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环”不是那个“丫环”
(本文为《法人》杂志2006年第12期专栏文章)
北京时间2001年11月10日23时38分,卡塔尔首都多哈,夜幕低垂,凉风习习。不知道历史老人是在放松身子,还是在屏住呼吸?“嘭!”——随着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主席卡迈勒手中的木槌轻轻地落下,中国入世一槌定音!
为什么想起五年前历史性的这一幕?提醒我的不是什么五年过渡期毕矣,前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对WTO过渡期的说法“很恼火”,某学术机构本月初举办有关WTO的论坛,原定题目叫“中国公司的WTO过渡期:5年得失及未来对策”,在龙永图表达强烈“反感”后,主办方现场宣布,论坛主题改为“WTO:5年得失及未来对策”。
提醒我的是被誉为“地产界名人”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一番话:“国有企业家、国有资本,政府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让我们干房地产我就不干房地产。我们只是当丫环的,都是政府说了算。”在日前的第八届中国地产节上,当记者问及“房地产商对社会应承担什么责任”时,任志强大嘴一张如是说。
“丫环论”一出,语惊八方,议论纷纷,有如雪飞,“任大嘴”也再一次成为舆论的焦点。论者多是就“任大嘴”说“任大嘴”,或是就房地产论房地产。的确,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任大嘴”抛出“丫环论”原本与世界贸易组织八杆子也打不着,他是在回答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时大嘴一张的。或许正因为如此,“丫环论”价值不菲,它真实地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入世五年了,我们的政府和企业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众所周知,世界贸易组织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有明确要求的。中美两国曾就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召开公开听证会,美国商务部设定的符合市场经济的标准共六条,其中有这样两条:政府对生产方式的所有和控制程度;政府对资源分配、企业的产出和价格决策的控制程度。显而易见,这是有关政府和企业关系的。
政府和企业之间应该有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在古代社会,皇权——在西方还包括教权在内——是社会主体,极而言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现代经济社会,企业成社会主体,生产靠企业,分配靠企业,消费还要靠企业,如果没有企业,现代社会无疑要瘫痪,企业是整个社会的基础;按经济学的说法,企业也是组织社会生产与分配的最佳和最主要的制度安排。
那政府在干什么呢?当然没有归隐山林,“但去莫复问,白云无尽时”。从各国情况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有三种:一、“交警与司机”的关系,政府致力于维护市场秩序,企业在合法范围内拥有经营活动的全权,政府不进行干涉,欧美多数国家是如此。二、“手足”关系,企业与政府或政府某部门结成利益共同体,政府全力扶持企业的发展,如东亚模式,新加坡和韩国应当说都曾经“手足”情深。三、“父子”关系,企业没有独立的地位,政府通过制定各项计划直接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如前苏联中央集权计划经济体制,“父子”关系的极端案例可能要算前苏共中央政治局曾经为莫斯科地铁的车票价格召开讨论会。
显而易见,无论哪一种关系,政府的手都是看得见的,企业也需要这一只看得见的手,差别是在于这只手是“父亲的手”,还是“交警的手”,抑或是“手足的手”。从历史的经验看,从世界的主流看,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应该是“交警的手”,为司机指点方向;这也正是目前世界的潮流,政府为企业服务。事实上,在市场经济发达的一些国家,政府被列入第三产业,属于广义的服务行业;这也正是世界贸易组织所要求的政府和企业关系的理想状态。
改革开放前,我们与“苏联老大哥”一样,政府和企业关系也属于典型的“父子”关系,老爸说东,小儿就不敢言西。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父子”关系大大动摇,我们旗帜鲜明地表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且毫不犹豫地融入世界潮流——入世!
而今入世五年,我们的政府和企业关系如何呢?总而来说,三只手同时存在,但力度正在发生一些变化,“父亲的手”在不断弱化,“交警的手”在不断强化,但“手足的手”问题非常严重;所谓利益集团,尤其是官员贪腐,都是这“手足的手”十分严重的表现。
与其说“丫环论”是真实地提出了问题,还不如说是真实地泄露了问题,这正是我们的政府和企业目前不清不白的关系。国企——尤其那些垄断性的大型国企——是市场主体吗?谁也不能否认,它们在市场上经营,赚自己的高利润,发自己的高工资,搞自己的高福利。国企真的是市场主体吗?谁都可以否认,是谁给它们的条件?是谁给它们的地位?是谁给它们的保护?不是市场,是“手”,是政府!
既然国企是政府“手”给的,那它们就是政府“手”下的丫环呢?的确如“任大嘴”所张所扬,我们承担大量国家和政府要承担的公共事业,有很多没办法告诉大家投入到公共事业的投资。这一点,即使“任大嘴”再说多一点,甚至把账一本本地摊开,我们也不想否认。但如果据此而认为国企就是政府“手”下的丫环,我们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不同意!
就看看“任丫环”的日志吧,在一篇题为《关于成本公布——一个不应讨论的问题》的博客中,“任丫环”大谈“市场规则”和“经济规律”,“市场定价原则应用市场的调节手段来控制”,“许多人的定价观念仍停留在计划经济阶段”,房价成本是“不应被政府参与和管制、不应被社会舆论关注的问题”。俨然专家之腔,颇有王者之风,是丫环片子嘴里吐得出的吗?
这正是政府和国企关系的不明不白,国企既是赢利机构,又是政府机构。当政府要管制国企或要求它们担当责任时,它们可能会强调自己是赢利机构,甚至扬言不盖房什么的;当政府要国企公布它们的高利润、高工资和高福利时,甚至准备打破它们的垄断时,它们又提出种种条件和要价,甚至声称自己的利润并不高,福利也都是正当的。
不仅国企和政府的关系不明不白,就是民企也多与政府有不明不白的关系,区别是在于:前者的不明不白多是明的,后者的不明不白多是暗的。“铁本”的戴国芳,没有地方政府的配合,他能干那么个钢城吗?“科龙”的顾雏军,没有地方政府的方便,他能干那么多收购吗?如果说国企算政府“手”下的“丫环”,那民企就称得政府“手”下的“情人”,都在搞曲径通幽。
世界贸易组织要求政府担当交警的责任,入世五年了,交警不多,大有些养丫环和情人的主,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