汝阳县蔡店乡。这里仍有广成泽的遗迹,即位于黄河流域与淮河流域分水岭的草营湖一带。
《水经注·汝水》对广成泽水有记载:“汝水又东与广成泽水合,水出狼皋山北泽中。安帝永初元年,以广成游猎地假与贫民。元初二年,邓大后临朝,邓骘兄弟辅政。世士以为文德可兴,武功宜废,寝蒐狩之礼,息战阵之法。于时,马融以文武之道,圣贤不坠,五材之用,无或可废,作《广成颂》云:大汉之初基也,揆厥灵囿,营于南郊。右三涂,左枕嵩岳,面据衡阴,背箕王屋,浸以波、溠,演以荣、洛。金山、石林,殷起乎其中。神泉侧出,丹水、涅池。怪石浮磐,耀焜于其陂。桓帝延熹元年,校猎广成,遂幸函谷关。其水自泽东南流,径温泉南,与温泉水合。温水数源,扬波于川左,泉上,华宇连荫,茨甍交拒,方塘石沼,错落其间。颐道者多归之。其水东南流,注广成泽水。泽水又东南入于汝水”。
大戟水与广成泽水最有意思的联系,就是二水均出于广成泽,但却各分东西。大戟水二源均出广成泽,西流入伊水,大戟水属黄河水系;广成泽水亦出广成泽,却向东流入汝水,入淮河,广成泽水属淮河水系。由此可知,大戟水与广成泽水所共出的“广成泽”,即是汝阳内埠乡与蔡店乡之间有名的“夏秋草营湖”,是黄河流域与淮河流域的分水岭地区的天然低洼地。说是湖,其实仅是夏秋雨水特别多时,近千亩的草营才能成“湖',水可向东西两边流,这是伊河东九皋山(狼皋山)北所有支流中,仅大戟水才独有此特征,其它任何支流均无此特征。
伊川葛寨乡的康水与汝阳县蔡店乡的大戟水间隔着湖坡岭,分属两县,所以大戟水与康水并不是一回事。“俗传杜康造酒处”是康水而不是大戟水,将大戟水标注为“杜康河”当是后世所为。
伊川葛寨有惠明山,明(鸣)泉。明水源出九皋山(即狼皋山)下东石门,西北流至烟涧村与康水会。康水源出伊川葛寨乡黄兑村附的天然卧牛山,经梁家沟水库西北流在烟涧村北与明水合,又向西经伊川白元乡双头村附近流入伊水。中央电视台《历史中国·洛阳青铜器》讲到烟涧发掘出大批青铜器,其地正在俗传杜康造酒处的康水流域。康水明水汇合后从伊川葛寨聚仙观北流过,伊水支流康水水如镜,景如画:
下图:康水源头九皋山脉与伏牛山(黄线标出是巨型伏牛,是伊川古迹名胜十六景中的“杜康醉牛”):
明水源头九皋山下东石门天室风光:
杜康酒历史源渊及杜康商标问题
一、 汉代《说文解字》记载:“ 杜康作秫酒”。“少康,杜康也”。
东汉许慎所著《说文解字》,其“酉”字条记:“酉,就也,八月黍成可为酒酎。……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从水从酉,酉亦声。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古者仪狄作酒醪,禹尝之而美,遂疏仪狄。杜康作秫酒”。其“帚”字条记:“古者少康初作箕帚,秫酒。少康,杜康也。葬长垣”。
《说文解字》中关于“杜康作秫酒”,在《太平御览》引《世本》中也有记载:“少康作箕帚,仪狄作酒醪,变五味,少康作秫酒”。《世本》比《说文解字》年代早,但《世本》原著已失存,有关“杜康造酒”的只言片语散见于后世一些著作的引文中,多有错讹。
《新唐书·王绩传》:“又采杜康,仪狄以来善酒者为谱。李淳风曰:‘君,酒家南董也,所居东南有盘石,立杜康祠祭之,尊为师,以革配’ ”。《文选》注引《与杜康绝交书》曰:“‘杜康,字仲宁,或云黄帝时宰人,号酒泉太守’,按此盖以文为戏之言,未可为典要”。
二、杜康造酒的年代和地域
晋·江统《酒诰》曰:“酒之所兴,肇自上皇,或云仪狄,一曰杜康,有饭不尽,委余空桑,郁积成味,久蓄气芳,本出于此,不由奇方,历代悠远,经口弥长,稽古五帝,上迈三皇,虽曰贤圣,亦咸斯尝”(见《中国杜康酒志》)。
曹操《短歌行》:“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惟有杜康”。
少康是夏王相的儿子。《史记·夏本纪》中记:“帝相崩,子帝少康立。帝少康崩,子帝予立”。少康是夏朝第六任国君。依照《古本竹书记年》和《历代帝王志》的记载,少康之前夏祀中断约四十年(有过浇取代之)。少康复国又居王位,年代约在公元前1900年前后,即现代考古学上的夏文化二里头一期文化时期。
少康,在《左传·哀公元年》中有载:“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寻,灭夏后相,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归于有仍,生少康焉。为仍牧正。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以除其害。……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
三、伊川与杜康造酒
传说杜康造酒的地方是杜水和康水。
根据历史文献和实地查验,康水是今伊川县葛寨乡烟涧河。康水源出伊川葛寨乡有天然卧牛山,有上皇古地、上皇古泉。经梁家沟水库西北流在烟涧村北与明水合,又向西在双头村聚仙观附近流入伊水。康水、明水二水相距很近,同发源于九皋山北麓,所流经区域为古火山岩浆岩区域,又称烟云涧,水质极佳:
康水生态好,水质好,蝌蚪成群:
下图为康水与明水汇合后从聚仙观前流过进入伊水:
伊川葛寨乡上皇古地过去有杜康酒坊院,石牌坊有联曰“千里溪山最佳处,万年古泉酿禄芳”。“猛虎一杯山中醉,蛟龙两盏海底眠”。“ 古泉芳香眠龙凤,杜康之风醉神仙”。195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在古纶氏地区西部的伊川南寨发现夏文化遗存。1990年,河南省社科院考古所在这里发掘出大批夏代文物,其中大量精美的陶制酒具、酒器令人赞叹不绝:
四、白水杜康问题
陕西白水的“杜康造酒”,见于清代乾隆年间的《创修杜公祠记》碑,其碑文曰: “盖闻百家技艺一致,精殁而为神,邑杜公讳康,字仲宁,汉时人,生于县之康家卫村人,立庙墓在焉,考之史,善造酒。渊明诗序曰:仪狄作酒,杜康润色之,夫酒,何地无之,即杜之造酒,岂谨流传于白然”?(参见《酒事概览》)
显然,1987年在白水县城城隍庙发现的这个“清代创修”碑,碑文已明确说白水县之康家卫村这个“邑杜公讳康,字仲宁,汉时人”,并非是夏代的酿酒鼻祖杜康。这个杜康公,是“清代创修”的与夏人杜康仅是同名而已。”。其实这个“字仲宁 杜康”早已被否定,《文选》注引《与杜康绝交书》曰:“‘杜康,字仲宁,或云黄帝时宰人,号酒泉太守’,按此盖以文为戏之言,未可为典要”。
夏商周时期我国酿酒工艺已很成熟,汉代《说文解字》已肯定“古者少康初作箕帚,秫酒。少康,杜康也。”白水将“清代创修”的“汉人杜康”打造成“夏代酿酒鼻祖杜康”,显然是出于争夺“杜康品牌”的需要。
、应依法撤销所有涉及“杜康”商标的侵权商标
在“杜康牌”杜康酒出名以后,陕西白水也打杜康牌并注册“白水杜康”商标,白水这个“杜康”,怎能充当“夏代酿酒鼻祖杜康”?
研制恢复杜康酒的不平凡历程:
1972年也是试验、研制杜康酒的关键时期,经870余次试验,终于使杜康酒首次在伊川获得新生。这年的9月29日,中日恢复邦交的共同声明发表,当晚周恩来总理设宴招待日本首相田中角荣,田中十分高兴,席间提到“天下美酒,唯有杜康”。消息传到伊川,伊川酒厂的工人和研制恢复杜康酒的科技人员更是欢欣鼓舞,决心早日把杜康酒投放市场,为国争光。
图1972年,出任日本首相仅两个多月的田中角荣开始了他的访问中国、恢复两国邦交之旅http://v.ifeng.com/documentary/history/201009/b54caffb-7e96-46c1-b0a7-97b86039851b.shtml,受到毛泽东的接见:
下图为1972年9月27日毛泽东主席在中南海会见日本总理大臣田中角荣(中)和外务大臣大平正芳(右):
下图为1972年9月29日,中日恢复邦交的共同声明发表,
当晚周恩来总理设宴招待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周恩来总理与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干杯:
由于当时事出突然,伊川杜康酒又是试制品,未能向国际友人提供。周总理看日本客人如此关注杜康酒,在送走田中先生后,指示有关方面“恢复杜康,为国争光”。要酿好杜康酒送给田中首相。
当年11月,根据轻工部的指示,伊川杜康酒厂将试制的杜康酒送北京国家轻工部酿造研究所评审,得到高度赞扬:“伊川杜康酒采用三清蒸烧(清蒸糠、清蒸料、清蒸酒),混合发酵,人工泥池,工艺独特,胜似老窖”。“清冽透明,柔润芳香,醇正甘美、回味悠长”。
伊川杜康酒的香味组成,经光谱科学分析化验,有五十余种酒脂香味物质组成;
1973年,由试验室小型试验转入工业试产进展顺利,当年试产杜康酒35.7吨。杜康酒一上市,立即引起巨大反响,区区几十吨杜康酒,从伊川到洛阳、郑州、北京,一直到全国,一下子就销完了。大家为杜康酒在伊川研制试产成功而激动万分。从那时起,伊川制出了杜康酒成了大家议论的话题,在中国,在世界上引起了轰动。不仅中国人希望能买到杜康酒,而且外国人也以能买到中国历史名酒杜康酒为荣,一时到伊川县考察的领导、学者络绎不绝,从那么多关于杜康酒的名人字画就可想象得到当时杜康酒俏销的景象。1973年开始,首先打出杜康酒品牌的河南省伊川酒厂得到国家在资金、粮食等方面的特别支持,后来发展到拥有亚洲最大的杜康酒酿造车间,年产各类品种杜康系列酒15000多吨的国家大型企业,产品出口5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创汇达360多万美元。使周恩来总理当年的夙愿得以实现。。
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伊川县政府在本县大力推广种植高粱,原因是伊川县伊河两岸是丘陵地,状如龟形,名曰玄山。玄山土质矿物质丰富,尤其适合种植高粱、谷子、小麦等禾类粮食植物。秦代《吕氏春秋 本味》中记载,出生于伊川大莘的商代开国名相伊尹有:“饭之美者,玄山之禾”的名言。当时县委书记亲自到山东等地选用优良高粱品种,在全县推广,为杜康酒提供充足的优质原料。美饭出美酒,伊川优良高粱的采用,极大的促进了杜康酒的内在品质质量,更推动了杜康酒的更大发展。那时伊川杜康酒的香味组成,经光谱科学分析化验,有五十余种脂酒香味物质组成,谁喝了都说好,在贵阳举办的“中国国际名酒节”上,伊川“杜康牌”杜康酒与闻名中外的贵州茅台酒共同被评为一等奖,跨入中国名酒行列,首先引起外交部的关注,外交部供应处专函致伊川杜康酒厂:“中央通知,礼宾进行改革,今后不用茅台等烈性酒,订52度出口瓷杜康酒300箱、52度花脸杜康酒300箱。请协助办理为盼,烦劳之处,顺致谢意! ”
杜康酒的走红极大的提高了洛阳市和伊川的知名度,不论走到全国大小地方,都知道洛阳是历史名酒杜康酒的故乡。1983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专函致伊川杜康酒厂:“为保证中央首长用酒,我处拟在1983年度购买贵厂生产的杜康酒(5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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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 特酒风味的伊川杜康酒使中央首长一饮难忘,
当时伊川杜康酒凭优质的质量实现了周总理“复兴杜康,为国争光”愿望,可见选用伊川当地产新鲜优质高粱作的酿造原料,坚持粮食酿制原酒是保证杜康酒独特优质品味的重要因素。
1979年12月,伊川杜康酒厂的“杜康酒”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工业优等产品”,1980年全国轻工产品包装装璜评比大会,伊川杜康酒厂杜康酒包装装璜获优秀奖。
古往今来,杜康被认为是酿酒鼻祖。但是直至1971年,在中国的名酒行列中没有“杜康酒”这三个字,中国境内没有任何一家酒厂推出“杜康酒”的牌子。1979年伊川杜康酒被评为河南省优质酒。
1981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伊川杜康酒厂注册的“杜康牌”杜康酒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
“杜康”商标的图形是一个圆环,其内是端庄大方的篆字杜康二字艺术字:
其寓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个历史名酒“杜康”。 该杜康酒商标标识属伊川杜康酒厂的原创性设计,古印式隶书“杜康”古朴典雅,含蕴杜康酒酒文化的古老与厚重,这个商标享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杜康酒当时被誉为“老包脸”、“红方块”、“黑脸杜康”,瓶子和包装盒上的“杜康酒”三个字,由享誉中外的著名书画
三十年弹指一挥间,伊川杜康酒厂拥有亚洲最大的酿酒车间和现代化灌装流水线。
杜康酒的走红极大的提高了洛阳市和伊川的知名度,不论走到全国大小地方,都知道洛阳是历史名酒杜康酒的故乡。杜康酒还是商务活动中最佳的礼品酒。朋友间加强感情交流的亲情酒,节日中的喜庆酒。使杜康酒的声誉达到了与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相媲美的地位,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商品酒,而成了中国的一块响当当的文化名牌。据评估,“杜康”品牌价值达五十亿元以上,年收入至少应在百亿以上。
1984年伊川产杜康酒入部优。1989年1月,伊川杜康酒厂的55度和38度杜康酒在全国第五届白洒评比中分别获第三名和第五名,双双进入部优行列。1993年,在贵阳举办的“中国国际名酒节”上,伊川“杜康牌”杜康酒与闻名中外的贵州茅台酒共同被评为一等奖,跨入中国名酒行列。1998年,伊川杜康酒荣获“国家质量达标食品”称号,受到党和国家原领导人江泽民、朱镕基、李瑞环的赞誉。
资料图,江泽民参观伊川杜康龟寿酒:
1991年12月15日,原中央军委副主席张万年题词:“伊川杜康,正宗佳酿。”
下图,1988年11月8日,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迟浩田题词:“魏武咏诗赞美酒,杜康声誉贯中华。”
2004年6月北京人民大会堂,人民解放军总参李景上将为杜康酒重铸辉煌题词:“酒神”
“杜康牌”系列杜康酒,不仅有国宴专用、外交礼品专 用、特殊豪华专用,更多的是适合中外不同消费层次需要的各类档次优质杜康酒,种类达50余种,产量达年产15000多吨,畅销全国和世界上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国际友人、国内名流来伊川杜康酒厂参观者更是络驿不绝。伊川“杜康牌”杜康酒正走红中国,走向世界。杜康酒,是中国传统文化宝贵的历史遗产。
伊川杜康酒祠:
1979年伊川杜康被评为省优,并通过冶金部访日代表团,将伊川杜康酒送给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先生,在国内外带来杜康热。
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四十年代20岁时在洛阳的新安县当兵,曾饮过河南伊川杜康酒坊院的杜康酒,四十年仍记着杜康酒的醇美酒香味。1979年逢田中首相六十寿诞,中国冶金部访日代表团访日时,给田中首相赠伊川酿制的杜康酒。
日籍华人欧阳如水撰写有『千年佳话杜康酒』的文章,不仅特别讲到田中赞美杜康酒的话和伊川首先恢复杜康酒的事,还说起1979年中国冶金部访日代表团访日时,曾给田中首相赠杜康酒。欧阳如水的弟弟欧阳可强写了一首诗:
“田中原首相,和好利家邦。献上杜康酒,周公古义长。”
欧阳如水也作诗曰:
“美酒古来唯杜康,河南一饮卌年香。
诺言生死无更改,七载作成献寿长”。
诗中的"周公"指的是周总理。“七载作成献寿长”,指1973年伊川杜康酒列入国家计划
生产到1979年已七载。“河南一饮卌年香”,“卌”念细,意思是四十,是说田中四十
年代20岁时在洛阳曾饮过杜康酒坊院的杜康酒,至今已经四十年了,这次恰逢田中首相
六十寿诞,虽然周总理已逝去,但献上杜康酒,也是实现了总理生前许下的诺言。这首
诗的资料:
2001年,笔者根据史料写出『千年佳酿杜康酒』电视短片,由洛阳电视台拍摄并播出。
杜康酒是历史文化名酒,是民族品牌,也是中国人民的骄傲,也是古都洛阳的骄傲。
然而,回过头看三十多年来杜康酒发展,历史教训是惨痛的。地方政府某些部门为了局部利益,长官意志行事,造成“三杜并立”的局面,纷争战火不断。 三十多年令人不堪回首的“杜康大战”,伊川和汝阳两个杜康酒厂被迫破产,使本来有望达到每年上百亿收入的“杜康”酒,逐渐湮沦。收集一些关于杜康的争论资料,以资研究参考:
2004中國知識產權十大搶眼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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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1 14:21 |
在剛過去的2004年中,知識產權領域哪些新聞最為『搶眼』?哪些重大案件堪稱『經典』?哪些人物『叱吒風雲?20日發榜的『2004年度中國知識產權風雲榜』揭出謎底。 在這個『風雲榜』上,溫家寶總理在山東考察時指出:世界未來的競爭就是知識產權的競爭、我國專利申請總量突破200萬件、制定和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提上議事日程、『兩高』知識產權刑事司法解釋施行、全國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如火如荼、9部委發起規模空前的『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周』、深圳專利與版權機構合二為一、醫藥知識產權爭議頻發、中國DVD打響專利反擊戰、聯想與IBM上演『蛇吞象』等新聞,因被社會廣泛關注而名列『2004年中國知識產權十大搶眼新聞』。 『偉哥』專利被宣告無效、鄭成思等7位社科院知識產權專家聯手起訴書生公司侵犯其著作權案、中國電池勝訴美國『337調查』、被稱為『中美IT知識產權第一案』的思科訴華為案以和解告終、『杜康』商標糾紛又燃烽煙、奇瑞和通用的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朗科訴華旗等侵犯其閃存盤專利案、鱷魚商標大戰1美元了結、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侵犯『彼得兔小跑圖』商標權案、本田索賠1億訴雙環侵權案等,以其典型性和在知識產權領域引起的重大影響而被評為『2004年中國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件』。 知識產權專家鄭成思等因親自嘗試網絡市場如何適用知識產權法律規范、華為總裁任正非任因領導了對思科的『完美反擊』、聯想集團總裁兼CEO楊元慶因對聯想收購IBM全線PC業務的貢獻和閃存盤專利擁有者深圳朗科公司總裁鄧國順、生產了具有中國自主知識產權跑車的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書福、組織中國電池企業與美國勁量電池公司『大打』知識產權官司並獲得全面勝訴的中國電池工業協會秘書長王敬忠、讓海爾從中國品牌走向了世界品牌的海爾集團總裁張瑞敏、海信集團主管知識產權的副總裁郭慶存、力帆集團董事長尹明善、代理中國制藥界應對外企專利挑戰的專利代理人徐國文等,被評為『2004年中國知識產權十大風雲人物』。 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知識產權報社等主辦的這個評選活動,是由知識產權界的專家投票,並參考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新浪網、中國國際知識產權網等網絡投票後最終確定的,以期更好地推動知識產權意識在我國的宣傳普及。(記者李薇薇) 在剛過去的2004年中,知識產權領域哪些新聞最為『搶眼』?哪些重大案件堪稱『經典』?哪些人物『叱吒風雲?20日發榜的『2004年度中國知識產權風雲榜』揭出謎底。 |
由于“三杜鼎立”,市场竟争激烈,有人就动起用酒精加香精类“勾兑”所谓的“杜康酒”,尽管成本低了,花样多了,但除了酒精度数达标和添加的那一点点脂香成分,内在品质质量风味口感大不一样,杜康酒那种只能感觉,不能说出的丰厚醇美的神韵没有了,也导致伊川杜康酒的衰落直至破产.
杜康之争发人深省
原载《中国法院网》“法律之星”,2005年,以下是海外转载:
剛揭曉的『2004年度中國知識產權風雲榜』上的2004年中國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件,杜康商標案 因何上榜?因為杜康之爭會給所有的企業上一課:行政調解只能緩解矛盾,而市場競爭卻殘酷無情,如不及早解決知識產權權限問題,所有的類似企業都將成為受害者。
杜康酒是傳統歷史文化名酒,自夏代杜康始創以來,已經有將近四千年的歷史。史書《戰國策》、《世本》、《說文解字》等對杜康始造秫酒均有記載,特別是三國時魏武帝曹操《短歌行》:『慨當以慷,懮思難忘。何以解懮,唯有杜康。』使杜康酒名傳千古。古往今來,歷代又有無數贊美杜康酒的詩文,使杜康酒成了中國酒文化的代名詞。可以說,我國的任何名酒,都不具有像杜康酒那樣豐厚的傳統文化底蘊。
伊川自1971年首家恢復生產杜康酒以來,在黨和各級政府關懷重視下,使『杜康』品牌在國內外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良好聲譽,先後曾榮獲省優、部優、國優,還曾與國酒『茅臺』齊名摘取過大獎。杜康酒的走紅極大的提高了洛陽市和伊川的知名度,不論走到全國大小地方,都知道洛陽是歷史名酒杜康酒的故鄉。黨和國家幾代領導人的關心和栽培,國際友人的贊頌,國宴和外交禮品專用,出口五十多個國家和地區等,使杜康酒的聲譽達到了與世界文化遺產龍門石窟相媲美的地位,已經不僅僅是一個商品酒,而成了洛陽的一塊響當當的文化名牌。據評估,『杜康』品牌價值達五十億元以上。其身份完全具備申報聯合國世界歷史文化遺產的資格。
但是,本應做大做強的杜康酒,卻由於人為的因素,竟然出現了三十多年令人不堪回首的『兩伊杜康大戰』,伊川和汝陽兩家酒廠明爭暗斗,相互拆臺。為搶佔市場,甚至拳腳相向,官司不斷。結果是兩敗俱傷,擁有亞洲最大杜康酒釀造生產線的國有大二企業伊川杜康酒廠,2002年宣告破產,數億國有資產大幅縮水,掛牌拍賣竟然無人應拍。而汝陽杜康酒廠雖然沒有破產,但也欠下了銀行巨額債務。伊川杜康改制成功,法律為『杜康』商標橕腰,汝陽酒廠侵犯伊川『杜康』注冊商標案,汝陽敗訴,2004年6月29日,北京市高院的終審判決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公布後,全國媒體有一百多家進行了報道。伊川的杜康酒出現了多年少見的熱購場面,短時間內訂貨單達到億元以上。
杜康酒能不能重振雄風呢,完全可能,關鍵是要弄明白影響洛陽杜康酒發展的主要矛盾和焦點問題。經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河南伊川杜康公司對杜康商標的權利人資格獲得支持,2004年6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關於杜康商標案的終審判決書中指出:關鍵是『杜康』二字,消費者只需憑『杜康』二字,即認可這種酒,在『杜康』上添加任何文字都有可能造成混淆。這話點出了杜康酒發展的主要矛盾和焦點問題。三十多年來,各級政府曾為了杜康酒的發展做了大量協調工作,其重大事件有:
1、1975年4月前,當時中國僅有伊川一家杜康。伊川杜康酒廠首家開發杜康酒,是科研成果,『杜康』商標的圖形是一個圓環,其內是端莊大方的篆字杜康二字藝術字體,其寓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有一個歷史名酒『杜康』。該杜康酒商標標識屬伊川杜康酒廠的原創性設計,享有獨立的知識產權。『杜康酒』三個字由著名書畫家范曾先生親筆書寫,世人早已熟悉。
2、早在1981年12月15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式核准伊川杜康酒廠注冊『杜康牌』商標之前,就已是伊川杜康酒廠的杜康酒商標。1975年4月,汝陽縣革委會也籌備建汝陽縣杜康酒廠,以汝革生字(75)第02號文件『關於新建汝陽縣杜康酒廠的請示報告』,上報洛陽地區生產指揮部後,上級主管部門即於75年4月29日批復:『經研究同意廠名定為汝陽酒廠』。批文明確指出:『「杜康酒」經伊川酒廠從1973年試制以來,取得了很大成績,享有一定聲譽,受到省、地領導的重視,為了保持「杜康酒」的聲譽,不要隨便使用這個名稱』。汝陽縣目睹伊川酒廠開發杜康酒幾年來興旺發達的情景,認定這是有利可賺的大好商機,管他侵權不侵權,強行建起汝陽縣杜康酒廠.1976年,陝西白水也學著汝陽建起白水縣杜康酒廠,政府一些部門為了局部利益,有法不依,長官意志,造成三杜並立的『合法』局面
3、1980年10月11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業部、輕工業部聯合下發了(80)工商總字143號文件『關於改進酒類商品商標注冊的聯合通知』。該文件第四條規定:『兩家和兩家以上企業用相同的酒的特定名稱申請商標注冊,由省輕工業部門會同省級有關生產主管部門協商或由輕工業部提出意見,並於1980年12月底以前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書,經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核准一家注冊專用』。輕工業部審定結果,『伊川恢復生產杜康酒時間早,酒的質量較好,生產能力較大,市場聲譽較高。且有出口,應由伊川一家注冊』(參見《中國商標十年》等)。1981年2月1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致函國家工商總局、輕工業部、商業部:『關於杜康酒商標注冊問題,省政府研究確定,由河南省伊川杜康酒廠申請注冊,使用「杜康牌」商標,請准予辦理注冊手續』。1981年7月20日,工商總局商標局下發(81)標申准字第8382號《商標核准通知書》:『河南省伊川縣杜康酒廠,你廠在36組各種酒商品上申請注冊的杜康商標,經過審查,可以核准』。同時,河南省政府下發豫政文?1981?137號文件,作出了『同一商標,兩廠共同使用』的決定,。豫政文?1981?137號還指示,為了便於區別兩廠的產品,可以分別在商標下注明『伊川』、『汝陽』字樣(2002年12月,河南省政府公告停止執行該文件)。
1981年12月15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式核准伊川杜康酒廠注冊『杜康牌』商標,注冊證號為152368。根據《商標法》規定,伊川杜康酒廠享有『杜康』 注冊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4、汝陽、陝西白水杜康酒廠提出使用『杜康』 注冊商標,當時的河南省一輕廳和伊川縣杜康酒廠不同意。商標法頒布後,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將伊川、汝陽、陝西白水三家杜康酒廠招到北京辦學習班,結果,1983年7月18日,兩酒廠與伊川杜康酒廠簽訂『杜康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規定『在甲方(伊川)注冊「杜康」商標的有效期內(包括續展有效期),乙方(汝陽、陝西白水)同時同期使用』;取得了『杜康』商標的使用權。在這個『杜康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乙方(汝陽、陝西白水)使用伊川杜康酒廠的『杜康』商標時,僅限於當時生產的酒品種,以後開發新品種須經鑒定並向甲方(伊川杜康酒廠)報送材料備案,表明乙方(汝陽、陝西白水)僅只有『杜康』商標的使用權而不是『杜康』商標的共有權人。
很明白看出,造成『杜康』商標多家長期無賞共用,是當時計劃經濟條件下,行政主管部門行政乾預,以權代法的結果。河南省政府豫政文?1981?137號顯然與《商標法》相矛盾(2002年12月,河南省政府公告停止使用該文件)。而1983年7月18日簽訂的『杜康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是行政主管部門『辦學習班』的結果,並非『杜康』商標所有者伊川杜康酒廠真實意願的體現,也是對伊川杜康酒廠首家開發杜康酒知識產權成果的侵權和無賞強行佔有。
5、 1989年8月28日,汝陽酒廠申請注冊『杜康泉』、『杜康河』、『杜康村』商標,伊川提出異議。汝陽的『杜康河』、『杜康村』、『杜康泉』、『杜康墓』、『杜康遺址』不真實,史實依據不足.明代《直隸汝州全志》中記述:『杜康 石八 ,城北五十裡,俗傳杜康造酒處,弟茅柴傳其注有杜水,水經注名康水』。北魏酈道元《水經注;伊水》對康水有記載:『又有明水出梁縣西狼皋山,俗謂之石澗水也,西北流經楊亮壘南,西北合康水,(康)水亦出狼皋山,東北流經范塢北與明水合,又西南流入於伊。……伊水又與大戟水會,水出梁縣西,有二源,北水出廣城澤,西南徑楊志塢北與南水合,水源南出廣城澤,……西流入於伊』。
明代《直隸汝州全志》明確記載『俗傳杜康造酒處,《水經注》名康水』,並沒有記載『大戟水』是『俗傳杜康造酒處』,《水經注》中也不存在汝陽有『杜康村、杜康河、杜康泉、杜康墓、杜康仙莊』的地名。[清]汪士鐸《水經注;圖》(陳橋驛校釋,山東大學出版社2003年5月版)對康水、大戟水的位置均有詳細繪圖記載。康水並不在汝陽縣境內,而屬於伊川。
由這些史料可知,汝陽的『杜康河』、『杜康村』、『杜康泉』、『杜康墓』、『杜康仙莊』、『杜康遺址』等為後世附會之說。尤其是『杜康墓』、『杜康仙莊』、『杜康遺址』這些現代人造景觀,更不能作為杜康造酒的史實依據。
陝西白水的『杜康造酒』之說,據《酒事概覽》(河南人民出版社)記述,這裡出過清代乾隆年間的《創修杜公祠記》碑。其碑文曰:『杜康,字仲寧,漢時人,生於(白水)縣之康家衛。』顯然,這個杜康公與夏人杜康僅是同名同姓。中國歷代叫『杜康』的太多了,不可能都是釀酒鼻祖。
河南汝陽的『杜康造酒』,說汝陽的『杜康』是周朝人,是周宣王時期杜伯的孫子,逃到今天的汝陽。
發明了杜康酒的杜康是夏人,《左傳,哀公元年》、《史記,夏本紀》和《說文解字》均有明確記載。而說杜康是周朝人或漢代人,沒有權威可信的史籍來證明。同時,不論周朝人或漢代人,均不能稱為釀酒鼻祖。汝陽的『杜康墓』和白水的『杜康墓』,與《說文解字》所載『杜康葬長垣』,顯然相互矛盾,也缺乏權威可信的考古材料依據。
伊川杜康酒廠享有『杜康』 注冊商標專用權,不允許任何人再注冊任何與杜康二字沾邊的商標。汝陽酒廠申請注冊『杜康泉』、『杜康河』、『杜康村』商標,『汝陽杜康』、『中華杜康』.陝西白水酒廠申請注冊『白水杜康』.造成了『杜康』商標多家共用,『杜康』二字的前邊或後邊隨便加上文字就成了新商標的混亂局面.如果留意一下『汝陽杜康』注冊新商標,就會看出其內心包覆的是1981年已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式核准伊川杜康酒廠注冊的『杜康』商標,其字體和圖形絲毫不改,僅只是又加了一個帶有汝陽字樣及拼音的園環而已,這個明顯有違《商標法》,又侵犯『杜康』注冊商標知識產權的『新商標』竟然被正式核准注冊,真令人不可思議。
同時,汝陽酒廠還把伊川的『杜康』注冊商標原封不動在臺灣變為汝陽的『注冊商標』。結果很慘痛,首家開發杜康酒、年創匯幾千萬美元的國有大二企業伊川杜康酒廠,市場被擠佔,價值達五十億元的『杜康』品牌,卻在『汝陽』、『白水』的吆喝聲中湮落.國家商評委於2003年7月23日核准汝陽的三個商標注冊,伊川杜康被迫將其告上法庭。經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和北京市高院終審,商評委敗訴,汝陽三個與『杜康』商標沾邊的商標被撤銷,依法保護了『杜康』注冊商標的尊嚴和權威性。
杜康酒重新俏銷全國各地市場並再次走出國門,擔當起中國傳統文化友好使者的重任。但是與杜康品牌所應有的50億元價值相比,真是相差萬裡。並且伊川、汝陽之間的杜康之爭仍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如果按照通行的知識產權案的慣例,伊川為了杜康的健康發展,將不得不請求法院依據《商標法》及《知識產權法》,撤銷一切與『杜康』沾邊的商標。維護杜康品牌的權威.『一個商標,兩家使用』,已經被歷史實踐證明是不行的。
杜康要統一,必須有新思路,新舉措。汝陽的杜康酒廠所在地蔡店鄉,與伊川縣白元鄉、葛寨鄉緊鄰,距離伊川縣城僅有十多公裡.伊川在周代屬新城郡,西漢置新城縣。漢代的《河南十二境薄》記,廣城澤在新城縣界黃阜。歷史上劃分縣界的重要依據是依水系和山脈為重要參考,蔡店是黃河水系,屬於新城伊川轄區。東魏改新城為伊川郡,唐代伊川改名為伊闕縣。宋熙寧初改伊闕為伊陽縣。1927年,國民政府將歷史上的新城(伊川)縣,以伊河為界一分為二,伊河東成立自由縣,蔡店也在其中。伊河西成立平等縣。1932年,自由、平等二縣復合為伊川縣。1949年2月24日,中共豫西地委將蔡店鄉劃歸伊陽縣(後改為汝陽縣)。根據歷史沿革,可以看出現今汝陽的蔡店鄉,實際上歷史上隸屬於伊川。所謂杜康酒的『兩伊大戰』,實際上還是伊川自家人在打鬧,幾十億元的杜康品牌,就這樣被稀裡糊涂地打貶值了。從實際地理現狀看,蔡店與汝陽隔著一座九皋山,而與伊川卻是一衣帶水的鄉裡鄉親。昔日的汝陽杜康酒廠是汝陽縣的經濟支柱,而如今背負巨額債務.杜康商標官司的失利也使汝陽杜康酒的名聲一落千丈。
幾十年的『杜康大戰』,《商標法》難以得到尊重,商標侵權層出不斷,杜康之爭會給所有的企業上一課:行政調解只能緩解矛盾,而市場競爭卻殘酷無情,依法行政,依法維權,依法治國是企業賴以生存的重要基礎。從『杜康』商標案,可以知道商標權和知識產權的唯一專用權是多麼重要。如果我們的商標、專利申請嚴把唯一性、獨創性的關,將會減少無數糾紛和官司,將會為企業和國家減少難以數得清的損失。所以,必須及早解決知識產權權限問題,避免所有的類似企業重蹈杜康酒『兩伊大戰』的覆轍.杜康商標案名列2004年中國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件,是發人深省的警世鍾。杜康酒要重振雄風,必須尊重伊川杜康1971年首家開發『杜康酒』,擁有杜康酒科研成果和知識產權的歷史事實,1975年又出現的『杜康』均屬模仿。
史料显示,新中国最早恢复杜康酒是伊川
在河南省洛阳市第二档案馆内,存放有洛阳地区关于恢复历史名酒杜康酒的原始历史档案文献资料,即今天很多人不了解的史实:1975年4月,汝阳县也要建汝阳县杜康酒厂,以汝革生字(75)第02号文件“关于新建汝阳县杜康酒厂的请示报告”,上报洛阳地区主管部门后,上级主管部门即于
1976年,陕西白水也学着汝阳建起白水县杜康酒厂。地方政府某些部门为了局部利益,长官意志行事,造成“三杜并立”的局面.三十多年令人不堪回首的“杜康大战”,结果是,拥有亚洲最大杜康酒酿造生产线的国有大二企业伊川杜康酒厂,数亿国有资产大幅缩水,挂牌拍卖竟然无人应拍。伊川杜康改制后,法律为“杜康”商标撑腰,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河南伊川杜康酒业对杜康商标的权利人资格获得支持,北京市高院的终审判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公布后,全国媒体有一百多家进行了报道。并经司法认定:伊川“杜康”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为河南、为洛阳、为伊川赢得了荣誉,伊川的杜康酒又出现了多年少见的热购场面。
1980年10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商业部、轻工业部联合下发了(80)工商总字143号文件“关于改进酒类商品商标注册的联合通知”。该文件第四条规定:“两家和两家以上企业用相同的酒的特定名称申请商标注册,由省轻工业部门会同省级有关生产主管部门协商或由轻工业部提出意见,并于1980年12月底以前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书,经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一家注册专用”。轻工业部审定结果,“伊川恢复生产杜康酒时间早,酒的质量较好,生产能力较大,市场声誉较高。且有出口,应由伊川一家注册”(参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中国商标十年》等)。1981年2月1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致函国家工商总局、轻工业部、商业部:“关于杜康酒商标注册问题,省政府研究确定,由河南省伊川杜康酒厂申请注册,使用‘杜康牌’商标,请准予办理注册手续”。
1981年7月20日,工商总局商标局下发(81)标申准字第8382号《商标核准通知书》:“河南省伊川县杜康酒厂,你厂在36组各种酒商品上申请注册的杜康商标,经过审查,可以核准”。河南省政府下发豫政文〖1981〗137号文件,作出了“同一商标,两厂共同使用”的决定。1981年12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核准伊川杜康酒厂注册“杜康牌”商标,注册证号为152368。根据《商标法》规定,伊川杜康酒厂享有“杜康及图” 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汝阳、陕西白水酒厂提出使用“杜康” 注册商标,当时的河南省一轻厅和伊川县杜康酒厂不同意。1983年《商标法》颁布后,为了使汝阳、陕西白水两家酒厂“合法化”,1983年7月18日,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将伊川、汝阳、陕西白水三家杜康酒厂招到北京行政干预“开座谈会”,让伊川杜康酒厂“顾全大局,向前看。”结果,两酒厂与伊川杜康酒厂签订“杜康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规定“在甲方(伊川)注册‘杜康’商标的有效期内(包括续展有效期),乙方(汝阳、陕西白水)同时同期使用”。同时,在这个“杜康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乙方(汝阳、陕西白水)使用伊川杜康酒厂的“杜康”商标时,仅限于当时生产的酒品种,以后开发新品种须经鉴定并向甲方(伊川杜康酒厂)报送材料备案,表明乙方(汝阳、陕西白水)仅只有“杜康”商标的使用权,并且仅限于当时生产的几个酒品种,而且不是“杜康”商标的共有权人。
很明白看出,造成“杜康”商标多家长期无偿共用,是当时计划经济条件下行政干预、以权代法的结果。河南省政府豫政文〖1981〗137号显然与《商标法》相矛盾。2002年12月,河南省政府公告停止使用豫政文〖1981〗137号文件,“同一商标,两厂共同使用”失去法律基础。由此而产生的无偿“杜康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也随之不再是“免费的午餐”了。
一些贬低杜康酿酒鼻祖地位的宣传值得警惕:
周朝人“杜康造酒”之说,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洛阳名胜古迹》(记述汝阳的“杜康”是周朝人,是周宣王时期杜伯的孙子,杜隰的侄儿,在今天的汝阳,发明了杜康酒,该县投巨资建了杜康仙庄,说杜康葬在这里。把“杜康村、杜康河、杜康泉、杜康墓、杜康仙庄”当作史实宣传。
周宣王时期杜伯属于公元前800年左右之人,与公元前1880年左右的酿酒鼻祖杜康相比无法相提并论?又怎能是中国秫酒的发明人和“正宗”杜康?如果看看西周开国时(在杜伯之前800年)所作的《酒誥》,已阐述殷人喝酒误国历史,何来在800年后才由周宣王时期的杜伯“发明了杜康酒”?这种把中国酿酒发明历史向后推迟一千多年的奇谈,竟然误导世人三十多年。
汉人“杜康造酒”之说,1987年在白水县城城隍庙发现清代乾隆年间的《创修杜公祠记》碑。其碑文曰: “盖闻百家技艺一致,精殁而为神,邑杜公讳康,字仲宁,汉时人,生于县之康家卫村人,立庙墓在焉,考之史,善造酒,渊明诗序曰:仪狄作酒,杜康润色之,夫酒,何地无之,即杜之造酒,岂谨流传于白然”。显然,白水这个清代乾隆年间才“创修”出的汉人杜康公,与夏人杜康仅是同名同姓而已,在此之前没有任何典籍有记载过陕西白水是杜康生与葬之地和有“杜康造酒”的事情。《史记》作者司马迁故乡在陕西韩城,距陕西白水很近,如果杜康生于白水、造酒在白水、死后葬白水,这么著名的历史名人,与司马迁又是同时代人,太史公为何不记入《史记》呢?因为史家认定是“戏言”(见《文选》注引《与杜康绝交书》曰:“‘杜康,字仲宁,或云黄帝时宰人,号酒泉太守’,按此盖以文为戏之言,未可为典要”)。 何况清代“创修”碑文中所写“夫酒,何地无之,即杜之造酒,岂谨流传于白然”,已明言杜康造酒的传说,不仅仅是流传于白水一地啊。中国历代叫“杜康”的太多了,汉代人不可能是酿酒鼻祖。
不论周朝人或汉代人,均不能称为酿酒鼻祖。汝阳的“杜康墓”和白水的“杜康墓”,与《说文解字》所载“杜康葬长垣”,显然相互矛盾,也缺乏权威可信的考古材料依据。
本应做大做强的杜康酒,受混乱的宣传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怎能大展鸿图?
杜康酒为什么不能重振雄风呢,关键是要弄明白影响杜康酒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焦点问题。 如果洛阳在1972年一家打出“杜康酒”的牌子以后,1975年不再有第二家又打出“正宗杜康酒”,使世人对洛阳的杜康酒产生疑虑,于是又有陕西某县也“引经据典”说那里是杜康正宗,弄了个“三杜鼎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杜康商标案“撤消‘杜康村’‘杜康河’‘杜康泉’”的终审判决书中指出:关键是“杜康”二字,消费者只需凭“杜康”二字,即认可这种酒,在“杜康”上添加任何文字都有可能造成混淆,点出了杜康酒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焦点问题。首先是“杜康”商标的权威性和专有权不能得到真正维护, “杜康”商标被其他厂家无偿共用,品牌无法统一整合,多种“杜康”酒纷纷争夺市场,互相拆台,使消费者无所适从。“杜康”作宣传,开拓市场,其他的“杜康酒”会一涌而上;“杜康”开发一个新品种,马上就会有仿品跟进;甚至已注册的“杜康”商标,也会有人原封不动在国外或其他地区抢注,而抢注者并不是法定的“杜康”商标的持有者。日本人乘机也抢注了“杜康”商标。
一位外籍文物考古学家曾在网上和很多图书馆查找所宣传的“史载‘杜康牧羊于空桑涧(今汝阳杜康村)’”,但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这个“史载”的“史”文献出于何处。又查“杜康墓”,也与如今宣传的不一样。《汝阳县志》里有一段“史料”:“《水经注〉曰,杜康河,源出牛山,长十里,汇于伊,杜康造酒于此。” 查《水经注》原著,也找不到这段话。如果仍让查不到出处的“史料”流传,对杜康的发展是不利的,应使人们了解事实真相,懂得那些查不到出处的“杜康酒史料”,仅是为商业利益服务的招牌而已。一个民族品牌杜康酒,如果她的史料出处是“查无实据”或是“假文凭”,“不可考证”?还算什么“民族品牌”,“酒之源头”?
更使“杜康”难堪的是,与 “杜康”商标相混淆的“杜康河、杜康村、杜康泉”、“某某杜康”,竟然被国家商评委“核准注册”, 1996年,汝阳和白水在伊川的注册“杜康”商标外,采用包覆的方式,加上一个圈,添上“汝阳”、“白水”二字的汉字和拚音,就成了“汝阳杜康”商标和“白水杜康”商标:。 迫使拥有“杜康”注册商标的伊川县杜康酒厂,放着堂堂正正的“杜康”用不成,反而用起“伊川杜康”,并不得不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杜康”的合法权益
伊川1981年已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一家注册专用的“杜康”商标,核心部分是园环中有篆体字杜康二字,兼有古印风格,端庄大气,古朴典雅:
好在有共和国的法官们主持正义, “杜康”商标的权威性和专有权得到了有效保护,但杜康酒业已经元气大伤了。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靠经济的腾飞,而经济的腾飞要靠一大批驰骋国际市场的民族品牌。打造并维护卓越的民族品牌,是历史赋予当代中国企业家的神圣使命。杜康酒是中国白酒的象征。杜康作为华夏酿酒鼻祖的地位,是中国和世界所公认的,杜康酒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酒的地位是中国和世界所公认的,杜康商标作为最有价值的驰名商标的地位是中国和世界所公认的!杜康酒是华夏文化的瑰宝,是世界文化的遗产。 中国人爱杜康酒,国际友人也爱杜康酒,洛阳人、伊川人、汝阳人都爱杜康酒。我们应该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继承、维护、壮大、发展杜康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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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古论今话杜康—杜康之争
原载《中国法院网》“法律之星”
中国招商引资网转载http://www.china-138.com/bbs/showbbs.asp?bd=192&id=7433&totable=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知识产权风云榜”上,有引人注目的《2004年中国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杜康商标案位列第五。
“解忧美酒数杜康。伊川杜康国酒香”
杜康酒是传统历史文化名酒,自夏代杜康始创以来,已经有将近四千年的历史。史书《战国策》、《世本》、《说文解字》等对杜康始造秫酒均有记载,特别是三国时魏武帝曹操《短歌行》:“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使杜康酒名传千古。古往今来,历代又有无数赞美杜康酒的诗文,使杜康酒成了中国酒文化的代名词。唐代的酒仙、大诗人李白,到伊川纶氏寻访杜康遗踪,在嵩阳碰到了岑夫子、丹丘生两 位好友,谈起少康复国,始创杜康酒很有感慨,挥笔写下了千古名句《将进酒》:“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古来圣贤多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还有“李白斗酒诗百篇”、“杜康醉八仙”、“杜康醉刘伶”; 宋朝易圣邵雍的“吃一辈子杜康酒,醉乐淘淘”;等诗歌和传说故事,早已是脍炙人口,广为流传。可以说,我国的任何名酒,都不具有像杜康酒那样丰厚的传统文化底蕴。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1972年就夸赞说:“天下美酒,唯有杜康”。
伊川自1971年首家恢复生产杜康酒以来,在党和各级政府关怀重视下,使“杜康”品牌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先后曾荣获省优、部优、国优,还曾与国酒“茅台”齐名摘取过大奖。在周总理关怀下,伊川的杜康酒由小到大。前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亲临伊川,品尝杜康酒,指示:“团结奋斗,再展宏图”。中共中央办公厅曾致函伊川杜康酒厂:“为保证中央首长用酒。我处拟购买贵厂生产的杜康酒5000公斤。请予大力协助解决为荷。”杜康酒不仅进了中南海,而且被作为外事活动首选的友谊酒,外交部供应处曾专函致伊川杜康酒厂:“中央通知,礼宾进行改革,今后不用茅台等烈性酒,订52度出口瓷杜康酒300箱、52度花脸杜康酒300箱。 请协助办理为盼,烦劳之处,顺致谢意! ” 杜康酒还是商务活动中最佳的礼品酒。朋友间加强感情交流的亲情酒,节日中的喜庆酒。
杜康酒的走红极大的提高了洛阳市和伊川的知名度,不论走到全国大小地方,都知道洛阳是历史名酒杜康酒的故乡。党和国家几代领导人的关心和栽培,国际友人的赞颂,国宴和外交礼品专用,出口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等,使杜康酒的声誉达到了与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相媲美的地位,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商品酒,而成了中国的一块响当当的文化名牌。据评估,“杜康”品牌价值达五十亿元以上。其身份完全具备申报联合国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的资格。
但是,本应做大做强的杜康酒,却由于人为的因素,竟然出现了三十多年令人不堪回首的“两伊杜康大战”,结果是,拥有亚洲最大杜康酒酿造生产线的国有大二企业伊川杜康酒厂,数亿国有资产大幅缩水,挂牌拍卖竟然无人应拍。而汝阳杜康酒厂也欠下了银行巨额债务。伊川杜康改制成功,法律为“杜康”商标撑腰,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河南伊川杜康酒业有限公司对杜康商标的权利人资格获得支持,汝阳酒厂侵犯伊川“杜康”注册商标案,汝阳败诉,2004年6月29日,北京市高院的终审判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公布后,全国媒体有一百多家进行了报道。伊川的杜康酒出现了多年少见的热购场面,短时间内订货单达到亿元以上。
“知识产权难维护,杜康被侵也忧伤”
杜康酒能不能重振雄风呢,完全可能,关键是要弄明白影响杜康酒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焦点问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杜康商标案的终审判决书中指出:关键是“杜康”二字,消费者只需凭“杜康”二字,即认可这种酒,在“杜康”上添加任何文字都有可能造成混淆,点出了杜康酒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焦点问题。
“杜康”商标的图形是一个圆环,其内是端庄大方的篆字杜康二字艺术字体,其寓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个历史名酒“杜康”。该杜康酒商标标识属伊川杜康酒厂的原创性设计,享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杜康酒”三个字由著名书画家范曾先生亲笔书写,世人早已熟悉。早在1981年12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核准伊川杜康酒厂注册“杜康牌”商标之前,就已是伊川杜康酒厂的杜康酒标识。
1975年4月,汝阳县也要建汝阳县杜康酒厂,以汝革生字(75)第02号文件“关于新建汝阳县杜康酒厂的请示报告”,上报洛阳地区主管部门后,上级主管部门即于1975年4月29日批复:“经研究同意厂名定为汝阳酒厂”。批文明确指出:“‘杜康酒’经伊川酒厂从1973年试制以来,取得了很大成绩,享有一定声誉,受到省、地领导的重视,为了保持‘杜康酒’的声誉,不要随便使用这个名称”。如今汝阳杜康宣称是1970年建成,然全不顾历史事实。
但汝阳县目睹伊川开发杜康酒几年来兴旺发达的情景,认定这是有利可赚的大好商机,还是想方设法于1975年建起了汝阳县杜康酒厂(当时曾自称为“河南省杜康酒厂”)。1976年,陕西白水也学着汝阳建起白水县杜康酒厂。地方政府某些部门为了局部利益,有法不依,长官意志行事,造成“三杜并立”的局面.
1980年10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商业部、轻工业部联合下发了(80)工商总字143号文件“关于改进酒类商品商标注册的联合通知”。该文件第四条规定:“两家和两家以上企业用相同的酒的特定名称申请商标注册,由省轻工业部门会同省级有关生产主管部门协商或由轻工业部提出意见,并于1980年12月底以前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书,经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一家注册专用”。轻工业部审定结果,“伊川恢复生产杜康酒时间早,酒的质量较好,生产能力较大,市场声誉较高。且有出口,应由伊川一家注册”(参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中国商标十年》等)。1981年2月1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致函国家工商总局、轻工业部、商业部:“关于杜康酒商标注册问题,省政府研究确定,由河南省伊川杜康酒厂申请注册,使用‘杜康牌’商标,请准予办理注册手续”。
1981年7月20日,工商总局商标局下发(81)标申准字第8382号《商标核准通知书》:“河南省伊川县杜康酒厂,你厂在36组各种酒商品上申请注册的杜康商标,经过审查,可以核准”。河南省政府下发豫政文〖1981〗137号文件,作出了“同一商标,两厂共同使用”的决定。1981年12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核准伊川杜康酒厂注册“杜康牌”商标,注册证号为152368。根据《商标法》规定,伊川杜康酒厂享有“杜康及图” 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汝阳、陕西白水酒厂提出使用“杜康” 注册商标,当时的河南省一轻厅和伊川县杜康酒厂不同意。1983年《商标法》颁布后,为了使汝阳、陕西白水两家酒厂“合法化”,1983年7月18日,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将伊川、汝阳、陕西白水三家杜康酒厂招到北京行政干预“开座谈会”,让伊川杜康酒厂“顾全大局,向前看。”结果,两酒厂与伊川杜康酒厂签订“杜康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规定“在甲方(伊川)注册‘杜康’商标的有效期内(包括续展有效期),乙方(汝阳、陕西白水)同时同期使用”。同时,在这个“杜康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乙方(汝阳、陕西白水)使用伊川杜康酒厂的“杜康”商标时,仅限于当时生产的酒品种,以后开发新品种须经鉴定并向甲方(伊川杜康酒厂)报送材料备案,表明乙方(汝阳、陕西白水)仅只有“杜康”商标的使用权,并且仅限于当时生产的几个酒品种,而且不是“杜康”商标的共有权人。但乙方(汝阳、陕西白水)严重违约,不仅远远突破当时生产的酒品种,而且以后开发的大量新品种不经鉴定也不向甲方(伊川杜康酒厂)报送材料备案,并且还把“杜康”商标私自转让给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者使用。更有甚者,汝阳酒厂还把伊川准予其使用的“杜康及图”注册商标,原封不动在台湾等地悄悄变为汝阳的“注册商标”。这些均属于侵犯伊川“杜康”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很明白看出,造成“杜康”商标多家长期无偿共用,是当时计划经济条件下行政干预、以权代法的结果。河南省政府豫政文〖1981〗137号显然与《商标法》相矛盾。2002年12月,河南省政府公告停止使用豫政文〖1981〗137号文件,“同一商标,两厂共同使用”失去法律基础。由此而产生的无偿“杜康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也随之不再是“免费的午餐”了。而1983年7月签订的“杜康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干预“开座谈会”的结果,并非“杜康”商标所有者伊川杜康酒厂真实意愿的体现,也是对伊川杜康酒厂首家开发杜康酒知识产权成果的侵权和无偿强行占有。
“三杜鼎立不同调,酿酒鼻祖受冤枉。”
由于杜康是酿酒鼻祖,有很高知名度,中国现代有三家酒厂都打杜康的牌子,“三杜鼎立”是现代杜康酒的一个奇特现象。那么“三杜鼎立”的历史依据是什么呢?
1、 河南伊川杜康造酒说。《史记•夏本纪》记载杜康是夏朝人,是夏王帝相的儿子少康。《说文解字》记载:“古者少康初作箕帚,秫酒。少康,杜康也。葬长垣。” 晋代的江统作《酒诰》说:“酒之所兴,肇自上皇,或云仪狄,一曰杜康,有饭不尽,委余空桑,郁积成味,久蓄气芳,本出于此,不由奇方。”北魏时期古籍文献《水经注•伊水》中记载“昔有莘氏女采桑于伊川,得婴儿于空桑,即伊尹也”,其地在伊川伊尹故里(莘)新城。伊川杜康酒厂在建厂之初就精心选址,定在新城故城旁边,所在地的河流是土(杜)沟水,(位于伊川府店街,伊川杜康酒厂南北厂之间)、重要的是这条河流与康水一样,载于北魏时期的《水经注•伊水》:“土沟水出玄望山西,东径玄望山南,又东经新城县故城北,东流注于伊水”。源头有杜沟、康沟、康庄。土字与杜字古为一字,甲骨文中杜即写为土,《说文解字》记:“杜,甘棠也,土声。”晋代学者杜预(著名诗人杜甫的先祖)葬于偃师土楼村,即又称杜楼村。
“康水”和“纶氏故城”。也位于伊川境内。 明代的《直隶汝州全志》说“杜康趴,城北五十里,俗传杜康造酒处,水经注曰康水”。古代《水经注•图》对康水、大戟水的位置均有详细绘图记载。康水(今伊川县葛寨乡烟涧河、沙河)属伊川,有上皇古泉、杜康酒坊院、烟涧青铜器遗址、聚仙观鸣泉遗址等。虽然康水历史上有一段隶属过伊阳县,但该水流域现属于伊川县,与大戟水(今汝阳所谓的“杜康河”没有任何联系。
《左传•哀公元年》记载杜康复国时“邑诸纶”氏地区活动。根据《竹书纪年》中“楚吾得帅师及秦伐郑围纶氏者也”和《水经注•伊水》中“狂水经纶氏县故城南,西流注于伊水”和《山海经》中伊川有“纶”鱼 等记载,“纶”氏位于嵩山之阳(南),今河南登封颖阳西,伊川江左、吕店、彭婆、白沙一带的白降河以北,有故纶氏遗址,《汉书•地理志》,《中国历史地图集》(夏、商、周、秦、汉)均予以明确记载。
195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在古纶氏地区西部的伊川南寨发现夏文化遗存。1990年,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河南省社科院考古所在这里发掘出大批夏代文物,其中大量精美的陶制酒具、酒器令人赞叹不绝。
2000年,国家夏商周断代工程专题组用碳十四测年技术,对伊川南寨遗址年代进行鉴定,得到的科学测年资料,早期年代为公元前1880—1840年,与《竹书纪年》和《中国通史•夏》等史料中少康(杜康)在位为公元前1868—1848年相一致。新中国成立后,伊川杜康酒厂依据历史文化优势,自1971年开始,经反复科研攻关、开发,于1973年首家推出历史文化名酒杜康酒,并非是偶然的。
2、河南汝阳的“杜康造酒”之说,据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洛阳名胜古迹》(汝阳酒厂提供的资料)记述,汝阳的“杜康”是周朝人,是周宣王时期杜伯的孙子,杜隰的侄儿,在今天的汝阳,发明了杜康酒,建了杜康仙庄,并葬在这里。
汝阳县是目睹伊川开发杜康酒很挣钱,1975年也建起酒厂,把古代典籍没有记载过、后世编造传说的“杜康村、杜康河、杜康泉、杜康墓、杜康仙庄”当作史实,宣称“汝阳是中国秫酒的发源地,”是“正宗”杜康, “抢”伊川的杜康酒生意。
周宣王时期杜伯属于公元前800年左右之人,与公元前1880年左右的酿酒鼻祖杜康相比无法相提并论?又怎能是中国秫酒的发明人和“正宗”杜康?这种把中国酿酒发明历史向后推迟一千多年的奇谈,竟然被汝阳误导世人三十多年。汝阳使用的是伊川的“杜康”商标,1994年后,在伊川的“杜康”商标外,采用包覆的方式,加上一个圈,添上“汝阳”二字的汉字和拚音,就成了“汝阳杜康”商标。
3、陕西白水的“杜康造酒”之说,1987年在白水县城城隍庙发现清代乾隆年间的《创修杜公祠记》碑。其碑文曰: “盖闻百家技艺一致,精殁而为神,邑杜公讳康,字仲宁,汉时人,生于县之康家卫村人,立庙墓在焉,考之史,善造酒,渊明诗序曰:仪狄作酒,杜康润色之,夫酒,何地无之,即杜之造酒,岂谨流传于白然”。显然,白水这个清代乾隆年间才“创修”出的汉人杜康公,与夏人杜康仅是同名同姓而已,在此之前没有任何典籍有记载过陕西白水是杜康生与葬之地和有“杜康造酒”的事情。何况清代“创修”碑文中所写“夫酒,何地无之,即杜之造酒,岂谨流传于白然”,已明言杜康造酒的传说,不仅仅是流传于白水一地啊。中国历代叫“杜康”的太多了,不可能都是酿酒鼻祖。白水县见伊川杜康酒厂生产历史文化名酒杜康酒生意好,1976年也建厂生产“杜康酒”。后也用伊川的“杜康”商标,1994年后,在伊川的“杜康”商标外,加上一个圈,添上白水的汉字和拚音,就成了“白水杜康”商标。
不论周朝人或汉代人,均不能称为酿酒鼻祖。汝阳的“杜康墓”和白水的“杜康墓”,与《说文解字》所载“杜康葬长垣”,显然相互矛盾,也缺乏权威可信的考古材料依据。汝阳的周“杜康”和白水的汉“杜康”,与伊川的夏“杜康”相争,显然是冲着商业利益而来的。
“依法维权上京城,两伊对簿到公堂”
轰动中国的“杜康商标”官司,起因于伊川与汝阳之间的纷争,汝阳曾称为伊阳,故现代将两县关于杜康的纷争称作“两伊大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已有一审判决和终审判决。伊川的“杜康”胜诉,汝阳的“杜康村”“杜康河”“杜康泉”侵权商标被撤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陪着做了败诉的被告。
这个事件的起因很清楚。汝阳使用伊川的注册“杜康”商标,又不经伊川的同意,又在这个“杜康”注册商标上添加“村、河、泉、汝阳”等字样,注册成“杜康村、杜康河、杜康泉、汝阳杜康”商标,明显是对伊川 “杜康”注册商标的侵权,伊川要维护 “杜康”注册商标专用权,自然不会容忍侵权行为,只有打官司,谁知一打就是十五年。有人说两个酒厂都是河南洛阳的,打什么官司?其实是不了解实质上是关乎知识产权的大问题。
汝阳把“杜康村、杜康河、杜康泉、杜康墓、杜康仙庄”等当作侵犯“杜康”商标专用权的理由,根据伊川和 汝阳双方提供的史料证据,实际上这些名称起源很晚,依法裁决不能作为法庭可以采信的证据。
例如关于“俗传杜康造酒处”,明代《直隶汝州全志》中“杜康趴,城北五十里,俗传杜康造酒处,《水经注》名康水”。其文的意思用现代语言的说法是:“在(伊阳)城北五十里,有一个地方叫杜康趴,传说是杜康造酒的地方,即《水经注》中记载的康水”。
这条文献中明确提到《水经注》中的康水,是“传说杜康造酒”的地方。北魏郦道元所著地理水系名著《水经注•伊水》,其中对康水有很明确的记载,:“又有明水出梁县西狼皋山,俗谓之石涧水也,西北流经杨亮垒南,西北合康水,(康)水亦出狼皋山,东北流经范坞北与明水合,又西南流入于伊。……伊水又与大戟水会,水出梁县西,有二源,北水出广城泽,西南径杨志坞北与南水合,水源南出广城泽,……西流入于伊”。并有《水经注•图》,标注了康水的地理位置。
古《水经注•图》(汪士铎著,陈桥驿校释,山东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版)对康水、大戟水的位置均有详细绘图记载。康水不在汝阳县境内,而属于伊川。
根据这些历史文献和古代地图,目前汝阳的“杜康河”,古代叫做“大戟水”。“大戟水二源出广成泽”,《汝阳县志》记述“自小店去西北沿广成泽故道走三十里……正在广成苑中”。而在伊河支流中,只有“大戟水”是唯一出于”广成泽”的河流,与“康水”并不是同一条河流。明代《直隶汝州全志》记载“俗传杜康造酒处,《水经注》名康水”,康水在伊川。并没有记载汝阳的“大戟水”(现称作杜康河)是“俗传杜康造酒处”。《水经注》和古《水经注•图》中也不存在汝阳有“杜康村、杜康河、杜康泉、杜康墓、杜康仙庄、空桑涧、空桑酒树”等地名的任何记载。
由这些史料可知,汝阳的“杜康河”、“杜康村”、“杜康泉”、“杜康墓”、“杜康仙庄”、“空桑涧、空桑酒树”“杜康遗址”等为后世附会之说。尤其是“杜康墓”、“杜康仙庄”、“空桑酒树”、“杜康遗址”这些花费巨资建成的现代人造景观,怎能作为杜康造酒的史实依据?
况且,历史传说并不等于知识产权,当伊川千辛万苦把杜康酒由历史传说首先转化为名牌商品和生产力时,汝阳尚没有建酒厂呢!
曾看到汝阳宣传说周平王封汝阳杜康为“进贡仙酒”和“杜康仙庄”。查《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公元前638年)的记载,原著是:“平王之东迁也,辛有适伊川,见被发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也。秋,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这条史实说明周平王由陕西东迁洛邑后,派大夫辛有到伊川,发现这里有在野外披发祭祀的,古代的礼仪已经丧失,秦国晋国又把西北的陆浑之戎(原住在敦煌一带)迁到了伊川。
伊河流域被戎人占据,不断侵袭周王室。戎人甚至打到了洛阳,焚烧过周王城的东城门。有名的周王室派将军甘镯伐戎人的伊川沈陲之战、楚庄王“问鼎中原”伐陆浑之戎之战;晋国“兵贵神速”伐三涂(陆浑)之战,均是当时“尊王伐戎”的著名战役。戎人把周王室闹的很不安宁,周平王死的时候,还是晋国拿出的安葬费,说周平王封“汝阳杜康”为“进贡仙酒”、“杜康仙庄”,找不到任何史料依据。今《汝阳县志》编造《水经注》中有关于“杜康河”的记载,经查对原著,没有这些记述。《汝阳县志》将传说或杜撰之事作为史实依据载入地方志,画在地图中,并强化宣传,将传说当成是史实,是极不严肃的事情,会让后世笑话今天是开历史玩笑。
知识产权属伊川,“杜康及图”是原创。
虽然杜康酒在历史上有记载,但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杜康酒”的开发应该归功于伊川酒厂于1971年的研发结果。伊川是新中国第一家打出历史文化品牌“杜康酒”大旗的厂家,并在周总理关怀下,国家支持下创出的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品牌。虽然后来又有两家也使用了“杜康”的牌子,但那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不能以此否定伊川开发出“杜康酒”的功绩。同时,“杜康及图”商标的设计是伊川县的原创性设计,在此之前,这种关于“杜康酒”商标的设计文字和图案,没有在任何书籍或文献中出现过。因此,“杜康及图”是有独立知识产权的著名商标,谁看到这个园环中有古朴大方的篆书“杜康”二字的商标,便会知道是杜康酒。不论在这个商标上加上任何文字或图形,人们都会联想是“杜康”的系列产品。伊川杜康酒享有“杜康” 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允许其他人再注册任何与杜康二字沾边的商标。汝阳酒厂申请注册“杜康泉”、“杜康河”、“杜康村” “汝阳杜康”商标,打“中华杜康”牌;陕西白水酒厂申请注册“白水杜康”,有违《商标法》,也侵犯了伊川的“杜康” 注册商标专用权,。
如果留意一下“汝阳杜康”注册新商标,就会看出其内心包覆的是1981年已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核准伊川杜康酒厂注册的“杜康”商标,其字体和图形丝毫不改,仅只是又加了一个带有汝阳字样及拼音的园环而已,这是个明显有违《商标法》,侵犯“杜康”注册商标知识产权的“新商标”。
结果很惨痛,首家开发杜康酒、年创汇几千万美元的国有大二企业伊川杜康酒厂,市场被挤占,价值达五十亿元的“杜康”品牌大幅缩水。
杜康问题的关键在于;汝阳和白水的所谓杜康遗址、杜康村、杜康河、杜康泉、杜康墓等,既没有权威可信的史料典籍记载,也并非是真实的杜康造酒史实,而是附会之词。从这两家都宣称拥有上述杜康的像同遗址这一共同点来看,恰恰说明两者都不是真的。明代直隶汝州全志所载俗传杜康造酒处,是北魏水经注中的康水,该水在伊川,并非汝阳现在所称的杜康河,所谓杜康河其本名叫大戟水,有史籍在案,可以查验。但汝阳和白水硬把不真的东西编造美化成史实,并以此来做为挤垮伊川杜康的依据和武器,从1975年起,与1971年首家开发出杜康酒的伊川展开争夺市场的杜康大战。先是利用行政干预,迫使伊川注册的杜康商标无偿让其使用。进而伪造历史,欺骗世人,打起杜康正宗旗号,造成杜康混乱,抢市场。再是又注册与杜康近似的商标,以达到商标官司败诉后仍然打杜康牌子的目的。
杜康只有一个,三家也非同根生,煎的只是杜康。如果重温西游记中的真假美猴王,就会明白三十年杜康之争的真相。就会知道为什么几十亿元的历史名酒杜康酒品牌一直做不大做不强的根本原因。也怪可笑,人人都说要打假,但伪造杜康造酒历史,并以此侵犯杜康商标知识产权却受到支持。为什么商标局在没有去图书馆查实汝阳白水所说的杜康史实究竟真不真情况下,就盲目轻信片面之词,为其侵权行为大开绿灯?致使几十年杜康大战损失惨重,杜康破产。
退一步讲,按商标法规定,几家同时申请同一个商标时,遵循使用在先的原则。既然伊川早于其他地方好几年已把杜康酒发扬光大,后者要求注册理应驳回,更不该利用行政权力,搞出三杜鼎立,使中国的国酒杜康蒙辱。还必须指出,在北京高院查清事实缘由,依法作出撤销汝阳申请的三个侵犯杜康商标权商标后,竟有人藐视法律的公正判决,仍胡说侵权商标应该注册,真不知这些法盲是如何进行政执法的?
北京高院终审判决伊川是“杜康”的主人,汝阳1989年申请注册的“杜康泉”、“杜康河”、“杜康村”商标属于对“杜康”的侵权,这是中国依法行政的正义判决。 以此而论,汝阳和白水1994年后又申请注册的“汝阳杜康”、“中华杜康”、“白水杜康”等商标或品牌,同样是对“杜康”的侵权。
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中国只能有一个“杜康”,才能使历史文化名酒杜康酒傲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显出我中华民族历史文明源远流长。如果还像前几年那样,三个“杜康”各说各的,你说是夏人,他却说是周人,另一个说是汉人,都说是酿酒鼻祖,你有“杜康”,我在你前边或或后边再添加上点字,就成了我的商标和品牌,中国的汉语词汇多的是,用不完。人们会认为杜康品牌不严肃,太混乱。照此下去,杜康怎能发展壮大?“杜康”如何能走向世界?。
杜康酒是历史文化名酒,是民族品牌,也是中国人民的骄傲。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靠经济的腾飞,而经济的腾飞要靠一大批驰骋国际市场的民族品牌。杜康酒是中国白酒的象征。杜康作为华夏酿酒鼻祖的地位,是中国和世界所公认的,杜康酒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酒的地位是中国和世界所公认的,杜康商标作为最有价值的驰名商标的地位是中国和世界所公认的!她是华夏文化的瑰宝,她是世界文化的遗产。应该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继承她、维护她、壮大她、发展她,把她做强做大,使她真正成为中国民族工业的一棵参天大树,巍然屹立于世界名牌之林,再创杜康酒的辉煌。
杜康商标案名列《2004年中国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敲响了发人深省的警世钟,相信不同行业的人们都会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行政法专家、商标法专家、知识产权学专家、法学专家教授,也会从中学习、领会到书本上学不来的知识和教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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