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协明确叫停银行转嫁房贷律师费后,也曾备受争议的房贷险再次成为焦点问题:“都是买房人给银行埋单,律师费不交了,这笔费用还用交吗?”
1 没有统一规范,部分银行迫于竞争压力取消强征
截止到目前,除了中行自称没有取消强制购房人上房贷险外,自去年7月份交通银行率先取消后,深发展银行、建行、农行等几大银行也已陆续放开。然而正因为如此,对买房人而言,房贷险市场呈现出比较混乱的局面。
记者通过多家二手房中介了解到,办理房贷是否需缴纳保险费的情况不一。多数中介表示,与他们合作的银行中只有部分是必须交的,中大恒基相关负责人表示:“和我们合作的几大银行早就不收保险费了,上保险属自愿。”“如果引进一家银行给消费者放贷,收取保险费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如果引进多家银行共同来做,就有可能不交。但也有银行坚持让交的,最后是否上保险的决定权,就取决于购房人自己选择哪家银行办贷款了。”北京明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总监贾玉鹏介绍说。
调查发现,中介公司办理同种贷款业务不能选择同一家银行的两个支行,是否收取保险费,在哪家保险公司上保险,主要取决于合作银行支行。知情人士透露,为了完成放贷任务,各家银行下属支行会针对不同的开发商和中介公司提出不同的优惠政策。而同一银行的两个支行不允许给一家公司办理同种贷款业务,则是为了避免银行内部之间产生恶性竞争。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消费信贷中心主任刘红告诉记者:“针对一些优质项目,参照其他银行免收,我们也就跟着取消了。但老房比新房风险更大一些,为了保证银行的贷款安全,我们会根据楼盘的年限和品质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收取这笔保险费。”但刘红没有否认同行间的激烈竞争是导致很多银行取消房贷保险的主要原因。
2 争议焦点依然老套,买房人、银行谁是受益人?
围绕房贷险的争议与律师费如出一辙,关键在于“谁是受益人”。
来自银行方的说法是:“上保险是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一旦发生地震或燃气爆炸,让贷款买房的人再去赔偿损失无疑更是雪上加霜。”买房人对此无法认同,保险首先保障的是银行利益,费用当然该由银行出。
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是,“主动上房贷险的多数是外籍人士和海外归来的华人。”伟嘉安捷总经理助理李娜介绍说。李娜分析,“这些购房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强。他们的投保额通常会超出贷款额度,一旦出险,贷款人也能获得部分赔付。但国内的买房人即使上房贷险,投保额也很少有超过贷款额度的,出险后保险公司当然只赔银行。”
据广大律师事务所庄清忠律师介绍,按照国际惯例,一般是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就是自己。国外银行发放贷款,为了降低自身风险一般会自己去找保险公司去上保险。同样,购房人也会主动买保险,目的是为了防范一旦失去贷款偿还能力(如失业、伤残等意外),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贷款而购买的,遵循谁买保险谁受益的原则。并不是像目前中国这样,购房人必须自己花一份钱去给银行买保险。
庄清忠律师指出,无论如何,强制让消费者上保险本身违反了《保险法》中“保险自愿原则”的规定,并且银行方面无法回避房贷险主要还是在保障它自身的利益。“从叫停房贷律师费一事可以预见,这种强加给购房人的‘房贷险’被取代的时间也不长了。”庄清忠律师说。
业界观点
保险公司成最大受益人
围绕“谁是受益人”的争论还有一说。不少开发商认为,其实个人信贷对于银行来说是非常优质的业务品种,由于对个人资信审核严格,加上在没有办下房产证之前一直是开发商在作担保,所以银行的风险已经降到很小;目前北京新建项目已不像过去还是罐装燃气,发生燃气爆炸等情形更不可能。“我没听说过有这样的案例发生。让购房人上房贷保险,其实就是画蛇添足。倒是保险公司赚了不少钱。”贾玉鹏表示。
权威数据显示,2006年北京仅住宅类产品销售套数就达近15万套,销售金额1490亿元;二手房成交7.6万套,成交金额400亿元。业内人士分析,其中至少有一半的购房人选择了贷款买房,虽然单笔保险费在800元至1500元之间,但因此汇总的保险费总额却不可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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