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VS 2003:收入分配差距在进一步扩大


2004 VS 2003:收入分配差距在进一步扩大

   

    本人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4)》和《中国统计年鉴(2005)》的有关数据,计算对比了2004年与2003年的分配率情况,得出了如下结论:较2003年来说,2004年的收入分配状况进一步恶化!

 

一、一组关于分配率的对比数据

 

     分配率是指指劳动者的工资总额(V)占GDPV+M)的比重。分配率是衡量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公平与否的重要指标,分配率中劳动者的报酬总额占GDP的比重越高,表示劳动者的工资性收入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所得份额越大,社会分配越均等。详细分析可参考拙作:“劳动者:GDP中你分了多少?”,http://column.bokee.com/146595.html

 

市场经济成熟国家,分配率普遍都在54%65%之间,如日本1999年分配率为54.18%,美国2000年分配率为58.31%,德国2000年分配率为53.84%,英国2000年分配率为55.27% 。而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占GDP比重一直偏低,全国平均在12-16%之间。自1978年以来,最高的年份1980年为17.09%,最低的年份为1998年的11.91。与2003年相比,我国2004的分配率再次下降。对于劳动者来说,这不是什么好消息!

 

  本人对《中国统计年鉴(2004)》和《中国统计年鉴(2005)》中的有关数据,就全国与各省的分配率情况进行了分析对比,计算结果在下表中列示:

 

 

工资占GDP比重(%

GDP增长率(%

2003

2004

2004 VS 2003

(+或-百分点)

全 国

12.57

12.35

-0.23

16.93

 

30.00

30.70

0.70

14.66

西 

21.03

21.05

0.02

19.47

 

20.61

18.93

-1.67

19.49

 

17.70

16.01

-1.69

17.18

 

17.66

16.20

-1.46

19.35

 

16.27

14.97

-1.30

17.39

 

15.43

14.86

-0.57

20.22

  西

15.27

14.43

-0.84

23.85

  西

15.12

14.92

-0.20

19.78

 

13.29

12.88

-0.41

20.05

 

12.78

11.64

-1.14

17.27

 

12.75

11.83

-0.91

26.12

内蒙古

12.66

11.91

-0.75

19.19

 

12.30

10.82

-1.48

19.71

黑龙江

12.09

11.17

-0.92

18.43

 

11.29

11.03

-0.26

14.67

 

11.24

11.87

0.63

21.39

广  西

11.16

10.61

-0.55

17.71

广 

11.12

11.04

-0.08

20.15

 

11.08

10.28

-0.80

14.50

 

10.80

10.57

-0.23

25.06

 

10.22

9.10

-1.12

20.99

 

10.02

9.14

-0.88

16.81

 

9.63

9.18

-0.44

23.51

  西

9.58

8.74

-0.84

21.15

 

9.09

8.76

-0.33

15.69

 

8.96

9.25

0.29

19.67

 

8.35

8.92

0.57

23.53

 

7.72

7.13

-0.59

24.56

 

7.68

7.15

-0.53

23.61

 

7.36

6.82

-0.54

16.74

注:本表的GDP增长率以现值计算,亦即未考虑物价变动因素。

 

二、含义与结论

 

从上表可以看出如下含义

 

1.从全国来看,劳动者整体工资收入在GDP中的份额继续下降。2004年,我国的分配率从12.35%下降到12.57%,降低了0.23个百分点。如果与改革开放后的最高年份1980年的22.23%相比,降低了约10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在全国GDP大幅增长的背景下,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从相对水平看,反而在下降。

 

2.从各地情况看,大部分省份的分配率在下降。除北京、海南、浙江、福建和西藏五个省区的分配率有所提高外,其余27个省区的分配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甘肃,1.69个百分点,其次是宁夏,1.67个百分点,上海位第三,1.48个百分点。

 

3.从地区比较看,地区间的工资收入差距在进一步扩大。2003年,分配率最高的北京与分配率最低的江苏相比,北京是江苏的4.08倍;到2004年,北京的分配率则是江苏的4.50倍。原因是位于分配率的首位北京上升了0.7个百分点,而分配率最低江苏省,不仅没能提高其分配率,反而降低了0.54个百分点。

 

4.从分配率变化与GDP增长率的比较看,GDP增长快的地区,分配率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2004GDP增长最快的五个省区,内蒙古、河南、山东、山西和江苏,都是分配率下降的省份;而分配率上升的5个省份中,有3个(西藏、海南和福建)GDP增长率低于全国平均增长率,列倒数第234位,即使是北京,GDP增长率也只比平均增长率略高(0.19个百分点),为全国倒数第6位;分配率下降幅度最大的甘肃、宁夏和上海,GDP增长率也都在19%以上,高于全国16.74%的平均增长水平。

 

结论: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仍然在扩大,不论是在劳动力提供者与资本提供者之间,还是在地区之间。

 

我国的分配率本来就低,是一个劳动者只能获得生存费用而难有发展费用的国度,劳动者工资收入在GDP份额中进一步下降,只会加剧劳动力提供者的贫困和劳资之间的对立;地区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不仅不利于经济的均衡发展,而且会影响地区间的和谐与协调,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当然,本文仅仅是依据2004年和2005年两年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的,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我国的收入分配状况在进一步恶化的事实是不容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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