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省的欠薪问题


浅谈我省的欠薪问题

 

 

 

据了解,去年以来,广东省劳动保障投诉中心接到的欠薪投诉量大大减少。去年1至9月以来被拖欠工资4.1亿元,相对全国1千个亿来说算是少的,劳动保障部门查处欠薪问题立案共8608宗,比去年同期下降8.6%;涉及人数7.7万人,比去年同期下降14.2%;欠薪金额4.1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7.1%。但是这个老问题、老毛病为什么总是那么难解决呢?

 

我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就是包工头、老板、经理或者是承包方、中介公司他们相互推委责任的结果,这就造成工人们不知道应该找谁?第二:就是他们当中大部分都是农民工,没有合法的证件、和同、工资卡等。再有,那些老板所开的工厂或者公司都是非法的,根本没有什么经过有登记,这就造成他们最后无可奈何,自吃其果。第三:就是现在的举报、投诉程序太过复杂,再加上农民工的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这就造成他们很难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很难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第四:就是那些无良的黑心老板利用工人那种勤劳、无钱、无权的特点来欺骗他们,相信他们是斗不过他的,所以他们才那么胆大包天!

 

 那么解决这个欠薪问题有什么有效的办法呢?

 

我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办法。第一:就是要加强立法,用法律来规范、监督他们,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发现一个,处罚一个,严厉打击这种现象。如:据悉,香港不久前对其《雇佣条例》进行了修改,把欠薪罪的最高刑罚由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1年提高至罚款35万港元及监禁3年。但是我国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这样建议:在《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中增加一条:“公司、企业隐匿、转移资产,责任人逃匿,拒不承担对劳动者的工资支付责任,情节严重;或者拖欠工资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对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这就是所谓严刑峻法能根治欠薪问题。或许这样能收到更好的成绩。第二:要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利用社会的各种力量。如:网络和人工监督双管齐下,利据悉,佛山市南海区和广州市天河区等地已基本实现网络化监控。网络监控主要通过各地的政府政务网站延伸到各乡镇、村、居委会的终端,当发现企业当月有欠薪行为时,群众和当地有关工作人员可通过监控网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到监督部门。在尚未普及网络的地区,欠薪监督主要依靠由当地劳动部门指导设立的村、居委会劳动就业服务站完成。目前,东莞市和深圳保安区的村、居委会已建立起完整的就业服务站体制,由工作人员负责监控当地企业的工薪发放情况。而对于建筑企业欠薪要降资质,还有用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和人大的监督作用等,充分动员社会一切可以用的力量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第三:就是有关部门充分提高为人民办事的效率,精简办事的程序,增加举报的途径,严厉打击那些“三无”企业、工厂、公司,不要搞暴风雨的袭击,彻底做到思想上、行动上的都能做到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第四:就是采用像广州、深圳的那种政府与企业、工厂、公司挂钩的做法,做到政府直接管理、直接监督。或许这样能更好的规范劳动市场。第五:建立工资监控机制。每个企业工资支付情况报给有关部门并录入电脑,区、镇、村联网,如果企业拖欠工资两个月以上电脑闪烁红灯报警,劳动部门就马上作出处理,这种动态式监控在广州天河区、佛山南海区的实践中都收到良好效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有条件的地区如珠三角地区建立这种网,无条件的地方可先采取手工操作,建立台账登记注册监控。将拖欠工资的恶劣大户上网。一个是政府电子政务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据此作出处罚;一个是劳动市场网,让其在求职市场无法招工坑人。第六:建立齐抓共管机制,政府各职能部门各施其责,建设厅、工会、法院、海关等相关部门介入,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 第七:拖欠工资追加利息。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双方当事人对应付工程款数额没有争议,发包方延迟给付工程款的,应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应付工程款次日起算利息。”“工程款数额通过工程造价鉴定等方法确定的,应分以下情况确定工程款利息起算时间:因发包方原因,按合同约定应付工程款次日起算利息;因承包方原因,自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起算利息;因双方原因,自一审原告起诉时起算利息。这样或许这个老问题、老毛病能尽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