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薪资改革不等于给公务员涨薪
朱中原
随着一年一度公务员考试的结束,备受争议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也提上了政府日程。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既是关于公务员内部管理体制的一项改革,也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及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我国经济与社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早在前几年就已经在酝酿,但是酝酿的结果是,除了不断地给公务员涨薪之外,没有看到任何实质性的改革进展,而此次备受争议的改革措施虽然已经出台,但是在我看来,仍将毫无实质性的进展。所谓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似乎又要向公务员涨薪方向演变,演变成权势群体重新瓜分国家财政与社会财富的“瓜分式改革”。
无可争辩的是,当今中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确实存在较大的弊病,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内部不平衡。公务员工资多年来实行的仍然是大锅饭、大一统、一刀切,行政计划性较为明显,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缺乏明显的激励性和创造性;内部不平衡还体现在地区与地区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级别与级别之间的不平衡、不公正。总体来说,东部地区的公务员工资明显偏高,而中西部地区则明显偏低,贫困地区甚至发不起工资;中央级单位的工资明显偏高,而基层单位的工资则明显偏低;工商、税务、法院、交通等事业单位的工资明显偏高,而文化、艺术、文博等事业单位的工资明显偏低。二是内外不平衡。从横向来说,中国的公务员无论从工资收入还是待遇、地位来说,在所有的职业中,几乎都算是比较好的了,不存在待遇偏低的情况,而且中国每年报考公务员的数量剧增,这说明了公务员这一职业仍然是被社会公众看好的职业,根本不存在工资偏低的情况;从纵向来说,中国的公务员工资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就在逐步提升。三是公务员薪资水平与社会整体工资水平不相协调。从经济增长角度说,我国经济虽然每年都在以8%的速度增长,但是国民人均收入却仍然相对偏低,而国民的工资收入则更低,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人均工资月收入只有1000元,许多中低收入者的工资还在500元以下,而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仅2003年就已达到人均1500元,远远超出了平均水平。
因此,从以上的分析来看,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事实上,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在于,要切实改革不合理的公务员工资分配体制,而要改革不合理的公务员工资分配体制,根本在于要改革现行不合理的公务员体制、行政管理体制以及人事制度,公务员体制及中国现行的人事制度,是影响中国公务员现行工资分配制度的根本因素,不合理的公务员体制及人事体制导致了不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根本保障,那么,所谓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将又会像教育改革、医疗改革和公车改革一样,演变为权势者重新瓜分和聚敛社会财富的改革,一个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将会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之后,公务员的工资涨了,而公务员的津贴、补助及各类外快却仍然没有减少,甚至更为严重的是,权力腐败将有增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