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2007年电视剧质量年,广电总局要求从2月份起的至少8个月时间内,所有上星频道(各卫视频道)在黄金时段一律播出主旋律电视剧。为此,广电总局对电视剧设立了四级审查制度,即所有省级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提前一个月报省广电局,而后由省广电局报送省宣传部,再由省宣传部审核后报送广电总局,最后广电总局报送中宣部文艺局,审批通过后再播出。
于是乎,一些没有“主旋律”的电视剧将肯定通过不了四级审查制度,电视剧产量过多,产品质量不高的市场现状将因宏观调控而得到改变。但是,这种四级审查制度会使电视剧市场达到真正的“供求平衡”吗?
一是电视剧纳入宏观调控的标准是什么?众所周知,在中国市场上有两只手,一只是“看得见的手”,一只是“看不见的手”。当供过于求的时候,就需要“看得见的手”进行宏观调控。或许,正是在这一市场法则作用下,电视剧市场也将纳入宏观调控。但是,何谓主旋律电视剧?显然连广电总局都还没有标准答案。这就难免会有一些深受观众欢迎的电视剧,因不入广电总局的“法眼”而遭到“夭折”。
二是市场供求平衡不等于观众需求平衡。如果仅仅从“供求关系”来看,电视剧市场现状确是存在“供大于求”,一些没有主旋律的电视剧理应受到“宏观调控”。但是,从电视观众需求来看,显然并不是每一个观众都喜欢在黄金时间收看“有主旋律”的电视剧。据网上关于“你如何评价广电总局的这一规定?”调查显示,截至
三是宏观调控会不会是“关系调控”。在2003年国家降低了门槛之后,众多的电视剧制作公司都因此而从中受益,但是,一些传统电视剧“巨头”必然会受到开放的电视剧市场冲击而丢失部分份额。因此,设立四级审查制度,要求在所有上星频道在黄金时段一律播出主旋律电视剧,有可能是传统电视剧“巨头”的商业“阳”谋。如此一来,即可以遏制或限制其他“关系不硬”的电视剧制作公司,又可以以市场需求满足“巨头们”的需求,岂不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