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讨论折射出人大代表专职化和年轻化的迫切性
在有关“原罪”的讨论中,人们常常提到政策和法律的矛盾和冲突被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得以先富的主要原因,在国家转型时期,政策和法律的矛盾是难以避免的,因为路总要一步一步的走,在不同法律和政策完善的过程中,存在漏洞和发展不均衡是在所难免的。但是人大代表的业余化却使得避免这种漏洞和发展不均衡的周期得以延长,不能即使的得到纠正。
我国公共管理资源过多的集中于政府行政管理过程,除了公共财政投入巨大外,人才的聚集也是政府积聚公共管理资源重要方面,如某市规划局
要了解法律之间的冲突和矛盾需要非常专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我们的人大代表在肩负人民重托的同时,还需要为自己的生计考虑,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立法机关的一员的角色中去,发挥应该发挥的作用。在行使自己的权力时只能凭借自己的良心和有限的本职工作经历,对高度逻辑性、专业化的各种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权力。
由此可见,人大代表的专职化和年轻化,是社会平稳发展的重要条件。因为可以及时减少政策和法律的矛盾,缩短政策和法律更新和维护的周期,减少政府人员腐败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