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为什么要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


马克思为什么要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

 

在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的理论中,公有制占有重要的位置。但一般的研究将马克思对公有制的主张仅仅归结为经济的原因(从私有制中解放生产力,实现生产效率),但经济效率上的优越性并不是马克思赞成公有制的唯一原因。实际上,马克思和其他社会主义者之所以反复强调未来社会应该实行公有制,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公有制具有哲学的意义,是实现人类平等和全面自由的工具。

从以公有制来实现人的自由这一角度出发,才能理解现实生活中为什么我们一方面不得不承认私有企业的生产效率较高(否则不会允许多种所有制并存),另一方面却始终坚持公有制在经济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并视为不可动摇的原则和思维定式。

这就要从马克思的劳动异化概念来探索。

 

一、反对私有制的传统

 

实际上,消灭私有制和私有制,实行财产的公有和公有制,历史上有一贯的传统。古今中外许多思想家都有这样的设想,如中国儒家的“天下为公”,柏拉图“理想国”中的财产归公,都认为公有财产制度能造就有德行的个人和更美好的社会。

在近代,被称为“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较详细地论述了私有财产造成人的不自由,认为必须废除私有制,实行公有制或者无政府的社会共同生产[①]。如托玛斯·莫尔在《乌托邦》中说,“我深信,只有完全废止私有制度,财富才可以得到平均公正的分配,人类才有福利。如果私有制度仍然保留下来,那么,大多数人类,并且是最优秀的人类,会永远被压在痛苦难逃的悲惨重负下。”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基本法第一条就是:社会上任何东西都不得单独地或作为私有财产属于任何一个人。康帕内拉的《太阳城》中说,私有制是利己主义的根源,利己主义引起了三大罪恶:诡辩、伪善和残暴行为,因此,太阳城的居民废除了私有制,实行公有制。18世纪法国被马克思称为“粗陋的共产主义”者马布利,从保卫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出发,激烈反对私有财产,认为它是一切社会罪恶的的主要起源,要求确立平等和财产共有。而欧文认为“私有财产或者私有制,过去和现在都是人们所犯的无数罪行和所遭受的无数灾祸的原因”,私有制使穷人贫困、无知、失业,使富人变成了贪婪的“两脚兽”。

从词源学的角度来考察,“社会主义”一词,与消灭私有财产、实行财产公有的含义紧密联系在一起。它的首次使用至少可以追溯到1827年欧文主义者的《合作》杂志,当时赋予它的含义是消除私有财产,由社会占有财产,向社会每一个成员提供相同的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利,不将任何人排除在外。

除了空想社会主义者外,还有许多哲学家也赞成消灭私有制和私有制。卢梭追问:“在一无所有的人们之间从属关系的锁链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呢?”他的回答是,不平等产生的直接根源,是完全尘世的和极其现实的,即私有财产的占有(卢梭,1997,P194)。而蒲鲁东则对财产私有权作了断然的否定,认为“所有权就是盗窃!”(蒲鲁东,1999)。德萨米则为未来公有社会制定了详细的工业法、农业法、贸易法等(德萨米,1996)。

总的来说,空想社会主义者们多数并没有从理论上证明,为什么人类获得自由一定要消灭私有财产,大多是情绪化的文字说明和对世外桃源的幻想,至少是缺乏完整的、令人信服的关于人的自由与公有制方式的理论。完成这一理论构建的,应属马克思的贡献。

 

二、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与公有制的选择

 

实现人的自由,是以马克思为代表的经典作家思想中的核心问题。社会主义思想之所以赢得千千万万人的信仰和追求,直至今日它仍是许许多多不同社会运动和意识形态令人振奋的旗号[②],就是因为它承诺将带给人们(或者认为社会发展必然进步到)一个摆脱物质束缚和政治压迫、人人自由平等的新社会。马克思的社会主义,首要的一条当然是消灭私有财产、建立公有制。这一点被社会主义思想家们反复强调。即使当代的马克思主义者、曾对苏联式社会主义作出严厉批评的诺夫教授,也仍然坚持财产公有的想法,认为可行的社会主义的第一条特征是“国有财产,即社会化公有财产及合作社财产占主导地位,不存在大规模的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诺夫,1991,P322)。也许值得我们深思的,还有曾在最严酷环境下对民主制作出深刻分析的顾准先生,在经济理论上同样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私有财产,并认为文革时候的中国“消灭了私有财产,这很好”(顾准,1995,P370),虽然他也承认“保存私有财产权的西方,工人生活得比苏联要好些。”(顾准,1995,P347)

马克思为什么反对私有财产、赞成公有制?国内对马克思公有制理论的研究,多数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辨证运动关系出发的,而忽略了它的哲学方面的渊源。可能的原因是,生产力、生产关系理论已经说明了公有制的必然性,研究者也许认为已不再需要其他理论;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像《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马克思青年时代的哲学著作,是在20世纪30年代以后才被发现和研究的,而此时经典作家的理论早已被广泛传播,并深入人心。

本人认为,寻求马克思公有制理论的哲学渊源,就必须从他使用的“劳动异化”这一哲学概念谈起。实际上,异化概念也是匈牙利哲学家卢卡奇所开创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甚至有人认为异化概念在西方马克思主义中,其地位相当于基督教的原罪概念(史蒂文森,1988)。

1.从异化到劳动异化。

异化所对应的英文单词为“alienation”,该英文单词在《英汉大字典》上的意义有“(1)感情上的疏远、离间;(2)财产的转让和所有权的让渡;(3)异化;(4)精神错乱;(5)戏剧中的间离效果、陌生化效果”等。

现代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使用异化这个概念,一般具有以下的含义,如惶惑不知所措,焦虑,社会的沉沦和个人的精神颓废,悲观绝望,丧失个性,冷漠无情,寂寞孤独,无能为力,毫无意义,轻生厌世,无信仰无行为准则,自我疏远,遗弃等等。贝尔将以上含义分类,认为总的来说是两重意义(贝尔,1986)。

1)疏远,这是社会心理学上的状况,指个人体验到一种被疏远的感觉,或是脱离了他的社会或他的团体的感觉,不能有所隶属,他失去了依靠;

2)物化,这是带有心理学色彩的哲学范畴,意味着一个人被当作一件物品来对待,他变成了一件东西并在此过程中丧失了他原来的身份,用现代的话来说,他是失去了个性。

对照自由的三个单元要素,异化状态是全面不自由的状态:被疏远的、被当成一件物品的个人,是没有尊严可言的;被当成物品,任人摆布,也就失去了自主;被疏远和物化的人,也就失去了自我发展的可能。因此,异化可以作为自由的反义词来使用。

马克思使用的异化概念,更多的来自于德国哲学的传统,但他抛弃了其中唯心主义的成分,不把异化看成是意识的抽象发展,而认为人的异化不在于心智中某种哲学上的抽象,其根源首先在于劳动,在于财产制度。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的本质特征,劳动创造了人,并使人变成有生气的人、摆脱孤独状态的人,或一个社会的或合作的生物,进而认识自己,改造自然。从当前的经济事实出发,使用异化概念,研究人在劳动中的异化,即为马克思的“劳动异化”。

下文将主要依据《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③]一书来探讨马克思是如何运用劳动异化的概念,得出要消除劳动异化、实现人的自由,就必须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结论。

2.劳动异化产生于私有制。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资本与劳动处于分离与对立状态,资本雇佣劳动,占有劳动的产品,这一切造成了劳动的异化。

“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劳动的产品就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物化为对象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劳动的现实化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劳动的这种现实化表现为工人的非现实化,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 (马克思,1985,P47~48)

换言之,劳动者因为无法掌握自己的劳动成果,反而被劳动成果所支配,这一现象反映了劳动的异化。异化造成的后果是:

“对象化竟如此表现为对象的丧失,以至工人被剥夺了最必要的对象——不仅是生活的必要对象,而且是劳动的必要对象。甚至连劳动本身也成为工人只有靠最紧张的努力和极不规则的间歇才能加以占有的对象。对对象的占有竟如此表现为异化,以至工人生产的对象越多,他能够占有的对象就越少,而且越受他的产品即资本的统治。”[④](马克思,1985,P47~48)。

马克思的劳动异化实际上包括四个方面(层次)的含义(马克思,1985,P51~52):

1)劳动者同劳动产品相异化。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自己越贫困;工人创造的商品越有价值,自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不仅生产商品,还把劳动本身和工人作为商品生产着,因而工人不是作为人存在,而是作为商品存在,工人从属于商品相互交换的规律。随着机器生产的发展,有可能相对地减少工人的数目,并用工资很低的童工、女工代替成年男子工人的劳动。工人的劳动产品已经作为一种异己的力量同他对立。

2)劳动者同劳动本身相异化。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不属于他的本质的东西,因此在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感到自己体力和智力得到自由的发挥,不能从他自己的活动中获得满足,而是在肉体上受到折磨和精神上受到摧残。

3)人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 人的本质力量应该通过劳动而发展,但在资本主义状态下,人已经不再是生产的目的,劳动只是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人的自我活动、自由活动被贬低为维持个人的动物般生存的手段。由于把自己变成商品,他就失去了他本人身份的感觉,他失去了“他自己”的感觉。

4)人同人相异化。劳动者同他的劳动产品和劳动活动的异化关系,归根结底是工人和资本家的异化关系,通过异化的、外化的劳动,工人生产出一个跟劳动格格不入的、站在劳动之外的人即资本家,并受资本家的压迫和束缚。工人和资本家同样都被异化了。

马克思的在这里运用的四个层次的劳动异化概念,与贝尔的异化含义及自由的三个单元要素相对应:

1)人丧失了尊严。由于在劳动过程中工人丧失对劳动产品的控制权(劳动者与劳动的异化),并受到另一人的统治、强迫和束缚(人同人相异化),人不能从自己的活动中获得满足,反而在肉体和精神都受到折磨,并且被迫与其他人和社会分离,造成人与人的对立、不平等和无依靠(心理上的疏远)。个人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使自己成为一件物品(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相异化),物质财富不是为劳动者的发展需要而存在,反而是劳动者为物质财富的增值需要而存在,因而,人不再是生产的目的,而是生产的手段,人被物化[⑤]了,无任何尊严可言。

2)人不再能自主。由于劳动者与劳动产品、劳动相异化,个人不能成为自己、不能成为劳动过程和劳动产品的主宰。人与人的异化,使工人受资本家的剥削和压迫,更无自主可言。

3)人无法自我发展。人与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失去了他本人的身份,人的存在与他的本质疏远了,人在事实上已不是他潜在的那个样子,不能成为他可能成为的那个样子。

总之,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在资本雇佣劳动的情况下,劳动者总是与资本、与劳动、与劳动成果、与自我、与他人相分离的,异化总是无法避免的,人总是不自由的。因此,关于异化的结论是,异化不在于心智中的某种哲学上的抽象,而在于私有制。

3.私有财产的产生与异化条件。

那么,私有制赖以建立的私有财产制度是怎么产生的呢?或者说,为什么会有人没有财产?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促使马克思转向经济学,体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该书开始部分是人类学(社会哲学),结尾部分是政治经济学[⑥]

在书中,马克思写道,“虽然私有财产看上去是异化劳动的基础和原因,然而它却是后者的结果”(马克思,1985,P57),也就是说,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产物和结果,虽然从资本主义生产制度的表面看来,私有财产表现为异化过程借以实现的手段。马克思的这一段论述曾让很多研究者感到困惑,如史蒂文森(1988,P60)。

需要结合该书的上下文和马克思的其他著作来考察这一问题。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认为异化的产生,是由于生产力发展导致分工的发展(私有财产正是从分工中产生的)。

“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因而也包含着积累起来的资本在各个私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也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的形式。分工愈发达,积累愈增加,这种分裂也就愈剧烈。劳动本身只有在这种分裂的条件下才能存在。” (马克思,1960,第74~75页)

而分工使得劳动产品为交换而生产,而非为自己消费而生产,劳动分工使人的劳动成为一种对立于劳动者的异化力量,阻碍劳动者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一种生产活动转换成另一种,这就是人的异化的开始。

那是什么手段,在分工的社会里,使形式上自由的交易,在人连自己都不得而知的情况下被异化和被奴役的呢?答案是货币,为取得货币而出卖劳动力的人也许会感到自己是自由的,但是通过货币和交换制度,产品从他抽象出去,“货币是异化了的人类能力”。

也就是说,分工(通过货币)使劳动产品脱离劳动者,产生异化,也产生私有财产;但是只有在私有财产发展最高阶段(即资本主义私有制),异化劳动才发展到最后阶段。在资本主义下,

“劳动产品越来越作为某种异己的东西与工人相对立……分工使工人越来越片面化和从属化,分工不仅导致人的竞争,而且导致机器的竞争。因为工人被贬低为机器,所以机器就能作为竞争者与他相对抗。”(马克思,1985,P13)。

    换言之,分工是人的异化的开始(在货币经济中通过货币形式实现),异化劳动的结果是私有财产及其积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累积的私有财产更进一步造成劳动的异化,私有财产变成加剧人的异化的手段。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和异化达到极限,全部私有财产关系也就达到了顶点、最高阶段,

“私有财产只有发展到最后的、最高的阶段,它的这个秘密才重新暴露出来,私有财产一方面是外化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是这一外化的实现”(马克思,1985,P57)。

    概而言之,马克思认为,造成异化的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把人划分为各种专门角色的分工,这使人同自己未被利用的潜力相脱离,因此失去了人性(失去了自由的一个方面即自我发展);

    第二是货币和市场制度,这迫使人们不是为人类的需要,不顾产品的使用价值而生产,而只是为市场价值或交换价值、为产品的销路而生产,人成了生产的手段,为生存而象任何其它商品一样竞争性地出卖自己(失去了自由的另一个方面即人的自尊);

    第三是私有制,这使劳动者失去了对劳动过程和产品的控制,也失去了对自己的控制,那些拥有生产资料的人控制着一切(人失去了自由的第三个方面即人的自主)。

    三个条件中,最关键的显然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它决定了市场制度、货币、分工等因素,也因此是消除异化的关键。只有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私有财产发展到最后的、最高的阶段、劳动与资本对立和异化达到极限时,才能通过废除私有财产实现消除劳动异化的目标。

    4.结论:消除劳动异化必须废除私有制、实行公有制。

因此,社会要消除异化、实现人的自由,就必须首先废除私有制,“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这样一句话:消灭私有财产”(马克思,1978,P38)。废除私有制,才能使劳动与资本直接结合,劳动转化为“直接社会性的”,以直接方式满足社会需要,结束异化。“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马克思,1985,P77)。“私有财产的扬弃,是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马克思,1985,P124)。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说“私有制必须废除,代替它的是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和按共同协议来分配产品,即所谓财产共有。废除私有制甚至是工业发展所必然引起的改造整个社会制度的最简明扼要的说法。所以共产主义者提出废除私有制为自己的主要要求是完全正确的。”(恩格斯,第365页)

废除私有制,就必须进行社会革命,“而要消灭现实的私有财产,必须有现实的共产主义行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40页)。在社会革命成功之后,消灭了私有财产,就需要对这些资产进行管理,管理方式显然只能是公有制制度。“无产阶级将运用自己的政治统治,逐步地把一切资本从资产阶级那里夺过来,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手中……并且尽可能迅速地增加生产力的数量”(马克思,1985,P45)。对此,恩格斯的看法是一致的,“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恩格斯,1972,P320)。

至此,马克思、恩格斯得出了要消除劳动异化、获得人的自由,就必须实行公有制,实现资本与劳动直接结合的结论,这也成了所有实行全面公有制的国家的哲学理论根源。

 

三、公有制之后

 

在经典作家看来,公有制还只是通向人类全面自由的第一步;在这之后,社会主义将向“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发展,代替国家的“将是一种联合组织,在那里,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1978,P47)。关于公有制之后,在新的基础上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论述,让许多研究者困惑,成为经典作家理论研究中的“历史之谜”。关于这一点,请注意方竹兰的研究(方竹兰,1997),本书不再重复。

在公有制之后,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美好设想中,还需要消除分工、货币、市场等一切造成异化的形式。这样才能通过恢复一切人的未被异化的能动性,使人获得尊严、自主,实现全面、彻底的自由,也就是从未被认识的客观力量中完全解脱出来,自由地设计未来,合理组织社会经济活动,“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将要达到这样一个社会,社会的目的是人而不是产品,人不再是“畸形的”,而是充分发展的人。对此,奥尔曼的综述是,在这样完全自由的社会里,

“物质极大丰富,要什么有什么,连机会成本也用不着了。到处都是‘新人’,会过社会化的生活,有高度理性,有人道主义精神,用不着精神鼓励,也用不着物质刺激,纪律问题、动力问题,都不需要了。整体和部分之间,没有利害冲突,集权和分权之间,也没有争端,因为大家对公共利益的看法是一致的。社会上要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如何使用,事先都知道,事后的检验也用不着了。也不要到市场上去交换,有个为使用而生产的决定就行了。分工没有了,高明的多面手有的是。‘人人都能书善画,虽不如拉斐尔画的美妙动人’。国家大事,人人都管,也就没有人要国家管理了。社会象个君子国,一切争名夺利的事,都看不到。根本没有什么权利要求,更不要法律规章了。审判员用不着了,立法机关也不要了。国家没有了,民族国家也没有了。对外贸易没有了,什么贸易也没有了。工资制度消失了,货币也不存在了。”[⑦]

 

四、简单的小结

 

马克思认为只有实行公有制,才能实现资本和劳动的直接结合,消除劳动异化,恢复人的潜能,在公有制之后最终实现人的完全自由。按这一思想建立起来的全面公有制体制,就必须让劳动与资本直接结合,劳动者就有权拥有和控制资本,如此就具有了天然就业的权利。这是公有制在哲学思想上的精髓,也是公有制国家合法性(马克斯·韦伯意义上的)的渊源。

接下来一个问题自然提出实行了公有制的社会,在现实中是否消除了劳动异化?

 

(注:旧作新贴,供有兴趣者参考)



[]实际上,空想社会主义者们始终没能说清楚,既不是私有制,又废除了政府,社会由谁去、如何去组织共同生产。

[]据英国学者格里菲思的研究,“社会主义”一词的定义,就超过260种。

[]从卢卡奇到萨特,有相当多的研究者(以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为主)认为,存在着两个有区别的马克思,即青年马克思和晚年马克思:青年马克思是一个哲学家和社会学家,关注人的异化问题、自由主义和人道主义,其代表作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晚年马克思则是一个经济学家,主要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代表作为《资本论》。这样的区分在研究上当然有一定的意义,说明了马克思一生前后阶段研究重点的变化,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马克思的思想是有连贯性的,中心焦点一直是人类的自由和解放。

[] 请注意,写作此书时马克思年仅26岁。任何一个具有同情心的读者,都不能不被马克思这种对工人阶级的深切同情和对人类命运的关怀所打动。

[]在马克思后来的研究和著作中,异化的主题被抛弃了,但是仍然可见,如18571858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草稿)》。在晚年著作中,异化在心理学上的微妙含义(即疏远化)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在《资本论》里以“商品拜物教”出现的异化观念,这显然是物化的含义。这也是天才的匈牙利马克思主义者卢卡奇所开创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源头。

[]据说马克思对经济学从来没有真正感到过兴趣,他晚年同恩格斯的通信中充满了对经济学的轻蔑。

[]奥尔曼,1978,《马克思的共产主义观:一种重建》,载《批评》1978年第8期,转引自诺夫,1991P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