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共产品概念谈教育医疗体制改革


  教育和医疗及其体制改革等问题,是刚刚闭幕的两会的热点话题之一。如果要从总体上评价我国近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那么没有多少人会怀疑,改革是基本成功的并且成就也是巨大的;而如果要具体评价我们在教育和医疗方面的改革成果的话,同样没有人会怀疑,改革是失败的并且其埋藏的隐患至今还没有完全彰显出来。这一结论可以从两会代表在会议期间披露的有关具体数据得到证明。

  众所周知,我国过往的教育和医疗体制改革,基本是沿着“产业化”方向展开的。为什么其它行业的产业化基本获得成功,而教育和医疗体制的产业化却不成功呢?原因在于后者产品的特殊性;我们的改革恰恰忽视了这一特殊性。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要先解释一个经济学名词:公共产品。

  在现代经济学入门教科书中,教育和医疗业所提供的产品(服务)被称为“准公共产品”。经济学是从一件产品是否具有以下特性来界定其是否属于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非拥挤性和不可分性。其标准定义因此是:满足了收益时的非排他性和消费时的非竞争性两个特点的物品和服务,就是公共产品。

  实际上,按照这个定义,有许多物品——例如教育和医疗——是无法判断其究竟是不是公共产品的。在人类久远的历史上,教育和医疗都是私人产品;人们之所以把这类产品称之为“准公共产品”,是因为在现代大多数国家,这类产品主要都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一词中的“准”字,反映了标准定义的不确切和不严谨。例如,军队应该是一种公共产品,但历史上存在过的雇佣军却是彻头彻尾的私人产品。

  主流经济学从公共产品的这个定义和特性,还引申出两个重要概念:市场失败和搭便车。所谓市场失败,是从公共产品生产的角度提出的;搭便车则是从产品的使用的角度提出来的。

  市场失败概念的理论背景是这样的:照理,人们所需要的一切物品,都将从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高度理想化的市场──中产生或提供出来,因而这样的均衡也是帕累托最优的和完备的。但在谈论到公共物品时人们却发现:有一些重要的物品──公共物品──却不可能从这样的一般均衡中产生出来。这下问题出来了:在此情况下,这样的帕累托均衡还谈得上是完备的或最优的吗?

  但经济学家有他们的解释:一般均衡当然是完备的或帕累托最优的,但现实的市场是有缺陷的——被称为“市场失败”。理由是,没有人有充分的积极性去生产公共产品。

  实际上,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错误思维。因为现实既不是有缺陷的,也无所谓完备或不完备。某些重要而不可或缺的物品不能从那个一般均衡的模型中产生出来,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们知道,一般均衡模型建立的前提之一,就是排除了政府和制度;可那个帕累托最优却又同时预设了一个与此相矛盾的前提:人们所需要的一切物品,都能从中产生出来——否则哪有最优可言?当人们指出:存在许多重要的物品,它们都不能从那个一般均衡中产生出来,此时,反过来指责现实是有缺陷的,还能有比这更强词夺理的“科学”吗?当某个行星的运行与根据某个物理学原理计算出的轨道发生偏离,科学家都承认:是原理错了而不是星体的结构有缺陷。这才是科学精神。

  如何走出如此昏悖的思维呢?公共产品恰恰应该从该产品的生产方面的公共性来理解。我们要问:能允许“私人”来建立军队、法庭和警察吗?实际上“私人”是完全有能力、也有意愿去生产这类产品的,但任何社会都不会允许这样的“私有化”;即使在专制的年代,这类物品都是作为“公器”存在的。在这类物品真正“私有化”时,人们将这类产品的生产者称为“强盗”。真正的雇佣军和强盗之间是没有什么明确界限的,道理也在这里。

  因此,公共产品概念应该从产品来源的角度考察。笔者在《经济选择的秩序——一个交易经济学理论框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一书中给出的定义是:凡是通过组织交易方式生产或提供的、并供组织内全体成员按一定规则使用的物品,都是公共产品。

  在我们的定义里,“公共”的意思很明确:它只包含组织内的全体成员。按这样的理解,公共产品在消费上仍然是排他的——排除了组织之外的任何人。对照教科书的定义可知,他们的定义在“非排他性”这一点上也不确切,因为公共产品并非是无条件非排他的,例如,外国人就不可能享受本国公民所享有的公费医疗、免费教育、社会保障等服务;学术沙龙只对小圈子开放等等。

  企业是一个组织交易过程,但企业的雇员不能享有或使用其产品,因而后者属于(企业主的)私人产品。一个可能的疑问是:国营企业的产品是公共产品还是私人产品?在当代大多数国家,学校教育和医疗服务越来越作为公共产品的方式生产出来。如何解释呢?

  简单说来:国营企业的产品如果按市场规则使用(消费),其产品就属于私人产品;如果按行政规则(甚至立法)使用(消费),就是公共产品。这也是国营企业仍然被称为“企业”的理由。如果有朝一日,国营企业的产品改按行政规则来分配使用,企业的性质也即刻变为事业单位了。

  因此,按我们的定义,一切由个人或企业(无论国营还是民营)生产并按照市场原则使用的产品,就都是私人产品。举凡私人和企业生产的灯塔、无线广播和电视节目、各类免费杂志、免费网站、学校教育和医疗服务、甚至军队(雇佣军)等,都属于私人产品。凡由组织(政府、社区等)通过组织交易的方式生产、并按组织制定的规则使用的产品,都是公共(仅限于组织内部)产品。

  可见,从生产的角度来区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将不会产生类似“科斯的灯塔”那样的难题。举例说,灯塔如果是由私人或企业建造的,那么可以断定,建造者一定获得了满意的利润。建造者不会真正在意究竟有多少人(免费)得到了灯塔提供的好处,只要有把握获得满意的预期利润,产品就会提供出来;免费的电视节目、报刊杂志和网站,发行量是多多益善,因为生产者的广告收入与阅读面的大小是成正比的。

  至于说个人或企业不能提供公共产品,例如个人不愿意免费为社会建造桥梁和灯塔,那是极自然之事,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市场却并不因此而变得有缺陷起来。其实,公共产品不仅是任何个人或企业不愿意生产的(不收费的道路、桥梁、灯塔等),公共产品还是不允许由个人和企业来生产的(军队、警察、法庭、国家外交和市场的监管等等);或是像市场的便利、学术沙龙开展的活动这样的公共产品,这是任何个人和企业本身无法生产的。任何个人都无法生产的公共物品的另一个事例,是社会的卫生防疫体系,离开这一体系,任何人的健康都不可能有真正的保障。

  公共产品是根据需要而不断“开发”并提供出来的。《左传》:“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可见早期国家的功能较单纯,其主要公共产品只有“祭祀”(祭祀是古代文明中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和“军队”两种。现代国家组织提供的公共产品则包括:军队、警察、法律制度、社会保障体系、以及道路、桥梁、灯塔等等,它们可分别满足组织成员对安全、秩序等方面的需要。这些公共产品是国家交易的目的。

  我们现在的问题是:什么样的产品才能作为公共产品进行生产呢?按照早期的社会主义理想,社会的一切产品都将作为公共产品生产出来。就此而言,在可能性上,一切产品都可以是公共产品。但人类的实践证明,产品的分配——即我们前述定义“按一定规则使用”中的规则的制定和执行——问题成了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根据笔者在《经济选择的秩序》一书中的分析,任何人类能够制定出的这类规则,都必定排斥了“按劳分配”这一原则;而人们的劳动一旦和产品的分配脱钩,生产一定是低效率的。

  因此,人类有意识地把那些无法由私人生产、私人不愿意生产或不允许私人生产的产品,都作为公共产品以国家交易的方式进行生产,而把其他产品交由私人生产;前者强调“按一定规则使用”,后者则强调产品使用的市场原则。

  但是,在所有的人类需要的产品中,至少有两类特殊产品是不太适合交由私人生产的,这就是教育和医疗。

  有一句人们耳熟能详的提法: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笔者窃以为,未见得人人都理解了该命题的真正含义。这句话实际蕴含着一个这样的命题:市场经济是追求公正、公平的经济。理由是,市场经济意味着不断发生的、大量的交易;交易中,需求者通常都不具备商品的质量鉴别知识,人们一般把这类情况称之为“信息不对称”(我更愿意称之为“交易条件不对称”)。在此情况下,如果任由交易“自由”地进行,大量的不公正乃至于公然的欺诈行为将会充斥于市场。为使交易健康进行,必须有一种力量来平衡这种“不对称”,并且这种平衡以交易的公平、公正为目的;也唯有实现了“对称交易”的市场才可能产生“公正的”价格。一切不对称交易形成的价格,都是“扭曲”了的价格。

  于是,有一种重要的公共产品——市场商品质量监督机构——被生产出来了,这类机构通常都以平衡这样的不对称交易为目的,从而最终使商品交易能在大致公正公平的条件下进行。也唯有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效率才是现实存在的。

  但在教育和医疗这两类产品进行交易时,由于纯操作上的原因,没有任何质量监督机构有能力平衡其间存在的“不对称”;并且更严重的是,对于这类产品的生产者(供给者)的蓄意乃至于恶意的欺骗,需求者通常都难以觉察、即便觉察了也难以举证、即便能够举证,交易所造成的伤害也是严重的和不可逆的,因而是不能弥补和挽回的。因此,牺牲效率以换取公正——把这两类产品作为公共产品生产——就成为社会的理性选择了。

  确实,在更漫长的历史年代,教育和医疗都是私人产品,因此总体说来,那个时代的教育只能是富家子的专属领域,专业医疗同样如此。现代社会的发展是伴随着公共教育和公共医疗一起展开的。但是,由于产品的分配一旦与劳动脱钩,生产必定是低效率的,因此,生产过程中的低效率,成为存在于一切国家公共教育和公共医疗之中的、无法根治的痼疾,其间的差别仅有程度上的不同。结果,在这些国家或地区,在政府严密监控的情况下,都允许自由定价的私人教育和私人医疗的存在,它们逐步形成了专为富人服务的私人企业,因为富人们愿意支付更多的钱购买效率。

  因此,以中下收入阶层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公共教育和公共医疗,和以富裕阶层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私人教育和私人医疗,两者和谐共处、相辅相成,才是一切现代国家应该追求的制度目标。应该看到,作为公共产品的公共教育和公共医疗,其在供应上的低效率是无法完全消除的,我们能做的只能是加强政府监控,以使其低效率保持在公众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

  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前提之一是:“假设”市场的信息是对称的。因此,在他们的理论体系里,任何交易都是天然公正的、因而也是天然高效率的,其必然结论当然就是:把一切交给市场。这意味着,一切产品都应该作为私人产品进行生产——当然那些私人不愿意生产的产品例外;也唯有在此条件下,政府才是不得不接受的“必要之恶”。

  让笔者感到迷惑不解的是,这类天真到近乎迂腐的理论,居然会成为现代经济理论的主导性思想,不仅如此,该现象居然还与如下事实并行不悖:信奉这一理论的西方国家无一例外地、都把教育和医疗等产品作为公共产品进行生产,并且均没有在未来某个时刻改弦易辙的意思。对此我们不禁想说,某种“阴谋论”可能还真有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