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雷同未必就是恶性竞争



  首届长三角一体化论坛上传出这样一组信息:苏、浙、沪三地产值在前10位的行业基本相同,长三角有11个城市同时选择汽车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产业,沿海城市竞相定位为港口城市,长三角经济圈“十五”高新科技产业发展规划中,集成电路产业的同构性达35%,纳米材料为48%,计算机网络为59%,软件产业为74%。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地区竞争和企业竞争都具有趋利和排他的属性。那种类似计划经济下的“井然有序”,是不可能存在的。如果没有各路“诸侯”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超规模竞争,就没有此起彼伏的成本洼地,就不会竞相改善投资环境,也就不会有外资源源不断注入长三角,从而把长三角的竞争优势上升为国家在世界上的竞争优势。长三角的“磁场引力”,就是靠透彻的多元竞争堆积起来的。

    城市间的“同质竞争”与产业间的“产业同构”,使区域本来形成的产业链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能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地区经济的发展。但也不见得是坏事。浙江义乌的日用小商品市场,光袜子加工厂就拥有数百家,每年加工的袜子就达十几亿双,每年的产值高达几十亿元;小小的柳市镇就有三家电器集团,年销售总量在160亿元,还不算上数十家中小电器企业,该镇并没有因为产品同类、重复建设而影响发展,反过来正是这种“扎堆”才成就了柳市镇电器生产规模和涌现了“德力西”等领头企业的“航母”。

    同时,“同质竞争”直接培育出区域发展的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早些时候,上海市政协提交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长三角各城市间的发展水平已无悬殊落差。近年来,上海周边地区接受国际辐射的力度在增强,上海与周边城市间的产业梯度正在逐渐弱化。专家们据此认为,基于长三角各城市先发效应和后发效应的双重作用,以往形成的发展水平的落差已明显缩小,而各城市以自我为中心的发展态势有所显现。

    此外,长三角地区产业同构、重复建设可能导致产业风险爆发始终是存在的,但是长三角众多城市把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作为自己的发展重点,起点都较高,与国际产业发展水平同步进行,相互间的产业链扣得较紧,生产配套较为完备,上下游产品基本能在长三角范围内自我平衡,由市场逐步组建多个产业集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复建设有着良性的一面,目前市场投资主体已日趋多元化,即使投资失败,也主要由企业自身承担,对区域主体并不会造成直接危害。

    按照行业大类来看好像“同构规划”、“同质竞争”的问题较大,但从具体产品分类角度看却并非如此,在大的产业分类上出现同构是一种集聚效应的结果。也就是说,不管是在长三角还是在全国其他地区,区域内部产业的所谓“内耗”,实际上是提升竞争力的必要代价。

    而当苏州、无锡、上海都在发展汽车、芯片等现代制造业时,在用高附加值产业来替代低附加值产业的过程还未完成。适度的产业结构趋同、一定阶段的重复建设现象、某个时期产品出口市场领域相近似等等,都是助推长三角经济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的作用力。目前各城市已经确定的产业方向都是经过了前期的酝酿、蓄势与选择,许多也已“初尝甜果”,因此,此刻选择“合纵连横”比选择一味地“舍彼取此”,更理性也更有效。当然,对于目前长三角的“同质竞争”和企业间的“产业同构”,不要急着用行政计划、规划来解决,更不宜过早地以“恶性竞争”来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