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持:罗建法(《民营企业家》副主编)
本期嘉宾:陆新之 财经书籍出版人,商业观察家
张小平 财经专栏作家、《性格企业家》作者
曾朝晖 知名企业管理专家
本期嘉宾:陆新之 财经书籍出版人,商业观察家
张小平 财经专栏作家、《性格企业家》作者
曾朝晖 知名企业管理专家
近日,国美对外发布消息,称有关部门对国美的调查已经撤消,国美终于逃过一劫。
同时,也有相关人士称,国美过关并不代表不存在任何问题,如果还不修正以前的某些做法,而以本次侥幸为荣,很可能会遭遇不测。民营企业存在一个普遍的“洗澡”的问题。
张小平:“断根、赎罪、养晦、舍得”是民营企业家 “大澡”四大步
杨绛写过一本叫《洗澡》的小说,描绘的是一群知识分子在“三反五反”运动中的心路历程。洗澡当然指的不是到澡堂里去舒舒服服地“洗涮涮”,而是拿着锋利的手术刀,对自己的灵魂和思想进行彻底的解剖和清洗。“洗澡”在当时也叫作“割尾巴”。
有意思的是,从1951年底起至1952年底的“三反五反”运动,针对的其实是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三反”指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五反”指反对资产阶级不法奸商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财产、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对商人来讲,那是一个肃严的时代。
而近年来,对于敏感的中国民营企业家来说,可能又多少会在空气之中嗅到某种肃严之气。但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知识分子相比,民营企业家的抵触及委屈情绪也许更甚——自认为是中国改革功臣的他们,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要面临“洗大澡”的阵痛?
为什么要“洗大澡”?这首先是民营企业家自身的缺隙造成的,他们的缺隙就是天生多了一条尾巴,这条尾巴叫“原罪”;其次,随着社会贫富悬殊的日益加剧,已经呈现出“恶性社会”的征兆——在富人们眼里,自己的施恩行为却并没有招来穷人们多少喝彩声,善举没有得到善报;而在穷人们的心头,这些贪官奸商们掠夺了社会的财富,恶行却没得到恶报。在“恶性社会”里,因果不再循环,各个阶层情绪对立并渐成死敌。我们这个时代沉淀下来太多的难题,让人理不清、剪不断。但这个时代需要继续轻装前行,这就必须要有具体的人或事来承担历史的重负、沉疴和积怨。不幸的是,民营企业家正是那个“比较软的柿子”。处于风口浪尖上的民营企业家,需要的是一次主动的、彻底的、全面的“洗澡”来脱胎换骨,改变自己的负面形象,以避免成为恶性情绪的发泄对象与牺牲品。当然,这种“洗澡”不是“三反五反”时那种自上而下地、全社会参与的政治运动,而是每一个企业家个体的、发自内心的自省。
如何“洗大澡”?有八个字可供民营企业家参考:“断根、赎罪、养晦、舍得”。
断根,就是斩断过去的种种。在那个特定的年代,因为某些部门对权利的垄断,生存空间狭窄的民营企业家不得不与某些官员进行“权力寻租”。这种官商勾结形成了极端恶劣的经济环境,养成了部分民营企业家投机取巧甚至违法乱纪的恶习。而在法律与制度日益健全的今天,他们仍然有钻法律漏洞的习惯与冲动。不断根,被逮住只是迟早的问题。
赎罪,就是为过去的不规范行为“买单”了事。你捐款也好、你提高职工福利也好、你提升产品质量也好、你改善生态环境也好,每一次的“额外付出”,都让你的原罪减轻一分。当然,对企业家来说,最好的同时也是最擅长的“赎罪”行为,就是“消灭”穷人和闲人——在中国,第一大问题是人多,第二大问题是穷人多。这么多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这么多的下岗职工,这么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不靠企业家们来化解,将会是一个巨大的隐患。多一个穷人,对于富人而言,就意味着多一分危险。
养晦,也就是埋头做事、少发狂言。这本来就是一个矛盾与恶性情绪飞扬的时代,一个张牙舞爪的商人只会被淹没在唾沫之中。
舍得,也就是用舍换得。再直接一点,就是用金钱换平安。利益,是激发社会矛盾永远的动力;利益,也是浇灭人类怒火永远的甘泉。当矛盾激发了,面临身家性命之虞了,让出若干股权和现金又何妨?为10%的股权,宁愿面临10年牢狱之灾的风险?这个道理连普通人都能想清楚,但偏有很多固执的企业家却迎着锋刃而上,结果常常是人财两空,这真是让人唏嘘不已。
“从今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在特定的转型时期,民营企业家们不要奢望、不要气馁、更不要负气,海子的诗意幻想将会是你们最现实的选择。
陆新之:改善营商大环境,杜绝原罪潜规则
你可以不喜欢企业因循的中国式增长的草率路径,你可以叹息中国的商人们的坏品味,也可以怀疑国企、民企和外资缺乏社会责任感、满足于弱肉强食的显规则……但是,即使是这样,你还是会发现,过去29年来的社会变迁,绕不开的是这些大大小小的公司行为,在犬儒主义地发出一些感伤和批评之前,我们还是要回到一个现实之中来。人,毕竟不能提着自己的头发逃离地球,如期空发狠话,不如回到地面上探讨如何在中国营造一个更好的营商环境。
某种意义上,黄光裕被查以及被澄清无事,相当于是一个喜剧收场。这或许是一件好事。
当然,我们没有必要干预司法地大谈赦免民企原罪,也没有必要故作激愤状大呼清算。让上帝的还给上帝,把恺撒的还给恺撒。
事实上,该清算的自然会清算。如果能够幸存下来的企业,那么说明他有适应当下环境的生存之道。
而由过去29年的经验来看,中国未来工业发展最具潜力的发动机,不是国有部门,也不是国际500强在中国说英文的海外华人掌控的分公司,而是数以百万计的灵活的私营企业。大量证据表明,它们比规模更大的对手更进取、更高效、更富创新精神。同时,他们也更加容易触犯法律或者法规。
根据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民营企业中,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下的占50%以上,所有者权益在200万元以下的占60%,在亿元以上的,只占2%左右。可见,民营企业内部分化也很厉害。
因此,当讨论中国的公司需要争取好的营商环境的时候,首要是争取公平竞争的环境。大企业一般都在各级政府的视野里,他们的营商环境一般都好于中小企业,从资源配置的角度,他们的情况缺乏代表性,也较难复制推广。最值得关注的是民营中小企业。他们势单力薄,无力抵挡腐败势力对自己合法利益的侵犯,无力为自己争取公平公正的公共政策。所以他们的营商环境往往最糟糕。
举一个例子,风云浙商人物倪捷,绿源电动车的创办人,也是电动车行业的维权代表,因为一纸莫须有的背后黑状,就被剥夺了CCTV风云人物的候选资格。这种事情的发生,可见中国企业家还处在怎么样一个不健康的生态环境之中。
现在最有建设性的事情,是改善营商环境,让还没有原罪的企业摆脱不犯原罪就不能发迹的不合理现象。同时,保护那些合法营商企业的各种根本权益,使他们免于恐惧、重税和歧视。只有了改善营商大环境,让企业家真正能够自由竞争,合法经营,才能杜绝他们通过不正常手段牟利的原罪潜规则。
曾朝晖:制度的缺陷,是原罪的原罪
黄光裕调查门事件,使所谓“原罪”问题又成为话题。
山雨欲来风满楼,在不利的舆论形式下,一些民营企业家开始站出来纷纷表白,自己的第一桶金的来源是合法的,一些媒体也开始进行一些调查,尤其是那些名声在外的企业家。也有一些企业家站出来,坦诚自己的“原罪”:联想集团董事长柳传志坦言曾经赖过账、走过私;东软集团董事长刘积仁承认自己曾经“骗过人”,卖过没有用的软件;新希望集团总裁刘永好也承认卖过高水分的玉米饲料,赚了500万昧心钱。
笔者认为,这股势头如果得不到制止,会对社会对经济产生非常消极的影响,人人自危,大家都忙着表白自己,谁还有心思发展企业,大家都在表白,好像不表白就有原罪,这实际上先是假定了民营企业家有罪,然后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无罪,没有证明就是有罪,岂不是非常可笑。
笔者因为工作的关系,经常要接触一些民营企业家,有些已经做到非常大,在和这些民营企业家的接触中,笔者感觉到,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凭借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的,客观地说,他们还生活在不太公平的市场环境下,他们在政策的夹缝中寻找生存的机会,他们的成功来之不易,笔者常常为他们所感佩。
大家最关注的企业偷税漏税的问题,难道只存在于民营企业中,国营企业就没有偷税现象,一些国营企业老板曾经坦言,国营企业偷税不怕,说白了我不是为了自己,还是国家的资产,而民营企业的性质就不同的了,你是为了自己,多偷一分钱税你腰包就多了一分钱。当然,偷税漏税是可耻的,理应受到惩罚,但我们在强调公民纳税义务的同时,也应该注重对私有财产进行法律保护。可是迄今为止,我们在宪法或法律中仍找不到“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字眼,这是权利和义务的不平等。
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沉重的税负本身是否合理,中国实际上已成为世界上税负最重的国家之一。
说到走私,我们知道,迄今为止发生的走私大案,都与政府权力部门有关,没有官员的腐败,就不会有这么多的走私。权钱结合实际上已经成为一条致富的捷径,比如,要从事房地产,就得从政府权力那里获得土地。要进入某个利润高的行业,你就得从政府权力那里获得许可证。要获得贷款,你就得有权力批复,而不在于你的资信与投资项目如何等等。
不合理的制度是“原罪”的“原罪”
讨论所谓的原罪问题,要把属于道德范畴的违规与属于法律范畴的违法区分,企业是趋利的,只要不违反当时的法律,就没有罪,如果法律没有界定,那是属于法律没有制定好的问题,那么,应该受批评的应该是法律。
换句话说,即使是那些确实利用了那个时代的某些体制性漏洞,完成了原始积累的,也不存在有罪的问题。要知道,考虑到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政策体制环境,民营企业根本是没有生存空间的。而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冲破了旧体制的束缚,并且推动了新体制的创立。
我们并不否认,与一些国有企业一样,一些民营企业也确实存在违规甚至违法的事实。但是,我们冷静地想想,在国家政策对国有企业倾斜,在银行对民营企业另眼相看的大环境下,民营企业家们真可谓是在夹缝中求生存,他们的一些违规,只是想争取多一些生存空间和平等参与的机会,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被制度逼得违规的,至今我们的一些领域,已经对外资企业开放了,却依然不对民营企业开放。当然,不管怎么说,违规违法都是不光彩的,但是,那么逼着他们去违法的体制是否也有责任呢?因此,我们对所谓原罪问题的清查,其实质在于完善制度和法律,杜绝钱权交易的可能与机会。否则,不仅无法遏止国内高官腐败,也难以阻止更多的周正毅们前赴后继的涌现。
(本文为作者参加网易商业频道专题讨论的整理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