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玉华 女,1938年10月出生,昆明人。副主任医师,中共党员。现任武警云南总队医院五官科主任。主要贡献:1955年入伍以来,40多年的军旅生涯中,视救死扶伤为已任,不为名利,尽心尽职,为患者解除痛苦,送去光明,用其精湛的技术和周到的服务赢得了患者的赞誉和信任,求医者络绎不绝,纷至沓来,在军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被当地群众亲切地誉为“光明使者”,先后被评为云南省“三八”红旗手,省人大代表,光荣地出席了全国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省第五届党代会,两次荣立三等功,多次受到嘉奖,并被云南省政府和昆明市政府分别授予“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先进个人”称号,1995年在云南省“巾帼建功”评选活动中被授予“云岭巾帼女杰”称号,所领导的五官科是医院的骨干科室,曾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通过与科室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医院所开展的“复明工程”经专家组验收全部合格,受到上级的表彰,其中,屏边县被授予全省“治盲防盲先进县”,禄丰县被授予全国“治盲防盲先进县”。所领导的科室,1995年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三项康复先进单位”,1996年被评为“全国白内障复明先进单位”。个人1998年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曹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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