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是商品交换的场所。早期市场营销学界对市场的界定,沿用了经济学的定义,将市场定义为 “市场是一些买主和卖主发生作用的场所(地点)或地区。”(美国市场营销协会定义委员会,1948)。“场所论”对市场的研究,主要是对参与市场交换活动的买卖双方及其交易条件的研究;在商品经济不发达时期,或在某些具体物的营销中是可取的。
2、市场是某种商品的购买者集合。市场营销学从企业营销的角度、从微观上去研究企业所经营的某种特定产品的市场。传统市场营销学单纯以顾客需求为导向,认为“市场是指一种商品或劳务的所有潜在购买者的需求总和”(美国市场营销协会1960)。
市场由具有购买意向、具有支付能力的人群组成,人群、购买意向和购买能力是构成市场的不可或缺的三个基本要素。即
市场 = {人群 · 购买能力 · 购买意向}
“购买者”论者认为商品的供应者(卖方)构成行业,商品的购买者才构成市场。并按照市场上购买者的属性和购买目的将市场划分为消费者市场、生产者市场、中间商市场和政府市场四种类型。
3、市场是卖方、买方、竞争者的集合。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看,“市场是卖方、买方、竞争者的集合。”对某种特定商品具有需求的购买者构成总体市场,企业与其竞争者的优势比较则是影响企业市场大小的决定因素。
市场 = 对某种特定商品具有需求的购买者*(企业优势/竞争者优势)
4、市场是利益攸关者的集合。从“关系营销”的角度将市场界定为:“市场是由所有利益攸关者构成的集合”。企业营销中所要研究的市场,主要包括以下六类:顾客市场、供应商市场、内部市场、竞争者市场、分销商市场、相关利益者市场。
二. 市场营销的界定
(一)市场营销的定义
定义1(AMA 1960年):“市场营销是将货物和劳务从生产者流转到消费者过程中的一切企业活动”。
定义2(AMA 1985年):“市场营销是指通过对货物、劳务和计谋的构想、定价、分销、促销等方面的计划和实施,以实现个人和组织的预期目标的交换过程”。
定义3(菲利普·科特勒 1994):“市场营销是个人和集体通过创造,提供出售,并同别人交换产品和价值,以获得其所需所欲之物的一种社会和管理过程”。
定义4(欧洲,格隆罗斯,1990):“营销是在一种利益之下,通过相互交换和承诺,建立、维持、巩固与消费者及其他参与者的关系,实现各方的目的”。
(二)市场营销概念的演进
1. 营销主体的变化。由“企业” 发展为“一切面向市场的个人和组织”。包括营利性组织;非营利性组织;个人。
2. 营销客体的扩展。由“货物和劳务”发展到“货物、劳务和计谋”,进而发展到“产品和价值”。
3. 营销内容的扩展。由单纯的“销售”活动发展到“构想、定价、分销、促销”活动;由“有目的、有计划的实施和管理过程”发展到“社会和管理过程”;进而发展到“建立、维持、巩固关系,实现双赢(多赢)”。
4. 强调了营销的核心概念——交换/关系。
总之:营销既是一种经营哲学又是一种经营职能。营销作为一种经营哲学,必须将企业的利益攸关者看作是自己的顾客,通过“满足需求——顾客满意”,来实现“多赢”;作为营销部门的一种职能,它又必须与其它职能管理部门一样,从事营销的分析、计划、实施与控制等活动。在实施营销职能的全过程中,来贯彻营销哲学,建立、维持、巩固与消费者及其他参与者的关系,实现各方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