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的供销合作社股票


1954年的合作社股票

 

中国的股份制并非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才开始,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在农村和城镇早就搞过股份制。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股份制改革没有坚持下来,成为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下面,我把一张1954年的“天门县供销合作社股票”内容展示给大家参考。

 

封面:

天门县供销合作社股票  编号:天股字第 21

 

内页:

股票持有者(单位负责人或个人姓名):夏炳双

股金类型:个人

住址:横林公社  大队  生产队  彭市镇1街(居委会)

股票金额:肆元伍角0

持股日期:19541231

 

签发单位:单位盖章(天门县横林人民公社供销合作社)

负责人章:鲜开迪印

签发人章:刘南方章

签发日期:19541231

 

领取股息红利记载

1982年 股息额4.95  经办人盖章(夏炳双)

 

持票须知

1、持有本票的集体和个人,即为本社社员。本票定额发行,经签发单位盖章后生效,增加股金增发股票;退股时收回注销。

2、本股票不得作为交易证券买卖,抵偿债务,或自行转让。涂改无效。

3、持本票可享受本社章程规定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4、凭本票领取股息和应得的红利。

5、本票如有遗失,应及时持有关证明向本社挂失,年终核实股权时补发。

 

这张股票(准确地讲应该叫“股东证明”)签发于1954年,已经过去52年了,半个世纪过去之后,这位幸运的股东得到了4.95元的分红(时间是1982年)。在如此漫长的岁月里,这可能是全世界分红次数最少的股票了。

按照巴菲特投资理财的收益率——23%的复合增值速度——计算,这张4.5元的股权投资,经过53年的复合增长,到今天,它的价值可以达到261928.9元。

退一步讲,即使每年只有15%的复利,这位投资者(夏炳双先生)的投资也应该增加到7416元。再退一步讲,即使每年只有10%的复利,这位投资者(夏炳双先生)的投资也应该增加到703元。即使每年只有5%的复合增值率,也价值60元。

可是,实际上,它对于自己的主人来说,已经一钱不值了,所以,才辗转流落到收藏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