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矿难,临汾市长的道歉说明了什么?


     12月9日上午,洪洞“12.5”事故国务院调查组成立大会上,临汾市长李天太会上说,作为一市之长,自己没有做好工作,辜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感到十分痛心和愧疚,难辞其咎。为此,他心情沉重,压力巨大,深感愧对105名死难矿工,愧对105个破碎的家庭。为此,代表市政府向遇难的矿工表示沉痛哀悼,向死难者家属致以深深的歉意,并愿意接受组织给予的任何处分。(12月9日人民网)

    面对105名死难矿工、105个破碎的家庭,我们相信作为父母官的临汾市长李天太的公开道歉并主动要求处分是真诚的,也是发自内心的。作为临汾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连日来,彻夜不眠,内疚不安。”也是能够理解的。我想,李天太的公开道歉和主动要求处分不是精彩的表白,不是官场的辞令,更不是一时的冲动,这里面有一种天大的责任,反映的是尊重事实、尊重百姓、尊重法制。

    由此,让我想到古人石奢的故事。据《史记·循吏列传》中记载,石奢是楚昭王的令尹,个性刚强廉直,从来不会阿谀奉承,也无所畏惧。有一次,他到下面巡视时,碰到有人杀人,就前往追捕。但将凶手捉住之后,他却发现凶手竟然是自己的父亲。迫于当时的伦理道德,他把父亲释放了,回来后却把自己囚禁了起来,并派人向楚昭王报告说:“杀人凶手是我父亲,如果我将父亲严惩,别人就会以为我大不孝;我置国法于不顾,把凶手释放了,这又是对国君的不忠。我的罪过应该受死。”楚昭王说:“追捕犯人但没有捉住,按理是不应该追究责任的,你还是好好地当你的官吧!”石奢却说:“如果我不偏袒自己的父亲,别人会说我忤逆不孝;现在我没有依法办事,就是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就不再是个忠臣了。君王欲赦免我的罪过,这是君王对我的恩德;认罪而死,却是我身为人臣的职责。”最后,石奢谢绝了楚昭王的赦免,自杀而死。

    虽然石奢的作法不宜提倡,但他敢于负责、敢于承担责任的精神着实让人感动,值得学习。尽管石奢与李天太不能同日而语,但我想有一点应该说是相通的,那就是责任意识、敢于承担责任的精神。

    党和人民赋予了各级官员许多权力,同时也给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平时就应该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做好分内事。如果发生了问题,特别是发生了涉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灾难,只要不是目前人类还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身为第一责任人的主要官员,就应该也必须承担责任。

    或许明天的李天太可能就要离开市长的岗位,但不管再到什么岗位,这带血的教训,他应该都会铭记,我们各级官员更应该铭记。

    权力就是责任。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要对人民负责。对事关人民利益的大事,对事关生命安全的大事,不可有丝毫松懈,不可抱侥幸心理,不可冷漠木然,否则,与图财害命并没有什么两样。而追究的利剑也会无情落下。

    新闻链接:临汾市长李天太:连日彻夜不眠 内疚不安--社会--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