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如何由谁评


 

  在实际工作中,对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检验方法和评判依据很多。但归根结底,人民群众的评判,是衡量和检验党员领导干部的根本标准。

    自我评判。由于立足点和出发点不同,党员领导干部的自我评判不论怎样有水平、怎样客观、怎样实事求是,都难以跳出局限性。

    领导者评判。由于上下级关系,更由于一条线的关系等原因,领导者对下级的评判多是褒奖,很少有严肃认真的批评。即使有也多是注意性、预防性、提示性等点到为止的希望一类。领导者实质也是人民群众的一员,其评判本应纳入人民群众评判之中,只因工作层次不同,看问题角度不同而单独提出来罢了。

    法律评判。从社会治理层面讲,法律准则是至高无上的,具有绝对权威。问题是法律评判只适应于触犯法律的党员领导干部,属于个例。

    历史评判。历史评判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历史评判更适应于高层次、大事业、大人物。当然,一般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从一定层面讲历史也将给予相应评价,史志办在机构沿革中有一笔当属正常。若凭工作政绩青史留名确属不易,这也是很多人奋力争取的。
    组织评判。一般来讲,组织评判与人民群众的评判是一致的。不同点在于,一是对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某些情况,因种种原因人民群众是不完全知情的,但组织上比较掌握。二是对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具体工作的考核,特别是一些技术层面的问题需要组织去了解检查,有些环节在目前还不可能达到人民群众都能参与的程度。因此,组织评判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所谓组织评判往往成为某个领导的个人评判了,走样了。

    人民群众评判。人民群众的评判是衡量和检验党员领导干部的根本标准。一是由历史唯物主义所决定。人民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同时,也是评判历史、评判人物、评判党员领导干部的终结者。二是由我们党的性质所决定。由人民群众来评价自己的先锋队乃至一个区区党员领导干部,自来就在本义之内。三是由“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决定。党员领导干部实践和体现“三个代表”怎么样?当然要由被代表的人民群众来评判。“劝君不用镌顽石,路上行人口似碑”。我们现在很多党员领导干部也认为“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

  人民群众的评判,是衡量和检验党员领导干部的根本标准,主要是说这种评判具有绝对性和一惯性。绝对性是说任何评判也代替不了、任何评判也不可与之相比、任何评判在终极上都将服从于人民群众的评判。一惯性是说人民群众的评判贯穿于我们党的历史,即从党成立之日起直至消亡为止;贯穿于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全过程,即由始至终、从头至尾都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

    现实是,一个区域、一个部门、一个行业的工作如何,大都由上级领导来评说,大都用总结、检查、评比的办法来进行。

    总结,都是本单位总结本单位,你表扬我我表扬你加上自我表扬,对问题则蜻蜓点水,又播下问题的种子。

    检查,都是上级来人,或为体现重视由上级纠合几个部门叫联合检查。之后以表扬为主,以鼓励为辅。

    评比,都是在本区域、本部门、本行业的内部搞矬子里面拔大个,最差的也闹个什么文明奖。

    总结、检查、评比这些办法都可以,但结果存有不真实,王婆卖瓜的事太多。是什么原因?

    归根结底是这些办法没有公共参与,没有群众参与。

    如果这些办法主要由服务对象来进行,就会好多了。

    坚持人民群众评判是衡量和检验党员领导干部的根本标准,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尤其对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