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改革系列谈——010、 “房奴”的对立面“房霸”


 最近,针对于我国出现的“房奴”这一社会现实,关于其原因的说法中,有一种可谓是格外新鲜,谓“我们现在的住房政策是要中低收入的家庭都去买房,而且是买新房,这导致住房需求欲望过大,住房消费超出了购买者的承受能力”“住房消费是有梯度的,一般来讲,30%的人有财力买房居住,房地产市场就相当不错。其余70%的人应是租房群体。对于这一块,政府该管的主要是解决谁投资建租赁房的问题。”(《“房奴”源于政策误导》转引自《文摘报》2006年6月18日)。这一看法笔者认为有其非常合理的一面,因为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居民住房制度传统上是居民自己拥有房屋,哪怕是面积再小数代同堂,这固然与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相因。而这种更多的个人拥有房屋的状况,其固然有其稳定的一面,同时,也束缚着中国居民的流动。而一旦需要流动,其成本也大、麻烦亦多——比如说,一旦工作调动直到退休,“搬家”,那便成了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成本也不小——大至家具小至厨房用品等等,从搬迁打包到新住地后的重新安置。因此,我们也每每感到与西方等国家有发达的住房社会化现实相比差距之大--什么时候国人搬家也只要象西方或者其他发达国家那样,打几个包便OK,该是多么轻便的一件事情呀!然而,那样的住房制度,还是一朝一夕形成了,它的基础在于生产社会化的高度发达,基于相应的住房文化。我想,就这一条,便可以视作我国现代化实现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住房的社会化。然而,目前我国的现实却是,在出现“房奴”的同时,却再现着另外一种现象,“房霸”,中低收入家庭为了几间住房而穷其一生积蓄甚至还不能凑效的同时,而另外一些人却能够拥有两套甚至多套住房——其中不乏有先富起来的那些人,然而,其中也不乏手中拥有实权者利用占有政策资源上的优势将本来的“经济适用房”变为自己的豪宅的,媒体上披露的郑州市直机关团购现象至多只能算是其中的已经露出的冰山一角——因为此前也在媒体上报道过一些地方的豪华别墅无人出来认领的事件!!!因此,要解决房奴问题,当务之急我想应该是打击各种类型的“房霸”,整肃房地产市场,这似乎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同时,国家再调整自己的国民住房政策与制度。因为要形成廉价出租房制度,首先要有这样的房屋存在!然而,靠什么来支持廉价出租房呢?一是建设,二是维护,三是管理,四是中国居民的住房消费习惯,五是拥有自有住房者其私有住房作为不动产的税收问题,如此等等,那不是一个简单的政策导向就能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