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李立

积极参与相关专业活动,负责及参与了包括电子商务法律在内的信息法律领域立法起草及调研活动,发表了大量相关专业文章及博客,经常接受各类媒体有关信息法律相关的采访。
同时,在为公司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投资并购相关服务方面也有着多年的实务经验。
业务范围:法律顾问、信息法律、物业管理、外商投资、收购兼并、知识产权、劳动人事以及诉讼仲裁等.
现任及曾任社会职务及专业会籍: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上海市法学会信息法律研究会成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电子商务法律服务团成员
语 言:英语、普通话和上海话
微信收费还是短信免费?
春节后就有微信冲击短信业务量的传闻和讨论,最近又有发改委下属的研究室主任发表“既然短信收费,微信就应该收费”的言论,于是有人反驳“微信免费,短信就应该免费”。做为一个普通人,我看常识,作为一个律师,我看逻辑。无论是常识还是逻辑都告诉我,这事儿不该这么理解。
话说在通常的商务活动中,收费还是免费,或者收费高低,难道是直接取决于竞争对手的收费状况?难道不应当是市场或客户来决定的?苹果手机为什么不卖到其他国产手机的价位而要高价位行走?在律师这行业也一样,律师收费多少直接取决于市场定位以及客户的满意度,不是去简单地比照其他律师事务所的...
工信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暗藏重大私货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官网上,正在就工信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各位有兴趣可下载,下载地址是:
http://bmyj.chinalaw.gov.cn/lismsPro/law_download/fulltext/1339035711331.doc
这是一份部门规章级别的立法草案,但却暗藏了一件重大私货。
在目前的这份草案第十九条内容的最后,简洁地飘来一句如果你不仔细看就会忽视的话:
“国家有关部门可以采取措施阻断属于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内容的信息的传播。”
为什么说这是一个暗藏的重大私货?
1、以往的各级国家及部...
团购新规执行难,怪谁?
今年3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赶在315前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在对网络团购中凸显的一些问题进行规范。但是,近日经媒体调查,该《意见》落实情况相当不理想,不少团购产品的退款服务依旧有种种限制,更有团购产品直言不支持退款。为什么又会出现这种规定飘在云端而落不下来的情况呢?我看主要是因为这个《意见》存在着下面三个问题所造成的:
1、无处罚措施
守法,从根本上也是利益驱动的一个选择,因为违法会对自身产生风险。但是在《意见》中并没有任何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网络团购经营者遵守这个《意见》的压力和积极性就不会大。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难担大任,再评著作权法修改
在此次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可以看到,立法起草者再次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增加了许多权利,并且这些权利是从著作权人那里夺来的。且不论哪些权利该归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比较合理,单单从我国目前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发展现状来看,在这个阶段就想通过立法的方式增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就好像是给小孩背上再增加一块重量超过体重的大石头,同时又像是给地基都没打稳的房子再加两个楼层。步子迈得过大了,会扯着的。
为什么说我国目前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还难担大任呢?
其实,观察一下市场经济和法治较健全的其它各国,对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建立通常是选择两种方式:一是垄断型的,二是竞争型的。根据我国颁...
《著作权法》修改有点不科学
此次,《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引起的争议声似乎大了些。这里面反映了社会各群体的不同利益取向,但从立法的角度来看,草案的某些内容显得似乎有些不科学,即立法上的不科学。
对立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要讲究科学性,即充分调研、听取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科学分析。但此次草案在出炉前在这方面的工作是有需要反省之处的。虽说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也是在听取意见,但基本框架、原则等在草案出台前应当是完成科学性的要求。这里略举《著作权法》草案中的两点内容为例看一下这个问题:
1、什么叫“单纯”?
这年头,“纯”是很难得的。《著作权法》草...
网站服务条款的形式应当创新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实,即极少极少的用户会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去查看服务条款,用户更习惯的下意识行为是快些找到那个“同意”或“确认”用鼠标点下去。与此相对的是,越来越冗长的服务条款充斥于网络间,估计即使是网站企业的员工也只有一小部分人会对此进行阅读。问题是,服务条款是用来确定网站经营者与用户之间权利义务最主要的文件,如此忽视它是否需要改进一下?
那些冗长的服务条款列于一个或数个网页文档中,默默地等待着纠纷的到来。只有发生纠纷了,网站经营者和用户才会思念起它。这和合同的功能是不吻合的。合同,主要的功能并非只是处理纠纷的依据,其更重要...
网站标错价,法律怎么看
近几年,网络购物发展迅猛,购物网站标错商品价格引致争议仍至诉讼的情况也增多,已有数个法院判决对此进行了处理。但由于媒体报道各自关注的角度不同,对于此类纠纷的法律要点始终未清晰地突出的展现在大众面前,普通网民更是有点雾里看花,搞不清为什么同样的标错价事件,有的案件法院判网站要履约,有的案件法院却不认定网站违约。这里稍作梳理两个要点如下:
一、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对于购物网站的履约责任的确定,其前提首先要判定其与购买者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若合同尚未成立,那就谈不上要求网站履约交付。这也是有的案件法律没有支持购买者诉请的主要原因。
那么,如何判定合同是否成立呢?
根据合同...
微博公关失败案例–归真堂
2月23日,归真堂在新浪微博以认证用户出现时,我就在twitter写下了“这究竟是公关还是找抽?”的疑问。
果不其然,网友们在归真堂新浪微博评论中发表了壮观的“滚”,一直在滚。
2月25日创新工厂董事长、CEO李开复发表微博进行辟谣,声明未发表过要求亚洲动物基金公开财务的信息。李开复在微博中写道:“建议 @归真堂 不要再用虚假的微博转发来转移视线,攻击他人。我从没有转发下图的微博,也没有要求亚洲动物基金公开财务。我查了几位名博,他们也没有。用造假的微博来造势,只会适得其反。”李开复微博发出后,同样被伪...
大规模泄密事件的“为什么”
你修改了自己在各大网站的密码了吗?
年末国内互联网大量用户密码及个人信息的泄露事件,让网民人心惶惶。CSDN、天涯等网站均公开向用户致歉并向公安机关报警,部分网民在各大网站改密码改到手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件?
或许有人觉得这是个偶发事件,其实不然。这次事件不过是将中国互联网安全的底裤掀起了一角,让大家看到了一点内里而已。长久以来,个人信息安全,对于国内互联网用户而言是个奢侈品,个人信息的私下买卖早就是个市场。某些国内互联网公司在安全方面投入极少,更有互联网公司或其内部人员一直以泄露用户个人信息营利。这次事件的爆热,只是因为用户数据库被公之于网上。
究竟如何解决这样普...