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时期,中国的银行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1912年到1927年间,中国出现了上百家银行,1916年以前以官办银行为主,1916年后以商办银行为主。仅在1916到1920年的5年间,就设立银行73家,平均每年新设14家。
这个时期银行获得的大发展,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借鉴:
(1)这些银行大多集中在通商口岸,这些通商口岸通常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金融业务往来较频繁。以1925年为例,该年统计全国一共有141家银行,其中上海33家,北京23家,天津14家。三大城市拥有的银行数占到全国总数的一半,其余一半也集中在汉口、广州、南京等通商口岸城市。
(2)银行间相互协作。在这个时期崛起的众多的商业银行中,比较著名的有南三行和北四行。北四行指盐业银行、金城银行、大陆银行和中南银行。北四行的联系和合作非常密切。1921年1月,盐业、金城、中南三行在天津、上海、北京成立了联合营业事务所,1922年7月大陆也加入进来。之后又成立了四行准备库,账目独立,费用和损益由四行分摊。1923年又成立了四行储蓄会。经营范围和重点本来是在京津和华北地区,二三十年代后,随着上海金融中心地位的加强,北四行的经营重点也有所南移,并在上海建立了主要营业机构。是当时国内最大的私营银行资本集团。
(3)银行公会的设立。1917年,上海银行公会正式成立,公会有完整的组织制度,公会是华商银行利益的共同代表。公会的宗旨是“联合在会各银行研究业务及经济事项、互相臂助促进同业之发达、矫正营业上之弊害、筹设票据交换所”。银行公会成立后,为推进中国金融的近代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屡次的金融风潮中,上海金融秩序的维持得力于银行公会的工作及其会员银行营业政策的稳健。公会在很大程度上担负了许多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责。上海银行公会的贡献有:组织行市委员会,统一金融业名词用法,为统一币制作出努力,创办《银行周报》,传播近现代金融知识,推动银行实务的样就,适应华商银行业迅速发展的形势,促进了银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