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城市经营概念内涵的比较


中外城市经营概念内涵的比较


通过中外学者关于对城市经营概念的论述,我们大概有了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这就是说国外所说的城市经营主要是指城市发展的战略性管理,也就是政府的战略性干预。其目的是确保城市经济的整体发展和社会福利的全面提高。而中国的城市经营是在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历史转型时期下诞生的,也就是说中国的城市经营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型以及经营主体由一元化向多元化转型和城市化进程加速的前提下诞生的,并且二者的内涵也有非常大的差异。纵观前述国内外诸多学派对城市经营的论断也就基本能够证明这一观点。因为,中外学派的观点从源头和本意上有很大的差异。



概念的诞生背景不同


国外的论断是建立在成熟的市场经济背景下的,而中国的论断是出自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和城市化初期特殊的历史背景下



概念中政府的职能不同


国外的论断指的是战略性管理,也就是政府的战略性干预,干预的层面仅限于宏观层面。而中国的论断大部分是指政府在经营城市的过程中不但要发挥核心经营主体的引领职能,而且还要履行好一定职能范围内的干预职能。干预的对象主要是从属经营主体,干预的层面既有宏观的,也有微观的。再者,干预的手段也不同,国外一般用的是法律手段,这是源于其干预的层面是战略层面,干预的环境是成熟市场经济下的程序化环境。而中国干预的手段既有法律手段,又有行政的以及道德的等综合手段,这是因为干预的层面既有战略,又有战术。既有宏观也有微观的,干预的环境是转型过程下的非成熟市场经济下的非程序化环境。



概念的客体内容不同


国外城市经营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成熟城市的整体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的全面提高,经营客体主要是行政管理程序,因为,在成熟经济环境下只要按程序执行,就可顺利达到预定目的。而中国城市经营的目的仅仅是从目前中国城市发展的初级阶段上出发,讲城市经营只是为了适应城市化的需要——积累资金。因此,对于中国而言讲城市经营只是指现阶段城市经济的局部和当前。



概念的主体内容不同


国外的城市经营主体——政府其实质是管理主体,而并非是我们所说的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经营主体,是裁判员,是一元化主体。而中国的核心城市经营主体——政府不但是管理者,而且是直接参与市场经营活动者,政府既是所有者,又是经营者,同时还是行业的管理者和监督者,这就是说,政府同时充当了球员和裁判的角色(周诚君《对当前城市经营问题的若干反思与建议》)。另外,中国的城市经营主体不但包括政府,还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自然人和其它机构等。



国内外城市经营的方向不同


国外的城市经营是一种既定的良性程序化管理、是一种方法论,是达到目的过程。而中国的城市经营是管理方向上的经营、是一种待定的由非良性向良性过渡时期的非程序化管理,它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既是指导思想又是达到目的的过程。



国内外城市经营要解决的问题不同


国外城市经营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既定的程序下达到预定的发展目标,要解决的是今后的问题。而中国的城市经营既要解决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经济不发达的遗留问题,又要解决现阶段中国城市化进程加速所带来的眼前问题,而更重要的是未来中国的可持续化发展问题。



中国城市经营的特点


 过渡性


其一、城市经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客体内容,比如,城市经营一般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初级阶段,仅仅着眼于如何解决城市基础设施资金短缺——属于城市公共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式城市经营”。第二阶段,已考虑到如何提高城市自身整体的市场价值,即将城市作为最大的国有资产来进行保值增值式的经营,也就是所谓的“整体资产增值式城市经营”。这两个阶段属于狭义式城市经营。第三阶段,即“广义的城市经营”,包括了影响城市竞争力的所有方面(仇保兴《当前城市经营的误区与对策选择》《学习时报》第7版).


其二、中国的城市经营是一种由非系统性向系统性,非城市化向城市化,政策化治理向法制化调控的全方位过渡。


其三、城市经营它产生于中国经济体制转型和城建资金短缺的历史时期,因此,具有一定的过渡性(王志锋踪家锋《经济问题探索》)。


  背景性


中国的城市经营是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和城市化背景下诞生的,其实质是为了解决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需要。


关键性


中国目前的问题从表面上看是内需不足问题。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国农村人口的平均消费水平不足城市人口的一半。但是内在的原因是因为中国的大量人口集中在农村,这种局面的长期存在会直接影响到中国国家的发展战略问题———城乡差别的始终存在。而城乡差别的存在又会直接影响到中国国民的总体文化水平的直接提高问题。而要解决这一根本问题的出路就在于城市化运动,因为它可以直接解决三农问题和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水土流失。而城市化的出路只有是城市经营。所以说城市经营是解决中国根本问题的关键。


特色性


    其一、西方国家是典型的“小政府、大社会”格局,基本上是建立在成熟的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属于“市场主导型”,西方的城市经营是经营方向上的管理,政府是裁判员,他们一般不直接参与市场经营。而中国的城市经营是管理方向上的经营,政府既是裁判员又是守门员和球员,特别是在城市经营的初期他们是市场经营的直接参与者。


      其二、西方城市经营的客体内容是指城市的整体经济水平和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宏观收益过程。而中国城市经营的客体是为城市化发展寻找资金,并且是可以立即产生经济效益的短期收益过程。


  其三、西方的城市经营出发点是立足于城市的总体经济层面。而中国的城市经营出发点是立足于城市总体经济之下的一个方面,它是城市经济的一部分而不是城市经济的全部。

作者:韩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